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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依申请公开

镇街道部门信息

序号 标题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临夏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23年)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甘肃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有关规定,编制本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及范围

市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包括市政府及市政府各组成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以下统称为市级行政机关)、各镇街道。市政府办公室为全市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临夏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政府信息中心,承担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市政府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以下信息外,其余政府信息应当公开:

(一)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

(二)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四)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

(五)单位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

(六)市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该公开的从其规定)。

二、信息公开的主体及方式

(一)主动公开

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制发的非涉密类政府信息。主要包括:

1.市政府“临市府发”和市政府办公室“临市府办发”文件中宜于主动公开的文件。

2.政府工作报告、重大决策、重大工作部署及相关政策解读情况。

3.非涉密的市政府重大活动。

4.非涉密的领导活动、讲话。

5.非涉密的市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内容。

6.市政府人事任免。

7.非涉密的市政府重大督办事项。

8.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信息。

9.市政府及其工作机构的领导人员简历、职务、分管工作、机构职责等信息。

公开形式:

1.临夏市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lxs.gov.cn)和“临夏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微信公众号公开政府信息。

2.市政务公开专区查阅(点击查看: 临夏市政务公开专区详情)。

3.其他方式。

通过新闻发布会、广播、电视、报刊等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市政府授权市政府部分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和部门管理机构负责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市发改局负责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2.市财政局负责发布市级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3.州生态环境局临夏市分局负责发布环境质量公报;

4.市统计局负责发布统计公报;

5.市司法局负责发布市政府规章;

6.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公开的市政府的其他信息。

市政府其他部门按职能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责任部门:市政府职能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各镇街道)

2.公共法律服务。(责任部门:市司法局)

3.行政审批。(责任部门:市政府职能部门及各相关单位)

4.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责任部门:市统计局)

5.市列重大建设项目的建设及实施情况;市政府制定价格信息,查处价格和行政事业性收费违法违规行为情况。(责任部门:市发改局)

6.市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和实施情况。(责任部门:市财政局)

7.市级部门预算决算、“三公”经费。(责任部门:报送市人大审查部门预算的市级部门、单位)

8.保障性住房信息。(责任部门:市住建局)

9.招投标有关信息。(责任部门:市级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投资项目审批核准部门、有关资质资格认定部门)

10.征地拆迁信息。(责任部门: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房征中心)

11.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责任部门:市财政局、市发改局)

12.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和办理情况。(责任部门:实施行政许可的市级部门、单位)

13.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责任单位:具有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的部门)

14.乡村振兴、教育、医疗、优抚、社会保障和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责任部门:市乡村振兴局、市教育局、市卫健局、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残联)

15.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责任部门:临夏州生态环境局临夏市分局、市卫健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

16.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安全生产、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报、发生和处理情况;(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卫健局、市公安局、市地震局、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

17.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市人社局)

18.公益事业的投资、建设和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19.自然、资源、人口、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非涉密情况;(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

20.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公开时限:各部门应当制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调整更新,明确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并通过临夏市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告栏、电子屏幕、报刊、广播、电视、政务新媒体以及其他便于公众及时获取政府信息的载体公开信息。以上信息的公开时限为自信息产生或变更后的20个工作日内。

三、依申请公开

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其中,公众向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以下方式办理。

(一)受理机构

临夏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受理公众向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向各部门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可以在临夏市人民政府网在线申请或到受理机构当面申请。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930-6320972(咨询电话)0930-6320975(传真)

通讯地址:临夏市人民路1号

邮政编码:731100

(二)申请方式

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人可通过受理机构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详细、明确。

1.书面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信函等形式提交申请。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单位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在临夏市人民政府网在线提交申请。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当面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

为了提高申请的处理效率,申请人应对所需政府信息尽量描述详尽、明确,如提供该政府信息的名称(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政府信息内容的提示;申请人可以委托代理人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时应当出示申请人、代理人有效证件以及授权委托书;申请人应当将所取得的信息用于合法用途。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三)申请受理

1.申请处理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和审核。经审核申请的内容描述不明确,受理机构将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经审核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受理机构将根据《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分别作出答复。

2.申请受理时间

(1)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2)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3)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传真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四)申请答复

1.答复的期限。受理机构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于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将按程序报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受理机构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五)申请费用

受理机构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一般不收取费用。但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受理机构将收取适当费用。依据省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19年版)精神,具体收费办法待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制定后公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对于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县级行政机关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五、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1.临夏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

单位名称:临夏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0-6325958

通信地址:临夏市人民路1号

邮政编码:731100

2.行政复议

单位名称:临夏市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930-6313332

通讯地址:临夏市人民路1号

邮政编码:731100

3.行政诉讼

单位名称:永靖县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0930-8831276

通讯地址:甘肃省永靖县刘家峡镇富民路(无门牌号)

邮政编码:731600

4.监察机关:临夏市监察局

投诉电话:0930-6320967

通信地址:临夏市东区市政府统办楼9楼

邮政编码:731100

 


市长
刘尚增
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党组书记、市长,刘尚增,男,汉族,1970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学历党校研究生
主持市政府全面工作。
副市长
  • 陈占奎
    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副书记、副市长(常务),陈占奎,男,回族,1968年7月,中共党员,学历本科。
    协助市长处理市政府日常工作。协助市长负责审计方面的工作。负责财政、自然资源、征地拆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震减灾、防汛抗旱、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为民办实事等方面的工作。
  • 苏瑞刚
    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挂职),苏瑞刚,男,汉族,1975年12月,中共党员,学历大学
    负责济南对口帮扶协作工作。
  • 刘振宇
    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挂职),刘振宇,男,汉族,1978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学历硕士研究生
    负责外事、依法行政、司法、民政、退役军人事务、科技、地方志、民族宗教、残疾人事业、群团、驻军等方面的工作,统筹做好干部人才“组团式”帮扶工作。牵头联系中央定点帮扶挂职干部和驻村第一书记。
  • 孔仙月
    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孔仙月,女,汉族,1978年1月,中共党员,学历大学
    负责教育、卫生健康、疫情防控、医疗保障等方面的工作。
  • 马旭凯
    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马旭凯,男,回族,1984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学历本科
    负责“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政务公开、数字政府建设、发改统计、工业和信息化、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市场监管、通讯等方面的工作。
  • 马永杰
    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马永杰,男,回族,1982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学历党校研究生
    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农业农村、水务等方面的工作。
  • 马继超
    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马继超,男,汉族,1971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学历大学
    负责维护社会稳定、治安综合治理、城市建设、城市管理、物业管理、园林绿化、交通运输、生态环境等方面的工作。
  • 马虹
    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马虹,女,汉族,1987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学历大学
    负责统计、商务节会、美食产业、文化旅游等方面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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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印发《关于健全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的指导意见》

关于健全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的指导意见

工信部企业〔2023〕213号


中小企业公共服务是以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为目标,由政府引导和支持,公益性服务组织和市场化服务机构共同参与,向中小企业提供的普遍性、基础性、专业化服务。建立健全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是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决策部署,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的重要举措,对于帮助中小企业纾困解难、实现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进一步健全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提出以下意见。

一、发展现状和总体要求

(一)发展现状

近年来,各级人民政府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有关规定,根据实际需要陆续建立了本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机构,覆盖全国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形成,创新服务模式不断涌现,服务活动丰富多样,在推动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同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仍存在基层基础比较薄弱、体制机制不够健全、服务资源整合不足、服务能力有待提升等突出问题,公共服务水平与中小企业需求和期盼还存在较大差距。

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带来的机遇和挑战并存,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愿望更加迫切,对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要主动顺应中小企业发展需求和产业技术变革趋势,坚持有为政府与有效市场更好结合、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更好结合、能力提升与机制创新更好结合,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推动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迈上新台阶,在服务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

(二)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中小企业普遍性、基础性公共服务需求为导向,健全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夯实基层基础,完善服务机制,汇聚服务资源,创新服务方式,增强服务能力,加强服务协同,推动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增量扩面、提质增效,提升中小企业公共服务普惠化、便利化、精准化水平,以高质量服务助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

(三)主要目标

到2025年,各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力量得到加强,国家、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机构服务能力与质效明显提升、示范效应明显增强,市、县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覆盖面稳步扩大、服务能力稳步提升。服务资源有效整合,横向连通、纵向贯通、便利共享、泛在可及的“一站式”服务平台基本建成,政策直享、服务直达、诉求直办的服务企业模式逐步形成。

到2035年,与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备,布局进一步优化,服务平台智能化水平显著提升,服务功能不断完善,服务资源高效利用,服务能力大幅提高,服务质量有力保障,服务供给满足需求,中小企业获得感和满意度不断提升,形成“机构优、平台强、资源多、服务好、满意度高”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

二、主要任务

(一)夯实基层基础。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要求,推动各地根据实际需要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公共服务。推动服务力量与服务资源下沉,鼓励在中小企业集聚的园区、产业集群等设置公共服务站点,延伸服务半径,提升服务便利性。加强对基层公共服务机构专业力量配备、经费投入、服务场所、信息化建设等基础条件保障,使其具备能满足本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需求的基本能力。

(二)突出服务重点。在法律政策宣贯落实方面,做好惠企政策汇集解析、宣传解读、精准匹配,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实现应知尽知、应享尽享;体系化、定期化开展送法进园区、进商会、进企业工作,持续提升企业知法懂法守法用法能力。在优质企业梯度培育方面,加强创业创新支持和咨询培训服务,培育和服务科技型和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在链式融通创新方面,开展大中小企业融通对接活动,帮助中小企业融入大企业供应链,推动上下游资源共享、协同攻关,提升产业链韧性和安全水平。在融资融智促进方面,组织产融对接,帮助中小企业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组织产学研对接,加强人才引进和培养,推动专利转化,鼓励联合创新。在质量标准品牌提升方面,引导企业建立先进质量管理体系和标准体系,增强品牌管理能力,实现质量标准品牌价值提升。在国际交流合作方面,组织开展展览展销、商务交流、商事法律等服务,助力中小企业“走出去”“引进来”。在合法权益保护方面,配合开展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工作,组织开展法律法规、劳动争议协商调解、合规管理等咨询培训服务,帮助中小企业防范风险、依法维权。组织中小企业参与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举办的各类服务活动,并因地制宜打造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区域特色品牌。

(三)创新服务方式。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建立贯通国家、省、市、县各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机构的全国中小企业服务“一张网”,与政务服务平台加强互联互通,为中小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统一各级中小企业服务平台域名,统一平台、数据、网络等标准,加强数据归集、清洗、共享、应用、安全全程管理,推动各级服务平台规范化、集约化建设和安全高效运行。广泛汇聚中小企业政策和服务等信息,创新云上服务、掌上服务、自助服务、智能服务等新模式,努力实现企业与服务的精准适配,推动服务模式从单向供给转向双向互动、从线下转向线上线下融合,提升协同服务、精准服务、智能服务能力。

(四)汇聚服务资源。以应用场景为牵引,加大对政务服务资源、市场服务资源整合力度,强化各类服务资源协同联动,在统筹利用既有数据库资源的基础上,构建中小企业服务“四个库”,提升服务效能。建立基础信息数据库,收录与中小企业服务相关的法律政策、服务机构、服务专家、常见问题解答等基本服务信息,做到底数清、内容全、更新及时。建立中小企业数据库,收录中小企业特别是科技型和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相关信息,通过精准画像促进服务资源精准配置。建立优质服务机构库,分领域遴选专业化服务机构,完善入库、出库标准,依据服务能力、服务管理、服务质量、服务满意度等对入库服务机构开展监测评价,实行“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建立服务产品和案例库,按照不同行业、服务内容、企业类型等维度,进行标准化服务产品和专业化服务案例分类管理与应用,引导带动市场化服务机构有序为中小企业提供规范、优质服务。

(五)增强服务能力。推动中小企业公共服务机构加强全员、全程、全面质量管理,推行服务承诺和服务公约制度,建立服务项目跟踪管理制度、客户回访制度、服务满意度评价制度和服务工作归档制度。推动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在“一张网”服务平台上发布服务指南,实现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流程、服务标准、服务监督、联系方式“六公开”。鼓励公共服务机构采用国内外服务质量管理先进标准和方法,实施行业服务规范,支持提供专业服务的公共服务机构取得相应服务的专业资质证书或认证,通过相关认证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支持公共服务机构积极参与中小企业服务有关团体标准、地方标准制修订,提高服务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六)提升公共服务影响力。通过新闻报道、公益广告、信息推送、公众号和短视频等方式,向中小企业广泛推介公共服务机构和服务“一张网”相关信息,扩大知晓率。引导公共服务机构增强服务品牌意识,打造易识别、易记忆、易传播的特色服务品牌,增强服务信用,提升服务形象,形成较强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支持有条件地方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机构牵头组建区域性的中小企业服务联盟,与高校、科研院所、协会商会、市场化服务机构等加强联系合作,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和社会影响力。

(七)加强服务队伍建设。推动中小企业公共服务机构完善学习培训制度,加强法律政策、企业管理以及服务标准规范与技能的培训,提高服务人员政策理论水平和解决企业问题的实际能力,打造学习型组织。推动服务人员交流,鼓励选派优秀服务骨干到园区、集群、企业锻炼,在实践中不断提升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推动建立服务人员绩效考评和激励机制,提高服务效率,改善服务质量。鼓励公共服务机构联合高校、职业院校和各类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合作共建人才培训基地、实习实践基地,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加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人才保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把加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作为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性措施,加强统筹协调、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纳入中小企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要点,系统谋划,整体推进,明确阶段性目标和年度任务,完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可持续发展模式。

(二)加强政策支持。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关于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通过资助、购买服务、奖励等方式支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有关要求,加大对中小企业公共服务机构支持力度,提升服务能力,扩大服务范围,降低服务成本。

(三)加强评估问效。工业和信息化部对各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服务情况进行评估指导,并将其作为中小企业发展环境评估的重要内容。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统筹推进全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对公共服务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并纳入本地区中小企业发展环境评估。

(四)加强宣传交流。通过现场会、培训班、研讨会、信息简报、案例集锦等多种形式,及时总结推广各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有效做法和典型经验,选树优秀服务工作者和服务机构,不断提升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服务能力和社会影响力,在全社会营造关心、支持、服务中小企业的良好氛围。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3年11月10日

图表:小额贷款公司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延续实施至2027年底

工信部等八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传统制造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
导 读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税务总局、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等八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加快传统制造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27年,我国传统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发展水平明显提升,有效支撑制造业比重保持基本稳定,在全球产业分工中的地位和竞争力进一步巩固增强。工业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关键工序数控化率分别超过90%、70%,工业能耗强度和二氧化碳排放强度持续下降,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23年下降13%左右,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超过57%。




关于加快传统制造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



工信部联规〔2023〕25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教育厅(委、局)、财政厅(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分行,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各监管局,中国证监会各派出机构,有关中央企业:


  传统制造业是我国制造业的主体,是现代化产业体系的基底。推动传统制造业转型升级,是主动适应和引领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战略选择,是提高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的重要举措,是推进新型工业化、加快制造强国建设的必然要求,关系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全局。为加快传统制造业转型升级,提出如下意见。


一、发展基础和总体要求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国制造业已形成了世界规模最大、门类最齐全、体系最完整、国际竞争力较强的发展优势,成为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载体、吸纳就业的重要渠道、创造税收的重要来源、开展国际贸易的重要领域,为有效应对外部打压、世纪疫情冲击等提供了有力支撑,为促进经济稳定增长作出了重要贡献。石化化工、钢铁、有色、建材、机械、汽车、轻工、纺织等传统制造业增加值占全部制造业的比重近80%,是支撑国民经济发展和满足人民生活需要的重要基础。与此同时,我国传统制造业“大而不强”“全而不精”问题仍然突出,低端供给过剩和高端供给不足并存,创新能力不强、产业基础不牢,资源约束趋紧、要素成本上升,巩固提升竞争优势面临较大挑战,需加快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实现转型升级。

  加快传统制造业转型升级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全国新型工业化推进大会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坚持创新驱动、系统推进,坚持先立后破、有保有压,实施制造业技术改造升级工程,加快设备更新、工艺升级、数字赋能、管理创新,推动传统制造业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方向转型,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加快实现高质量发展。

  到2027年,传统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发展水平明显提升,有效支撑制造业比重保持基本稳定,在全球产业分工中的地位和竞争力进一步巩固增强。工业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关键工序数控化率分别超过90%、70%,工业能耗强度和二氧化碳排放强度持续下降,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23年下降13%左右,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超过57%。


 二、坚持创新驱动发展,加快迈向价值链中高端


  (一)加快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应用。鼓励以企业为主体,与高校、科研院所共建研发机构,加大研发投入,提高科技成果落地转化率。优化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等制造业领域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布局,鼓励面向传统制造业重点领域开展关键共性技术研究和产业化应用示范。完善科技成果信息发布和共享机制,制定先进技术转化应用目录,建设技术集成、熟化和工程化的中试和应用验证平台。


  (二)持续优化产业结构。推动传统制造业优势领域锻长板,推进强链延链补链,加强新技术新产品创新迭代,完善产业生态,提升全产业链竞争优势。支持传统制造业深耕细分领域,孵化新技术、开拓新赛道、培育新产业。持续巩固“去产能”成果,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上马。完善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管理制度,科学细化项目管理目录,避免对传统制造业按行业“一刀切”。


  (三)深入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工程。支持企业聚焦基础零部件、基础元器件、基础材料、基础软件、基础工艺和产业技术基础等薄弱领域,加快攻关突破和产业化应用,强化传统制造业基础支撑体系。深化重点产品和工艺“一条龙”应用,强化需求和场景牵引,促进整机(系统)和基础产品技术互动发展,支持企业运用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实施技术改造,扩大创新产品应用市场。


  (四)着力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聚焦消费升级需求和薄弱环节,大力开发智能家居、绿色建材、工艺美术、老年用品、婴童用品等领域新产品。推动供给和需求良性互动,增加高端产品供给,加快产品迭代升级,分级打造中国消费名品方阵。实施卓越质量工程,推动企业健全完善先进质量管理体系,提高质量管理能力,全面提升产品质量。加快企业品牌、产业品牌、区域品牌建设,持续保护老字号,打造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中国制造”高端品牌。推动传统制造业标准提档升级,完善企业技术改造标准,用先进标准体系倒逼质量提升、产品升级。


三、加快数字技术赋能,全面推动智能制造


  (五)大力推进企业智改数转网联。立足不同产业特点和差异化需求,加快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5G、物联网等信息技术与制造全过程、全要素深度融合。支持生产设备数字化改造,推广应用新型传感、先进控制等智能部件,加快推动智能装备和软件更新替代。以场景化方式推动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建设,探索智能设计、生产、管理、服务模式,树立一批数字化转型的典型标杆。加快推动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推动智改数转网联在中小企业先行先试。完善智能制造、两化融合、工业互联网等标准体系,加快推进数字化转型、智能制造等贯标,提升评估评价公共服务能力,加强工业控制系统和数据安全防护,构建发展良好生态。


  (六)促进产业链供应链网络化协同。鼓励龙头企业共享解决方案和工具包,带动产业链上下游整体推进数字化转型,加强供应链数字化管理和产业链资源共享。推动工业互联网与重点产业链“链网协同”发展,充分发挥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体系和平台作用,支持构建数据驱动、精准匹配、可信交互的产业链协作模式,开展协同采购、协同制造、协同配送、产品溯源等应用,建设智慧产业链供应链。支持重点行业建设“产业大脑”,汇聚行业数据资源,推广共性应用场景,服务全行业转型升级和治理能力提升。


  (七)推动产业园区和集群整体改造升级。推动国家高新区、科技产业园区等升级数字基础设施,搭建公共服务平台,探索共享制造模式,实施整体数字化改造。以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为引领,推动产业集群数字化转型,促进资源在线化、产能柔性化和产业链协同化,提升综合竞争力。探索建设区域人工智能数据处理中心,提供海量数据处理、生成式人工智能工具开发等服务,促进人工智能赋能传统制造业。探索平台化、网络化等组织形式,发展跨物理边界虚拟园区和集群,构建虚实结合的产业数字化新生态。


四、强化绿色低碳发展,深入实施节能降碳改造


  (八)实施重点领域碳达峰行动。落实工业领域和有色、建材等重点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完善工业节能管理制度,推进节能降碳技术改造。开展产能置换政策实施情况评估,完善跨区域产能置换机制,对能效高、碳排放低的技术改造项目,适当给予产能置换比例政策支持。积极发展应用非粮生物基材料等绿色低碳材料。建立健全碳排放核算体系,加快建立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开展减污降碳协同创新和碳捕集、封存、综合利用工程试点示范。有序推进重点行业煤炭减量替代,合理引导工业用气增长,提升工业终端用能电气化水平。


  (九)完善绿色制造和服务体系。引导企业实施绿色化改造,大力推行绿色设计,开发推广绿色产品,建设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和绿色供应链。制修订一批低碳、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绿色制造等重点领域标准,促进资源节约和材料合理应用。积极培育绿色服务机构,提供绿色诊断、研发设计、集成应用、运营管理、评价认证、培训等服务。发展节能节水、先进环保、资源综合利用、再制造等绿色环保装备。强化绿色制造标杆引领,带动更多企业绿色化转型。


  (十)推动资源高效循环利用。分类制定实施战略性资源产业发展方案,培育创建矿产资源高效开发利用示范基地和示范企业,加强共伴生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提升原生资源利用水平。积极推广资源循环生产模式,大力发展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旧动力电池、废旧家电、废旧纺织品回收处理综合利用产业,推进再生资源高值化循环利用。推动粉煤灰、煤矸石等工业固废规模化综合利用,在工业固废集中产生区、煤炭主产区、基础原材料产业集聚区探索工业固废综合利用新模式。推进工业废水循环利用,提升工业水资源集约节约水平。


  (十一)强化重点行业本质安全。引导企业改造有毒、有害、非常温等生产作业环境,提高工作舒适度,通过技术改造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深化“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增强安全生产感知、监测、预警、处置和评估能力。加大安全应急装备在重点领域推广应用,在民爆等高危行业领域实施“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支持石化化工老旧装置综合技术改造,培育智慧化工园区,有序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和长江经济带沿江化工企业“搬改关”。


 五、推进产业融合互促,加速培育新业态新模式


  (十二)促进行业耦合发展。推进石化化工、钢铁、有色、建材、电力等产业耦合发展,推广钢化联产、炼化集成、资源协同利用等模式,推动行业间首尾相连、互为供需和生产装置互联互通,实现能源资源梯级利用和产业循环衔接。大力发展生物制造,增强核心菌种、高性能酶制剂等底层技术创新能力,提升分离纯化等先进技术装备水平,推动生物技术在食品、医药、化工等领域加快融合应用。支持新型功能性纤维在医疗、新能源等领域应用。搭建跨行业交流对接平台,深挖需求痛点,鼓励企业开展技术产品跨行业交叉应用,拓展技术产品价值空间,打造一批典型案例。


  (十三)发展服务型制造。促进传统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培育推广个性化定制、共享制造、全生命周期管理、总集成总承包等新模式、新场景在传统制造业领域的应用深化。推动工业设计与传统制造业深度融合,促进设计优化和提升,创建一批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工业设计研究院和行业性、专业性创意设计园区,推动仓储物流服务数字化、智能化、精准化发展,增强重大技术装备、新材料等领域检验检测服务能力,培育创新生产性金融服务,提升对传统制造业转型升级支撑水平。


  (十四)持续优化产业布局。支持老工业基地转型发展,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培育产业发展新动能。根据促进制造业有序转移的指导意见和制造业转移发展指导目录,充分发挥各地资源禀赋、产业基础优势,结合产业链配套需求等有序承接产业转移,提高承接转移承载力,差异化布局生产力。在传统制造业优势领域培育一批主导产业鲜明、市场竞争力强的先进制造业集群、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支持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开展国际产能合作,发挥中外中小企业合作区等载体作用,推动技术、装备、标准、服务等协同走出去。


六、加大政策支持力度,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十五)加强组织领导。在国家制造强国建设领导小组领导下,加强战略谋划、统筹协调和重大问题研究,推动重大任务和重大政策加快落地。各地区各部门协同联动,鼓励分行业、分地区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工作举措、出台配套政策、抓好推进落实,形成一批优秀案例和典型经验。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桥梁纽带作用,加强政策宣贯、行业监测、决策支撑和企业服务。


  (十六)加大财税支持。加大对制造业技术改造资金支持力度,以传统制造业为重点支持加快智改数转网联,统筹推动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升级。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支持传统制造业企业参与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等培育和评定,按规定充分享受财政奖补等优惠政策。落实企业购置用于环保、节能节水、安全生产专用设备所得税抵免政策,引导企业加大软硬件设备投入。


  (十七)强化金融服务。充分利用现有相关再贷款,为符合条件的传统制造业转型升级重点项目提供优惠利率资金支持。发挥国家产融合作平台、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升级导向计划等政策作用,引导银行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加大对传统制造业转型升级的信贷支持,优化相关金融产品和服务。鼓励产业投资基金加大传统制造业股权投资支持力度。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作用,支持符合条件的传统制造业企业通过股票、债券等多种融资方式进行技术改造或加大研发投入,通过并购重组实现转型升级。


  (十八)扩大人才供给。优化传统制造业相关中职、高职专科、职业本科专业设置,全面实践中国特色学徒制,鼓励建立校企合作办学、培训、实习实训基地建设等长效机制,扩大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规模。实施“制造业人才支持计划”,推进新工科建设,布局建设一批未来技术学院、现代产业学院、专业特色学院,建设“国家卓越工程师实践基地”,面向传统制造业领域培养一批数字化转型人才、先进制造技术人才、先进基础工艺人才和具有突出技术创新能力、善于解决复杂工程问题的工程师队伍。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
税务总局
金融监管总局
中国证监会
2023年12月28日


甘肃省“专精特新”企业培育提升若干措施

甘肃省“专精特新”企业培育提升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发展”的决策部署,按照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省委十四届二次全会、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全省强工业行动推进大会等会议要求,进一步完善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体系,有序引导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激发中小企业的创新动力和活力、推动企业转型升级,实现“专精特新”企业数量倍增和质量提升。力争到“十四五”末,累计培育创新型中小企业2000家以上、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700家以上、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00家以上。结合我省实际,现制定以下措施。

一、加大培育力度,健全梯度培育体系

(一)推动优质中小企业层级提升。按照“梯度培育、分级实施、动态管理”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等3个优质中小企业培育库,建立服务专员制度,以总体部署、分级培育、整体推进、动态管理的方式,构建从孵化培育、成长扶持到发展壮大的全生命周期梯度培育体系。通过重点项目引领、创新力提升、数字化赋能等方式,加快培育主营业务突出、竞争能力强、成长性好、专注于细分市场、具有较强创新力的专精特新企业,在全省形成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梯度培育、分级提升的体系。(省工信厅负责,各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落实,以下不再一一列出)

(二)强化财政资金支持。通过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对首次认定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每户奖励30万元,认定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每户奖励50万元,工业和信息化类各项扶持政策重点向专精特新企业倾斜。各地区要加大对专精特新企业等优质企业的资金支持力度。积极争取国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省工信厅、省财政厅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科技支撑,推动创新转型

(三)支持大中小企业产学研协同创新。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建设国家级和省市级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等,支持专精特新企业牵头组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引导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大型企业将科研仪器、实验设施、中试基地、数据库知识库模型库等创新资源向中小企业开放,提升科技研发资源使用效率。推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学家团队、专精特新企业开展产学研协同创新,以“揭榜挂帅”“赛马”等方式开展产业技术攻关,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解决企业发展关键技术需求。(省科技厅、省工信厅、省财政厅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畅通校(院、所)企对接。促进创新链产业链深度融合,助力解决企业发展的科技制约,提高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和产业化水平。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人员带团队自主联系本领域企业从事科技成果转化活动,按照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方式决定成果权属及收益分配。引导企业根据转型升级需求,主动承接和转化省内高校、科研院所具有实际应用价值的科技成果,重视原创技术和前沿技术储备。(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工信厅、省财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发挥各类平台和创新联合体功能,提升科技中介服务能力,建立合理、高效、顺畅的科技成果转化平台机制,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效能。整合现有科技成果转化平台,依托兰州科技大市场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建设甘肃省科技成果转化综合服务平台,加强科技成果转化综合服务平台的运用,及时发布成果信息。建立科技成果质押融资市场化风险补偿机制,为科技成果质押融资设立专门的贷款利息补偿资金以及风险补偿资金。(省科技厅、省工信厅、省金融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促进质量品牌提升。强化质量管理,加强先进质量管理方法经验交流,全面提升材料采购、设计研发、生产制造、售后服务等生产经营水平。鼓励专精特新企业参与国际、国家、行业、地方和团体标准的制(修)订。支持专业服务机构为专精特新企业提供认证认可、计量技术、检验检测等服务。开展质量技术帮扶,组织专家帮助企业改进设计和制造技术。鼓励和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实施品牌发展战略,加强自主品牌培育,指导企业制定品牌战略。支持专精特新企业争创中国质量奖和甘肃省人民政府质量奖。(省市场监管局负责)

(七)引导大中小企业集聚化专业化发展。推动产业链龙头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围绕新产品协同开发、核心零部件协同验证、供应链要素协同保障等建立战略合作机制。引导产业链龙头企业将配套中小企业纳入共同的供应链、质量、标准、认证体系,培育价值共享、互促共进的产业链新型伙伴关系,实现协同发展。制定专精特新企业产品(服务)目录清单,鼓励龙头企业开展供应链对接,推动中小企业融入细分产业链。围绕产业链细分领域,在县域范围内打造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推动集群做强主导产业,形成一批核心配套产品,提升产业链关键环节配套能力。到2025年,培育省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20个以上,争创国家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5个以上。(省工信厅、省政府国资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推进企业高端化改造。支持企业瞄准同行业先进水平,坚持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加快关键工序核心设备更新改造,持续提升企业技术水平和产品质量。积极利用工业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赋能新制造、催生新服务,促进传统产业提质增效和转型升级。发展高端产业集群,围绕培育壮大新能源及装备制造、精细化工、生物医药、新材料等重点产业链,培育一批融入产业链上下游的专精特新企业。(省工信厅、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推动企业绿色低碳发展。支持企业实施绿色战略、绿色标准、绿色管理和绿色生产,参与开展低碳、节能、节水、环保、清洁生产、资源综合利用等领域共性技术研发,引导中小企业应用高效节能技术工艺装备,加大可再生能源使用,通过共享制造、柔性制造、精益生产等方式,开展全要素全流程的“绿色化+智能化”改造。实施绿色制造工程,推动钢铁、有色、石化等传统行业实施绿色化升级改造,力争到2025年,培育省级绿色工厂120家,省级绿色园区5家,工业节水型企业30家,绿色产品30个。(省工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推进数字赋能,提升核心竞争力

(十)全面推进智能化升级改造。引导企业加大智能化设备投入,鼓励企业购置数控机床、工业机器人、成套生产线、研究开发、检验检测等设备,及开展用于项目的先进生产技术、设备嵌入式软件、系统集成和智能化改造解决方案服务。面向专精特新企业开展智能化改造标准宣贯、现场诊断,推广应用场景,培育智能制造新模式。(省工信厅、省政府国资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推动企业数字化转型。开展数字化转型试点工作,引导数字化服务商针对不同行业专精特新企业的需求场景,开发数字化解决方案。以赋能行业为方向,力争到2025年,建成5G基站4.5万个以上,专精特新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关键工序数字化率分别达到80%、60%,助力专精特新企业数字化转型范围显著扩展、程度持续深化、质量大幅提升。(省工信厅、省政府国资委、省科技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推进企业上云上平台。鼓励省重点工业互联网平台针对专精特新企业需求,开发集成一批面向典型场景和生产环节的工业APP。引导专精特新企业应用低成本、快部署、易运维的基础云服务及工业APP,实现基础设计、生产、物流、销售、服务等核心数据和工业设备、运营管理上云上平台。(省工信厅负责)

四、强化金融支持,增强发展后劲

(十三)加大政银企对接力度。适时召开政银企对接会,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扩大中长期贷款、信用贷款规模,发放中长期贷款,拓展“随借随还”等还款模式,重点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建立专精特新企业名单和专精特新企业信贷产品目录共享机制,定期推送给金融机构和专精特新企业。建立金融顾问服务制度。选派金融顾问为急需金融服务的专精特新企业担任金融顾问,积极为企业开展个性化、差异化和精细化的金融业务服务。政策性银行发挥资金利率低、期限长的优势,综合运用直贷、转贷及“直贷+转贷”模式,持续增加信贷供给;大型银行和股份制银行加大向总行申请信贷额度力度;鼓励地方法人银行围绕服务专精特新企业,持续加大信贷投放。(省金融监管局、省工信厅、人行兰州中心支行、甘肃银保监局,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提高增信服务水平。支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与银行进行“总对总”批量业务合作,开展“见贷即担”“见担即贷”业务模式,加快担保贷款发放。积极争取中央财政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政策支持,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为专精特新企业提供担保,力争将专精特新企业担保费率降至1.5%以下。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加大对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资本补充、代偿补偿、担保费补贴、业务奖补的支持力度。在依法依规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鼓励保险公司开展信用保险、贷款保证保险、保单融资业务。(省金融监管局、省工信厅、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人行兰州中心支行、甘肃银保监局、甘肃证监局,省金控集团,相关金融机构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用好用足多层次资本市场。加大专精特新企业上市储备力度,开展上市专题培训等服务,为有上市、挂牌需求的企业提供专业化服务。支持暂未达到上市标准的专精特新企业在“新三板”和甘肃股权交易中心挂牌融资,加快上市步伐。提升融资工具使用水平,在稳妥防范化解债券违约风险的基础上,支持企业发行ABS(资产证券化)和绿色债、双创债、科创债等创新品种债券,推动REITs(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落地应用。充分发挥产业基金撬动作用,通过产业基金直接投资、跟进投资及投贷联动等方式,引导各类资金投向专精特新企业改造升级、重大项目实施、基础设施建设等关键环节。(甘肃证监局、人行兰州中心支行、省金融监管局、甘肃银保监局、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政府国资委,各证券机构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开展精准服务,助力高质量发展

(十六)加强人才智力支持。对接一流大学培训资源等,分级开展中小企业领军人才、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培训,实现 专精特新企业培训全覆盖。每年组织企业与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对接活动,引导大学生到专精特新企业就业。支持专精特新企业与高校、职业院校实施订单式培养模式,提高人才供应精准度。支持符合条件的专精特新企业开展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支持符合条件的专精特新企业通过省委省政府“1万名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项目”招聘普通高校毕业生。(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省工信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提升公共服务平台服务能力。推进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建设,引导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为专精特新企业提供管理咨询、信用服务、投资融资、产权交易、技术支持、人员培训、合作交流、法律咨询、创业孵化等“点对点”的个性化服务。根据当年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情况,对年度考核优秀的省级示范平台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服务业绩奖励。(省工信厅、省财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助力拓展市场。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开拓海内外市场,组织专精特新企业参加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等各类展会,为专精特新企业搭建产品、技术展示平台,并按规定给予参展补助,助力企业拓展国内外市场。(省工信厅负责)

(十九)持续开展“一起益企”行动。为中小企业送服务、送技术、送人才,力争每年举办各类服务活动2000余场次,累计服务各类中小企业不少于10万余家次,实现专精特新企业全覆盖。完善中小企业管理咨询专家信息库,开展专精特新企业诊断和管理咨询服务,提供智力支撑。(省工信厅负责)

六、保障合法权益,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十)保障中小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推进“非禁即入”普遍落实。深入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完善第三方审查和评估机制,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抽查工作制度。统一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放开竞争性业务准入。严格质量安全监管,加大对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侵权、假冒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严厉查处一些具有相对优势地位企业不正当竞争行为。(省促进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一)保障中小企业款项及时支付。持续宣贯落实《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利用“甘肃省违约拖欠中小企业款项投诉(登记)”等平台,受理对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拒绝或迟延支付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款项的投诉,督促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及时支付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款项,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合法权益。(省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二)及时回应中小企业诉求。落实“包抓联”制度、“白名单”制度、“六必访”制度,利用调研走访、电话信件、“甘肃产业大脑”平台等方式,及时掌握企业要素保障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诉求、意见建议,建立工作台账,实行清单化闭环管理。适时召开专精特新企业座谈会,听取企业诉求和建议,研究加快专精特新培育提升措施。(省工信厅负责)

七、组织保障

(二十三)加强组织领导。省促进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省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和发展,加强部门协同,上下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将专精特新企业培育提升纳入市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季度评价,以评促培育提升。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把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发展作为推动本地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一项重要抓手,成立培育工作专班,推动政策措施落地见效。(省促进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四)加大政策支持。强化惠企政策宣传,落细落实国家和省级惠企政策,确保直达快享、应享尽享。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将符合条件的专精特新企业创新产品和服务,纳入政府采购支持范围,带动创新产品先试首用。统筹运用财税、金融、产业、人才、用地、用能等政策工具持续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发展,提高政策精准性和有效性。发挥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和省政府投资基金作用,加大对专精特新企业投资。(省促进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五)营造浓厚发展氛围。加强企业舆论宣传、政策解读和舆情引导工作,弘扬正能量,稳定发展预期。发挥专精特新企业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充分发挥甘肃日报、省广电总台等省属主流媒体作用,大力宣传实施专精特新企业培育提升的政策措施,及时总结和推广好经验好做法,树立一批先进典型,通过多种形式讲好专精特新故事,在全社会营造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发展的良好氛围,引导更多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省委宣传部、省工信厅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附件: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兰白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科技创新改革试验区发展规划纲要(2023—2027年)的通知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兰白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科技创新

改革试验区发展规划纲要(2023—2027年)的通知

 

甘政办发〔2023〕88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甘肃矿区办事处,兰州新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中央在甘各单位:

  《兰白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科技创新改革试验区发展规划纲要(2023—2027年)》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年11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兰白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科技创新

  改革试验区发展规划纲要(2023—2027年)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进一步明确未来五年兰州白银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简称兰白自创区)和兰白科技创新改革试验区(简称兰白试验区)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十四五”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规划》《甘肃省兰州白银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甘肃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甘肃省“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2021—2025年)》《甘肃省强科技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5年)》等法规规定,制定本规划纲要。

  一、基础与形势

  (一)发展基础。

  2014年11月,科技部批复同意甘肃依托兰州新区、兰州高新区、白银高新区、兰州经开区建设兰白科技创新改革试验区。2018年2月,国务院批复同意支持兰州、白银高新区建设兰州白银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省委、省政府紧扣国务院批复的兰白自创区建设定位,按照科技部赋予兰白试验区的创新改革试验任务,高起点规划、高标准设计兰白自创区、兰白试验区(简称兰白两区)建设蓝图,制定并实施《兰白科技创新改革试验区发展规划(2015—2020年)》《兰州白银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发展规划纲要(2018—2022年)》,基本完成规划预期主要目标任务。2022年,兰白自创区、兰白试验区地区生产总值分别达到520亿元和1233亿元,分别占全省的4.64%和11.01%,创新引擎作用逐步彰显。

  ——建设推进机制不断完善。坚持“省统筹、市建设、区域协同、部门协作”,成立建设领导小组,由省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建立科技部、上海市、甘肃省三方会谈机制,印发《关于支持兰州白银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意见》,出台《甘肃省兰州白银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设立总规模23亿元的兰白试验区技术创新驱动基金(简称兰白基金),要素支撑保障更加有力。

  ——自主创新能级不断提升。区内现有9家全国(国家)重点实验室、29个新型研发机构、6家企业创新联合体等科技创新平台,集聚了全省41%的高新技术企业、29%的战略性新兴骨干企业和41%的上市企业。2022年,兰白自创区、兰白试验区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分别是全省平均水平的17.12倍、8.48倍,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成交额分别占全省的13.70%、14.98%。

  ——产业迭代步伐不断提速。在核技术、生物医药、冶金及新材料、装备制造等领域具有较强的工程化技术优势,在重离子治疗、离子电推进系统、动物疫苗、高端聚烯烃材料、高端稀土功能材料、智能钻采装备等领域取得一批重大科技成果,支撑引领“兰白综合性高技术”产业集群加速集聚。

  ——创新人才队伍不断壮大。突出“稳育引用”关键环节,培养、引进、集聚了一批高水平创新人才和团队,已成为全省创新人才资源密集区和创新活动活跃区。2021年,兰白自创区、兰白试验区每万人研究与试验发展(R&D)人员分别是全省平均水平的8.08倍、5.69倍,区内现有战略科技人才、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青年科技人才数量达全省半数以上。

  ——科技开放合作不断深入。深度参与“一带一路”科技创新行动计划,与“一带一路”沿线30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合作关系,共建合作平台。深化跨区域协作,兰白—张江科技创新结对合作纳入“十四五”东西部科技合作实施方案,面向更大范围开拓区域交往布局,成为我省开展东西部科技协作的样板区。

  (二)发展环境与形势。

  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突飞猛进,世界科技园区发展呈现产业高端化、创新生态化、功能融合化、治理专业化等新特征。我国已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需求结构和生产函数发生重大变化,科技创新已经成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

  随着新时代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共建“一带一路”“双碳”等国家战略的深入实施,以及甘肃加快构建“一核三带”区域发展格局,大力实施“四强”行动,做深做细“五量”文章,兰白两区正处在国家重大战略叠加和自身发展势能增强的历史交汇期。同时,也面临国家加快创新高地布局,全国各地纷纷加大科技创新力度,区域竞争态势日趋激烈的严峻挑战。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兰白两区仍存在“特”区政策还不特、科技资源优势与园区产业发展融合还不够、园区发展还不均衡、部门协同治理效能还不够高、创新创业生态还不够优,以及制度创新与新产业、新业态、新场景发展还不相适应等问题,迫切需要抢抓历史发展机遇,积极主动识变应变求变,通过系统化部署、融通式创新、一体化发展,不断深化兰白试验区体制机制改革创新试验,加速推动兰白自创区自主创新和高新技术产业集群发展,持续推进兰州、白银两市自创共享、交通共建、生态共治、项目共研、产业共建,全面提升兰白两区支撑力和带动力,推动形成带动全省、辐射西北的创新发展格局。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深入推进新型工业化,着力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全面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奋力打造全省科技创新策源地和西部地区创新驱动发展新高地。

  (二)基本原则。

  ——坚持创新引领。面向科技前沿,立足发展需求,坚持以科技创新为核心,协同推进制度创新、管理创新、业态创新、文化创新等,集聚高端创新资源,提升自主创新能力,解决好“结构”和“动力”问题,为促进全省高质量发展发挥支撑引领作用。

  ——坚持改革驱动。发挥政策先行先试优势,全面深化改革,创新治理方式,提升专业服务能力,探索适应新产业、新业态发展的政策举措,推动产业链、创新链、人才链、资金链、政策链深度融合,激发各类创新主体活力。

  ——坚持产业强区。以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深度融合为方向,坚持自主可控与开放合作、产业扶持与企业培育、错位发展与优势互补、产业链配套与资源共享相结合,完善技术创新体系,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大力培育新质生产力,全面赋能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

  ——坚持绿色发展。推进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发展,加快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技术体系,强化数字技术推广应用,加强绿色技术、绿色产业、绿色场景、绿色制度等供给,推动资源能源循环集约利用,提高绿色发展水平和效率。

  ——坚持人才优先。牢固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理念,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三位一体”融合发展,健全高层次人才服务绿色通道体系,加强人才创新创业平台建设,强化人才管理服务实践创新,加快形成西部地区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

  ——坚持开放合作。主动对接国内外创新资源,开创东西部科技合作新局面,拓展国际科技合作新空间,构筑全域创新、区域协同、全球链接的多层次开放创新网络,加速创新要素联动集聚,塑造全面改革开放新动力。

  (三)发展布局。

  围绕兰白自创区“科技体制改革试验区、产业品质跃升支撑区、人才资源集聚区、东西合作发展先行区、生态文明建设引领区”五大建设定位,兰白试验区“全面深化改革试验区、创新驱动发展引领区、向西开放战略支撑区、东西协调发展示范区、新型城镇建设样板区、产业承接转移先行区”六大改革试验任务,按照“科技支撑、园区引领、区域辐射、整体联动”的思路,科学统筹规划兰白两区功能布局、产业布局和创新体系布局,推动空间、产业、服务深度融合、一体发展。

       1.功能布局。着眼全面提升创新引领功能和辐射带动能级,充分考虑区域分工与联系,立足资源禀赋和区位特征,加快打造形成“兰白自创区引领、兰白试验区联动、多园支撑、带动全省、辐射西北”的功能布局,全面提升兰白两区科技引领力、产业竞争力、人才集聚力、示范带动力、融合发展力。

 

 

  

       2.产业布局。坚持错位分工、产业链协同联动,明确产业定位和发展方向,采取“一区多园”布局模式,推动构建4大传统产业+8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的“4+8+1”产业体系,打造以兰州、白银为主体的黄河(甘肃段)高新技术产业带。

  兰州新区。包含绿色化工园区、新材料园区、装备制造园区、生物医药园区、大数据产业园区、农副产品加工产业园等六个园区,重点发展绿色化工、新材料、先进装备制造、核产业、清洁能源、生物医药、数字产业、新型建材、农副产品加工、商贸物流、文化旅游、现代服务业等。

 

 

  

       兰州高新区。包含雁滩园区、定连园区、九州经济开发区、七里河园区、榆中和平园区等五个园区,重点发展生物医药、先进装备制造、新材料、数字产业、核产业、特色农产品及食品加工、现代服务业等。

 

 

 

       白银高新区。包含白银高新区核心区、银东工业园、白银西区经济开发区(含银西产业园)、白银平川经济开发区、刘川工业集中区、景泰工业集中区、会宁工业集中区等七个园区,重点发展绿色化工、先进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绿色冶金、新材料、新能源、新型建材、特色农业、现代服务业等。

 

 

 

       兰州经开区。包含安宁园区、西固园区、红古园区、九合园区、机场北高新园区、生态修复与产业发展示范区等六个园区,主要发展先进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绿色冶金、新材料、航空航天、总部经济、现代服务业等。

 

 

 

       3.创新体系布局。强化创新资源要素合理配置和高效协同,聚力实施“科技创新引领支撑、科技赋能产业提质、体制机制改革深化、开放合作水平提升、资源要素配置优化”五大行动,推动实现创新创业生态融通、企业产业平台联通、市场应用场景贯通、要素流动渠道畅通,全面增强兰白两区创新首位度。充分发挥兰白两区技术创新外溢效应,不断强化集聚、辐射和带动效应,引导和汇聚全省创新资源,系统增强科技发展的外在支撑性和内在协同性,推动创新型省份建设提质升级。

  (四)发展目标。

  到2027年,兰白两区在自主创新能力培育、现代产业体系构建、科技成果转化、人才队伍建设、体制机制改革、辐射带动与示范等方面取得重要突破,各类创新主体活力得到有效激发。兰州、白银两市公共服务一体化、交通基础设施一体化、生态环境保护一体化基本实现,集约紧凑、疏密有度的空间格局基本形成,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支撑引领甘肃进入创新型省份行列。

  ——率先成为区域科技创新高地。在核科学、文物保护、干旱环境、生物医药、地球科学等领域建设一批高水平研发平台,涌现一批高价值原创成果。争取布局全国重点实验室(含国防)10家以上,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3.5%以上,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60件以上。

  ——率先成为具有竞争力的产业高地。在新材料、先进装备制造等领域加速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支撑产业链条不断延伸拓展;在生物医药、绿色化工等领域培育壮大一批创新型企业集群,形成具有全国影响力的优势产业集群。地区生产总值达到1800亿元以上,新产品销售收入占规上工业企业营业收入的比重达到10%以上,高新技术企业达到1300家以上,在科创板、北交所、新三板等境内外资本市场新增上市企业5家以上。

  ——率先成为科技成果转化高地。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更加健全,技术市场交易体系逐步完善,建成一批示范性中试基地、验证中心等技术转移机构,培育和引进一批高水平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基本形成以企业技术创新需求为导向、市场化交易平台为载体、专业化服务机构为支撑的科技成果转化格局。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成交额达到100亿元以上。

  ——率先成为更具吸引力的人才高地。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取得积极进展,人才布局更趋合理完善,形成有利于各类人才“稳育引用”的良好发展环境,培养造就更多战略科技人才、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青年科技人才、卓越工程师、大国工匠、高技能人才等。每万人研究与试验发展(R&D)人员达到150人以上。

  ——率先成为对外开放合作高地。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科技合作关系更加紧密,合作层次和合作质量不断提升,培育形成差异化、有特色的国际科技创新合作新路径。与上海张江等国家自创区的创新合作更加深入,创新链产业链跨区域双向融合渠道更加畅通,对全省及周边区域辐射带动作用显著增强,向西开放的区位优势更加凸显。

  ——率先成为体制机制改革高地。破除制约发展的深层次体制机制障碍,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持续提升,在园区管理模式创新、科技创新治理、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科技金融深度融合等方面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先行先试政策。

 

 

 

 

 

 

 

  三、科技创新引领支撑行动

  坚持创新在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加强科技创新源头供给,强化创新平台布局建设,突出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持续打造高水平科技人才队伍,全面提升兰白两区科技创新策源功能。

  (一)提升科技创新创造力。

  1.强化战略科技力量。聚焦国家战略和甘肃重大需求,发挥兰白两区创新资源集聚效应和规模优势,优化“国家队”“地方队”科技资源布局,加快构建一支使命驱动、任务导向,既体现国家意志又具有鲜明区域特色的战略科技力量。发挥中央在甘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和国家科研机构的创新引领作用,立足功能定位精准布局重大科技项目,引导在甘科技“国家队”服务兰白两区产业转型升级。支持区内规上高新技术企业成长为科技领军企业,整合资源打造跨领域、大协作、高强度的创新基地。统筹战略科技力量建设与科研攻关任务协同部署,通过共建创新平台、联合承担科技项目等,推动战略科技力量与区内创新力量优势互补、良性互动。

  2.建设高能级创新平台。统筹兰白两区创新资源,支持兰州建设科学城,夯实兰州培育建设区域创新高地的根基。加强战略科技平台建设,支持区内优势科研力量承担大科学装置、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任务,支持区内国家重点实验室(含国防)建设与重组,争取在核科学、文物保护、干旱环境、地球科学等领域新建全国重点实验室。实施国家创新平台培育计划,支持在重离子治疗、动物疫苗等领域培育建设国家技术创新中心,支持相关科研机构和企业培育建设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和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优化整合区内省级科技创新基地,支持建设或引进一批与产业发展相关的应用型科研机构、企业研发中心、工程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博士后工作站等创新载体。健全完善科技创新基地分类管理机制和支持方式,强化目标考核和绩效评估,推动提升研发能力和竞争实力。

  3.提升省属高校院所创新能力。赋予省属高校学位点动态调整自主权,支持高校围绕兰白两区产业发展需求调整学科布局。按照全省事业单位改革总体部署,持续深化省属科研院所改革,建立健全现代院所制度,推进公益类院所去行政化,推动转制类院所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选择重点高校院所开展使命导向的管理改革试点,全面实行章程管理和绩效管理。深入落实扩大高校院所相关自主权的举措,探索行业主管部门“一揽子授权”管理制度。试点开展省属高校院所薪酬制度改革,积极构建充分体现知识、技术等创新要素价值的收益分配机制。鼓励高校院所与区内企业共建“校企共生融合发展创新港”,促进产教深度融合。

  4.开展需求导向的基础研究。着眼强化兰白两区产业技术创新源头支撑,在石油化工、有色冶金、核技术、先进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现代农业、资源环境、人口健康等领域持续实施国家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推广实施甘肃省联合科研基金项目,解决一批关键技术领域重大科学问题。优化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体系,前瞻部署具有突破预期和产业化前景明确的应用基础研究项目。在数学、物理、化学、生物等基础学科领域建设一批省基础学科研究中心,支持“以升促建”争创国家基础学科研究中心。落实企业基础研究投入税收优惠政策,引导区内行业骨干企业凝练源头问题,加强应用基础研究,成长为原创技术策源地。

 

 

  (二)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

  1.培育壮大科技创新型企业。完善企业孵化、培育、引进和支持机制,健全科技型企业孵化平台体系,构建“科技型中小企业—省级科技创新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领军企业”的梯次培育发展体系,实施省级科技创新型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计划,培育或招引一批科技型中小企业、“三高”(高技术、高成长、高附加值)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支持区内有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在科创板、北交所、新三板等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挂牌和融资。鼓励引导区内大企业开放创新资源和应用场景,推动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

  2.鼓励企业加大研发力度。深入开展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攻坚战专项行动,健全“链长制”科技支撑服务体系,靶向扶持“链主”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协调机制,鼓励区内国有企业设立研发准备金。实施规上企业研发机构能力建设省级科技计划项目,鼓励园区加大对企业技术研发、中试熟化、平台建设、场地租赁等支持力度,争取规上工业企业技术创新部门与研发设计部门全覆盖。鼓励企业采取研发众包、互联网+平台、内部创业等模式,促进企业间业务协作、资源共享和系统集成。

  3.推进科技惠企政策扎实落地。健全科技型企业培育支持政策精准直达机制,推动基础研究税收优惠、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科研仪器设备加速折旧等普惠性政策以及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等应享尽享。完善联系服务企业工作机制,落实落细“包抓联”“六必访”“白名单”等助企制度政策。支持高校院所面向兰白两区选派科技专员,服务区内企业开展科技创新。加大对首次投放国内市场、具有核心知识产权但暂不具备市场竞争力的重大创新技术、产品和服务采购力度,引导区内企业加强自主创新。

 

 

 

  (三)建设高水平科技人才队伍。

  1.稳定支持高层次科技人才。实施更加精准的高层次科技人才支持政策,鼓励开展基于信任的首席科学家负责制,定向支持高层次人才和创新团队在兰白两区开展应用基础研究和产业化技术攻关。建立具有战略科学家潜质的复合型人才选拔和培养机制,构建梯次衔接的战略科技人才、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优秀青年科技人才等全链条人才成长机制。支持园区依托国家和省级科技人才计划项目,培养一批具有全球思维、战略眼光、市场开拓精神和社会责任感的优秀企业家。大力集聚连续创业者、企业高管、职业经理人等,带动形成一批优秀创新创业团队。引导国家级专家服务基地、科技领军人才创新驱动中心等高端人才服务基地为兰白两区提供更多智力服务。

  2.培育青年科技人才后备力量。加大省级科技计划对青年科技人才的支持力度。鼓励科技创新基地积极推进科研项目负责人及科研骨干队伍年轻化,将青年科技人才培养使用情况纳入科技创新基地绩效评估指标。实施博士后引进培养计划,支持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设立博士后科研流动(工作)站和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鼓励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和优秀本科生参与科研项目攻关。支持高校与企业、院所实施研究生联合培养计划,实行学术和产业双导师制,加快培养卓越工程师和产业高端人才。鼓励高校博士青年教师“入企入园”。深化兰州新区职教园区改革,建成全省人力资源产业园和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

  3.拓宽招才引才渠道。聚焦兰白两区产业需求,突出“高精尖缺”导向,实施高效精准引才政策,通过“一事一议”引进一批高端人才和团队。深化与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等科技“国家队”合作,带动培养区域创新人才团队。支持兰白两区与区外高校院所、企业等建立长期稳定的人才交流合作关系,柔性引进一批产业急需科技人才。探索签用结合机制,对重点领域柔性引进急需紧缺科技人才实施“院校聘用、企业使用”。搭建国际人才合作交流平台,高质量开展外国人才和专家工作。支持高校院所设立流动岗位,通过国际访问学者和博士后制度,加大海外博士毕业生、青年博士后引进力度。

  4.完善人才评价激励机制。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和以信任为基础的人才使用机制,在兰白两区开展科技人才分类评价改革试点工作。完善以职业资格评价、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等为主要内容的技能人才评价机制,适当提高区内高级职称岗位设置比例,培养更多高质量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强化用人单位人才评价主体地位,落实人才职称评审政策。完善人才激励机制,鼓励各类企业通过股权、期权、分红等激励方式,对在创新中作出重要贡献的技术技能人才实施激励。对创新人才及其团队带技术、带成果、带项目来兰白两区创新创业和成果转化的,按其所做贡献给予奖励。推动兰白两区人才公寓示范项目建设,用好用足“陇原人才服务卡”相关优惠措施,提高人才服务水平。

 

 

 

  四、科技赋能产业提质行动

  围绕“强龙头、补链条、聚集群”,立足科技创新赋能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强产业场景驱动和产业创新图谱研究,按照“4+8+1”产业体系布局,推动短板产业补链、优势产业延链、传统产业升链、新兴产业建链,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推动产业链创新链深度融合,使兰白两区成为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和新模式的重要汇聚地。

  (一)改造升级传统产业。

  以实施传统产业大规模技术改造为抓手,重点在化工、冶金、建材、特色农产品及食品加工等领域实施一批延链补链强链重大科技项目,推动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改造,加快实现新技术、新工艺的突破和迭代更新,加速推进传统产业从产业链中低端向中高端迈进。

  1.绿色化工。依托兰州新区绿色化工园区、白银高新区化工园区、刘川工业集中区化工产业园等,发挥功能有机分子化学国家重点实验室、甘肃省化工新材料创新联合体等科研优势力量,重点开展精细化工、专用化学品、有机原料和中间体、基础化工原料、材料后加工等领域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加快绿色低碳节能转型,精心打造精细化工、有机原料和中间体、化工新材料等优势产业链,联合推动兰州石化科技创新中心打造中国石油超洁净聚烯烃和丁腈橡胶化工新材料原创技术策源地。以兰白两区为核心,协同酒泉、庆阳等地,打造西部地区一流先进石化产业带,构建千亿级现代石化支柱产业集群。

 

 

 

       2.绿色冶金。依托兰州经开区红古园区、白银高新区刘川工业集中区和景泰工业集中区等,发挥省部共建有色金属先进加工与再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等科研优势力量,重点开展钢铁、铜铝合金、铁合金、铅锌合金等领域冶炼及加工技术研发,加快技术迭代升级和工艺流程革新,延伸新型铝合金材料及深加工、合金材料等产业链,形成以钢铁和铜铝合金加工、铁合金和铅锌合金冶炼及加工等为主的产业创新基地。以兰白两区为核心,协同嘉峪关、金昌等地,打造西部绿色冶金支柱产业集群。

  

 

 

       3.新型建材。依托兰州新区新材料园区、白银高新区平川经济开发区和景泰工业集中区等,发挥甘肃省新型建材与建筑节能重点实验室、甘肃省绿色建筑技术重点实验室等科研优势力量,重点开展新型墙体材料、装配式建筑、特种玻璃、高强水泥、陶瓷等领域技术创新和产品研发,推动新型建材产业补链延链强链,生产高附加值产品,打造新型建材产业创新集群。

  

 

 

       4.特色农产品及食品加工。依托兰州新区农副产品加工产业园、兰州高新区九州现代食品加工产业功能区和沃德爱礼食品产业园、白银高新区白银西区经济开发区、会宁工业集中区、景泰工业集中区等,重点开展农畜产品、特色营养健康食品、乳制品等领域生产技术研发和产品创新,提升特色农产品及食品加工产业领域重点企业和科研机构创新能力,做好“土特产”深加工文章,促进食品加工产业迈向中高端,打造现代食品加工产业集聚区和高品质、生态型功能区。

 

 

 

  (二)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

  以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融合化集群化发展为抓手,发展壮大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先进装备制造、核产业、航空航天、数字产业、现代服务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技术、产业、城市之间耦合联动,推动产业链、创新链、价值链、生态链在集群内有机融合,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更好支撑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

  1.生物医药。依托兰州高新区国家生物产业基地、兰州新区生物医药园区、白银高新区核心区和银西产业园、兰州经开区机场北高新园区等,发挥动物疫病防控全国重点实验室、甘肃中医药产业创新联合体、甘肃省动物用生物制品创新联合体、兰州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等科研优势力量,重点开展现代中医药、生物制药、医疗器械、化学药及制剂、医美健康等领域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完善生物医药上游医药中间体、创新药物、高端制剂等产业链,提高生物医药产业科技含量和产品附加值。借助兰州医疗资源优势,围绕“健康大脑”开展智慧医疗场景试点。以兰白两区为核心,协同定西、陇南等地,打造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千亿级生物医药和中医药支柱产业集群。

 

  

       2.新材料。依托兰州新区新材料园区、兰州高新区榆中和平园区和定连园区、兰州经开区红古园区、白银高新区核心区、银东工业园、白银西区经济开发区、白银平川经济开发区和刘川工业集中区等,发挥固体润滑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镍钴新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科研优势力量,重点开展先进有色金属材料、先进基础材料、特种功能材料、新能源材料等领域技术研发和产业化,支持在兰州高新区建设新材料产业(稀土新材料)技术研究院,形成以基础材料、关键材料、前沿材料为主的新材料产业创新集群。以兰白两区为核心,协同酒泉、金昌、嘉峪关等地,打造西北新材料产业科创基地。

 

 

 

       3.新能源。依托兰州新区氢能产业园、白银高新区白银西区经济开发区等,发挥甘肃省低碳能源化工重点实验室、甘肃省新能源并网运行控制重点实验室、甘肃省太阳能利用重点实验室等科研优势力量,重点开展新能源开发利用、储能、智能电网、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氢能多元化示范应用、回收再利用等领域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形成以新型储能、动力电池、氢能等为主的新能源产业创新集群。以兰白两区为核心,协同酒泉、张掖等地建设绿氢生产及综合利用先行示范区,协同庆阳等地布局氢能—多能互补综合能源示范区,支撑甘肃打造成为国家重要的现代能源综合生产基地、储备基地和输出基地。

  

 

 

       4.先进装备制造。依托兰州新区装备制造园区、兰州高新区雁滩园区和定连园区、白银高新区装备制造园、兰州经开区安宁园区等,发挥甘肃省轨道交通装备系统动力学与可靠性重点实验室、甘肃省节水灌溉技术与装备重点实验室、甘肃省能源装备创新联合体等科研优势力量,重点开展智能化、低碳化、专业化石化装备、新能源装备、轨道交通装备、现代农业装备、电工电气装备、真空装备等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建设西部智能制造先行区的核心承载区。以兰白两区为核心,协同天水、酒泉等地,打造石化装备、轨道交通、电工电气等为支撑的千亿级先进装备制造支柱产业集群。

 

 

 

       5.核产业。依托兰州新区、兰州高新区等,发挥兰州重离子加速器国家实验室、甘肃核产业研究院、甘肃省核燃料循环技术研发与核技术应用创新联合体等科研优势力量,支持中国科学院近代物理研究所、兰州大学等单位牵头,联合中核兰州铀浓缩有限公司、中核四○四有限公司以及中国科学院上海应用物理研究所等单位,重点开展核燃料技术、加速器应用技术与装备、中子技术、核电装备、同位素等领域技术研发,加快核技术和装备在医学领域普及应用,拓展在工业、农业、生态环境、生命健康等领域应用,延长产业链,打造核能核技术应用产业创新集群。

 

 

 

       6.航空航天。依托兰州经开区安宁园区、兰州高新区定连园区等,发挥兰州空间技术物理研究所、兰州飞行控制有限责任公司、兰州万里航空机电有限责任公司等科研优势力量,重点开展整机制造、航空航天配套产品等领域技术研发与应用,推进兰州航天科技产业园建设,打造航空航天产业创新集群。

 

 

 

       7.数字产业。依托兰州新区大数据产业园、兰州网易联合创新中心、甘肃鲲鹏生态创新中心等平台,重点开展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大语言模型等数字技术研发与应用,加速数据产业发展要素积累,有序推进数字政府、数字社会、“数字丝绸之路”建设。围绕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国家枢纽节点建设,统筹大数据基础设施布局,对接庆阳数据中心集群“东数西算”产业园区、天水智能算力相关项目建设,大力发展数据算力服务,有序承接东部算力需求。推进“上云用数赋智”行动,赋能企业数字化转型。构建以数据为关键要素的多点产业支撑、多业优势互补的数字产业化生态体系,促进数字技术与金融、商贸、旅游、文化创意、专业服务等领域深度融合,培育壮大数字内容产业,加快数字经济产业链和数字智能产业集群发展。

 

 

 

       8.现代服务业。依托兰州新区、兰州高新区、白银高新区、兰州经开区以及兰州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等,重点推进现代物流、文化创意、科技服务、文旅融合等服务业态发展,建设“互联网+文化+旅游”创新融合发展新模式,加强网络化、个性化、虚拟化条件下服务技术研发与集成应用,促进技术创新与商业模式创新融合,驱动经济形态高级化,将兰白两区建设成为西北地区现代服务业发展新高地。

 

 

 

       (三)谋划布局未来产业。

  把握未来产业发展趋势,坚持以场景示范带动产业发展,支持兰白两区依托重点创新平台建设,开展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重大引领作用的未来产业自由探索研究,重点围绕基因编辑、合成生物学、生物制造等未来生命健康产业,人工智能、AR/VR、机器人+等未来智能产业,先进核能、绿氢、战略性储能等未来能源产业,新型核工程专用材料等未来材料产业以及宇航科学等,前瞻部署一批战略性、储备性技术研发项目,将产业链触角延伸到人工智能、算力大数据、专用新材料、氢能等未来产业,力争形成一批突破性研究成果,不断催生新产业新业态,培植经济高质量发展新增量。

 

 

  五、体制机制改革深化行动

  坚持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双轮驱动”,谋划出台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强化重大改革举措联动,统筹规范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提升服务保障,鼓励先行先试,率先从体制机制上实现突破,加快推进兰白两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深化园区协同创新发展改革。

  坚持兰白自创区和兰白试验区“双区联动”,促进兰白两区深度融合发展,打造区域创新共同体。探索推行“管委会+开发运营公司”园区发展模式,全面落实“七个直通”机制,创新运用产业共治委员会、业界共治理事会、协同创新共同体等组织形式,构建法治化、共治化、技术化、便捷化治理体系。探索高新区、大学科技园等与各类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的协同发展机制,引导园区产业链上下游企业供需信息共享互通,增强园区承载功能。

  (二)开展先行先试政策试点改革。

  对标中关村国家自创区新一轮先行先试改革的若干措施,积极争取在兰白自创区开展先行试点,逐步在兰白试验区内推广。学习借鉴上海浦东新区在改革系统集成、制度型开放、高效能治理等方面的先进经验,推动兰白两区政策联动互补,实现政策叠加贯通。深入落实《甘肃省兰州白银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支持在培育创新主体、推进“三制”(全员聘任制、绩效考核制、薪酬激励制)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开展改革试点,形成一批更具普遍性、体现兰白两区特点的创新做法并推广应用。

  (三)推进科技项目管理模式改革。

  改革重大科技项目立项和组织管理方式,构建发展目标牵引、重大任务带动、创新能力支撑的科技创新体系。完善科技部门与行业主管部门、园区管委会间的会商机制,共同凝练科技需求、共同设计研发任务、共同组织项目实施。调整项目形成机制,推动重大研发任务更多由产业界出题,自上而下“张榜招贤”。优化项目团队遴选机制,开展重大科技项目经理人制度和“业主制”试点,推行公开竞争、定向委托、揭榜挂帅、赛马制等方式。健全科技决策与咨询服务体系,建立常态化企业技术创新咨询机制,提升企业家、产业专家在重大科技项目立项中的参与度和话语权。建立健全科技创新容错免责机制。推动构建完备有效的科技伦理治理制度。

  (四)加快成果转化与知识产权改革。

  坚持质量、绩效、贡献为核心的评价导向,健全科技成果分类评价体系,引导科技成果向转化应用聚焦。充分发挥甘肃省科技成果转化(交易·评价)综合服务平台作用,引导区内高校、科研院所和园区加快建设市场化技术转移机构、科技成果中试工程化服务平台、概念验证中心等,鼓励园区积极创建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探索科技成果转化新模式,健全成果转化收益、专利授权收入分配机制。开展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改革试点。依托丝绸之路国际知识产权港、高价值专利转化产业园等平台,打造知识产权服务综合体。建设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和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建立财政资助科研项目形成知识产权的声明制度,完善重大项目知识产权全流程管理。

 

 

 

  六、开放合作水平提升行动

  充分发挥兰白两区区位、产业、资源等综合竞争优势,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并重,主动融入全球创新网络,面向全国拓展创新发展新空间,不断打破区域间人才、技术、资金与信息流动壁垒,实现更高水平的开放创新与合作发展。

  (一)共建多层次国际科技合作渠道。

  持续深化国际交流合作,支持兰白两区深度参与“一带一路”科技创新行动计划,面向重点国别、重点方向、重点领域开展合作交流,打造“一带一路”开放合作新高地。鼓励区内科技领军企业在境外创新资源丰富城市共建或者自建技术研发中心、企业孵化器、离岸创新创业中心等。支持国内外一流科研机构和大型企业在兰白两区设立或共建分支机构、研发中心、产业研究院等,共同参与承担科技计划项目。鼓励区内企业积极拓展新兴市场,开展产业链合作、跨国并购、数字贸易,扩大高新技术产品和服务输出。

  (二)加强东西部区域创新合作。

  深化甘肃兰白—上海张江科技创新结对合作。主动加强与国家相关部委间的工作会商,积极争取对兰白两区的平台、项目和政策支持。持续加强与其他省份国家自创区间的合作交流,面向更大范围拓展东西部科技合作渠道,引导先进生产要素向兰白两区流动。探索项目引进、投资建设、运营管理、利益分配新模式,创新“飞地经济”合作机制。充分发挥中国工程科技发展战略甘肃研究院等平台作用,高标准、前瞻性谋划开展项目咨询研究。加强与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黄河流域等区域的产业、科技对接。推动与兰西城市群、关中平原城市群、成渝城市群、宁夏沿黄城市群融合发展,在招商引资、品牌输出、产业转移等方面实现共建共享。

  (三)辐射带动省内区域协同发展。

  紧盯构建“一核三带”区域发展格局,聚力强化兰白两区创新极核功能,辐射带动全省协同联动发展。支持兰州新区、兰州高新区、白银高新区、兰州经开区探索建立协同创新和利益共享模式,通过一区多园、合作共建、异地孵化等方式,跨区域配置创新要素,加强区域间资源统筹、创新合作与产业配套,高质量推动融通创新发展。发挥兰州新区综合保税区对外开放平台功能,鼓励兰白两区外贸市场主体通过兰州新区综合保税区开展业务。鼓励各园区探索资源共享与利益平衡机制,示范带动全省及周边区域发展。

 

 

 

  七、资源要素配置优化行动

  围绕市场需求和产业发展需求,统筹优化研发载体、资本、技术、基础设施、数据等相关要素资源配置,以开放共享为理念输出专业化和生态化创新创业服务,健全完善高效协同的一体化工作推进体系,促进区域间资源要素有序流动和优化配置,夯实科技创新基础支撑,形成全链条、全方位、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服务共享体系,营造优质创新创业生态环境。

  (一)加强创新创业服务载体建设。

  支持兰白两区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等全链条发展,构建“创业苗圃+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孵化培育模式,强化产品研发、工业设计、小批量试制、中试熟化、检验检测等功能。支持龙头企业依托科技设施、产业生态、数据信息、场景应用等资源建设专业型孵化器。围绕兰白两区关键产业领域,支持科技领军企业、高水平科研机构等组建一批具有引领示范作用的新型研发机构和以技术转移转化为目标的产业技术研究院。提升现有大学科技园运营服务能力,支持区内高校申建国家和省级大学科技园、留学人员创业园等。鼓励高校建设“微型硅谷”等创新创业平台,在项目资助、培训、创业导师备案等方面给予支持。

  (二)强化科技投融资体系建设。

  发挥兰白基金和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的引导作用,助力兰白两区产业发展。探索“债权融资+直接投资”的投贷联动管理方式,推动政府政策支持和银行融资服务联动。探索完善“项目引进—国资引导—项目落地—国资退出、社会资本接入—国资支持新项目”投资闭环模式。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区内设立科技金融专营机构或科技支行,引导金融机构根据不同发展阶段的科技型企业的不同需求,优化产品、市场和服务体系,为科技型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的多元化接力式金融服务。引导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加大对科技创新重点领域的融资支持。把支持初创期科技型企业作为重中之重,加快形成以股权投资为主、“股贷债保”联动的金融服务支撑体系。充分利用好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绿色通道”,支持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企业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进行融资。加强科技创新评价标准、知识产权交易、信用信息系统等建设。加强上市企业培育库建设,支持有条件的企业上市。优化科技创新券支持范围,与保险机构共同开发“科研保”等产品。

  (三)加快基础设施互联互通。

  加快完善交通运输体系,强化全省“三廊六通道”综合立体交通网主骨架建设对兰白两区的支撑带动作用,聚焦“1小时”核心经济圈,推进公路“外联内畅”、铁路“补网提速”、机场“扩容延伸”,构筑以兰白和兰州新区为中心的“环线+放射线”轮辐状路网。持续推进兰白两区交通、电力、通信、标准化厂房以及绿化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教育、医疗、文化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与升级,完善金融、保险、通讯、物流等公共配套服务设施。优先实施与企业生产密切相关的园区基础设施项目,探索投资建设关键性应用场景基础设施。加强新技术基础设施和算力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在兰白两区投资建设高速信息通信网络、工业互联网、算力中心、数据中心等新型信息基础设施。统筹保障24个分园(区)建设用地指标,依法依规推行“标准地”出让、工业用地弹性出让模式。积极推行绿色低碳建材和绿色建造方式,在园区探索开展超低能耗建筑试点项目,打造绿色工厂、智能工厂、数字园区等。

  (四)推动生态环境共建共治。

  积极落实《甘肃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条例》,构建黄土高原生态屏障,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制度创新,形成区域生态环境联防共治新机制。在黄河流域(甘肃段)布局建设科技支撑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创新带,基本形成以兰州、白银为中心的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合力开展流域综合治理、水土保持及地质灾害防治,构建水资源统一管理和调度体系。加大防护林带建设、大气污染治理和土壤污染防治力度,健全兰白一体化的大气环境监测预警网络及水土流失防治联动协作机制,建设沿黄河生态走廊和城市生态屏障。整合兰州、白银两地监测信息资源,建立统一规范的资源环境生态监测网络和信息平台。建立健全“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参与、公众监督”的“三废”污染防治体系,推进园区产业绿色低碳转型。

  (五)促进军民融合协同创新。

  发挥兰白两区军工力量集聚、军工技术密集优势,建立军政企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共同实施军民两用技术攻坚行动,夯实军民科技协同创新基础。紧盯核科学技术及相关交叉前沿、新材料制备理论等领域,开展航空航天专用设备、生物安全风险防控等原创性引领性核心技术攻关,推动核、航空航天、新材料、电子等重点产业发展,持续优化军民融合产业链供应链发展环境。建立健全军地需求对接机制,加强全省军民融合协同创新中心管理,支持科研院所和民口单位参与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实现军民用技术成果双向转化应用。

  (六)推进营商环境优化升级。

  加强营商环境制度集成创新,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营造公平法治便捷透明的市场环境。加快推进园区政务服务数字化,采取联审联批、容缺审批机制,推动更多高频事项集成办、异地办、掌上办,做实“甘快办”特色品牌,持续提高行政效率和服务效能。设立“企业家交流日”,建立走访调研、问题研判、情况分析等助企闭环服务模式。健全深化税费优惠政策直达快享工作机制,完善“陇税雷锋”全员帮办,持续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继续对兰白经济圈涉税业务通办事项进行扩围。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纽带作用,建立党政领导干部联系重点非公企业和商协会工作制度。探索科技招商新路径,通过招企业、招平台、招技术、招成果,吸引科技人才和创新资源向兰白两区汇集。

 

 

 

  八、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协同推进任务落实,强化资金保障,完善监督考核,建立调度机制,理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提升服务效能和服务水平,为兰白两区创新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服务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兰白两区建设领导小组充分发挥组织领导作用,全面指导规划纲要实施工作。兰白两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有关工作协调和督促落实。兰州市、白银市健全市级兰白两区建设工作推进机制,充实工作专班力量,项目化、清单化推进各项工作。

  (二)突出协同推进。

  兰州市政府、白银市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是规划纲要实施主体,兰白两区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要积极协助、支持配合做好规划纲要实施工作。兰州新区、兰州高新区、白银高新区、兰州经开区管委会要切实履行建设主体责任,按照职能职责加强纵向对接和横向联动,建立重点项目工作台账,细化政策措施,压茬推进工作落实。兰州市政府,白银市政府,兰州新区、兰州高新区、白银高新区、兰州经开区管委会应加强环境监测预警,严把环评审批关,保障优质项目落地。

  (三)强化资金保障。

  强化财政科技投入保障,优化财政科技投入方向、结构和支持重点。鼓励兰州市、白银市、兰州新区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加大对兰白两区创新发展的支持力度。多措并举鼓励区内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力度,助力科技创新。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在现有园区投资建设、运营特色产业园等。

  (四)完善监督考核。

  引导园区强化数据统计,加强园区基层统计队伍建设,规范数据审核、汇总和上报,定期发布统计调查报告。加强对规划纲要实施的组织、协调和督导,对重点任务开展常态化调度。建立健全规划纲要实施监测评估、考核监督机制,鼓励开展第三方评估,强化监测评估结果应用。

  (五)加大宣传引导。

培育创新文化,弘扬科学精神和科学家精神,倡导企业家精神和工匠精神,在全社会营造鼓励科学探索的良好氛围。充分利用各种媒介,强化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加大对规划纲要及相关创新政策的宣传解读,加强对创新型企业、重大科技创新成果和典型创新创业人才的宣传,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和改革举措,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

 


【一图读懂】甘肃省发布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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