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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甘肃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有关规定,编制本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及范围
市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包括市政府及市政府各组成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以下统称为市级行政机关)、各镇街道。市政府办公室为全市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临夏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政府信息中心,承担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市政府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以下信息外,其余政府信息应当公开:
(一)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
(二)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四)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
(五)单位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
(六)市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该公开的从其规定)。
二、信息公开的主体及方式
(一)主动公开
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制发的非涉密类政府信息。主要包括:
1.市政府“临市府发”和市政府办公室“临市府办发”文件中宜于主动公开的文件。
2.政府工作报告、重大决策、重大工作部署及相关政策解读情况。
3.非涉密的市政府重大活动。
4.非涉密的领导活动、讲话。
5.非涉密的市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内容。
6.市政府人事任免。
7.非涉密的市政府重大督办事项。
8.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信息。
9.市政府及其工作机构的领导人员简历、职务、分管工作、机构职责等信息。
公开形式:
1.临夏市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lxs.gov.cn)和“临夏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微信公众号公开政府信息。
2.市政务公开专区查阅(点击查看: 临夏市政务公开专区详情)。
3.其他方式。
通过新闻发布会、广播、电视、报刊等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市政府授权市政府部分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和部门管理机构负责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市发改局负责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2.市财政局负责发布市级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3.州生态环境局临夏市分局负责发布环境质量公报;
4.市统计局负责发布统计公报;
5.市司法局负责发布市政府规章;
6.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公开的市政府的其他信息。
市政府其他部门按职能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责任部门:市政府职能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各镇街道)
2.公共法律服务。(责任部门:市司法局)
3.行政审批。(责任部门:市政府职能部门及各相关单位)
4.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责任部门:市统计局)
5.市列重大建设项目的建设及实施情况;市政府制定价格信息,查处价格和行政事业性收费违法违规行为情况。(责任部门:市发改局)
6.市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和实施情况。(责任部门:市财政局)
7.市级部门预算决算、“三公”经费。(责任部门:报送市人大审查部门预算的市级部门、单位)
8.保障性住房信息。(责任部门:市住建局)
9.招投标有关信息。(责任部门:市级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投资项目审批核准部门、有关资质资格认定部门)
10.征地拆迁信息。(责任部门: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房征中心)
11.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责任部门:市财政局、市发改局)
12.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和办理情况。(责任部门:实施行政许可的市级部门、单位)
13.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责任单位:具有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的部门)
14.乡村振兴、教育、医疗、优抚、社会保障和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责任部门:市乡村振兴局、市教育局、市卫健局、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残联)
15.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责任部门:临夏州生态环境局临夏市分局、市卫健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
16.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安全生产、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报、发生和处理情况;(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卫健局、市公安局、市地震局、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
17.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市人社局)
18.公益事业的投资、建设和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19.自然、资源、人口、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非涉密情况;(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
20.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公开时限:各部门应当制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调整更新,明确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并通过临夏市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告栏、电子屏幕、报刊、广播、电视、政务新媒体以及其他便于公众及时获取政府信息的载体公开信息。以上信息的公开时限为自信息产生或变更后的20个工作日内。
三、依申请公开
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其中,公众向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以下方式办理。
(一)受理机构
临夏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受理公众向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向各部门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可以在临夏市人民政府网在线申请或到受理机构当面申请。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930-6320972(咨询电话)0930-6320975(传真)
通讯地址:临夏市人民路1号
邮政编码:731100
(二)申请方式
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人可通过受理机构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详细、明确。
1.书面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信函等形式提交申请。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单位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在临夏市人民政府网在线提交申请。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当面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
为了提高申请的处理效率,申请人应对所需政府信息尽量描述详尽、明确,如提供该政府信息的名称(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政府信息内容的提示;申请人可以委托代理人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时应当出示申请人、代理人有效证件以及授权委托书;申请人应当将所取得的信息用于合法用途。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三)申请受理
1.申请处理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和审核。经审核申请的内容描述不明确,受理机构将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经审核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受理机构将根据《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分别作出答复。
2.申请受理时间
(1)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2)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3)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传真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四)申请答复
1.答复的期限。受理机构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于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将按程序报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受理机构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五)申请费用
受理机构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一般不收取费用。但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受理机构将收取适当费用。依据省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19年版)精神,具体收费办法待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制定后公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对于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县级行政机关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五、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1.临夏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
单位名称:临夏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0-6325958
通信地址:临夏市人民路1号
邮政编码:731100
2.行政复议
单位名称:临夏市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930-6313332
通讯地址:临夏市人民路1号
邮政编码:731100
3.行政诉讼
单位名称:永靖县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0930-8831276
通讯地址:甘肃省永靖县刘家峡镇富民路(无门牌号)
邮政编码:731600
4.监察机关:临夏市监察局
投诉电话:0930-6320967
通信地址:临夏市东区市政府统办楼9楼
邮政编码:731100
2026年临夏州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已于近日印发,招生工作坚持“大稳定、小调整”原则,总体保持政策稳定性,重点在“扩供给、促均衡、优结构”上精准发力。
2026年全州中考报名审核、志愿填报、成绩查询均通过“临夏州中考网上报名及志愿填报系统”(http://60.164.243.36:8081)进行,广大考生也可关注“临夏州教育局”微信公众号了解相关内容。现就考生和家长关注的重点内容做一梳理解读。
1.继续实行普通高中扩招。今年全州高中阶段学校拟定招生计划28000人(其中公办普通高中27000人,职普融通高中班200人,民办高中800人)。具体招生计划待省教育厅最终下达后另行公布。为了让更多初中毕业生接受普通高中教育,今年新建的广河县实验中学拟计划招生900人,改建的临夏县中学分校拟计划招生1100人,将让更多符合条件的初中毕业生有机会接受高中阶段教育,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上普通高中、上优质普通高中的期盼。 2.优化录取机制,确保“应录尽录”。继续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参照评价、应录尽录”的录取原则。2026年不划定全州统一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各县市根据各自实际可设置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时严格按照考生志愿和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直至录满学校招生计划。在录取到最后一名出现成绩并列时,成绩并列的考生将全部予以录取。 3.深化“指标到校”,促进教育均衡。为促进县域内城乡教育均衡,使“指标到校”政策得到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在第一批次面向全州招生的临夏中学、临夏回民中学、临夏双城高中的计划中,将划出一定比例用于“指标到校”,为薄弱初中学校学生提供更多进入优质高中的机会。享受“指标到校”政策的考生,其学籍必须在相应的初中学校连续满3年并实际就读。 (一)报名对象 所有修完义务教育阶段7—9年级全部课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合格的初中应届毕业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报名并采集相关信息。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申请报名 1.具有我州县市户籍的初中应届毕业生,在户口所在县市教育局报名。 2.户籍不在临夏州内的外来务工随迁子女,有临夏州初中学籍的初中应届毕业生在学籍所在县市教育局报名。 1.考试时间: 6月16日—6月18日(可点击大图查看) 1.志愿填报 第一批次:设“自主招生(特长生)志愿”,仅限参加临夏回民中学特长生考试的考生填报。设1个“全州招生高中志愿”,全州考生可在临夏中学、临夏回民中学、临夏双城高中、永靖县移民中学、东乡中学、临夏德雅高级中学(民办)6所学校中选择1所填报。 第二批次:设1个志愿,仅限临夏市、临夏县、广河县和康乐县的考生填报“临夏双城高中志愿”。 第三批次:分为“县市自主招生(特长生)志愿”和“县市普通高中志愿”,县市自主招生(特长生)志愿只针对参加了东乡县一中、东乡县三中、临夏德雅高级中学(民办)特长生考试的考生填报,县市普通高中志愿按考生中考报名所在县市教育局公布的方案填报。 第四批次:临夏国强职业技术学校职普融通高中班志愿,东乡县考生按东乡县招生方案要求填报。 2.志愿录取 第一批次: ①自主招生(特长生)志愿:参加了临夏回民中学特长生考试的考生填报,按照学生填报志愿和文化课成绩、术科成绩“双上线”要求进行投档录取,若录取人数未达到计划招生总数,剩余计划转回招生学校普通生计划。 ②“指标到校”录取:在填报了临夏中学、临夏回民中学、临夏双城高中志愿的考生中进行投档录取。确保全州每一所初级中学,至少有2名填报了该批次志愿且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低于所在县市总平均分的考生,被上述三所学校中的一所录取。此批次计划从三所学校的第一批次总计划中划转。“指标到校”录取的考生学籍必须在相应的初中学校满3年,并在该校实际就读。 ③全州招生高中志愿:在填报了临夏中学、临夏回民中学、临夏双城高中、永靖县移民中学、东乡中学、临夏德雅高级中学(民办)志愿的考生中进行投档录取。 第二批次: 临夏双城高中志愿:在填报了临夏双城高中志愿的考生中进行投档录取。 第三批次: ①县市自主招生(特长生)志愿:由临夏市、东乡县教育局负责,按照学生填报志愿及文化课成绩、术科成绩“双上线”要求进行投档录取,若录取人数未达到计划招生总数,剩余计划转回招生学校普通生计划。 ②县市普通高中志愿:由各县市教育局负责,根据各县市招生方案进行投档录取。 第四批次: 职普融通高中班志愿:临夏国强职业技术学校职普融通高中班志愿录取工作由东乡县教育局具体负责,职普融通高中班不得跨区域招生。 所有批次均需考生填报志愿,不填报志愿将视为自愿放弃该批次录取机会。“第一批次”和“第二批次”由州教育局统一录取;“第三批次”和“第四批次”由各县市教育局负责录取,结果报州教育局备案。 征集志愿:统一录取结束后,州教育局将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名单,组织未被任何学校录取的考生进行网上征集志愿填报。
广大考生和家长可关注“临夏州教育局”官方信息发布平台,或拨打各县市教育局咨询电话了解详情。 临夏市教育局 6326638 临夏县教育局 3224209 永靖县教育局 8836117 康乐县教育局 4421976 和政县教科局 5523677 广河县教育局 5623894 东乡县教育局 6923006 积石山县教育局 7724326 州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6213819 州教育考试院招生考试科 6214023
为切实做好2026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根据国家学前教育相关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对2026年全市幼儿园招生工作安排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户籍优先”“就近入园”和“自愿选择”原则,面向社会公开公平公正招生,确保招生工作安全、规范、有序进行。
二、具体办法
(一)“网上报名+电脑公开摇号”招生(具体情况详见附件1)。
1.招生学校
(1)临夏市学前教育中心、临夏市实验幼儿园、临夏市第一幼儿园、临夏市第二幼儿园、临夏市第五幼儿园、临夏市第八幼儿园、临夏市第九幼儿园、临夏市折桥中心幼儿园等8所城区幼儿园,采用“网上报名+电脑公开摇号”的方式招生。
(2)临夏市第七幼儿园作为和谐苑小区配建幼儿园,先行摸底,优先解决小区内适龄幼儿入园,摸底后剩余学位将对外公开摇号。
2.招生对象
年满3周岁(2022年3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临夏市城区户籍(城区内七个派出所户籍)幼儿。
3.时间安排
(二)自主招生(采用排队报名或小区配建园预约登记等方式)。
1.招生学校
第三幼儿园(红园新村)、第四幼儿园(军民街)、第六幼儿园(万寿花园小区内)、第十幼儿园(滨河景苑小区内)、第十一幼儿园(州教育局院内)、第十四幼儿园(原后古城小学)、第十五幼儿园(古河州小区内)、第十六幼儿园(三易小区内)、第十七幼儿园(肖家棚户区安置小区内)、西关幼儿园(西关小学院内)、河州中学附属幼儿园(原州农校旧址隔壁)、云水谣幼儿园(瓦窑村广场)、启明星幼儿园(城郊镇祁家村)、南龙中心幼儿园(南龙马家庄村委会隔壁)、枹罕中心幼儿园(枹罕镇拜家村)等39所公办幼儿园,以及市教育局正式审批的35所民办幼儿园,均采用自主招生的方式。
2.招生对象
年满3周岁(2022年3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年龄区间1.5岁)的临夏市户籍幼儿和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
3.时间安排
7月15日全天(早上8:30-12:00,下午2:30-6:00),在各公民办幼儿园登记报名。
三、招生学位数
按照教育部《幼儿园工作规程》第十一条规定:“幼儿园每班幼儿人数为小班25人、中班30人、大班35人。”鉴于我市学前教育发展的实际情况,为最大限度利用优质资源,各幼儿园学位数按每班40人计算。
2026年秋季学期,我市48所公办幼儿园提供小班新生幼儿学位3800个,35所民办幼儿园提供小班学位数2980个,共提供学位6780个,全力保证全市适龄幼儿入园接受正规的学前教育(具体学位数详见附件2)。
四、政策保障入园
(一)解放军驻临部队、武警支队、消防部门人员及烈士子女等,可先参加摇号招生,如未摇中,于7月10日前携带相关证明到市教育局2楼212室幼教股(临夏市前河沿路6-104号)进行资格审核,通过后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就近入园。
(二)鉴于双胞胎和多胞胎家庭实际困难,参加摇号时若摇中其中之一,其余则全部获得学位。
(三)参与摇号幼儿园的本园教师子女,先参加摇号,若未摇中,可在本园登记报名。
五、工作要求
(一)城区住宅小区配建幼儿园应优先解决本小区内住户子女入园,村级幼儿园应优先招收本村幼儿入园(各园需提前与村、社区联系,摸清适龄幼儿数)。在学位有空余的情况下可招收外小区、外村(社区)或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园。
(二)各幼儿园严格按容量招生,建立信息公开制度,主动公开招生信息,充分接受社会监督,推进阳光招生。
(三)幼儿报名时,家长需携带幼儿,同时携带户口簿、预防接种卡、体检证明(市妇幼保健院等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证明)。
截至8月24日仍未注册报名的幼儿,请家长于8月25日到市教育局幼教股登记,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到有空缺学位的幼儿园入园。(咨询电话:0930——6311897)
附件1:临夏市2026年城区部分幼儿园摇号招生公告
附件2:2026年临夏市公、民办幼儿园小班新生招生计划数
临夏市教育局
2026年6月30日
附件1
临夏市2026年城区部分幼儿园摇号招生
公 告
根据《临夏市2026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2026年我市城区部分幼儿园依然沿用“网上报名+电脑摇号”的方式招生。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生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面向社会招生,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确保招生工作安全、规范、有序进行。
二、招生范围及对象
有临夏市城区户口(城区内七个派出所户籍)、年满3周岁(即2022年3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年龄区间1.5岁)的幼儿均可报名。
三、摇号招生幼儿园
本次摇号幼儿园共计9所,分别为:临夏市学前教育中心、临夏市实验幼儿园、临夏市第一幼儿园、临夏市第二幼儿园、临夏市第五幼儿园、临夏市第七幼儿园、临夏市第八幼儿园、临夏市第九幼儿园、临夏市折桥中心幼儿园。
四、学位名额
鉴于临夏市优质幼儿园学位数有限的实际,为最大限度利用优质资源,各幼儿园学位数按每班40人计算,9所摇号公办幼儿园共计有学位960个。具体学位数分布如下:
五、摇号报名步骤及流程
第一步:网上报名。
幼儿家长登录“临夏市人民政府网(备案网址:www.lxs.gov.cn)”或临夏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点击进入“临夏市2026年城区幼儿园网上公开报名系统入口”界面,选择意愿幼儿园(每位幼儿只能选报1所),如实提交信息(幼儿姓名、身份证号码、性别、民族、家长姓名、联系电话等)进行报名。报名的先后顺序与公开摇号派位无关。
第二步:现场公开摇号派位。
电脑摇号派位仪式将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在实验幼儿园多功能大厅进行,届时将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公证、媒体等部门的人员及家长代表(参与摇号园每园10名)参与监督。摇号结果现场公布,并在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及各参与摇号幼儿园门口张榜公示。
第三步:资格审核及登记报到。
摇号派位结束后,获得摇号派位资格的家长,在规定时间内携带幼儿、户口簿、儿童预防接种证(加盖辖区医院查验章或提供查验证明)、体检证明(市妇幼保健院等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到幼儿园审核资格并正式登记报到。资格审核通不过者(如非临夏市城区户籍幼儿等)将取消入园资格,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时间安排
七、报名注意事项
1.凡非本市城区户籍、年龄不符合要求的幼儿,均不属于“网上公开报名”的新生招生范围。
2.每位幼儿只能选报九所摇号幼儿园中的1所。家长必须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如出现所填资料与事实不符、不属于招生范围、资格审核不通过、不按预先程序履行预报名等情形之一者,都将取消该幼儿入园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家长自负。
3.解放军驻临部队、武警支队、消防部门人员子女、烈士等子女先参加摇号,如未摇中,请于2026年7月10日前携带单位证明公函到市教育局2楼212室幼教股(临夏市前河沿路6-104号)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就近入园。
4.鉴于双胞胎和多胞胎家庭实际困难,参加摇号时若摇中其中之一,其余则全部获得学位。
5.九所摇号幼儿园本园教师子女,先参加摇号,若未摇中,可在本园登记报名。
6.凡在公开摇号中未获得派位的幼儿,请家长于2026年7月15日到其它自主招生的公、民办幼儿园报名。开学前仍未注册报名的幼儿,请于2026年8月25日到市教育局幼教股登记,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幼儿园就读。
附件2
近日,教育部办公厅印发通知,对开展中小学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6年)作出部署,提出强化资源前瞻布局、严禁各类违规招生、严格规范特定类型招生、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均衡编班、保障重点群体公平入学、加强招生入学信息公开、深化“教育入学一件事”、加强风险防范工作等8项重点任务。
其中,在严禁各类违规招生方面,通知提出,中小学严禁违规提前招生、超计划招生、跨区域招生,严禁通过“意向登记”“预录取协议”“保底录取协议”“分班保证协议”等名义变相提前招生,严禁在招生环节收取所谓的“择校费”“意向金”,严禁将招生录取与“捐资助学”“教育基金”等各类赞助挂钩。
在严格规范特定类型招生方面,提出全面实行特定类型招生省级审核备案制度。严禁任何地方、任何学校未经省级批准,在义务教育阶段以创新人才早期培养项目名义开展特殊招生。青少年足球人才培养改革试点需严格控制在试点范围内开展。开展小语种特色培养项目的学校要合理确定招生范围和计划,在小升初过程中不得开展或变相开展文化科目测试。
在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均衡编班方面,通知提出,义务教育学校严禁设立或变相设立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推进师资均衡配置、学生随机分班,全面实施均衡编班。学校编班方案、过程及结果应向社会公开。编班结果一经公示确定,不得擅自变更。
如何确保各项要求落到实处?教育部基础教育司负责人表示,教育部将继续在中国教育督导微信公众平台设立“中小学违规招生问题”专栏,各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必须公开招生热线,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建立台账、逐项核查、限期反馈。对招生问题频发、情节严重、社会反映强烈的地区和学校,不仅要严肃追究学校负责人责任,还要追究相关教育行政部门的责任。对招生录取中的权力寻租、利益输送等违纪违法行为,一经查实,坚决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绝不姑息。
为深入查摆和整治全市校园及周边安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筑牢校园安全防线,现面向广大师生及相关知情人士公开征集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和问题线索。
一、整治范围: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含校外培训机构)
二、整治时间:2025年8月至2025年12月
三、整治重点:维护政治安全、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安全管理能力提升、食品安全、消防安全、实验室安全、校园建筑及周边设施安全、校园周边安全、涉生安全、智慧安防体系建设、学前教育普及普惠、道路交通安全、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民办教育机构办学资质审批、审批工作人员作风纪律、民办教育机构安全治理、教职工廉洁从教等方面。
四、问题线索受理举报方式:
广大师生及相关知情人士可通过以下监督渠道向临夏市教育局反映有关问题。
受理电话:0930-6312393(市教育局校安办)0930-6312197(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受理邮箱:lxs2197@163.com
望广大师生及相关知情人士积极提供相关线索。举报人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问题。反映人举报问题或提供线索的,应当说明问题发生的时间、地点、对象、主要事由和联系方式等,以便及时核实、办理。对提供线索的群众信息,市教育局将予以严格保密。
特此公告。
临夏市教育局
2025年9月4日
来源:临夏市融媒体中心
编辑:郭晓娟
终审:李 霞
7月2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有关举措。为何要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一起来看专家解读↓
专家解读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
为教育强国建设和人口高质量发展夯实根基
7月2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有关举措。会议指出,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是涉及千家万户、事关长远发展的重要惠民举措。要指导各地尽快细化工作方案,按照分担比例安排好补助资金,确保按时足额拨付。要加强动态监测评估,科学核算办园成本,统筹好公办、民办幼儿园补助政策,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等群体政策衔接和兜底保障。要统筹考虑学龄人口变化、财力状况等因素,坚持保基本保普惠原则,进一步完善学前教育投入机制,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幼儿园教师待遇,提升办园质量水平。要加强学前教育监督管理,严格落实监管责任,规范办园行为,切实守护好在园儿童身心健康。
“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作为一项兼具社会效益和民生温度的举措,不仅体现了教育优先发展和人口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导向,也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持续注入人力资本动力。”北京师范大学教育管理学院副院长梁文艳认为,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从理论走向实践,正是将公共教育资源优先投向儿童发展的关键期,让更多儿童能享受高质量的学前教育。
此前,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探索逐步扩大免费教育范围”,“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写入今年政府工作报告。
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教育财政研究所所长王建表示:“我国提出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是党中央充分考虑新时代满足民生需求和支撑国家战略作出的科学决策,需要立足国情教情,借鉴国外经验,做好政策设计和实施工作,为教育强国建设和人口高质量发展夯实根基。”
“‘免费’做的是家庭教育成本的减法,也是国家和政府责任的加法,是对民生福祉的深切考量,进一步强化了学前教育的公共服务属性。”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基础教育研究所副研究员高丙成表示,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能够降低家庭经济负担和育儿压力,降低家庭的学前教育支出,有助于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年轻家庭的育儿焦虑,提振家庭生育意愿,释放生育潜能,积极应对人口结构挑战。(中国教育报记者 柴葳)
为深入查摆和整治全州校园及周边安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筑牢校园安全防线,现面向广大师生及相关知情人士公开征集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和问题线索。
一、整治范围:全州各级各类学校(含校外培训机构)
二、整治时间:2025年8月至2025年12月
三、整治重点:维护政治安全、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安全管理能力提升、食品安全、消防安全、实验室安全、校园建筑及周边设施安全、校园周边安全、涉生安全、智慧安防体系建设、学前教育普及普惠、道路交通安全、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民办教育机构办学资质审批、审批工作人员作风纪律、民办教育机构安全治理、教职工廉洁从教等方面。
四、问题线索受理举报方式
广大师生及相关知情人士可通过以下监督渠道向临夏州教育局反映有关问题。
受理电话:0930-6217103(州学校安全服务中心)
0930-6225687(州纪委监委派驻州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受理邮箱:lxzjyjaqb@126.com
望广大师生及相关知情人士积极提供相关线索。举报人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问题。反映人举报问题或提供线索的,应当说明问题发生的时间、地点、对象、主要事由和联系方式等,以便及时核实、办理。对提供线索的群众信息,州教育局将予以严格保密。
特此公告。
临夏回族自治州教育局
2025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