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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甘肃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有关规定,编制本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及范围
市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包括市政府及市政府各组成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以下统称为市级行政机关)、各镇街道。市政府办公室为全市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临夏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政府信息中心,承担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市政府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以下信息外,其余政府信息应当公开:
(一)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
(二)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四)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
(五)单位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
(六)市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该公开的从其规定)。
二、信息公开的主体及方式
(一)主动公开
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制发的非涉密类政府信息。主要包括:
1.市政府“临市府发”和市政府办公室“临市府办发”文件中宜于主动公开的文件。
2.政府工作报告、重大决策、重大工作部署及相关政策解读情况。
3.非涉密的市政府重大活动。
4.非涉密的领导活动、讲话。
5.非涉密的市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内容。
6.市政府人事任免。
7.非涉密的市政府重大督办事项。
8.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信息。
9.市政府及其工作机构的领导人员简历、职务、分管工作、机构职责等信息。
公开形式:
1.临夏市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lxs.gov.cn)和“临夏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微信公众号公开政府信息。
2.市政务公开专区查阅(点击查看: 临夏市政务公开专区详情)。
3.其他方式。
通过新闻发布会、广播、电视、报刊等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市政府授权市政府部分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和部门管理机构负责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市发改局负责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2.市财政局负责发布市级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3.州生态环境局临夏市分局负责发布环境质量公报;
4.市统计局负责发布统计公报;
5.市司法局负责发布市政府规章;
6.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公开的市政府的其他信息。
市政府其他部门按职能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责任部门:市政府职能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各镇街道)
2.公共法律服务。(责任部门:市司法局)
3.行政审批。(责任部门:市政府职能部门及各相关单位)
4.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责任部门:市统计局)
5.市列重大建设项目的建设及实施情况;市政府制定价格信息,查处价格和行政事业性收费违法违规行为情况。(责任部门:市发改局)
6.市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和实施情况。(责任部门:市财政局)
7.市级部门预算决算、“三公”经费。(责任部门:报送市人大审查部门预算的市级部门、单位)
8.保障性住房信息。(责任部门:市住建局)
9.招投标有关信息。(责任部门:市级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投资项目审批核准部门、有关资质资格认定部门)
10.征地拆迁信息。(责任部门: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房征中心)
11.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责任部门:市财政局、市发改局)
12.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和办理情况。(责任部门:实施行政许可的市级部门、单位)
13.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责任单位:具有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的部门)
14.乡村振兴、教育、医疗、优抚、社会保障和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责任部门:市乡村振兴局、市教育局、市卫健局、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残联)
15.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责任部门:临夏州生态环境局临夏市分局、市卫健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
16.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安全生产、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报、发生和处理情况;(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卫健局、市公安局、市地震局、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
17.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市人社局)
18.公益事业的投资、建设和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19.自然、资源、人口、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非涉密情况;(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
20.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公开时限:各部门应当制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调整更新,明确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并通过临夏市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告栏、电子屏幕、报刊、广播、电视、政务新媒体以及其他便于公众及时获取政府信息的载体公开信息。以上信息的公开时限为自信息产生或变更后的20个工作日内。
三、依申请公开
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其中,公众向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以下方式办理。
(一)受理机构
临夏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受理公众向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向各部门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可以在临夏市人民政府网在线申请或到受理机构当面申请。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930-6320972(咨询电话)0930-6320975(传真)
通讯地址:临夏市人民路1号
邮政编码:731100
(二)申请方式
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人可通过受理机构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详细、明确。
1.书面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信函等形式提交申请。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单位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在临夏市人民政府网在线提交申请。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当面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
为了提高申请的处理效率,申请人应对所需政府信息尽量描述详尽、明确,如提供该政府信息的名称(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政府信息内容的提示;申请人可以委托代理人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时应当出示申请人、代理人有效证件以及授权委托书;申请人应当将所取得的信息用于合法用途。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三)申请受理
1.申请处理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和审核。经审核申请的内容描述不明确,受理机构将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经审核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受理机构将根据《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分别作出答复。
2.申请受理时间
(1)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2)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3)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传真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四)申请答复
1.答复的期限。受理机构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于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将按程序报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受理机构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五)申请费用
受理机构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一般不收取费用。但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受理机构将收取适当费用。依据省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19年版)精神,具体收费办法待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制定后公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对于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县级行政机关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五、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1.临夏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
单位名称:临夏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0-6325958
通信地址:临夏市人民路1号
邮政编码:731100
2.行政复议
单位名称:临夏市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930-6313332
通讯地址:临夏市人民路1号
邮政编码:731100
3.行政诉讼
单位名称:永靖县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0930-8831276
通讯地址:甘肃省永靖县刘家峡镇富民路(无门牌号)
邮政编码:731600
4.监察机关:临夏市监察局
投诉电话:0930-6320967
通信地址:临夏市东区市政府统办楼9楼
邮政编码:731100
临夏市规模以上服务业景气状况调查报告
今年以来,临夏市聚焦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精准实施助企纾困政策,全市10家规上服务业企业经营景气状况总体较好,惠企政策效应持续显现,经济效益有所提升,服务业发展动力持续增强。但从总体发展来看,新兴服务业发展动力不足、部分支柱行业发展质效不高、企业生存经营压力过大等问题仍需关注。
一、整体运行情况
2025年1--10月,临夏市规上服务业企业10家(较去年增加1家)共实现营业收入15.16亿元,同比下降0.41%;其中重点行业2家企业实现营业收入4561万元,同比增长12.44%。
从全市占比看,临夏市纳入核算的规上服务业企业营业收入占全市总量的87.89%,其中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三个重点行业企业营业收入分别占全市的84.88%、2.21%、0.8%,对全市服务业的主导地位持续巩固。
分行业来看,1--10月,临夏市4个规上服务业行业营业收入同比呈现“三升一降”的态势,其中,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增长6.67%,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下降1.74%,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增长9.23%,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增长22.36%。
二、存在的问题
1.从行业结构看,传统服务业仍占主导地位,新兴服务业发展相对缓慢。临夏市共有10家规上服务业企业,其中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5家,占临夏市规上服务业企业总数的50%,营业收入占临夏市规上服务业总收入的84.88%;交通运输业企业3家,个数占临夏市规上服务业企业总数的30%,营业收入占规上服务业总收入的73.5%。而以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行业总量较小、发展速度落后。
2.规上部分行业样本单位少、行业总量小,因个别企业影响营业收入下降幅度较大。临夏市无服务业龙头企业,在库企业总体规模小,竞争力弱,发展后劲不足。单个企业经营状况的变化很容易对整个行业产生波动,影响数据研判。存量企业在库多年且基数大,较难持续高速增长。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利用五经普数据,加大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纳统力度。充分利用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有利契机,加大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积极争取企业的支持配合。相关部门应发挥行业主管部门的职能作用,主动加强企业升规申报业务知识的学习,做好本行业企业培育及入库工作;统计部门做好企业入库的宣传与培训工作,对单位的营业收入和从业人员进行梳理,做好对申报纳入企业上报资料的审核把关及业务指导工作。针对企业户数少、经营波动即影响整个行业增速异常的行业,加大培育力度,抓好入库。
(二)营造良好环境,提高企业盈利能力。要继续落实中央“退、减、免、缓、延”等减税降费政策措施,积极帮助企业对接银行及担保机构,加大对中小微企业扶持力度,认真贯彻落实服务业企业申报规模以上企业成功奖励措施,加强对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发展的监测和引导,注重深入企业了解经营状况,为企业帮扶解困;切实在企业融资贷款、用工、土地使用、招商奖励和税收等方面给予有力的支持,努力为企业创造良好的外部经营环境。服务业企业联系主管单位要加强协调、及时调研,分析原因,主动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的堵点、难点问题。要加强对企业上报统计数据的监测,更要结合企业统计报数情况,重点对数据异常波动企业进行实地调研,了解掌握企业发展的经营动态,引导降低企业运营成本,提高企业盈利能力,解决企业发展壮大的实际问题。
(三)培育新兴服务业企业,弥补行业空白。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精准筛选和培育符合规模以上标准的企业,用好入库奖励政策,提高企业入统的积极性和配合度,尤其要加大培育互联网、软件、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等行业的入库力度。为弥补临夏市行业空白,建议重点关注文体旅游休闲业企业临夏金谊天健影业有限公司和房地产服务业企业甘肃祥富物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申报规模以上企业的工作,确保这两个行业能全面反映临夏市服务业发展水平,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带动临夏市第三产业快速增长。
临夏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
(第一号)
—临夏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顺利完成
临夏市统计局
临夏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10月22日)
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22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甘政发〔2023〕5号)、《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临州府发〔2023〕31号)和《关于做好临夏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临市府发〔2023〕48号)精神,临夏市于2023年组织开展了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普查标准时点为2023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2023年度,普查对象为临夏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在上级普查机构的精心指导下,经各镇(街道)、各部门通力协作,全市广大普查人员近两年的辛勤工作,以及所有普查对象的积极配合,现已圆满完成临夏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机构组建、宣传动员、人员选聘、综合试点、单位清查、普查登记、数据审核验收、事后质量抽查、数据汇总、数据评估等各项任务,取得显著成效。
一、组织保障坚强有力
临夏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严格遵循“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组织实施原则,成立由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30个部门为成员单位的临夏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普查组织与实施。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内设综合组、业务组、宣传后勤保障组,明确职责分工,确保规范高效运转。各镇(街道)同步成立普查机构,筑牢组织保障基础。领导小组强化统筹,精心部署,确保人员、培训、宣传、经费、措施“五到位”。各相关部门履职尽责、密切配合,形成强大工作合力,共同保障普查顺利实施。
二、全面普查摸清家底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是在我国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时刻开展的国情国力调查。全市700余名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克服困难,奋力工作,对辖区内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及从事第二、三产业的个体经营户展开“地毯式”清查。在清查基础上,对第二、三产业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抽样个体经营户以及选中的投入产出调查单位逐一现场登记。市经普办严格按普查方案要求组织登记工作,准确采集普查对象的基本情况、组织机构、人员工资、财务状况、生产经营、能源消费、固定资产投资、研发活动、数字化应用、数字经济和投入产出等关键数据。普查结果客观反映了临夏市经济发展状况,为科学编制“十五五”规划纲要和推动深化改革、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了翔实可靠的统计依据。
三、科学规范精准实施
市经普办严格执行国家《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甘肃省实施方案》、《甘肃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审核验收组织实施方案》、《甘肃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检查工作方案》,规范流程、严控质量。通过全市集中培训、镇(街道)分片培训、现场指导和线上答疑等多种形式,对普查“两员”进行系统培训,实施“点对点、一对一”业务指导,确保人员业务过硬。普查采用“先清查后登记”的模式,确保对象界定准确、单位不重不漏。登记阶段,对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进行全面调查,对个体经营户进行抽样调查,对投入产出调查单位同步开展调查。技术上应用全国统一数据采集处理平台,使用手持电子终端设备(PAD)采集数据,推进电子统计台账应用,提升信息化管理培训水平。入户登记严格执行流程与规范,将依法普查、实事求是贯穿各环节,确保数据按时如实上报。普查进一步夯实了统计基础,强化了重点领域监测,深化了统计现代化改革,为临夏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了统计力量。
四、全程严控数据质量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确保普查依法依规。临夏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实施全过程数据质量控制,坚守数据质量生命线原则,严格执行普查方案,加强培训,压实数据质量责任。分专业、分阶段开展专项数据审核,市、镇(街道)两级狠抓源头数据质量,实时监控数据采集上报过程,强化核实与指导,开展自查、抽查与联动审核,确保数据真实可靠。市经普办及时制定并印发《临夏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质量检查工作方案》,明确镇(街道)自查和市级抽查要求,认真组织并完成了数据质量抽查工作,顺利通过临夏州经普办组织的县级质量抽查、省级统一组织的全省数据质量检查,临夏市普查数据质量抽查结果符合甘肃省质量控制标准,数据差错率低于控制要求。
总体来看,临夏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组织实施科学、规范、有序,全过程公开、透明,全面、准确地摸清了临夏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普查数据客观、真实地反映了近五年来临夏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进展、新成就,实现了普查预期目标。普查结果显示,2023年末,全市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5104个,与2018年末(2018年是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年份)相比,增长64.22 %,从业人员79508人,增长33.83 %;个体经营户9235个,从业人员22173 人。
临夏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
(第二号)
——单位基本情况
临夏市统计局
临夏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10月22日)
根据临夏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全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单位情况、从业人员、资产负债状况和营业收入公布如下:
一、单位情况
2023年末,全市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5104个;产业活动单位5803个;个体经营户9235个(详见表2-1)。
表2-1 单位数与个体经营户数
单位数(个) | 比重(%) | |
一、法人单位 | 5104 | 100 |
企业法人 | 4247 | 83.21 |
机关、事业法人 | 362 | 7.09 |
社会团体 | 71 | 1.39 |
其他法人 | 424 | 8.31 |
二、产业活动单位 | 5803 | 100 |
第二产业 | 728 | 12.55 |
第三产业 | 5075 | 87.45 |
三、个体经营户 | 9235 | 100 |
第二产业 | 67 | 0.73 |
第三产业 | 9168 | 99.27 |
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1565个,占30.66%;租赁和商务服务业802个,占15.71%;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524个,占10.27%。在个体经营户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3275个,占35.46%;住宿和餐饮业1482个,占16.04%;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1325个,占14.34%(详见表2-2)。
表2-2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法人单位数与个体经营户数
法人单位 | 个体经营户 | |||
数量(个) | 比重(%) | 数量(个) | 比重(%) | |
合 计 | 5104 | 100 | 9235 | 100 |
农、林、牧、渔业* | 7 | 0.14 | — | — |
采矿业 | — | — | — | — |
制造业 | 206 | 4.04 | 1 | 0.01 |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 11 | 0.22 | — | — |
建筑业 | 467 | 9.15 | 66 | 0.71 |
批发和零售业 | 1565 | 30.66 | 3275 | 35.46 |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118 | 2.31 | 1325 | 14.34 |
住宿和餐饮业 | 188 | 3.68 | 1482 | 16.04 |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95 | 1.86 | 150 | 1.62 |
金融业 | 33 | 0.65 | — | — |
房地产业 | 244 | 4.78 | 242 | 2.62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802 | 15.71 | 190 | 2.06 |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202 | 3.96 | 102 | 1.10 |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35 | 0.69 | — | — |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210 | 4.11 | 2020 | 21.87 |
教育 | 181 | 3.55 | 22 | 0.24 |
卫生和社会工作 | 90 | 1.76 | 225 | 2.44 |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126 | 2.47 | 137 | 1.48 |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 524 | 10.27 | — | — |
注:表中农、林、牧、渔业仅包括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的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以及兼营第二、三产业活动的农、林、牧、渔业法人单位。表中房地产业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 | ||||
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79508人,其中女性从业人员33617人。第二产业从业人员13356人,第三产业从业人员66152人。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22173人,其中女性从业人员10989人。
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16416人,占20.65%;建筑业9980人,占12.56%;批发和零售业8335人,占10.49%;
在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零售业业6453人,占29.10%;住宿餐饮业6119人,占27.60%;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4822人,占21.75%(详见表2-3)。
表2-3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
法人单位 从业人员 (人) | 个体经营户 从业人员 (人) | |||
其中:女性 | 其中:女性 | |||
合 计 | 79508 | 33617 | 22173 | 10989 |
农、林、牧、渔业* | 20 | 2 | — | — |
采矿业 | 0 | 0 | — | — |
制造业 | 2661 | 1048 | 16 | 12 |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 715 | 304 | — | — |
建筑业 | 9980 | 2277 | 262 | 44 |
批发和零售业 | 8335 | 3376 | 6453 | 3900 |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1777 | 418 | 1494 | 69 |
住宿和餐饮业 | 3275 | 1975 | 6119 | 3081 |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1365 | 502 | 390 | 370 |
金融业 | 5332 | 11 | — | — |
房地产业 | 4018 | 1874 | 653 | 148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6643 | 1970 | — | — |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2251 | 783 | 528 | 363 |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571 | 252 | — | — |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1468 | 482 | 4822 | 2224 |
教育 | 7158 | 4791 | 45 | 43 |
卫生和社会工作 | 6196 | 4172 | 1114 | 587 |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1327 | 633 | 277 | 148 |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 16416 | 6186 | — | — |
注:表中农、林、牧、渔业仅包括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的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表中房地产业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 | ||||
三、资产负债状况和营业收入
2023年末,全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900.25亿元。其中,第二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24.29亿元;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775.96亿元。
2023年末,全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400.66亿元。其中,第二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80.07亿元;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320.59亿元。
2023年,全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企业法人单位实现营业收入203.94亿元。其中,第二产业营业收入60.95亿元;第三产业营业收入142.99亿元(详见表2-4)。
表2-4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法人单位 资产总计 (亿元) | 法人单位 负债合计 (亿元) | 企业法人单位 营业收入 (亿元) | |
合 计 | 900.25 | 400.66 | 203.94 |
农、林、牧、渔业* | 0.36 | 0.19 | 0.35 |
采矿业 | - | - | - |
制造业 | 20.88 | 9.46 | 12.66 |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 31.54 | 20.46 | 3.23 |
建筑业 | 71.87 | 50.15 | 45.06 |
批发和零售业 | 56.70 | 35.47 | 73.26 |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22.42 | 7.39 | 3.19 |
住宿和餐饮业 | 9.84 | 4.27 | 2.98 |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24.73 | 17.56 | 15.38 |
金融业 | - | - | - |
房地产业 | 158.87 | 138.94 | 33.64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237.80 | 48.64 | 7.72 |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72.42 | 41.08 | 2.19 |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11.58 | 7.33 | 0.78 |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1.82 | 0.78 | 1.20 |
教育 | 23.09 | 2.86 | 0.53 |
卫生和社会工作 | 34.34 | 9.95 | 0.96 |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6.43 | 2.24 | 0.81 |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 115.56 | 3.88 | - |
注:表中农、林、牧、渔业仅包括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的单位数据。表中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表中房地产业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 | |||
注释:
[1]三次产业的划分
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不含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第二产业是指采矿业(不含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制造业(不含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
第三产业即服务业,是指除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第三产业包括: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国际组织,以及农、林、牧、渔业中的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采矿业中的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制造业中的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2]单位的划分
法人单位是指有权拥有资产、承担负债,并独立从事社会经济活动(或者与其他单位进行交易)的组织。法人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负债和其他民事责任;
(2)独立拥有和使用(或者授权使用)资产,有权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
(3)会计上独立核算,能够编制资产负债表等会计报表。
法人单位包括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机关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其他法人等。
产业活动单位是指位于一个地点,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的组织或者组织的一部分。产业活动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一个场所从事一种或者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
(2)相对独立地组织生产活动或经营活动;
(3)能提供收入或者支出等相关资料。
[3]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为保证数据精确度,个别数据保留2位小数。
临夏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
(第三号)
——第二产业基本情况
临夏市统计局
临夏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10月22日)
根据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临夏市第二产业(包括工业和建筑业)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工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市共有工业企业法人单位217个,从业人员3376人,全部为内资企业。(详见表3-1)。
表3-1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工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 从业人员(人) | |
合 计 | 217 | 3376 |
内资企业 | 217 | 3376 |
港澳台投资企业 | - | - |
外商投资企业 | - | - |
其他统计类别 | - | - |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制造业206个,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11个,分别占94.93%和5.07%。在工业行业大类中,金属制品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农副产品加工业企业法人单位数位居前三位,分别占18.89%、17.97%和9.22%。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制造业2661人,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715人,分别占78.82%和21.18%。在工业行业大类中,农副产品加工业,非金属制品业,水的生产和供应业从业人员数位居前三位,分别占16.88%、15.46%和11.34%(详见表3-2)。
表3-2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工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 从业人员(人) | |
农副食品加工业 | 20 | 570 |
食品制造业 | 12 | 208 |
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 | 10 | 253 |
纺织业 | 9 | 41 |
纺织服装、服饰业 | 6 | 150 |
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 | 6 | 19 |
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 4 | 57 |
家具制造业 | 4 | 15 |
造纸和纸制品业 | 1 | 0 |
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 | 9 | 71 |
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 | 15 | 156 |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 9 | 134 |
医药制造业 | 3 | 38 |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 4 | 38 |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 39 | 522 |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 2 | 41 |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 2 | 6 |
金属制品业 | 41 | 270 |
通用设备制造业 | 3 | 12 |
专用设备制造业 | 2 | 14 |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 3 | 37 |
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 2 | 9 |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8 | 299 |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 1 | 33 |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 2 | 383 |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工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524124万元,负债合计299194万元,实现营业收入158891万元(详见表3-3)。
表3-3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万元) | 负债合计 (万元) | 营业收入 (万元) | |
合 计 | 524124 | 299194 | 158891 |
煤炭开采和洗选业 | - | - | - |
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 - | - | - |
黑色金属矿采选业 | - | - | - |
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 - | - | - |
非金属矿采选业 | - | - | - |
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 - | - | - |
其他采矿业 | - | - | - |
农副食品加工业 | 100230 | 41987 | 69757 |
食品制造业 | 3463 | 1748 | 1824 |
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 | 17925 | 10264 | 3784 |
烟草制品业 | - | - | - |
纺织业 | 1083 | 148 | 846 |
纺织服装、服饰业 | 6744 | 854 | 3176 |
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 | 770 | 216 | 94 |
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 2154 | 1607 | 512 |
家具制造业 | 135 | 10 | 136 |
造纸和纸制品业 | 30 | 25 | 30 |
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 | 1833 | 845 | 1313 |
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 | 8877 | 3787 | 1840 |
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 | - | - | - |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 1056 | 297 | 1199 |
医药制造业 | 826 | 30 | 83 |
化学纤维制造业 | - | - | - |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 1253 | 3 | 310 |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 48523 | 27504 | 33691 |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 1171 | 104 | 331 |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 749 | 13 | 249 |
金属制品业 | 7550 | 3165 | 4572 |
通用设备制造业 | 622 | 524 | 211 |
专用设备制造业 | 1920 | 1221 | 375 |
汽车制造业 | - | - | - |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 - | - | - |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 1603 | 259 | 2149 |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 - | - | - |
仪器仪表制造业 | - | - | - |
其他制造业 | - | - | - |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 - | - | - |
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 253 | 17 | 124 |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193691 | 163269 | 16477 |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 5825 | 3164 | 3530 |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 115838 | 38133 | 12278 |
二、建筑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市共有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467个,全部为内资企业,从业人员9980人。(详见表3-6)。
表3-6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 从业人员(人) | |
合 计 | 467 | 9980 |
内资企业 | 467 | 9980 |
港澳台投资企业 | - | - |
外商投资企业 | - | - |
其他统计类别 | - | - |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房屋建筑业占33.62%,土木工程建筑业占16.49%,建筑安装业占13.49%,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占36.40%。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房屋建筑业占65.81%,土木工程建筑业占10.21%,建筑安装业占13.54%,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占10.44%(详见表3-7)。
表3-7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 从业人员(人) | |
合 计 | 467 | 9980 |
房屋建筑业 | 157 | 6568 |
土木工程建筑业 | 77 | 1019 |
建筑安装业 | 63 | 1351 |
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 | 170 | 1042 |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718696万元,负债合计501548万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50638万元(详见表3-8)。
表3-8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万元) | 负债合计(万元) | 营业收入(万元) | |
合 计 | 718696 | 501548 | 450638 |
房屋建筑业 | 564391 | 396449 | 324099 |
土木工程建筑业 | 75682 | 58356 | 65088 |
建筑安装业 | 44418 | 25648 | 45713 |
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 | 34205 | 21095 | 15738 |
注释:
[1]登记注册统计类别
根据国家统计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市场主体统计分类的划分规定》(国统字〔2023〕14号)确定,包括内资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等其他统计类别。
[2]规模以上工业
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
[3]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为保证数据精确度,个别数据保留2位小数。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
(第四号)
——第三产业基本情况之一
临夏市统计局
临夏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10月22 日)
根据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临夏市第三产业中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批发和零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市共有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1566个,从业人员8343人。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批发业占30.84%,零售业占69.16%。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批发业占33.90%,零售业占66.10%(详见表4-1)。
表4-1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 从业人员 (人) | |
合 计 | 1566 | 8343 |
批发业 | 483 | 2828 |
农、林、牧、渔产品批发 | 21 | 81 |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批发 | 80 | 698 |
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批发 | 36 | 218 |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 | 23 | 117 |
医药及医疗器材批发 | 31 | 388 |
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批发 | 198 | 997 |
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批发 | 63 | 240 |
贸易经纪与代理 | 1 | 5 |
其他批发业 | 30 | 84 |
零售业 | 1083 | 5515 |
综合零售 | 90 | 963 |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专门零售 | 117 | 405 |
纺织、服装及日用品专门零售 | 82 | 324 |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专门零售 | 86 | 397 |
医药及医疗器材专门零售 | 147 | 504 |
汽车、摩托车、零配件和燃料及其他动力销售 | 253 | 1574 |
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专门零售 | 103 | 433 |
五金、家具及室内装饰材料专门零售 | 163 | 742 |
货摊、无店铺及其他零售业 | 42 | 173 |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9.94%,港澳台投资企业占0.06%。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9.48%,港澳台投资企业占0.52%(详见表4-2)。
表4-2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 从业人员 (人) | |
合 计 | 1566 | 8343 |
内资企业 | 1566 | 8343 |
港澳台投资企业 | 1 | 43 |
外商投资企业 | -- | -- |
其他统计类别 | -- | -- |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567031万元,负债合计354727万元,实现营业收入732605万元(详见表4-3)。
表4-3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 负债合计 | 营业收入 | |
合计 | 567031 | 354727 | 732605 |
一、批发业 | 303116 | 214679 | 254900 |
农、林、牧、渔产品批发 | 4440 | 3206 | 5921 |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批发 | 53168 | 17529 | 146978 |
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批发 | 12412 | 10987 | 7356 |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 | 2618 | 811 | 2391 |
医药及医疗器材批发 | 32681 | 19886 | 30019 |
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批发 | 185156 | 155280 | 50755 |
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批发 | 7144 | 3649 | 9372 |
贸易经纪与代理 | 104 | 0 | 17 |
其他批发业 | 5393 | 3331 | 2091 |
二、零售业 | 263915 | 140048 | 477705 |
综合零售 | 25189 | 18031 | 27343 |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专门零售 | 13396 | 4728 | 6896 |
纺织、服装及日用品专门零售 | 28327 | 25306 | 4259 |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专门零售 | 13239 | 4294 | 10331 |
医药及医疗器材专门零售 | 6053 | 1023 | 8800 |
汽车、摩托车、零配件和燃料及其他动力销售 | 110831 | 59661 | 380991 |
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专门零售 | 27921 | 10991 | 16611 |
五金、家具及室内装饰材料专门零售 | 30485 | 10866 | 18539 |
货摊、无店铺及其他零售业 | 8474 | 5150 | 3935 |
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市共有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117个,从业人员1739人(详见表4-4)。
表4-4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 从业人员(人) | |
合 计 | 117 | 1739 |
铁路运输业 | -- | -- |
道路运输业 | 102 | 992 |
水上运输业 | -- | -- |
航空运输业 | -- | -- |
管道运输业 | -- | -- |
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 | 3 | 5 |
装卸搬运和仓储业 | 6 | 76 |
邮政业 | 6 | 666 |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117个,全部为内资企业,从业人员1739人(详见表4-5)。
表4-5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 从业人员(人) | |
合 计 | 117 | 1739 |
内资企业 | 117 | 1739 |
港澳台投资企业 | -- | -- |
外商投资企业 | -- | -- |
其他统计类别 | -- | -- |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13423万元,负债合计73863万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1947万元(详见表4-6)。
表4-6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万元) | 负债合计 (万元) | 营业收入 (万元) | |
合 计 | 213423 | 73863 | 31947 |
铁路运输业 | -- | -- | -- |
道路运输业 | 174275 | 47746 | 11076 |
水上运输业 | -- | -- | -- |
航空运输业 | -- | -- | -- |
管道运输业 | -- | -- | -- |
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 | 126 | 128 | 44 |
装卸搬运和仓储业 | 18687 | 14875 | 1687 |
邮政业 | 20335 | 11114 | 19140 |
三、住宿和餐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市共有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188个,从业人员3275人。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住宿业占40.95%,餐饮业占59.05%。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住宿业占44.36%,餐饮业占55.64%(详见表4-7)。
表4-7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 从业人员(人) | |
合 计 | 188 | 3275 |
住宿业 | 77 | 1453 |
旅游饭店 | 17 | 850 |
一般旅馆 | 60 | 603 |
民宿服务 | -- | -- |
露营地服务 | -- | -- |
其他住宿业 | -- | -- |
餐饮业 | 111 | 1822 |
正餐服务 | 109 | 1816 |
快餐服务 | 1 | 3 |
饮料及冷饮服务 | 1 | 3 |
餐饮配送及外卖送餐服务 | -- | -- |
其他餐饮业 | -- | -- |
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188个,全部为内资企业,从业人员3275人(详见表4-8)。
表4-8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 从业人员(人) | |
合 计 | 188 | 3275 |
内资企业 | 188 | 3275 |
港澳台投资企业 | -- | -- |
外商投资企业 | -- | -- |
其他统计类别 | -- | -- |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98428万元,负债合计42688万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9767万元(详见表4-9)。
表4-9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万元) | 负债合计(万元) | 营业收入(万元) | |
合 计 | 98428 | 42688 | 29767 |
住宿业 | 66642 | 36255 | 19029 |
旅游饭店 | 43929 | 31182 | 12328 |
一般旅馆 | 22713 | 5073 | 6701 |
民宿服务 | -- | -- | -- |
露营地服务 | -- | -- | -- |
其他住宿业 | -- | -- | -- |
餐饮业 | 31786 | 6433 | 10738 |
正餐服务 | 31751 | 6433 | 10659 |
快餐服务 | 1 | 0 | 24 |
饮料及冷饮服务 | 34 | 0 | 55 |
餐饮配送及外卖送餐服务 | -- | -- | -- |
其他餐饮业 | -- | -- | -- |
四、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市共有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93个,从业人员1330人(详见表4-10)。
表4-10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 从业人员(人) | |
合 计 | 93 | 1330 |
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 | 8 | 857 |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 29 | 202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56 | 271 |
在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6.77%,港澳台投资企业占1.08%,外商投资企业占2.15%。
在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67.86%,港澳台投资企业占8.00%,外商投资企业占24.14%(详见表4-11)。
表4-11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 从业人员(人) | |
合 计 | 93 | 1330 |
内资企业 | 90 | 903 |
港澳台投资企业 | 1 | 106 |
外商投资企业 | 2 | 321 |
其他统计类别 | -- | -- |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46790万元,负债合计175624万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53807万元(详见表4-12)。
表4-12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万元) | 负债合计(万元) | 营业收入(万元) | |
合 计 | 246790 | 175624 | 153807 |
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 | 237232 | 169100 | 145742 |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 4207 | 3491 | 4070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5351 | 3033 | 3995 |
五、房地产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市共有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244个。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59个,物业管理企业102个,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73个。
2023年末,全市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4018人。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1144人,物业管理企业2375人,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366人(详见表4-13)。
表4-13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 从业人员(人) | |
合 计 | 244 | 4018 |
房地产开发经营 | 59 | 1144 |
物业管理 | 102 | 2375 |
房地产中介服务 | 73 | 366 |
房地产租赁经营 | 10 | 133 |
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244个,全部为内资企业,从业人员4018人(详见表4-14)。
表4-14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 从业人员 (人) | |
合 计 | 244 | 4018 |
内资企业 | 244 | 4018 |
港澳台投资企业 | -- | -- |
外商投资企业 | -- | -- |
其他统计类别 | -- | -- |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临夏市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588668万元。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1547647万元,物业管理企业29326万元,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5157万元。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1389418万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36376万元(详见表4-15)。
表4-15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万元) | 负债合计 (万元) | 营业收入 (万元) | |
合 计 | 1588668.35 | 1389418.36 | 336376.39 |
房地产开发经营 | 1547646.54 | 1368862.95 | 319678.43 |
物业管理 | 29325.7 | 18877.44 | 13076.97 |
房地产中介服务 | 5157.26 | 1415.06 | 3162.60 |
房地产租赁经营 | 6538.86 | 262.92 | 458.39 |
六、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市共有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791个,从业人员6472人。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租赁业占20.48%,商务服务业占79.52%。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租赁业占15.62%,商务服务业占84.38%(详见表4-16)。
表4-16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 从业人员 (人) | |
合 计 | 791 | 6472 |
租赁业 | 162 | 1011 |
商务服务业 | 629 | 5461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791个,全部为内资企业,从业人员6472人(详见表4-17)。
表4-17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 从业人员 (人) | |
合 计 | 791 | 6472 |
内资企业 | 791 | 6472 |
港澳台投资企业 | -- | -- |
外商投资企业 | -- | -- |
其他统计类别 | -- | -- |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366818万元。其中,租赁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0524万元,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336294万元。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486350万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77160万元(详见表4-18)。
表4-18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万元) | 负债合计 (万元) | 营业收入 (万元) | |
合 计 | 2366818 | 486350 | 77160 |
租赁业 | 30524 | 11365 | 14507 |
商务服务业 | 2336294 | 474985 | 62653 |
注释:
[1] 登记注册统计类别:根据国家统计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市场主体统计分类的划分规定》(国统字〔2023〕14号)确定,包括内资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等其他统计类别。
[2]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为保证数据精确度,个别数据保留2位小数。
[3]本公报中的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临夏市第五次全市经济普查公报
(第五号)
——第三产业基本情况之二
临夏市统计局
临夏市第五次全市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10月22日)
根据临夏市第五次全市经济普查结果,现将全市第三产业中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市共有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法人单位202个,从业人员2251人。其中,企业法人单位170个,从业人员1314人(详见表5-1)。
企业法人单位 (个) | 从业人员 (人) | |
合 计 | 170 | 1314 |
研究和试验发展 | 5 | 38 |
专业技术服务业 | 139 | 1086 |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 26 | 190 |
表5-1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170个,全部为内资企业,从业人员1314人。
表5-2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 从业人员 (人) | |
合 计 | 170 | 1314 |
内资企业 | 170 | 1314 |
港澳台投资企业 | — | — |
外商投资企业 | — | — |
其他统计类别 | — | — |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711593万元,负债合计410586万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1900万元(详见表5-3)。
表5-3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万元) | 负债合计 (万元) | 营业收入 (万元) | |
合 计 | 711593 | 410586 | 21900 |
研究和试验发展 | 676 | 451 | 511 |
专业技术服务业 | 702846 | 404775 | 18791 |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 8071 | 5360 | 2598 |
二、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市共有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法人单位35个,从业人员571人。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11个,从业人员169人。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14123万元,负债合计72936万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7844万元。
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1713万元。本年支出(费用)合计2785万元。
三、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市共有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210个,从业人员1468人(详见表5-4)。
表5-4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 从业人员(人) | |
合 计 | 210 | 1468 |
居民服务业 | 101 | 803 |
机动车、电子产品和日用产品修理业 | 96 | 527 |
其他服务业 | 13 | 138 |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210个,从业人员1468人,全部为内资企业(详见表5-5)。
表5-5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 从业人员(人) | |
合 计 | 210 | 1468 |
内资企业 | 210 | 1468 |
港澳台投资企业 | — | — |
外商投资企业 | — | — |
其他统计类别 | — | — |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8226万元,负债合计7794万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1982万元(详见表5-6)。
表5-6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万元) | 负债合计 (万元) | 营业收入 (万元) | |
合 计 | 18226 | 7794 | 11982 |
居民服务业 | 6260 | 2182 | 5285 |
机动车、电子产品和日用产品修理业 | 10364 | 5000 | 5812 |
其他服务业 | 1602 | 612 | 885 |
四、教育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市共有教育法人单位181个,从业人员7158人。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86个,从业人员6306人。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教育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7457万元,负债合计3969万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5251万元。
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223428万元,本年支出(费用)合计120166万元。
五、卫生和社会工作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市共有卫生和社会工作法人单位90个,从业人员6196人。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47个,从业人员5244人。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卫生和社会工作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9453万元;负债合计9431万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9647万元。
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323950万元,本年支出(费用)合计162642万元。
六、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市共有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法人单位126个,从业人员1327人。其中,企业法人单位102个,从业人员632人。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9348万元,负债合计21112万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8114万元。
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24977万元,本年支出(费用)合计9376万元。
七、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2023年末,全市共有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法人单位524个,从业人员16416人。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本年支出(费用)合计491657万元。
注释:
[1]本公报中的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不包括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2]登记注册统计类别:根据国家统计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市场主体统计分类的划分规定》(国统字〔2023〕14号)确定,包括内资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等其他统计类别。
[3]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为保证数据精确度,个别数据保留2位小数。
[4]本公报中的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
(第六号)
——部分新兴产业发展情况
临夏市统计局
临夏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 10 月22日)
根据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临夏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中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技术产业、数字经济核心产业等新兴产业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战略性新兴产业
(一)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
2023年末,全市从事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1个,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的6.67%, 该企业属于节能环保产业企业。
(二)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
2023年末,全市从事战略性新兴产业活动的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5个,全部为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占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的55.56%。
二、高技术产业
2023年末,全市共有规模以上高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5个,全部为信息服务业企业,占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的55.56%。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45210万元,占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营业收入的86.5%。
三、数字经济核心产业
2023年末,全市共有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法人单位247个,从业人员2059人。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70410万元。
在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数字产品服务业78个,占31.58%;数字技术应用业89个,占36.03%;数字要素驱动业80个,占32.39%。
在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数字产品服务业269人,占13.06%;数字技术应用业1280人,占62.17%;数字要素驱动业510人,占24.77%。
在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法人单位营业收入中,数字产品服务业7768万元,占4.56%;数字技术应用业154353万元,占90.58%;数字要素驱动业8289万元,占4.86%。
四、文化及相关产业
2023年末,全市共有文化及相关产业法人单位528个,从业人员3117人,资产总计172086万元。
2023年末,全市共有经营性文化产业法人单位293个,从业人员1601人,资产总计168136万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690万元。
2023年末,全市共有公益性文化事业(含社团)法人单位235个,从业人员1516人,资产总计3952万元,本年支出(费用)合计6644万元。
临夏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
(第七号)
—分区域单位和从业人员情况
临夏市统计局
临夏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10月22日)
根据临夏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全市分镇(街道)的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单位及从业人员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单位情况
2023年末,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5104个,位居前三位的镇(街道)是:东区街道1292个,占25.31%;南龙镇1072个,占21.00%;城南街道453个,占8.88%;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产业活动单位中,位居前三位的镇(街道)是:东区街道1569个,占27.04%;南龙镇1143个,占19.70%;城南街道537个,占9.25%(详见表7-1)。
表7-1 按地区分组的法人单位数和产业活动单位数
法人单位 | 产业活动单位 | |||
数量(个) | 比重(%) | 数量(个) | 比重(%) | |
合计 | 5104 | 100.00% | 5803 | 100.00% |
城南街道 | 453 | 8.88% | 537 | 9.25% |
城北街道 | 347 | 6.80% | 403 | 6.94% |
东关街道 | 203 | 3.98% | 227 | 3.91% |
西关街道 | 180 | 3.53% | 211 | 3.64% |
八坊街道 | 99 | 1.94% | 110 | 1.90% |
红园街道 | 322 | 6.31% | 364 | 6.27% |
东区街道 | 1292 | 25.31% | 1569 | 27.04% |
城郊镇 | 430 | 8.42% | 465 | 8.01% |
枹罕镇 | 360 | 7.05% | 399 | 6.88% |
南龙镇 | 1072 | 21.00% | 1143 | 19.70% |
折桥镇 | 346 | 6.78% | 375 | 6.46% |
二、从业人员
2023年末,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位居前三位的镇(街道)是:东区街道22338人,占28.10%;城南街道11486人,占14.45%;南龙镇10648人,占13.39%(详见表7-2)。
表7-2 按地区分组的法人单位从业人员
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人) | 其中:女性(人) | |
合计 | 79508 | 33617 |
城南街道 | 11486 | 4469 |
城北街道 | 5831 | 3085 |
东关街道 | 3859 | 1508 |
西关街道 | 3530 | 1373 |
八坊街道 | 1539 | 749 |
红园街道 | 7387 | 3246 |
东区街道 | 22338 | 9925 |
城郊镇 | 3656 | 1594 |
枹罕镇 | 4918 | 1865 |
南龙镇 | 10648 | 4130 |
折桥镇 | 4316 | 1673 |
一、引言
今年来,临夏市房地产市场经历了诸多变化,商品房销售面积作为衡量市场活跃度和发展趋势的重要指标,受到广泛关注。运用SWOT分析法,对临夏市商品房销售面积的相关因素进行全面剖析,有助于清晰认识市场现状,把握未来发展方向,为房地产企业、政府部门及相关投资者提供决策参考。
二、临夏市商品房销售现状概述
2025年上半年全市商品房销售面积同比增长0.1% 。相较于去年上半年的-4.2%,增速由负转正,这一增长态势表明临夏市商品房市场今年来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从销售结构来看,房屋面积主要需求集中在90 - 140平方米之间,占比超过70%,中等户型是销售主力。
三、SWOT分析
(一)优势(Strengths)
1. 政策支持:政府采取“政府补贴、企业让利、金融支持”的方式,大力支持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拉动住房消费。如举办房地产展销会,筹集奖补资金,刺激了商品房销售。
2. 区位与配套逐渐完善:部分新建楼盘区位优势明显,交通便利。如河州学府项目位于临夏交通要道,连接新老城区 ,周边三大商圈环绕,医疗资源丰富,还有自带商业组群,满足居民购物、就医等生活需求,对购房者吸引力较大。
3. 产品多元化:目前市场上户型多样,从105平的小三室到190平的宽阔大四室等都有供应,能满足不同层次消费者的购房需求,尤其是第四代住宅的出现大大提升了购房者的选择。像河州祥府项目、令牌天悦第四代住宅项目等规划多种户型,全明设计、南北通透,还有百米超宽楼间距,车位配比合理,在居住品质上有一定优势。
(二)劣势(Weaknesses)
1. 市场竞争激烈: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发展,临夏市房地产企业数量增多,各楼盘之间竞争激烈。众多开发商争夺有限的购房客户群体,导致营销成本增加,部分楼盘可能会出现价格战等不良竞争现象,影响企业利润空间和市场秩序。
2. 消费者观望情绪:尽管市场有增长态势,但部分消费者仍存在观望情绪。一方面,担心房价后续波动;另一方面,对经济形势和自身收入稳定性存在担忧,使得他们在购房决策上更加谨慎,延缓购房计划,影响商品房销售速度。
(三)机会(Opportunities)
1. 城市化进程推进:临夏市城市化水平不断提高,大量人口从农村向城市转移,城市新增人口对住房的刚性需求为商品房销售提供广阔市场空间。同时,城市更新和旧城改造项目也会产生改善性住房需求,推动商品房销售面积增长。
2. 经济发展与居民收入增长:随着临夏市整体经济的持续发展,居民收入水平不断提高。居民消费能力的增强使得更多人有经济实力购买商品房,尤其是改善性住房需求将进一步释放,促进商品房销售市场的繁荣。
(四)威胁(Threats)
1. 政策不确定性:房地产行业受国家和地方政策影响较大。未来政策若出现调整,如限购政策、信贷政策收紧等,可能会抑制购房需求,对商品房销售面积产生负面影响。例如房贷利率上升会增加购房者的购房成本,从而降低购房意愿。
2. 经济环境波动:全球经济形势复杂多变,国内经济也面临一定的不确定性。若经济出现衰退或增长放缓,居民就业和收入会受到冲击,购房能力和意愿下降,导致房地产市场需求萎缩,威胁到临夏市商品房销售。
四、基于SWOT分析的策略建议
(一)SO策略(发挥优势,利用机会)
1. 房地产企业应充分利用政策支持,加大宣传力度,推出更多符合政策导向的刚需和改善性住房产品。结合城市化进程,在城市新区和人口流入区域合理布局项目,满足新增人口和改善需求人群的住房需要,进一步扩大市场份额,提高商品房销售面积。
2. 借助经济发展和居民收入增长的机会,开发商提升产品品质和配套服务,打造高端住宅项目,满足高收入群体改善居住环境的需求,实现产品升级和销售增长的双赢。
(二)WO策略(利用机会,克服劣势)
1. 针对消费者观望情绪,政府和企业加强市场信息公开和政策解读。政府通过官方渠道及时发布房地产市场动态和政策走向,稳定市场预期;企业通过营销活动和客户服务,增强消费者购房信心。利用城市化进程带来的需求,吸引消费者入场,克服观望情绪带来的销售阻碍。
2. 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企业利用经济发展带来的资金和资源优势,加强自身品牌建设和产品创新。打造差异化产品,避免同质化竞争,提高自身竞争力,利用机会在竞争中脱颖而出,促进销售。
(三)ST策略(利用优势,回避威胁)
1. 房地产企业利用自身产品多元化和区位配套优势,在政策调整时,及时调整产品结构和营销策略。对于可能受到政策限制的高端项目,适时调整定位或推广策略;对于刚需项目,强化性价比优势,降低政策不确定性带来的风险。
2. 面对经济环境波动,企业凭借政策支持优势,争取更多金融支持,优化资金链管理。同时,利用区位和配套优势,吸引抗风险能力较强的购房者,维持销售稳定性,回避经济环境波动威胁。
(四)WT策略(减少劣势,回避威胁)
1. 政府加强市场监管,规范房地产企业竞争行为,避免恶性竞争,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同时,通过宏观调控政策稳定房价,减少消费者因房价波动产生的观望情绪,降低市场竞争激烈和消费者观望带来的劣势,应对政策和经济环境威胁。
2. 企业加强自身风险管理,优化成本控制,提高运营效率,降低经济环境波动对企业经营的影响。同时,加强市场调研,及时调整产品策略和价格策略,回避威胁,保障商品房销售业务的稳定发展。
五、结论
通过SWOT分析可知,临夏市商品房销售面积增长有其自身优势和外部机会支撑,但也面临劣势和威胁。政府和房地产企业应充分认识这些因素,制定并实施相应策略。政府加强政策引导和市场监管,企业提升自身竞争力和适应市场变化能力,共同促进临夏市商品房销售市场的持续健康发展,实现商品房销售面积的稳定增长和市场的繁荣。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十五五”发展谋划之年。全市上下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全市经济保持了稳中有进的良好态势,为高质量发展开了好头。
根据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结果,2025年一季度,全市地区生产总值317175万元,按不变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6.84%。占全州26.2%,总量排名全州第一;增速比去年同期提高6.7个百分点,排名全州第六,与全州平均水平持平,高于全省平均水平0.6个百分点。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3341万元,下降4.82%;第二产业增加值37071万元,增长16.03%;第三产业增加值276763万元,增长5.95%。第一产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1.0%,拉低经济增长0.07个百分点;第二产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24.2%,拉动经济增长1.66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76.8%,拉动经济增长5.25个百分点。分三次产业看,一、二、三产业比为1.1:11.7:87.2。
一、农业生产平稳发展。一季度,农业实现增加值4888.8万元,同比增长7.9%。大牲畜存出栏分别为10482头和2932头,增长0.02%和下降12.48%。羊存出栏分别为26063只和8504只,增长1.66%和增长6.26%;猪存出栏分别为5930口和3705口,下降4.78%和下降2.58%。
二、工业生产快速增长。一季度,实现工业增加值5394万元,同比增长21.3%,分大门类看:制造业增长21.3%,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增长9.7%。其中: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1.3%;规模以下工业增加值增长23.6%。
三、建筑业快速增长。一季度,建筑业企业完成建筑业产值69274万元,同比增长33.1%。实现增加值31680万元,增长15.2%。
四、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投资持续下降。一季度,完成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26.1%。分领域看,项目投资下降27.4%,房地产投资增长70.3%。商品房销售面积同比增长35.8%。
五、市场销售持续恢复。一季度,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76122.3万元,增长7.0%。限额以上企业完成零售额116549.9万元,同比增长9.18%;限额以下完成59572万元,同比增长6.12%。
六、服务业回升明显。一季度,服务业增加值同比增长5.95%,其中,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增长13.09%,住宿和餐饮业增长10.08%,批发和零售业增长5.77%,金融业增长1.69%,房地产业增长6.06%,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增长4.6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增长46.1%,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增长5.8%,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增长3.0%,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下降4.9%,教育增长6.3%,卫生和社会工作增长8.0%,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增长119.4%,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增长3.3%。一季度,全市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实现营业收入48694万元,同比增长1.7%。
七、财政收入稳中有进。一季度,完成大口径财政收入48310万元,同比增长13.0%。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866万元,增长8.8%。其中:税收收入15250万元,同比增长5.5%;非税收收入2616万元,同比增长32.3%。全市财政支出83031万元,同比增长5.7%。
八、城乡居民收入稳定增长。一季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481元,增长5.5%;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579元,增长7.2%。
总体看来,2025年一季度临夏市经济稳进向好,高质量发展迈出坚实步伐,主要预期目标圆满实现。下一阶段,全市上下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省、州、市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坚定不移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不断提高经济首位度,在打造“打造魅力花都、建设公园城市”的新征程上和建设高铁新城、科创智城、品质好城、产业强城中展现新担当、新作为,持续推动临夏经济高质量发展。
在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大背景下,机关事业单位的从业人员规模与工资总额不仅反映了公共部门的运行状况,也对宏观经济和社会稳定有着深远影响。近年来,临夏市积极落实各项政策,机关事业单位在人员与工资方面呈现出一系列变化。本分析聚焦2025年一季度临夏市范围内所有机关事业单位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上报情况,通过对详实数据的剖析,揭示六大行业发展态势与规律,为后续政策制定和资源优化配置提供参考依据。
一、总体情况
1、工资总额情况。临夏市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总额一季度合计达到79412万元,同比增长20.15%。从六大行业工资总额的增长幅度来看,均呈现出积极的增长态势。其中,教育行业工资总额增长最为显著,同比增长21.82%,达到17473万元,增加值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6.13%,拉动经济增长0.42个百分点;公共管理行业工资总额增长21.47%,达到37650万元,增加值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7.63%,拉动经济增长0.52个百分点;卫生行业工资总额增长17.02%,达16868万元,增加值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8.87%,拉动经济增长0.61个百分点;科研行业工资总额增长18.04%,为3137万元,增加值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1.59%,拉动经济增长0.11个百分点;文化行业工资总额增长14.94%,为2078万元,增加值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4.13%,拉动经济增长0.28个百分点;水利行业工资总额增长12.28%,为886万元,增加值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0.12%,拉动经济增长0.01个百分点。
2、平均工资情况。一季度,临夏市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为10314元。其中,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月平均工资为11990元;卫生和社会工作行业月平均工资10567元;教育行业月平均工资10460元;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平均月工资10044元。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月平均工资9947元;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月平均工资9784元;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平均工资较高,是因其对专业技术人才需求大,人才稀缺性使得薪酬水平较高。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平均工资相对较低,与行业工作性质、劳动强度及市场化程度等因素相关。
3、从业人员情况。一季度,临夏市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从业人员期末人数总计25261人。其中,公共管理行业从业人员数量最多,达12495人,占比49.46%;其次是教育行业从业人员5568人,占比22.04%;水利行业从业人员最少,仅297人,占比1.18%。与去年同期相比,从业人员总数增加了202人,增幅为0.81%。其中,公共管理和卫生行业行业人数分别增加189人和37人,增速为1.54%和0.7%。水利行业虽然仅增加6人,但占该行业去年同期人数的2.06%。而科研、文化和行业人数也有所下降,分别减少23人、12人和8人,降幅分别为2.57%、1.67%和0.14%。
二、增长原因分析
1、普调增资及补发。单位普调增资,并且补发2024年7-12月的普调增资部分,这是工资总额增长的重要基础。普调增资政策的落实直接增加了职工的基本工资部分,补发的过往月份增资进一步扩大了工资总额的增长幅度,使得各行业工资总额都有不同程度的提升。如教育行业工资总额本期比去年同期增加3130万元,卫生和社会工作行业增加2454万元,都与普调增资及补发密切相关。
2、额外奖励及补贴发放。州级单位发放业绩考核奖、取暖费、年终奖的差额部分以及应休未休假补贴,这些额外的收入项目显著提高了职工的收入。业绩考核奖激励了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同时也增加了工资总额;取暖费、年终奖差额部分是对职工福利的补充,应休未休假假补贴则保障了职工的权益,这些补贴共同推动工资总额上升。像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行业,工资总额大幅增长6665万元,这些额外奖励和补贴起到了重要作用。
3、人员变动因素。机构改革时部分单位合并和撤销,导致了人员变动。从平均人数数据来看,虽然整体增速仅0.69%,但在各行业内部有不同体现。例如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平均人数减少23人,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减少12人,而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行业增加189人。单位的合并与撤销使得人员流动和重新分配,影响了各行业的平均人数,进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行业的工资总额和平均工资。部分单位人员的整合,优化了人力资源配置,也使得工资发放结构产生变化。
三、意见建议
一季度临夏市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六大行业在从业人员和工资总额方面均呈现良好增长态势,这是政策支持、经济发展和社会需求共同作用的结果。然而,在发展过程中也存在一些潜在问题,如部分行业人才结构不合理、工资分配差距有待进一步优化等。为促进机关事业单位持续健康发展,提出以下建议:
1、优化人才结构。根据各行业发展需求,制定科学合理的人才招聘和培养计划,注重培养和引进紧缺专业人才,平衡不同岗位、不同学历层次人才比例,提高人才队伍整体素质和效能。
2、完善工资分配制度。进一步优化工资结构,建立以岗位价值、工作绩效为导向的工资分配机制,缩小不合理的工资差距,充分发挥工资的激励作用,调动从业人员积极性。
3、加强绩效管理。建立健全科学的绩效评估体系,将绩效与工资、晋升紧密挂钩,激励从业人员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更好地满足社会发展需求。
2025年一季度,临夏市深入落实省、州"扩内需、促消费"战略部署,通过政策组合拳有效激活消费市场。一季度,在各项促消费举措相继落地的推动下,在元旦、春节双节消费旺季带动下,全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76122.3万元,同比增长7.0%,消费潜在需求逐步释放,全省消费品市场运行平稳向好。
一、指标完成情况
一季度全市完成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76122.3万元,同比增长7.0%。其中:限额以上完成社会消费品零售额116549.9万元,同比增长9.18%,限额以下完成社会消费品零售额59572.4万元,同比增长6.12%。
从销售单位所在地看,城镇占比大,乡村增速稳步。城镇消费品零售额161257.9万元,同比增长7.1%,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91.6%;乡村消费品零售额14864.4万元,同比增长6.6%,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8.4%。
从消费形态看,商品零售占比大,餐饮收入增速高。餐饮收入34339.7万元,同比增长7.5%,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19.5%;商品零售141782.6万元,同比增长6.9%,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80.5%。
二、消费品市场运行特点
(一)批发业稳步增长。一季度,批发业完成销售额113044.9万元,同比增长8.1%。
(二)零售业有所增长。一季度,零售业完成销售额147660.7万元,同比增长5.8%。
(三)住宿业回升态势增长较快。一季度,住宿业完成营业额6517.1万元,同比增长3.9%。
(四)餐饮业增势良好。一季度,餐饮业完成营业额31252.2万元,同比增长12.7%。
三、消费品市场存在的问题
(一)居民消费信心不足。居民消费意愿下降。从消费支出看,2025年,我市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均低于全国增速。
(二)汽车消费低位运行。我市汽车类零售额占限额以上单位零售额比重较大,虽然月份通过促消费政策对汽车市场有一定的促进作用,但受汽车市场价格波动较大的影响,部分消费群体还在观望中,影响消费市场的快速增长。
四、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是有效落实政策,优化商品结构。加快落实各项促销费政策措施,进一步增加新能源汽车的代理权限,跟进配套设施建设,纾解传统燃油车市场饱和的困境。跟进梳理家装、服装、书店、金店、计算机设备及耗材等企业、个体工商户经营情况,着力填补限上商品零售门类空白和薄弱商品类别,优化限上零售商品结构,持续改善消费环境,降低消费市场运行风险。
二是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一方面,加速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加大宣传促销力度。另一方面,持续优化消费者汽车使用体验。加强停车场、充电桩等设施建设,按照一定比例配建充电桩,同时打造透明度高、维修过程专业规范、服务水平高的便民汽修服务,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三是多措并举增加居民收入。促进提升居民消费能力提高居民劳动收入既是扩大内需的源头所在,也是实现消费增长,推动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的核心关键。不断提高居民收入水平,尤其是中低收入群体的实际收入水平,逐步缩小收入分配差距;不断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和救助体系,加大对低收入家庭的补贴和救助力度,降低医疗、卫生、教育等社会服务成本,消除居民生活后顾之忧,增强消费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