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622901013956984P/2023-00017 主题分类 政策及解读
发文字号 制发机构
有效期限 有效性
成文日期 2023-01-29 发布日期 2023-01-29
标        题 缴费延期通知!

缴费延期通知!

发布时间:2023-01-29 来源:枹罕镇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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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延期通知!



    12月29日,省医疗保障局、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联合印发通知,将2022年度全省城乡居民参保缴费期限延长至2023年3月31日,确保因疫情影响的低收入居民都能顺利参保缴费。

    2022年度全省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工作开展以来,各地加快推进相关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截至目前,全省城乡居民平均参保缴费率达到90%,部分市县达到95%以上。但是由于今年疫情对全省经济社会影响较大,部分城乡居民生产经营、劳动就业受到很大影响,少数人员参保缴费非常困难。为了确保因疫情影响的低收入居民都能顺利参保缴费,经研究,将2022年度全省城乡居民参保缴费期限延长至2023年3月31日。对于2023年1月1日-3月31日期间参保缴费的城乡居民,缴费后次月1日起享受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