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622901013956984P/2022-00014 主题分类 临市府办发
发文字号 [2022]4号 制发机构
成文日期 2022-01-26 发布日期 2022-02-14
标        题 关于印发《临夏市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临夏市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2-14 来源:临夏市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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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市府办发〔20224号

 

关于印发《临夏市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街道党(工)委、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委各部(委)办、市直各相关单位:

《临夏市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实施方案》,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此件公开发布) 

    临夏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126


临夏市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

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和省州有关文件精神,为切实提升全市学校育人水平,扎实做好双减工作,规范办学行为,提高教学效益,促进学校内涵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按照“校外治理、校内保障、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的总体思路,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为准绳,推进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强化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深化校外培训机构治理,积极构建教育良好生态,形成校内外协同育人的良好局面,有效缓解家长焦虑情绪,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二)工作原则。坚持育人为本、回应关切。遵循教育规律,从有利于学生身心健康成长出发,整体提升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服务水平,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与期盼,减轻学生和家长负担。坚持依法治理、标本兼治。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规定,坚持校外培训的公益属性,注重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坚持政府主导、各方联动。进一步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强化政府统筹,落实部门职责,健全保障政策。强化学校教育体系,发挥学校主体作用,同步深化学科类培训机构治理,明确家校社协同责任,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坚持统筹推进、稳步实施。严格落实国家有关规定,积极推广典型经验,深入探索推进重难点问题治理,确保“双减”工作平稳有序。

(三)工作目标。全面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围绕“治乱、减负、防风险”的工作要求,校内校外双向发力,稳妥推进,分步实施,确保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家庭教育支出和家长相应精力负担于2021年底前有效减轻、两年内成效显著,人民群众教育满意度明显提升。校内服务提质增效。充分发挥学校育人主渠道作用,加大改革力度,统筹校内校外教育资源,统筹课内课后两个时段,对学校教育教学安排进行整体规划,全面系统构建学校育人生态。提升校内教育服务质量,提高学校育人水平,让每个学生在校内能够学得会、学得好、学得足。

校外培训规范有序。坚持从严治理,全面规范校外培训机构,防止无序扩张,严查各类违规培训和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为学生全面健康成长创造有利环境。

二、主要措施

(一)落实好学校教育教学常规

1.严格按课程标准和进度要求教学。开齐开足开好国家规定课程,全面实施基于课程标准的教学与评价,落实各学科课程标准和教学基本要求,不拔高教学要求,不赶超教学进度,增强各学科教学基本要求的执行力。小学一年级严格按课程标准零起点教学。

2.严格按课程表上课和活动。科学编制中小学课程计划,课程表、作息时间表要公布在教室门口。不随意增减课时,除正常调课外,不得挤占思政、音乐、体育、美术、劳动实践等课程和活动的课时。坚决制止“阴阳”课表。

3.规范学生在校作息时间。全面实施中小学放学后校内托管服务,解决“放学早、接送难”问题。小学生早上上学时间推迟至 8:00以后,小学、初中早上上课时间分别不早于8:30和8:00,寄宿制小学、初中学校晚熄灯作息时间分别不迟于21:00、21:30,并严格按规定的睡眠时间设定起床时间。各校根据季节变化等因素确定具体作息时间。加强学校课间、午间管理,引导学生走出教室休息、活动。

4.规范教育教学秩序。学校不得利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义务教育阶段的未成年学生开展任何形式的集体补课。

(二)有效减轻学生过重作业负担

5.统筹作业管理。进一步完善作业统筹管理机制,学校制定作业管理制度。建立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工作机制,加强对作业来源、设计、布置、批改、反馈、讲评、辅导等各环节的统筹管理。建立作业校内公示制度,公开班级各学科作业,加强质量监督。凡布置学生做的作业教师必须精选、先做、分层、全批,促进学生完成基础性作业,强化实践性作业,探索弹性作业和跨学科作业,不得布置惩罚性作业。

6.控制作业总量。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家庭书面作业,可在校内适当安排巩固练习;小学三至六年级书面作业平均完成时间不超过60分钟;初中书面作业平均完成时间不超过90分钟。家庭作业时长把握以班内中等程度学生为参照。个别学生经努力仍完不成书面作业的,也应按时就寝,确保充足睡眠。

7.加强作业设计指导。发挥作业诊断、巩固、学情分析等功能,将作业设计纳入教研体系,系统设计符合学生年龄特点和学习规律、体现素质教育导向、涵盖德智体美劳全面育人的基础性作业,鼓励布置分层、弹性、个性化作业。教师要指导小学生在校内基本完成书面作业,初中生在校内完成大部分书面作业,要认真批改作业,及时做好反馈,加强面批讲解。严禁给家长布置或变相布置作业,严禁要求家长检查、批改作业,严禁要求学生自批自改作业。

)规范考试评价

8.控制文化学科统一考试频次。小学一二年级不得以纸笔测试为主要评价方式,每学期统一考查不超过1次;小学三至六年级可安排语文、数学等学科考试和其他学科考查,每学期统一考试或考查不超过2次。初中文化学科可组织期中、期末考试,不得组织月考和周考试。

9.科学控制考试难度。坚持教考一致原则,考试命题严格依据课程标准和教学基本要求确定考试内容,控制考试难度。创新试题形式,增加综合性、开放性、应用性、探究性试题,扭转靠机械刷题取胜的命题倾向。不得有提前结课备考、违规统考等行为。

10.不对外公开考试成绩和排名。考试成绩呈现实行等级制。中学生个人考试成绩及位次允许家长获知,但学校不得以任何方式在校内外公开发布。学校不得举行或变相举行过分强化应试教育的中考、高考“誓师大会”,不得发布或以家委会等名义发布中考、高考“喜报”,不得标榜或变相标榜“学霸”和中考、高考“状元”。

11.实施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改革。推行中小学学科分项等级评价,完善学生成长记录和综合素质评价,强化评价的激励、诊断与改进功能。

)深化育人方式改革

12.全面发展素质教育。坚持德智体美劳“五育”并举,深化课程改革,完善义务教育学校拓展性课程建设和社团活动。实施提升中小学课程领导力行动计划,聚焦学校课程、学科教学、教师教研,整体提升中小学校长和教师的课程领导力。

13.推进优质均衡发展。积极开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创建工作,持续深化集团办学、学区制管理,促进教育全要素有序流动,努力实现教学、队伍、资源的全市统筹。加快城乡一体化学校和市级统筹优质学校建设。充分激发学校办学活力,扩大优质资源覆盖面,缩小城乡、学校间教育水平差距,整体提升学校育人能力,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14.提高课堂教学质量。优化教学方式,强化教学管理,积极推进“网络课堂”“双师课堂”“融合课堂”建设,提升学生在校学习效率。加强学科建设和教研管理,科学做好幼小、小初衔接,引导教师准确把握学科特点、知识结构、思想方法,遵循学生认知与成长规律,切实提高教学质量。

)推进学校课后服务水平

15.丰富服务内容。学校制定具体的课后服务实施方案,提供菜单式课后服务项目和内容,供学生自愿选择,切实增强课后服务的吸引力。学校充分利用课后服务时间,指导学生完成作业,组织优秀教师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进行课业答疑和辅导,为学有余力的学生拓展学习空间。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科普、文体、艺术、劳动、阅读、兴趣小组及社团活动等综合素质拓展类活动。学校不得利用课后服务时间讲授新课。

16.拓宽服务渠道。课后服务一般由本校教师承担,校级干部、特级教师、市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应主动承担课后服务工作任务,也可聘请退休教师、具备资质的社会专业人员或志愿者等优质师资,引入校外优质资源,共同做好课后服务。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发挥好青少年活动中心等校外活动场所在课后服务中的作用。

)规范中小学校招生

17.严格执行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规定。推进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

18.严禁任何形式的提前招生。不得采用衔接班、预录班、新生军训等方式变相提前招生。

19.严禁跨区域争抢优质生源。坚决防止各区域间中小学校招生相互“挖墙脚”。

20.均衡编班配置师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严禁以任何名义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规范实施学生随机均衡编班,合理均衡配备师资。

)规范校外培训和进入中小学校的竞赛、活动管理

21.严格审批准入。不再审批新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培训机构。对现有学科类培训机构重新审核登记,逐步压减,动态清零无证机构。保留的学科类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未经审批多址开展培训的学科类培训机构。

22.严格规范校外培训时间和进度。校外培训机构培训时间不得与中小学教学时间相冲突,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加强学科类培训课程、教材、班次等的事中监管,对开展“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加重中小学生学业负担的培训机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23.规范培训服务行为。健全完善培训内容备案与监督制度。依法依规坚决查处超范围培训、培训质量较差、内容低俗违法、盗版侵权等突出问题。

24.强化经营活动监管。严格控制资本过度涌入培训机构。落实将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纳入政府指导价管理的要求,明确收费标准,坚决遏制过高收费和过度逐利行为。校外培训机构每次招生前须向教育部门报备招生简章、课程内容、教师资质、收费情况等事项。全面使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严查经营者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全面落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管理办法。鼓励实施“先培训后收费”“一课一消”培训收费模式,有效防范“退费难”“卷钱跑路”等问题发生。

25.规范竞赛管理。规范中小学竞赛活动,进入中小学校的各类竞赛必须经各级教育部门审核,实行清单管理。中小学校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公布的竞赛活动。各级各类学校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或出借场地给未经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公布的竞赛活动。

26.规范进校园活动。严格执行进校园活动清单管理,开展对各类进校园活动的集中整治,建立健全监督反馈长效机制,减轻学校、教师、学生负担。

)提高家庭教育质量

27.树立科学育儿观念。引导广大家长切实履行家庭教育职责,理性帮助孩子确定成长目标。根据孩子的兴趣和现状谨慎选择适合的培训,避免盲目攀比、跟风报班。

28.加强家庭教育指导。将家庭教育指导纳入教育体系,面向家长举办家庭教育培训。定期开展家长和学生共同参与的活动。

29.家校协同保证孩子睡眠时间。努力保障小学生、初中生、高中生每天睡眠时间分别不少于10小时.9小时、8小时。家校加强沟通协同,控制好家庭作业时间,保障孩子基本睡眠时间。

三、保障措施

30.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的工作机制。教育局牵头,发改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市场监管局、文广局、妇联等部门联合组成“临夏市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小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任成员,负责统筹指导全市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和减负工作,负责对各校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和减负工作进行考核督查,负责重大事项的处理。

31.成立专门机构。成立临夏市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管理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工作职能:受领导小组委托承担全市规范中小学办学管理的具体工作。开展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教师教育教学行为、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和校外培训机构发展、中小学生减负等工作的调研督查、受理违规行为投诉举报、及时进行查处并作出回复。

32.加强宣传引导。“双减”是党中央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做好“双减”工作事关国家发展和民族未来,对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有效缓解家长焦虑情绪,构建教育良好生态具有重大战略意义。管理办公室要通过开设网络专栏,编发工作简报等多种途径对有关政策进行宣传解读,对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工作新动态、新举措、新成效进行报道,对违规事件及有关单位和个人按规定进行曝光,促进形成良好社会氛围。中小学校通过家长会、家长学校、家访、专题报告等形式,促进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成才观念,不盲目攀比,科学认识并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严禁炒作考试成绩排名和升学率。多层次多角度宣传科学教育理念,引导家长和社会转变观念,努力破除“抢跑文化”“超前教育”“剧场效应”等功利现象,营造良好育人氛围。

33. 加大违规查处和失责问责力度。对造成中小学生过重学业负担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中小学校在教育教学、考试评价中发生违规行为的;公办中小学校在招生、校外培训、竞赛组织等方面发生违规行为的;民办中小学校在招生、校外培训、竞赛组织等方面出现违规行为的由教育局予以查处,并依据有关规定对相关负责人和人员实施问责。培训机构、竞赛组织机构等发生违规行为的,由相关职能部门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涉及违法的,追究法律责任。职能部门、新闻媒体机构等发生违规行为的,由相关主管部门负责查实,并按有关程序启动问责,对典型案例予以通报批评。对减负工作不力、群众反映强烈的有关部门依纪依规予以严肃问责。教师违规或不作为的要追责学校有关负责人,学校等单位违规或不作为的要追责主管教育部门有关负责人。

34.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营造良好的教育生态。市教育局和中小学校要畅通社会反映情况渠道,公布减负举报电话、电子邮箱等,引导广大学生家长和人民群众共同监督实施减负工作。要加大明察暗访,改进监督形式,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实时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