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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甘肃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有关规定,编制本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及范围
市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包括市政府及市政府各组成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以下统称为市级行政机关)、各镇街道。市政府办公室为全市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临夏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政府信息中心,承担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市政府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以下信息外,其余政府信息应当公开:
(一)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
(二)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四)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
(五)单位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
(六)市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该公开的从其规定)。
二、信息公开的主体及方式
(一)主动公开
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制发的非涉密类政府信息。主要包括:
1.市政府“临市府发”和市政府办公室“临市府办发”文件中宜于主动公开的文件。
2.政府工作报告、重大决策、重大工作部署及相关政策解读情况。
3.非涉密的市政府重大活动。
4.非涉密的领导活动、讲话。
5.非涉密的市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内容。
6.市政府人事任免。
7.非涉密的市政府重大督办事项。
8.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信息。
9.市政府及其工作机构的领导人员简历、职务、分管工作、机构职责等信息。
公开形式:
1.临夏市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lxs.gov.cn)和“临夏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微信公众号公开政府信息。
2.市政务公开专区查阅。
3.其他方式。
通过新闻发布会、广播、电视、报刊等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市政府授权市政府部分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和部门管理机构负责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市发改局负责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2.市财政局负责发布市级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3.州生态环境局临夏市分局负责发布环境质量公报;
4.市统计局负责发布统计公报;
5.市司法局负责发布市政府规章;
6.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公开的市政府的其他信息。
市政府其他部门按职能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责任部门:市政府职能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各镇街道)
2.公共法律服务。(责任部门:市司法局)
3.行政审批。(责任部门:市政府职能部门及各相关单位)
4.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责任部门:市统计局)
5.市列重大建设项目的建设及实施情况;市政府制定价格信息,查处价格和行政事业性收费违法违规行为情况。(责任部门:市发改局)
6.市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和实施情况。(责任部门:市财政局)
7.市级部门预算决算、“三公”经费。(责任部门:报送市人大审查部门预算的市级部门、单位)
8.保障性住房信息。(责任部门:市住建局)
9.招投标有关信息。(责任部门:市级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投资项目审批核准部门、有关资质资格认定部门)
10.征地拆迁信息。(责任部门: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房征中心)
11.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责任部门:市财政局、市发改局)
12.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和办理情况。(责任部门:实施行政许可的市级部门、单位)
13.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责任单位:具有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的部门)
14.乡村振兴、教育、医疗、优抚、社会保障和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责任部门:市乡村振兴局、市教育局、市卫健局、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残联)
15.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责任部门:临夏州生态环境局临夏市分局、市卫健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
16.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安全生产、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报、发生和处理情况;(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卫健局、市公安局、市地震局、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
17.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市人社局)
18.公益事业的投资、建设和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19.自然、资源、人口、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非涉密情况;(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
20.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公开时限:各部门应当制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调整更新,明确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并通过临夏市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告栏、电子屏幕、报刊、广播、电视、政务新媒体以及其他便于公众及时获取政府信息的载体公开信息。以上信息的公开时限为自信息产生或变更后的20个工作日内。
三、依申请公开
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其中,公众向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以下方式办理。
(一)受理机构
临夏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受理公众向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向各部门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可以在临夏市人民政府网在线申请或到受理机构当面申请。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930-6320972(咨询电话)0930-6320975(传真)
通讯地址:临夏市人民路1号
邮政编码:731100
(二)申请方式
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人可通过受理机构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详细、明确。
1.书面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信函等形式提交申请。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单位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在临夏市人民政府网在线提交申请。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当面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
为了提高申请的处理效率,申请人应对所需政府信息尽量描述详尽、明确,如提供该政府信息的名称(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政府信息内容的提示;申请人可以委托代理人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时应当出示申请人、代理人有效证件以及授权委托书;申请人应当将所取得的信息用于合法用途。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三)申请受理
1.申请处理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和审核。经审核申请的内容描述不明确,受理机构将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经审核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受理机构将根据《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分别作出答复。
2.申请受理时间
(1)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2)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3)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传真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四)申请答复
1.答复的期限。受理机构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于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将按程序报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受理机构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五)申请费用
受理机构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一般不收取费用。但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受理机构将收取适当费用。依据省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19年版)精神,具体收费办法待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制定后公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对于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县级行政机关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五、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1.临夏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
单位名称:临夏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0-6325958
通信地址:临夏市人民路1号
邮政编码:731100
2.行政复议
单位名称:临夏市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930-6313332
通讯地址:临夏市人民路1号
邮政编码:731100
3.行政诉讼
单位名称:永靖县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0930-8831276
通讯地址:甘肃省永靖县刘家峡镇富民路(无门牌号)
邮政编码:731600
4.监察机关:临夏市监察局
投诉电话:0930-6320967
通信地址:临夏市东区市政府统办楼9楼
邮政编码:731100
五月是一个浪漫的季节,五月更是一个绚丽多彩的季节,牡丹花开了,一朵朵牡丹花开的是如此艳丽多姿。追随着牡丹花的清香,5月25日下午,临夏市折桥镇乡村振兴联合服务团慈王村小分队深入慈王村开展农技培训指导服务工作。
首先,乡村振兴服务团成员高级水利工程师张平向慈王村参加农技培训的农民发放了农技、农艺、节水保墒宣传资料,高级林业工程师王章福向农民解答了牡丹修剪,养护等知识。
随后,乡村振兴联合服务团成员高级农艺师孟玉智讲解了《临夏市全膜双垄沟播甜心玉米复种红心萝卜技术》知识,一是强调了全膜双垄沟播甜玉米复种红心萝卜技术的要点和要求;二是讲解了在临夏市种植全膜双垄沟播甜玉米复种红心萝卜的优势,一膜两用,循环利用,带动产业发展和产生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三是倡导农户在种植甜玉米的过程中,拓展思维,利用甜玉米成熟期早的特性,可复种红心萝卜,也可复种早熟甘蓝、大白菜、白花菜和花椰菜等二茬蔬菜;引导成立相应的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专而精发展鲜食甜玉米产业。
服务培训结束后,受训农民纷纷表示,通过这次学习培训,拓展了种植鲜食甜玉米的思维,并一致认为利用目前现有农业设施,发展甜玉米种植,并复种二茬蔬菜也是发展城郊型农业产业的一条好路径。
这两天,临夏市万朵花卉种植专业合作社温室大棚内一派生机盎然的景象,三角梅等各类花卉竞相绽放,让人赏心悦目。
4月26日下午,城郊镇农林牧水电小分队下沉堡子村花卉培育基地开展技术指导服务工作,同时,小分队邀请了市园林绿化中心花卉专家娄玉林就花卉修剪进行了指导和交流。技术人员了解了花卉日常管理情况,强调当前天气仍不稳定,时常出现“过山车”模式,比如前几天的沙尘和降温天气,而且早晚温差较大,但总的来说气温在逐渐升高,要在做好温室内花卉保温保暖的同时,天气转暖要适当通风降低温室内温湿度,从而预防病虫害发生。
市园林绿化中心花卉专家娄玉林从不同种类花卉的修剪时间、修剪原则、技术要求、注意事项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讲解,提出要根据花卉生长特性、开花习性进行修剪,及时剪去残花避免结实,同时还要将病虫枝、交叉枝、徒长枝剪除,以便营养集中,萌发新的花芽。
下一步,城郊镇农林牧水电人才小分队将发挥专业优势,定期到花卉产业园、花卉种植基地等开展常态化服务,助推临夏市乡村产业振兴稳步发展。
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满足农民对科技知识的需求,切实提高农民科学素质和致富技能,提高农业生产科技含量,4月7日上午,临夏市农业农村局农技中心参加了临夏市科协举办的2023年“科技之冬春"宣传活动。
开展农业科技之冬春培训活动是搞好农业生产,实现农业“优质、高产、高效、生态、安全"的重要抓手,此次宣传培训主要对蔬菜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及农药品种推荐使用技术进行了详细的讲解,并现场解答了农民在生产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发放啶虫脒农药2箱80余瓶,技术资料200余份,通过面对面传授管理技术,受到了农民群众的广泛好评。
通过此次培训提升了农民的种植技术和管理水平。下一步,临夏市农业农村局农技中心将充分发挥农技人员的作用,大力开展科普宣传、科技培训、技术指导等,把农民群众培养成有文化、懂技术的乡村振兴"排头兵"。
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是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的重要举措,为了进一步做好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临夏市农业农村局畜牧技术推广站精心组织,统一安排,在全市畜禽规模养殖场户中持续开展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培训和服务指导工作。
在此次工作中,按照“科学布局、控量减排、种养结合、循环利用”的原则,以规模养殖场户为重点,积极开展技术服务指导,一是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畜禽规模养殖场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逐场张贴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明白纸,并现场讲解畜禽粪污处理方法、方式等技术。二是督促养殖场做好粪污处理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和维修,确保粪污集中处理后还田。三是针对环境卫生脏、乱、差的养殖场户进行了有效整治和责令整改,并要求场区长期保持干净。
下一步,我们持续加大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服务和宣传培训力度,不断提升养殖群众环保意识,确保畜牧业生产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