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标题 | 发文字号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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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甘肃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有关规定,编制本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及范围
市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包括市政府及市政府各组成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以下统称为市级行政机关)、各镇街道。市政府办公室为全市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临夏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政府信息中心,承担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市政府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以下信息外,其余政府信息应当公开:
(一)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
(二)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四)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
(五)单位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
(六)市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该公开的从其规定)。
二、信息公开的主体及方式
(一)主动公开
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制发的非涉密类政府信息。主要包括:
1.市政府“临市府发”和市政府办公室“临市府办发”文件中宜于主动公开的文件。
2.政府工作报告、重大决策、重大工作部署及相关政策解读情况。
3.非涉密的市政府重大活动。
4.非涉密的领导活动、讲话。
5.非涉密的市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内容。
6.市政府人事任免。
7.非涉密的市政府重大督办事项。
8.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信息。
9.市政府及其工作机构的领导人员简历、职务、分管工作、机构职责等信息。
公开形式:
1.临夏市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lxs.gov.cn)和“临夏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微信公众号公开政府信息。
2.市政务公开专区查阅。
3.其他方式。
通过新闻发布会、广播、电视、报刊等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市政府授权市政府部分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和部门管理机构负责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市发改局负责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2.市财政局负责发布市级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3.州生态环境局临夏市分局负责发布环境质量公报;
4.市统计局负责发布统计公报;
5.市司法局负责发布市政府规章;
6.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公开的市政府的其他信息。
市政府其他部门按职能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责任部门:市政府职能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各镇街道)
2.公共法律服务。(责任部门:市司法局)
3.行政审批。(责任部门:市政府职能部门及各相关单位)
4.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责任部门:市统计局)
5.市列重大建设项目的建设及实施情况;市政府制定价格信息,查处价格和行政事业性收费违法违规行为情况。(责任部门:市发改局)
6.市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和实施情况。(责任部门:市财政局)
7.市级部门预算决算、“三公”经费。(责任部门:报送市人大审查部门预算的市级部门、单位)
8.保障性住房信息。(责任部门:市住建局)
9.招投标有关信息。(责任部门:市级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投资项目审批核准部门、有关资质资格认定部门)
10.征地拆迁信息。(责任部门: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房征中心)
11.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责任部门:市财政局、市发改局)
12.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和办理情况。(责任部门:实施行政许可的市级部门、单位)
13.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责任单位:具有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的部门)
14.乡村振兴、教育、医疗、优抚、社会保障和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责任部门:市乡村振兴局、市教育局、市卫健局、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残联)
15.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责任部门:临夏州生态环境局临夏市分局、市卫健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
16.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安全生产、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报、发生和处理情况;(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卫健局、市公安局、市地震局、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
17.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市人社局)
18.公益事业的投资、建设和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19.自然、资源、人口、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非涉密情况;(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
20.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公开时限:各部门应当制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调整更新,明确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并通过临夏市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告栏、电子屏幕、报刊、广播、电视、政务新媒体以及其他便于公众及时获取政府信息的载体公开信息。以上信息的公开时限为自信息产生或变更后的20个工作日内。
三、依申请公开
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其中,公众向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以下方式办理。
(一)受理机构
临夏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受理公众向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向各部门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可以在临夏市人民政府网在线申请或到受理机构当面申请。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930-6320972(咨询电话)0930-6320975(传真)
通讯地址:临夏市人民路1号
邮政编码:731100
(二)申请方式
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人可通过受理机构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详细、明确。
1.书面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信函等形式提交申请。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单位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在临夏市人民政府网在线提交申请。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当面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
为了提高申请的处理效率,申请人应对所需政府信息尽量描述详尽、明确,如提供该政府信息的名称(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政府信息内容的提示;申请人可以委托代理人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时应当出示申请人、代理人有效证件以及授权委托书;申请人应当将所取得的信息用于合法用途。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三)申请受理
1.申请处理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和审核。经审核申请的内容描述不明确,受理机构将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经审核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受理机构将根据《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分别作出答复。
2.申请受理时间
(1)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2)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3)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传真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四)申请答复
1.答复的期限。受理机构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于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将按程序报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受理机构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五)申请费用
受理机构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一般不收取费用。但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受理机构将收取适当费用。依据省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19年版)精神,具体收费办法待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制定后公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对于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县级行政机关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五、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1.临夏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
单位名称:临夏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0-6325958
通信地址:临夏市人民路1号
邮政编码:731100
2.行政复议
单位名称:临夏市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930-6313332
通讯地址:临夏市人民路1号
邮政编码:731100
3.行政诉讼
单位名称:永靖县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0930-8831276
通讯地址:甘肃省永靖县刘家峡镇富民路(无门牌号)
邮政编码:731600
4.监察机关:临夏市监察局
投诉电话:0930-6320967
通信地址:临夏市东区市政府统办楼9楼
邮政编码:731100
关于对2022年上半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
督查情况的通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单位:
根据《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印发<2022年市委市政府工作部门督查检查考核计划>的通知》要求,6月22日,市政府办公室下发了《临夏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督查的通知》,随后,市政府办公室以查看资料和读网检查的方式,对全市各镇、街道及政府组成部门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督查,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一是市政府网信息发布情况。1至6月份,各镇街道、市直各单位向市政府网站报送信息3078条,采用发布信息2836条,采用率92%。二是标准目录公开情况。1至6月份,政府部门发布基层政务标准目录信息394条,各镇、街道发布基层政务公开参考目录信息301条。三是主动公开文件和政策解读情况。1至6月份,市政府办公室发布主动公开文件15件,规范性文件3件;发布政策解读68条,其中:采用MG动画、图文等多种形式解读6件。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1至6月份,群众向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提出公开申请9件;因部门未及时答复等原因引起依申请公开行政复议13件,其中自然资源局7件,南龙镇6件。
(三)政务新媒体管理方面。目前,我市共有备案政务新媒体69个,其中:微信公众号38个,微博账号3个,抖音账号10个,今日头条账号6个,小程序12个;医保局、城管局、科技局未及时备案;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政务公开工作重视不够
今年以来,我市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程度不断提高,全市政务公开工作总体情况持续巩固,但部分单位仍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工作安排不到位,工作人员配备不到位、业务不熟悉,对所属和内设机构工作指导和管理缺失。
(二)主动公开不够积极主动
1.未制定发布信息公开指南。市城管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人社局未制定信息公开指南。枹罕镇、八坊街道、财政局等大部分虽制定了信息公开指南,但未在市政府网发布。
2.未落实公文公开属性认定。除市乡村振兴局和市科技局外,其余单位均未落实公文公开属性认定工作,存在工作人员业务知识不清楚,责任部门不明确等问题。
3.政策解读力度不够。各单位政策解读以转载为主,对本单位重要文件解读不足,由部门起草,市政府办公室印发文件的“同步解读”工作滞后,解读稿提供不及时。
4.政府网公开栏目保障不到位。市城管局、折桥镇等单位对责任栏目更新不及时,日常信息报送工作消极被动;城北街道、城南街道、折桥镇、市教育局、市文旅局等单位未制定信息审核发布制度或信息审核工作不到位,经常出现错别字、描述不准确等问题。
5.政府部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公开不到位。对各自标准目录公开任务和责任部门不明确,内容公开不及时、不全面,公开信息不规范。个别单位甚至长期未公开相关内容,如,市城管局、市自然资源局。
6.镇街道、村社区基层政务公开目录公开未落实。各镇街道虽已对公开目录进行了任务分解,但实际公开效果较差,日常公开信息仍以工作简报为主,目录内公开任务未有效落实。
(三)依申请公开方面
1.工作不重视。各单位未制定落实完善的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尤其是对依申请公开工作领导不重视、职责不清楚、任务不明确、业务不熟悉。
2.管理不到位。部分单位未在市政府网站或本单位政务新媒体发布“信息公开指南”,造成依申请公开渠道不畅;依申请公开业务人员培训缺失,普遍存在意识淡薄、业务生疏等问题;各单位受理、答复、归档工作混乱,出现不予理睬、不予答复、超期答复等问题,引起不必要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四)政务新媒体方面
1.日常运维不规范。部分单位对政务新媒体“重开通、轻管理”,更新不及时、备案不及时、内容错误等问题突出,市教育局等单位因更新不及时多次被州政府通报。市工信局等个别单位未及时在“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履行开设、变更、注销报备程序。
2.主体管理责任不到位。部分单位对下属部门和内设机构开通的政务新媒体管理不到位,如,市公安局所属禁毒办开设的微信公众号去年以来,多次出现更新不及时情况。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安排部署。一是要切实提高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定期召开政务公开工作专题学习和专题安排会,切实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强化各单位主要领导责任意识,持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要注重选优配强政务公开分管领导和业务人员,对人员出现变动调整的,及时做好交接、培训等相关工作。
(二)完善长效机制,落实公开职责。一是要建立健全政务公开、政务新媒体管理制度,按照“谁开办、谁主管、谁应用、谁负责”原则,强化有效监管,构建长效工作机制。二是要完善公开渠道,严格执行“线下、新媒体、政府网”三位一体公开方式,做到同步公开。三是将政务公开、政务新媒体管理纳入考核系统,分级分类开展考核评估,定期通报工作情况,对公开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责任不落实的下属部门、内设机构和村(社区),严肃工作纪律、取消评先选优资格。
(三)明确重点任务,提高规范化水平。一是要及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信息公开指南”,并随时修订完善。二是要将公文公开属性认定贯穿于公文流转和信息公开全过程,及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部门文件”栏目发布“主动公开”文件。三是要创新解读方式、加大解读力度,通过动画、视频、图文等多种形式加大惠民政策、项目建设、民生实事办理、优化营商环境、疫情防控等方面政策解读。四是加强依申请公开业务知识培训、完善档案管理、明确人员岗位职责,全面提升依申请公开规范化水平。五是各单位要严格落实主体管理责任,及时更新政府门户网站责任栏目和政务新媒体,严把审核发布关,进一步规范账号管理,充分发挥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在推进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和政民互动中的作用。
(四)紧盯标准目录,落实公开责任。一是已梳理标准目录的各镇街道和相关组成部门要紧盯目录内容,按照任务分解表,逐项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及时公开相关内容,及时跟进公开进度。尤其是各村、社区,要全面加强惠民政策落实、社会救助、项目建设、征地拆迁、涉农补贴、扶贫、乡村振兴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力度,及时通过线下公开栏、政务新媒体、市政府网站“村社区信息公开”栏目公开发布信息。二是未列入标准目录的单位,要梳理主要工作,及时与市政府信息中心联系,合理设置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栏目,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此次督查是对我市政务公开工作全面深入的一次“回头看”,各单位要对照《2022年上半年临夏市政务公开工作督查问题反馈清单》(附件1),及时查漏补缺,认领整改,要求9月10日前完成整改,并将整改报告通过办公平台邮件功能报送至临夏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马伊凡(收),市政府办公室将随机抽查整改结果,对工作滞后、整改不到位的进行通报。
联系电话:6325958
附:2022年上半年临夏市政务公开工作督查问题反馈清单
临夏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8月29日
(内容有删减)
临夏市2022年第一季度政务公开和政务
新媒体管理工作开展情况通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单位:
2022年第一季度,全市政务公开工作有序推进,政务新媒体运行较为规范,为进一步促进全市政务公开和政务新媒体工作,现将2022年第一季度政务公开和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开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政务公开方面。一是市政府网信息发布情况。1至3月份,各镇(街道)、市直各单位向市政府网站报送信息931条,采用发布信息771条。城郊镇、南龙镇、市农业农村局重视信息报送工作,信息报送及时、数量多、质量高。二是标准目录公开情况。1至3月份,市政府相关部门发布基层政务标准目录信息111条,镇(街道)发布基层政务公开参考目录信息136条。其中,市财政局(财政预决算)、市发改局(重大项目进展)、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药药品)、市自然资源局(城乡规划)、市生态环境分局(双随机一公开)等单位落实标准目录公开责任较好。三是主动公开文件和政策解读情况。1至3月份,市政府办公室发布主动公开文件6件,市农业农村局、市教育局报送关联文件解读2件,市政府办公室制作图文解读2件,其他类政策解读1件。
(二)政务新媒体管理方面。目前,我市共有备案政务新媒体69个,其中:微信公众号38个,微博账号3个,抖音账号10个,今日头条账号6个,小程序12个。2022年至今未收到部门备案申请。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市政府网站责任栏目保障不到位。部分单位对市政府网站信息报送工作重视程度不够,“临夏市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平台”统计显示,2022年1至2月份,各单位均存在不同程度信息更新不及时情况,经平台预警提示后,3月份更新率有所提高,但仍有部分单位更新不及时。
(二)镇(街道)政务公开推进力度不够。我市《镇(街道)基层政务公开参考目录》自2020年12月制定以来,各镇(街道)未能有效落实《参考目录》公开责任,发布的政务公开内容仍以工作动态为主。各村社区规范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滞后,公开主体、公开渠道、公开范围不清。
(三)信息发布审核把关不严。部分单位未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向市政府网站报送和本单位政务新媒体发布的信息仍存在错别字、表述错误等问题。
(四)未制定信息公开指南。各镇(街道)、市直各单位均未制定信息公开指南,导致本部门和镇(街道)的主动公开事项不明确,依申请公开渠道不畅通。
(五)依申请公开工作不规范。部分单位存在依申请公开答复不及时、不规范等情况,1至3月份,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行政复议3件,其中:南龙镇1件、市自然资源局2件。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着力推进基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一要全力推进政府部门和镇街道标准目录内容发布。各镇(街道)、市直相关单位、各村(社区)要严格对照目录内容,分别制定详细的任务分解表,逐条分配公开任务、靠实公开责任、明确公开时限,于4月15日前报市政府信息中心。二要持续加强信息发布审核。要按照《临夏市人民政府网站和全市政务新媒体信息审核责任制》要求,严格落实信息内容审核工作流程。三要尽快制定完善信息公开指南。各镇(街道)、市直各单位要参照《临夏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州直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于4月15日前制定完善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在市政府网站各自责任栏目发布。
(二)扎实推进镇(街道)政务公开工作。一要加快村社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市政府网站将统一开设“村社区政务公开”专栏,各镇(街道)要积极指导村社区以《临夏市镇村、街道社区基层政务公开参考目录》为依据,分配好公开任务,用好信息化公开方式,以市政府网站为主要公开阵地,重点公开乡村振兴、村(社区)级财务、惠农政策、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等方面的内容,方便群众及时知晓和监督。二要充分发挥好政务公开专区线下窗口作用。已配备了政务公开专区的镇(街道)和村(社区),要帮助指导群众查询、办理政务公开事项,进一步规范专区管理运维,从自助查询、资料阅览、申请接收、政策咨询四方面深入查找不足,并融合政务服务事项申办,逐步将政务公开专区打造为“一站式”政务公开服务场所。
(四)规范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工作。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临夏州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办理程序》(临州办发〔2020〕48号),明确受理方式、受理规范、答复时间、送达方式等工作要求和程序,强化为民服务意识,做到有机构接收、有专人办理、答复规范。
今年,根据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将对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进行全面规范化提升,各镇(街道)、市直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要认真对照通报指出的问题,逐条逐项整改,做到销号管理。特别是要尽快制定发布《信息公开指南》、《市直部门、镇(街道)、村(社区)基层政务公开目录任务分解表》,于4月15日前通过综合办公平台邮件功能报市政府信息中心。
近期,市政府办公室将对各单位整改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对工作滞后、整改不到位的进行通报批评。
附件1:《临夏市已备案政务新媒体统计表》
附件2:《临夏市政务新媒体备案表》
综合办公平台邮箱:临夏市政府办公室信息中心—朱亚龙
联系电话:6325958
临夏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11日
(文件有删减)
临市府办发〔2022〕 30号
临夏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省列为民办实事办理工作的通知》《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州列民生实事办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相关单位:
现将《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省列为民办实事办理工作的通知》《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州列民生实事办理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做好实施工作。
附件: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省列为民办实事办理工作的通知.pdf
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州列民生实事办理工作的通知.pdf.pdf
临夏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13日
4月13日,在全省政务公开工作推进会后,我市组织召开2022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推进会,对落实好全省政务公开工作推进会精神和加强我市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了安排。市政府副市长、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马旭凯主持会议并讲话,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相关负责参加会议。
会上,从主动公开、政务新媒体管理和存在的问题等方面通报了全市第一季度政务公开和政务新媒体管理情况,并对后三季度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了再强调和再要求。
会议强调,去年以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家、省州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不断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平台建设,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得到有效提升,得到省州部门领导的肯定。今年,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将对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进行全面规范化提升。
会议要求,各镇(街道)、市直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和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要认真对照《通报》指出的问题,逐条逐项整改,做到销号管理。市政府办公室要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督促检查力度,对工作滞后、整改不到位的进行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