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622901013956319X/2024-00010 主题分类 部门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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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限 有效性
成文日期 2024-05-07 发布日期 2024-05-07
标        题 临夏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临夏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4-05-07 来源:临夏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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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临夏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委决策部署,立足全市社会经济发展新阶段,不断加强市场监管法治建设,不断提高执法监管效能,为临夏市创建最优营商环境、以“十城优势”打造“十有临夏”、营造良好法治环境贡献市场监管力量。

一、基本情况

临夏市市场监管局现有22个股室,1个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11个监管所,现有在职人员169人,其中有160人取得执法证。有局属党支部13个,党员113人。有非公党组织51个、党员431人。全市现有市场主体总数为38565户,其中个体工商户30281户、企业8063户、农民专业合作社212户,2023年截至目前新登记企业、个体4472户。全市核发《食品经营许可证》3422户、《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表》855户、《食品小经营店登记证》2085户、《食品生产许可证》41户、《食品小作坊登记证》97户、《药品经营许可证》303户。累计开展食品监督抽检1083批次,合格1058批次。6个食用农产品检测室快检18998批次,各级监管机构快检6161批次,食品快检车快检1002批次。检查药品与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2000家次,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600家次,抽检化肥、农膜、民用散煤等各类产品16批次,共查办案件128件(其中一般程序83件,简易程序45件),罚没40.07万余元。共解除企业警示25条,信用修复167条,列入异常名录646条,列入异常状态1695条。联络员备案3648例,变更1032例,股权冻结1例,解除3例,对长期停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了清理,吊销农民专业合作社20户。

二、主要工作及做法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

一是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每年坚持制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法律法规学习安排,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干部集体学习及党支部三会一课等会议议程,全面准确深入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谋划法治市场监管建设实施规划的总纲领,积极推进市场监管法治建设。二是认真贯彻落实省、州、市委依法治市工作要点,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市市场监管局依法治市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明确了工作目标任务。三是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全局工作安排之中,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督促、同推进。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市场监督管理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同时听取业务股室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明确要求。四是坚持重大决策、重点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决定。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建立完善了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重大行政决策集体决定制度》,规范领导干部决策行为,提高领导干部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公开化,强化机关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及大额资金使用方面的监督和管理。2023年对符合条件的83起行政处罚案件提交市局党组集体研究审议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二)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认真落实国家商事制度改革各项政策措施,持续推进非公经济发展的各项优惠措施,全面推进行政权力事项在线办理,打造“一网通办”全程电子化登记政务服务品牌,实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制,实施“一件事一次办”帮办台,提供延时错约服务和上门服务,严格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企业开办“非禁即入”严格落实首问首办负责制和一次性告知和预约服务制度,积极推进“多证合一”、“两证整合”登记制度,全面实行全程电子化登记和电子营业执照应用,改革106项涉企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证照分离”,只保留32项前置审批,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深化简易注销登记改革。特别是企业开办在已实现线上“一网通办”的基础上,2022年4月开始,在市政府政务中心设立了“企业开办专区”,实施企业开办线下“一窗通办”,为企业开办提供套餐大礼包服务。临夏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场监管、人社、税务、银行等部门根据各自业务选派人员进驻“企业开办专区”协同办理,为全市新设企业提供营业执照、社保账户、税控设备及税务发票、印章及银行账户的一站式集成套餐大礼包服务,实行“一厅办理、一窗受理、一次告知、一网通办、一站办好、一单速达”,实现群众办事线上“一网通办”,线下“一窗出件”,用最简的材料、最少的环节、最高的效率、最好的服务,共同推进跨部门涉企行政审批及服务事项“一件事一次办”,办好群众眼中的企业开办“一件事”。对符合市场主体登记规范要求、申请材料齐全的企业登记注册申请即来即办,对需要“一窗通办”套餐大礼包服务的,办理时限从最多不超过2个工作日到减为现在的0.5个工作日。

“企业开办专区”还提供企业开办“一件事一次办”咨询服务,制定了统一的《企业开办资料清单》,供企业办事人员参照准备,做到企业和群众办事依据、条件、程序、期限、办理方式、所需材料一次性告知。企业提交材料后,综合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根据申办事项,对提交材料立即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告知办事人领取结果的时间,同步将材料流转后台进行办理;材料不齐全和不符合条件的,一次性告知办事人所需材料并说明原因,待申报材料补齐补正后另行受理;对列入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等依法依规不予受理的,一次性说明理由。根据企业申请需求,对《营业执照》(正副本)、受理通知书、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名称预登记通知书、印章、税控设备及税务发票等办件结果统一打包为“套餐大礼包”,由“企业开办专区”通过邮寄渠道免费送达上门,并建立邮寄台账,做到了“单号可查、记录可溯”。事项办理过程中,窗口工作人员做到了“咨询解答一口清、发放材料一手清、告知补正一次清”。自企业开办专区”开设以来,提供企业开办线下“一窗通办”大礼包服务,实现1250户新开办企业纸质营业执照与电子营业执照、首套印章同步制作发放,减免企业首套刻章费用62.5万余元。提供“容缺受理”5件、“一件事一次办”2309件、“帮办代办”1100件、食品经营许可等事项“告知承诺”“证照联办”150户,用“小窗口”担起“大民生”。二是建立“双随机、一公开”联席会议制度,健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发布年度抽查计划,更新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开展联合抽查检查,及时公示检查结果信息,建立“一单两库一细则”体系。三是实行企业信息统一归集公示。通过甘肃省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实现数据“多跑路”,人员“少跑腿”,着力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

(三)健全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规范市场监管执法行为。一是健全行政执法制度,规范执法行为。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和总局新颁布、修订的规章,建立完善了《重大复杂行政处罚案件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案源管理、调查取证、行政处罚告知、处罚决定等各环节行政执法行为,确保行政执法工作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新修订法律法规有效衔接。二是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在信用甘肃网站上向社会公开执法职权、执法依据、实施主体、执法流程、办结时限、结果等事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三是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建立专业执法队伍。统筹配置行政执法职能和执法资源,整合优化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进一步提高执法效率,提升执法水平。四是加强执法证管理,规范执法行为。按照市司法局要求,督促在编在岗人员按时按要求参加了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和考试。五是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促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实到位,行政执法公示全面推进。六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至目前,我局所办行政处罚案件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处罚依据准确,处罚结果公正,不存在以行代罚、应移交不移交等情况,在2023年5月参与的全州市场监管系统执法案卷评查活动中,我局的2件案卷获评为优秀案卷,最终取得评查第一名的好成绩六是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2023年向公安机关移送药品相关案件线索3件。针对事关群众身体健康和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头盔、燃气灶具等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对经营相关产品销售门店进行了全面排查,规范市场经营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消除监管盲区。七是积极组织开展各类行政执法专项培训,2023年组织本单位执法人员积极参加省、州、市举办的各类行政执法培训,并且针对薄弱环节,邀请执法专家对我局执法人员开展内部培训,全方位提升本单位的行政执法水平和执法能力。

(四)依法履行市场监管职责,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为促进市场主体诚信经营,全面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提振消费信心,我局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市关于“改善消费环境、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安排部署,将放心消费环境建设工作作为一项顺民心、合民意、促稳定、架桥梁的重要工程,围绕重点消费领域,守底线、强监管、重维权、抓创建,进一步推进“线下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等创建活动,持续营造更加放心满意的消费环境,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满足感,有力促进了全市经济发展、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同时不断强化市场专项整治,切实解决市场治理乱象。除了日常检查、定期检查、双随机抽查外,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不正当竞争、商标广告、产品质量、价格、计量器具、消费维权等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强化特种设备使用、食品、保健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及等重点环节和商品的监管执法。组织开展校园周边及企事业单位食堂、农村食品等各类专项整治21次,下达责令整改13份。通过12315网络平台,及时分派、按时办结上级分派的投诉举报, 截止2023年12月22日,全局共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总计2656件,其中投诉1986件、举报670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85.54万元,有力地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了上级部门的肯定和广大消费者的称赞。通过集中整治、专项治理有效集中人力,在限定的时期内对违法现象予以整治,达到“打击一个、震慑一批、教育一片”效果。同时加强行业自律建设工作,构建消费维权社会共治格局。坚持“经营者自愿、行业自律、承诺即受约束”原则基础上,按照“示范引领、以点带面、逐步扩大”的方式,以具有一定经营规模、消费相对集中的商场、超市等线下实体店为重点,对申请“线下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进行社会公示。“线下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根据商品属性和实际经营条件,采取一门店一承诺、一企业一承诺等方式,制定详实的退货规则,依规履行承诺。消费者线下购买商品,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内明确规定的四类商品或消费者和商户另有约定的,均可在购买商品七日内或约定时间内进行无理由退换。自2019年“线下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创建工作开展以来,临夏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始终坚持优中选优原则,选择信用良好的市场主体,先后七日无理由退货单位241家,累计退换货6312件,通过发挥经营者的主体作用,引导和带动更多市场主体参与到放心消费环境创建工作中来,推动消费纠纷源头治理和多元化化解,进一步构建消费维权社会共治格局。

(五)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法治宣传实践活动。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摆在首位,以市场监管法律法规规章为重点,以市场监管执法人员、经营者和消费者为对象,将普法工作贯穿于每周一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集中学习、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以及日常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工作中;组织开展“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5•20”世界计量日、“质量月”、食品安全宣传周、“12•4宪法宣传周”等主题宣传活动,营造学法、懂法、守法、信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存在的问题

(一)市场主体数量大、服务对象多、服务领域广,监管任务繁重,执法力量不足,个别领域、边远地区存在执法不到位的情况;法治宣传的广度和深度不够。

(二)市场准入环境、市场竞争环境、市场消费环境等与广大企业和消费者的期盼还有较大差距。食品药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成效还不能满足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广大人民群众的需求。

(三)干部职工的能力和水平与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还有不相适应的地方。

四、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委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市场监管法治建设,提高执法监管效能和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助推新时期市场监管工作和谐稳定发展

(一)深入推进市场监管法治建设。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依法治国和建设法治政府决策部署,经常性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努力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全面推进法治市场监管建设。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充分发挥党政主要负责人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集体讨论、公开征求意见、依法公布等制度。

(二)切实提升执法队伍依法行政水平。认真落实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制度,强化业务学习培训频次,创新学法方式,通过专题培训、以案释法、发布新法速递多种形式,进一步加快执法队伍法治素养提升进程。以新颁布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法制业务热点、难点问题为重点开展专业性、实务性培训,着力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执法水平。面向社会做好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普法宣传教育;面向监管服务对象,依托日常市场监管、专项整治、处理消费者投诉和执法办案,做好普法宣传教育,不断提高生产经营者法律素养。

(三)持续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工作制度。积极配合市司法部门做好立法、相关规范性文件修订工作;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备案工作,切实提升合法性审查质量;根据新修订的法律法规规章,进一步建立完善市场监管相关制度。

(四)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做好行政执法证申领、换发等工作。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等立、改、废情况,对权责清单进行动态调整。落实好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提升市场监管行政执法水平再上新台阶。

(五)完善行政权力运行监督机制。强化行政处罚案件法制审核、集体讨论决定,确保行政处罚案件得到公平公正处理,让行政管理相对人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支持配合检察机关开展行政公益诉讼,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

(六)提高市场监管综合治理能力。标本兼治、突出重点,加强食品安全、药品与医疗器械、特种设备、产品质量等领域监管执法力度,不断提高执法监管效能,为建设高质量发展先行市营造良好市场环境。

 

 

 

临夏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