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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依申请公开

镇街道部门信息

序号 标题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临夏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甘肃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有关规定,编制本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及范围

市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包括市政府及市政府各组成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以下统称为市级行政机关)、各镇街道。市政府办公室为全市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临夏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政府信息中心,承担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市政府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以下信息外,其余政府信息应当公开:

(一)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

(二)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四)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

(五)单位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

(六)市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该公开的从其规定)。

二、信息公开的主体及方式

(一)主动公开

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制发的非涉密类政府信息。主要包括:

1.市政府“临市府发”和市政府办公室“临市府办发”文件中宜于主动公开的文件。

2.政府工作报告、重大决策、重大工作部署及相关政策解读情况。

3.非涉密的市政府重大活动。

4.非涉密的领导活动、讲话。

5.非涉密的市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内容。

6.市政府人事任免。

7.非涉密的市政府重大督办事项。

8.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信息。

9.市政府及其工作机构的领导人员简历、职务、分管工作、机构职责等信息。

公开形式:

1.临夏市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lxs.gov.cn)和“临夏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微信公众号公开政府信息。

2.市政务公开专区查阅(点击查看: 临夏市政务公开专区详情)。

3.其他方式。

通过新闻发布会、广播、电视、报刊等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市政府授权市政府部分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和部门管理机构负责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市发改局负责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2.市财政局负责发布市级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3.州生态环境局临夏市分局负责发布环境质量公报;

4.市统计局负责发布统计公报;

5.市司法局负责发布市政府规章;

6.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公开的市政府的其他信息。

市政府其他部门按职能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责任部门:市政府职能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各镇街道)

2.公共法律服务。(责任部门:市司法局)

3.行政审批。(责任部门:市政府职能部门及各相关单位)

4.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责任部门:市统计局)

5.市列重大建设项目的建设及实施情况;市政府制定价格信息,查处价格和行政事业性收费违法违规行为情况。(责任部门:市发改局)

6.市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和实施情况。(责任部门:市财政局)

7.市级部门预算决算、“三公”经费。(责任部门:报送市人大审查部门预算的市级部门、单位)

8.保障性住房信息。(责任部门:市住建局)

9.招投标有关信息。(责任部门:市级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投资项目审批核准部门、有关资质资格认定部门)

10.征地拆迁信息。(责任部门: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房征中心)

11.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责任部门:市财政局、市发改局)

12.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和办理情况。(责任部门:实施行政许可的市级部门、单位)

13.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责任单位:具有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的部门)

14.乡村振兴、教育、医疗、优抚、社会保障和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责任部门:市乡村振兴局、市教育局、市卫健局、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残联)

15.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责任部门:临夏州生态环境局临夏市分局、市卫健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

16.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安全生产、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报、发生和处理情况;(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卫健局、市公安局、市地震局、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

17.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市人社局)

18.公益事业的投资、建设和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19.自然、资源、人口、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非涉密情况;(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

20.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公开时限:各部门应当制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调整更新,明确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并通过临夏市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告栏、电子屏幕、报刊、广播、电视、政务新媒体以及其他便于公众及时获取政府信息的载体公开信息。以上信息的公开时限为自信息产生或变更后的20个工作日内。

三、依申请公开

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其中,公众向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以下方式办理。

(一)受理机构

临夏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受理公众向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向各部门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可以在临夏市人民政府网在线申请或到受理机构当面申请。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930-6320972(咨询电话)0930-6320975(传真)

通讯地址:临夏市人民路1号

邮政编码:731100

(二)申请方式

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人可通过受理机构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详细、明确。

1.书面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信函等形式提交申请。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单位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在临夏市人民政府网在线提交申请。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当面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

为了提高申请的处理效率,申请人应对所需政府信息尽量描述详尽、明确,如提供该政府信息的名称(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政府信息内容的提示;申请人可以委托代理人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时应当出示申请人、代理人有效证件以及授权委托书;申请人应当将所取得的信息用于合法用途。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三)申请受理

1.申请处理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和审核。经审核申请的内容描述不明确,受理机构将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经审核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受理机构将根据《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分别作出答复。

2.申请受理时间

(1)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2)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3)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传真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四)申请答复

1.答复的期限。受理机构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于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将按程序报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受理机构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五)申请费用

受理机构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一般不收取费用。但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受理机构将收取适当费用。依据省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19年版)精神,具体收费办法待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制定后公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对于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县级行政机关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五、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1.临夏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

单位名称:临夏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0-6325958

通信地址:临夏市人民路1号

邮政编码:731100

2.行政复议

单位名称:临夏市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930-6313332

通讯地址:临夏市人民路1号

邮政编码:731100

3.行政诉讼

单位名称:永靖县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0930-8831276

通讯地址:甘肃省永靖县刘家峡镇富民路(无门牌号)

邮政编码:731600

4.监察机关:临夏市监察局

投诉电话:0930-6320967

通信地址:临夏市东区市政府统办楼9楼

邮政编码:731100

 


市长
鲁平德
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党组书记、市长,鲁平德,男,汉族,1980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学历大学本科
负责市政府全面工作。负责审计方面的工作。
副市长
  • 陈占奎
    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副书记、副市长(常务),陈占奎,男,回族,1968年7月,经济学学士,学历本科,中共党员。
    协助市长处理市政府日常工作。协助市长负责审计方面的工作。负责“放管服”改革、政务公开、优化营商环境、数字政府建设、统计调查、财政金融、自然资源、征地拆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汛抗旱、防震减灾、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为民办实事等方面的工作。
  • 孔仙月
    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孔仙月,女,汉族,1978年1月,中共党员,学历大学
    负责教育、医疗保障、工业和信息化、通讯等方面的工作。
  • 魏刚
    市委常委、副市长,魏刚,1979年10月,工程硕士,中共党员。
    负责外事、发展改革、国防动员、民政、退役军人事务、科技、地方志、民族宗教、残疾人事业、群团、驻军等方面的工作,统筹干部人才“组团式”帮扶工作。牵头联系中央单位定点帮扶挂职干部和驻村第一书记。
  • 郭涛
    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挂职),郭 涛,男,汉族,1979年9月出生,工学学士,学历大学,中共党员。
    负责东西协作、卫生健康、疫情防控等方面的工作,统筹干部人才“组团式”帮扶工作。
  • 胡文明
    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胡文明,男,汉族,1973年5月出生,学历大学,中共党员。
    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依法行政、司法、交通运输等方面的工作。
  • 马旭凯
    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马旭凯,男,回族,1984年7月出生,工学学士,学历本科,中共党员
    负责“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政务公开、数字政府建设、发改统计、工业和信息化、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市场监管、通讯等方面的工作。
  • 马继超
    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马继超,男,汉族,1971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学历大学
    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物业管理、园林绿化、林业草原、生态环境、招商引资等方面的工作。
  • 马虹
    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马虹,女,汉族,1987年2月出生,教育学学士,学历大学,中共党员
    负责农业农村、乡村振兴、水务、商务节会、美食产业、文化旅游、体育广电等方面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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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夏市教育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临夏市教育局2024年

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4年,临夏市教育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委政法委的精心指导下,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立德树人、德育为先,不断创新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思路和方法,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

教育局深刻认识到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始终将其作为一项长期性、基础性的战略任务来抓。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教育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和各中小学校长为成员的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督促全市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二是建立了完善的预防校园欺凌霸凌、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机制。高度重视预防校园欺凌工作,教育局开展了专项整治工作,召开教育系统专题会议5次、相关校园安全会议8次,下发了《关于印发开展校园欺凌和暴力治理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留守儿童、学困生、残疾学生等特殊群体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等文件。同时,加强对工作进展的督查和考核,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三是加强学籍管理,全面保障未成年人接受教育的合法权益。我们依据《中小学学籍管理实施办法》,制定《2024年临夏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方案》,严格招生各项纪律要求,保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做好招生工作。在控辍保学方面,对长期请假和疑似辍学学生,通过家访、谈心谈话、送教上门等方式,了解学生长期未到校原因和家庭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帮扶劝返方案,做好复学安置工作,确保他们能够顺利返回学校继续完成学业。

二、丰富宣传内容,创新宣传形式

一是市教育党工委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组织班子成员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同时,组织全系统教师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留守儿童、学困生、残疾学生等特殊群体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全民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精神要求,坚持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全面强化校园环境综合治理,着力预防校园暴力和欺凌霸凌,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法治教育培训活动,提升全体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努力构建良好的教育生态环境。二是教育系统各校园紧密围绕青少年成长特点和法治需求,不断丰富法治宣传内容,创新宣传形式,强化宣传效果。将法治教育纳入学校教学计划,确保每学年法治教育课时不少于规定要求。各学校积极邀请法官、检察官、司法专干等法律工作者进校园,开展法治讲座、模拟法庭等活动,让学生在参与中感受法律威严,增强法治观念。三是积极推进“八五”普法工作,扎实推进“法治进校园”系列活动。各校园利用“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月”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学生开展法治知识竞赛、法治征文、法治手抄报等实践活动,让学生在实践中学习法律、尊崇法律、运用法律。四是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在预防和减少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教育局积极协调政法委综治办,为全市中小学配备了法治副校长。他们通过定期开展法治讲座、参与学校安全管理等方式,有效提升了学生的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三、构建家校社共育体系,形成工作合力

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家庭、学校、社会共同参与、齐抓共管。因此,教育系统各校园积极构建家校社共育体系,形成工作合力。一是加强家校沟通。各学校定期召开家长会、家访等活动,向家长宣传法治意识和家庭教育方法,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和法治观念,共同关注孩子的健康成长。二是深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使家长和学生们充分认识到接受义务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明确家长送子女入学的法律责任,以及学生完成义务教育的法定义务。三是积极建设法治教育资源教室。学校通过利用楼层阅览区、改建禁毒教育教室、购置法治书籍、音像资料等形式,建设法治资源教室。同时,结合中小学生研学活动,利用临夏州教育局在州职校建设的法治教育基地,丰富教育载体,拓展教学内容,提升青少年法治实践教育的效果和水平。四是按照临夏市教育系统矛盾纠纷和不稳定线索月摸排化解工作机制,各校不定期开展各类矛盾纠纷和不稳定线索摸排化解工作。带着排查出的矛盾纠纷问题深入家庭、村社区,共同发力把安全隐患和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本年度,累计开展校园隐患督导检查6次,发现和整治各类安全隐患525条,及时整改497条,限期整改28条。五是教育局积极联合公安、交警、市场监管、城管、文旅等职能部门,持续推进“平安校园”建设,开展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截至目前,累计出动整治人员108人次,检查整治校园周边小卖部、文具店89家,查出不合格食品12种178余袋,仿真玩具枪、“萝卜刀”等违禁物品35件,下架书籍25册,现场整治商铺5家,发现销售“烟卡”商户7家,责令整改下架“烟卡”650余张,对违规经营的商铺下达了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校园周边环境得到了进一步改善。

四、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努力方向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部分学校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重视不够,存在“重教学轻法治”的现象;二是法治教育师资力量相对薄弱,部分教师法律素养和教学水平有待提高;三是家校社共育体系还不够完善,需要进一步加强沟通和协作。针对这些问题和不足,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加强督促检查。加大对各学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督促检查力度,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二是加强师资培训。继续加大法治教育师资培训力度,提高教师的法律素养和教学水平;三是完善家校社共育体系。进一步加强家校沟通和社会资源的拓展利用工作,形成更加紧密的家校社共育体系;四是创新工作方法。积极探索适合青少年特点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方法和手段,提高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

临夏市教育局

2025年3月7日

临夏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 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报告


临夏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 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报告

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

根据《关于开展 2024 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的通知》 要求,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认真回顾 2024 年度法治政府建设  工作,全面系统、客观准确梳理各项工作开展情况,精准找  出短板不足,科学谋划 2025 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我  局 2024 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上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学习,切实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一是为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增强依法行政能力,制定 了《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 (2021-2025 年)》,做到法治宣传教育与退役军人事务系统 工作有机融合。二是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和“三抓三促 ”行 动为抓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发展和安全、关于推进平安建设的重要论述,重点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宪法、 民法典、党内法规、国家安全、乡村振兴、法治政府建设、退役军人政策法规等内容,深入开展常态化学习 宣传。 三是为做好落实工作,综合运用主流媒体、新媒体、

传统手段等多种宣传形式,构建了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 的宣传教育网络,不断让法律走到退役军人身边、走进退役军人心里。积极引入社会力量和志愿服务,开展法律咨询和 法律援助工作,以法律手段为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保驾护 航。

(二)健全机构,着力推进法律服务工作。一是设立法  律服务工作机构。在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设立法律援助工作 站,在各镇(街道) 、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设立 88 个法律援助联络点,落实 24 小时电话值班制度。二是做好 行政执法培训工作。及时督促执法人员开展行政执法培训和 考试,督促已取得执法证的执法人员按时参加行政执法网络 培训。三是着力推动主动创稳机制完善。高效运用风险清单、 预防化解、应急处置“三项机制 ”,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权, 提升维稳工作层次水平,成立临夏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平安临 夏建设领导小组、全市退役军人信访稳定工作专班,明确主 要目标责任和重点任务,在源头治理、疏堵结合、强化保障、 协同作战上下功夫,全面建强主动创稳工作机制。

(三)依法依规,全面落实政策待遇。坚持把落实政策 作为治本之策。今年以来,我局积极促进政策落实,全面梳 理本部门本领域各项政策落实情况,着眼维护社会稳定,加 强典型示范引领、落实各项补助资金,营造尊崇优待氛围、 优化就业安置服务,抓好退役军人待遇落地落实,不断提升 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维护民利的工作水平,努力营造和谐 稳定的社会环境。一是就业创业稳步推进。进一步畅通退役

军人就业渠道,累计组织6 次专场招聘活动,80 余家企业参 与,为退役军人及随军家属提供 285 个就业岗位。依托临夏 教育培训机构和实训基地,为有创业需求的退役军人协调落 实创业贷款累计 477 万元,提供教育培训、就业指导、创业 孵化、推荐就业等多元化服务,全力解决退役军人创业“后 顾之忧”。长期跟踪回访退役军人在已就业岗位上的现状, 为政府下一步制定更实用的培训提供有效参考。二是助力困 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将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工作作为推 动“三抓三促 ”行动和“结对帮扶 · 爱心甘肃 ”工程建设活 动走深走实的重要着力点,摸排完善困难退役军人库。切实 加强困难退役军人关爱帮扶力度,在全市建立困难退役军人 台账,全年帮扶困难退役军人 54 人次,发放帮扶资金 2.7 万 元 ;重要节假日开展走访慰问活动 ,为全市26 名重点优抚 对象、抗美援朝老兵送去价值 3.2 万元的生活物资。三是优 待抚恤和褒扬纪念深入推进。紧紧围绕退役军人需求,扎实 推进专项任务、不折不扣落实政策,全年发放优抚资金 470 万元、家庭兵役优待金 128.6 万元、无军籍人员工资 190 万 元、优抚对象大病救助 4.14 万元、护理费 8.4 万元,让“政 策红利”实实在在从“纸上”落到“ 口袋” ,切实把党和国 家关心关爱退役军人的各项部署要求落到实处。

二、上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今年以来,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充分发挥 自身的优势和特点,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新成效。但仍 存在一些短板:一是推进政府法治工作有待加强,部分工作

人员对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还有待提高;二是法治 工作队伍建设还有待提升,受专业和文化素质限制,行政执法人员掌握法律知识不足,专业性有待提高,缺乏专业人员。 三是法律援助宣传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退役军人对辖区法 律顾问知晓度不高,对其工作职责、服务项目不了解,不能 很好利用公共法律服务去解决矛盾纠纷。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及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是坚持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周一例会集中学习和凡会  必学的学习制度,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及《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中华人民英烈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要求,进一步增强建设法治政府的责任感、紧迫感。在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认真谋划和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任务,把法治工作纳入全市退役军人工作发展总体规划。二是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和统领全局法治建设工作,形成主要领导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基层退役军人服务站配合抓的工作局面,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三是认 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遵守“ 三重一大”议事制度,规范落实民主生活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

等制度,推进组织生活标准化、常态化、规范化。在决策过 程中,我局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对重点问 题、难点问题、退役军人关心的热点问题等重大事项,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定期召开局党组会议,对重大事项决策、 重要工作安排、经费支出,通过集体讨论作出决定。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下一步,主要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是加强对干部 职工的法治教育培训。系统学习法治理论,学好宪法以及与 自 己所承担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岗 位培训制度,每年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专 门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等专题培训,不断提高自身法治素 养和依法行政能力。二是全面落实优待抚恤政策,着力解决 重点优抚对象的生活、住房、医疗难等问题,推行优抚对象数 据化管理。三是持续推进“三抓三促 ”行动和主动创稳行动, 结合工作实际,加强与成员单位的沟通协调,共同解决退役军人急难愁盼问题,有序推动主动创稳行动深入开展,切实 守住“北京不去、省内不聚、 网上不炒 ”的底线,为推动临夏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力量。

临夏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5 年 2 月 28 日

临夏市财政局 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临夏市财政局

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市依法治市办:

2024年,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统一安排,以及市依法治市办的具体指导,我局不断深化思想认识,持续完善工作措施,及时总结落实情况,以法治建设切实推动财政工作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现按照通知要求,将我局2024年度法治财政建设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

我局坚持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不动摇,健全完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机制。一是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将其作为法治财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严格按照市上对依法治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安排部署,精心谋划,加强组织,充分发挥局党组核心领导作用,“一把手”认真落实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职责,统一对依法行政工作实施协调指导,加强协调、指导和督促,形成了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的组织领导体系。二是局党组定期听取、研究市财政局法治建设工作情况,充分发挥局党组在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形成了局党委统一领导、各股室各司其职、协调配合的依法行政工作格局。三是建立健全了重大行政决策工作议事规则,以及决策审查、听取意见等制度,使单位各项行政决策做到了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加强普法教育,干部法治意识更加强烈

坚持将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的学习纳入党组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在每周二干部职工学习例会上组织广大财政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组织了《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的学习活动;并结合财政改革与发展和财政部门的工作特点、工作性质,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通过学习,使广大财政干部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相关的法律法规有了更深层次的理解,树立起了法治的理念,以法为尺,以法为绳,以法为衡,自觉规范自己的行为;进一步提高了其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和执法能力,在财政实际工作中,坚持依法办事、秉公办事,有力地促进了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             

三、切实依法履行职能,提高行政执法能力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局执法人员执法行为,一是在工作中采取日常检查、突击检查、重点检查等多种方式,加大对执法人员贯彻落实各项规章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二是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制度,促进依法行政工作的开展;三是认真开展了行政执法证换证和2024年度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工作,我单位公务员、参公人员严格按照《组织开展2024年度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工作的通知》,组织开展了学习、考试等工作。并按照思想政治过硬、执法业务精通、执法方式文明、执法行为规范的要求,进一步加大执法人员的管理力度,提高执法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要求所有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必须做到持证上岗,亮明身份,使执法行为得到了进一步规范。

四、抓住重点环节,提升依法行政效能

1、全面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清单制度方面。严格落实收费目录清单动态管理制度,按照省财政厅要求和中央、省、州有关降费减负政策规定,将文件及时转发相关单位,并及时向社会公开,督促执收单位按照规定及时取消、停征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同时,按上级文件规定对取消、停征、免征、缓征的收费项目,在非税收入项目库和收费目录清单中分别予以注销,做到清理到位。

2、建立健全政府公共服务制度方面。我局积极探索政府购买服务新形式,巩固和完善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明确了工作任务,进一步规范了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机制。在2024年布置部门预算编制工作时,对政府购买服务提出了相应的编制要求,在预算报表中的政府采购预算表内制定了专门的购买服务预算项目表。在建立健全政府公共服务制度方面,一是科学编制采购文件,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均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号令)规定,政府采购政策、采购预算、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采购需求严格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采购合同也严格依据采购需求进行编制。二是加强信息公开。严格执行《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令19号)和《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135]号)规定,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在甘肃采购网和临夏州公共交易网、按不同公告类型的时间地点要求、公告需求、公告内容等发布公告。提升了采购活动过程的透明度,又维护了政府采购活动的公开、公平和公正,确保政府采购工作健康发展。三是加强履约验收。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规定,科学制定采购需求,采购需求应当符合法律法规以及政府采购政策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四是加强合同备案管理。督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上传至甘肃政府采购网公告,不得延期公告或不公告,接受社会监督。五是完善供应商质疑答复方面。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编制采购文件时,明确载明了供应商质疑函的模板以及接收质疑的单位、联系电话以及联系地址等事项,并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94号令)规定执行,并依法答复询问质疑事项。

3、行政执法经费与罚没收入完全脱钩方面。我市在编制年初预算时,按照单位性质对行政执法经费进行了统一安排,并予以及时拨付。同时,严格执行《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罚没收入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注重加强“收支两条线”管理工作,由执收单位开具《电子缴款通知书》,由缴款人直接缴到非税系统,实行罚缴分离,非税收入全部纳入预算全额上缴财政国库。并督促市级各执收单位在内部醒目位置将本单位收费项目、标准、范围和依据进行公示,对行政事业性收费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进一步规范了收费和罚款行为。

五、加强法治建设工作资金保障

2024年,我市法治建设工作维稳工作经费、综合管理经费得到保障。

六、存在的不足和2025年工作打算

2024年,法治财政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对法治政府和法治财政建设取得的经验总结还不够,在形成规范化、制度性成果方面还有差距;普法宣传的覆盖面和实效性还有待进一步提升;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尽快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2025年,财政系统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财政改革工作,扎实推进法治财政建设再上新台阶。一是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严格贯彻落实中央、苏州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做好法治财政建设各项工作。二是提高依法理财工作水平,发挥财政系统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示范作用。三是加强财政普法宣传教育。落实好“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结合法治宣传工作,做好财政普法宣传,提升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水平。  

临夏市财政局

2025年2月25日

临夏市胡廷珍烈士纪念馆2024年法治 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临夏市胡廷珍烈士纪念馆2024年法治

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4年,临夏市胡廷珍烈士纪念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切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结合新时期宣扬红色文化的工作特点,充分发挥纪念馆爱国主义教育主阵地作用,立足自身实际,主动作为,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各项要求,为宣传红色文化,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纪念馆班子高度重视,始终坚持把依法行政工作当作构建和谐社会、建设法治政府的重大举措来推动落实。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全面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同时,纪念馆主要负责人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主持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2次,落实“述法”要求,将法治建设落实情况及学法守法用法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终述职内容,成立了由党支部书记任组长,党支部副书记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做到法治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检查、有落实。并结合本馆实际,制定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任务,有力地促进了法治建设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加强学习,提高干部职工法治理论水平

纪念馆将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列入纪念馆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充分利用每周一例会、“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学习强国、甘肃党建等线上线下学习方式,组织干部职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甘肃省红色文化传承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进行学习,常态化开展集中学习和自主学习活动,推进学法用法经常化、制度化,不断增强全体干部职工的法治理念、法律素养和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为单位法治建设工作提供了坚强的保障。

三、结合自身实际,切实做好接待服务工作

纪念馆充分发挥纪念馆爱国主义教育主阵地作用,全力做好讲解接待、秩序维护、后勤保障等服务工作,为前来参观学习的各类团体和社会各界群众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服务。2024年,累计接待参观团体658个,各类参观人员达11.1万多人次(其中青少年4.2万多人次,社会各界群众达6.9万多人次)。同时,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了全省博物馆线上业务培训会议、临夏州实施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计划讲解员培训班和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全州博物馆(纪念馆)讲解员大赛及临夏市举办的以“重读红色经典 传承红色基因”为主题的诵读比赛,获得了临夏市书香机关称号、临夏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基地荣誉称号,2名讲解员在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全州博物馆纪念馆讲解员比赛中分别荣获二等奖、三等奖、1名讲解员评聘为临夏市民族团结进步形象代言人。

四、广泛宣传,营造浓厚法治宣传氛围

纪念馆在日常讲解服务工作中,在努力讲好胡廷珍烈士的故事、讲好红色故事、讲好临夏故事的同时,向前来参观学习和举行各类活动的团体及群众积极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等。同时,组织人员先后深入临夏市一中、临夏市八坊十三巷、临夏市明德小学、临夏县前石中学等场所,特别是组织人员深入积石山县柳沟乡袁家村、袁家小学、春蕾小学、关家川乡何家村等场所开展“红色文化进灾区,凝聚力量促重建”宣传活动,为灾区干部群众和师生送去了别样的活力和温暖,丰富了灾区人民的精神文化生活。并积极组织参加了甘肃民族师范学院主办的以“传承红色基因 赓续红色血脉”为主题的甘肃民族地区红色文化传承研讨会暨红色文化纪念馆校园流动展和甘肃民族地区红色文化展演活动,为甘肃民族地区红色文化共同体建设搭建了坚实的平台。2024年,累计深入宣传红色文化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等法律法规共计28场次,受教育群众5000多人次。在“4·15”国家安全日、“6·26”国际禁毒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充分利用纪念馆微信公众号、视频号等新媒体平台积极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甘肃省红色文化传承条例》等法律法规共计37次,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努力营造了纪念馆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五、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2024年,我馆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一是法治建设工作形式单一,内容还不够丰富。二是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的积极性、主动性还不够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

下一步, 纪念馆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丰富宣传内容和形式,加大普法工作力度,及时传达学习关于法治建设的上级文件和会议精神,结合中央、省、州、市关于法治建设相关要求,利用专题学习、交流研讨等形式开展法治建设学习宣传,不断提高纪念馆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为纪念馆红色文化宣传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推进纪念馆法治建设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临夏市胡廷珍烈士纪念馆

2024年12月30日

临夏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度法治建设年度报告

临夏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度法治建设年度报告

根据临夏市人民政府建设工作相关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会议,传达学习相关文件精神,并对法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结合农业行业依法治理的实际情况,严格依法行政,不断提升执法人员执法能力,提高行政执法水平。现将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

2024年,我局法治建设工作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重要讲话精神,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夯实思想根基。按照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创建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要求,注重党政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加大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力度。

二、靠实工作责任,推进依法行政

(一)全面开展普法工作

一是定期开展机关学法。年初制定《临夏市农业农村局学法工作计划》,领导干部带头执行,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党内法规等作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必学内容,列入中心组学法计划,落实到法治建设全过程、各方面。认真开展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定年度学法培训计划,加大涉农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对行政执法人员、法律顾问开展以案释法,自觉履行普法责任,使全系统干部职工全面熟悉行政法规和涉农专业法律法规,增强法治意识,培养法治思维,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年内组织2次法律知识培训和考试。

二是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结合“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12·4”国家宪法日等活动,由我局组织普法宣传队,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宣传资料。积极利用“宪法宣传周”“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农资市场监管等活动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植物检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法》《甘肃省废旧农膜回收利用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结合农机安全专项整治,平安农机建设和每年的农机检审工作做好《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农机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工作;结合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通过宣传活动,为群众普及法律法规知识,增强法律意识,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坚强的法制保障。

三是建立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的长效机制。为逐步提高我局全体行政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水平,组织2次培训。分别邀请我局挂职副局长程振同志和司法方面专家对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和持执法证的全体工作人员进行法律综合知识、“三项制度”执行、行政执法等相关内容进行了专题培训。并组织我单位全体行政执法工作人员参加全市综合行政执法法律知识培训和网络培训以及考试,对未参加网络培训和成绩不合格人员的行政执法证进行收回,确保执法队伍人员素质跟得上,工作开展规范化和高效化。

(二)扎实开展行政执法

一是扎实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严格按照省、州政府取消、调整和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和事项清单的要求,对取消、调整和下放的清单重新梳理,做到情况明、底数清,依法依规更新权责清单。二是全面加强涉企信息归集共享与联合惩戒,“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监管格局基本形成。全市涉及“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行政执法部门开展跨部门联查,树立“互联网+市场监管”理念,以“大数据”推动“大监管”,全力推动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工作,企业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效力显现。三是按时在“甘肃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信用信息报送系统”上报双公示、五类行政管理、合同履约、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涉农类清单等信用信息,确保农业农村领域信用监管工作高效到位。

(三)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执法队明确了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目标要求和主要任务,确保“三项制度”落实到位。一是根据“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流程的规定,在甘肃省“互联网+监管”系统检查主体名录库中,随机抽取农药经营户、肥料经营户、种子生产经营户、兽药经营单位、屠宰场和养殖场、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经营等企业,联合市市场监管局共同开展抽查。二是在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方面。在执法过程中,严格按照要求规范填写执法文书,按规范归档保存文字等执法资料,并建立健全执法全过程记录的管理制度,通过积极争取,购置了执法记录等相关设备,强化对全过程记录的刚性约束。三是在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方面。对重大执法决定按照要求提交局务会进行审核,实现了所有重大执法决定在发布前,均由局政策法规股严格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政策法规股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重大执法行为不得作出决定的法制审核机制。四是在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方面,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将我局的行政执法活动在甘肃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和甘肃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进行公示,强化事前、事中、事后公开,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社会监督。

(四)加强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农业行政执法案件办理质量和水平,按照《临夏市行政机关行政许可案卷评查内容和标准》《临夏市行政机关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内容和标准》,对本年度农业行政执法案卷进行梳理和评查,逐一对照,逐项评查,对发现的问题,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举一反三、改进工作”的态度,查找存在问题的原因,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以整改,以使案卷评查真正达到了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促进工作,提高水平的目的。

(五)坚持深入开展农业综合执法行动

全年共出动执法人员232人次,检查农资经营门店52家次,检查肥料6000吨,农药180吨,种子360吨,地膜300吨,协同市农安中心及市动检站开展农产品包括蔬菜、水果、牛羊肉、瘦肉精等监督检查。2024年,监督抽样检查42份,查处私屠滥宰案1起,违法违规经营兽药案件1起,共计罚款2375.5元;超范围经营农资案2起。同时,加强屠宰企业和养殖场的日常巡查,对全市畜禽销售市场规范化运营遏制私屠滥宰行为起到了震慑效果,会同动检站、畜牧站及政策法规股办理群众12345热线反映事项8起,均已将结果上报政务公开网,得到群众满意认可。配合临夏市自然资源局、四镇参与多处粮食领域安全执法监管活动,同时深入枹罕镇、折桥镇、南龙镇等设施农用地较多的辖区内进行了全面摸排,并将发现的35个问题上报至市政府,同时移交至各自辖区。二是承接办理临夏市自然资源局、四镇移交的村民乱占耕地建房案件46起。全面核查违法线索,实行分类处置,对非农村宅基地违法行为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加强对乡镇业务指导,做到早发现、早处置。截至目前,受理农村宅基地违法线索12件,其中对已达立案条件的3件,分别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强化对我市土地和城乡规划管理,稳妥推进农村宅基地执法,切实维护农村宅基地管理秩序,为进一步规范全市范围内的建筑秩序,有效地遏制了违法建筑蔓延的势头和维护了我市耕地红线安全。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农业行政综合执法队伍体系建设不够完善,执法队伍编制和人员较少;对农业有毒有害物品处置的扶持力度不够,没有在临夏市四镇设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点,对各地农业执法罚没的有毒有害物品没有进行统一无害化处置。

二是群众法治意识淡薄,权利义务观念不强。临夏市属于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水平较为落后,群众平均受教育水平较低,从而导致了群众法律意识薄弱,法治观念不强。在许多时候,因受传统思想观念影响,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时群众不配合,甚至有抵触情绪。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针对我局法治建设工作实际和存在的问题,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坚持以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要求,以落实“八五”普法计划为牵引和抓手,以不断增强政府公信力,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获得感为着力点,不断提升法治意识,努力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面取得新进展、新突破。

一是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牢固树立法治理念。进一步创新完善方式,引导局领导干部切实加强法律法规及本部门业务法律的学习,充分认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理的重大意义,增强法治政府建设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二是创新完善载体,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始终把“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作为重点,加大对全体干部职工的法治宣传教育,督促引导各股室、中心、站紧密结合各自实际,以“八五”普法宣传教育为主线,进一步创新法治宣传方式方法,不断增强普法宣传的实效性。

三是突出工作重点,规范行政执法。充分与上级部门衔接,积极争取专项经费,加大行政执法人员培训,逐步规范行政执法活动、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临夏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12月24日

临夏市营商环境建设局 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报告

临夏市营商环境建设局

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报告

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公开事项,现将临夏市营商环境建设局法治建设工作情况公开如下。

2024年,市营商环境建设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和省、州、市部署安排,有力推动了法治化营商环境、信访举报等主要工作得到高效落实。

一、上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是推动任务落地见效。紧盯全市优化营商环境的难点、堵点、痛点问题,制定《临夏市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攻坚方案》《临夏市优化营商环境投诉处理工作规定》等一系列机制办法,聚焦8项营商环境重点指标,千方百计为各类经营主体提供公平、公正、透明、稳定的商业环境,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稳步推进。二是促进企业高效发展。聚焦优化营商环境重点指标,开展自查自纠、巩固提升行动等调研走访活动,组织“包抓联”行业部门开展问卷调查,受理答复营商环境领域信访举报问题,充分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技术创新、市场拓展等方面的需求建议,推动落实困难诉求、提升企业满意度。三是紧盯考核反馈问题,充分开展查漏补缺。紧盯2023年度甘肃省优化营商环境考核评价反馈问题和指出的短板问题,制定《通知》文件、分发《督查》通报,及时汇报市政府专项调度落后工作,督促牵头部门紧盯8项一级指标,对标全省最佳值、平均值,开展每季度指标完成情况评价和年度自评,全力以赴推动营商环境各项任务落实。四是推进经营主体信用修复。在政务大厅设立信用修复服务窗口,制定印发《临夏市高效办成信用修复“一件事”工作方案》,推广办事指南、制作信用修复一件事操作流程,指导企业、部门按流程开展信用修复。及时督促相关的职能部门全面推行“行政处罚决定书、信用修复告知书”“两书同达”,引导和帮助失信主体积极纠正违法失信行为,及时开展信用修复,引导企业守法诚信经营。

二、上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法治宣传教育内容还不够丰富,形式还比较单一,没有充分利用互联网、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进行广泛宣传,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三、上一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市营商环境建设局主要负责人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全力打造幸福之城、加快发展园区经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安排要求,聚焦新领域、新环境、新工作,坚持以市场主体感受为检验标准,以及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等重点工作,确保了全年优化营商环境及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效落实。一是与市上行业部门、招商引资落地企业负责人座谈交流,找准问题短板、理清工作思路,推动形成职责明确、思路清晰、业务规范、运行高效的新局面。二是紧盯市场竞争、解决商业纠纷等排名全省靠后指标,汇报市上召开安排会议,通报存在问题、部署重点任务、调度滞后工作,三是聚焦社会信用信息数据录入,督促行业部门第一时间录入,做到了各类存量信息补报清零、增量信息应报尽报,要求相关单位梳理全市的行政处罚数据及其他违法违规信用信息,为形成信用报告提供数据支撑,让数据跑路代替企业跑路,进一步增进了企业守法守信意识。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是强化营商环境法治保障。严格执行《甘肃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提升营商环境法治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二是完善多元纠纷化解机制。推进诉调、警调、访调对接,健全调解、仲裁、诉讼等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三是优化涉企诉讼服务。大力推广网上立案、跨域立案、线上阅卷、远程开庭等“一站式”电子诉讼。四是提高审判执行质效。推动“立审执”一体化,规范司法建议制度,提高司法建议质量,提升裁判文书的确定性和可执行性。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临夏市营商环境建设局

2025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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