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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甘肃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有关规定,编制本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及范围
市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包括市政府及市政府各组成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以下统称为市级行政机关)、各镇街道。市政府办公室为全市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临夏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政府信息中心,承担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市政府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以下信息外,其余政府信息应当公开:
(一)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
(二)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四)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
(五)单位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
(六)市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该公开的从其规定)。
二、信息公开的主体及方式
(一)主动公开
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制发的非涉密类政府信息。主要包括:
1.市政府“临市府发”和市政府办公室“临市府办发”文件中宜于主动公开的文件。
2.政府工作报告、重大决策、重大工作部署及相关政策解读情况。
3.非涉密的市政府重大活动。
4.非涉密的领导活动、讲话。
5.非涉密的市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内容。
6.市政府人事任免。
7.非涉密的市政府重大督办事项。
8.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信息。
9.市政府及其工作机构的领导人员简历、职务、分管工作、机构职责等信息。
公开形式:
1.临夏市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lxs.gov.cn)和“临夏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微信公众号公开政府信息。
2.市政务公开专区查阅(点击查看: 临夏市政务公开专区详情)。
3.其他方式。
通过新闻发布会、广播、电视、报刊等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市政府授权市政府部分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和部门管理机构负责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市发改局负责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2.市财政局负责发布市级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3.州生态环境局临夏市分局负责发布环境质量公报;
4.市统计局负责发布统计公报;
5.市司法局负责发布市政府规章;
6.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公开的市政府的其他信息。
市政府其他部门按职能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责任部门:市政府职能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各镇街道)
2.公共法律服务。(责任部门:市司法局)
3.行政审批。(责任部门:市政府职能部门及各相关单位)
4.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责任部门:市统计局)
5.市列重大建设项目的建设及实施情况;市政府制定价格信息,查处价格和行政事业性收费违法违规行为情况。(责任部门:市发改局)
6.市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和实施情况。(责任部门:市财政局)
7.市级部门预算决算、“三公”经费。(责任部门:报送市人大审查部门预算的市级部门、单位)
8.保障性住房信息。(责任部门:市住建局)
9.招投标有关信息。(责任部门:市级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投资项目审批核准部门、有关资质资格认定部门)
10.征地拆迁信息。(责任部门: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房征中心)
11.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责任部门:市财政局、市发改局)
12.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和办理情况。(责任部门:实施行政许可的市级部门、单位)
13.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责任单位:具有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的部门)
14.乡村振兴、教育、医疗、优抚、社会保障和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责任部门:市乡村振兴局、市教育局、市卫健局、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残联)
15.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责任部门:临夏州生态环境局临夏市分局、市卫健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
16.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安全生产、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报、发生和处理情况;(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卫健局、市公安局、市地震局、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
17.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市人社局)
18.公益事业的投资、建设和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19.自然、资源、人口、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非涉密情况;(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
20.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公开时限:各部门应当制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调整更新,明确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并通过临夏市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告栏、电子屏幕、报刊、广播、电视、政务新媒体以及其他便于公众及时获取政府信息的载体公开信息。以上信息的公开时限为自信息产生或变更后的20个工作日内。
三、依申请公开
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其中,公众向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以下方式办理。
(一)受理机构
临夏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受理公众向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向各部门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可以在临夏市人民政府网在线申请或到受理机构当面申请。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930-6320972(咨询电话)0930-6320975(传真)
通讯地址:临夏市人民路1号
邮政编码:731100
(二)申请方式
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人可通过受理机构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详细、明确。
1.书面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信函等形式提交申请。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单位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在临夏市人民政府网在线提交申请。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当面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
为了提高申请的处理效率,申请人应对所需政府信息尽量描述详尽、明确,如提供该政府信息的名称(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政府信息内容的提示;申请人可以委托代理人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时应当出示申请人、代理人有效证件以及授权委托书;申请人应当将所取得的信息用于合法用途。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三)申请受理
1.申请处理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和审核。经审核申请的内容描述不明确,受理机构将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经审核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受理机构将根据《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分别作出答复。
2.申请受理时间
(1)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2)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3)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传真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四)申请答复
1.答复的期限。受理机构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于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将按程序报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受理机构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五)申请费用
受理机构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一般不收取费用。但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受理机构将收取适当费用。依据省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19年版)精神,具体收费办法待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制定后公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对于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县级行政机关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五、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1.临夏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
单位名称:临夏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0-6325958
通信地址:临夏市人民路1号
邮政编码:731100
2.行政复议
单位名称:临夏市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930-6313332
通讯地址:临夏市人民路1号
邮政编码:731100
3.行政诉讼
单位名称:永靖县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0930-8831276
通讯地址:甘肃省永靖县刘家峡镇富民路(无门牌号)
邮政编码:731600
4.监察机关:临夏市监察局
投诉电话:0930-6320967
通信地址:临夏市东区市政府统办楼9楼
邮政编码:731100
2025年以来,在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上下始终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部署要求,全面落实甘肃省、临夏州法治政府建设决策安排,锚定“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建设目标。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以人民为中心、问题导向、改革创新、统筹推进原则,将法治政府建设与临夏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深度融合,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为重点,为全市社会安定有序、群众安居乐业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一、法治政府建设总体情况
(一)加强理论武装,思想引领作用充分彰显。深刻认识“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始终坚定信念、深学细悟、笃行实干。突出“关键少数”。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列入党校(行政学校)和干部学院重点课程,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带头领学促学,带动党员干部自觉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发挥“关键力量”。采取集中轮训、专题辅导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讲,引导广大干部进一步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用好“关键阵地”。在市融媒体中心结合社会热点问题,多角度解读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展现法治临夏建设的生动实践,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法治建设全过程,推进学习入脑入心,落地见效。举办全市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辅导报告会2次,在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4次,会前学习重要法律法规20次,同时督促市直单位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常态化学习筑牢理论根基。
(二)高位统筹推进,法治建设政治引领持续强化
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统筹协调作用充分发挥,专题部署法治建设重点任务,审定《临夏市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临夏市法治政府工作要点》《临夏市法治化营商环境全面提升年行动方案》等核心文件,明确工作方向。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市委主要领导多次批示督办重点法治工作,将法治建设绩效纳入市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体系。组织5名镇(街道)和部门主要负责人现场述法、73名书面述法,有效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市委依法治市办联合市司法局对12个重点执法单位开展了专项督查,构建常态化督导机制。
(三)制度体系健全,依法行政规范化水平显著提升
严格执行《临夏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审查政府规范性文件8件,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24件,常态化清理与上位法不一致、不适应改革发展的政策规定。强化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刚性约束,将合法性审查作为前置条件,审核市政府常务会议议题275件、各类框架协议及公告10件,确保决策合法合规。
(四)职能优化升级,政务服务与营商环境持续向好
动态调整市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实现“清单之外无权力”。依托综合性政务服务平台,全面推行“一网通办”“跨省通办”,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转办工单7081件,按时接收率99%、按时上报率100%。深化“放管服”改革,线上开设35项“高效办成一件事”专题,企业开办实现0.5个工作日内全程不见面审批,为新办799户企业减免费用34.357万元。开辟涉企案件绿色通道,受理涉企案件4265件、结案3452件,结案率83.2%,有效降低执法办案对企业经营的影响。
(五)执法规范提质,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深入推进
扎实开展镇(街道)履职事项清单编制,动态调整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赋权事项,破解“接不住、管不好”难题。实施行政执法质量三年提升行动,培训执法人员1200余人次,邀请冯之东、王小兰等省上专家和业务处长开展相关领域执法培训,有效提升了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法律素养。推行柔性执法,办理从轻、减轻、不予处罚案件8250件,占行政处罚案件总数的10%。对12个重点行政执法单位开展专项监督,未发现违规异地执法、乱收费罚款等问题,通过走访企业、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拓宽问题线索来源,持续整治涉企执法突出问题。推进涉企行政检查“扫码入企”制度,自10月1日上线以来,全市7个行政执法单位依托“陇上e企查”开展扫码入企81次。
(六)纠纷化解增效,社会公平正义保障更加有力
建立重大决策和工程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健全常态化矛盾纠纷排查网络。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受理行政复议案件84件、办结64件,其中维持原决定29件,撤回、终止25件,驳回1件,确认违法8件,责令履行1件,纠错数9件,纠错率14%;行政应诉案件59件、审结40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完善“三调联动”机制,各级调解组织调处矛盾纠纷5044件,化解成功率达96%以上。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52件,其中涉未成年人案件66件,农民工讨薪案件24件58人。接待法律援助咨询310人次,2025年法律援助案件同比2024年上升21%。依法规范信访事项处理流程,有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七)司法保障坚实,平安临夏建设纵深推进
市公安局破获刑事案件425起、查处治安案件564起,“金钟罩”反诈平台保护13.6万人,成功预警劝阻1.65万余人,止损163万余元。市检察院受理审查逮捕案件140件226人、审查起诉案件287件417人,精准适用批捕、起诉权限。市人民法院受理各类案件9339件、办结7918件,结案率84.7%,法定审限内结案率100%。聚焦重点领域开展涉稳矛盾风险拉网式排查,严防“民转刑”“刑转命”案件发生。
(八)法治社会共建,全民法治素养持续提升
以“法律八进”为载体,开展“党亲、国好、法大”等普法宣传活动120场次,发放资料3万余份,解答咨询560人次。修订完善35个行政村、46个社区村规民约,深化“三治融合”。强化未成年人法治保护,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调整补充140所学校法治副校长,多部门联动构建“人防+物防+技防”安全网络,建设法治教育基地,常态化开展校园法治宣讲。2025年开展“开学第一课”“放假第一课”等法治专题讲座230场次。
二、存在的问题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仍存在不容忽视的短板:一是法治宣传教育方式较为传统,创新不足,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提升;二是基层执法队伍专业能力参差不齐,规范化水平仍需促进;三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复杂矛盾、应对风险挑战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深化理论武装,筑牢法治思想根基
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长期政治任务,持续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机制,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能力,切实把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为法治建设实践成效。
(二)聚焦制度完善,提升依法治理效能
围绕高质量发展和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规范性文件制定,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机制,强化合法性审查和备案管理,确保制度体系与时俱进、务实管用。
(三)规范权力运行,强化执法司法公正
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执法标准化建设,加大民生领域执法力度,持续提升基层执法能力。巩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成果,完善“三调联动”纠纷化解机制,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和民事纠纷。
(四)压实工作责任,推动任务落地见效
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健全督察考核机制,将法治建设成效与政绩考核紧密挂钩,加强常态化督导检查,对工作推进不力、问题整改不到位的严肃追责问责。
为深入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全面提升生态环境领域依法行政水平,筑牢生态安全屏障,现将我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筑牢法治建设政治根基。局党组将法治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始终把党的领导贯穿全过程、各方面。一是强化思想理论武装,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推动法治思想入脑入心,切实将法治思维融入生态环保各项工作。二是压实法治建设责任,局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时传达落实各级法治建设决策部署,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全局重点工作,统筹推进任务落地。三是夯实学法用法基础,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规,提升领导干部法治决策能力。四是落实普法工作责任,将普法任务分解至各股室,参加司法部门专题培训,全面提升干部法治素养。
(二)健全制度体系,规范依法行政与决策流程。聚焦制度完善,扎紧制度笼子,为依法行政、科学决策提供坚实支撑。一是完善执法制度框架,印发行政执法履职责任、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明确执法边界与责任,构建权责清晰、流程规范的执法体系。对2025年纳入监管名单的排污企业按照要求随机开展现场执法检查,共发布州级单部门检查计划4次,单部门检查17次,牵头开展跨部门检查6次,配合开展跨部门检查4次,出动检查人员81人次,检查结果全部按要求在市政府网站公开。二是严格重大决策审核,落实重大行政处罚法制审核制度,行政处罚案件经审核后集体讨论决定,重大案件均由法律顾问出具法律意见书,保障决策合法合规。
(三)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执法效能。以规范执法行为、打击生态环境领域违法犯罪为重点,持续提升执法规范化、精准化水平。一是开展涉企执法专项整治,制定专项行动方案,成立领导小组,规范使用涉企执法程序,落实执法人员资格准入、“入企扫码”等制度;依托“甘肃省生态环境监测大数据管理平台”制定并发布双随机执法任务,做到公正文明、精准高效执法。二是严打环境违法行为,紧盯危废非法倾倒、第三方机构造假等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执法,召开行刑衔接联席会强化部门协作,严厉震慑违法行为。三是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严格执行《甘肃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确保同类案件同标准处理,保障执法公正公平。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720(人)次,对辖区内的162家相关企业进行了240(户)次的现场检查。共发现问题144条,其中涉水类36个、涉气类33个、涉废类33个、油气回收类20个,其他类22个,涉及问题现均已整改完成。查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4起,总计罚款18.8万元,没收违法所得860元。受理信访案件110件。1.按污染类型分类:包括大气类34个,污水类3个,固废类4个,噪声类53个,其他类16个。2.按受理渠道分类:包括州生态环境局转办11件,市委办转办8件,市信访局转办3件,12345转办70件,全国生态环境信访投诉举报管理平台投诉受理11件,电话投诉受理6件,来访1件。所有信访案件均在规定期限内高质量办结并答复,办结率与答复率达 100%,有效解决一批群众身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提升了人民群众对良好生态环境的获得感。
(四)强化权力制约监督,保障权力规范运行。健全监督体系,主动接受各方监督,确保行政权力在法治轨道运行。一是自觉接受外部监督,严格履行报告制度,接受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及审计、监察部门专项监督,及时整改反馈问题,规范工作流程。二是规范行政复议与诉讼工作,明确专人负责案件办理,维护执法公信力。三是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公布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
(五)夯实保障基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落地见效。强化组织领导与示范创建,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坚实保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细化任务分工、明确责任主体,严格重大决策集体议事规程,确保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推进。二是推进示范市创建,对照法治政府示范市创建要求,制定本局创建方案,成立工作专班,构建“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抓落实”的责任格局,分解指标、定期调度,助力全市法治政府示范市创建有序推进。
二、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法治履职能力有待提升。对新出台的生态环保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学习不深、理解有偏差;复杂环境违法案件办理、精准执法能力不足,执法规范化水平与法治政府建设高标准存在差距。
(二)普法工作质效有待提升。普法对象覆盖不够全面,面向社会公众的普法形式较为单一,吸引力不足;对领导干部的专题普法针对性、深度不够,分层分类普法机制不够完善,普法效果未达预期。
三、本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深化法治思想引领,提升干部素养与执法能力。持续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内容,常态化开展专题学习,深化全系统干部思想认识;优化培训内容与形式,增加新法规解读、复杂案件研讨、执法实操演练,针对性提升干部法规运用、案件办理及精准执法能力,推动法治建设任务落地。
(二)强化执法规范化建设,保障执法权依法行使。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执法责任制,明确执法岗位职责与权限,常态化开展执法监督检查,及时整改不规范问题;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定期开展案卷评查,优化执法流程、提升案卷质量,规范执法行为。
(三)提质扩面推进普法,营造良好法治氛围。结合全国生态日等重要节点,联动执法专项行动、信访办理工作,创新普法形式、丰富线上线下宣传渠道;健全分层分类普法机制,聚焦领导干部、企业负责人、社会公众三类重点群体开展精准普法,扩大普法覆盖面、提升宣传实效,营造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临夏州生态环境局临夏市分局
2026年3月3日
2025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上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有力指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严格落实州、市法治建设要求,紧紧围绕自然资源管理中心工作,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提升自然资源管理法治化水平,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自然资源保障和法治支撑。现将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 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 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法治建设责任
1. 全局统筹部署:局党组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2次,将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
2. 健全工作机制:调整完善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局下属事业单位及各股室职责,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法规股室牵头协调、各业务股室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将法治建设成效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体系。
3. 加强学习培训: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将宪法、民法典、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干部教育培训内容。年内组织全系统法治专题讲座12次,参与干部1500余人次,在全局形成了尊法学法的浓厚氛围,有效提升干部职工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
(二) 完善制度体系,夯实依法行政基础
1. 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决定和备案审查制度,确保制度规范合法有效。
2. 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对涉及公共利益、重大规划调整、重要资源配置等决策事项,坚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合同审查、复议应诉中的专业作用。
3. 优化权责清单动态管理: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及时动态更新并公开我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确保权责清晰、运行规范。
(三) 规范执法行为,提升监管效能
1. 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依法公开执法主体、依据、程序等信息;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规范文字、音像记录;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未经审核或审核不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年内完成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1件。
2. 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聚焦耕地保护、国土空间规划实施、地质灾害防治等重点领域,依法严厉查处违法占用耕地、违反规划许可等违法行为。全年共立案查处自然资源违法案件1宗,结案1宗,通过卫星遥感监测、动态巡查等手段,发现并制止违法用地行为26起,移交法院1宗,移交城管局295宗,有效维护了自然资源管理秩序。
(四) 优化政务服务,持续改善营商环境
1. 深化“放管服”改革: 持续推进自然资源领域审批制度改革,优化建设用地审批、规划许可、不动产登记等流程,压缩办理时限。全面推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化水平。
2. 提升不动产登记服务效能:深入推进不动产登记“带押过户”等便民利企举措。进一步压缩一般登记、抵押登记办理时间,持续优化登记财产营商环境指标。
3. 强化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通过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依法主动公开规划信息、征地信息、地价信息、征地公告等,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2025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20起,均依法及时进行答复,未造成不良影响。
(五) 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1. 依法办理复议应诉: 认真履行行政复议答复和行政应诉职责,尊重并执行生效的行政复议决定和人民法院裁判。年内我局共办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53件,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
2. 健全纠纷化解机制: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认真做好自然资源领域信访工作,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积极探索行政调解、行政裁决等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在征地补偿、权属争议等方面的应用。
3. 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结合“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8·29”测绘法宣传日等重要节点,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提升全社会珍惜资源、保护耕地、依法用地的意识,推动自然资源法律法规和政策“飞入寻常百姓家”。
(六) 强化制约监督,规范权力运行
1. 自觉接受各方监督:依法接受人大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2. 加强内部层级监督:通过案卷评查、执法检查等方式,加强对局各股室和下属事业单位行政行为的监督指导,及时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
二、 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
1. 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部分干部运用法治方式解决复杂问题的水平仍需促进。
2. 自然资源领域执法监管面临新挑战,查处手段、技术支撑和部门协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3. “放管服”改革和协同高效有待深化,政务服务便利化、智能化水平仍有提升空间。
4. 普法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进一步增强,形式需更加创新。
三、 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6年,我局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问题导向,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1. 持续深化法治学习培训: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根本遵循,制定年度学法计划,丰富培训形式,全面提升干部职工法治素养和履职能力。
2. 健全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聚焦自然资源管理重点难点问题,加强制度建设,严格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确保决策科学民主立法。
3. 全面提升执法监管效能: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落细,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强化科技赋能,加大重点领域违法行为查处力度。
4. 优化营商环境再升级:纵深推进自然资源领域“放管服”改革,进一步简化审批流程,压缩办理时限。深化不动产登记便利化改革,提升企业和群众获得感。
5. 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畅通依法维权渠道,完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机制。加强信访法治化建设,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多元化解。
6. 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创新普法形式载体,落实普法责任制,提升自然资源法治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我局将以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举措,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不断开创自然资源法治政府建设新局面,为我市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大力量。
临夏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2月10日
2025年,市住建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依法履职尽责,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强化矛盾防范化解,紧紧围绕推进住房城乡建设工作高质量发展采取了强有力的措施,现将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部署。
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通过局党组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住建领域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14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20次,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等重要法律法规。通过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党纪学习教育工作,将学习教育与民生实事建设等重点工作紧密结合,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组织干部集中学习40次,交流研讨7次。参加并完成2025年度网络在线学法用法考试,参考率、合格率均达100%。
(二)强化重点领域行政执法力度,有序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一是严格落实项目包抓责任制,对全市所有在建建筑工地实行清单化管理,逐个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不定期进行督查和指导,全力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并通过邀请建筑施工领域专家采取以查代训、督导检查的方式,对全市在建建筑工地,重点对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等方面开展全方位督查。目前,已累计安全质量巡查检查110余次,参与州上及相关部门联合检查4次,对违反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等各类规范要求的隐患问题下发整改及暂停施工通知书112份,约谈相关企业负责人40余次,督促整改隐患问题660条,整改结办率在98%以上。同时,已办理工程质量监督及施工许可项目55个,完成竣工验收项目82个,办理建筑起重机使用登记证113份。
二是联合市应急局、消防救援大队等联合开展建筑工地建筑施工和安全生产月应急处置演练,进一步提高了多部门联动应对突发事故的协调作战和抢险处置能力。同时,积极配合人社部门积极开展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整治,累计协调处理全国、全省欠薪平台反馈或上访、电话投诉反映施工企业拖欠工资案件212起。
三是为全力做好全市城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我局深刻汲取近年来城镇燃气安全重特大事故惨痛教训,积极发挥工作专班牵头作用,靠实各部门监管责任,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机制,重点聚焦“问题气”“问题管网”“问题瓶”“问题阀”“问题软管”“问题环境”重点环节、重点领域,统筹协调推进全市燃气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持续加大燃气安全知识宣传教育,进一步规范全市燃气市场秩序,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用气安全。累计排查发现安全隐患问题209条,下发整改通知书37份,现已全部整改完成。
四是加强消防审查验收,不断完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和验收备案制度机制,持续巩固全市住建领域消防安全。全年累计办理消防审验61件,其中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20件,建设工程消防验收20件,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14件。对建设领域的11件违法案件进行查处,并做出行政处罚。并引入消防审验专家库机制,全年聘请建筑、电气、暖通等领域专家9人,参与复杂项目技术论证16次。
(三)加强行政执法案件规范化办理。
深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按照司法部办公厅《关于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的工作指引》全面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加强动态管理和备案审查,对全局行政执法人员进行裁量权基准适用工作专项培训,提高运用裁量权基准解决执法问题的能力。全面梳理我局行政执法处罚案卷,报送案卷参加了省建设厅法制审核评查,评价结果为优秀。
(四)认真做好行政诉讼工作,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加强网络舆情监测,安排专人负责收集、处置,确保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推动网络监督的规范化、法治化。从源头上解决问题,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结合开展主动创稳、扫黑除恶、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等行动开展,全力化解住建领域信访矛盾突出问题,积极回应群众诉求。今年以来,结合开展主动创稳、扫黑除恶、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等专项行动,全力化解住建领域信访矛盾突出问题,积极回应群众诉求,对所有来信来访人员、指定专人接待办理,并逐一进行了答复和督办。重点对逾期未交房、不通天然气、施工噪音扰民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高效进行了办理答复。全年累计办理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市信访局、市政务服务中心等各部门转办件(交办件)232件;12345政务热线投诉举报工单1052件;办理各镇、街道转办“六单联办”件45件;处理甘肃省乡村振兴监督信息平台转办件18件,对来电、来访反映问题的群众给予政策法规、事理人情咨询和帮助120余人(次)。
(五)明确审批事项动态调整清单管理,规范实施行政许可。
扎实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一是精简审批服务事项和申报材料,对行政许可、处罚等事项制定统一的办事指南和申报表单,打造信息一次填报、材料一次上传,实现“一份指南办事、一张表单申请”运作模式,切实提高群众办事效率。 目前,我局已认领事项41项,其中行政许可14项,行政确认1项,其他行政权力12项,公共服务14项。二是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充分利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平台,实现“一网通办”的目标,通过“网上受理、并联审批、限时办结、协调监管和信息共享”等措施,极大地方便了办事企业和群众,大幅缩减了工程项目审批时间。全年通过工改系统审批工程建设项目438件。三是不断提升审批服务质效,确保营商环境领域重点改革工作政策落实,定期到市政务中心住建局综合窗口、二手房交易窗口开展一把手“走流程”零距离“体验办”活动,以“第一视角”体验模拟施工许可证办理,商品房网签备案办理等事项流程,着力发现和解决存在问题,推进政务服务水平全面提升。四是根据住建领域“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要求,重点围绕水电气暖联合报装、建设项目开工、工程联合验收三项核心事项,从统筹推进、分项落实、成效亮点、问题改进等方面进行了开展,融入多地改革经验与实操案例,突出集成化、数字化、便民化改革特色成效显著。全年共办理水电气暖报装122件。
(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
一是充分利用普法载体,开展法治宣传及“宪法”宣传日活动。利用局内微信公众号、悬挂宣传标语等方式大力宣传住建行业法律法规知识和政策,及时更新普法信息,广泛宣传建设领域法律法规,为群众提供便利的法律咨询服务,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积极推行“微信群+监管”模式 ,全面实行“监管信息平台”网上监管系统,实现了在建工程全覆盖。全年共在“建设工程群”中发送和收到相关政策宣传、规范要求、制度规定的各方面信息及回应3000多条,促进了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是积极落实普法教育。制定《临夏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学法工作计划》,采取线上+线下、培训+自学等方式开展全局行政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工作,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基本法律法规,确保行政执法人员通过学习依法行政方针政策和依法行政基本理论,明确各自岗位的行政执法任务和执法责任,增强责任感,切实做到依法行政。
二、上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行政执法水平有待提高。
部分行政执法人员业务水平不精,执法队伍整体专业化程度不高,统筹规划、系统引导、柔性执法源头管控等综合方式运用不够。对法律法规学习和把握还不透彻,尤其是对新出台的和平时较少涉及的法律法规,存在运用不娴熟的情况。
(二)相关法律法规宣传不到位。
在住建领域行政执法过程中,法治宣传教育的力度还有待提高,普法宣传的覆盖面还不够完整,在学法、普法工作中,方式方法比较单一,针对性、灵活性和新颖度有待提高。
三、上一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严格落实局党组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党组主要负责人坚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2026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计划,对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作出总体部署安排;定期召开党组会深入研究谋划住建系统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点工作和突出问题。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扎实开展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各项活动,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干部集中学习、法治讲座等多种形式,使法律知识、法治意识、法治精神融入身心,内化为干部的自觉意识和精神修养,外化为依法执政和依法行政的能力。
(二)创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整合各类普法资源,依托安全生产月、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普法宣传节点,通过新媒体、宣传展板、以案说法等宣传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加大普法宣传力度,促进居民群众对住建系统法律法规的熟知率,通过正反两方面典型案例,增强居民对法律法规的敬畏感,增强广大居民依法办事的意识,营造法治文化氛围。
(三)持续规范行政执法工作。
全面梳理执法流程,从每一个环节入手,细致入微地提升执法质量。通过开展业务培训、法律知识学习以及专业技能提升课程,确保执法人员具备必要的法律知识和专业技能;坚持惩罚与教育并重的原则。通过灵活运用劝导教育、警示告诫等多种手段,引导执法对象自觉遵守法律法规。
(四)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体系。要求局行政执法人员要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方式,努力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加强建筑市场监管和包容审慎柔性执法工作力度,维护建筑市场秩序和优化营商环境。通过加强部门协作、开展联合执法等方式,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五)继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提高政务公开的有效性和规范性,丰富回应群众诉求的方式,确保政务信息的透明度和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临夏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2月27日
临夏市智慧城市服务中心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立足智慧城市建设和数字政府职能,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为“十四五”圆满收官提供有力法治保障。我单位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下,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立足智慧城市建设和数字政府职能,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在完善数字政府数据共享体系、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强化数据安全管理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为“十四五”圆满收官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法治政府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2026年,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工作条例》,以更高站位、更实举措、更严标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奋力谱写数字法治政府建设新篇章!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化数字政府建设,夯实法治根基。为完善“甘快办”可办涉企事项奠定坚实数据基础,以数字化手段提升政务服务法治化水平,全年新增政务事项目录编制32条,累计完成1534条,编目率100%;新增政务资源挂接33条,累计完成1615条,挂接率100%;新增电子证照数据56.47万条,累计汇聚282.19万条,人均汇聚量7.93个,证照汇聚量排名全州第一;新增电子签章数据28.56万条,累计完成72.85万条,电子签章率100%。完成水费、电费、燃气费、暖气费等高频便民应用接入,更新“甘快办”政策资讯34条,梳理统计县级涉企事项839项。
(二)加速智慧城市建设,提升治理效能。持续推进临夏市智慧城市建设工程(一期),与中国移动公司洽谈磋商争取项目落地,推动智慧产业园项目建设。配合市应急管理局搭建智慧应急管理平台,从数据安全、云服务器等方面提供技术指导。开展DeepSeek应用学习培训,为市交通运输局、市委党校、市政务中心等单位进行人工智能技术培训。谋划上报“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项目”等各类项目17个,计划总投资6.3亿元,围绕智慧文旅、智慧交通、智慧应急等16个应用场景申报智慧应用项目,推动城市治理智能化、法治化。配合州工信局完成临夏市信息化发展调研,做好“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深入落实网络强国、数字中国、智慧社会战略部署。
(三)强化数据安全管理,防范法律风险。完成全市122个单位公共数据资源调查统计,配合完成“数字甘肃”“数字临夏”等数据领域信息化项目上报。联合城北街道中天健社区举办“数据安全进社区,筑牢防护你我他”主题宣传活动,结合典型案例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提升群众数据安全防护意识。在智慧应急管理平台建设中,从数据安全、第三方审核等方面严格把关,确保数据安全合规。
(四)加强法治教育培训,提升法治素养。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全年组织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4次,开展相关专题培训2次。明确压实“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纳入干部日常管理。开展各类主题党日活动,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持续提升干部职工政治敏锐性和法治意识。
(五)依法开展乡村振兴帮扶,践行法治为民。深入枹罕镇拜家村开展“五联”活动,协助帮扶户完成务工补贴申报52人,提供代办服务12人次,为60岁以上老人提供养老认证上门服务75人。开展“温暖过冬再行动”等主题党日活动,保障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采取“日间走访宣传+夜间重点攻坚”模式,逐户落实环保政策讲解、清洁煤炭置换,以法治方式推进大气污染防治。
通过上述举措,取得三方面成效:一是数字政府建设成效显著,数据共享体系更加完善;二是智慧城市法治基础更加夯实,项目建设严格依法依规推进,数据安全管理机制不断健全;三是法治意识明显增强,全员法治素养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智慧城市建设的能力显著提高。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存在的不足。一是法治政府建设统筹推进力度有待加强,在智慧城市建设项目推进中,跨部门协调配合还需加强,未形成统一推动数字政府落地见效的工作合力。二是数据法治建设存在短板,公共数据挖掘深度不足,数据要素开发应用创新不够,电子证照类别尚有提升空间,部分数据准确性、可用性不足,难以满足跨部门业务协同对“高质量数据”的需求。三是法治队伍建设需要加强,部分干部职工对智慧城市建设、数字政府建设相关法律知识学习掌握不够,数字化素养与法治素养融合不足。
(二)原因分析。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部分干部职工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性认识不足,存在“重技术、轻法治”现象,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领会还不够深入。二是工作机制不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统筹协调机制不够完善,督促检查、考核评价机制不够健全,工作压力传导还不够到位。三是能力素质不适应,面对数字法治政府建设新要求,部分干部职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等新出台法律法规学习掌握不够,数据法治专业能力有待提升。
三、2026年工作安排
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法治政府建设新征程起步之年。我单位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工作条例》,按照第二次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部署,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筑牢法治建设思想根基。健全学习机制,完善学习制度,领导带头学、认真学,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常态化长效化。强化《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教育培训,推动学用结合,引导干部职工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进数字法治政府建设的实际行动。
(二)加快推进数据法治建设,提升智能化治理水平。深化数字政府建设,拓展数据共享平台应用场景,推进政务数据全面整合共享,打破“数据孤岛”。加强公共数据挖掘应用,提升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水平。完善数据安全管理制度,强化数据全生命周期安全合规管理,以高质量数据支撑法治政府建设。
(三)健全法治工作机制,提升社会治理效能。完善法治政府建设统筹协调机制,加强与各部门沟通协作,形成推动智慧城市和数字政府建设的工作合力。建立督促检查、考核评价长效机制,确保各项工作依法依规推进。
(四)推进法治文化建设,营造良好法治氛围。加强数据安全、个人信息保护等法治宣传教育,创新普法形式,积极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以创建促提升,打造数字法治建设特色品牌。
临夏市智慧城市服务中心
2026年2月26日
2025年,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要求,以及省、州、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的相关文件精神,市应急管理局紧紧围绕建设法治政府目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结合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加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主要举措与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法治思维
局主要领导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落实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形成主要领导负责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股室各负其责、协调推进的长效机制。局党委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分析研究本单位在依法行政、行政执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准确掌握全局行政执法工作情况,将法治政府建设与应急管理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局党委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议事规则,不凭主观臆断,不搞“一言堂”,严格按照决策程序办事,“三重一大”事项,都在充分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集体研究决定。局党委坚持落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将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重要学习内容,领导干部带头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组织集体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开展专题研讨活动,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精髓,推动干部职工全面、系统、准确理解和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精髓要义。
(二)规范执法行为,严格依法履职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要求,将普法与行政执法工作相结合,在日常监管和行政执法中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把安全生产法治宣传教育融入依法行政全过程,提高法治宣传的实效性。制定2025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和重点检查企业名录库共计31家,执法人员对象48名,制定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分级分类监管表,强化行政执法规范。加强隐患排查治理,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全市各行业部门共检查生产经营单位594家;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带队检查763家;发现并整改重大隐患64条;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宣贯培训49场,培训人数9005人次,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专题安全教育培训120场,培训人数26904人次;做出安全监管行政处罚7次,罚款19.75万元。组织各镇、街道及安委会成员单位在各自行业领域内牵头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截至目前查出问题隐患共3182,已全部整改完成。配合开展大气污染治理、烟花爆竹打非治违等整治行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制定2025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和重点检查企业名录库共计31家,制定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分级分类监管表,确保执法科学规范有效。狠抓工贸、危险化学品等领域安全监管执法,持续加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截至目前,检查企业35家次,排查企业层面安全生产一般问题隐患56条,行政处罚4家企业,罚款金额13.3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0.5260万元。聘请专家8人次对危化、工贸企业开展隐患排查,对建筑工地、工贸等重点单位进行了抽查排查,累计排查隐患209条,已全部完成整改。
(三)开展宣传培训,提升法治意识
始终坚持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为主线,立足应急管理实际,深入宣传习近平关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一是在单位公众号累计编排并发布单位微信公众号文章894篇,涵盖安全生产法规解读、典型案例警示、应急科普、季节性风险提示(如春节安全、复工复产专题)等内容,总阅读量突破9.4万人次。结合短视频形式,在单位视频号、抖音号推送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管理类科普小视频229条,视频单次浏览量最高达813.2万次,有效提升公众应急安全意识。二是组织安委会成员单位、昆仑燃气临夏分公司等省属在临企业集中开展“5·12全国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主题宣传活动。开展应急管理、防灾减灾、安全生产“五进”、 深入加油加气站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各类宣传活动受教育群众30000余人。三是组织单位人员参加应急管理干部网络学院、甘肃省应急管理学院网络培训、行政执法人员网上培训共计150人次;线下组织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培训重大隐患判定标准50余人;培训镇街道、村社区应急第一响应人100余人。
二、存在问题及原因
(一)部分企业安全生产法治意识仍然不高
部分企业主要负责人法治思维和依法治安理念树立得还不够牢固,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学习不系统、不深入,存在“重生产经营、轻安全管理”的倾向,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认识停留在表面,落实还不够严格。一些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不够健全,或虽已建立但执行不严、流于形式,未能真正融入日常生产经营全过程。在安全投入方面,个别企业安全经费保障不足,安全设施设备更新不及时,教育培训、隐患排查治理等基础性工作投入偏少。部分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不强,存在违规操作、侥幸心理等现象,企业内部安全管理规范化、标准化水平仍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安全生产执法人员执法能力和专业水平仍需进一步促进
随着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技术标准不断更新完善,执法工作专业性、规范性要求持续提高,对执法人员综合素质提出了更高要求。尽管我单位执法人员总体具备一定的业务基础和实践经验,但在新修订法律法规的系统掌握、条款理解和执法适用方面仍存在一定差距,业务能力提升速度与法律法规更新节奏尚不完全匹配。部分执法人员在执法程序规范、证据收集固定、文书制作和法律适用等方面还需进一步精细化、专业化,对新业态、新领域安全风险的识别和执法应对能力有待加强。执法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还需进一步提升,执法队伍整体专业能力和依法履职水平仍需持续促进。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
(一)进一步严格规范执法
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坚持执法公开、亮证执法、履行告知义务、遵守时限等,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同时,坚持“执法就是服务”的理念,深入基层一线、深入企业,寓执法于服务之中,在优化服务中提高执法效率和质量,坚持服务在前、执法在后,让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更好地在企业得到贯彻和落实,加强对执法人员行使职权和履行法定义务情况的监督,不定期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检查,确保行政执法权力规范、透明、高效、廉洁运行。
(二)进一步强化执法队伍建设
加大干部和执法人员的学法力度,结合实际要求,有针对性地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防灾减灾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学习,重点提高履行职责的业务素质和能力,营造良好的学法、知法、用法的氛围,不断巩固执法人员依法依规办事意识。根据工作需要,实行“执法+专家”的执法工作模式,充分发挥专家的专业化优势,弥补执法专业化上的短板,全力提升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专业化水平。
(三)进一步抓好执法宣传
拓宽普法宣传渠道,制定群众喜闻乐见、切合群众需求的普法内容,依托“安全生产月”“防灾减灾日”“消防宣传月”等活动,充分利用政务新媒体宣传阵地,开展全方位、立体化的安全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广大群众对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法律法规知识的知悉度。
临夏市应急管理局
2026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