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622901013956984P/2023-41804 | 主题分类 | 部门文件 |
发文字号 | 制发机构 | ||
有效期限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3-12-08 | 发布日期 | 2023-12-08 |
标 题 | 关于举办临夏州第四届“书香临夏”青少年朗诵大赛(决赛)的通知 |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力度,促进全社会语言文字工作高质量发展,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倡导全民阅读,建设书香社会”的决策部署,教育引导全州青少年自觉养成以书为伴的良好习惯,切实推动书香校园、书香家庭建设,吸引带动更多群体共建书香临夏,为全州青少年搭建展示自我、交流学习的平台,提升广大青少年的朗诵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提升文化素养,增强民族自信心和自豪感,州语委、州教育局决定,在全州中小学生范围内举办第四届“书香临夏”青少年朗诵大赛,通过各县市初赛、复赛、共有约290名选手进入决赛,决赛由州语委、州教育局组织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决赛组别及地点
决赛分四个组别进行:
少儿组(1—3年级学生)比赛地点:临夏市实验小学总校
少年组(4—6年级学生)比赛地点:临夏市二中五楼会议室
青少年组(7—9年级学生)比赛地点:临夏州电大一楼报告厅
青年组(高中、中高职学生)比赛地点:州教育局八楼会议室
二、决赛时间及方式
决赛由州语委、州教育局负责组织。
决赛时间:
2023年12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决赛方式:
(一)抽签 所有决赛选手分组别由电脑随机抽签派位决定决赛顺序,抽签结果以文件公布次序为准。
(二)备赛 参赛选手于12月15日下午2:30到各自赛点拷贝视频背景音乐,要求命名格式为:“序号+组别+姓名”。
(三)决赛 以抽签顺序按时到各组指定赛点,四个赛点同时
开始,按时不到者视为弃赛。
三、决赛要求及标准
(一)评委:通过各县市推荐,在全州范围内选拔评委,要求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有评委资历、工作经验,对大赛认真负责,客观公正(名单见附件)。各比赛现场由7名评委共同评分,选手5人为一组,现场公布得分。
(二)选手:决赛选手要求妆容仪表得当,服装得体,比赛采取个人赛,组合参赛人数不超过2人(包括助演)。
(三)参赛作品:时间3—5分钟,不得低于3分钟,不得超过5分钟,超时或不脱稿将扣相应分数。可以使用配乐、视频、道具等辅助方式,相关内容由参赛者自行准备。
(四)评分标准:参赛作品满分10分,内容包括参赛选手的语言素养能力、语言应用能力和舞台表现力等。(语音面貌2分;作品理解感受2 分;语言表现力3分;服装形体1分;体态语1分;现场效果1分)
四、奖项设置
大赛决赛各组别分别设一等奖10%、二等奖20%、三等奖30%、优秀奖各40%、“百强奖”(不分组别,以成绩高低评出)、优秀指导教师奖10%(一等奖作品指导教师,仅限一名)。
对组织有力,选手参与面广,质量高的各县(市)语委办、各学校,根据决赛作品的整体得分情况,从高到低评选“优秀组织奖”4个,(如有排名相同,参考获奖人数,按获奖人数多者计算)以州语委、州教育局名义向获奖个人和集体颁发荣誉证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