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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依申请公开

镇街道部门信息

序号 标题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临夏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22年)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甘肃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有关规定,编制本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及范围

市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包括市政府及市政府各组成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以下统称为市级行政机关)、各镇街道。市政府办公室为全市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临夏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政府信息中心,承担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市政府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以下信息外,其余政府信息应当公开:

(一)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

(二)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四)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

(五)单位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

(六)市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该公开的从其规定)。

二、信息公开的主体及方式

(一)主动公开

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制发的非涉密类政府信息。主要包括:

1.市政府“临市府发”和市政府办公室“临市府办发”文件中宜于主动公开的文件。

2.政府工作报告、重大决策、重大工作部署及相关政策解读情况。

3.非涉密的市政府重大活动。

4.非涉密的领导活动、讲话。

5.非涉密的市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内容。

6.市政府人事任免。

7.非涉密的市政府重大督办事项。

8.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信息。

9.市政府及其工作机构的领导人员简历、职务、分管工作、机构职责等信息。

公开形式:

1.临夏市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lxs.gov.cn)和“临夏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微信公众号公开政府信息。

2.市政务公开专区查阅。

3.其他方式。

通过新闻发布会、广播、电视、报刊等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市政府授权市政府部分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和部门管理机构负责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市发改局负责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2.市财政局负责发布市级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3.州生态环境局临夏市分局负责发布环境质量公报;

4.市统计局负责发布统计公报;

5.市司法局负责发布市政府规章;

6.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公开的市政府的其他信息。

市政府其他部门按职能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责任部门:市政府职能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各镇街道)

2.公共法律服务。(责任部门:市司法局)

3.行政审批。(责任部门:市政府职能部门及各相关单位)

4.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责任部门:市统计局)

5.市列重大建设项目的建设及实施情况;市政府制定价格信息,查处价格和行政事业性收费违法违规行为情况。(责任部门:市发改局)

6.市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和实施情况。(责任部门:市财政局)

7.市级部门预算决算、“三公”经费。(责任部门:报送市人大审查部门预算的市级部门、单位)

8.保障性住房信息。(责任部门:市住建局)

9.招投标有关信息。(责任部门:市级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投资项目审批核准部门、有关资质资格认定部门)

10.征地拆迁信息。(责任部门: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房征中心)

11.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责任部门:市财政局、市发改局)

12.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和办理情况。(责任部门:实施行政许可的市级部门、单位)

13.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责任单位:具有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的部门)

14.乡村振兴、教育、医疗、优抚、社会保障和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责任部门:市乡村振兴局、市教育局、市卫健局、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残联)

15.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责任部门:临夏州生态环境局临夏市分局、市卫健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

16.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安全生产、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报、发生和处理情况;(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卫健局、市公安局、市地震局、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

17.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市人社局)

18.公益事业的投资、建设和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19.自然、资源、人口、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非涉密情况;(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

20.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公开时限:各部门应当制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调整更新,明确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并通过临夏市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告栏、电子屏幕、报刊、广播、电视、政务新媒体以及其他便于公众及时获取政府信息的载体公开信息。以上信息的公开时限为自信息产生或变更后的20个工作日内。

三、依申请公开

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其中,公众向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以下方式办理。

(一)受理机构

临夏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受理公众向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向各部门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可以在临夏市人民政府网在线申请或到受理机构当面申请。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930-6320972(咨询电话)0930-6320975(传真)

通讯地址:临夏市人民路1号

邮政编码:731100

(二)申请方式

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人可通过受理机构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详细、明确。

1.书面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信函等形式提交申请。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单位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在临夏市人民政府网在线提交申请。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当面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

为了提高申请的处理效率,申请人应对所需政府信息尽量描述详尽、明确,如提供该政府信息的名称(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政府信息内容的提示;申请人可以委托代理人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时应当出示申请人、代理人有效证件以及授权委托书;申请人应当将所取得的信息用于合法用途。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三)申请受理

1.申请处理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和审核。经审核申请的内容描述不明确,受理机构将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经审核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受理机构将根据《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分别作出答复。

2.申请受理时间

(1)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2)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3)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传真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四)申请答复

1.答复的期限。受理机构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于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将按程序报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受理机构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五)申请费用

受理机构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一般不收取费用。但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受理机构将收取适当费用。依据省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19年版)精神,具体收费办法待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制定后公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对于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县级行政机关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五、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1.临夏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

单位名称:临夏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0-6325958

通信地址:临夏市人民路1号

邮政编码:731100

2.行政复议

单位名称:临夏市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930-6313332

通讯地址:临夏市人民路1号

邮政编码:731100

3.行政诉讼

单位名称:永靖县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0930-8831276

通讯地址:甘肃省永靖县刘家峡镇富民路(无门牌号)

邮政编码:731600

4.监察机关:临夏市监察局

投诉电话:0930-6320967

通信地址:临夏市东区市政府统办楼9楼

邮政编码:731100

 


市长
刘尚增
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党组书记、市长,刘尚增,男,汉族,1970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学历党校研究生
主持市政府全面工作。负责审计方面的工作。
副市长
  • 陈占奎
    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副书记、副市长(常务),陈占奎,男,回族,1968年7月,中共党员,学历本科。
    协助市长处理市政府日常工作。协助市长负责审计方面的工作。负责财政、自然资源、征地拆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震减灾、防汛抗旱、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为民办实事等方面的工作。
  • 苏瑞刚
    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挂职),苏瑞刚,男,汉族,1975年12月,中共党员,学历大学
    负责济南对口帮扶协作工作。
  • 刘振宇
    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挂职),刘振宇,男,汉族,1978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学历硕士研究生
    负责外事、依法行政、司法、民政、民族宗教、残疾人事业等方面的工作,统筹做好干部人才“组团式”帮扶工作。牵头联系中央定点帮扶挂职干部和驻村第一书记。
  • 马旭凯
    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马旭凯,男,回族,1984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学历本科
    负责“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政务公开、数字政府建设、发改统计、工业和信息化、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市场监管、通讯等方面的工作。
  • 马永杰
    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马永杰,男,回族,1982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学历党校研究生
    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农业农村、水务等方面的工作。
  • 马继超

    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市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马继超,男,汉族,1971年10月,中共党员,学历大学

    负责维护社会稳定、治安综合治理、城市建设、城市管理、物业管理、园林绿化、交通运输、生态环境等方面的工作。
  • 许颖
    市政府党组成员(挂职),许颖,女,汉族,1987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学历本科。
    负责市政府金融方面的工作。
政府工作机构
政府组成部门
事业单位
二级单位
直属单位
镇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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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临夏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工作的公告

各街道:


为进一步做好全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工作,全面落实就业援助和就业扶持各项政策,根据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甘肃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甘财社〔2018〕67号)文件精神,现就我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及条件

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且主动进行过失业登记的下列人员:

1.城镇大龄失业人员。 是指城镇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的失业人员。

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中的失业人员。 是指家庭成员中无一人就业,且无经营性、投资性收入的城镇家庭中的失业人员。

3.连续失业半年以上的失业人员。 是指连续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城镇居民且无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记录、无注册工商营业执照的人员。

4.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失业人员。 是指持有民政部门核发的低保证明的失业人员。

5.残疾失业人员。 是指持有残联部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城镇居民。

6.因失去土地落户在城镇的就业困难人员。 是指因国家征地完全失去土地的失业人员。

7.省政府规定的其他人员。

二、认定程序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实行本人申请,社区初审,街道复审,市人社部门审批认定的办法。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的失业人员进行失业登记或申领《就业创业证》时,可同时申请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一)个人申请。 符合条件的人员可向户籍地或常住地社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提供《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具有下列情形的人员,还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提供家庭户口本中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人员均处于无业状态的相关证明材料;

2.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人员提供《甘肃省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3.城镇残疾人员,应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4.失地落户在城镇的就业困难人员应提供乡(镇)人民政府或自然资源部门出具的土地补偿协议书或相关证明材料;

(二)社区初审。 社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受理个人申请后开展初步审查,在5个工作日内核实完基本情况,符合条件的,社区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在《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上签署社区申报意见报街道复审。

(三)街道复审。 街道收到社区上报的申请材料后,应及时审核资料,符合条件的在《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上签署审核意见,报市人社部门审批。

(四)市人社部门审批。 市人社部门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与市场监督管理、社保、民政、自然资源、残联、公安等部门相关信息库的比对复核工作,符合条件的予以认定。

请符合条件的我市城镇户籍登记失业人员尽快到居住地所在社区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对已认定的人员,可享受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企业社保补贴、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担保贷款等就业扶持和就业服务政策。

临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25日


【人社·抓效能促发展】2023年临夏州民营企业服务月(临夏市)专场招聘会系列活动成功举办

为充分发挥民营企业吸纳就业主渠道作用,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助推我市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5月23日上午,由临夏州人社局主办、临夏州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和临夏市人社局承办的临夏州民营企业服务月(临夏市)专场招聘会在临夏市义乌商贸城成功举办,州人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吴强,州人才交流开发中心主任李秀兰出席活动。

招聘会现场,前来求职的人员络绎不绝,大家仔细了解企业简介、招聘岗位、招聘条件,并不时向心仪的招聘单位咨询就业事宜。同时,招聘企业也通过发放宣传资料、设置招募牌、现场讲解招聘信息等方式,宣传企业文化,推介企业优势,积极招募人才。

为向广大求职者提供高质量就业岗位,州、市人社局广泛发布招聘活动公告,实地走访重点企业,了解企业工作环境、岗位需求、薪资待遇,择优组织临夏州天元万达锦华酒店、临夏市优创联赢商务集团有限公司、临夏枫临景区管理有限公司等43家企业参加线下招聘活动,45家企业参加5月22日的线上直播带岗活动,线上线下共提供招聘岗位500余个,岗位覆盖教育培训、医疗卫生、电子商务、建筑工程等10余个行业,计划招聘人员1537余人,直播带岗活动累计吸引2.1万人次在线观看。线上线下共计吸引求职者2.5万人次,达成意向性协议216份,现场发放创业就业政策宣传资料1500多份。

下一步,市人社局将持续开展形式多样的就业服务专项活动,持续搭建好重点群体和用人单位的对接平台,进一步促进劳动力市场供需匹配,营造更加优质的就业环境,实现经济增长和扩大就业良性互动。

【人社·民生实事】甘肃5000人!2023年特岗计划即将实施
求职面试时的835守则

八不为:

1.不临时随街上陌生招聘单位去面试

2.不携带贵重物品及大量现金、银行卡

3.不缴任何名义的款项

4.不购买任何产品

5.不将证件(身份证、毕业证、其他证书等)交招聘单位保管

6.不签署任何文件

7.不喝招聘单位提供的饮料、搭乘便车

8.不将手机或财物借给招聘人员

三必问:

1.问招聘单位的基本情况:成立时间、规模、经营范围、人数

2.问招聘单位进驻所在写字楼(办公场所)的时间

3.问招聘岗位的具体工作内容、待遇、工作地点、保险情况

五必察:

1.察招聘单位的证照是否齐全、是否是原件(一般单位须具备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职业介绍机构还须具备职业介绍许可证、收费许可证)

2.察公司招牌、硬件设施

3.察公司的人及正在做的事

4.察面试是否轻率、轻易被录取或须交纳某种名义的钱后才录取

5.察待遇是否优厚得不合常情

临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公告

为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充分发挥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作用,根据州人社局、州财政局《关于印发临夏州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临州人社通〔2020〕105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及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

一、招聘条件

具有本市户籍,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进行了失业登记、持有《就业创业证》,符合招聘单位要求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失业人员:

1.城镇大龄失业人员。是指城镇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的失业人员。

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中的失业人员。是指家庭成员中无一人就业,且无经营性、投资性收入的城镇家庭中的失业人员。

3.连续失业半年以上的失业人员。是指连续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城镇居民且无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记录、无注册工商营业执照的人员。

4.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失业人员。是指持有民政部门核发的低保证明的失业人员。

5.残疾失业人员。是指持有残联部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城镇居民。

6.因失去土地落户在城镇的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因国家征地完全失去土地的失业人员。

7.省政府规定的其他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详细内容见附表参考

三、薪酬待遇及补贴期限

公益性岗位人员在岗期间,除享受每月1000元的公益性岗位补贴外,用人单位应根据工作内容及劳动时长给予用工报酬。公益性岗位补贴由用人单位按时向市人社局申请。公益性岗位补贴与用工报酬之和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与公益性岗位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照本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进行管理和考核。

公益性岗位补贴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年龄为准)。

四、聘用程序

报名结束后,各用人单位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考试、面试、协商等灵活多样的方式确定拟聘用人员,并上报市人社局统一审核,经人社局审核后将拟招聘人员向社会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予以聘任。聘任后用人单位与城镇公益性岗位聘任人员办理聘任手续,建立劳动关系。

五、申请方式

1.申请方式:就业困难人员自愿申请

2.申请地点:各机关事业单位(详见附表)

3. 地址:各机关事业单位办公地点(详见附表)

3.联 系 人:各机关事业单位联系人(详见附表)

4.联系电话:各机关事业单位联系电话(详见附表)

5.申请时间:2023年4月17日-2023年4月19日(3个工作日)

6.所需材料:《临夏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就业创业证》、《残疾证》、《低保证》等相关材料

六、注意事项:

1.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告要求进行,未报送用人需求计划的单位不设置招聘岗位,报名人员在需求汇总表中对应的岗位进行报名。

2.企业在职人员、名下注册营业执照的人员、或在企业任监事、董事等有股息红利收入的、正在享受创业担保贷款的、在其他单位就业的和户籍不在本市的不能申报;

3.报名人员只能选择其中一个岗位报名;

4.城镇公益性岗位坚持“谁用人、谁管理、谁负责”的管理机制。

临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4月17日

【“三抓三促”行动进行时】落实落细就业政策 提升民生保障水平

落实落细就业政策 提升民生保障水平

自“三抓三促”行动开展以来,市人社局以开展机关作风提标攻坚突破行动为契机,结合工作职能,紧紧围绕群众关注社会关心的急难愁盼问题,坚持“民生为本、人才优先”的工作主基调,多措并举,着力在推进就业创业政策精准落实,突出抓好重点群体就业工作上下功夫。

技能培训促进就业。坚持“以培训促就业,以就业助发展”的目标,按照“围绕产业、围绕就业、围绕创业”抓培训的工作思路,聚焦我市重点产业链建设,根据群众培训需求和意愿,因地制宜,扎实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截至目前,举办2022-2023今冬明春技能培训班17期,培训机械操作类就业技能153人(电焊39人、挖掘机92人、装载机22人),培训康养类就业技能390人(保育员40人、母婴护理150人、养老护理100人、家政服务100人),培训中式烹饪299人、牛肉拉面50人、中式面点100人。

劳务输转拓宽就业。围绕“输得出、稳得住、可增收、能致富”的目标,加强沟通对接,强化政策落实,不断扩大劳务输转规模,拓宽就业渠道。截至目前,共输转劳务3.434万人,其中脱贫人口0.8286万人,输转完成率为95.39%,其中组织输转2.753万人,创劳务收入46539万元,劳务收入完成率42.3%;东西协作济南市中区输送劳务51人(其中脱贫人口51人,完成任务数的204%);东西协作第三地输转70人(其中脱贫人口60人,完成任务数的120%);东西协作就近就地输转466人(均为脱贫人口,完成任务数的310.6.%)

加大创贷带动就业。鼓励创业带动就业,加大创业带动就业扶持力度,提高额度、降低门槛、精简流程,降低企业和商户融资成本,全面激发创业活力,切实发挥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创业、带动就业的“补给站”作用,为各类创业群体、小微企业提供金融支持。截至目前到期创贷7700万元,已回收7700万元,回收率为100%。向银行审核推荐符合条件的贷款资料30笔,约985万元,带动新就业约90余人。其中,餐饮业4笔,约75万元,助力我市打造美食特色产业名片。

搭建平台稳定就业。依托临夏济南东西部劳务协作工作格局,搭建就业服务供给平台,通过举办“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等线上线下专场就业招聘会,切实解决群众就业需求和企业用工需求。截至目前,举办劳务专场招聘会2场,现场解答群众有关就业政策和就业法规问题600余次,发放各类宣传品5300余份,现场完成意向性签约1100余人。

公益岗位兜底就业。将公益性岗位作为就业困难人员安置的重要渠道,严格按照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公益性岗位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积极开发城镇公益性岗位,对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进行聘用,截至目前,共聘用34名就业困难人员到我市机关事业单位从事相关工作。同时,为进一步规范管理乡村公益性岗位,按照省州相关文件要求和《临夏市乡村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对我市四镇三十六个行政村乡村公益性人员的履职、到岗、补贴发放等方面进行了专项督查检查,在督查检查过程中发现的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签到不规范等情况,现场责令整改,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意见建议,坚决杜绝了多岗、顶岗,吃空饷现象的发生。

落实政策保障就业。紧盯省政府确定的“新增城镇就业32万人及1万名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为民实事项目任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立足推动就业工作高质量发展大局,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密切协作、协同发力,以强烈的推动意识和发展意识推动全市就业工作落实。截至目前,完成新增就业670人,失业人员再就业294人,困难人员再就业23人;按照省州关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进基层项目工作的安排部署,在全市范围内发布了公告,对我市所有的用人单位进行了用工需求的摸底,为下一步对符合条件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奠定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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