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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依申请公开

镇街道部门信息

序号 标题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临夏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23年)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甘肃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有关规定,编制本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及范围

市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包括市政府及市政府各组成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以下统称为市级行政机关)、各镇街道。市政府办公室为全市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临夏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政府信息中心,承担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市政府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以下信息外,其余政府信息应当公开:

(一)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

(二)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四)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

(五)单位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

(六)市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该公开的从其规定)。

二、信息公开的主体及方式

(一)主动公开

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制发的非涉密类政府信息。主要包括:

1.市政府“临市府发”和市政府办公室“临市府办发”文件中宜于主动公开的文件。

2.政府工作报告、重大决策、重大工作部署及相关政策解读情况。

3.非涉密的市政府重大活动。

4.非涉密的领导活动、讲话。

5.非涉密的市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内容。

6.市政府人事任免。

7.非涉密的市政府重大督办事项。

8.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信息。

9.市政府及其工作机构的领导人员简历、职务、分管工作、机构职责等信息。

公开形式:

1.临夏市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lxs.gov.cn)和“临夏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微信公众号公开政府信息。

2.市政务公开专区查阅(点击查看: 临夏市政务公开专区详情)。

3.其他方式。

通过新闻发布会、广播、电视、报刊等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市政府授权市政府部分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和部门管理机构负责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市发改局负责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2.市财政局负责发布市级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3.州生态环境局临夏市分局负责发布环境质量公报;

4.市统计局负责发布统计公报;

5.市司法局负责发布市政府规章;

6.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公开的市政府的其他信息。

市政府其他部门按职能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责任部门:市政府职能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各镇街道)

2.公共法律服务。(责任部门:市司法局)

3.行政审批。(责任部门:市政府职能部门及各相关单位)

4.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责任部门:市统计局)

5.市列重大建设项目的建设及实施情况;市政府制定价格信息,查处价格和行政事业性收费违法违规行为情况。(责任部门:市发改局)

6.市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和实施情况。(责任部门:市财政局)

7.市级部门预算决算、“三公”经费。(责任部门:报送市人大审查部门预算的市级部门、单位)

8.保障性住房信息。(责任部门:市住建局)

9.招投标有关信息。(责任部门:市级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投资项目审批核准部门、有关资质资格认定部门)

10.征地拆迁信息。(责任部门: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房征中心)

11.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责任部门:市财政局、市发改局)

12.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和办理情况。(责任部门:实施行政许可的市级部门、单位)

13.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责任单位:具有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的部门)

14.乡村振兴、教育、医疗、优抚、社会保障和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责任部门:市乡村振兴局、市教育局、市卫健局、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残联)

15.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责任部门:临夏州生态环境局临夏市分局、市卫健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

16.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安全生产、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报、发生和处理情况;(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卫健局、市公安局、市地震局、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

17.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市人社局)

18.公益事业的投资、建设和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19.自然、资源、人口、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非涉密情况;(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

20.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公开时限:各部门应当制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调整更新,明确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并通过临夏市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告栏、电子屏幕、报刊、广播、电视、政务新媒体以及其他便于公众及时获取政府信息的载体公开信息。以上信息的公开时限为自信息产生或变更后的20个工作日内。

三、依申请公开

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其中,公众向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以下方式办理。

(一)受理机构

临夏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受理公众向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向各部门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可以在临夏市人民政府网在线申请或到受理机构当面申请。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930-6320972(咨询电话)0930-6320975(传真)

通讯地址:临夏市人民路1号

邮政编码:731100

(二)申请方式

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人可通过受理机构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详细、明确。

1.书面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信函等形式提交申请。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单位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在临夏市人民政府网在线提交申请。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当面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

为了提高申请的处理效率,申请人应对所需政府信息尽量描述详尽、明确,如提供该政府信息的名称(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政府信息内容的提示;申请人可以委托代理人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时应当出示申请人、代理人有效证件以及授权委托书;申请人应当将所取得的信息用于合法用途。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三)申请受理

1.申请处理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和审核。经审核申请的内容描述不明确,受理机构将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经审核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受理机构将根据《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分别作出答复。

2.申请受理时间

(1)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2)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3)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传真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四)申请答复

1.答复的期限。受理机构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于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将按程序报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受理机构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五)申请费用

受理机构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一般不收取费用。但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受理机构将收取适当费用。依据省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19年版)精神,具体收费办法待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制定后公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对于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县级行政机关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五、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1.临夏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

单位名称:临夏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0-6325958

通信地址:临夏市人民路1号

邮政编码:731100

2.行政复议

单位名称:临夏市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930-6313332

通讯地址:临夏市人民路1号

邮政编码:731100

3.行政诉讼

单位名称:永靖县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0930-8831276

通讯地址:甘肃省永靖县刘家峡镇富民路(无门牌号)

邮政编码:731600

4.监察机关:临夏市监察局

投诉电话:0930-6320967

通信地址:临夏市东区市政府统办楼9楼

邮政编码:731100

 


市长
刘尚增
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党组书记、市长,刘尚增,男,汉族,1970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学历党校研究生
主持市政府全面工作。
副市长
  • 陈占奎
    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副书记、副市长(常务),陈占奎,男,回族,1968年7月,中共党员,学历本科。
    协助市长处理市政府日常工作。协助市长负责审计方面的工作。负责财政、自然资源、征地拆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震减灾、防汛抗旱、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为民办实事等方面的工作。
  • 苏瑞刚
    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挂职),苏瑞刚,男,汉族,1975年12月,中共党员,学历大学
    负责济南对口帮扶协作工作。
  • 刘振宇
    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挂职),刘振宇,男,汉族,1978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学历硕士研究生
    负责外事、依法行政、司法、民政、退役军人事务、科技、地方志、民族宗教、残疾人事业、群团、驻军等方面的工作,统筹做好干部人才“组团式”帮扶工作。牵头联系中央定点帮扶挂职干部和驻村第一书记。
  • 孔仙月
    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孔仙月,女,汉族,1978年1月,中共党员,学历大学
    负责教育、卫生健康、疫情防控、医疗保障等方面的工作。
  • 马旭凯
    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马旭凯,男,回族,1984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学历本科
    负责“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政务公开、数字政府建设、发改统计、工业和信息化、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市场监管、通讯等方面的工作。
  • 马永杰
    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马永杰,男,回族,1982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学历党校研究生
    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农业农村、水务等方面的工作。
  • 马继超
    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马继超,男,汉族,1971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学历大学
    负责维护社会稳定、治安综合治理、城市建设、城市管理、物业管理、园林绿化、交通运输、生态环境等方面的工作。
  • 马虹
    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马虹,女,汉族,1987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学历大学
    负责统计、商务节会、美食产业、文化旅游等方面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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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推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信息,增值税发票数据显示,2023年统一大市场建设进程加快,衡量国内各省之间贸易联系紧密度的省际间贸易额同比增长5.9%。省际贸易额占全国贸易总额比重提高至42.7%,较2022年提高0.5个百分点,而且呈逐年提升的态势,反映经济内循环更加顺畅。

“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基础支撑和内在要求。税务部门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采取有力有效措施,积极推动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饶立新表示。

在增强税务执法规范性方面,修改完善《税收征管操作规范》,形成全国统一的税收征管操作标准;动态更新《纳税服务规范》,统一税务机关基本服务事项处理方式。在各省落实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的基础上,推动京津冀、长三角、东北等区域税务机关,联合推出区域内统一适用的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并实现执法信息互通、执法结果互认,为制定全国统一的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奠定基础。

税费服务不断优化,为经营主体提供更多便利。比如,推进涉税事项“跨省通办”,自2023年4月起在全国推行企业跨区(省)迁移涉税事项便利化措施,优化迁移办理程序、压缩办理时间,为企业跨区(省)经营提供更多便利。构建“精准推送、智能交互、办问协同、全程互动”的征纳互动服务机制,让企业在办理业务时能够及时得到智能、高效、精准、便捷的税费辅导服务,2023年累计为纳税人提供互动服务1091万次。

“税收在国家治理中发挥着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涉及社会生产、流通、分配、消费各个领域。”西南财经大学教授汤继强表示,伴随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不断提升,将进一步推动产业结构升级、鼓励平等竞争、调节收入分配、促进消费转型等,为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创造更加有利的条件。

“下一步,税务部门将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部署要求,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持续优化税收征管服务举措,严肃查处违规招商引资中的涉税问题,助力加快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饶立新表示。(记者 董碧娟)


国务院新闻办就税收服务高质量发展举行发布会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024年1月18日(星期四)上午10时举行新闻发布会,请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饶立新,国家税务总局新闻发言人、办公厅主任黄运,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司长沈新国,国家税务总局国际税务司司长蒙玉英介绍税收服务高质量发展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图为新闻发布会现场。(刘健 摄)

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 谢应君:

女士们、先生们,上午好。欢迎大家出席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今天,我们邀请到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饶立新先生,请他为大家介绍税收服务高质量发展有关情况,并回答大家感兴趣的问题。出席今天发布会的还有:国家税务总局新闻发言人、办公厅主任黄运先生,纳税服务司司长沈新国先生,国际税务司司长蒙玉英女士。

现在,先请饶立新先生介绍情况。

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 饶立新:

谢谢主持人,感谢各位媒体记者朋友。今天是农历腊八节,俗话说“过了腊八就是年”,借此机会,我首先代表国家税务总局给大家拜个早年。衷心感谢广大纳税人、缴费人及社会各界对税务部门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图为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饶立新。(徐想 摄)

回首刚刚走过的2023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国经济回升向好,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全国税务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牢牢把握服务高质量发展这一首要任务,聚焦主责主业,忠诚履职担当,有效发挥了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

一是依法依规组织税费收入,着力夯实财力保障基础。牢记“为国聚财、为民收税”神圣使命,扛牢保障国家财力的“主力军”职责。2023年,全年组织各项税费收入31.7万亿元(已扣除出口退税,未扣除出口退税为33.5万亿元),其中,税收收入15.9万亿元,社保费收入8.2万亿元。

二是落实落细税费优惠政策,着力推动经济回升向好。税务部门积极参与税费优惠政策的研究制定,认真履行税费优惠政策落实主责,2023年7月国务院延续优化完善税费优惠政策以来,全国税务系统累计开展政策精准推送超6.7亿户(人)次,从“政策找人”到“政策落地”全环节提升税务行政效能。2023年,全国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费超2.2万亿元,有效助力稳定市场预期、提振市场信心、激发市场活力。

三是持续优化办税缴费举措,着力改善税收营商环境。连续第十年扎实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先后分五批推出系列便民办税缴费服务举措,聚焦中小微企业等民营经济主体推出一系列针对性服务措施,不断提升税费服务的精细化、智能化、个性化水平。同时,联合全国工商联开展“春雨润苗”专项行动,组织开展中小企业服务月、服务季活动,累计开展走流程听建议、税费服务体验师等活动1万多场次。

四是切实提升税收监管能力,着力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持续健全以动态“信用+风险”为基础的新型税务监管体系,对高风险行业开展专项整治,充分发挥税务、公安、法院、检察、人民银行、海关、市场监管、外汇管理八部门常态化打击涉税违法犯罪工作机制作用,依法查处虚开骗税等涉税违法案件,挽回各类税款损失1810亿元,并加大典型案件曝光力度,有效维护公平公正的经济税收秩序。

五是加快推进智慧税务建设,着力提升税费治理效能。深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精确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管、精诚共治取得新进展,深化拓展31项税收征管改革措施,一体推进智慧税务建设,特别是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在全国上线、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试点持续深化、新电子税务局上线扩围等,税费征管数字化升级和智能化改造迈上新台阶。

六是深化国际税收交流合作,着力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对外开放的重要论述,加强税收多边合作平台建设,不断完善“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主办税收征管数字化高级别国际研讨会,创建并正式发布“税路通”跨境税收服务品牌,持续拓展我国税收协定网络至114个国家和地区,更好服务“走出去”和“引进来”。

下一步,全国税务系统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持续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高质量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税务实践,为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贡献更多更大税务力量。谢谢!

谢应君:

谢谢。现在欢迎大家提问,提问前请通报一下所在的新闻机构。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央电视台记者:

近期举行的中央经济工作会强调,要加快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能否介绍一下税务部门助力这方面工作的整体情况以及下一步的打算?谢谢。

饶立新:

谢谢您的提问,这个问题我来回答。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基础支撑和内在要求。税务部门深入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采取有力有效措施,切实发挥职能作用,积极推动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

一是增强税费政策的确定性。2023年以来,税务总局会同财政部等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对77项延续优化完善的税费优惠政策及时发文予以明确,进一步稳定市场预期。持续健全完善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机制,主动收集并答复纳税人缴费人反映的问题,及时回应各方面关切。2023年,税务总局围绕延续优化完善的税费优惠政策,累计发布115个问题答复口径,统一各地操作,提高政策执行确定性。

二是增强税务执法的规范性。修改完善《税收征管操作规范》,形成全国统一的税收征管操作标准。动态更新《纳税服务规范》,统一税务机关基本服务事项处理方式。在各省落实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的基础上,推动京津冀、长三角、东北、西南、中南、西北等区域税务机关,联合推出区域内统一适用的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并实现执法信息互通、执法结果互认,为制定全国统一的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奠定基础。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营造公平公正的税收环境。

三是增强税费服务的便利性。推进涉税事项“跨省通办”,在京津冀、长三角、成渝等区域试点基础上,自2023年4月起在全国推行企业跨区(省)迁移涉税事项便利化措施,优化迁移办理程序、压缩办理时间,为企业跨区(省)经营提供更多便利。构建“精准推送、智能交互、办问协同、全程互动”的征纳互动服务机制,打通业务办理渠道和税费辅导服务渠道,让企业在办理业务时能够及时得到智能、高效、精准、便捷的税费辅导服务,2023年累计为纳税人提供互动服务1091万次。依托网络开展可视答疑,线上面对面解答政策、操作等方面问题,实现“一人答疑、多人受益”,2023年开展可视答疑2324场,累计近600万人次观看,回答问题26.7万个。

下一步,税务部门将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部署要求,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持续优化税收征管服务举措,严肃查处违规招商引资中的涉税问题,助力加快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谢谢。

第一财经记者:

税收是经济的晴雨表,请问2023年的税收大数据反映出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中有哪些亮点?谢谢。


图为国家税务总局新闻发言人、办公厅主任黄运。(徐想 摄)

国家税务总局新闻发言人、办公厅主任 黄运:

感谢您的提问。坚持高质量发展是新时代的硬道理。税务总局利用税收大数据构建高质量发展指标体系,相关结果显示,2023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国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具体有十组数据向大家报告一下:

第一,企业创新投入持续加力,申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金额同比增长13.6%。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数据显示,2023年前三季度,全国企业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金额1.85万亿元,其中制造业企业受益最广,享受加计扣除政策金额占比为58.9%(全年数据企业正在汇算申报中,规模会比这更大)。

第二,创新产业加快成长,高技术产业销售收入同比增长9.8%。增值税发票数据显示,2023年,高技术产业销售收入保持较快增长,占全国企业销售收入比重较2022年提高0.5个百分点,且逐年提升,反映近年来创新产业产出成效显著。

第三,高端制造创新突破,装备制造业占制造业比重提高至44.8%。增值税发票数据显示,2023年,装备制造业销售收入同比增长6.4%,较制造业平均增速高2.9个百分点,占制造业比重较2022年提高1.2个百分点。其中,电动载人汽车、锂离子蓄电池、太阳能电池“新三样”产品相关行业销售收入合计同比增长22.4%。

第四,数实融合加快推进,数字经济核心产业销售收入占全部销售收入比重达12.1%。增值税发票数据显示,2023年,数字经济核心产业销售收入同比增长8.7%,较2022年提高2.1个百分点;全国企业采购数字技术同比增长10.1%,较2022年提高3.2个百分点,反映数实融合加快推动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进程。

第五,统一大市场建设进程加快,省际贸易额占全国贸易总额比重提高至42.7%。增值税发票数据显示,2023年,衡量国内各省之间贸易联系紧密度的省际间贸易额同比增长5.9%,占全国总贸易金额比重较2022年提高0.5个百分点,而且呈逐年提升的态势,反映经济内循环更加顺畅。

第六,三大动力源地区带动作用增强,销售收入占全国比重提高至54.1%。增值税发票数据显示,2023年,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三大动力源地区经济总体呈现较快发展态势,销售收入合计同比增长5.4%,占全国销售收入比重较2022年提高0.3个百分点。

第七,产业绿色转型持续推进,高耗能制造业占制造业比重降至30.7%。增值税发票数据显示,2023年,工业企业绿色化投入增长较快,购进环保治理服务同比增长17.7%。同时,高耗能制造业占制造业比重较2022年下降1.5个百分点。

第八,外资企业利润再投资稳定增长,享受递延纳税的再投资金额达1412亿元。企业所得税申报数据显示,2023年,外资企业境外投资者享受递延纳税的再投资金额同比增长0.8%。自2018年实行外商利润再投资暂不缴纳预提所得税优惠政策以来,外商累计享受递延纳税的再投资金额已达6603亿元。

第九,消费活力不断释放,商品和服务消费增长均在10%左右。增值税发票数据显示,2023年,商品消费和服务消费销售收入同比分别增长11.4%和9%。其中,服装、化妆品零售同比分别增长18.3%和14.5%;游乐园、住宿服务、餐饮服务增长较快,增速分别为69.5%、26.3%和19.6%。

第十,社会保障更加有力,社会保险费收入突破8万亿元。税务部门数据显示,2023年,社会保险费收入达8.2万亿元,缴费服务人数超过13亿,有效助力了具有鲜明中国特色、世界上规模最大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谢谢!

浙江日报潮新闻记者:

税收营商环境是纳税人缴税人十分关心的话题,税务部门2023年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推出了一系列便利办税缴费措施,请问推进落实情况如何?后续还有哪些打算?谢谢。


图为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司长沈新国。(徐想 摄)

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司长 沈新国:

谢谢您的提问。2023年,税务部门以“办好惠民事·服务现代化”为主题,深入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推出系列服务举措,努力提升纳税人缴费人获得感和满意度。第三方调查显示,2023年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得分稳步提升至89.24分。

一是政策找人提效能。税务部门发挥税收大数据优势,根据不同行业、企业类型、人员身份等信息,对税费政策与适用对象进行智能匹配,确保符合条件的企业能及时收到契合自身需求的政策。既向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办税人员推送各有侧重的内容,又紧跟业务流程开展事前温馨告知、事中动态提醒、事后跟踪问效。2023年7月以来,已累计推送6.7亿户(人)次、14.9亿条,实现了政策找准人、政策送上门,确保税费优惠政策直达快享。

二是优化服务解难题。健全完善税费服务诉求解决机制,上下联动高效解决涉税难题。2023年,全国税务系统共解决纳税人缴费人共性热点诉求814项,通过解决一项诉求,实现破解一类难题、优化一类服务的效果。聚焦产业链供应链不畅的困难企业发展诉求,在尊重企业意愿的前提下,利用税收大数据,主动为企业牵线搭桥,全年共帮助企业实现购销213亿元。聚焦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深化拓展“银税互动”,进一步降低中小银行参与门槛,全年助力小微企业获得银行贷款892.8万笔,贷款金额2.84万亿元。

三是智能办税优体验。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扎实推进智慧税务建设,推动办税缴费服务更智能,在电子税务局创新推出“新办智能开业”等场景,推广跨省异地电子缴税,2023年共办理跨省异地电子缴税业务71万笔,涉及金额844亿元,切实便利企业生产经营。推广非居民跨境线上办税,20多个国家(地区)172户非居民企业通过“非居民跨境办税”场景,便捷办理信息采集、申报缴税等业务,进一步优化纳税人跨境办税体验。

四是精准发力惠民生。聚焦社保费缴纳、个税汇算等民生领域涉税事项,针对性优化服务措施。推行社会保险经办和缴费业务“一网通办”,企业社保缴费“网上办”、个人缴费“掌上办”业务量占比超95%,全国3800多个办税服务厅、政务服务中心实现社保缴费业务“一厅通办”。实施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优先退税,优先保障“上有老下有小”、看病负担较重的纳税人快速获得退税红利,惠及3384.5万人。

2024年,税务部门将认真落实国务院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部署要求,主动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和人民群众新期待,依托税费服务诉求解决机制,推出更加务实管用、更具针对性的服务措施,持续擦亮“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品牌。谢谢。

凤凰卫视记者:

我们知道,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对支持科技创新十分重视。同时我们也知道,在税收领域,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对于支持创新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请介绍一下这个政策的落实情况以及成效。谢谢。

黄运:

谢谢您的提问。2023年,国家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的税收优惠政策不断“加码”,政策落实更加精准,政策效应逐步显现,真金白银的减税降费红利,有效增强了企业研发投入的信心和底气,为企业创新发展注入更大动能。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政策支持不断加力。2023年3月,国家将符合条件的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75%提高至100%,并明确作为一项制度性安排长期实施;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聚焦集成电路和工业母机行业高质量发展,对上述两个行业符合条件企业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再提高至120%。同时,按照国务院部署,税务总局会同财政部在原有10月份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和年度汇算两个时段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基础上,新增7月预缴申报期作为政策享受时点,引导企业更早更及时地享受政策红利。

二是政策落实更加精准。税务部门及时编制《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执行指引(2.0版)》,发布两批20个政策即问即答,创新形式加强培训辅导,方便纳税人及时享受政策。同时,我们利用税收大数据,分时点、有侧重地开展政策精准推送,多措并举实现“政策找人”,帮助创新企业及时享受政策。

三是政策效果逐步显现。当前,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这里向大家报告,从2023年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情况看,企业累计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金额1.85万亿元,同比增长13.6%,其中制造业企业享受加计扣除金额1.1万亿元,占比近六成。税收大数据还显示,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企业的利润率为7.4%,高出全部企业平均水平。

下一步,税务部门将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要求,认真落实支持科技创新的税费优惠政策,不断提升政策享受的便利化水平,更好助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和企业创新发展。谢谢!

中宏网记者:

我们注意到,为服务跨境贸易主体,税务部门推出了“税路通”跨境税收服务品牌,受到了“走出去”和“引进来”企业的广泛关注。能否介绍一下这项工作的进展情况?谢谢。


图为国家税务总局国际税务司司长蒙玉英。(徐想 摄)

国家税务总局国际税务司司长 蒙玉英:

感谢您的提问。2023年是共建“一带一路”倡议提出10周年,税务部门以此为契机,集成创新推出“税路通”跨境税收服务品牌,为纳税人提供更加专业化、规范化、国际化的税费服务。

一是创建特色品牌,服务矩阵初具规模。“税路通”品牌发布以来,全国所有省级税务局结合地域特色,全部创建了各自“税路通”子品牌,开展系列政策宣讲活动和跨部门协同服务。如浙江“税路通·在浙里”子品牌做优“一带一路”税收服务项目,举办走进RCEP东盟专场政策宣讲活动;山东“税路通·税之家”子品牌与省侨联、商务、外办联合发布《跨境税收服务联盟倡议书》,推出设立创新实践基地等6项服务举措。

二是组建专家团队,推进疑难问题解决。税务总局和各省税务局均组建跨部门专家团队,通过实地调研、税企座谈等方式收集疑难问题,积极解决跨境纳税人涉税诉求。如,针对“走出去”企业在“美国FDA医疗小企业认证”中的涉税证明开具需求,鼓励和指导各地创新工作方式、优化办理流程。就在昨天,税务总局还与部分在华外国商会举行座谈会,进一步听取外资企业涉税诉求,帮助解决疑难问题。

三是完善服务机制,畅通税企沟通渠道。开通全国12366跨境税收服务专线,累计为“走出去”“引进来”企业提供人工中英双语涉税咨询服务11.7万次。推出英语智能语音系统,实现在线虚拟座席全天候实时咨询服务。同时,利用信息化手段精准推送税费政策,全年累计向超13万户跨境纳税人定向推送国别(地区)投资税收指南和税收红利账单。

四是更新知识产品,“一站式”服务跨境投资。“税路通”品牌已推出4个跨境投资税收知识产品,包括更新发布105份国别(地区)投资税收指南、99个“走出去”税收指引、15个海外税收案例、34个跨境纳税人缴费人常见问题解答。以上产品都可以在税务总局官网和微信公众号“税路通”·税收服务“一带一路”专题中查阅获取。

2024年,税务部门将继续发挥拓展“税路通”服务品牌矩阵效应,进一步加强国别(地区)税收政策研究力度,帮助“走出去”企业用好税收政策工具,全面落实外商投资企业相关税费优惠政策,为高水平对外开放贡献税务力量。谢谢。

封面新闻记者:

2023年税务部门连续查处曝光了一批偷逃税典型案件,取得了良好效果,能否介绍一下具体情况。今年在打击涉税违法方面有何安排?谢谢。

黄运:

感谢您的提问。一直以来,税务部门始终将依法严厉打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作为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的一项有力举措。2023年,税务部门共依法查处涉嫌违法纳税人13.5万户,挽回各类税款损失1810亿元,配合公安部门对8228名犯罪嫌疑人采取了强制措施,539名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有力维护了法治公平的经济税收秩序。

一是严厉打击虚开骗税违法犯罪。聚焦“假企业”虚开发票、“假出口”骗取退税、“假申报”骗取优惠等涉税违法犯罪行为,积极联合相关部门开展精准打击,查处一批违法企业,打掉一批犯罪团伙。2023年,累计查处骗取税费优惠违法案件5042起,检查涉嫌骗取出口退税的出口企业2599户,挽回出口退税损失约166亿元。

二是加大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整治力度。聚焦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涉税违法风险开展专项整治,集中力量查处一批偷逃税大案要案,特别是常态化加强文娱领域税收监管,组织查处了一些演艺明星和网络主播偷逃税典型案件,有力规范了行业税收秩序,促进了相关行业的健康发展。

三是深化拓展多部门联合打击工作机制。2023年,最高人民法院和市场监管总局先后加入常态化联合打击涉税违法犯罪工作机制,机制成员单位由六部门拓展至八部门,形成了从行政执法到刑事司法全链条、一体化打击涉税违法犯罪的工作新格局。多部门联合部署“利剑2023”专项行动,通过跨区域、跨部门数据共享、联合研判,精准打掉职业涉税犯罪团伙127个,抓获犯罪嫌疑人1619名。

四是持续曝光案件加强警示震慑。我们加大对涉税违法典型案件的曝光力度,全年分类分级、不间断曝光涉税违法典型案件243起,有效发挥典型案件的警示震慑作用。同时,我们还不断深化多部门联合激励和惩戒机制,严格执行税收违法“黑名单”制度,全年公布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17324起。

2024年,税务部门将继续联合相关部门对各类涉税违法行为,特别是职业化、团伙式犯罪以及教唆和内外勾结犯罪分子,依法精准打击、靶向综合整治、常态长效曝光,努力营造更加规范有序、更显法治公平的税收营商环境。谢谢!

谢应君:

时间关系,最后两个问题。


图为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谢应君。(栾海军 摄)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环节,请问税务部门在支持绿色低碳发展方面做了哪些工作?接下来还有哪些部署?谢谢。

沈新国:

感谢您的提问。2023年,税务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推进绿色税制体系建设和政策落实,为建设美丽中国贡献税收力量。

一是“多税种共治”的绿色税制体系作用有效发挥。税务部门坚持依法治税原则,不折不扣落实环境保护税法、资源税法等绿色税收法规,助力生态环境保护和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比如,环境保护税通过“多排多征、少排少征、不排不征”的导向机制,倒逼企业减少污染排放、加强环境治理、发展循环经济,2023年全年入库税收205亿元;再如,资源税通过确立从价计征为主的征收方式,建立起与资源产品市场价格直接挂钩的税收调节机制,鼓励企业合理开发利用资源,2023年全年入库税收3070亿元。

二是“多政策组合”的优惠政策体系助力绿色发展。税务部门高效落实企业所得税、增值税、车辆购置税相关绿色税收优惠政策,激励企业走绿色高质量发展道路。比如,2023年,对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取得的收入减免企业所得税167亿元,对相关产品及劳务即征即退增值税564亿元,鼓励节约资源“变废为宝”;再如,对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车船税1218亿元,促进汽车行业降碳减排。

三是“多部门协同”的征管协作机制汇聚监管合力。税务部门与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相关部门加大联合控管、联合激励、联合惩戒等协作治税力度,为绿色发展提供有力支持。比如,税务部门与生态环境部门建立了“税务征管、企业申报、环保监测、信息共享、协作共治”的环境保护税征管协作机制,2023年两部门共互相交换信息约4千万条,实现了税收征管能力和生态环境保护能力的“双提升”。

下一步,税务部门将继续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更高站位、更宽视野、更大力度积极推进税收服务绿色低碳发展。谢谢。

红星新闻记者:

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已经实施三年,请问税务部门在贯彻落实《意见》方面取得了哪些进展成效?谢谢。

饶立新:

谢谢您的提问。三年来,税务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聚焦智慧税务建设,围绕推进精确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管、精诚共治,先后推出200多项改革创新举措,推动税收征管改革走深走实。

从2023年四季度税务总局组织开展的落实《意见》中期评估情况来看,智慧税务和“四精”建设均取得明显进展。比如,我前面介绍过的,随着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的全国推广,新电子税务局的扩围上线,我们逐步建成了涵盖纳税人端、税务人端、决策人端“三端一体”的智能应用平台,大部分税费数据已实现了智能归集;与24个部门建立“总对总”常态化数据共享机制,有力推进了税收征管数字化转型升级;强化税收执法内部控制和监督,高风险点防控措施全部嵌入信息系统自动运行,有效规范税务执法行为;依托“数据+规则”驱动,健全动态“信用+风险”新型监管机制,精准锁定高风险纳税人,有力提升了税收监管效能;通过税费大数据常态化跟测分析经济社会运行态势,税收服务国家治理的能力进一步增强,等等。

总体来看,这几年,纳税人满意度调查综合得分由2020年的86.1分提升至2023年的89.24分,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效。

2024年是贯彻落实《意见》的巩固提升之年,税务部门将全面实施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提升行动,集成发挥技术、业务、组织“三大变革”效应,着力建设国际一流、中国特色的智慧税务,奋力谱写高质量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税务实践新篇章。谢谢。

谢应君:

感谢发布人的介绍,感谢各位记者朋友们的参与,今天的发布会就到这里,再见。


全力促进工业经济进一步回升向好——访工业和信息化部党组书记、部长金壮龙

前三季度,工业经济稳定恢复,全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4%,增速较一季度、上半年分别加快1个、0.2个百分点,呈现回升向好态势。

 

  下一阶段工业经济运行态势预期如何?如何推动工业稳增长?怎样加快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如何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本报记者采访了工业和信息化部党组书记、部长金壮龙。

 

 

巩固拓展工业经济回升向好势头,有信心实现全年目标任务

  

  记者:如何看待当前我国工业经济形势?预计全年工业经济运行态势如何?

 

  金壮龙:今年以来,我国工业经济稳定恢复,呈现回升向好态势,为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提供有力支撑。

 

  从量来看,工业生产稳定增长。截至目前,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量达47.8万家,比2022年底增加2.6万家。前三季度,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4%,9月同比增长4.5%;新能源汽车、锂电池、光伏产品等实现高速增长,造船业三大指标持续全球领跑。

 

  从质来看,产业结构持续优化。前三季度,高技术制造业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达到15.3%、装备制造业占比达到32.9%,C919大型客机实现商业运营并进入产业化发展阶段,首艘国产大型邮轮完成研制交付。全国已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0.3万家。上半年,45个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主导产业产值合计超过10万亿元。1—9月,178家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实现工业总产值23.5万亿元,新注册企业数同比增长18.5%。

 

  从势来看,积极因素不断累积。目前工业经济主要指标呈现向好态势,9月份,六成以上工业行业保持增长,高技术制造业投资连续保持两位数增长;10个工业大省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速均超全国平均水平。这说明制造业企业的信心和预期在逐步增强。

 

  总体来说,四季度,我们有信心促进工业经济进一步回升向好。当前我国工业经济仍处于恢复增长和转型升级的关键期,机遇和挑战并存,只要我们坚定信心、精准施策、沉着应对,就有条件、有能力实现全年目标任务,推动工业经济在高质量发展轨道上行稳致远。

 

 

加大重点行业稳增长工作力度,稳住工业经济大盘

 

  记者:今年以来,10个重点工业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陆续出台,工业和信息化部将采取哪些举措进一步推动工业稳增长?

 

  金壮龙:今年以来,我们一方面着力恢复和扩大需求,促进投资、消费、出口共同发力,夯实工业稳增长基础;一方面着力提高供给质量和水平,稳产业、强企业、优环境,激发工业增长内生动力。下一步,我们将注重打好政策举措“组合拳”,进一步稳预期强信心。

 

  一是加大政策措施落地见效。加强产业政策与财税、金融、贸易、投资等政策的精准对接和协同发力。深入实施稳增长工作方案,保障重点行业平稳增长。全面落实全国新型工业化推进大会工作部署,抓紧出台配套政策文件。继续支持工业大省“勇挑大梁”,支持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加快发展,形成更多产业增长极。

 

  二是多措并举扩大需求。紧盯四季度可达产重大项目,推动政府投资和民间投资加大力度。发挥国家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等作用,进一步带动社会资本投资。抓住四季度重要消费节点,推进新能源汽车、绿色建材、智能家电等优质产品下乡。支持视听电子、冰雪装备、智慧健康养老等创新发展,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绿色消费。

 

  三是加快培育新动能新优势。完善制造业技术改造支持政策,引导企业加大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投入。巩固提升5G、新能源汽车等重点产业优势,推动算力基础设施和通信设备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智能制造工程,推进人工智能全方位、深层次赋能新型工业化。加快新材料等新兴产业发展,前瞻布局未来产业,培育一批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

 

  四是积极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统筹推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打造更多高质量的先进制造业集群和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健全与制造业头部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沟通交流机制,持续开展拖欠中小企业账款清理工作。认真落实全面取消制造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措施,推进新工业革命伙伴关系建设。

 

 

推动中小企业加快复苏,实现平稳健康发展

 

  记者:中小企业联系千家万户,是推动创新、促进就业、改善民生的重要力量。工业和信息化部将采取哪些措施更好服务和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金壮龙:前三季度,规模以上工业中小企业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均实现由降转增。同时也要看到,当前中小企业订单不足、成本上升、回款困难等问题较为突出。下一步,我们将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坚持管理和服务并重,坚持帮扶和发展并举,重点抓好四方面工作。

 

  一是营造公平竞争环境。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全面落实中小企业促进法。严格执行《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集中化解一批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开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综合督查和中小企业发展环境第三方评估,推动各类惠企政策落地生效。

 

  二是支持专精特新发展。研究出台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开展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携手行动和中央企业产业链融通发展共链行动,带动专精特新企业参与国家重大工程项目。支持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成长为独角兽企业。抓实首批30个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

 

  三是强化精准高效服务。出台健全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的指导意见,深入开展“一起益企”行动,帮助企业解决难题。实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上市培育工程,不断提高中小企业融资覆盖面、可得性。继续实施“科技成果赋智”“质量标准品牌赋值”“数字化赋能”中小企业专项行动,促进中小企业向价值链中高端迈进。

 

  四是加强国际交流合作。加大中小企业“走出去”“引进来”工作力度,发挥双多边中小企业合作机制作用,共建“一带一路”合作服务平台,办好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和APEC中小企业技展会,支持中小企业用好两个市场、两种资源。

 

 

深入推进新型工业化,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

 

  记者:加快构建以先进制造业为骨干的现代化产业体系,必须把建设制造强国同发展数字经济、产业信息化等有机结合。请问工业和信息化部下一阶段将如何把握推进新型工业化这一关键任务?

 

  金壮龙:我们将着力补齐短板、拉长长板、锻造新板,提高先进制造业水平,为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提供坚实支撑。

 

  一是改造升级传统产业。针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制定数字化转型行动方案。实施制造业技术改造工程,落实税收优惠和专项再贷款政策。依法依规、稳妥有序淘汰落后产能和化解过剩产能,强化优质达标项目要素保障。加快传统产业绿色化改造,打造绿色工厂、绿色园区和绿色供应链,完善绿色制造和服务体系。

 

  二是巩固提升优势产业。我国轨道交通装备、太阳能光伏、锂电池等领域已形成规模和技术优势,要继续推进强链延链补链,提升全产业链竞争优势。深入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工程和重大技术装备攻关工程,提高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高水平建设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打造一批中试和应用验证平台,加速科技成果工程化和产业化。大力实施标准提档升级。

 

  三是培育壮大新兴产业。聚焦5G、先进计算、生物医药等领域,系统推进技术创新、规模化发展和产业生态建设。加强重点行业生产能力、投资等监测预警,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

 

  四是前瞻布局未来产业。制定实施未来产业发展行动计划等政策文件,加快技术、材料研发应用,统筹推进标准研制,促进形成新质生产力。支持地方立足各自优势,在应用场景构建、人才引育、产融合作等方面积极探索,培育一批未来产业高地。

 

  五是推进产业集群化发展。优化国家高新区布局,加强管理服务,打造开放创新的世界一流高科技产业园区。实施先进制造业集群发展专项行动,引导各地发挥比较优势,形成更多专业化、差异化、特色化产业集群。支持45个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加快向世界级水平提升。

 

  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我们还将坚持开放发展理念,支持更多优势企业“走出去”,更大力度引导外资投向先进制造业和高新技术产业,持续做好项目服务保障,支持外资企业在华设立研发中心,在新型工业化进程中收获更多发展成果。

 


两部门:继续实施部分国家商品储备税收优惠政策

新华社北京10月2日电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布公告称,为继续支持国家商品储备,自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继续实施部分国家商品储备税收优惠政策。

公告明确,对商品储备管理公司及其直属库营业账簿免征印花税;对其承担商品储备业务过程中书立的买卖合同免征印花税,对合同其他各方当事人应缴纳的印花税照章征收。对商品储备管理公司及其直属库自用的承担商品储备业务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上述房产、土地,是指在承担商品储备业务过程中,用于办公、仓储、信息监控、质量检验等经营及管理的房产、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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