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622901013956984P/2022-00004 | 主题分类 | 税收工作 |
发文字号 | 制发机构 | ||
有效期限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2-12-09 | 发布日期 | 2023-07-20 |
标 题 |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关于延长2022年12月申报纳税期限的通告 |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关于延长2022年12月申报纳税期限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通告2022年第3号
为支持疫情防控工作,确保纳税人、缴费人、扣缴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平稳有序办理税费申报及缴纳业务,现就延长2022年12月份申报纳税期限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省2022年12月份纳税申报期限延长至12月 25日。
二、纳税人可通过甘肃省电子税务局、甘肃税务 APP、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自助办税终端等“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渠道办理各类税费业务。对确需到线下办税服务场所办理的业务,可及时联系主管税务机关进行预约办税、错峰办税。
三、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受疫情影响,在2022年12月25日前办理申报纳税仍有困难的,可以依法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延期申报。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
2022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