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622901013956984P/2025-40525 主题分类 就业创业
发文字号 制发机构
有效期限 有效性
成文日期 2025-05-12 发布日期 2025-05-12
标        题 关于征集2025年临夏市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项目岗位的公告

关于征集2025年临夏市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项目岗位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5-12 来源:临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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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5年10件为民实事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25〕13号)文件要求,现将临夏市2025年“支持1万名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项 目”岗位征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目标任务

2025年,采取省级财政适当补贴、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支持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我市基层单位就业,项目实施期限3年。

二、项目人员范围

未就业的临夏州生源普通高校毕业生、省内技师学院预备技师班和高级工班毕业生;根据有关政策规定,愿意在临夏市就业的省内院校新疆、西藏籍少数民族毕业生。省内涉藏地区毕业生可放宽至普通中专学历。本方案中的“未就业”以未参加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作为判断标准。

三、申报单位范围

我市县级及以下教育、卫生机构,街道社区、基层站所等,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与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十大生态产业相关的国有企业,供销合作社系统社有企业,民营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上述属事业单位性质的,参加项目人员不占事业编制,按临聘人员管理,签订劳动合同。

存在以下情形的企业和单位不得纳入:(一)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不履行社会保险参保义务的企业和单位;(二)对招聘毕业生补贴期内,不及时办理社会保险,不及时发放工资报酬的企业和单位; (三)上年度或本年度受到劳动监察部门查处,有拖欠员工工资情况的企业和单位;(四)经营状况较差、管理混乱,上年度和本年度受到有关部门通报批评或处理的企业和单位;(五)违法经营,有不良诚信记录的企业和单位。

四、扶持政策

(一)省级财政对聘用的毕业生按照每人每月1500元的标准给予生活补贴,补贴期限3年。用人单位必须与毕业生依法订立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并按时足额发放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项目补贴期内,允许项目人员参加各类政策性岗位、脱产研究生等招录(聘)考试。对项目人员离岗出现指标空缺的,将在剩余补贴资金允许的情况下进行人员递补,递补人员同样享受3年补贴政策。

(二)通过本项目招聘的毕业生,可由临夏市人才服务中心免费提供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在办理户籍手续、职称评定等方面,享受与国有企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工作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验;项目期满,与用人单位协商是否留用,未留用的毕业生选择自主择业或创业,项目期不再延长。因用人单位原因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可由符合条件的新用人单位再次招聘进入,继续享受应享未享月数补贴政策。

五、用人单位申报项目所需材料

(一)申报时间:2025年4月21日-5月15日

(二)申报地点:建设大厦11楼1109室

(三)用人单位需要提交的材料:

1.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社会组织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企业简介,明确岗位名称、招聘人数、专业要求、岗位职责、工作内容、工资报酬;3.企业提供劳动监察部门、社保中心、税务局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4.用人单位填报《临夏市2025年支持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需求岗位摸底表》,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上报临夏市人社局。

联系人:朱英英        联系电话:0930—6210509

附件(扫码下载): 

《临夏市2025年支持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需求岗位摸底表》


临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