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标题 | 发文字号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甘肃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有关规定,编制本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及范围
市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包括市政府及市政府各组成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以下统称为市级行政机关)、各镇街道。市政府办公室为全市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临夏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政府信息中心,承担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市政府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以下信息外,其余政府信息应当公开:
(一)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
(二)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四)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
(五)单位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
(六)市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该公开的从其规定)。
二、信息公开的主体及方式
(一)主动公开
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制发的非涉密类政府信息。主要包括:
1.市政府“临市府发”和市政府办公室“临市府办发”文件中宜于主动公开的文件。
2.政府工作报告、重大决策、重大工作部署及相关政策解读情况。
3.非涉密的市政府重大活动。
4.非涉密的领导活动、讲话。
5.非涉密的市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内容。
6.市政府人事任免。
7.非涉密的市政府重大督办事项。
8.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信息。
9.市政府及其工作机构的领导人员简历、职务、分管工作、机构职责等信息。
公开形式:
1.临夏市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lxs.gov.cn)和“临夏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微信公众号公开政府信息。
2.市政务公开专区查阅。
3.其他方式。
通过新闻发布会、广播、电视、报刊等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市政府授权市政府部分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和部门管理机构负责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市发改局负责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2.市财政局负责发布市级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3.州生态环境局临夏市分局负责发布环境质量公报;
4.市统计局负责发布统计公报;
5.市司法局负责发布市政府规章;
6.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公开的市政府的其他信息。
市政府其他部门按职能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责任部门:市政府职能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各镇街道)
2.公共法律服务。(责任部门:市司法局)
3.行政审批。(责任部门:市政府职能部门及各相关单位)
4.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责任部门:市统计局)
5.市列重大建设项目的建设及实施情况;市政府制定价格信息,查处价格和行政事业性收费违法违规行为情况。(责任部门:市发改局)
6.市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和实施情况。(责任部门:市财政局)
7.市级部门预算决算、“三公”经费。(责任部门:报送市人大审查部门预算的市级部门、单位)
8.保障性住房信息。(责任部门:市住建局)
9.招投标有关信息。(责任部门:市级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投资项目审批核准部门、有关资质资格认定部门)
10.征地拆迁信息。(责任部门: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房征中心)
11.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责任部门:市财政局、市发改局)
12.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和办理情况。(责任部门:实施行政许可的市级部门、单位)
13.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责任单位:具有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的部门)
14.乡村振兴、教育、医疗、优抚、社会保障和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责任部门:市乡村振兴局、市教育局、市卫健局、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残联)
15.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责任部门:临夏州生态环境局临夏市分局、市卫健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
16.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安全生产、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报、发生和处理情况;(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卫健局、市公安局、市地震局、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
17.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市人社局)
18.公益事业的投资、建设和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19.自然、资源、人口、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非涉密情况;(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
20.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公开时限:各部门应当制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调整更新,明确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并通过临夏市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告栏、电子屏幕、报刊、广播、电视、政务新媒体以及其他便于公众及时获取政府信息的载体公开信息。以上信息的公开时限为自信息产生或变更后的20个工作日内。
三、依申请公开
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其中,公众向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以下方式办理。
(一)受理机构
临夏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受理公众向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向各部门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可以在临夏市人民政府网在线申请或到受理机构当面申请。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930-6320972(咨询电话)0930-6320975(传真)
通讯地址:临夏市人民路1号
邮政编码:731100
(二)申请方式
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人可通过受理机构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详细、明确。
1.书面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信函等形式提交申请。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单位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在临夏市人民政府网在线提交申请。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当面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
为了提高申请的处理效率,申请人应对所需政府信息尽量描述详尽、明确,如提供该政府信息的名称(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政府信息内容的提示;申请人可以委托代理人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时应当出示申请人、代理人有效证件以及授权委托书;申请人应当将所取得的信息用于合法用途。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三)申请受理
1.申请处理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和审核。经审核申请的内容描述不明确,受理机构将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经审核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受理机构将根据《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分别作出答复。
2.申请受理时间
(1)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2)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3)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传真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四)申请答复
1.答复的期限。受理机构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于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将按程序报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受理机构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五)申请费用
受理机构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一般不收取费用。但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受理机构将收取适当费用。依据省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19年版)精神,具体收费办法待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制定后公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对于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县级行政机关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五、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1.临夏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
单位名称:临夏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0-6325958
通信地址:临夏市人民路1号
邮政编码:731100
2.行政复议
单位名称:临夏市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930-6313332
通讯地址:临夏市人民路1号
邮政编码:731100
3.行政诉讼
单位名称:永靖县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0930-8831276
通讯地址:甘肃省永靖县刘家峡镇富民路(无门牌号)
邮政编码:731600
4.监察机关:临夏市监察局
投诉电话:0930-6320967
通信地址:临夏市东区市政府统办楼9楼
邮政编码:731100
新华社北京10月24日电 记者24日从国家公务员局获悉,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3年度公务员招考报名即将开始。本次招考共计划招录3.71万人。
考生可于10月25日8:00至11月3日18:00期间,登录“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进行网上报名。公共科目笔试将于12月4日在全国各直辖市、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和部分较大的城市同时举行。
据介绍,本次招考录用计划向重点人群、重点地区倾斜。设置2.5万个计划专门招录应届高校毕业生,服务和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坚持重视基层的导向,有近2.8万个计划补充到县(区)级及以下直属机构,艰苦边远地区基层机关职位结合实际采取了降低学历要求、放宽专业条件、不限制工作年限和经历等措施降低进入门槛,进一步充实基层公务员队伍。为鼓励引导人才向基层一线流动、积极投身国防事业,本次招考设置3000余个计划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在军队服役5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
同时,聚焦精准科学,持续推进分类分级考试。公共科目笔试内容根据公务员应当具备的基本能力和不同职位类别、不同层级机关特点分为3类,对中央机关及其省级直属机构综合管理类职位突出测评理论思维、综合分析等方面能力,对市(地)级及以下直属机构综合管理类职位突出测评贯彻执行、基层工作等方面能力,对行政执法类职位突出测评依法办事、公共服务等方面能力。面试内容注重反映招录机关和招考职位的工作内容、性质、特点,注意体现不同部门、不同行业的不同用人需求。专业能力测查评价紧扣履职需要,将有10个部门在笔试阶段组织专业科目笔试、50个部门在面试阶段组织专业能力测试。
国家公务员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本次招考突出政治标准,严把新录用人员政治关。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坚持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将对考生政治素质的测查评价贯穿招考全过程各方面。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录用。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中央、省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实施人才强州战略,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按照《临夏州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办法》有关规定,决定面向全国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本次计划引进急需紧缺人才703名,其中州直事业单位57名、县市事业单位646名。具体岗位需求及条件详见《临夏州2023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岗位需求表》。
二、引进条件
报考人员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自愿到临夏工作。
(二)符合临夏州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有关条件(具体情况见岗位需求表中的相关要求),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三)本科生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92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本科学历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77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四)应聘人员上岗时须同时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教育类岗位应具有符合应聘岗位的教师资格证。暂无教师资格证者须承诺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以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应聘的人员,可先应聘教师岗位,并以协议承诺入职后一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否则解除聘用合同关系)。如可提供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的证明材料的,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起1年内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上级有相关规定,按相关规定执行。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临夏州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项目人员);
2.临夏州各类招聘招录考试拟聘人员;
3.报考临夏州引进人才公示后放弃、辞职人员;
4.现役军人、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5.在校就读或工作期间受到相关处分;
6.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7.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8.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的;
9.人事档案审核中发现影响引进情形的;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1月17日09:00至11月26日18:0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登录临夏州人民政府网站、甘肃党建临夏州平台,进入“甘肃省临夏州2023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网上报名入口”进行报名,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不得重复报考。
3.所需资料。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学业课程成绩单、教育部学籍学历在线验证报告、职(执)业资格证、职称等级证书、科研成果、校级及以上获奖证书等相关资料的原件扫描件,2023年应届毕业生同时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书、在校证明;往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回国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在职人员还应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以附件形式上传报名系统(务必正位上传证件原件扫描件)。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并且符合选报岗位报考条件,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4.上传照片。提交报名信息时,应聘人员应上传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红、蓝或白色背景,JPG格式,文件100KB以下,大于295*413像素。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为2022年11月17日09:00至11月26日18:00。应聘人员须在报名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审核结果,已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查询原因进行对应的修改重新提报。应聘人员在最后时间段报名,如因资料不全等因素初审不通过导致报名失败的,后果自负。
(三)资格复审
由州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复审,并进行综合评分(占总成绩的30%),综合评分低于65分者为不合格,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引才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等情况的,均可取消其应聘资格或者引进资格。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名单将在临夏州人民政府网站、甘肃党建临夏州平台公布。
(四)面试通知单打印
应聘人员通过复审后,于2022年12月中旬登录报名系统打印本人面试通知单。
(五)面试考核
1.面试时间。具体面试时间及方式以临夏州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面试公告为准。
2.面试方式。教育类岗位采用现场讲课方式进行,综合类、卫生类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内容为岗位所需的职业素养和专业能力。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面试成绩低于80分为不合格,不予引进。面试合格人员按总成绩(百分制,总成绩=综合评价成绩*30%+面试成绩*70%,保留小数点后2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名进入下一环节,总成绩低于80分者不予引进。如出现总成绩相同情况,按照综合评价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面试成绩和综合评价成绩均相同的,进行加试确定名次。
3.成绩公示。面试结束后,在临夏州人民政府网站发布面试成绩以及总成绩。
(六)体检。通过面试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
(七)考察。根据引进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综合考察。考察采取查阅档案、查验证明、实地考察和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有任职回避情形等进行审查。按照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对档案中存在材料弄虚作假、个人经历不实等问题的取消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资格者,经核准后,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面试或总成绩低于80分的不得递补),体检或考察环节递补只进行1次。
(八)公示与聘用。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引进人员在临夏州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引进的,往届毕业生办理聘用手续;2023年应届毕业生签订“三方协议”,待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后办理聘用手续,2023年7月31日前不能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形成的名额空缺不再递补。
(九)服务期限。引进人员试用期为1年(从发文之日算起),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综合类、卫生类人员在聘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教育类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四、优惠政策
(一)生活保障待遇。在享受正常工资待遇的同时,按照《临夏州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办法》《临夏州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相关事宜的补充通知》及县市相关政策执行,具体咨询引才单位。
(二)人事关系。用人单位会同相关部门按规定落实引进人员的工资、社保、公积金等相关政策待遇。通过调入(聘用)方式引进的人员,由用人单位会同组织人社部门按规定落实相关待遇;自愿辞职(解聘)后引进到我州工作的人员,由组织人社部门负责核准认定其原有身份、学历、工龄、专业技术职务和任职资格,及时调档,确定相应职称职级,并享受相应待遇。
(三)户口关系。凡愿落户临夏的,由县市公安部门办理落户手续。
五、其他事宜
(一)在引才过程中,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应聘人员持续关注临夏州人民政府网站。
(二)本次引才不指定面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对不法利益团伙举办的各类违规培训、短信诈骗等行为,广大应聘人员要保持警惕,避免上当受骗。
(三)应聘人员报名后,请保持联系电话畅通,未按要求参加各环节工作或在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有弄虚作假、违反纪律或疫情防控政策规定等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临夏州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中共临夏州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0930-6216227、13884005295
中共临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0930-6231966、15349307505
中共和政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0930-5521056、15346801209
中共广河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0930-5628792、17793013757
中共东乡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0930-5932820、15009305000
中共康乐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0930-4421310、18793089898
中共永靖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0930-8832231、15009319468
中共积石山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0930-7721911、13993073009
中共临夏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0930-3222080、18993013552
附件:
1.临夏州州直单位2023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岗位需求表.xlsx2.临夏州临夏市2023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岗位需求表.xls3.临夏州和政县2023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岗位需求表.xls
4.临夏州广河县2023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岗位需求表.xlsx
5.临夏州东乡县2023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岗位需求表.xlsx
6.临夏州康乐县2023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岗位需求表.xls
7.临夏州永靖县2023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岗位需求表.xls
8.临夏州积石山县2023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岗位需求表.xls
9.临夏州临夏县2023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岗位需求表.xls
【扫描上方二维码下载岗位需求表】
10.临夏州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小程序二维码
中共临夏州委人才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16日
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22年选调生拟录用人员相关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对按规定程序完成体检和资格复审的临夏州2022年第二批拟录用选调生(1名),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如发现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手机短信、来信、面谈等形式反映,我们将认真受理,进行调查核实,并向署名或当面反映问题的干部群众反馈调查核实结果。如不存在影响录用的问题,将按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一、公示和受理反映时间
公示时间为2022年9月27日至2022年10月8日,共5个工作日。受理时间为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二、受理反映部门及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州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举报中心)
联系电话:0930-12380、18093052015
通讯地址:临夏市红园路6号
邮政编码:731100
附:临夏州2022年选调生拟录用人员名单(第二批)
(附件请扫描上方二维码)
中共临夏州委组织部
2022年9月26日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16〕4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17〕276号)、《关于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0〕208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2〕13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稳定就业和扩大就业若干措施的通知》(甘政发〔2022〕3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为有效解决全州高校毕业生就业问题和各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紧缺问题,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队伍结构,经州委、州政府研究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58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共计458名,州直单位14名,乡镇事业单位444名,其中综合类193名、卫生类49名、教育类216名。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范围。临夏州户籍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2022年高校毕业生,卫生类岗位允许服务期满的2018年临夏州特岗全科医生报考。
(二)年龄要求。具备大专及本科学历的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9月至2004年9月期间出生);具备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1年9月以后出生)。服务期满的2018年临夏州特岗全科医生报考卫生类岗位不限年龄。
(三)学历要求。综合类岗位要求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卫生类岗位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教育类岗位中幼儿园学段要求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小学学段及州职业技术学校要求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服务期满的2018年临夏州特岗全科医生报考卫生类岗位的不限学历。
(四)专业要求。乡镇综合类岗位不限专业;教育类、卫生类岗位和州广播电视台综合类岗位专业要求具体见招聘岗位计划表。服务期满的2018年临夏州特岗全科医生报考卫生类岗位的不限专业。
(五)教师资格证要求
1.报考幼儿园、小学教师岗位的应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报考幼儿园岗位的须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报考小学岗位的须持有小学及以上学段相对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应具有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相对应的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报考幼儿园岗位的考试类别为幼儿园)或有效期内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同时应具有普通话等级证书(报考语文学科需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学科需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
2.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或面试受疫情影响的地区,考生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上受到疫情影响一栏标注为“是”的,可以报考。通过事业单位招聘的此类考生可以先按报考岗位上岗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用人单位与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先上岗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时,约定一年试用期,先上岗人员在试用期内未取得与报考岗位一致的教师资格证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3.报考小学全科教师岗位的,教师资格证须为小学及以上学段,任教学科不做限制。
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2022年临夏州综合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2022年临夏州卫生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2);《2022年临夏州教育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3)。
三、报考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各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户籍、专业及其他所需招聘条件。
4.符合各招聘岗位的年龄要求。
5.身体健康,具有履职必备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或不予招聘:
1.资格复审结束前,未取得相应学历等相关证件或不具备相关招聘条件的。
2.截止公告发布日,尚在临夏州内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正式工作人员。
3.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在各级人事考录招聘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人员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的。
7.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请考生登录报名系统并仔细阅读系统提示内容,严格按照系统要求规范填写报名申请。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报名前,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和“招聘岗位条件”,于2022年9月13日8∶00-9月19日20∶00登录临夏州人民政府网(www.linxia.gov.cn)、临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rsj.linxia.gov.cn)、临夏回族自治州教育局网站(jyj.linxia.gov.cn),进入报名系统入口注册并填写报名信息,提交报名申请,填写完报名信息后务必进行报名信息提交审核,未提交审核的信息为无效信息,未按报名流程报名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注册完成后,上传经“人事考试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生成的照片。
每名考生只能选报一个岗位,不能重复交叉报名。重复交叉报名者,将取消考试资格。
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应阅读本公告及其附件,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符合选报岗位招聘条件,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恶意注册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网上注册时必须准确填写考生本人姓名、有效身份证号和手机号码等信息,报名与考试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应聘人员填写信息时,应信守本人在网络报名时签署的诚信承诺书,按要求如实填报或选择,并仔细核对有关信息。在填写所学专业时须按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上所载的专业名称全称填写。专业名称中仅有“和”、“与”、“及”、“及其”等连接词不同,连接词互换,连接词增减,多、少一个“学”字,最后一个“学”字的增减,英文字母大小写不同,专业前(后)包含“硕士”或“专业”两字等差别的视为同一专业。考生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后面有包含专业方向说明的,只能以括号前的专业为准。
因应聘人员通讯不畅通、提交信息不真实、不准确等原因,造成应聘人员无法考试、耽误资格审核及体检等后果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2.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工作与考生网上报名同步进行。综合类岗位的资格初审由州人社局、州广播电视台和县(市)人社局负责,卫生类岗位的资格初审由州卫健委和县(市)卫健局负责,教育类岗位的资格初审由州教育局、州职业技术学校和县(市)教育局负责。提交报名申请并通过资格初审后,不可更改,请应聘人员慎重选择报考岗位。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结果将通过报名系统本人报考页面公布。应聘人员提交报名申请后,请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是否通过资格初审。报名截止前,已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报名申请尚未进行资格初审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报考人员在最后一天报名如审查不通过导致无法改报其他岗位的,责任自负。
4.报名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应于9月13日8∶00-9月19日22∶00登录报名系统按提示缴纳考试费用并及时确认缴费结果。根据《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考试费收费主体的通知》(甘发改收费〔2019〕422号)精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考试费收费标准为每人150元。应聘人员如未按规定时间、规定标准缴费,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5.查询报考人数。应聘人员可通过临夏州人民政府网、临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临夏回族自治州教育局网站查阅报考情况。
6.报名信息修改。为确保招聘工作的严肃性和公平公正,报名期间,报考人员仅可申请更改填写错误的两类信息:一是报考人员姓名中明显的错别字,主要指同音字、形似字等;二是报考人员身份证号码中不涉及出生年月的个别错误数字。其他报名信息不得更改。报考人员申请更改报名信息,须提供《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及相关证明资料。截止日期为2022年9月20日18∶00,逾期不予受理。
(二)准考证
准考证由考生登录准考证打印系统,按照提示打印并妥善保管,以备考试、资格复审、考察、体检等环节使用,无本人《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准考证打印系统开放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试
1.考试方式
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考试时间、地点
笔试拟于2022年9月24日举行,面试拟于2022年10月举行,具体时间、地点及疫情防控相关要求以《准考证》及《面试通知书》为准。笔试实行“裸考”。考试时间如因疫情形势和其他原因发生变化时将做顺延调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根据国家省州疫情防控动态要求,发布疫情防控公告,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考生要随时关注临夏州人民政府网、临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临夏回族自治州教育局网站,自觉遵守相关要求。凡违反国家省州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应试人员必须携带与报名时一致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和网上打印的《准考证》或《面试通知书》参加笔试或面试,证件不全者不得进入考场。身份证遗失的报考人员,应在公安派出所补办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
3.考试内容
笔试: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报名人员全部进入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形式进行,笔试分值100分。综合类岗位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卫生类岗位考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教育类岗位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基础知识》,测试内容涵盖50%的公共基础知识和50%的教育基础知识。
面试:面试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参加笔试人数达到面试比例的,按各岗位招聘计划1∶3的比例及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参加笔试人数达不到面试比例的,按各岗位实际参加考试人员笔试末位成绩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不低于控制线者进入面试。笔试缺考、违纪或笔试成绩为0者,不得进入面试。
教育类岗位采用现场讲课方式进行面试,其余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面试时间为10分钟,面试分值100分。面试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小数按照“四舍五入”办法处理。笔试结束后,面试实施方案在面试开始前一周通过临夏州人民政府网、临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临夏回族自治州教育局网站公布。
4.确定成绩。笔试缺考、违纪或笔试成绩为0者,面试缺考、违纪或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计算最终成绩。
各岗位按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计算应聘人员最终成绩。最终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小数按照“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四)确定资格复审及考察人员名单
资格复审及考察人员名单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及应聘人员最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各岗位招聘计划末位最终成绩出现并列时,按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为资格复审及考察人员,若笔试成绩也相同时采用加试面试的方式竞聘。
(五)资格复审及考察
为适当简化招聘程序,资格复审及考察同步进行。资格复审及考察人员持相关证件和材料于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并提交考察材料,具体时间及地点以临夏州人民政府网、临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临夏回族自治州教育局网站通知为准。
资格复审及考察主要通过审核有关证件、材料、查阅档案、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进行函调、个别谈话、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选面谈等方法,根据需要也可进行延伸考察等,严格审核认定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信仰、政治立场、政治意识和政治表现,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聘用。按照中组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和《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规定,对资格复审及考察人员档案进行严格审核。
如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交相关证件材料的,按自愿放弃对待。本公告所列明的所有招聘条件须在资格复审结束前取得为准,在资格复审结束后取得的视为未取得或不具备相关条件。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资格复审及考察不合格的或本人放弃资格复审及考察资格者,一律取消聘用资格,按同岗位最终成绩依序等额递补。
(六)体检
体检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组织实施。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州招聘办安排到另外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做到身份真实有效,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体检费用自理。对于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实的,取消聘用资格,按同岗位最终成绩依序等额递补。
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资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按同岗位最终成绩依序等额递补。
(七)公示
资格复审、考察及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临夏州人民政府网、临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临夏回族自治州教育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间出现自愿放弃招聘资格人员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对公示期间被反映有问题的,经核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招聘资格,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五、审批、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者,报州委州政府研究同意后,由各事业单位办理聘用手续。各招聘单位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实施岗位聘用、兑现相应待遇,并组织为期一周的岗前培训。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一经聘用,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最低服务期限内不得调离招聘岗位。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具体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
六、疫情防控要求
(一)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根据疫情防控动态要求,在临夏州人民政府网、临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临夏回族自治州教育局网站发布本次招聘工作疫情防控有关通知,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考试时间如因疫情形势和其他原因发生变化时将做顺延调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应试人员须做好考前自我健康管理,保持手机通讯畅通,密切关注疫情防控温馨提示。考试当日,应试人员须提前90分钟到达考点,进行“一扫六查”入场查验。即扫河州一码通,查验通信大数据行程码、甘肃健康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体温(<37.3℃)、有效期内身份证件原件(含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纸质准考证。需要说明的是:考生需要提前将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新甘肃密接自查截图证明打印在同一张A4纸上,进入考场后上交存档。
(三)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甘肃省疫情联防联控办公室有关要求,“甘肃省健康码”异常和来自国境外、国内疫情高、中、低风险区的报考人员,须按规定先落实相应管控措施后方可参加考试。来自国境外人员需落实7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健康监测措施,来自高风险区人员需落实7天集中隔离观察措施,来自中风险区人员需落实7天居家隔离观察(不具备条件的落实集中隔离)措施,并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来自低风险地区的人员落实3天2次核酸检测措施。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不得参加考试、体检。凡违反国家省州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四)应试人员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并全程佩戴。在参加考试过程中如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应及时向考务工作人员报告。考试结束后应尽快开展新冠核酸检测,并将结果及时上报州招聘办。
(五)应试人员有义务随时关注临夏州人民政府网、临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临夏回族自治州教育局网站发布的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按要求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如实提供有关信息,服从现场管理。
七、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在临夏州人民政府网、临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临夏回族自治州教育局网站发布。综合类岗位有关问题由州人社局负责解释,卫生类岗位有关问题由州卫健委负责解释,教育类岗位有关问题由州教育局负责解释。
(二)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对不法利益团伙举办的各类违规培训、短信诈骗等行为,广大应试人员要保持警惕,避免上当受骗。
(三)凡在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所缴费用不予退还;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
(四)应聘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招聘过程全程中请勿更换本人手机号码,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八、组织实施及监督
本次招聘在2022年临夏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领导小组办公室全程指导,州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由州人社局、州卫健委、州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要履行主体责任,对所管辖事业单位的招聘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为保证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全过程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告、面试实施方案、考试成绩、拟聘用人员名单等有关信息将及时在临夏州人民政府网、临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临夏回族自治州教育局网站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
州纪委监委派驻州人社局纪检监察组 0930-6219961
州纪委监委派驻州卫健委纪检监察组 0930-6282385
州纪委监委派驻州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0930-6225687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联系电话:
临夏州人社局 0930-6228643
临夏州卫健委 0930-6214366
临夏州教育局 0930-6214328
临夏州广播电视台 0930-6217577
临夏州职业技术学校 0930-6210686
临夏县人社局 0930-3222015
临夏县卫健局 0930-3222122
临夏县教育局 0930-3222157
永靖县卫健局 0930-8830780
和政县人社局 0930-5921091
东乡县人社局 0930-7121755
东乡县教育局 0930-6923003
积石山县人社局 0930-7721738
积石山县卫健局 0930-7721137
积石山县教育局 0930-7721245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附件:
1.2022年临夏州综合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2.2022年临夏州卫生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3.2022年临夏州教育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4.专业目录
5.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doc
6.考生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doc
临夏州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9月9日
为适应新时代城市基层治理需要,建设一支专业化、职业化、规范化的社区工作者队伍,现面向全市公开选聘一批专职社区工作者。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全市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50名。
二、招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3.临夏市户籍;应往届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岁及以下(1986年8月31日后出生);目前在临夏市村(社区)工作半年以上的,学历可放宽至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可放宽至40岁及以下(1981年8月31日后出生);
4.有志于从事社区服务和党务工作,热心社会公益事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具有吃苦耐劳、乐于奉献、勇于创新和团队合作的精神,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和组织协调能力,能熟练操作电脑;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中共党员、建档立卡脱贫户、零就业家庭、具有从业村、社区相关工作经验的人员。
下列情形不得报考:
1.曾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辞退或者开除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曾受过党(团)纪、政纪、校(院)纪、军纪处分的;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在校学生、现役军人;
6.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被录(聘)用及其它不适合在社区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发布公告、公开报名、笔试、面试、市级联审、公示考察、录用上岗等程序进行。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9月1日至9月3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
2.报名地点:临夏市城北街道中天健幸福驿站(中天健广场德克士正对面)。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近期蓝底免冠2寸照片6张;党员须提供党员所在党组织提供的身份证明,全日制大专学历的考生须提供街道党工委(镇党委)出具并经主要负责人审定签字的推荐报告。自行扫描文末二维码下载填写《2022年临夏市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报名表》。
(二)笔试
1.时间:2022年9月17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2.地点:以准考证记载为准。
3.内容:综合能力测试,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知识水平,设置一门考试科目《综合知识》。
注意事项: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笔试。身份证过期或遗失的应聘人员,应尽快补办临时身份证(在有效期内)或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在有效期内)。笔试结束后在河州党建微信公众号公布笔试成绩。
(三)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末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面试工作由市委组织部负责,抽调人员组成面试小组,邀请市纪委监委派人全程跟踪监督。
1.时间:2022年9月24日(星期六)。
2.地点:以《面试通知单》为准。
3.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对象的逻辑思维、组织协调、语言表达、临场应变、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及形象气质、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按40%计入综合成绩。
4.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四)市级联审
对综合成绩前50名的考生,由市委组织部协调纪委监委、政法委、公安局、司法局、信访局、民政局、环保局、人社局(劳动监察)、乡村振兴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进行严格审核,并对考生个人征信进行核实,形成结论性意见。经查实有问题的,取消公示考察资格,并按考生综合成绩排序递补。
(五)公示考察
经报名、笔试、面试、联审后符合条件的考生,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按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初选人员,在临夏市党建网、河州党建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反映的,经查证属实且影响聘用的,取消其招聘资格,空缺名额按考生综合成绩排序和相关程序递补。公示结束后,由市委组织部进行组织考察。
(六)体检。
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文件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报考人员对体检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医院另行制定,体检或复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考生综合成绩排序递补。
(七)聘用上岗
经笔试、面试、市级联审、公示考察、体检后确定聘用的人员,由市委组织部报告市委同意后聘用上岗,并统一进行岗前培训后,到分配社区开展工作。
四、聘用管理
聘用的人员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管理,由聘用街道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半年。凡聘用人员有公益性岗位、零就业、临聘情形的,先行解除其现聘合同,并取得不再享受公益性岗位、零就业、临聘人员待遇证明后,再签订社区专职工作者劳动合同。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街道)考核合格的,签订聘用合同。首次聘用合同一般为三年;续聘合同期限可与社区“两委”成员任职届期相同(5年)。考核不合格的,不得签订聘用合同,自主择业。
五、待遇保障
为保证聘用人员基本生产生活条件,综合考虑社区实际工作量,聘用人员月工资为3623元,由市财政局每月统一发放。用人单位依法为聘用人员缴纳“五险一金”,全部列入临夏市年度财政预算,个人缴纳部分由本人按比例自行缴纳。
六、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除体检费用外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2.本次招聘工作资格审查贯穿始终,凡弄虚作假或有违规行为者,无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相关资格。
3.所有报考人员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等过程中都要全程佩戴口罩,不允许带有陪同人员,做到不聚集、不扎堆,自觉遵守相关工作秩序。对不服从安排管理的,除现场取消报考人员相关资格外,还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相关责任。
4.所有报考人员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等过程中要提供本人及家人(同家居住的)7天内的旅居史、行程码和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凡违反国家和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除取消报考资格外,还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七、纪律监督
1.邀请市纪委监委对整个选聘工作进行全程跟踪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和选聘规定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2.工作人员违反招聘工作纪律的,按照党纪政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选聘工作面向社会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公开透明、公平公正。
咨询电话:0930—6310136
附件:《临夏市2022年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报名表》
(请扫描上方二维码下载)
( 扫描河州党建微信公众号二维码关注后续通知及公示)
中共临夏市委组织部
2022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