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起草背景
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第三十三条“严格执行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按时向社会公开”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第二十三条每年4月1日之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国务院各部门应当向党中央、国务院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同时抄送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
每年3月1日之前,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部门应当向本级党委和政府、上一级政府有关部门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同时抄送本级督察单位;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应当向同级党委、人大常委会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省级以下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当向上一级党委和政府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同时抄送上一级督察单位。第二十四条“每年4月1日之前,地方各级政府和县级以上政府部门的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应当通过报刊、网站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的规定。紧紧围绕《2023年临夏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目标任务,结合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实际,综合各
相关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年度报告内容,经反复讨论、修改完善后,形成《临夏市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结合我市实际,由临夏市依法治市小组办公室负责起草《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临夏市人民政府发文。
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主要内容
报告主要总结了我市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情况,共分为三大部分。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严格落实依法行政工作责任。
(二)全面提升政务服务工作水平。
(三)持续完善依法决策工作标准。
(四)不断规范行政执法工作体系。
(五)严格推进复议应诉工作规范。
(六)不断夯实法治建设工作基础。
(七)持续提高法律服务工作质效。
(八)切实推进数字政府工作进度。
(九)提升效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十)高度重视各级监督工作落实。
二、存在问题
一是法治思维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是行政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是普法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下一步,临夏市将继续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工作重点,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提升法治建设工作水平。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围绕特色亮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二)加强学习培训,牢固树立法治思维。
(三)优化法治宣传,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