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6229000139550000/2023-00115 主题分类 文件政策
发文字号 制发机构 临夏州农业农村局
有效期限 有效性
成文日期 2023-11-24 发布日期 2023-11-24
标        题 临夏州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临夏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千员带万社”行动方案》的通知

临夏州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临夏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千员带万社”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24 来源:临夏州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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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农业农村局:

现将《临夏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千员带万社”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临夏州农业农村局

2023年6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临夏回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       2023年6月12日印发


临夏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千员带万社”行动方案

根据《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千员带万社”行动的通知》(甘农经发〔2023〕7号)有关要求,现就我州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千员带万社”行动制定如下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部署要求,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家庭农场培育和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的目标任务,坚持政府引导和市场主导相结合,创新辅导服务工作机制,着力加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队伍建设,鼓励创建服务机构,丰富面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公共服务供给,满足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共性需求,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

自2023年6月起,根据农业农村部制定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工作规程》及省厅和州农业农村局制定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分级分批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聘任和信息录入,优先完成全州原有的500名农民合作社辅导员聘任及信息录入。建立健全激励有效、约束有力的辅导员管理机制,对聘任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履职尽责情况定期开展考评,对工作成绩突出、服务对象质量提升好、主体满意度高的辅导员,逐级推荐为全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

力争到2025年6月,每个县(市)培养推荐15名以上全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全州录入的全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达到100名以上,为1千家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精准辅导服务;全国和省级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县永靖县、广河县、东乡县、积石山县完成县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中心创建,其他县(市)根据县域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条件,探索建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中心,全州县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中心总数达到4家以上。构建由“辅导员+服务中心”组成的基层指导服务体系,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内强素质、外强能力,规范发展。

二、行动重点

(一)拓宽选聘范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经县级及以上农业农村部门指定或者聘任,从事组织建设、规范运营、财务会计、市场营销、绿色发展、技术支持等辅导服务工作,主要任务是指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范发展和质量提升。优秀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社企对接服务方的经营管理人员,农业乡土专家、种养能手、农技员,农业农村经济研究领域的专家学者,能够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服务的社团组织工作人员和志愿者等,均可纳入辅导员选聘范围。根据选聘辅导员专业特长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需要,可以分类选聘财务会计、市场营销、质量标准、绿色发展、信贷保险等专业类型的辅导员。

(二)实行分级管理。各县(市)要按照农业农村部制定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工作规程》要求,建立健全激励有效、约束有力的辅导员管理机制。按照“谁聘任、谁负责、谁管理”的原则,州、县农业农村部门负责本辖区内辅导员的管理。要严格辅导员选聘程序,明确岗位职责,坚持选聘标准,灵活采取颁发聘任证书(版式参见附件1)等形式,确保聘任辅导员具备过硬的政治素质和相应的履职能力。

(三)实行统一的辅导员名录库制度。农业农村部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司统一建立全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名录库。辅导员名录库采取直报方式,各县(市)农业农村部门要按规定负责收录本地聘任的辅导员信息(见附件2),将信息及时批量导入辅导员名录库。

(四)加强辅导员名录库应用管理。州上和各县(市)农业农村局分别确定本地辅导员名录库管理员,按照《全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名录库操作指南》(见附件3)完成用户注册、系统模块绑定和数据上传。应用系统账号密码由省厅另行下发后并由州农业农村局下发给各县(市)辅导员名录库管理员。各县(市)农业农村局要合法合规使用辅导员名录信息数据,掌握本地区辅导员队伍发展情况。

(五)鼓励创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中心。一是探索共建模式。鼓励县(市)采取购买服务、备案管理、挂牌委托等方式,遴选有意愿、有实力的农民合作社联合社、联合会、涉农服务企业或者社会组织,共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中心。二是加强业务指导。县(市)农业农村部门要引导服务中心,根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多元化、个性化的发展需求,创新服务内容和模式,并依据服务质量、运营规范化水平、主体满意度等。探索建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中心备案管理、监督评价和动态调整机制。三是促进规范发展。各县(市)要结合本地实际,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中心加强内部管理,制定工作指南、行为规范、价格公开、服务记录追溯等制度。引导新型农业经管主体服务中心规范服务行为,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签订服务协议,约定服务项目、服务方式、质量标准、验收考核、违约责任等内容。

三、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2023年5月下旬至6月上旬,根据临夏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队伍实际情况,制定印发临夏州“千员带万社”行动方案,明确目标、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层层组织动员,进一步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

(二)积极开展辅导员选聘行动

1.2023年6月中旬-2023年6月底,各县(市)农业农村局根据州上制定的“千员带万社”行动方案,开展2023年度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选聘工作,按照省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行动实施方案要求,优先完成全州原有的500名农民合作社辅导员选聘及信息录入工作。

2.2023年7月-2024年6月底,拓宽选聘渠道,定期进行选聘活动,实现涉农县(市)重点农业产业、乡(镇)辅导员全覆盖;完成2023年度选聘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绩效考评,每个涉农县(市)逐级推荐5名以上优秀辅导员成为全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

3.2024年7月-2025年6月底,州上和各县(市)继续开展辅导员选聘和绩效考评,定期开展培训,提升辅导员业务水平和能力素质;每个县(市)推荐10名以上优秀辅导员成为全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全州推荐的全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达到100名以上。

(三)建立健全辅导员名录库制度。一是2023年6月上旬,州上和县(市)农业农村部门分别确定本辖区内辅导员名录库管理员,并发放相应账号密码。管理员按照《全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名录库操作指南》完成用户注册和系统模块绑定。二是每年6月30日前,州级和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分别做好全面收录本辖区内辅导员信息的工作,完成上一年度辅导员信息入库。乡镇聘任辅导员的,可以由所属县级农业农村局归集录入。

(四)绩效评价总结。年底前,州级和县(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对本辖区内的辅导员开展绩效评价,综合考虑辅导员联系服务数量、服务对象质量提升、主体满意度等,合理确定评价指标,综合衡量辅导员工作绩效。强化绩效评价,评价结果作为辅导员聘任、评优评先和动态管理的重要参考。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农业农村局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适应新兴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要求,积极做好辅导员队伍建设和名录管理工作。要把“千员带万社”行动和创新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机构等工作有机结合,协同推进,助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

(二)健全长效机制。各县(市)农业农村局要把开展“千员带万社”行动作为健全完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指导服务体系的重要内容和有力抓手,贯彻落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工作规程》,定期举行辅导员选聘活动,加强辅导员岗位培训和辅导员名录库梳理,推动辅导员队伍建设常态化、规范化。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县(市)要认真总结辅导员队伍建设的经验做法,对于优秀辅导员典型案例进行宣传推广。持续推动辅导员名录库录入和管理工作,通过告知、培训等方式,提醒名录库管理员在每年6月30日前完成上一年度辅导员信息入库和数据维护更新。

(四)做好总结报告。各县(市)农业农村局要做好归纳总结,全面评估本部门开展的“千员带万社”行动情况,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在行动期间可随时报送阶段性工作进展、先进经验做法、典型案例、意见建议等,每年12月20日前将本县市开展“千员带万社”行动总结以正式文件上报报州农业农村局,以便及时向省厅上报我州工作开展情况。

联系人:马贤明    马梅芳

电  话:0930-6214802  

电子邮箱:lxznmjnjk2163.com

        附件:1.《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证书》版式

                    2.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名录库信息采集条目

 

临夏州农业农村局                  2023年6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