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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甘肃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有关规定,编制本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及范围
市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包括市政府及市政府各组成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以下统称为市级行政机关)、各镇街道。市政府办公室为全市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临夏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政府信息中心,承担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市政府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以下信息外,其余政府信息应当公开:
(一)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
(二)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四)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
(五)单位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
(六)市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该公开的从其规定)。
二、信息公开的主体及方式
(一)主动公开
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制发的非涉密类政府信息。主要包括:
1.市政府“临市府发”和市政府办公室“临市府办发”文件中宜于主动公开的文件。
2.政府工作报告、重大决策、重大工作部署及相关政策解读情况。
3.非涉密的市政府重大活动。
4.非涉密的领导活动、讲话。
5.非涉密的市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内容。
6.市政府人事任免。
7.非涉密的市政府重大督办事项。
8.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信息。
9.市政府及其工作机构的领导人员简历、职务、分管工作、机构职责等信息。
公开形式:
1.临夏市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lxs.gov.cn)和“临夏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微信公众号公开政府信息。
2.市政务公开专区查阅(点击查看: 临夏市政务公开专区详情)。
3.其他方式。
通过新闻发布会、广播、电视、报刊等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市政府授权市政府部分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和部门管理机构负责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市发改局负责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2.市财政局负责发布市级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3.州生态环境局临夏市分局负责发布环境质量公报;
4.市统计局负责发布统计公报;
5.市司法局负责发布市政府规章;
6.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公开的市政府的其他信息。
市政府其他部门按职能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责任部门:市政府职能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各镇街道)
2.公共法律服务。(责任部门:市司法局)
3.行政审批。(责任部门:市政府职能部门及各相关单位)
4.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责任部门:市统计局)
5.市列重大建设项目的建设及实施情况;市政府制定价格信息,查处价格和行政事业性收费违法违规行为情况。(责任部门:市发改局)
6.市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和实施情况。(责任部门:市财政局)
7.市级部门预算决算、“三公”经费。(责任部门:报送市人大审查部门预算的市级部门、单位)
8.保障性住房信息。(责任部门:市住建局)
9.招投标有关信息。(责任部门:市级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投资项目审批核准部门、有关资质资格认定部门)
10.征地拆迁信息。(责任部门: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房征中心)
11.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责任部门:市财政局、市发改局)
12.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和办理情况。(责任部门:实施行政许可的市级部门、单位)
13.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责任单位:具有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的部门)
14.乡村振兴、教育、医疗、优抚、社会保障和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责任部门:市乡村振兴局、市教育局、市卫健局、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残联)
15.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责任部门:临夏州生态环境局临夏市分局、市卫健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
16.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安全生产、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报、发生和处理情况;(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卫健局、市公安局、市地震局、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
17.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市人社局)
18.公益事业的投资、建设和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19.自然、资源、人口、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非涉密情况;(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
20.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公开时限:各部门应当制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调整更新,明确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并通过临夏市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告栏、电子屏幕、报刊、广播、电视、政务新媒体以及其他便于公众及时获取政府信息的载体公开信息。以上信息的公开时限为自信息产生或变更后的20个工作日内。
三、依申请公开
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其中,公众向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以下方式办理。
(一)受理机构
临夏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受理公众向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向各部门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可以在临夏市人民政府网在线申请或到受理机构当面申请。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930-6320972(咨询电话)0930-6320975(传真)
通讯地址:临夏市人民路1号
邮政编码:731100
(二)申请方式
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人可通过受理机构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详细、明确。
1.书面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信函等形式提交申请。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单位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在临夏市人民政府网在线提交申请。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当面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
为了提高申请的处理效率,申请人应对所需政府信息尽量描述详尽、明确,如提供该政府信息的名称(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政府信息内容的提示;申请人可以委托代理人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时应当出示申请人、代理人有效证件以及授权委托书;申请人应当将所取得的信息用于合法用途。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三)申请受理
1.申请处理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和审核。经审核申请的内容描述不明确,受理机构将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经审核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受理机构将根据《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分别作出答复。
2.申请受理时间
(1)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2)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3)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传真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四)申请答复
1.答复的期限。受理机构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于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将按程序报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受理机构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五)申请费用
受理机构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一般不收取费用。但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受理机构将收取适当费用。依据省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19年版)精神,具体收费办法待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制定后公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对于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县级行政机关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五、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1.临夏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
单位名称:临夏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0-6325958
通信地址:临夏市人民路1号
邮政编码:731100
2.行政复议
单位名称:临夏市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930-6313332
通讯地址:临夏市人民路1号
邮政编码:731100
3.行政诉讼
单位名称:永靖县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0930-8831276
通讯地址:甘肃省永靖县刘家峡镇富民路(无门牌号)
邮政编码:731600
4.监察机关:临夏市监察局
投诉电话:0930-6320967
通信地址:临夏市东区市政府统办楼9楼
邮政编码:731100
甘政办发〔2026〕20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甘肃矿区办事处,兰州新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中央在甘各单位:
2021年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调整新引进企业增值税省与市县划分比例的通知》(甘政办发〔2021〕17号),明确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市县新引进企业增值税省级分享的15%部分全额留存县(市、区),市(州)本级不再参与分享所属区(市)清单内企业增值税部分。该政策实施以来,有效激发了市县招商引资积极性,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为持续发挥政策激励效应,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延续执行该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6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市县新引进企业缴纳增值税省级分享的15%部分,全额留存县(市、区),省级不再参与分享;市(州)本级不再参与分享所属区(市)清单内企业增值税部分。
二、对“十四五”期间调整增值税入库级次的企业,实行动态退出机制。原则上单户企业享受增值税省级让利市县政策的期限不超过5年,自第6年起,恢复执行省与市县原有增值税分享比例。省税务局要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及时调整相关新引进企业的增值税入库级次,确保政策执行到位。
三、本通知印发后,甘政办发〔2021〕17号文件中关于企业清单认定流程、增值税入库级次调整方式等规定,继续执行。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6年3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投资审批
制度改革的意见
国办发〔2026〕1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优化投资审批权限配置、提升投资服务便利度、强化投资项目全过程监管,着力扩大有效投资,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提出以下意见。
一、优化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配置
按照权责一致、监督有效并与事权相匹配的原则,优化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厘清中央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和职责边界。各省级政府综合考虑事权层级、项目性质、资金来源、政府投资能力和监管能力等,完善本地区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规定,合理划分省、市、县级项目审批权限。加强对重点地区和重点领域政府投资项目的提级论证管理,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二、严格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管理
除党中央、国务院有明确要求或者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外,政府投资项目均应严格履行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和投资概算审批程序。规范实行审批管理的项目范围,对应由政府采取直接投资、资本金注入方式投资和实质性承担偿还责任的项目,严禁通过国有企业等以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或备案形式规避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坚持实事求是、量力而行,强化对项目需求、建设内容、资金筹措方案、运营管理模式等的审核把关。完善项目建设标准和投资概算核定标准体系,强化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部门对投资概算的核定管理,严格项目概算约束。项目审批部门要加强对投资咨询评估机构及其专家的一体化管理,避免简单以评估评审意见代替投资决策。实行政府投资项目决策终身负责制,对违规决策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要严肃追究责任。
三、规范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
根据投资管理和宏观调控需要,动态修订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对关系国家安全、涉及全国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和重大公共利益等的企业投资项目实行核准管理。对市场竞争充分、风险可控的领域,在取消或下放项目核准权限前,应明确建设规划、安全管理、技术标准、产业政策等监管要求和监管措施。各省级政府要根据项目性质、市县承接能力等,合理确定本地区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权限。国家规定由省级政府核准的项目,核准权限不得下放。企业投资的主题公园、大型文化场馆和旅游设施等文旅项目,以及公共体育场馆、会展场馆等项目由地市级以上地方政府核准,按照规定由国务院核准的项目,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核后报国务院核准。对地方接不住、管不好的领域,要上收项目核准权限。推进项目备案信息和备案证明标准化,加强备案信息完整性、产业政策符合性核查。严格限定项目备案信息变更频次,完善长期未开工项目备案撤销机制。
四、强化企业投资管理政策和产业政策、要素资金管理政策的协同联动
根据产业发展阶段、产能监测预警情况等,按权限动态调整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或备案权限层级,或报国务院同意后将备案管理调整为核准管理。对无序竞争问题突出的产业领域,经国务院同意可实行暂停核准、备案等临时性调控措施,并明确具体要求、时限、操作方式等。强化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备案管理政策和要素资金管理政策的协同,对国家禁止建设的项目,依法依规不予提供用地、用海、用能、用水、环评等保障,不得安排政府投资或提供融资支持等。加强要素审批与项目核准权限层级的衔接,除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外,项目核准权限上收时,相关要素审批权限同步上收。
五、进一步提升投资审批效能
深入推进“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一件事”,逐步纳入用地、用海、用林、用草、文物保护等事项,实现统一受理、协同高效办理。进一步精简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对同一部门并联审批的报建事项实行合并办理,并推动整合为一个审批事项。各地方要及时修订完善投资审批事项办事指南,依法明确办理程序、时限、要求,切实解决审批事项互为前置、层层嵌套等问题;强化地方层面重大项目要素保障,优化用地、环评等审批流程。优化建设项目开工许可管理,保障项目依法合规建设实施。强化投资审批管理信息系统集约化建设,新增系统建设需求应通过优化拓展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功能实现,已建相关投资审批管理信息系统应与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制定投资管理数据共享标准,依托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实现项目基本信息、审批信息、建设实施信息、资金支付信息等常态化共享。
六、规范项目招标投标管理
推动修订招标投标法,强化制度刚性约束。加强项目招标事项审核把关,督促项目单位科学合理确定项目招标范围、方式、组织形式并严格执行。项目单位要综合考虑项目全生命周期成本、运营维护、质量安全等因素,科学确定评标方法、设置评标标准,避免投标企业低价无序竞争。深化招标投标领域数智技术应用,大力推广网络远程异地评标。对交通、能源、水利等领域经营性项目积极推行项目法人招标。行业主管部门要落实招标投标分业监管主体责任,严厉打击规避招标、围标串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
七、加强项目建设实施管理
完善投资项目建设实施信息填报制度,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应督促指导项目单位履行信息填报义务;项目单位应依法依规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及时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竣工等信息,作为各级投资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等加强项目监管、投资调控、行业管理的重要依据。依法依规将不及时如实报送项目信息等行为纳入企业信用记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向社会公示,并实施联合惩戒。完善政府投资项目验收制度,确保项目完成批复建设内容并符合工程质量管理等要求。推行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通过竞争方式选择专业机构负责项目建设实施。
八、压实项目全过程监管责任
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厘清项目监管责任。投资主管部门履行综合监管责任,通过开展项目抽查检查、编制投资监管报告等方式,会同有关部门加大对违法违规审批(核准)、批建不符、政府投资项目违规超概算等问题的监督检查力度,强化监管震慑和问题督促整改。行业主管部门履行行业监管责任,加强对本行业领域项目的监督检查。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履行属地监管责任,发挥好就近就便监管作用。加强项目监管统筹和监管信息共享,避免重复检查,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九、健全投资项目评价体系
建立与高质量发展要求相适应的投资项目决策综合评价和绩效评价制度,有效支撑投资决策和项目管理。立足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坚持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建立健全以规划政策符合性、建设方案可行性、资源投入产出经济性、运营可持续性等为重点,涵盖经济、社会、生态、安全等方面效益的投资项目决策综合评价标准规范。完善政府投资项目绩效评价制度规范,加强对项目需求和建设目标实现情况的评价。强化项目后评价结果运用,作为规划制定、投资决策、项目管理等的参考依据。
十、增进改革协同衔接
加强投资审批制度改革与项目投融资机制改革、重点领域价费改革等的协同配合,更好发挥叠加效应。推进基础设施竞争性领域向各类经营主体公平开放,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国家重大项目建设,进一步激发民间投资活力。依托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打造国家投融资综合服务平台,促进项目投融资联动,提升项目融资便利化水平。创新经营性项目投融资模式,拓宽权益型、股权类融资渠道,通过发行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等方式积极盘活存量资产。进一步健全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价费机制,保障项目可持续运行。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抓好本意见贯彻落实,强化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改革措施落地见效。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指导,按程序修订完善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规定和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对违法违规增设投资审批环节、评估评审事项等予以清理规范。重大事项及时按程序请示报告。
国务院办公厅
2026年4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一年来,临夏市牢记嘱托,以厚植营商沃土、升级服务生态为抓手,深入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提升年”行动走深走实,聚焦政务服务、政策落实、项目建设、招商引资、公平竞争、法治环境等重点领域精准施策,一系列务实举措让市场主体活力迸发,以营商环境之“优”换取企业发展之“进”,为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今天的【牢记嘱托 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甘肃篇章】专栏播出《以营商环境之“优”谋发展活力之“进” 临夏市厚植营商沃土 赋能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提升服务效能 打造高效顺畅的“亲商”环境
“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其政策的落地成效直接关系企业的办事满意度,群众告别以往“逐个部门跑、逐项材料交”的串联模式,转而享受“一次受理、并联审批”的智能服务。在临夏市政务服务大厅,前来办事的群众在专业导服人员的帮办下,都能快捷、顺利地完成手头的事,同时不少群众也正在大厅内的自助服务机上进行线上申报办理。“我之前在网上提交了申请,审核通过后来政务大厅办理手续。工作人员很热情,办事效率高。”前来办理营业执照的市民喇建国告诉记者说。
严格监督管理 打造清正廉洁的“清商”环境
优化营商环境既要改革发力,也离不开常态化监督护航。为优化政务服务流程、提升窗口服务质效、助力营商环境提质,今年以来,临夏市持续开展“一把手走流程、分管领导坐窗口”行动,市教育局、市水务局、市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下沉市政务服务大厅窗口一线,通过“亲身办、亲自改”推动监管与政务服务深度融合,让群众从每一个“小切口”感受到实实在在的民生温度大变化。
与此同时,临夏市营商环境建设局立足职能职责,聚焦影响营商环境良好发展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创新推出“周三”常态化督导机制,将优化营商环境作为监督重点,工作人员每周三深入政务大厅,通过实地查看、电话回访等方式排查问题,建立整改台账,推动政务服务水平提升,为企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健全服务机制 打造温度可感的“护商”环境
营商环境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土壤”,要让企业安安稳稳“落下来”,就要聚焦企业急难愁盼,为企业纾困解难。今年以来,临夏市营商环境建设局以“我在现场”专项行动为抓手,聚焦企业发展痛点堵点,通过走现场、察实情、解难题,实现从“被动响应”到“主动服务”的深度转型,以更优环境、更实举措为企业高质量发展强基赋能。近日,临夏中心温德姆花园酒店建成落地,然而在酒店即将开业之际,酒店却遇到了难题,门前即将进行电缆施工的通知与开业时间有了冲突,临夏市营商环境建设局了解情况后,针对企业需求主动对接、迅速处理,着力解决了酒店的“急难愁盼”,让企业坚定了发展信心。
临夏中心温德姆花园酒店销售部工作人员 刘觐荣:市营商环境局的工作人员在得知事项后与施工单位取得联系,提前并压缩了施工时间,在3天内完成了施工,并清理了酒店周围的环境设施,这件事的妥善解决,让我们酒店在节日期间可以顺利开业,更好的接待和服务假期来临的游客朋友们,今后我们也将继续努力,为临夏市的经济发展作出贡献。
此前,针对临夏市美乐家用电器有限责任公司反映的节假日“以旧换新”宣传需每周分别向城管、商务部门重复报备、负担重的问题,市营商环境局主动作为,积极协调市商务局、城管局优化流程,创新推出“一次性报备”模式,企业只需在活动开展前报备一次,即可覆盖后续系列宣传,大大减少了跑动次数和运营成本。临夏市美乐家用电器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马志龙告诉记者,“将需要多次报备的程序调整为‘一次性报备’,大大减少了我们跑动备案次数,利企便民举措让我们很暖心。”此项精准回应企业痛点、释放经营活力的举措,是临夏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生动实践。
东西协作赋能 打造健康优质的“助”商环境
东西部协作是临夏市优化营商环境、赋能企业发展的又一重要抓手。近年来,临夏市充分利用东西部协作机制,为企业争取更多政策支持和资金补助,助力企业转型升级。记者在临夏市俊林清真肉制品有限责任公司看到,新建车间内设备已陆续入驻,而此前,企业因资金短缺一度犯难。市营商环境建设局精准锁定资金堵点,与市农业农村局积极对接,成功推动该项目纳入东西部协作扶持范围,最终精准促成300万元协作专项资金落地,专项用于车间建设和设备采购,有效缓解了资金难题,让企业发展步入正轨。
这样助企暖企兴企的例子在临夏市还有很多,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临夏州亚龙清真食品加工有限公司多年来连续申请东西部协作资金,这些资金有力推动了企业在产品研发、包装升级、生产加工延伸等方面的持续优化,助推了企业发展。“东西部协作资金对我们企业的发展起到了关键的助推作用。”该公司负责人李成寿表示,在临夏市相关部门的支持下,企业顺利完成了生产线的升级改造,产品竞争力明显提升,市场份额不断扩大。
营商环境是经济发展的“晴雨表”和“试金石”。随着营商环境的持续优化,临夏市市场主体活力不断迸发,政务服务“加速度”、企业感受“有温度”、监督管理“有力度”、东西协作“显深度”,共同构筑了临夏市高质量发展的坚实基础。
临夏市营商环境建设局工作人员 王亚维:今年以来,市营商环境建设局通过开展“我在现场”专项行动,累计走访企业300余家,征集企业在生产经营、市场拓展、融资信贷等方面的困难问题和意见建议137条,梳理推广、动态更新35条涉企政策,通过“线上+线下+实地”多元渠道精准推送,保障涉企政策更好惠及企业,不断提升企业获得感和满意度。
厚植沃土万木兴,换得有凤远方来。营商环境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土壤”,更是县域竞争的重要软实力。站在新的发展起点上,临夏市正以“闯”的精神、“创”的劲头、“干”的作风,持续聚焦市场主体实际需求,推出更多便民利企服务举措,推动营商环境优化持续完善、长效常新;以营商环境的“软实力”筑牢高质量发展“硬支撑”,护航各类经营主体在高质量发展浪潮中乘风破浪,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临夏市新篇章贡献更大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