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622901013956984P/2024-00027 主题分类 政策及解读
发文字号 制发机构
有效期限 有效性
成文日期 2024-09-02 发布日期 2024-09-02
标        题 《甘肃省水土保持工程验收管理办法》解读

《甘肃省水土保持工程验收管理办法》解读

发布时间:2024-09-02 来源:临夏市水务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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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修订的必要性

2018年10月19日,甘肃省水利厅印发了《甘肃省水土保持工程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甘水水保发〔2018〕331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为规范水土保持工程验收行为发挥了重要作用,因5年有效期已结束,为使《管理办法》符合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要求,切合我省水土保持项目管理实际,甘肃省水利厅水土保持中心对照两办意见,黄河保护法,甘肃省水保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等有关精神对办法进行了修订。

二、修订的过程

厅水保中心于2023年11月开展修订工作,根据《甘肃省水土保持条例》《国家发展改革委 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领域相关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农经规〔2021〕1880号),财政部、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2〕81号),《水土保持工程监督检查办法(试行)》和《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验收规范》(GB/T15773-2008),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的通知》(甘政办发〔2023〕38号)进行了修订,通过召开咨询会、书面征求意见等方式,广泛征求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及各市(州)水利水保部门和专家意见建议,收到反馈意见16份,经开会讨论最终采纳5条。修改形成了《管理办法》(送审稿)。

三、修订主要内容

原《管理办法》共七章33条。本次修订为七章27条,重点对四个方面进行修订:

一是对负责水土保持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修改。根据《甘肃省水土保持条例》及有关市县机构设置,将《管理办法》行政主管部门由“水土保持管理部门”整体调整为“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水土保持管理部门”(因为涉及庆阳市水土保持管理局)。

二是对验收程序进行了优化。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优化了政府验收程序,取消了政府验收中的初步验收。

三是优化了验收手段按照信息化管理有关要求,增加了卫星影像和无人机航拍等新技术的应用。

四是补充信用管理内容。为持续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增加了信用监管体系内容,将项目建设中设计、施工、监理等履职不到位的责任单位纳入“两单”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