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622901013956984P/2024-00012 | 主题分类 | 部门文件 |
| 发文字号 | 制发机构 | ||
| 有效期限 | 有效性 | ||
| 成文日期 | 2024-07-08 | 发布日期 | 2024-07-08 |
| 标 题 | 临夏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对2021-2023年度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自查自纠报告 | ||
临市退军发[2024]15号
临夏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对2021-2023年度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自查自纠报告
州退役军人事务局:
根据甘退役军人办密电〔2024〕5号文件,我局对优抚对象补助资金使用情况开展自查自纠,现将开展情况简要报告如下:
一、资金拨付及使用情况
1.2021年优抚资金使用情况。
2021年中央和省级财政下拨优抚对象补助经费402.5万元,全年发放优抚补助资金406.07万元;上年结转172.14万元,上年结转上缴财政104.85万元,结余资金结转下年63.72万元;下达优抚医疗资金23.2万元,支出21.95万元,当年结余1.25万元。
2.2022年优抚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中央和省级财政下拨优抚对象补助经费398.02万元,全年发放优抚补助资金441.6万元,上年结转结余资金63.72万元,结余资金结转下年20.14万元。下达优抚医疗资金10.4万元,支出11.65万元,上年结余1.25万元。本年结余0万元。
3.2023年优抚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中央和省级财政下拨优抚对象补助经费459.57万元,2022年中央和省级财政下拨优抚对象补助经费结余20.14万元,2023年中央和省级财政下拨优抚对象补助经费支出463.12万元,结余资金结转下年16.59万元;下达优抚医疗资金12.5万元,支出12.5万元,本年结余0万元。
二、优抚对象补助资金执行力度
2024年中央和省级财政下拨优抚对象补助经费435.16万元,截止2024年3月底,我市共有重点优抚对象606人,1-3月共计发放优抚对象定期生活补助118.10万元,结余结转16.59万元。截至目前,结余本年度下达优抚对象生活补助资金333.65万元。下达优抚医疗资金11.82万元,发放优抚对象医疗补助资金0.48万元,本年度优抚对象医疗补助资金结余11.34万元。
三、存在的问题
1.全省重点优抚对象医疗报销没有制定统一报销比例,农村籍60岁退役士兵未纳入报销范围。建议将农村籍60岁退役士兵纳入范围。
2.年度确认系统不稳定,数据无法及时更新,建议将年度确认次数更改为一年2次。
四、自查情况与整改措施
通过本次自查,查出不符合享受待遇人员6人,通过与本人电话沟通、政策宣讲,立即停发农村籍60岁退役士兵优待金;没有查出跨省重复享受人员;死亡人员迟上报2月,多发资金现已追回,总计343.98元。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局将以此次自查为契机,狠抓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严格按照财务制度,审核严把关,高质量地完成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整改落实工作。同时严格落实财务管理制度和各项政策,确保各类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规范、发放程序有效合理。一是继续严格执行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的要求,坚持专款专用,杜绝资金的挪用、坐支,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做好各项工作,保障军人军属合法权益。二是加大监督管理力度,实行单位负责人审批制度,建立会计核算制度,专设账户,专人负责,强化财务审定和监督。三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各项审定审核制度,确保政策落实到位,切实维护好优抚对象权益。
临夏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