| 索 引 号 | 11622901013956984P/2023-39114 | 主题分类 |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
| 发文字号 | 制发机构 | ||
| 有效期限 | 有效性 | ||
| 成文日期 | 2023-02-08 | 发布日期 | 2023-07-20 |
| 标 题 | 临夏市灌区农业用水价格拟调整方案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6〕2号)、《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8号令)、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加快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试点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13]6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的通知》(甘政办发〔2014〕121号)、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四部门《关于深入推进我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通知》(甘发改价格〔2021〕594号)等相关规定、文件精神,遵循公平、规范、科学、高效的原则,对临夏市南川灌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临夏市东西川灌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供水成本进行了成本监审,本着“保证工程正常运行、百姓能承受、财政能承担、收益合理、优质优价、公平负担”的原则,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成本监审情况
经审核,临夏市南川灌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达到正常运行期的年运行费总计为40.7万元。年供水量459.85万m³。骨干工程的运行成本水价为0.11元/m³,完全成本水价为0.26元/m³;末级渠系达到正常运行期年运行费总计为14.75万元。年供水量为372.48万m³。根据测算计算末级渠系运行成本水价为0.04元/m³,成本水价为0.10元/m³。农业供水终端运行成本水价为0.15元/m³。农业供水终端完全成本水价为0.37元/m³。
临夏市东西川灌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达到正常运行期的年运行费总计为123.15万元。年供水量1,870.00万m³。骨干工程的运行成本水价为0.07元/m³,完全成本水价为0.15元/m³。末级渠系达到正常运行期年运行费总计为100.98万元。年供水量为1,215.50万立方。末级渠系运行成本水价为0.04元/m³,成本水价为0.08元/m³。渠灌工程农业供水终端运行成本水价为0.15元/m³,农业供水终端完全成本水价为0.31元/m³。提灌工程农业供水终端运行成本水价为0.20元/m³,农业供水终端完全成本水价为0.50元/m³。
二、调价理由及依据
为使水利工程能够得到必要的维修养护,确保工程的正常运行,同时促进节水增效,逐步实现补偿成本目标,最终达到水利工程以水养水的目的。目前,我市灌区原收费标准偏低,加之我市政府多年来免收水费以及我市财政也无力投入工程管养经费,致使工程运行管理及维修养护难以正常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甘肃省定价目录(2022年版)》《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甘肃省发改委 财政厅 水利厅 农业农村厅关于深入推进我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通知》(甘发改价格〔2021〕594号)等文件要求,适当调整我市灌区农业用水供水价格。
三、拟调整收费标准
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灌区的水价拟实行分步调整:第一步先调整为0.15元/m³,第二步调整为0.20元/m³,第三步调整为0.34元/m³。
现予以公示
临夏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