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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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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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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标题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临夏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23年)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甘肃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有关规定,编制本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及范围

市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包括市政府及市政府各组成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以下统称为市级行政机关)、各镇街道。市政府办公室为全市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临夏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政府信息中心,承担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市政府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以下信息外,其余政府信息应当公开:

(一)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

(二)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四)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

(五)单位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

(六)市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该公开的从其规定)。

二、信息公开的主体及方式

(一)主动公开

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制发的非涉密类政府信息。主要包括:

1.市政府“临市府发”和市政府办公室“临市府办发”文件中宜于主动公开的文件。

2.政府工作报告、重大决策、重大工作部署及相关政策解读情况。

3.非涉密的市政府重大活动。

4.非涉密的领导活动、讲话。

5.非涉密的市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内容。

6.市政府人事任免。

7.非涉密的市政府重大督办事项。

8.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信息。

9.市政府及其工作机构的领导人员简历、职务、分管工作、机构职责等信息。

公开形式:

1.临夏市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lxs.gov.cn)和“临夏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微信公众号公开政府信息。

2.市政务公开专区查阅(点击查看: 临夏市政务公开专区详情)。

3.其他方式。

通过新闻发布会、广播、电视、报刊等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市政府授权市政府部分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和部门管理机构负责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市发改局负责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2.市财政局负责发布市级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3.州生态环境局临夏市分局负责发布环境质量公报;

4.市统计局负责发布统计公报;

5.市司法局负责发布市政府规章;

6.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公开的市政府的其他信息。

市政府其他部门按职能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责任部门:市政府职能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各镇街道)

2.公共法律服务。(责任部门:市司法局)

3.行政审批。(责任部门:市政府职能部门及各相关单位)

4.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责任部门:市统计局)

5.市列重大建设项目的建设及实施情况;市政府制定价格信息,查处价格和行政事业性收费违法违规行为情况。(责任部门:市发改局)

6.市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和实施情况。(责任部门:市财政局)

7.市级部门预算决算、“三公”经费。(责任部门:报送市人大审查部门预算的市级部门、单位)

8.保障性住房信息。(责任部门:市住建局)

9.招投标有关信息。(责任部门:市级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投资项目审批核准部门、有关资质资格认定部门)

10.征地拆迁信息。(责任部门: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房征中心)

11.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责任部门:市财政局、市发改局)

12.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和办理情况。(责任部门:实施行政许可的市级部门、单位)

13.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责任单位:具有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的部门)

14.乡村振兴、教育、医疗、优抚、社会保障和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责任部门:市乡村振兴局、市教育局、市卫健局、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残联)

15.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责任部门:临夏州生态环境局临夏市分局、市卫健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

16.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安全生产、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报、发生和处理情况;(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卫健局、市公安局、市地震局、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

17.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市人社局)

18.公益事业的投资、建设和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19.自然、资源、人口、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非涉密情况;(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

20.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公开时限:各部门应当制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调整更新,明确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并通过临夏市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告栏、电子屏幕、报刊、广播、电视、政务新媒体以及其他便于公众及时获取政府信息的载体公开信息。以上信息的公开时限为自信息产生或变更后的20个工作日内。

三、依申请公开

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其中,公众向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以下方式办理。

(一)受理机构

临夏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受理公众向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向各部门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可以在临夏市人民政府网在线申请或到受理机构当面申请。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930-6320972(咨询电话)0930-6320975(传真)

通讯地址:临夏市人民路1号

邮政编码:731100

(二)申请方式

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人可通过受理机构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详细、明确。

1.书面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信函等形式提交申请。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单位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在临夏市人民政府网在线提交申请。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当面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

为了提高申请的处理效率,申请人应对所需政府信息尽量描述详尽、明确,如提供该政府信息的名称(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政府信息内容的提示;申请人可以委托代理人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时应当出示申请人、代理人有效证件以及授权委托书;申请人应当将所取得的信息用于合法用途。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三)申请受理

1.申请处理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和审核。经审核申请的内容描述不明确,受理机构将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经审核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受理机构将根据《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分别作出答复。

2.申请受理时间

(1)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2)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3)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传真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四)申请答复

1.答复的期限。受理机构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于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将按程序报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受理机构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五)申请费用

受理机构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一般不收取费用。但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受理机构将收取适当费用。依据省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19年版)精神,具体收费办法待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制定后公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对于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县级行政机关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五、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1.临夏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

单位名称:临夏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0-6325958

通信地址:临夏市人民路1号

邮政编码:731100

2.行政复议

单位名称:临夏市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930-6313332

通讯地址:临夏市人民路1号

邮政编码:731100

3.行政诉讼

单位名称:永靖县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0930-8831276

通讯地址:甘肃省永靖县刘家峡镇富民路(无门牌号)

邮政编码:731600

4.监察机关:临夏市监察局

投诉电话:0930-6320967

通信地址:临夏市东区市政府统办楼9楼

邮政编码:731100

 


市长
刘尚增
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党组书记、市长,刘尚增,男,汉族,1970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学历党校研究生
主持市政府全面工作。
副市长
  • 陈占奎
    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副书记、副市长(常务),陈占奎,男,回族,1968年7月,中共党员,学历本科。
    协助市长处理市政府日常工作。协助市长负责审计方面的工作。负责财政、自然资源、征地拆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震减灾、防汛抗旱、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为民办实事等方面的工作。
  • 苏瑞刚
    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挂职),苏瑞刚,男,汉族,1975年12月,中共党员,学历大学
    负责济南对口帮扶协作工作。
  • 刘振宇
    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挂职),刘振宇,男,汉族,1978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学历硕士研究生
    负责外事、依法行政、司法、民政、退役军人事务、科技、地方志、民族宗教、残疾人事业、群团、驻军等方面的工作,统筹做好干部人才“组团式”帮扶工作。牵头联系中央定点帮扶挂职干部和驻村第一书记。
  • 孔仙月
    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孔仙月,女,汉族,1978年1月,中共党员,学历大学
    负责教育、卫生健康、疫情防控、医疗保障等方面的工作。
  • 马旭凯
    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马旭凯,男,回族,1984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学历本科
    负责“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政务公开、数字政府建设、发改统计、工业和信息化、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市场监管、通讯等方面的工作。
  • 马永杰
    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马永杰,男,回族,1982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学历党校研究生
    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农业农村、水务等方面的工作。
  • 马继超
    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马继超,男,汉族,1971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学历大学
    负责维护社会稳定、治安综合治理、城市建设、城市管理、物业管理、园林绿化、交通运输、生态环境等方面的工作。
  • 马虹
    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马虹,女,汉族,1987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学历大学
    负责统计、商务节会、美食产业、文化旅游等方面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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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就业服务促进残疾人就业有关事项的通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就业服务促进残疾人就业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残联:

促进残疾人就业,事关困难群众兜底保障,是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体现。为进一步加强就业服务促进残疾人就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残疾人就业服务和管理。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用人单位履行义务的法定代偿方式。各地要严格落实相关政策,依法依规督促指导用人单位履行法定义务。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要加大工作力度,打造“15分钟”就业服务圈,推行“铁脚板+大数据”,免费为有需要的企业和残疾人提供招聘对接服务。

二、支持和鼓励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事残疾人就业服务。各地要支持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含劳务派遣单位)开展残疾人就业服务,指导其依法依规开展业务,合理设定并明示收费标准,鼓励其减免面向残疾人和招用残疾人企业的收费,明确向残疾人或其监护人告知劳动权益,帮助更多残疾人到企业就业。协助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帮扶基地、残疾人之家等辅助性就业机构中的残疾人的,要协助用人单位同步开发适合的劳动项目,建立关爱联系制度,对劳动合同、工资待遇发放、社会保险缴纳以及人员增减变更等实行信息化管理。

三、依法打击侵害残疾人就业权益行为。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监管和监察执法,在日常检查和专项执法活动中将侵害残疾人就业权益行为作为监管和执法重点,严厉打击未经许可开展职业中介、劳务派遣,以及向残疾人违规收费或克扣工资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加大政策宣传落实力度。各地要加大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宣传力度,助力各项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落实落地。要面向用人单位普及有关法律法规,引导用人单位依法依规安排残疾人就业。要面向残疾人强化就业政策和劳动法律法规宣传,鼓励残疾人自立自强,通过劳动实现就业增收,增强自我保护和维权意识,及时投诉举报侵害自身权益行为。要树立一批促进残疾人就业效果良好的用人单位典型,营造促进残疾人就业的良好社会环境。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厅

2024年2月27日

关于临夏市2024年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项目岗位征集的公告

关于临夏市2024年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项目岗位征集的公告

根据2024年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年10件为民实事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24]10号)要求,现就临夏市2024年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项目岗位征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目标任务

2024年,采取省级财政适当补贴、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支持1万名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单位就业,项目实施期限为3年。

二、人员范围

未就业临夏州生源普通高校毕业生和愿意在临夏市就业的省内院校新疆、西藏籍少数民族毕业生。我省藏区毕业生可放宽至普通中专学历。本项目中的“未就业”以未参加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作为判断标准。

三、用人单位范围

我市市级及以下教育、卫生机构,街道社区、基层站所等,“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与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十大生态产业相关的国有企业,各类民营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上述属事业单位性质的,参加项目人员不占事业编制,按临聘人员管理,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运行管理规范、经营状况良好且3年项目期满后仍能够为招聘人员提供留用条件。我局将对往年招用项目人员期满留用率较高的用人单位优先纳入范围,鼓励符合条件的科技企业积极参与项目。

四、征集单位要求

对近3年存在以下情形的用人单位不得纳入项目范围:不依法订立劳动合同、不履行社会保险参保义务、其他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受到举报核查属实或被劳动监察等部门查处的;经营状况较差、管理混乱,受到有关部门通报批评或处理的;有其他严重不良诚信记录的。

五、待遇落实

省级财政将项目人员个人生活补贴资金下拨后,用人单位每月向人社部门上报项目人员考核结果,根据考核结果,市人社部门于次月按照每人每月1500元标准,发放至项目招聘人员个人社保卡账户,补贴期限为3年。

用人单位发放的工资报酬不低于临夏市最低工资标准(1910元/月),项目人员上岗后及时办理社保卡,并参加社会保险。

六、申报时间及所需资料

(一)报名时间:2024年3月6 日起

(二)报名地点:建设大厦11楼1109室

(三)用人单位需要提交的材料:1、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社会组织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企业单位情况介绍,明确岗位名称、招聘人数、专业要求、岗位职责、工作内容、工资报酬;3、企业提供劳动监察部门、社保中心、税务局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4、用人单位填报《临夏市2024年支持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需求岗位摸底表》,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上报临夏市人社局。

联系人:朱英英              

联系电话:0930—6210509

附件:临夏市2024年支持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需求岗位摸底表.xls

临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5日

关于征集2024年临夏州州级企业吸纳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岗位的公告

关于征集2024年临夏州州级企业吸纳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岗位的公告

    为认真组织实施好临夏州2024年支持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项目,按照相关文件精神,从即日起开展州级企业就业岗位征集工作。

一、企业资格和岗位要求

州本级中小企业,各类民营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均可报名参与基层就业项目。用人单位应当运行管理规范、经营状况良好且3年项目期满后仍能够为招聘人员提供留用条件,按照规定对用人单位进行审核把关,对往年招用项目人员期满后留用率较高的用人单位可优先纳入参与范围。

对近3年存在以下情形的用人单位不得纳入项目范围:不依法订立劳动合同、不履行社会保险参保义务、其他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受过举报核查属实或被劳动监察等部门查处的;经营状况较差、管理混乱、受到有关部门通报批评或处理的;有其他严重不良诚信记录的。

二、岗位人员范围

凡未参加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往届甘肃省生源普通高校毕业生和愿意在临夏州就业的省内院校新疆、西藏籍少数民族毕业生均可报名参加招聘。参加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属于已就业人员,不在基层就业项目招聘范围内。

三、扶持政策

对聘用的毕业生按照每人每月1500元的标准给予生活补贴,补贴期限3年。同时,参与项目的用人单位与招聘的毕业生依法订立劳动合同、缴纳养老、医疗、工伤等社会保险并按时足额发放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社会保险由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双方承担比例参照城镇企业职工缴费比例执行。

通过本项目招聘的毕业生,可由用人单位所属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免费提供人事档案托管服务,在办理户籍手续、职称评定等方面,享受与国有企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毕业生与用人单位按照依法订立的合同进行管理,享受补贴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除与毕业生订立的劳动(劳务)合同,并允许毕业生按规定参加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层服务项目、脱产研究生等招录(聘)考试。补贴结束后,用人单位应积极吸纳留用已招聘的毕业生。

四、申报程序

用人单位申报时须提交: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社会组织登记证、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单位情况介绍,明确招聘岗位名称、招聘人数、专业要求、岗位职责、工作内容、工资报酬(是指用人单位能发的工资额,不包括政府补贴部分)、社保待遇等材料(附件)。

州人社局审核用人单位资格和招聘计划,经综合评定筛选后,向招聘单位分解下达招聘指标,确定用人单位,发布公告,公布符合条件的招聘单位、岗位信息及组织报名、双向对接等具体事宜。有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可在正式报名前电话咨询或到招聘单位实地了解单位情况。

申报时间:2024年2月20日至4月30日。

申报地址:临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服务中心(红园路288号1007室)

联系电话:0930—6229237

附件:支持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招聘岗位需求表

临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2月20日


临夏州公开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的公告

临夏州公开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的公告

为进一步提升乡村医生队伍建设质量,根据省卫生健康委、省委编办等5部门《关于做好大学生乡村医生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甘卫基层函〔2024〕56号)精神,临夏州100个乡村医生岗位公开招聘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详见附件《临夏州大学生乡村医生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人员范围

1.2023届医学专业高校应届毕业生及2021年6月以后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2.符合其他有关政策规定,按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人员也可报考,包括:

(1)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 

(2)参加“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

(3)大学毕业后未参加工作直接接受规范化培训的人员,于2023年培训合格的。

(二)招聘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基本政治权利,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有意愿长期从事我州乡村医生工作;

2.学历及专业:临床医学、中医学类(包括中医学、藏医学、民族学、针灸推拿、中医骨伤)、中西医结合类等专业普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招聘:

(1)曾因违法受到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报考人员根据公告的《岗位信息表》,填写《甘肃省大学生乡村医生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并提交本人毕业证(同时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自发文之日起有效期两个月以上)、身份证、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照片2张等材料。报名登记表上交后,不得更改。每人仅限报考1个岗位,严禁同时报考多个岗位。

报名时间:2024年2月18日8:30—2月26日18:00

报名地点:临夏州卫生健康服务中心三楼会议室(临夏市东区街道文昌路5号)

联系电话:0930—6283395

(二)资格审核

1.审核时间。2024年2月18日至27日。

2.审核方式。临夏州公开招聘工作专班按照招聘范围和条件、岗位信息表及考生报名表进行资格审核,在报名24小时内完成资格审核,并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结合实际定)及时向报考人员反馈结果。如报考人员未收到资格审核结果反馈,可电话咨询临夏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三)缴纳考试费用和领取准考证。根据《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考试费收费主体的通知》精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考试费收费标准为每人次150元。3月4日-3月6日,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凭有效身份证件,前往报名地点缴纳150元考试费后,方可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如未按规定时间、规定标准缴费,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准考证作为参加笔试、面试及体检的必要凭证。

(四)组织考试

1.笔试。全省统一组织闭卷笔试,实行百分制。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统一参加笔试,证件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笔试结束4日内,由临夏州招聘工作专班在发布公告的网站予以公布。

笔试时间:2024年3月9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试题范围:基层卫生政策、相关法律法规、基本医疗、预防保健、公共卫生等方面知识。

2.面试。面试时间:2024年3月14日-3月16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地点:待定(另行通知)。

临夏州招聘工作专班面试考核组,按照《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规定,组织笔试成绩通过人员面试。面试次序由抽签确定,全过程录像,成绩现场公布,并经考生签字确认。如同一岗位参加面试人员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时,划定最低分数线60分。

3.总成绩确定。临夏州招聘工作专班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办法计算最终总成绩。在面试工作结束2个工作日内,公布总成绩、岗位排名,按同一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笔试、面试和总成绩若出现小数,四舍五入后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若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排名为先,笔试成绩也相同时,采取加试面试的方式确定排名先后。面试缺考者,不计算总成绩。

(五)健康体检。临夏州招聘工作专班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规定组织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应聘人员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以一次为限,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或放弃招聘资格出现的岗位空缺,按同一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体检工作于3月19日前完成。

(六)结果公示。临夏州招聘工作专班综合资格审核结果、考试成绩和体检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对象(如某岗位无报考人员,或报考人员均达不到拟聘用条件时,征得符合条件未录取人员同意,可在本县域范围内,按成绩从高到低的办法调剂补录),并在州、县级相关部门网站公示,公示时间应为5个工作日。期间如有问题反映,查证确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行决定。公示工作于3月28日前完成。

(七)上报备案。4月1日前,临夏州招聘工作专班将资格审核、考试成绩、体检、公示等原始材料建档管理,并向省卫生健康委上报拟聘人员名册、招聘工作完成情况,同时报备招聘原始材料复印件,并加盖专班五部门公章。

(八)聘用管理。拟聘人员按程序报批或备案后,由乡镇卫生院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具体岗位,切实履行乡村一体化管理主体责任。大学生乡村医生入编后应当在村卫生室继续服务不低于6年(不含参加规范化培训时间),3年内未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应当解除聘用合同。对大学生乡村医生交流、解除聘用合同腾出的编制,定向用于后续年度大学生乡村医生招聘工作。

联系人:石黎明          联系电话:0930—6283395

附件:1.临夏州大学生乡村医生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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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甘肃省大学生乡村医生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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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夏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中共临夏州委编办

临夏州教育局              临夏州财政局

临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2月9日

关于征集临夏市2024年青年就业见习单位和见习岗位的公告

关于征集临夏市2024年青年就业见习单位和见习岗位的公告

为使我市有见习意愿的失业青年获得就业见习机会,增强就业竞争力,提升见习服务保障能力,尽快实现就业。按照省、州人社部门相关文件精神,从即日起开展就业见习单位和见习岗位征集工作,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见习单位及见习岗位

(一)见习单位范围

见习单位必须是临夏市辖区内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企业要求正常经营3年以上。见习单位应合法经营,有规范的管理制度,能够持续提供一定数量且适合毕业生进行就业见习的工作岗位,并积极为见习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及部分基本生活补助,创造良好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单位不得纳入:

1.企业规模小、抗风险能力较差的;

2.不严格遵守《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不依法订立劳动合同,不履行社会保险参保义务的;

3.违法经营,不按章纳税,有不良诚信记录的;

4.企业经营状况连续3年呈负增长的;

5.近3年受到劳动监察部门查处,有拖欠员工工资情况的;

6.经营管理松散,近3年被有关部门通报批评或受到处理,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设置见习岗位必须要符合青年实践能力提升需要,具有一定知识、技术、技能含量和业务内容,具备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措施和劳动安全卫生条件。

(二)见习岗位人员范围

临夏市籍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见习岗位设置必须要符合青年实践能力提升需要,具有一定知识、技术、技能含量和业务内容,具备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措施和劳动安全卫生条件。

二、见习期限

见习期限一般为3—12个月,具体可根据见习人员特点和岗位要求合理确定。

三、见习待遇

就业见习期间,见习单位每月按不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基本生活补助,并为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有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为见习人员购买商业医疗保险,提高见习保障水平。

四、补贴标准

按照《甘肃省就业资金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见习期间,按每人每月1000元的标准给予见习单位就业见习补贴,用于支付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费、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对留用率达到50%-60%(不含60%)、60%-70%(不含70%)、70%及以上的,补贴标准分别提高至1200元、1350元和1500元。补贴期限与见习期限一致,最长不超过1年。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加项目研究的,视同基层工作经历,自报到之日起算。

五、申报程序

1.见习基地申报。申报单位登录人社部“百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 【见习单位管理平台】进行申报(网址:https://rsbwjxqy.myjob500.com)。同时上报见习基地报告,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社会组织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提供劳动监察部门、社保中心、市场监督管理局、税务局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2.见习岗位征集。确定的见习单位根据工作岗位,自行开发见习需要,登录人社部“百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 【见习单位管理平台】申报见习岗位,(网址:https://rsbwjxqy.myjob500.com)。用人单位填报《临夏市就业见习岗位申报表》,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上报。市人社局根据就业补助资金使用情况、见习单位实际需求和培养能力等因素,确定见习指标,并向社会公开发布。

申报地址:临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股(建设大厦1113室)

联系电话:0930—6320355

附件:临夏市就业见习岗位申报表(扫码进行附件下载)

临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18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九部门关于开展2024年春风行动的通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九部门关于开展2024年春风行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交通厅(委、局)、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卫生健康委、总工会、团委、妇联,民航各地区管理局,各铁路集团公司: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就业工作决策部署,做好春节前后劳动者换岗流动高峰期和企业复工复产关键期就业工作,全力稳就业、保用工、促发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中国民航局、国铁集团定于2024年春节前后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第20届春风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春风送岗促就业  精准服务助发展

二、活动时间

2024年1月25日(农历腊月十五)至4月8日(农历二月底)

三、服务对象

(一)有就业创业意愿的农村劳动者,特别是脱贫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长江禁捕退捕渔民、农村高校毕业生以及地震、洪涝、冰冻等受灾群众。

(二)有用工需求的用人单位,特别是重点产业链供应链企业、重要民生商品保供企业和中小微企业。

(三)其他有就业创业意愿的劳动者。

四、活动目标

(一)稳就业增民生福祉。使劳动者了解就业政策、服务举措及申请渠道,有需要的都能享受到就业政策和就业服务,实现有序返岗、就业创业。

(二)保用工促企业发展。使有用工需求的用人单位享受到相关招工服务和政策支持,开工复产得到有力支撑,实现顺利开工、健康发展。

(三)提热度强市场信心。使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感受到服务温度,提升劳动力市场热度,提振劳动者求职和市场主体发展信心,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效助力。

五、活动内容

(一)集中开展走访调研。深入乡镇(街道)、村(社区)开展“就业访民情”,深入重点企业开展“访企问需”,综合运用“面对面”走访、线上问卷调查、大数据分析等多种方式,了解劳动者就业意愿和企业用工需求,掌握劳动力市场新特点、新趋势。

(二)广泛宣传服务举措。建立线上线下立体式宣传矩阵,采取全媒体手段,第一时间启动活动宣传预热工作,滚动发布活动的各项安排,分群体、分类别宣传就业创业政策和相关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推广各地的好做法好经验,深度挖掘创业就业典型故事,集中呈现活动成效,营造“春风行动就在身边”火热氛围,进一步打响“春风行动”服务品牌。

(三)密集举办招聘活动。统一使用“春风行动”标识,在各类招聘活动现场或首页,以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就业驿站、零工市场等场所显著位置悬挂。联动举办线上线下招聘活动,充分利用公共招聘网、短视频平台等线上载体和广场车站、商超集市等人流密集场所,发挥好基层就业服务站点作用,分类推出“大而全”“专而精”“小而美”等多种形式招聘活动,实现周周有招聘、送岗到身边。

(四)积极组织劳务对接。劳务输入地和输出地要依托东西部协作、对口支援、省内协作以及区域劳务协作联盟等机制,开展联合招聘、驻点招聘、组团招工,组织劳务品牌专项对接,促进农村劳动者高质量转移就业。对有需要的集中返乡返岗劳动者,劳务输出地或输入地要做好组织对接,提供包车、专列(包车厢)、包机等服务,帮助便利出行。

(五)大力支持返乡创业。精选一批“投资小、风险低”的创业项目,挖掘一批创业孵化基地、返乡创业园等空余场地资源,梳理一套本地政策、服务、金融等“全链条”支持举措,向创业者精准推送、高效兑付。组织一批创业导师进园区、进乡村,通过驻点服务、远程会诊等方式,提供创业项目发展解决方案。

(六)推出系列暖心举措。向农村劳动者等服务对象发出节日慰问信,对春节期间仍坚守工作岗位农民工组织多种形式的“送温暖”活动,做好农民工呼吸道传染病防治。加强农村高校毕业生等青年职业指导,用好乡村“青创空间”等载体,根据其意愿分类提供外出就业、入乡就业创业等服务。做好大龄农民工就业帮扶,精准推送一批家门口就业岗位和技能培训机会。组织“结对帮扶小分队”,为地震、洪涝、冰冻等受灾群众开展上门送岗位、送政策、送服务、送技能活动,组织参加灾后重建,按需开发一批乡村公益性岗位,帮助尽快渡过难关。

六、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实施。各地要高度重视本次活动,将其作为春节前后就业工作的重要内容,摆在突出位置,创造性抓好落实。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细化活动内容,延续拓展历年春风行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早部署、早推动、早见效,实现就业“开门红”。按规定用好就业创业服务补助,支持开展好各类招聘服务活动。本次春风行动开展情况将作为就业先进地区表扬激励、农民工返乡创业园创建等方面的重要依据。

(二)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宣传工作统筹谋划,制定活动宣传工作方案,及时向部里报送活动安排、岗位信息、政策要点、创业就业典型线索、创新做法等,注意收集活动影像资料,为组织中央媒体开展宣传报道提供丰富素材。积极争取当地宣传主管部门的支持,密切协调当地主流媒体开展集中宣传、整合资源、上下联动,广泛运用全媒体平台,把握好活动启动、阶段性进展、活动收官等重要节点,大力宣传活动亮点成效,进一步扩大活动声势和影响,有力稳定就业预期、提振市场信心。活动期间请即时将活动图文影像、新闻线索等发至指定邮箱,便于有关部门及时宣传。

(三)强化风险防范。各地要加大就业形势监测力度,及时捕捉风险苗头,做好应对预案。依法保障劳动者工资报酬权益,坚决纠治“黑中介”、虚假招聘、就业歧视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要求,稳妥有序组织开展各类服务活动。

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请于2024年1月15日前报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岗位收集发布、招聘服务活动组织、签订就业协议(意向)人次、支持返乡创业、资金补贴发放以及包车、专列(包车厢)、包机运送人次等情况总结,于2024年2月底前报送活动阶段性进展情况和统计表,于4月12日前报送活动总结和统计表。重大情况请及时上报。

附件:春风行动开展情况统计表(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交通运输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全国总工会 共青团中央

全国妇联 中国民航局 国铁集团

2024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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