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622901013956984P/2022-44704 | 主题分类 | 环境保护 |
| 发文字号 | 制发机构 | ||
| 有效期限 | 有效性 | ||
| 成文日期 | 2022-04-29 | 发布日期 | 2023-07-20 |
| 标 题 | 环境信访举报典型案例书面分析报告(第九批) | ||
接到临夏州配合保障甘肃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协调联络领导小组信访组交办的第九批(受理编号30)信访投诉转办问题后,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安排市政府分管领导组织召开会议专题交办,明确由市住建局牵头,市城管局、东区街道配合办理,立即开展调查核实工作。
(二)调查核实处理情况
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工地为临夏市瑾瑜园二期4#、5#、6#工程,建设方为临夏州瑾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存在的问题:该工地近期有夜间超时施工,不关闭塔吊照明灯的现象,存在影响居民休息的问题。
针对此问题:一是坚持依法依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甘肃省房屋市政工程工地常态化大气及噪声等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音排放标准》等规定要求,市住建局下发了《建设工程暂停施工通知书》,责令停工一天,进行全面整顿。二是突出问题导向。项目施工方围绕加强降噪工作组织领导、施工机械设备规范操作、合理安排施工时段、派驻监督员、规范管理施工人员生活行为、施工材料装卸作业等方面制定了14项具体整改措施,重点明确晚10:00至次日6:00期间杜绝开展违规施工作业行为,关闭塔吊照明灯,严防噪声污染、光污染扰民。三是坚持群众参与。组织召开了由建设方、施工方、街道社区、群众代表参加的见面会,现场通报了具体整改措施,向群众作出了整改承诺,明确如需开展浇筑混凝土等特殊工艺作业时,及时向住建、城管等部门进行报备,并向附近居民公示告知,接受群众监督。四是确保群众满意。经过落实一系列降低噪声、喷淋覆盖、关闭灯光等整改措施,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对周边住户造成的噪声污染、光污染、扬尘污染等等投诉问题得到解决,经对周边6户住户进行满意度测评,均对整改结果表示满意,满意率为100%。
1.办理结果。目前,通过现场调查核实、靠实整改责任,采取责令停工整顿、优化施工时段、规范施工行为、加强日常管理等一系列整改工作,并通过现场复查复核,该问题已办结。同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甘肃省房屋市政工程工地常态化大气及噪声等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音排放标准》等规定要求,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三管三必须”要求,进一步加强了网格化监管,实现常态化管理。经召开群众见面会,开展满意度测评,群众对整改工作表示满意认可。
2.问责情况。鉴于该问题整改及时且彻底,未进行问责处理。下一步,市委、市政府将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提升政治站位,把督察整改与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结合起来,与全面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结合起来,与当前市上正在开展的“夯基筑台十大行动”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大噪声扰民等发生在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的排查整治力度,切实维护好群众的生态环境权益。
(四)案件警示或启示
经过督察组交办信访案件的办理,及时消除了污染隐患,回应了群众关切,得到了群众认可。但也通过此案件的办理我们受到深刻启示。一是行业监管缺位。反映出行业主管部门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监管责任上还存在思想认识不到位,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没有牢固树立起“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监管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情况。二是主体责任缺失。个别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存在不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不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的问题,存在调门高、落实少的现象,在措施落实上搞变通、打折扣、降标准。三是统筹协调不到位。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存在重发展、轻环保的倾向,生态环境保护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树的还不够牢固,没有真正做到一体推进、同步发力。
下一步,我们认真践行“两山”理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力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一是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严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时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作为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实践,扛在肩上、抓上手上,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二是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措施。生态环境保护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经济社会长远发展,我们进一步提高认识、压实责任,落实落细落小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措施,以“等不起”的紧迫感、“慢不得”的危机感、“坐不住”的责任感,切实解决好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突出问题,维护好群众的生态环境权益。三是健全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机制。把解决思想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解决眼前问题与解决长远问题结合起来,既聚焦“当下改”,也着眼“长久立”,严格坚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系统谋划、深层推进,及时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隐患,全力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精细化管理,全力打造魅力花都、建设公园城市。
以上信访办理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临夏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2年4月29日至2022年5月3日,共5天。
受理部门:临夏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0-6214228
联系地址:临夏市建设大厦709室
临夏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