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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甘肃省医疗保障局发布2026年8件民生实事,以实实在在的举措,将“民生清单”转化为群众的“幸福账单”。
8件民生实事聚焦群众关心关切,具体包括:生育津贴快申享;正常分娩零自付;职工长护先落地;药品目录扩范围;慢病申报线上办;就医购药便捷付;医保影像云调阅;医保权益自助查。
为适应医疗保障制度改革需要,严格落实待遇清单制度,确保参保群众享受更合理、更便捷的医疗保障服务,我州不再执行省医改办省卫计委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统筹开展基本医保重大疾病患者住院费用即时结报业务的通知》(甘医改办发[2017]21号),将50种重大疾病纳入普通住院结算体系。为做好政策衔接,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结算时间:自2026年4月20日起,将城乡居民医保50种重大疾病纳入普通住院结算管理。4月19日前出院的参保患者,按重大疾病政策结算。
二、结算方式:纳入普通住院结算的重大疾病,按照城乡居民医保普通住院结算流程进行结算。参保患者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只需支付个人自付部分费用,医保基金支付部分由医疗机构与医保部门直接结算。
全市企业负责人、个体工商户及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朋友们: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守护您和员工健康的“安全网”,更是企业稳定发展的“压舱石”。按时缴纳医保,既能在员工生病就医时报销门诊、住院等大额医疗费用,又能有效减轻个人和家庭的经济负担,关乎您的切身利益,可帮您实现病有所医、医有所保。当前,2026年度医保参保缴费已进入关键期,为切实保障大家的医疗保障权益,临夏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特发出如下倡议,请您牢记关键信息并及时缴费参保:
医保集中缴费期截至2025年12月25日,办理缴费后2026年1月起即可享受全年待遇;缴费标准方面,居民医保个人年缴400元(财政补助700元),职工及灵活就业人员医保按全省统一标准执行,缴费年限可累计,退休后享终身待遇。缴费渠道十分便捷,线上可通过“甘肃税务社保缴费”小程序、省医保局APP及多家银行手机银行办理,企业还能批量代办;首次参保或变更参保地的,可持相关证件到乡镇(街道)医保服务点登记后,到合作银行完成线下缴费。
集中缴费期即将结束,为避免您和员工错失医疗保障,恳请尽快办理参保缴费手续,也欢迎您积极向同行及员工宣传医保政策,共筑互助共济的保障防线。
让我们携手参保、共护健康,为建设健康临夏贡献力量!衷心祝愿全市各企业、个体工商户及专业合作社全体从业人员身体健康!
临夏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2月5日
为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群体(高校学生为全日制本专科学生、非在职研究生)的医疗保障工作,加快补齐参保短板,切实提高医疗保障供给水平和保障质量,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民政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金融监管总局办公厅、国家医保局办公室日前发布《关于进一步提高高校学生医疗保障质量的通知》。梳理如下↓
扩大高校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覆盖面
明确高校学生参保任务目标
落实高校学生依法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权利和义务,加快推进高校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效扩面。
为高校学生参保创造便利条件
教育部门及各有关高校要为学生参保提供便利,高校后勤服务机构和内设医疗卫生机构配合属地医疗保障部门,建立高校参保经办服务点,畅通线上参保缴费渠道。
完善高校学生参保缴费激励政策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4〕38号)落实高校学生连续参保和医保基金零报销的激励机制,支持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用于支付作为职工近亲属的高校学生参加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
巩固提高高校学生医疗保障水平
完善高校学生医保待遇政策
在巩固住院待遇水平基础上,可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医保基金承受能力,巩固提高包括高校学生在内的居民门诊保障水平。
高校加强内设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和管理,切实提高内设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服务水平。
应将自愿申请且符合条件的高校内设医疗卫生机构纳入医保定点范围,方便学生就近就医,推动各高校简化报销流程,落实医保直接结算。
鼓励有条件的高校适当提高学生医疗保障水平。
做好高校学生异地就医备案管理
指导高校学生做好寒暑假期间在户籍地、实习期间在实习地的异地就医备案,确保按规定可享受门诊和住院医疗费用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
加强高校学生多元医疗保障
完善高校学生医疗救助政策
落实分类资助参保政策,对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符合条件的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中的高校学生,参保时按照困难身份认定地资助政策标准获得全额或定额资助。
做好高额医疗费用支出监测预警,及时精准识别高校学生中的医疗救助对象,全面落实门诊和住院救助政策,统筹强化医疗救助政策的托底功能。
支持社会力量精准帮扶
做好国家医疗保障信息、民政社会救助和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等的联动共享,鼓励红十字会等群众团体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支持校友会、高校基金会等社会组织发挥对接和帮扶作用,救助重特大疾病高校学生。
发挥各类商业保险补充保障作用
支持各地商业保险机构为在当地就读的高校学生提供保险保障,加强与基本医保衔接。
鼓励各地商业保险机构定制化开发针对高校学生人群的医疗类、疾病类商业健康保险产品,满足高校学生多元化的医疗保障需求。
鼓励各地在学平险产品设计中,合理增加意外医疗、住院医疗、重疾保障等内容,丰富高校学生多层次健康保障供给。
做好高校学生基本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工作
做好高校学生基本医保关系转移接续服务工作
高校学生入学前在生源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或毕业后跨统筹地区就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均可按规定线上或线下申请办理转移接续业务。
做好高校学生的医保待遇衔接工作
加强高校学生毕业当年的基本医保参保动员工作,避免高校学生因对有关政策的不了解出现中断缴费现象。
有稳定就业的,应当随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医保,原则上当月缴费当月享受待遇,未就业的,应当动员继续参加居民医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