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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甘肃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有关规定,编制本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及范围
市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包括市政府及市政府各组成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以下统称为市级行政机关)、各镇街道。市政府办公室为全市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临夏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政府信息中心,承担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市政府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以下信息外,其余政府信息应当公开:
(一)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
(二)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四)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
(五)单位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
(六)市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该公开的从其规定)。
二、信息公开的主体及方式
(一)主动公开
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制发的非涉密类政府信息。主要包括:
1.市政府“临市府发”和市政府办公室“临市府办发”文件中宜于主动公开的文件。
2.政府工作报告、重大决策、重大工作部署及相关政策解读情况。
3.非涉密的市政府重大活动。
4.非涉密的领导活动、讲话。
5.非涉密的市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内容。
6.市政府人事任免。
7.非涉密的市政府重大督办事项。
8.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信息。
9.市政府及其工作机构的领导人员简历、职务、分管工作、机构职责等信息。
公开形式:
1.临夏市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lxs.gov.cn)和“临夏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微信公众号公开政府信息。
2.市政务公开专区查阅(点击查看: 临夏市政务公开专区详情)。
3.其他方式。
通过新闻发布会、广播、电视、报刊等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市政府授权市政府部分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和部门管理机构负责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市发改局负责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2.市财政局负责发布市级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3.州生态环境局临夏市分局负责发布环境质量公报;
4.市统计局负责发布统计公报;
5.市司法局负责发布市政府规章;
6.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公开的市政府的其他信息。
市政府其他部门按职能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责任部门:市政府职能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各镇街道)
2.公共法律服务。(责任部门:市司法局)
3.行政审批。(责任部门:市政府职能部门及各相关单位)
4.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责任部门:市统计局)
5.市列重大建设项目的建设及实施情况;市政府制定价格信息,查处价格和行政事业性收费违法违规行为情况。(责任部门:市发改局)
6.市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和实施情况。(责任部门:市财政局)
7.市级部门预算决算、“三公”经费。(责任部门:报送市人大审查部门预算的市级部门、单位)
8.保障性住房信息。(责任部门:市住建局)
9.招投标有关信息。(责任部门:市级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投资项目审批核准部门、有关资质资格认定部门)
10.征地拆迁信息。(责任部门: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房征中心)
11.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责任部门:市财政局、市发改局)
12.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和办理情况。(责任部门:实施行政许可的市级部门、单位)
13.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责任单位:具有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的部门)
14.乡村振兴、教育、医疗、优抚、社会保障和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责任部门:市乡村振兴局、市教育局、市卫健局、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残联)
15.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责任部门:临夏州生态环境局临夏市分局、市卫健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
16.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安全生产、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报、发生和处理情况;(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卫健局、市公安局、市地震局、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
17.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市人社局)
18.公益事业的投资、建设和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19.自然、资源、人口、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非涉密情况;(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
20.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公开时限:各部门应当制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调整更新,明确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并通过临夏市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告栏、电子屏幕、报刊、广播、电视、政务新媒体以及其他便于公众及时获取政府信息的载体公开信息。以上信息的公开时限为自信息产生或变更后的20个工作日内。
三、依申请公开
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其中,公众向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以下方式办理。
(一)受理机构
临夏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受理公众向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向各部门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可以在临夏市人民政府网在线申请或到受理机构当面申请。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930-6320972(咨询电话)0930-6320975(传真)
通讯地址:临夏市人民路1号
邮政编码:731100
(二)申请方式
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人可通过受理机构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详细、明确。
1.书面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信函等形式提交申请。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单位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在临夏市人民政府网在线提交申请。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当面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
为了提高申请的处理效率,申请人应对所需政府信息尽量描述详尽、明确,如提供该政府信息的名称(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政府信息内容的提示;申请人可以委托代理人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时应当出示申请人、代理人有效证件以及授权委托书;申请人应当将所取得的信息用于合法用途。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三)申请受理
1.申请处理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和审核。经审核申请的内容描述不明确,受理机构将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经审核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受理机构将根据《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分别作出答复。
2.申请受理时间
(1)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2)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3)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传真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四)申请答复
1.答复的期限。受理机构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于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将按程序报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受理机构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五)申请费用
受理机构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一般不收取费用。但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受理机构将收取适当费用。依据省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19年版)精神,具体收费办法待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制定后公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对于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县级行政机关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五、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1.临夏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
单位名称:临夏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0-6325958
通信地址:临夏市人民路1号
邮政编码:731100
2.行政复议
单位名称:临夏市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930-6313332
通讯地址:临夏市人民路1号
邮政编码:731100
3.行政诉讼
单位名称:永靖县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0930-8831276
通讯地址:甘肃省永靖县刘家峡镇富民路(无门牌号)
邮政编码:731600
4.监察机关:临夏市监察局
投诉电话:0930-6320967
通信地址:临夏市东区市政府统办楼9楼
邮政编码:731100
11月24日,州委副书记、州长何东主持召开临夏市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调度会议,听取有关县市和部门汇报,研究部署大气污染“冬防”重点任务。副州长马显锋参加会议。
何东指出,近期,临夏市大气污染防治形势异常严峻,多项考核指标出现反弹,“冬防”攻坚突围迫在眉睫。他强调,深入打好大气污染“冬防”攻坚战,是保障“十四五”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完成的关键之举,对全局工作影响巨大。各级各部门、特别是联防联控重点县市区域要把大气污染“冬防”工作作为当前头等大事,联防联控、协同作战,广泛发动、多措并举,在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上下足功夫,打一场众志成城的冬防攻坚战、共治共享的蓝天保卫战。
何东要求,要坚持精准治污,通过技防、物防、人防等多种手段,对重点时段、区域、污染源进行适时监测和研判分析,对临夏市及联防联控区域群众取暖方式、集中供热分布、清洁取暖改造、散煤整治置换等情况,要挨家挨户摸清情况,挂图作战、精准施策,为打好攻坚战提供基础数据和支撑。要突出燃煤治理,采取电价补贴、峰谷电价等措施,提高清洁取暖覆盖面和使用率,加大重点区域小煤炉、土炕排查整治,从源头上减少燃煤污染。要加强煤炭市场监管和“出入口”管控,加快清洁煤炭置换进度,严防劣质煤进入本地市场。要强化减排措施,督促建筑工地落实“六个百分之百”措施,加大城区道路清扫保洁力度,狠抓重点企业减排和机动车尾气、餐饮油烟、烟花爆竹等治理,严查严管“四烧”行为,确保冬防工作不留死角。要压实防控责任,坚持全州“一盘棋”、区域“一张网”,健全完善区域联防联控、部门齐抓共管、基层网格巡查等责任落实机制,分兵把守、协作配合,“冬防”督查组要严督实查、追责问效,力促责任不断档、措施不落空。要广泛宣传引导,通过各类媒体大力宣传环保政策措施,倡导绿色出行、低碳生活新风尚,组织各级干部入户开展清洁能源设备使用讲解、补贴政策申领和劣质煤置换等工作,引导广大群众争做“冬防”工作的支持者、参与者、践行者,共同守护蓝天家园。
州政府秘书长马福俊,州直相关部门及临夏市、临夏县、东乡县、和政县负责同志参加。
11月22日晚,市委副书记、市长鲁平德调研督导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市委副书记王进忠、副市长胡文明参加。
在折桥镇、南龙镇、东区街道、八坊街道、城南街道、城北街道部分商铺和群众家中,鲁平德详细了解清洁取暖改造、土炕和小煤炉整治、无烟煤置换、群众温暖过冬等情况。他强调,要深刻认识当前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严峻形势,压紧靠实各方责任,落实落细各项措施,全力以赴打好“冬防”翻身仗、攻坚战。要督促所有清洁取暖改造户全面启用清洁取暖设备,坚决杜绝土炕复烧、小煤炉违规使用等现象。要宣传用好市上优质煤购置补贴政策,深挖倒查劣质煤源头,持续加大劣质煤置换力度,引导群众全部购置使用优质煤炭。要严格落实网格化监管责任,帮扶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以上率下、率先垂范,地毯式、全覆盖摸清土炕、煤炉、煤炭底数,逐门逐户解决问题、落实防治措施。要加强夜间污染防控薄弱环节精准治理,严肃查处曝光焚烧垃圾秸秆、燃放烟花爆竹、餐饮油烟直排等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积极倡导绿色出行方式,形成联防联控、群防群治的强大合力。
鲁平德强调,要持续做好扬尘管控,督促所有建筑工地全面落实“六个百分百”防尘抑尘措施。要提升道路保洁精细化水平,加大对重点道路的湿扫和喷雾降尘频次,减少二次扬尘污染。要加强对重点区域的交通管制,科学划定车辆禁停路段,常态化开展机动车路查路检,严控大重型车辆进入市区,尽最大努力减少机动车尾气污染。
各片区包抓县级领导,相关部门、镇街道和帮扶单位负责人分别参加。
市政府党组召开(扩大)会议
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
安排部署贯彻落实工作
11月4日,市政府党组书记、市长鲁平德主持召开市政府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安排部署贯彻落实工作。市政府党组成员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是在即将进入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夯实基础、全面发力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习近平总书记在全会上所作的工作报告和重要讲话,高瞻远瞩、统揽全局,思想深邃、内涵丰富,总结了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以来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取得的新进展新成就,对贯彻落实全会精神、做好各方面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为做好“十五五”时期各项工作、开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新局面提供了科学指南。全市政府系统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全会部署上来,自觉站位全局,以钉钉子精神推动全会精神在临夏市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会议强调,要认真组织开展政府系统全会精神学习、宣讲、宣传工作,全面理解和准确把握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具体要求,做到学思践悟、入脑入心。要对照年初目标,全面盘点、精准施策,扎实做好经济运行、民生保障、风险防范等各项工作,坚决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确保“十四五”圆满收官。要认真落实《建议》部署,立足资源禀赋、抢抓政策机遇,谋深谋实“十五五”发展的重大项目、重大举措,群策群力编制好“十五五”规划。要持续转变工作作风,紧紧围绕全会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扛牢使命担当,聚力狠抓落实,为把临夏市建设成为“你喜欢的样子”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政府系统各单位、各镇街道和国企负责人参加。
5月8日,临夏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二十八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马得祥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何秀美、马小明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陈占奎,市人民法院院长马彦虎,市监委、市人民检察院、市政府办公室、市市场监管局、市科技局、市水务局负责人,不是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常委会工作部门副科级以上干部,镇人大主席、街道人大工委主任和5名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临夏市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临夏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情况的报告》《临夏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情况的报告》。
会议对《临夏市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临夏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情况的报告》《临夏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情况的报告》进行了票决,以上报告均按满意报告通过。
会议还进行了人事任免事项。
4月19日,临夏市“花开临夏不夜城”项目设计方案汇报会召开。市委书记马占才出席会议并讲话,锦上添花文旅集团董事长刘磊参加会议并介绍项目设计方案,市委副书记、市长鲁平德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马得祥,市政协主席谢延鹏,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姚廷杰,市政府副市长马旭凯,锦上添花文旅集团设计总监张辽参加会议。

会上,介绍了临夏市“花开临夏不夜城”项目设计方案,与会人员围绕方案设计、运营方式、项目推进等事宜进行深入讨论交流,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会议指出,“花开临夏不夜城”项目是临夏市全力推动的重点文旅项目,对于全市发展夜游经济、释放消费潜力、激发城市活力、带动经济增长具有重要意义。希望锦上添花文旅集团认真梳理、充分吸纳大家提出的意见建议,对项目设计方案进行再优化、再提升、再完善,努力为广大市民游客提供耳目一新的文旅场景和游玩体验。

会议强调,要统筹考虑历史文化挖掘、配套设施完善、消费业态布设,不断拓宽设计思路,持续完善业态策划、项目设计和空间布局,着力提升视觉冲击和互动体验效果,打造“好看、好玩”的沉浸式文旅新体验。要积极融入玫瑰、牡丹、花儿“三朵花”的文化元素,形成独具特色的文化IP体系,充分展现魅力花都·公园城市独特的文化魅力。要突出临夏市特色,尽可能保留本地历史建筑、特色产业、名山景点等有意义的特色元素,塑造兼具历史记忆与现代功能的沉浸式文化空间,增强项目的吸引力和可持续运营能力。要结合临夏市地理地形特征,针对山、水、岸、地进行一体化打造,通过巧妙设计外立面,确保从各角度都能形成起伏有致、平缓舒展的建筑形态。各相关单位要与锦上添花文旅集团密切联系、及时沟通,坚持“小投资、大规划,花小钱、办大事”工作思路,全方位做好协调保障,高效率解决堵点问题,高质量推进项目实施,以最优质的服务和最优良的环境助力项目早开工、早建成、早运营,为全市“夜经济”发展带来新的红利,让临夏市文旅产业绽放新的光彩。市直相关部门、国企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