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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依申请公开

镇街道部门信息

序号 标题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临夏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23年)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甘肃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有关规定,编制本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及范围

市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包括市政府及市政府各组成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以下统称为市级行政机关)、各镇街道。市政府办公室为全市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临夏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政府信息中心,承担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市政府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以下信息外,其余政府信息应当公开:

(一)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

(二)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四)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

(五)单位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

(六)市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该公开的从其规定)。

二、信息公开的主体及方式

(一)主动公开

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制发的非涉密类政府信息。主要包括:

1.市政府“临市府发”和市政府办公室“临市府办发”文件中宜于主动公开的文件。

2.政府工作报告、重大决策、重大工作部署及相关政策解读情况。

3.非涉密的市政府重大活动。

4.非涉密的领导活动、讲话。

5.非涉密的市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内容。

6.市政府人事任免。

7.非涉密的市政府重大督办事项。

8.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信息。

9.市政府及其工作机构的领导人员简历、职务、分管工作、机构职责等信息。

公开形式:

1.临夏市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lxs.gov.cn)和“临夏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微信公众号公开政府信息。

2.市政务公开专区查阅(点击查看: 临夏市政务公开专区详情)。

3.其他方式。

通过新闻发布会、广播、电视、报刊等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市政府授权市政府部分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和部门管理机构负责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市发改局负责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2.市财政局负责发布市级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3.州生态环境局临夏市分局负责发布环境质量公报;

4.市统计局负责发布统计公报;

5.市司法局负责发布市政府规章;

6.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公开的市政府的其他信息。

市政府其他部门按职能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责任部门:市政府职能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各镇街道)

2.公共法律服务。(责任部门:市司法局)

3.行政审批。(责任部门:市政府职能部门及各相关单位)

4.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责任部门:市统计局)

5.市列重大建设项目的建设及实施情况;市政府制定价格信息,查处价格和行政事业性收费违法违规行为情况。(责任部门:市发改局)

6.市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和实施情况。(责任部门:市财政局)

7.市级部门预算决算、“三公”经费。(责任部门:报送市人大审查部门预算的市级部门、单位)

8.保障性住房信息。(责任部门:市住建局)

9.招投标有关信息。(责任部门:市级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投资项目审批核准部门、有关资质资格认定部门)

10.征地拆迁信息。(责任部门: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房征中心)

11.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责任部门:市财政局、市发改局)

12.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和办理情况。(责任部门:实施行政许可的市级部门、单位)

13.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责任单位:具有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的部门)

14.乡村振兴、教育、医疗、优抚、社会保障和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责任部门:市乡村振兴局、市教育局、市卫健局、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残联)

15.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责任部门:临夏州生态环境局临夏市分局、市卫健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

16.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安全生产、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报、发生和处理情况;(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卫健局、市公安局、市地震局、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

17.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市人社局)

18.公益事业的投资、建设和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19.自然、资源、人口、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非涉密情况;(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

20.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公开时限:各部门应当制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调整更新,明确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并通过临夏市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告栏、电子屏幕、报刊、广播、电视、政务新媒体以及其他便于公众及时获取政府信息的载体公开信息。以上信息的公开时限为自信息产生或变更后的20个工作日内。

三、依申请公开

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其中,公众向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以下方式办理。

(一)受理机构

临夏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受理公众向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向各部门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可以在临夏市人民政府网在线申请或到受理机构当面申请。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930-6320972(咨询电话)0930-6320975(传真)

通讯地址:临夏市人民路1号

邮政编码:731100

(二)申请方式

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人可通过受理机构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详细、明确。

1.书面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信函等形式提交申请。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单位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在临夏市人民政府网在线提交申请。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当面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

为了提高申请的处理效率,申请人应对所需政府信息尽量描述详尽、明确,如提供该政府信息的名称(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政府信息内容的提示;申请人可以委托代理人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时应当出示申请人、代理人有效证件以及授权委托书;申请人应当将所取得的信息用于合法用途。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三)申请受理

1.申请处理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和审核。经审核申请的内容描述不明确,受理机构将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经审核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受理机构将根据《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分别作出答复。

2.申请受理时间

(1)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2)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3)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传真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四)申请答复

1.答复的期限。受理机构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于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将按程序报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受理机构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五)申请费用

受理机构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一般不收取费用。但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受理机构将收取适当费用。依据省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19年版)精神,具体收费办法待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制定后公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对于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县级行政机关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五、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1.临夏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

单位名称:临夏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0-6325958

通信地址:临夏市人民路1号

邮政编码:731100

2.行政复议

单位名称:临夏市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930-6313332

通讯地址:临夏市人民路1号

邮政编码:731100

3.行政诉讼

单位名称:永靖县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0930-8831276

通讯地址:甘肃省永靖县刘家峡镇富民路(无门牌号)

邮政编码:731600

4.监察机关:临夏市监察局

投诉电话:0930-6320967

通信地址:临夏市东区市政府统办楼9楼

邮政编码:731100

 


市长
刘尚增
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党组书记、市长,刘尚增,男,汉族,1970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学历党校研究生
主持市政府全面工作。
副市长
  • 陈占奎
    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副书记、副市长(常务),陈占奎,男,回族,1968年7月,中共党员,学历本科。
    协助市长处理市政府日常工作。协助市长负责审计方面的工作。负责财政、自然资源、征地拆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震减灾、防汛抗旱、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为民办实事等方面的工作。
  • 苏瑞刚
    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挂职),苏瑞刚,男,汉族,1975年12月,中共党员,学历大学
    负责济南对口帮扶协作工作。
  • 刘振宇
    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挂职),刘振宇,男,汉族,1978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学历硕士研究生
    负责外事、依法行政、司法、民政、退役军人事务、科技、地方志、民族宗教、残疾人事业、群团、驻军等方面的工作,统筹做好干部人才“组团式”帮扶工作。牵头联系中央定点帮扶挂职干部和驻村第一书记。
  • 孔仙月
    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孔仙月,女,汉族,1978年1月,中共党员,学历大学
    负责教育、卫生健康、疫情防控、医疗保障等方面的工作。
  • 马旭凯
    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马旭凯,男,回族,1984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学历本科
    负责“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政务公开、数字政府建设、发改统计、工业和信息化、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市场监管、通讯等方面的工作。
  • 马永杰
    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马永杰,男,回族,1982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学历党校研究生
    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农业农村、水务等方面的工作。
  • 马继超
    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马继超,男,汉族,1971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学历大学
    负责维护社会稳定、治安综合治理、城市建设、城市管理、物业管理、园林绿化、交通运输、生态环境等方面的工作。
  • 马虹
    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马虹,女,汉族,1987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学历大学
    负责统计、商务节会、美食产业、文化旅游等方面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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汲取榜样力量 勇担职责使命 ——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先进事迹巡回报告会在甘举行

使命呼唤担当,榜样引领时代。

11月20日,由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中央宣传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共同举办,主题为“学习创新理论 敢于担当斗争 奋力书写人民满意时代答卷”的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先进事迹巡回报告会在我省举行。

2022年,党中央、国务院隆重表彰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作为公务员队伍的最高荣誉,受到表彰的397名个人和198个集体是新时代公务员队伍的优秀代表。报告团的6名成员就来自这个光荣的先进典型群体。

“让冬奥之光点亮残疾人体育梦想”——作为冬残奥会筹办、举办的参与者,河北省张家口市残疾人联合会体育部主任杨光燕,通过“骄傲”“遗憾”和“梦想”三个关键词,生动再现了张家口市残疾人冰雪运动从无到有并跻身全省人才输送率和奖牌贡献率前列的突破之旅,再现了残疾人群众性冰雪运动从“零基础”发展到五万多人次的辉煌之旅。

努力履行好“一切为了人民健康”的神圣使命。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传染病预防控制所所长康敏,以一颗炽热的心,一腔深厚的情,为了公众健康,无所畏惧、勇往直前,每一次重大急性传染病疫情,都是他勇猛冲锋的战场。

生逢伟大时代是我们的幸运,创造伟大事业是我们的责任。“如何寻找螺蛳粉产业转型升级良方,如何把螺蛳粉产业推向世界……”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商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贾建功的娓娓分享,让聆听者知晓,柳州螺蛳粉从街边小吃到“百亿级世界网红”,“小米粉”做成大产业的背后,许多辛勤奔波、默默付出的探路者、践行者的感人故事。

人不负青山,青山定不负人。“沙海中,有一种植物叫梭梭,它深深扎根于大漠,防风又固沙。一棵小小的苗木,看似不起眼,却能固沙10平方米。在我的家乡,成片的梭梭林守护着家园。”在甘肃省民勤县退耕还林办公室主任姜莉玲的分享中,人们知道了“梭梭”这种植物,知道在甘肃有一群群甘做“梭梭”的治沙人,傲然挺立,世代坚守在大漠,防沙治沙,成为守护绿色的“卫士”。

誓言铿锵,激励人心。“我深知,当好党和人民的消防卫士,就要坚定信仰、对党忠诚,就要苦练本领、勇争第一,就要赴汤蹈火、勇往直前,就要开拓创新、勇攀高峰!”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南二环路消防救援站站长巴特尔分享了自己成为一名合格消防卫士的心路历程。他说:“我坚信,只要沿着总书记指引的道路砥砺奋进、拼搏奉献,就一定能够担负起新时代应急救援使命任务,成为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消防卫士。”

为中国饭碗装进更多优质粮贡献力量。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代表、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种植业管理处(农药管理及农情处)处长姜庆海扎根黑土地,厚植爱国情,为当好国家粮食安全“压舱石”默默无闻地奉献着、付出着。在分享中,姜庆海深情地说,我们只是黑龙江粮食产业队伍中的一粒沙、一滴水、一个缩影。更多的“三农”干部和千万农民才是最可爱、最可敬的人。

朴实的语言、感人的故事、真挚的情感,激励着聆听者奋勇前行。

现场聆听报告后,今年新考录的公务员、兰州市城关区就业服务中心试用期人员靳慧敏心情激动,她说,在今后的工作中,我要向六位同志学习,坚守人民立场,坚守一心为民的深厚情怀、弘扬锐意进取的担当精神、永葆求真务实的优良作风,扎扎实实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难题。

“报告感人至深、催人奋进。”今年新考录的公务员、兰州市七里河区黄峪镇政府试用期人员李怡婧说,“我将向先进学习,铸牢对党忠诚的政治品格,始终坚持把为民造福作为最大的政绩,植根基层、服务基层、奉献基层。”

新时代呼唤新担当,新征程需要新作为。

公务员是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事业的中坚力量,是人民的公仆。“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是公务员队伍的标杆和楷模。广大公务员纷纷表示,将以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为榜样,自觉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主动肩负推动发展、服务人民的时代重任,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砥砺奋进、担当作为,在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上走在前、作表率,在构建“一核三带”区域发展格局,实施“四强”行动,做好“五量”文章的实践中打头阵挑大梁,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幸福美好新甘肃作出积极贡献。

巡回报告会在兰州设主会场,在张掖、武威、天水、平凉、定西、陇南、甘南等7个市州设分会场,同步视频直播。部分省直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同志和各行业(系统)基层公务员代表,兰州市基层公务员代表及有关市州各行业各系统公务员代表共2400人聆听报告。(记者崔亚明)


《甘肃省司法厅关于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公告》相关政策规定问答

1.问:2022年客观题考试保留有效成绩人员,报名参加2023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有什么要求?

答:2022年法律职业资格客观题考试保留有效成绩人员,参加2023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分两种情形:

一是2022年客观题考试成绩达到全国统一合格分数线(180分)的,不再报名参加2023年客观题考试,可确认报名参加2023年主观题考试。

二是2022年客观题考试成绩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可报名参加2023年客观题考试和主观题考试,符合申请享受考试放宽政策的,也可只报名确认参加2023年主观题考试。


2.问:2022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达到全国统一合格分数线或者放宽合格分数线,但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者法律职业资格授予条件的,其成绩如何处理,能否重新报考2023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答: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2018年4月28日实施,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以及2023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司法部公告,不符合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的人员,通过隐瞒个人信息、虚假承诺等方式取得报名资格并参加考试的,以及报名时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2年、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能按网上报名时承诺要求如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都属于不符合考试报考条件的情形,其考试成绩无效。

上述人员如在2023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时符合报考条件的,向报考地司法行政机关申请确认取消2022年考试成绩后可以报名参考,具体向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咨询。


3.问:已经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人员能否报考2023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答:已经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司法考试)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不能报考2023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已经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司法考试)取得B、C类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符合报考条件的可以报考,但不能申请享受放宽政策。

此外,根据《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已经取得B类法律职业资格人员,在获得《实施办法》第九条规定的专业学历条件后,其B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原则上无需再次报考。


4.问:报名人员何时可以申请享受放宽政策?

答:符合放宽政策的报考人员,可在报名参加2023年客观题考试时申请享受放宽政策;客观题考试成绩达到全国统一合格分数线的,也可在2023年主观题考试报名时申请享受放宽政策。

2022年客观题考试保留有效成绩人员,符合放宽政策的,报考2023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包括客观题考试和主观题考试)时可以申请享受放宽政策。

对于具有普通高等学校应届大学毕业生回原籍、现役军人复员转业、婚姻关系、工作调动等情形,在主观题考试成绩发布前户籍已迁入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且主观题考试成绩达到所在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可以在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时向户籍所在地市级司法行政机关书面申请享受放宽政策。

此外,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入学前户籍在放宽条件地方且承诺毕业回原籍的,可以在客观题考试报名时申请享受放宽政策。


5.问:甘肃省放宽条件地方有哪些?

答:我省放宽条件地方为:永登县、皋兰县、榆中县、靖远县、会宁县、景泰县、麦积区、清水县、秦安县、甘谷县、武山县、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古浪县、天祝藏族自治县、崆峒区、泾川县、灵台县、庄浪县、静宁县、庆城县、环县、华池县、合水县、正宁县、宁县、镇原县、安定区、通渭县、陇西县、渭源县、临洮县、漳县、岷县、武都区、成县、文县、宕昌县、康县、西和县、礼县、徽县、两当县、临夏市、临夏县、康乐县、永靖县、广河县、和政县、东乡族自治县、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合作市、临潭县、卓尼县、舟曲县、迭部县、玛曲县、碌曲县、夏河县、肃北蒙古族自治县、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肃南裕固族自治县、平川区、永昌县、民勤县、民乐县、山丹县、金塔县。


6.问:报名专业学历条件中的“法学类”如何理解?

答:根据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法学类”指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法学门类下的一级学科“法学类”,学科代码为0301,具体包括法学、知识产权、监狱学、信用风险管理与法律防控、国际经贸规则、司法警察学、社区矫正、纪检监察、国际法、司法鉴定学10个专业。


7.问:《公告》关于报名专业学历条件中“从事法律工作”具体指哪些?

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2021年关于适用新修订的法官法、检察官法有关规定的答复意见,“从事法律工作”主要是指从事国家或地方的立法工作,审判、检察工作,公安、国家安全、司法行政工作,律师工作,法学教学和研究工作,党的政法委员会以及政府部门中的法制工作,以及其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工作。


8.问: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4年应届本科、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报考2023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在专业学历方面有哪些要求?

答: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4年应届本科、硕士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包括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专升研,下同),可以报名参加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其中:

根据《实施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适用“老人老办法”专业学历条件或者符合申请享受放宽政策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应获得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本科、硕士及以上毕业学历。

根据《实施办法》第九条规定,适用“新人新办法”专业学历条件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应获得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毕业学历和学位或者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毕业学历和学位。

《实施办法》实施后取得学籍的军队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应获得军队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学历和学位。


9.本科为非法学类专业或非全日制学历的2024年应届法学硕士、法律硕士毕业生,能否报考2023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答:具体来说,分为三种情形:

一是根据《实施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适用“老人老办法”规定的专业学历的人员,可以取得的本科毕业学历报考2023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二是根据《实施办法》第九条规定,对适用“新人新办法”专业学历的人员,可以2024年应届硕士毕业生身份报考,无需取得硕士学历学位后报考。

三是根据《实施办法》第九条、第二十三条规定,对适用“新人新办法”专业学历的人员,如户籍在放宽地方且申请享受放宽政策的,可以高等教育本科毕业学历报考,但考试通过后只能取得B、C类法律职业资格。


10.问:2024年毕业的法学类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能否报考?

答:根据《实施办法》第九条等规定,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专业本科学历和学位后,再取得法学类专业第二学士学历学位的,符合“法学类”专业学历学位的报考要求,在承诺能如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后,可以2024年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


11.现役军人报考2023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有哪些政策要求?

答: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对于《实施办法》实施后取得高等教育学籍的现役军人,获得普通高等学校或者军队院校全日制非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的,可以报考。

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等规定,现役军人入伍时保留了原户籍且属于放宽地方的,可以在报名时申请享受放宽政策。

三是现役军人应当通过司法部官网进行网上报名、交费和打印准考证,并到地方司法行政机关设置的考区参加考试。


12.问:持港澳台或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人员的报考要求?

答:持港澳台或国外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学历学位证书经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后,可以报名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其中,除申请享受放宽政策人员外,《实施办法》实施后取得学籍的港澳台或者国外学历学位人员,须取得经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法学(法律)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13.问:考生能否在异地报考?

答: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客观题考试报考人员可自主选择考区报名,不受工作、学习或者户籍地限制。

2022年客观题考试保留有效成绩人员、2023年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也可以自主选择司法行政机关设置的考区确认参加主观题考试。

部分考区因报考人员达到机位数量上限的,报考人员可选择其他考区进行报考。


14.问:主观题计算机化考试采用什么输入法?

答:2023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系统支持5种输入法。具体为:搜狗全拼输入法、QQ全拼输入法、谷歌双拼输入法(微软双拼方案)、搜狗五笔输入法(86版)、极品五笔输入法(86版),应试人员使用上述输入法作答,考试系统不支持手写板、语音等辅助输入设备与软件。应试人员可以提前熟悉使用以上输入法。


15.问: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及考试具体安排?

答:两阶段考试具体安排分别为:

客观题考试:

网上报名时间为6月15日0时至6月30日18时,交费截止时间为7月5日18时;

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为9月6日至9月15日;

考试时间为9月16日、17日两个批次;

考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公布时间为9月22日。

主观题考试:

报名和交费时间为9月23日8时至9月27日18时;

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为10月10日至10月14日;

考试时间为10月15日;

考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公布时间为11月30日。


16.问:报考人员网上报名及学历查询、认证主要有哪些网站?

答:报考人员网上报名、交费、打印准考证及成绩单的司法部官方网站:(http://www.moj.gov.cn);

内地学历学位查询网站: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

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网站: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网站(http://zwfw.cscse.edu.cn)。


17.问:如何了解更多的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相关规定?

答:关于报名地2023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有关具体事宜,由本地司法行政机关向社会公告。关于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其他规定,可以查阅关于2023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司法部公告等规定,也可参考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公告相关政策规定问答。


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3年度公务员招考计划招录3.71万人

新华社北京10月24日电 记者24日从国家公务员局获悉,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3年度公务员招考报名即将开始。本次招考共计划招录3.71万人。

考生可于10月25日8:00至11月3日18:00期间,登录“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进行网上报名。公共科目笔试将于12月4日在全国各直辖市、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和部分较大的城市同时举行。

据介绍,本次招考录用计划向重点人群、重点地区倾斜。设置2.5万个计划专门招录应届高校毕业生,服务和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坚持重视基层的导向,有近2.8万个计划补充到县(区)级及以下直属机构,艰苦边远地区基层机关职位结合实际采取了降低学历要求、放宽专业条件、不限制工作年限和经历等措施降低进入门槛,进一步充实基层公务员队伍。为鼓励引导人才向基层一线流动、积极投身国防事业,本次招考设置3000余个计划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在军队服役5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

同时,聚焦精准科学,持续推进分类分级考试。公共科目笔试内容根据公务员应当具备的基本能力和不同职位类别、不同层级机关特点分为3类,对中央机关及其省级直属机构综合管理类职位突出测评理论思维、综合分析等方面能力,对市(地)级及以下直属机构综合管理类职位突出测评贯彻执行、基层工作等方面能力,对行政执法类职位突出测评依法办事、公共服务等方面能力。面试内容注重反映招录机关和招考职位的工作内容、性质、特点,注意体现不同部门、不同行业的不同用人需求。专业能力测查评价紧扣履职需要,将有10个部门在笔试阶段组织专业科目笔试、50个部门在面试阶段组织专业能力测试。

国家公务员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本次招考突出政治标准,严把新录用人员政治关。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坚持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将对考生政治素质的测查评价贯穿招考全过程各方面。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录用。


临夏市籍退役军人,教师资格证培训报名开始了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退役军人事务部、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 军人部〔2022〕46号〕精神,决定在甘肃退役军人培训学院举办省级退役军人教师资格考前培训示范班,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为切实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事项

(一)培训对象

1.退役后安置在我省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3.符合《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有关规定;

4.符合教师类事业编考试年龄要求。

(二)培训方式

培训班采取线下集中面授、在线直播及网络录播课件自主学习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线下面授为全封闭教学管理,共24天;线上直播共28天;线上录播共35天。

(三)培训内容

重点培训小学体育和小学思想政治教师资格考试规定的相关内容,围绕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标准》《笔试大纲》和《面试大纲》,主要讲授教育学知识与应用、教 学知识与能力、职业道德规范和教育法律法规等内容。

(四)培训经费

参训人员培训费、住宿费由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承担,伙食费、往返交通费等由学员自理。

(五)成果运用

经过培训,取得教师资格且符合条件的优秀退役军人,将推荐相应教师岗位就业。


二、 报名方式

( 一)报名时间

2022年11月22日至2022年12月12日。

(二)报名流程

1.由县市区局负责组织报名工作,初审合格后将报名信报送市州局;

2.由市州局负责汇总审核报名信息

3.省厅审核通过后,由甘肃退役军人培训学院负责向学员通知参训事宜。

(三)注意事项

1.申请参训人员应如实填写个人信息,保持电话畅通。

2.凡因疫情防控原因不能按时参加线下培训人员,应及时与甘肃退役军人培训学院联系。

3.报名后不按时参加培训或培训中途放弃的,今后在此类班次中不再安排。

临夏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联系人:张龙 19893010559

临夏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2年11月24日




临夏州2023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703名公告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中央、省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实施人才强州战略,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按照《临夏州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办法》有关规定,决定面向全国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本次计划引进急需紧缺人才703名,其中州直事业单位57名、县市事业单位646名。具体岗位需求及条件详见《临夏州2023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岗位需求表》。

二、引进条件

报考人员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自愿到临夏工作。

(二)符合临夏州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有关条件(具体情况见岗位需求表中的相关要求),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三)本科生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92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本科学历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77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四)应聘人员上岗时须同时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教育类岗位应具有符合应聘岗位的教师资格证。暂无教师资格证者须承诺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以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应聘的人员,可先应聘教师岗位,并以协议承诺入职后一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否则解除聘用合同关系)。如可提供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的证明材料的,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起1年内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上级有相关规定,按相关规定执行。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临夏州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项目人员);

2.临夏州各类招聘招录考试拟聘人员;

3.报考临夏州引进人才公示后放弃、辞职人员;

4.现役军人、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5.在校就读或工作期间受到相关处分;

6.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7.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8.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的;

9.人事档案审核中发现影响引进情形的;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1月17日09:00至11月26日18:0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登录临夏州人民政府网站、甘肃党建临夏州平台,进入“甘肃省临夏州2023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网上报名入口”进行报名,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不得重复报考。

3.所需资料。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学业课程成绩单、教育部学籍学历在线验证报告、职(执)业资格证、职称等级证书、科研成果、校级及以上获奖证书等相关资料的原件扫描件,2023年应届毕业生同时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书、在校证明;往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回国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在职人员还应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以附件形式上传报名系统(务必正位上传证件原件扫描件)。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并且符合选报岗位报考条件,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4.上传照片。提交报名信息时,应聘人员应上传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红、蓝或白色背景,JPG格式,文件100KB以下,大于295*413像素。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为2022年11月17日09:00至11月26日18:00。应聘人员须在报名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审核结果,已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查询原因进行对应的修改重新提报。应聘人员在最后时间段报名,如因资料不全等因素初审不通过导致报名失败的,后果自负。

(三)资格复审

由州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复审,并进行综合评分(占总成绩的30%),综合评分低于65分者为不合格,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引才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等情况的,均可取消其应聘资格或者引进资格。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名单将在临夏州人民政府网站、甘肃党建临夏州平台公布。

(四)面试通知单打印

应聘人员通过复审后,于2022年12月中旬登录报名系统打印本人面试通知单。

(五)面试考核

1.面试时间。具体面试时间及方式以临夏州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面试公告为准。

2.面试方式。教育类岗位采用现场讲课方式进行,综合类、卫生类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内容为岗位所需的职业素养和专业能力。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面试成绩低于80分为不合格,不予引进。面试合格人员按总成绩(百分制,总成绩=综合评价成绩*30%+面试成绩*70%,保留小数点后2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名进入下一环节,总成绩低于80分者不予引进。如出现总成绩相同情况,按照综合评价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面试成绩和综合评价成绩均相同的,进行加试确定名次。

3.成绩公示。面试结束后,在临夏州人民政府网站发布面试成绩以及总成绩。

(六)体检。通过面试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

(七)考察。根据引进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综合考察。考察采取查阅档案、查验证明、实地考察和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有任职回避情形等进行审查。按照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对档案中存在材料弄虚作假、个人经历不实等问题的取消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资格者,经核准后,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面试或总成绩低于80分的不得递补),体检或考察环节递补只进行1次。

(八)公示与聘用。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引进人员在临夏州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引进的,往届毕业生办理聘用手续;2023年应届毕业生签订“三方协议”,待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后办理聘用手续,2023年7月31日前不能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形成的名额空缺不再递补。

(九)服务期限。引进人员试用期为1年(从发文之日算起),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综合类、卫生类人员在聘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教育类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四、优惠政策

(一)生活保障待遇。在享受正常工资待遇的同时,按照《临夏州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办法》《临夏州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相关事宜的补充通知》及县市相关政策执行,具体咨询引才单位。

(二)人事关系。用人单位会同相关部门按规定落实引进人员的工资、社保、公积金等相关政策待遇。通过调入(聘用)方式引进的人员,由用人单位会同组织人社部门按规定落实相关待遇;自愿辞职(解聘)后引进到我州工作的人员,由组织人社部门负责核准认定其原有身份、学历、工龄、专业技术职务和任职资格,及时调档,确定相应职称职级,并享受相应待遇。

(三)户口关系。凡愿落户临夏的,由县市公安部门办理落户手续。

五、其他事宜

(一)在引才过程中,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应聘人员持续关注临夏州人民政府网站。

(二)本次引才不指定面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对不法利益团伙举办的各类违规培训、短信诈骗等行为,广大应聘人员要保持警惕,避免上当受骗。

(三)应聘人员报名后,请保持联系电话畅通,未按要求参加各环节工作或在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有弄虚作假、违反纪律或疫情防控政策规定等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临夏州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中共临夏州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0930-6216227、13884005295

中共临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0930-6231966、15349307505

中共和政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0930-5521056、15346801209

中共广河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0930-5628792、17793013757

中共东乡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0930-5932820、15009305000

中共康乐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0930-4421310、18793089898

中共永靖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0930-8832231、15009319468

中共积石山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0930-7721911、13993073009

中共临夏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0930-3222080、18993013552

附件:

1.临夏州州直单位2023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岗位需求表.xlsx2.临夏州临夏市2023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岗位需求表.xls3.临夏州和政县2023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岗位需求表.xls
4.临夏州广河县2023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岗位需求表.xlsx
5.临夏州东乡县2023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岗位需求表.xlsx
6.临夏州康乐县2023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岗位需求表.xls
7.临夏州永靖县2023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岗位需求表.xls
8.临夏州积石山县2023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岗位需求表.xls
9.临夏州临夏县2023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岗位需求表.xls

【扫描上方二维码下载岗位需求表】

10.临夏州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小程序二维码


中共临夏州委人才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16日

关于甘肃省2022年选调生临夏州拟录用人员的公示(第二批)

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22年选调生拟录用人员相关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对按规定程序完成体检和资格复审的临夏州2022年第二批拟录用选调生(1名),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如发现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手机短信、来信、面谈等形式反映,我们将认真受理,进行调查核实,并向署名或当面反映问题的干部群众反馈调查核实结果。如不存在影响录用的问题,将按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一、公示和受理反映时间

公示时间为2022年9月27日至2022年10月8日,共5个工作日。受理时间为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二、受理反映部门及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州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举报中心)

联系电话:0930-12380、18093052015

通讯地址:临夏市红园路6号

邮政编码:731100

附:临夏州2022年选调生拟录用人员名单(第二批)

 

(附件请扫描上方二维码)

中共临夏州委组织部

2022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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