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标题 | 发文字号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
根据省上关于“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总体安排及州委、州政府部署要求,州发展改革委自2024年5月牵头启动《临夏回族自治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编制工作。编制过程中,坚持开门编规划,广泛听取意见,严格审议程序,现将征求意见及采纳情况说明如下:
一、 征求意见及调研衔接情况
为提高规划编制的科学性、民主性和透明度,编制工作专班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开展调研与意见征集:
(一)深入基层调研。充分聚焦“十五五”重大战略任务、重大改革举措和重大工程项目,统筹开展重大问题研究,同步深入各县市开展实地调查研究,掌握基层实情。
(二)广泛问计于民。依托州政府官网、省人民建议征集平台等渠道,开设“十五五”规划网络征求意见专栏。网络征求意见期间,专栏点击量达16.7万人次,共征集到各类意见建议88条。结合全州发展实际和规划编制要求,对群众意见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合理部分已充分吸收采纳至《规划纲要》中。
(三)强化沟通衔接。紧扣州委、州政府阶段性安排,先后多次赴省发改委开展专题汇报衔接;同时,常态化加强与州直各部门、各县市的沟通对接,确保规划上下贯通、横向协同。
二、 省级衔接意见及采纳情况
《规划纲要》草案形成后,积极争取省级指导。3月25日,省发展改革委以正式函件反馈我州“十五五”规划纲要草案衔接意见,共包含主要指标、重大政策举措、重大工程项目、规范表述及有关要求等5个方面共32条具体建议。
针对省发改委反馈的32条意见,我州全盘接受、逐条落实,已按要求对规划文本进行了修改完善,并同步协调州直相关部门对《规划纲要》中的相关数据和内容进行了更新校核,确保规划与全省战略大局高度契合。
三、 审议审批及印发情况
《规划纲要》根据党中央、省委及州委《建议》编制,严格履行了法定审议程序,先后通过州政府第91次常务会议审议;州委149次常委会议审议;临夏回族自治州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会议审议批准。
经法定程序批准后,《规划纲要》已于5月12日报州政府办公室审核,并于5月20日正式印发实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新兴领域党的建设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州委关于关爱服务新就业群体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对新就业群体的关爱服务工作,切实解决其急难愁盼问题,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新就业群体的良好氛围,增强新就业群体的获得感、幸福感、归属感,中共临夏州委社会工作部决定开展关爱新就业群体人民建议专项征集活动,诚挚邀请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建言献策,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一、活动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
二、征集内容
聚焦新就业群体(包括快递员、网约配送员、网约车司机、货车司机等)的关爱服务,围绕“暖新”阵地建设、社区(商圈、小区、医院、楼宇)等友好场景建设、社会保障、职业技能提升、子女教育、社会融入,以及新就业群体如何发挥自身优势更好地参与志愿服务、社区治理、助力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
三、征集要求
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我州经济社会发展实际。
2.一事一议,主题鲜明,问题清晰,分析透彻,观点明确,对策建议具有较强的现实性、创新性和可操作性,篇幅控制在1000字左右。
3.申诉求决、检举控告、诉讼、仲裁、行政复议、信访等事项,均不属于人民建议。与征集主题无关的事项不在本次专题征集范围之内。
四、征集方式
1.线上平台:登录“甘肃社会工作网”门户网站(https://www.gsshgz.gov.cn/),在专题征集栏目中点击进入“临夏州关爱新就业群体人民建议专题征集活动”板块,填写意见建议。
2.微信公众号:关注“临夏社会工作”微信公众号,点击“专题征集”按要求填写。
3.来信地址:信件邮寄至临夏市红园路6号中共临夏州委社会工作部(邮编:731100),来稿请注明“关于开展关爱新就业群体人民建议”字样,可留下您的姓名和联系方式,参与者的个人信息和建言献策内容我们将严格保密。
4.电子邮件:通过电子邮件投递,邮件标题须注明“人民建议+姓名+联系方式”,发送至lxzwshgzb@163.com。
五、征集应用
中共临夏州委社会工作部将根据各界人士的意见建议,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对观点鲜明、表达准确,具有现实性、创新性、可操作性和决策参考价值的意见建议,我们将及时转请相关部门办理,推动合理建议转化落地,对优秀建议人进行通报表扬。
中共临夏州委社会工作部
2026年4月9日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坚持从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入手,每年兴办一批实事,切实保障改善民生,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增强。为做好省委、省政府2026年为民办实事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和建议。
一、征集时间
从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11月30日止。
二、征集要求
(一)坚持普惠性、保基本、均等化、可持续方向,尽可能具有代表性、可行性和操作性。
(二)符合我省实际,原则上在当年可办结。
(三)内容简明扼要。
三、征集方式
电子邮件请发至gsjy@gansu.gov.cn。信函请邮寄至兰州市城关区中央广场1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邮编730030),来信请注明“为民办实事意见建议征集”。
希望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参与,积极建言献策,以更好地推动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5年11月16日
临夏州气象局关于
《临夏州气象灾害防御办法(征求意见稿)》征集意见采纳情况的说明
根据《关于征集临夏州人民政府2025年度立法计划项目建议的通知》(临州司函〔2024〕62号)》精神,临夏州气象局草拟了《临夏州气象灾害防御办法》。于2025年3月24日,向州财政局等19部门征求了意见建议,现将征求意见情况予以说明。
无意见单位:16个。
已采纳意见:
1.州财政局建议将《办法》第一章第四条修改为“气象灾害防御所需经费以及工作人员地方性津贴补贴按事权改革和支出责任划分有关规定由同级财政予以保障。”
2.州应急管理局建议:
(1)将《办法》第十三条 第一段最后增加“同时抄送上一级应急管理部门”。
(2)将《办法》第三十条 第四段修改为“应急管理部
门应当综合协调应急救援队伍,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协助地方政府紧急撤离危险区人员”。
3.州卫生健康委建议将《办法》第三十条 第四段将“防治”修改为“防止”。
未采纳意见:无
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对我局工作的支持。
2024年10月10日,我局就《临夏州耕地保护网格化巡田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向八县市人民政府及州发改、财政、交通、水务、农业农村、林草、粮食和储备等州直相关部门征求了意见建议,现就征求意见及采纳情况予以说明。
州财政局建议:一是将“州、县(市)财政部门要......州财政承担建设费用”内容修改为:州、县(市)财政部门分别保障耕地保护网格化巡田所需工作经费。临夏州及各县市耕地保护田管信息平台和巡田APP 由州上统一建设。二是因州县财政要保障相关经费在方案中已表述,且返还财政收入属于违规行为,请删除方案第9页“2025年耕地保护违法占用的罚款全部返还自然资源部门用于......统筹安排”内容。三是请删除《田管员管理办法》中“奖金用于为村级田管员和社级田管员购买福利品”的表述。临夏县建议:2025年自然资源部门收缴的罚没款全部用于自然资源部门系统运维费用、田管员通讯补助和年终工作奖励,往后每年的费用由各级财政统筹安排。康乐县建议:对第四项工作要求中“落实保障经费”方面,建议按照过紧日子要求,由于县级财力紧张,对相关部门需增加的工作经费,建议从现有经费中调剂解决;非税收入不应与部门工作相挂钩,应纳入预算管理,且此项罚款为非经常性收入。临夏市、永靖县、州发改、州交通、州农业农村等县市和州直部门逾期未反馈书面意见(电话反馈无意见),其余州直相关部门和县政府书面反馈无意见。
结合其他反馈意见建议,我们对《方案》进行了修改完善。一是去掉了原《方案》中“2025年耕地保护违法占用的罚款全部返还自然资源部门用于系统运维费用、田管员通讯补助和年终工作奖励,往后每年的费用由各级财政统筹安排”的内容,工作所需经费统一由财政予以保障。二是《方案》州级协调机制成员中补充了各县市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三是将《田管员管理办法》中“奖金用于为村级田管员和社级田管员购买福利品”的表述,修改为“奖金依法依规用于村级田管员和社级田管员巡田工作”。
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对我局工作的支持。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上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及《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87号)要求、在州委、州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我局全面完成了《临夏回族自治州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州级规划》)编制工作,现将征求意见建议情况作如下说明:
州自然资源局认真落实州委、州政府“高起点编制规划,高标准绘好蓝图,以科学规划引领临夏乡村振兴的高质量发展”要求,全力以赴做好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在编制过程中,规划编制领导小组多次规委会议研究,反复征求意见,不断的充实优化我州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内容,突出总体规划的引领作用。《州级规划》成果在2023年1月至3月完成了提交规委会审议、在临夏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公示、州级组织的专家审查工作等工作,从2023年4月开始向兰州市、定西市、甘南州、青海省海东市4个相邻地州(市)及省发改委、省住建厅、省交通厅等32个省直单位征集意见建议;并征求了州发改委、州交通局、州住建局等28州直部门意见建议,征求了临夏市、临夏县等8县(市)人民政府意见建议。共计收集相邻地州(市)、省直部门、州直部门、县市政府意见228条,共采纳188条,其中,相邻地州(市)和省直部门反馈意见107条,共采纳73条,未采纳34条;州直部门和县市政府反馈意见65条,共采纳59条,未采纳6条;专家评审意见56条,采纳56条。同时,经十三届州委第67次常委会会议和十六届州人民政府第33次常务会议研究,州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定后上报甘肃省人民政府审批。2024年3月21日甘肃省人民政府下发《关于临夏回族自治州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2024年6月6日《州级规划》由州人民政府正式印发。
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对我局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