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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甘肃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有关规定,编制本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及范围
市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包括市政府及市政府各组成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以下统称为市级行政机关)、各镇街道。市政府办公室为全市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临夏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政府信息中心,承担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市政府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以下信息外,其余政府信息应当公开:
(一)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
(二)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四)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
(五)单位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
(六)市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该公开的从其规定)。
二、信息公开的主体及方式
(一)主动公开
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制发的非涉密类政府信息。主要包括:
1.市政府“临市府发”和市政府办公室“临市府办发”文件中宜于主动公开的文件。
2.政府工作报告、重大决策、重大工作部署及相关政策解读情况。
3.非涉密的市政府重大活动。
4.非涉密的领导活动、讲话。
5.非涉密的市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内容。
6.市政府人事任免。
7.非涉密的市政府重大督办事项。
8.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信息。
9.市政府及其工作机构的领导人员简历、职务、分管工作、机构职责等信息。
公开形式:
1.临夏市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lxs.gov.cn)和“临夏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微信公众号公开政府信息。
2.市政务公开专区查阅。
3.其他方式。
通过新闻发布会、广播、电视、报刊等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市政府授权市政府部分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和部门管理机构负责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市发改局负责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2.市财政局负责发布市级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3.州生态环境局临夏市分局负责发布环境质量公报;
4.市统计局负责发布统计公报;
5.市司法局负责发布市政府规章;
6.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公开的市政府的其他信息。
市政府其他部门按职能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责任部门:市政府职能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各镇街道)
2.公共法律服务。(责任部门:市司法局)
3.行政审批。(责任部门:市政府职能部门及各相关单位)
4.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责任部门:市统计局)
5.市列重大建设项目的建设及实施情况;市政府制定价格信息,查处价格和行政事业性收费违法违规行为情况。(责任部门:市发改局)
6.市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和实施情况。(责任部门:市财政局)
7.市级部门预算决算、“三公”经费。(责任部门:报送市人大审查部门预算的市级部门、单位)
8.保障性住房信息。(责任部门:市住建局)
9.招投标有关信息。(责任部门:市级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投资项目审批核准部门、有关资质资格认定部门)
10.征地拆迁信息。(责任部门: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房征中心)
11.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责任部门:市财政局、市发改局)
12.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和办理情况。(责任部门:实施行政许可的市级部门、单位)
13.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责任单位:具有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的部门)
14.乡村振兴、教育、医疗、优抚、社会保障和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责任部门:市乡村振兴局、市教育局、市卫健局、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残联)
15.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责任部门:临夏州生态环境局临夏市分局、市卫健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
16.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安全生产、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报、发生和处理情况;(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卫健局、市公安局、市地震局、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
17.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市人社局)
18.公益事业的投资、建设和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19.自然、资源、人口、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非涉密情况;(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
20.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公开时限:各部门应当制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调整更新,明确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并通过临夏市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告栏、电子屏幕、报刊、广播、电视、政务新媒体以及其他便于公众及时获取政府信息的载体公开信息。以上信息的公开时限为自信息产生或变更后的20个工作日内。
三、依申请公开
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其中,公众向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以下方式办理。
(一)受理机构
临夏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受理公众向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向各部门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可以在临夏市人民政府网在线申请或到受理机构当面申请。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930-6320972(咨询电话)0930-6320975(传真)
通讯地址:临夏市人民路1号
邮政编码:731100
(二)申请方式
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人可通过受理机构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详细、明确。
1.书面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信函等形式提交申请。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单位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在临夏市人民政府网在线提交申请。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当面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
为了提高申请的处理效率,申请人应对所需政府信息尽量描述详尽、明确,如提供该政府信息的名称(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政府信息内容的提示;申请人可以委托代理人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时应当出示申请人、代理人有效证件以及授权委托书;申请人应当将所取得的信息用于合法用途。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三)申请受理
1.申请处理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和审核。经审核申请的内容描述不明确,受理机构将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经审核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受理机构将根据《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分别作出答复。
2.申请受理时间
(1)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2)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3)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传真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四)申请答复
1.答复的期限。受理机构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于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将按程序报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受理机构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五)申请费用
受理机构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一般不收取费用。但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受理机构将收取适当费用。依据省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19年版)精神,具体收费办法待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制定后公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对于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县级行政机关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五、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1.临夏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
单位名称:临夏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0-6325958
通信地址:临夏市人民路1号
邮政编码:731100
2.行政复议
单位名称:临夏市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930-6313332
通讯地址:临夏市人民路1号
邮政编码:731100
3.行政诉讼
单位名称:永靖县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0930-8831276
通讯地址:甘肃省永靖县刘家峡镇富民路(无门牌号)
邮政编码:731600
4.监察机关:临夏市监察局
投诉电话:0930-6320967
通信地址:临夏市东区市政府统办楼9楼
邮政编码:731100
1月12日,临夏市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暨2023年市安委会第一次全体(扩大)会议,市委书记马占才参加会议并讲话,市委副书记、市长刘尚增主持会议,市领导陈占奎、孔仙月、方魁、马旭凯、许颖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批示精神和全国、全省、全州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通报2022年临夏市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安排部署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指出,过去一年,全市上下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全面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州关于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的工作安排,深入推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各项工作,全力守护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会议强调,2023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发挥“十城优势”、实现“十大变化”的关键之年,更是打造魅力花都、建设公园城市的重要一年,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任务非常艰巨、意义十分重大。全市上下要以对党和人民事业极端负责的态度,抓发展保安全、化存量防增量,坚决推动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15条硬措施、省委省政府35条具体措施落实落细,为打造魅力花都、建设公园城市保驾护航。会议强调,要盯住关键领域、强化工作措施,全力以赴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任务,切实筑牢临夏市高质量发展的安全底线。要加强加油站等危化品企业和烟花爆竹产销储运各环节的监管执法,开展防煤烟、规范用气等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有效防范化解安全风险。要严厉打击“三超一疲劳”、酒驾醉驾等违法行为,持续开展带头盔专项行动,全面消除交通安全隐患。要集中整治各类人员密集场所和文旅景区景点安全隐患,扎实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检查,增加护林员巡山护林频次,加大东部市场、浙临商场等各类市场、特种设备、食品药品安全、自建房的隐患排查整治力度,严防各类事故发生。要加强自然灾害风险的识别、研判、预警、管控,统筹推进安全生产及行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应急救援预案,提升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能力水平。会议强调,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压实各方责任、强化值班值守信息报送,全面筑牢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要切实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重大政治责任,始终把安全生产摆在重要位置,以更高标准、更实作风、更硬措施,全力做好春节和省上“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坚决维护社会大局安全稳定。
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镇街道负责人参加会议。
1月7日,市政府党组书记、市长刘尚增主持召开市政府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交流研讨会。市政府各党组成员参加会议。
会上,集体学习了《党的二十大报告辅导读本》《党的二十大报告学习辅导百问》有关篇目、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民主生活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2023年新年贺词、中共甘肃省委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幸福美好新甘肃的决定,党组成员陈占奎、马永杰、许颖等围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各自工作实际依次作了交流发言,其他成员提交了书面材料。
会议强调,要在深学细悟中筑牢绝对忠诚,坚持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这个首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全面理解把握党的二十大核心要义,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折不扣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州市委工作要求落地落实。要在实干笃行中强化使命担当,对标对表党的二十大提出的重大战略和任务举措,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按照州市“两会”确定的目标任务,紧扣“十城优势”,突出抓好乡村振兴、项目建设、产业培育、生态保护、民生保障、安全生产等各项工作,妥善解决农民工欠薪问题,认真对接做好年底各项考核迎检准备工作,切实在打造魅力花都、建设公园城市的具体实践中展现责任担当,推进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要在勤政廉政中锤炼过硬作风,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带头改进工作方式、转变工作作风,带头到田间地头、到产业一线,听民声、察民情、解民忧,着力解决群众增收致富的实际问题,真正做到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秉公用权、廉洁自律,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作风保证。
1月6日,省州疫情防控电视电话会议后,临夏市接着召开全市疫情防控工作会议,贯彻落实省州会议精神,安排部署相关工作。市委书记马占才主持会议并讲话,市委副书记、市长刘尚增,市领导杨建勇、马仁海、许洋、孔仙月、王进忠、陈占奎、周文华、马继超、马成宝参加会议。
会议要求,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决扛起新阶段疫情防控工作的政治责任,准确把握疫情防控的新任务,不折不扣贯彻落实省州关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要认真对标新十条和“乙类乙管”新要求,让党委政府的行动跑在百姓需求前,不断提高防控工作的科学化、精准化水平。要加强重症患者的救治工作,在加强对医疗救治资源需求预判的基础上,强化医疗机构资源统筹,扩大医药物资供应,加强医疗队伍力量建设,做好住院床位和重症床位准备,持续提升医疗救治能力。要多措并举,持续推动疫苗接种工作,不断提高老年人疫苗接种率,构建人群免疫屏障。各镇街道及相关部门要按照要求做好重点人群动态服务和“关口前移”工作,及时为辖区高龄老人、有基础性疾病患者等重症高风险人群发放“健康包”,全力做好健康服务保障。
会议还就当前大气污染防治、年底各项考核等重点工作作出具体安排,强调要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聚焦大气污染防治目标任务,扎实开展控煤抑尘、减排除尘、“四烧”禁烧和清洁能源改造项目实施等任务,全力做好“冬防”各项工作,持续改善全市生态环境质量。要把年底各项考核工作当做“一把手”工程来抓,提高思想认识,明确责任落实,紧盯考核目标,对照考核办法,扎实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为过去一年工作画上圆满句号。
各镇街道党(工)委书记或镇长(主任)、市直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
11月14日,市政府党组书记、市长刘尚增主持召开市政府党组(扩大)会议暨市政府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及全国、全省疫情防控有关会议文件精神,安排部署贯彻落实工作。市政府各党组成员参加会议。
会议强调,要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州对疫情形势的判断和对防控工作的要求上来,正确理解、准确把握“二十条优化措施”,按照“三个坚定不移”的要求科学精准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各项工作,最大程度保护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要不折不扣贯彻执行二十条措施,进一步优化调整核酸检测、集中隔离、居家管理、交通检疫等重点环节工作机制,持续提升流调溯源、转运隔离、医疗救治、物资保障等能力水平,全面加强重点行业、重点场所常态化防控措施落实,加快推进重点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以更加精准的措施迅速有力处置当前疫情,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
会议强调,要细致周到做好群众工作,加强对隔离管控人员的服务关怀,全力保障基本需要,努力满足多样需求,帮助解决困难问题,统筹做好冬季供暖、困难群众救助、农民工工资支付等工作,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群众生活的影响。要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采取有效举措保生产、促消费、稳运行,推动第四季度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努力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科学谋划明年重点工作,牢牢守住安全稳定底线,切实把“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重要要求落到实处,以实际行动体现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良好成效。市直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