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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甘肃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有关规定,编制本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及范围
市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包括市政府及市政府各组成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以下统称为市级行政机关)、各镇街道。市政府办公室为全市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临夏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政府信息中心,承担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市政府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以下信息外,其余政府信息应当公开:
(一)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
(二)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四)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
(五)单位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
(六)市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该公开的从其规定)。
二、信息公开的主体及方式
(一)主动公开
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制发的非涉密类政府信息。主要包括:
1.市政府“临市府发”和市政府办公室“临市府办发”文件中宜于主动公开的文件。
2.政府工作报告、重大决策、重大工作部署及相关政策解读情况。
3.非涉密的市政府重大活动。
4.非涉密的领导活动、讲话。
5.非涉密的市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内容。
6.市政府人事任免。
7.非涉密的市政府重大督办事项。
8.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信息。
9.市政府及其工作机构的领导人员简历、职务、分管工作、机构职责等信息。
公开形式:
1.临夏市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lxs.gov.cn)和“临夏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微信公众号公开政府信息。
2.市政务公开专区查阅(点击查看: 临夏市政务公开专区详情)。
3.其他方式。
通过新闻发布会、广播、电视、报刊等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市政府授权市政府部分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和部门管理机构负责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市发改局负责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2.市财政局负责发布市级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3.州生态环境局临夏市分局负责发布环境质量公报;
4.市统计局负责发布统计公报;
5.市司法局负责发布市政府规章;
6.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公开的市政府的其他信息。
市政府其他部门按职能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责任部门:市政府职能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各镇街道)
2.公共法律服务。(责任部门:市司法局)
3.行政审批。(责任部门:市政府职能部门及各相关单位)
4.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责任部门:市统计局)
5.市列重大建设项目的建设及实施情况;市政府制定价格信息,查处价格和行政事业性收费违法违规行为情况。(责任部门:市发改局)
6.市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和实施情况。(责任部门:市财政局)
7.市级部门预算决算、“三公”经费。(责任部门:报送市人大审查部门预算的市级部门、单位)
8.保障性住房信息。(责任部门:市住建局)
9.招投标有关信息。(责任部门:市级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投资项目审批核准部门、有关资质资格认定部门)
10.征地拆迁信息。(责任部门: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房征中心)
11.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责任部门:市财政局、市发改局)
12.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和办理情况。(责任部门:实施行政许可的市级部门、单位)
13.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责任单位:具有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的部门)
14.乡村振兴、教育、医疗、优抚、社会保障和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责任部门:市乡村振兴局、市教育局、市卫健局、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残联)
15.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责任部门:临夏州生态环境局临夏市分局、市卫健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
16.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安全生产、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报、发生和处理情况;(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卫健局、市公安局、市地震局、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
17.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市人社局)
18.公益事业的投资、建设和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19.自然、资源、人口、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非涉密情况;(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
20.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公开时限:各部门应当制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调整更新,明确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并通过临夏市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告栏、电子屏幕、报刊、广播、电视、政务新媒体以及其他便于公众及时获取政府信息的载体公开信息。以上信息的公开时限为自信息产生或变更后的20个工作日内。
三、依申请公开
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其中,公众向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以下方式办理。
(一)受理机构
临夏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受理公众向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向各部门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可以在临夏市人民政府网在线申请或到受理机构当面申请。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930-6320972(咨询电话)0930-6320975(传真)
通讯地址:临夏市人民路1号
邮政编码:731100
(二)申请方式
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人可通过受理机构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详细、明确。
1.书面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信函等形式提交申请。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单位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在临夏市人民政府网在线提交申请。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当面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
为了提高申请的处理效率,申请人应对所需政府信息尽量描述详尽、明确,如提供该政府信息的名称(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政府信息内容的提示;申请人可以委托代理人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时应当出示申请人、代理人有效证件以及授权委托书;申请人应当将所取得的信息用于合法用途。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三)申请受理
1.申请处理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和审核。经审核申请的内容描述不明确,受理机构将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经审核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受理机构将根据《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分别作出答复。
2.申请受理时间
(1)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2)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3)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传真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四)申请答复
1.答复的期限。受理机构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于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将按程序报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受理机构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五)申请费用
受理机构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一般不收取费用。但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受理机构将收取适当费用。依据省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19年版)精神,具体收费办法待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制定后公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对于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县级行政机关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五、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1.临夏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
单位名称:临夏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0-6325958
通信地址:临夏市人民路1号
邮政编码:731100
2.行政复议
单位名称:临夏市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930-6313332
通讯地址:临夏市人民路1号
邮政编码:731100
3.行政诉讼
单位名称:永靖县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0930-8831276
通讯地址:甘肃省永靖县刘家峡镇富民路(无门牌号)
邮政编码:731600
4.监察机关:临夏市监察局
投诉电话:0930-6320967
通信地址:临夏市东区市政府统办楼9楼
邮政编码:731100
12月11日,临夏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推进会召开。州政府副州长马显锋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副书记、市长刘尚增主持会议,州政府办公室、州生态环境局负责人和市政府分管领导参加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国家、省州有关空气质量文件和领导批示,听取了全市大气污染“冬防”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分析研究当前大气污染防治面临的形势压力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安排部署下一步重点工作。
会议强调,根据当前省州空气质量检测预警情况,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面临的形势严峻、任务艰巨。临夏市要正视问题,坚决扛起大气污染防治政治责任,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政治高度,清醒认识抓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艰巨性,认真落实空气质量“只能变好、不能变坏”的底线要求,利用剩余不多时间,打好“攻坚战”、打赢“翻身仗”,力争短期内取得明显成效,有效扭转当前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被动局面。要突出重点,严格落实污染防治管控措施,进一步强化主责意识和大局意识,扎实有效推进抑尘、减排、禁烧、控煤、联防“五大行动”,严格落实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全力做好煤质管控、小煤炉和土炕整治、建筑工地扬尘防治、城区道路湿扫降尘、餐饮企业油烟整治、农用车黑烟车管控、垃圾秸秆焚烧治理、烟花爆竹禁售禁放、热源厂排放监管等重点工作,到位落实“镇街道管理、村社区负责,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网格化管理制度,尽最大努力完成年度目标任务。要加强引导,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认真履行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属地管理责任,及时研究解决遇到的困难问题,切实把各项工作做细做实做到位,形成全市上下齐抓共管、同频共振的强大工作合力。要加强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宣传力度,进一步增强社会各界的环保意识,激发出人人爱护环境、保护环境的强大正能量。
市直相关部门、各镇街道负责人参加。
来源:临夏市融媒体中心
为进一步规范畜间包虫病病害脏器和相关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操作,及时掌握畜间包虫病动态,根据省州动物疫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实施方案要求,近日来,临夏市农业农村局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我市牛羊屠宰场开展了屠宰环节牛羊内脏包虫病包囊感染情况检测工作。
检测过程中,工作人员详细向屠宰场询问屠宰家畜(牛羊)的具体来源、畜龄等信息,通过认真查看肝、肺等内脏的表面,触摸脏器实质内有无囊肿物或硬结等方式,对520份牛羊肺脏、肝脏进行了包虫病荷囊检测,未发现包虫病病变脏器。同时,向屠宰场从业人员开展了包虫病防治知识宣传和健康教育,要求屠宰人员加强屠宰卫生管理,对屠宰过程中发现的携带棘球蚴囊的牲畜肝肺等疑似病变组织时,要立即上报市农业农村局,进行检测和无害化处理,禁止私自销售和喂犬。
通过开展检测,进一步掌握了我市畜间包虫病流行情况,为不断完善动物疫病监测预警体系,切实提高畜间包虫病防控能力,提供了科学依据。
为响应市上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按照11月27日召开的“全省配合保障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推进会”精神和安排部署,临夏市农业农村局高度重视,认真安排、周密部署、迅速行动,由局主要负责人带队,组织相关工作人员,于11月28日下沉一线开展农业领域环保问题整治工作。
在本次行动中,先后走访了畜禽养殖、农业种植、活畜屠宰等行业领域重点经营主体。一是对经营主体宣传和告知了生态环保相关政策要求,进一步压实了主体责任,提高了环保意识;二是对环境卫生脏乱差、屠宰行为不规范等问题进行了现场整治,为农业领域环保问题整治工作有序推进奠定了基础;三是检查了农业经营主体小煤炉使用无烟煤的情况,对于无法提供无烟煤证明的,现场要求其停止生产;四是要求经营主体时刻扛牢环保主体责任,提高认识,自觉做好环保相关工作,坚决杜绝环境污染问题的发生。
下一步,临夏市农业农村局将严格按照市上安排部署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具体要求,持续开展农业领域环保问题整治行动,为临夏市和美乡村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感悟思想伟力 凝聚奋进力量
全力推动主题教育走深做实
按照市委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安排,10月30日,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马继超同志以“感悟思想伟力、凝聚奋进力量、全力推动主题教育走深做实”为主题,向市城管执法局党员干部讲授专题党课。市城管执法局各科级领导和各股队室负责人、全体党员参加了此次学习。
马继超同志从三个方面讲授专题党课并与大家进行了学习交流,一是坚定初心,树立政治引航的“风向标”;二是深学细入,夯实为民发展的“压舱石”;三是担当务实,争当创新发展的“排头兵”。他指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丰富发展,以原创性理论贡献标注了马克思主义发展的新高度,作为党和国家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提供行动指南。作为一名新时代的党员干部,我们要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不断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走深做实。
最后,马继超同志就结合城市管理工作实际提出三点要求:第一贯彻落实好党的二十大精神,关键在于学深悟透新思想,以党的先进理论武装头脑,做到知信行统一、学思用贯通,努力把学习思考的成果,转变为统一思想、狠抓落实的具体行动。要紧紧围绕市十五次党代会确定的围绕“一个定位”,实现“五个目标”,实施“十大工程”的重点任务,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做好各项本职工作的强大动力,全力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地生根。第二全体党员干部要站在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城市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按照市委提出的“建设公园城市、打造魅力花都”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临夏市夯基筑台“十大行动”各项工作部署,切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严格落实“网格化”的管理机制,以更加精确化的施策、精准化的执法、精细化的管控,狠抓市容市貌、环卫保洁、交通秩序,统筹推进城乡卫生脏乱差、马路市场、通信电缆“蜘蛛网”等问题整治力度,努力实现“脏乱差区域基本消除、城市环境面貌有效改善、市民群众满意度稳步提高”的目标。第三要针对全市车辆急增,停车泊位供需矛盾突出的问题,以解决临夏市城区停车设施供需矛盾为突破口,按照“政府主导、市场引领、社会参与”和“摸排存量、扩大容量、补充增量、确保流量、服务质量”要求,采取远近结合、分步实施的工作思路,继续深入开展“一难两乱”专项整治工作,在积极有效盘活停车泊位存量的基础上,全力推进19个新交付小区16408个配套停车位建设进度。积极探索闲置区域,在城市空闲区(如环城北路立交桥下)合理设置停车泊位,改建、扩建小区内立体停车位,全面完成地下停车泊位的租售并举,切实满足群众的停车需求。
通过马继超同志的专题党课,与会人员纷纷表示,将以此次党课为契机,进一步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立足本职工作,踔厉奋发,埋头苦干,努力提升人民群众对城市管理工作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为扎实开展“三抓三促”行动,进一步打造文明、和谐、美丽、宜居的城市生活环境提升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市城管执法局以2023年河州牡丹嘉年华为契机对全市设置的箱体进行了牡丹贴画破损翻新工作。截至目前,已对排查出的全市路道路两侧50余处配电箱破损进行了翻新,使我市电箱牡丹贴画成为临夏市一道靓丽的城市“微景观”,进一步提升了城市空间品位、满足了群众感官需求。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大细节处理,以更干净、更整洁的城市环境持续提升“魅力花都公园城市”建设内涵。
【我为群众找摊位】枹罕镇联合整治百亩芍药花海周边临时摊点
随着枹罕镇江牌村百亩芍药的盛开,吸引了众多游客前往观赏的同时,也让附近的不少群众看到“商机”前来摆摊设点,不但阻碍了道路交通,产生不少的安全隐患,也让周围优美的田园风光大打折扣。
流动摊位占道经营现象,一直以来都是城市管理中的难点。6月9日,我镇联合市城管枹罕中队对江牌村芍药花海周边的流动摊位进行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摊位占道经营、搭建伞棚、车辆停放等问题,共清理整治摊贩15余家,针对当前流动摊位占道经营形成马路市场的实际情况,工作人员与摊贩们摆事实、讲道理,共同商谈,规范镇容秩序,并引导帮助他们定点规范经营,临时交易点的秩序得到有效改善,营造有序、便民、清洁的经营环境。
为巩固整治成果,我镇将继续加强巡查监管力度,落实长效管理机制,保障临时摊区经营秩序,维护和谐美好的镇容环境。
来源:魅力枹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