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622901013956984P/2023-00034 主题分类 临市府办发
发文字号 临市府办便发[2023]24号 制发机构
成文日期 2023-02-14 发布日期 2023-03-03
标        题 关于印发《临夏市2023年度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临夏市2023年度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03 来源:临夏市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号:

收藏

各镇人民政府、市直各相关单位:

现将《临夏市2023年度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临夏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2月14日

临夏市2023年度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临夏市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及州、市相关要求,加快补齐全市农业产业化发展短板,推进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全力打好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攻坚战,进一步优化农业产业布局,发展“高精尖”现代农业,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

按照市委打造“一城、四区、一基地”目标和培育三大百亿级产业、融入两大百亿级产业的战略思想,在保证年度粮食安全任务的前提下,以“打造魅力花都、建设公园城市”为指引,以加快构建以乡村振兴“五大园区”建设为统揽,花卉、西瓜、树莓、牛羊“四大产业”为主导,“五小”产业为补充的乡村产业体系。从而使全市农业产业化水平进一步提升,产业链条更加完整,功能更加多样,业态更加丰富,利益联结更加稳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有序构建,形成“大龙头、大产业、大园区、大品牌、大融合”系统支撑的农业产业化新格局。2023年计划种植玉米11000亩,马铃薯240亩,食用菌250亩,油料1500亩,蔬菜1000亩(包括复种),计划扩种树莓500亩,达到1500亩,稳定种植高原西瓜3200亩,中药材700亩,牡丹、芍药6000亩(包括牡丹长廊)。

二、产业布局和重点项目

(一)种植业方面

折桥镇以“休闲康养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园”建设为重点,打造以数字智慧农业、休闲体验农业建设为重点的特色种植园区,积极申报国家、省级农业现代化产业园。一是积极动员种植主体继续流转土地,在现有2054亩西瓜种植拱棚内进行倒茬种植果蔬等其他高产值农作物;二是积极拓展大庄村树莓种植基地规模,动员临夏市山河农业科技发展公司扩大露天树莓种植面积,达到1000亩;通过各类项目资金渠道,对大庄村日光温室种植基地进行数字化、智慧化提升改造,种植食用菌、设施蔬菜和温室花卉,新建10栋日光温室;四是种植玉米1700亩,种植油料200亩;种植露天高原夏菜700亩;六是在慈王村种植羊肚菌、平菇等食用菌250亩;七是种植牡丹、芍药90亩。

枹罕镇以“牡丹文化产业园”建设为重点,进一步整合王坪、江牌、拜家、青寺村牡丹、芍药种植资源,积极打造鲜花港玫瑰鲜切花基地和牡丹种植资源圃建设,完成牡丹科技园建设并投入运行,打造魅力花都重要支撑园区。一是稳定在“牡丹文化产业园”区域内的王坪、江牌、青寺、拜家村牡丹、芍药种植面积3100余亩,全市花卉种植总面积保持6000亩以上;二是稳定街子村、马家庄村3200亩西瓜种植面积;三是稳定种植树莓500亩;四是种植玉米7000亩,种植马铃薯200亩,种植油料1000亩;五是动员农户种植娃娃菜、菜心、红心萝卜、西蓝花等高原夏菜200亩。

南龙镇以“休闲静谧园林化的凤凰山主题游乐园”建设为重点,配合景区建设,发展牡丹、芍药以及特色花卉种植和金银花等中药材种植。一稳定高邓家、单子庄、尕杨家、南川、王闵家等村金银花种植面积700亩;二在游乐园景区内继续配套种植牡丹、芍药,达到600亩,种植马鞭草、非洲菊等特色花卉1000亩;种植玉米2000亩,种植马铃薯40亩,种植油料300亩;四是种植高原夏菜100亩;五是充分利用沿山坡地和林下地块,种植苦豆、柴胡、藜麦等小杂粮和中药材。

城郊镇以花卉产业园建设为重点,积极打造特色亮点鲜明的现代花卉园区,承接和配套全市花卉种植产业。以新建的临夏市花卉交易市场为依托,进一步拓展花卉销售渠道,强化市场管理,引进培育名优特花卉新品种,辐射带动周边镇村,大力发展牡丹、月季、大丽花及各类盆景花卉种植,利用狭小土地资源提升产值,计划种植各类花卉150亩,同时兼顾粮食安全任务,种植玉米300亩。

(二)畜牧业方面

以“牛羊文化产业园建设为重点,依托畜牧养殖加工企业大力发展精深加工,培育壮大畜牧产业,续建省级农业现代产业园(牛、羊),积极申报国家级农业现代化产业园;2023年全市养殖规模分别达到:牛存栏达到1.4万头、牛出栏达到1.8万头;羊存栏达到4万只、羊出栏达到4.7万只;猪存栏0.8万头、猪出栏0.9万头;鸡存栏4.6万只,鸡出栏5.7万只。完成肉牛冻配改良0.3万头,鲜草实际青贮量1万吨,干草总产量达到0.34万吨。将枹罕镇打造为千头能繁母牛养殖示范乡镇,将枹罕镇铜匠庄村打造为千只能繁母羊养殖示范村。

二、奖补措施及标准

(一)支持发展规模化、标准化种养殖业

1.积极推进特色种植上规模。(1)油料作物种植。农户或经营主体种植油料作物1亩以上,每亩奖补0.1万元,当年只享受一次奖补。(2)树莓、蓝莓种植:农户或经营主体集中连片新种植树莓、蓝莓5亩以上,每亩奖补0.1万元。(3)中药材种植:农户或经营主体集中连片新种植金银花、黄芪、柴胡等中药材5亩以上,每亩奖补0.1万元。(4)高原夏菜种植:农户或经营主体种植高原夏菜0.5亩以上,每亩奖补0.1万元,当年只享受一次奖补。(5)藜麦种植:农户或经营主体种植藜麦1亩以上,每亩奖补0.1万元,当年只享受一次奖补。(6)特色造景花卉种植:农户或经营主体种植特色造景花卉1亩以上,每亩奖补0.1万元。(7)食用菌种植:农户或经营主体种植食用菌,菌棒数4000个以上的,每个菌棒奖补1元;平地生产的每亩奖补0.4万元,占地不低于0.5亩。(8)低效苗木移除:农户或经营主体移除低效苗木种植粮食作物,每亩按品种奖补0.15万元-0.2万元。(9)日光温室新建或改建提升:按标准新建的高效日光温室1座,奖补5万元;改建提升的日光温室以验收方案进行奖补。(标准:选址合理、证照齐全、每座温室占地面积1亩以上,根据高效日光温室修建标准进行新建及改建提升。)10 土地流转农户或经营主体集中流转土地10亩且3年以上,用于发展产业,每亩每年奖补0.08万元,连补三年。

2.加快畜牧产业转型升级。1能繁母牛:对饲养适龄能繁母牛1头(含)以上的农户或经营主体进行奖补,适龄能繁母牛指达到生殖年龄而专门留作繁殖用的母牛,指12月龄以上6周岁以内的繁殖用母牛,每头奖补0.05万元(以防疫数为准,不包括牦牛)。2能繁母羊:对饲养适龄能繁羊5只(含)以上的农户或经营主体进行奖补,适龄能繁母羊指达到生殖年龄而专门留作繁殖用的母羊,一般指6月龄以上3三周岁以内的繁殖用母羊,每只奖补0.01万元(以防疫数为准,不包括藏系羊)。3能繁母猪:对饲养适龄能繁母猪2头(含)以上的农户或经营主体进行奖补,适龄母猪指达到生殖年龄而专门留作繁殖用的母猪,一般指8月龄以上4周岁以内的繁殖用母猪,每头奖补0.02万元(以防疫数为准)。4能繁母畜引进:对引进能繁母牛5头(含)、能繁母羊20只(含)、能繁母猪10头(含)以上的农户或经营主体进行奖补,按照引进费用50%进行奖补。

(三)支持培育壮大市场经营主体

1.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认定为县级的奖补5元,认定为州级的奖补10万元,认定为省级的奖补15万元,认定为国家级的奖补30万。2.合作社:新认定一个市级示范社,奖补3万元;新认定一个州级示范社,奖补5万元;新认定一个省级示范社,奖补8万元;新认定一个国家级示范社,奖补10万元。3.家庭农场:新认定一个市级家庭农场,奖补0.5万元;新认定一个州级家庭农场,奖补1万元;新认定一个省级家庭农场,奖补2万元。

(三)支持不断延伸充实产业链条

1.五小产业方面:对全市脱贫户(包括新认定边缘户)中新发展小家禽、小手工、小作坊、小庭院的进行奖补,上限不得超过5000元/户。1小家禽,补贴标准为鸡、肉鸽、兔、鹌鹑养殖规模在50只以上,按10元/只补贴,上限500只;2蜂养殖,规模2箱以上,需提供6个月交易流水,按0.02万元/箱补贴;3小手工,补贴标准为脱贫户自己掌握并熟练操作的技能,常年进行加工生产并稳定交易,半年销售额在0.3万元以上,并提供6个月交易流水,补贴0.2万元;4小作坊,补贴标准为有固定加工场地、加工设备,经营6个月以上且半年销售额在0.3万元以上,补贴0.2万元;5园艺盆景,种植观赏高效经济盆景花卉50盆以上,并提供6个月交易流水,按20元/盆进行补贴。

2.农业产业园区优惠政策方面:(1)认定为县级产业园区的奖补5万元。(2)认定为州级产业园区的奖补10万元。(3)认定为省级产业园区的奖补15万元。(4)认定为国家级产业园区的奖补20万元。

(四)支持做好农特产品品牌创建

1.新认定一家“甘味”农产品企业商标品牌,奖补1万元。2.新认证绿色产品,奖补2万元/个。3.新认证有机农产品,奖补10万元/个。4新认证农产品地理标志,奖补15万元/个。

三、奖补范围、方式及程序

(一)奖补范围

全市农户或在临夏市注册开户,从事农业产业的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

(二)奖补方式

依据公开公正、鼓励引导、扶持壮大的原则,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的方式,对全市农业产业发展项目进行奖补,同一主体相同地块不重复享受奖补。各奖励奖补对象为农户或者合作社企业等各类经营主体,各经营主体只能享受一次奖励奖补政策,不能重复享受。

(三)奖补程序

申报:农户或经营主体将项目内容申报至村镇—由镇政府审核后申报至市直相关单位。

审核:由市直相关单位依据实施方案和全市总体工作部署对申报的奖补项目进行审核,对符合奖补条件的项目向镇政府批复。

验收:项目完成后,由镇政府对辖区内农户或经营主体完成项目分村进行初验,完成后统一向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验收申请;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逐村对村内经营主体和农户奖补项目进行市级抽验。建设、采购、认证类项目,由市级全覆盖验收。

公示:各村对市级验收结果进行分村公示。

兑付:市直相关单位和镇村对奖补对象资料进行梳理审核,无异议后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兑付奖补资金。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深刻认识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的重要意义,把发展农业产业化作为我市农业农村工作的一项全局性、方向性的大事来抓。形成部门分工负责、协作配合、各司其职、合力推进的工作机制,确保各项扶持措施落地见效。

(二)强化政策宣传。四镇及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全方位、多渠道宣传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方面的政策,送政策下基层、进园区、到企业,让企业、群众等各类群体知晓政策扶持内容、申报条件、申报程序及申报渠道。

(三)强化督查考核。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两办督查室要加大经常性督促检查,通过调研指导、观摩交流、抽查暗访等方式,推动各项政策落实落细。

本方案中所列奖补措施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若干类同奖补措施、以此奖补措施为主。


下载:关于印发《临夏市2023年度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实施方案》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