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622901013956984P/2022-00019 | 主题分类 | 临市府办发 |
| 发文字号 | 临市府办发[2022]28号 | 制发机构 | |
| 成文日期 | 2022-03-10 | 发布日期 | 2022-03-17 |
| 标 题 | 关于印发《临夏市物业管理工作“百日攻坚”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相关单位:
《临夏市物业管理工作“百日攻坚”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各自职责,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临夏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30日
临夏市物业管理工作“百日攻坚”
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为建立健全党建引领社区治理框架下的物业服务管理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问题整治力度,全面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物业管理方面的堵点、痛点和投诉热点,持续改善城市人居环境,着力打造宜居、宜学、宜商、宜游城市环境,为“打造魅力花都、建设公园城市”夯基筑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时重要讲话和重要批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全市物业行业市场秩序,提升物业服务能力和质量,提高物业管理服务水平,理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体制、完善监管机制,促进全市物业服务管理工作提档升级,让人民群众更有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建引领。属地与行业相结合,推动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成立党组织,建立党建引领下的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协调运行机制,加强社区党组织对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的组织引领、业务引领、机制引领,使其成为党联系服务群众、加强基层治理的重要力量。
——坚持属地主责。将加强物业管理工作作为社区党组织、居委会参与基层治理的重要内容,加强人员配置,建立架构和充实力量,坚决立起属地主责,督促物业服务企业、业委会履行职责,解决好基层物业管理工作力量不足的问题。
——坚持培育市场。围绕解决群众身边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规范物业服务企业主体行为,提升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结合政策探索物业服务企业管理、考核、选聘、退出机制,引导现有中小型物业服务企业做强做大,积极引进高品质物业服务企业。充分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以物业管理规范化、规模化、市场化持续培育我市物业管理市场,达到优胜劣汰的净化效果。
——坚持群众参与。提升小区业主委员会的覆盖率,规范引导业主委员会履职尽责。激发小区党员参与小区治理的积极性,整合党员、楼长、热心居民建立小区志愿服务队。依靠群众、发动群众、服务群众,引导居民积极参与管理小区事务,激发基层治理活力,实现共建共治共享。
三、总体目标
为实现人居环境从“安居”到“适居”再到“乐居”的转变,紧扣州委十三届二次全会暨州委经济工作会议、州市党代会和市委十五届三次全会提出的奋斗目标,围绕“打造魅力花都、建设公园城市”定位,结合《临夏市夯基筑台“十大行动”实施方案》要求,通过百日集中攻坚提升,实现重点工作任务全部落实到位,着力解决我市小区物业管理混乱、服务水平低、小区停车难、环境卫生差等突出问题,各相关责任单位积极履职,完成各项任务指标、出台相应文件、制定分项任务解决方案,确保2022年7月中旬前临夏市物业小区的管理水平全面提升,群众满意率、幸福感大幅提高,以优异的成绩向党的二十大献礼。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百日攻坚”行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特成立临夏市物业管理工作“百日攻坚”提升行动领导小组和两个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具体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马继超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马 勤 市物业指导服务中心主任、市房产局局长
成 员:马玉俊 市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马玉麒 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马孝云 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马效刚 市公安局副局长
王海龙 市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白志俊 折桥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马 强 南龙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吉 喆 枹罕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乔曼曼 城郊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马 骁 城南街道党工委副书记、主任
肖 琴 城北街道党工委副书记、主任
妥钦鹏 东关街道党工委副书记、主任
江荣炯 西关街道党工委副书记、主任
吴建鹏 八坊街道党工委副书记、主任
癿永栋 红园街道党工委副书记、主任
张志强 东区街道党工委副书记、主任
马 俊 市住建局副局长
马少琛 市城管局副局长
孙泽民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李国强 市卫健局副局长
陈美子 市教育局党组成员
马 鑫 市工信局副局长
马国庆 市司法局副局长
马仲贤 市发改局副局长
马子德 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
马习木 临夏道合公司副总经理
蒲晶晶 市融媒体中心副主任
马剑波 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杨 林 市自然资源局执法监察大队队长
郭顺祥 市政府信息中心副主任
贾岚芳 市物业指导服务中心副主任
马俊龙 市物业指导服务中心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物业指导服务中心,马勤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郭顺祥、贾岚芳、马俊龙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负责“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日常协调、调度。
五、主要任务和工作职责
(一)全面推行“党建引领红色物业”基层治理工作
1.提点扩面,持续建强党建引领下的物业管理体制。深入推进“红色物业”工程,把“红色物业”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和书记抓基层党建突破项目,注重将物业服务企业纳入网格党建工作体系。创建“物管先锋”行业党建品牌,继续打造一批硬件完善、软件规范、示范带动作用突出、党员群众公认的“红色物业”示范点。市委组织部牵头指导,市物业指导服务中心对全市物业服务企业党组织建设、在职党员等情况进行摸排,将摸排信息上报市非公企业党工委进行组建;各镇街道、村社区党组织积极协助辖区符合条件的物业企业建立党支部或党小组,对不符合条件的协调多个企业成立联合党组织。建立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小区党组织+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三方联动格局,按照“应建尽建、合理设置”的原则,在符合条件的物业服务企业通过联合建、单独建等形式建立物业企业党支部,着力解决小区居民关心关注的水电气暖、环境卫生、便捷停车、公共安全等突出问题,全面加强社区党组织对物业企业的领导和有效监管,让“红色物业”成为社区管理服务群众工作的“臂膀”。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非公企业党工委、各镇街道党(工)委
配合单位:市物业指导服务中心
2.落实镇街道属地管理责任,健全业主委员会治理结构。做到重心下移,完善社区治理,依靠发挥社区作用,建立架构和充实力量,坚决立起属地主责。各镇街道建立党政领导主抓物业管理工作体制,配齐配强分管物业工作的领导和专职人员,解决好基层管理工作力量不足的问题,夯实社区在物业管理工作中的主体责任,将物业管理工作纳入街道、社区日常工作,不断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规范化管理;负责召开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加强对业主委员会的人选推荐和审核把关,充分挖掘和吸纳党性觉悟高、热情担当和乐于奉献的党员进入业主委员会,可将退休教师、公安干警等老党员、老同志等发展为业主委员会成员,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实现业主委员会组建率100%,业主委员会党组织覆盖率达到50%,新成立的业主委员会中党员比例原则上不低于60%。
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党(工)委
配合单位:市物业指导服务中心
3.理顺体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充分利用“物业、社区和派出所的‘三位一体’”、街道“大工委”、社区“大党委”网格化治理等体制,形式多样解决实际问题。各镇街道充分利用“街道吹哨、部门报到”工作机制,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守土有责,规范物业发现各类问题线索的移交上报程序。按照“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街道,难事部门能报到”的原则,通过“三单联办”工作机制,督促、指导社区和物业服务企业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对群众长期反映的突出问题,建立台账,挂账督办;对存在的共性、难点问题,及时会商研究解决措施。
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党(工)委,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配合单位:相关职能单位
4、多形式创新衍生公益“红色物业”服务。积极打造红色党建文化常态化,开展共享书屋、志愿服务、垃圾分类宣传引导等有效实事,以“点、线、面”结合构建起立体式、全方位的基层红色文化新格局。各镇街道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小区党建品牌培育创建工作,群策群力,培育打造红色“共享书屋、爱心驿站、志愿服务”等品牌,为业主提供便利服务,营造“爱心互助”的和谐氛围。各街道在6月底打造1-2个“红色物业”服务示范点,引领带动辖区物业服务提升。
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党(工)委,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配合单位:市物业指导服务中心
(二)持续解难纾困,优化居住环境
5.破解停车难问题。多部门联手开出“治理方”,合理整合停车资源,规范停车秩序,有效改善出行、停车环境。各镇街道、市物业指导服务中心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对区域规划建设的停车位进行整合规划,合理划定停车位,进行一户一车辆登记,设立禁止堵塞消防通道警示牌。安排秩序维护员在上下班高峰期引导车辆停放,优先满足业主停车需求,确保小区车辆停放有序。监督小区内停车位满足本小区业主停车后有剩余车位的,停车位向社会开放,并引入社会资金,协调自然资源局在有条件的小区及周边地段规划建设立体停车场、机械式停车库等智能停车设施项目,改善“停车难”问题;市应急局牵头,公安交警部门、各镇街道、辖区派出所、物业服务企业建立联动机制,对于小区“违停”堵塞消防通道的车辆进行劝离,拒不执行的,根据《消防法》相关规定,通过拍照取证、上锁、处罚等措施保障消防通道畅通;市住建、市自然资源局对开发企业未出售(租)的车位鼓励以合理价位售(租),对已售但未使用的闲置空车位,引导其以合理价格进行出租,通过租售并举、合理利用、盘活存量车位,对地下车位只售不租、只典不租等问题进行严肃查处;市交警大队在有条件道路沿线科学合理规划停车位,整治道路沿线车辆乱停乱放行为,对违规停车的进行严管重罚,并对道路两侧“僵尸”车辆进行清理;市城管局、道合公司要整合人行道资源,建立统一管理的停车场,对管辖范围周边的小区业主办理月卡、年卡,盘活停车泊位,有序引导车辆规范停放;市场监管局严格按照临市府办发〔2020〕4号《关于印发临夏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对物业小区停车收费进行规范。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物业指导服务中心、市应急局、市消防救援大队、市交警大队、市城管局、市道合公司、市市场监管局、各镇街道
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发改局
6.强化安全主体责任。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扎实推进住宅小区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着力解决当前住宅小区安全生产存在的突出问题。市住建局加大小区天然气和液化气安全排查整治,适时加强用户的安全操作培训和安全教育宣传,杜绝擅自安装、改装、拆除户内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装备等危及燃气使用安全的行为;市应急管理局、市住建局、市消防救援大队检查各小区消防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等情况,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室内消火栓系统、自动灭火系统等建筑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查。排查小区火灾隐患,整治占用或堵塞消防通道、破坏公共消防设施、高空抛线、飞线充电等消防违法行为,完善应急照明、应急疏散标志;督促各小区开展消防演练、消防培训及消防安全常识进小区活动,及时消除公共安全隐患;各镇街道加大对小区楼宇墙体外立面墙皮脱落巡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协调业主、物业服务企业进行修缮;市卫健局负责检查各小区二次供水,要求每半年清洗一次水箱和蓄水池;二次供水有卫生许可证、合格证、健康证,水质检测报告结果为合格;高层房屋每年两次对减压阀进行测压并做好记录;水箱、蓄水池盖板应保持完好并加锁,溢流管口、排气口必须安装金属防护网并完好,每年对暴露锈蚀水管进行油漆保养;市工信局对各镇街道排查出的小区“蜘蛛网”线路,协调督促相关运营单位进行整改,并监督四大运营商规范住宅小区各类线路。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应急局、市消防救援大队、市卫健局、市工信局
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物业指导服务中心、各镇街道
7.强化电梯安全监管。强化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充分运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平台,落实闭环管理。市市场监管局对小区电梯安全运行情况进行逐一摸排,排查安全隐患,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委托专业维保单位进行定期保养,每年进行安全检测,配备备用电源,确保电梯设备安全运行。在电梯轿厢内或者出入口的明显位置张贴安全注意事项、警示标志、安全逃生提示、急救电话和有效的安全检验合格标志,保持电梯轿厢干净整洁。每年要组织开展一次电梯安全演练,切实增强小区居民安全意识。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配合单位:各镇街道
8.开展违法违建清理执法行动。加强部门间的联动配合,加大执法检查和惩处力度,把物业管理纳入城市环境综合治理范畴,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形成条块互通的有效工作合力。市自然资源局、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住建局、市物业指导服务中心、各镇街道等部门联动执法,在物业服务企业提供清理明细的基础上,市自然资源局全面排查整治小区私搭乱建的楼梯、门窗、彩钢棚等各类临时性违法建筑,集中整治住宅小区内占用楼梯间、走廊通道、小区道路、住宅区绿地等公共场地违法搭建的各类建(构)筑物、擅自改变房屋用途和附属设施行为,依法拆除未经规划审批私自搭建的阳光房、钢结构房、简易棚等构筑物,责令其按照规划图纸恢复原貌,拒不拆除、不恢复原貌的,按照规定进行处罚。同时,根据规划审批,明确物业管理用房,无物业管理用房的,责令小区开发商按标准提供(建设住宅总建筑面积在五万平方米以上的,物业服务用房的面积,按照住宅总建筑面积的千分之二到千分之三的比例确定。建设住宅总建筑面积低于五万平方米(包括五万平方米),物业服务用房面积不得少于四十平方米);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局对擅自改变房屋用途,从事经营性(小饭桌、学习辅导班、兴趣班、美容美体中心、直销店、便利店、餐饮、快递公司、麻将馆等)活动的场所,依法依规进行取缔;市公安局结合平安城市建设,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合理规范安装监控设施,监控达到全覆盖,运行正常,筑牢安全防范基础;市司法局负责综合协调监督行政执法,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住建局、市教育局、市司法局
配合单位:市物业指导服务中心、各镇街道
9.大力开展“绿化、亮化、美化”工程。为业主提供舒适优美的居住环境,营造宜居氛围。市物业指导服务中心督促安排专人抓好绿化亮化美化工作,因地制宜种植品种适宜的花卉,充分利用门前楼后、边角废地、空闲地、墙体、林下等空间进行绿化,切实增加小区绿化覆盖率;做好绿地、树木、花卉日常养护管理工作,及时补植,目视无明显缺株,黄土裸露,水景设施设备正常运行;加大绿化带清洁力度,及时清理枯死花草、树木和落叶,对树木、绿篱草坪等及时修剪养护,绿化围栏、健身器材、石桌石凳、广告灯箱、路灯杆等小区公用设施设备及时清洗,确保绿地干净美观,道路平整,下水道通畅,无堵塞、无积水积雪,无污水外溢,环境整洁。同时,结合小区实际,设置夜间照明景观,对存在老化或损坏的要及时维修和更换,确保小区照明及亮化率达到标准。
责任单位:市物业指导服务中心
配合单位:各镇街道
(三)全面落实物业服务企业主体责任,提升服务质量。
10.全面加强物业企业自身建设。全面落实物业服务企业服务质量主体责任,不断加强物业标准化建设。市物业指导服务中心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做到组织机构建设、管理制度建设、责任体系建设、生产要素管理、安全控制的精细化,规范物业管理的每一项工作、每一个环节,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并从制度规范、服务规范、岗位规范、语言规范、着装规范、操作规范的细节入手,不断提升规范化标准服务。
责任单位:市物业指导服务中心
配合单位:相关职能单位、各镇街道
11.推进物业服务提档升级。加大物业管理和服务标准化小区的创建力度,打造更多让政府放心、业主宜居、群众满意的示范小区,形成“创有标杆,建有标准”的物业管理新局面。市物业指导服务中心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健全服务质量保障体系,建立小区巡逻制度,加强物业保洁日常管理,大力推广湿法作业,逐步规范垃圾分类投放并及时清扫清运,达到物业“五无”标准(即无裸露垃圾、无垃圾死角、无明显积尘积垢、无蚊蝇虫滋生地、无“脏乱差”顽疾),按时清理楼栋环境脏乱差、墙面电梯小广告、楼道杂物、各类横幅广告,及时更新小区公告栏、单元门口公示栏,做好绿化养护、美化亮化,有效改善居住环境,提供多样化便民服务和特需服务,提升居住品质,力争6月底打造5-6个“物管先锋”样板小区。
责任单位:市物业指导服务中心
配合单位:各镇街道
(四)强化物业服务监督管理,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12.建立服务信息公开公示制度。进一步做好物业服务信息公开公示工作,提高业主知情权,有效防范和化解物业行业矛盾纠纷。市物业指导服务中心督促各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服务区域显著位置,设立信息监督公示栏,定期如实公布各项物业服务信息并及时更新,特别是各项收费信息,可同时通过网络等其他便捷方式告知业主,让群众明明白白消费。如实公示物业服务企业服务咨询投诉电话,项目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和联系方式;物业服务内容、服务质量标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方式等;电梯、消防、二次供水等专项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单位名称、资质、联系方式和应急处置方案等;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情况,包括涉及维修、更新、改造项目的明细;水、电等公共能耗总量、明细及费用分摊情况;物业管理区域公共收益收支情况;车位车库使用情况;电梯维护保养支出情况;法律、法规规定及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应当公示的其他信息,接受广大业主监督,做到公开透明。
责任单位:市物业指导服务中心
配合单位:相关职能单位、各镇街道
13.形成优胜劣汰市场竞争环境。持续加强物业服务企业监管,着力培育物业管理市场,以“竞争”末位淘汰,实现市场环境优化。市物业指导服务中心严格按照《临夏市物业管理小区星级考评方案(试行)》,全覆盖开展物业服务项目星级化评定,按星级等级分类进行收费,建立“质价相符”的物业服务体系,逐步对现有的物业服务企业进行优化提升,评定结果向社会通报(由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自行管理的,一并通报开发企业)。对于评定不达标的小区,按《考评方案》程序,限期整改后再次考评,连续两次不达标的,向社会公示,由物业指导服务中心向相关镇、街道下发建议函,由镇、街道组织召开业主委员会会议和业主大会,征得小区50%以上业主同意,对物业服务企业进行强制辞退,重新选聘优秀物业企业进驻,推动形成优胜劣汰的市场环境。同时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兼并重组,推动物业服务规模化、品牌化经营,提升整体服务水平;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处理物业服务企业扰乱市场秩序、未按合同约定收取费用、不规范经营、质价不相符;利用水电、燃气、电梯等捆绑收取物业费;未按照约定及时退还装修保证金;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增加收费项目等行为;市法院针对物业服务企业收费难、业主恶意拖欠物业费用,导致物业企业运转困难,服务质量下降,继而形成恶性循环的局面。探索建立快速法庭,快速高效办结物业服务费用小额诉讼案件,切实解决物业企业因缴费率低带来的运营困难、质量下降等问题,保障我市物业服务企业良性发展;市委宣传部、市物业指导服务中心、各镇街道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倡导业主文明生活,引导业主建立自觉守法守约的公德文明意识和自觉缴费意识;市物业指导服务中心对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公职人员名单欠缴物业费行为进行调查、取证、甄别、核实,对确实存在无正当理由、恶意欠缴的公职人员,上报市委组织部纳入干部考核。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法院、市物业指导服务中心、市市场监管局
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各镇街道
14.强化常态化巡查考评,建立红黑榜制度。加强物业服务企业监管,督促物业企业履职尽责,进一步压实责任。物业指导服务中心牵头组织相关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镇街道、村社区物管工作人员成立督察小组,对全市物业企业服务质量提升情况以镇、街道为单位逐一进行交叉检查。根据日常检查管理信息及社会舆情信息、日常信访投诉等相关内容,对在物业服务常态化检查工作中成绩突出的;能积极配合落实主管部门及属地镇街道安排的各项工作;在各类社会紧急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经物业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突出表现的可入围“红榜”。对在物业服务常态化检查工作中成绩较差的;不听从主管部门及属地镇街道统一管理,置之不理主管部门及属地镇街道安排的各项工作的;因物业服务企业原因,导致房屋公共部位、公共设施维修不及时或工作不到位,造成安全事故的;因物业服务管理工作不到位,未能有效化解矛盾,导致信访案件多、群访事件或造成恶劣影响的;物业服务项目未依法接管或退管,造成恶劣影响的;物业服务项目非法挪用、侵占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保修金、前期物业服务费的;物业服务中存在签订“阴阳合同”等严重违反市场行为的;市环建中心通报次数频率较高;经物业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可列入“黑榜”。每季度评定一次全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项目“红黑榜”,“红黑榜”名单将在市电视台、政府网站等媒介向社会公开,对列入“红黑榜”名单的物业服务企业项目,根据《临夏市物业管理小区星级考评方案(试行)》,在星级评定时进行加减分;同时,列入“红榜”名单的物业服务企业在评优工作中予以优先考虑;对列入“黑榜”名单的物业服务企业进行提醒、约谈、告诫,并增加常态化检查频次,连续两次或两次以上被列入“黑榜”的物业企业由物业指导服务中心向相关镇、街道下发建议函,由镇街道组织召开业主委员会会议和业主大会,征得小区50%以上业主同意,对物业服务企业进行强制辞退,重新选聘优秀物业企业进驻。
责任单位:市物业指导服务中心
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各镇街道
(五)全面提升老旧小区物业服务水平。积极推动无物业服务老旧小区选聘专业化物业服务企业,从基层研究老旧小区“成方连片”管理的路径。各镇街道通过改善老旧小区环境面貌,逐步探索、创新管理模式,推进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全覆盖。规模较大的小区,通过选聘优秀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管理;规模较小的连片小区,可采取“统一打包”方式,选聘有实力的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管理;将改造后的老旧小区逐步实现物业服务全覆盖,所在街道组织小区成立业委会,选聘优秀的物业服务企业参与改造后老旧小区的后续管理。各街道力争在6月底打造1-2个老旧小区物业服务示范点,引领带动辖区老旧小区物业服务提升。
责任单位:各镇街道
配合单位:市物业指导服务中心
(六)依法依规归集使用住宅维修资金。建立维修资金监督体系,拓宽资金增值渠道,加大监管力度。市物业指导服务中心指导物业企业按照《临夏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暂行)》,逐步收缴和归集全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市住建局协助市物业指导服务中心对开发企业将已收缴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归集到指定专户,严格规范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使用等行为。在公用部位和设施需要维修时,严格按《管理办法(暂行)》执行。对全市还未归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住宅小区(楼),由镇街道牵头,相关部门配合,组织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业委会、业主开展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归集工作,实行专户管理,加快维修资金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实行统一监管,做到公开透明,并将收缴情况向社会公布,全力保障广大居民资金安全。在住宅小区(楼)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未归集到位时,由业主自行筹集资金维修小区内的共用部位和设施。
责任单位:市物业指导服务中心
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各镇街道
(七)推动智慧化物业建设。以信息化建设推动物业管理工作现代化,加快智慧化小区建设步伐,市物业指导服务中心引导全市物业服务企业建立智能管理系统,依托临夏市“云上河州”城市大脑建设,逐步实现小区智慧化管理。鼓励有条件的物业服务企业向养老、托幼、家政、快递收发等领域延伸,探索“物业服务+生活服务”模式,打造1-2个智慧化服务小区示范点,满足居民多样化多层次居住生活需求,提供定制化产品和个性化服务,实现一键预约、服务上门。
责任单位:市物业指导服务中心
配合单位:各镇街道
(八)强化培训指导,提高管理水平。加强物业从业人员专业化能力建设,强化服务意识、规范服务行为、提升服务品质。市物业指导服务中心通过定期举办《民法典》《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甘肃省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导则》《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物业管理条例》专题培训班的形式,提升物业从业人员能力水平,优化物业服务企业服务质量、提高业主的满意度。同时,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物业服务理念,开展物业从业人员、相关设施设备操作员的职业技能培训及观摩学习,提高从业人员整体素质和技能水平。
责任单位:市物业指导服务中心
配合单位:相关职能单位、各镇街道
六、工作步骤
(一)摸排准备阶段(2022年4月1日-2022年4月20日):各镇街道牵头,对照方案要求,对辖区物业小区逐一进行调查摸排,梳理各小区在物业管理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建立问题台账,将专项方案及小区整治方案于4月20日前报市物业管理工作“百日攻坚”提升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物业指导服务中心结合日常检查发现和上报方案,审查归类完善后,进行集中整治。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2年4月21日-2022年6月30日):对照物业小区集中整治重点内容,结合镇街道问题台账,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调度,分街道进行整治,整治小组与相关镇街道联合开展整治,两个集中整治组每周召开调度会对各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通报,并安排部署下阶段工作。市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物业管理工作“百日攻坚”提升行动作为日常监管的重要任务,对照各自职能任务分工,定期督查、通报整治情况,对工作责任不清、措施不力、落实不到位甚至消极应付、敷衍塞责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并严肃追究问责,以严肃问责倒逼工作任务落实。
(三)监督检查阶段(贯穿整治始终)。市物业管理工作“百日攻坚”提升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强化专项整治行动的日常调度、督导、检查,将监督检查贯穿于整治始终。专项集中整治一经启动,要设立公开投诉举报电话(0930—6329339)向社会公布,集中受理业主、物业使用人、物业服务企业的投诉举报或报告,核实后,及时列入问题整治台账。5月下旬组织全市各服务企业对整治情况进行观摩学习;6月中旬各镇街道、相关职能部门要将整治工作总结、工作台账报至市物业管理工作“百日攻坚”提升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7月上旬市上统一组织对“百日攻坚”提升行动进行检查验收,并召开总结大会,对提升整治情况进行通报总结。
(四)巩固总结阶段(2022年7月1日至7月15日):结合集中整治工作经验,在巩固整治成果的基础上总结经验,对影响较大的典型案件予以公开曝光,发挥以点带面的警示作用。同时,对本次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问题,要深刻剖析原因,提出相应对策措施,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制度,着力从制度上规范物业服务市场行为。形成由“市物业指导服务中心总体协调指导、各镇街道属地主责、相关职能部门联动配合”的常态化管理模式,严格“街道吹哨、部门报到”工作机制,市物业指导服务中心在星级化评定基础上,建立健全完善考评机制,着力打造干净整洁、安全有序、和谐稳定、美丽宜居的住宅小区,进一步提升我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水平。
七、工作要求
(一)明确职责,靠实工作责任。各镇街道、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物业管理整治工作,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落实责任主体,转变工作作风,克服畏难情绪,健全相关工作机制,积极主动地剖析问题,研究政策,采取强有力措施,切实处理解决一批困扰群众生活、侵害群众利益的物业管理问题。为加强物业管理“百日攻坚”提升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特成立2个集中整治工作组,分别由市物业指导服务中心副主任贾岚芳、马俊龙担任组长,抽调街道、物业、公安、市场监管、自然资源、住建等部门专人参与,统一指挥,分设集中整治工作组办公室,对各镇街道、相关单位梳理的问题逐小区进行整治。
(二)强化监管,密切协同配合。坚持属地主责,各镇街道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负总责抓好落实辖区物业攻坚提升整治,按照方案中明确的职责任务,拿出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抽调骨干力量,细化任务分工,紧盯时间节点,开展集中专项整治,在集中整治的同时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强化物业服务企业动态监管,加强协同配合、互通信息,对梳理发现的问题逐一销号,狠抓落实,有序推进,综合治理,确保攻坚提升工作落到实处。
(三)广泛宣传,营造舆论氛围。市融媒体中心、市物业指导服务中心、镇街道及相关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方式,在电视、广播、微信公众号、智慧社区(农村)平台、微信工作群等媒介,大力宣传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中的好做法和取得的阶段性成果,为全市物业攻坚提升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附件:
1.临夏市物业管理工作“百日攻坚”提升行动集中整治工作组
2.临夏市物业管理工作“百日攻坚”提升行动任务分解表
附件1
临夏市物业管理工作“百日攻坚”提升行动
集中整治工作组
(第一组)
集中整治范围:折桥镇、南龙镇、城郊镇、东区街道、东关街道
组 长:贾岚芳 市物业指导服务中心副主任
成 员:马 俊 市住建局副局长
王治平 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杨 林 市自然资源局执法监察大队队长
侯正乾 市物业指导服务中心基金办主任
(13884033262)
抽调自然资源局干部2名、住建局2名、市场监管局2名、应急管理局2名、消防救援大队2名、工信局2名、城管局2名、市物业指导服务中心6名(陶亮、马玉妹、刘志华、刘红、马玉娥、苏美玲)。
所在镇街道镇长(主任),辖区市场监管、公安派出所所长,物业分管领导,村(社区)书记、主任
办公室设在大慈社区。
临夏市物业管理工作“百日攻坚”提升行动
集中整治工作组
(第二组)
集中整治范围:城北街道、城南街道、红园街道、八坊街道、
西关街道
组 长:马俊龙 市物业指导服务中心副主任
成 员:孙泽民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马 鑫 市工信局副局长
马少琛 市城管局副局长
王辉武 市物业指导服务中心物业办主任
(13085911018)
抽调自然资源局干部2名、住建局2名、市场监管局2名、应急管理局2名、消防救援大队2名、工信局2名、城管局2名、市物业指导服务中心6名(喇海瑞、高娇娇、王春花、马梅芳、马国强、张玉红)。
所在镇街道镇长(主任),辖区市场监管、公安派出所所长,物业分管领导,村(社区)书记、主任
办公室设在新华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