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622901013956984P/2025-00070 | 主题分类 | 信息公开 |
发文字号 | 制发机构 | ||
有效期限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5-06-12 | 发布日期 | 2025-06-12 |
标 题 | 关于申报2025年临夏市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一次性交通补贴的公告 |
为进一步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持续做好就业奖补工作,增加脱贫人口收入,根据《临夏市2025年就业奖补实施方案》(临市农领办发[2025]9号),现将临夏市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一次性交通补贴政策公告如下。
一、奖补范围及标准
(一)临夏市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男性16-60周岁、女性16-55周岁)外出务工的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
(二)对跨省稳定就业的临夏市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给予一次性交通补贴600元/人;
(三)对省内临夏市外稳定就业的临夏市籍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安排一次性省内交通补贴标准为300元/人。
二、申报材料
(一)务工人员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务工协议或3个月以上工资清单;
(二)脱贫劳动力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家庭一折通(卡)复印件或个人社保卡。
三、发放程序
(一)交通补贴严格按照“本人申请、村级初核、乡镇审核、县级审定”的原则发放。
(二)务工人员提供申报资料,向所在村提出申请,村委会核实无误并进行公示后,汇总上报镇劳务办(保存申请资料);镇劳务办通过“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比对无误后将最终确定拟奖补人员花名册由镇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市劳务办。
(三)市劳务办汇总各镇花名册后在全市范围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各镇劳务办通过镇财政所将交通补贴拨付至农户一折通(卡)或个人社保卡中。
四、申报时间
交通补贴集中申报时间为5月15日至9月25日,申报时间结束后不予补报。
请各位符合条件的临夏市籍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收集申报材料,向本人所在村(社区)进行一次性交通补贴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