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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甘肃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有关规定,编制本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及范围
市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包括市政府及市政府各组成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以下统称为市级行政机关)、各镇街道。市政府办公室为全市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临夏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政府信息中心,承担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市政府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以下信息外,其余政府信息应当公开:
(一)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
(二)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四)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
(五)单位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
(六)市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该公开的从其规定)。
二、信息公开的主体及方式
(一)主动公开
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制发的非涉密类政府信息。主要包括:
1.市政府“临市府发”和市政府办公室“临市府办发”文件中宜于主动公开的文件。
2.政府工作报告、重大决策、重大工作部署及相关政策解读情况。
3.非涉密的市政府重大活动。
4.非涉密的领导活动、讲话。
5.非涉密的市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内容。
6.市政府人事任免。
7.非涉密的市政府重大督办事项。
8.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信息。
9.市政府及其工作机构的领导人员简历、职务、分管工作、机构职责等信息。
公开形式:
1.临夏市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lxs.gov.cn)和“临夏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微信公众号公开政府信息。
2.市政务公开专区查阅(点击查看: 临夏市政务公开专区详情)。
3.其他方式。
通过新闻发布会、广播、电视、报刊等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市政府授权市政府部分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和部门管理机构负责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市发改局负责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2.市财政局负责发布市级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3.州生态环境局临夏市分局负责发布环境质量公报;
4.市统计局负责发布统计公报;
5.市司法局负责发布市政府规章;
6.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公开的市政府的其他信息。
市政府其他部门按职能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责任部门:市政府职能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各镇街道)
2.公共法律服务。(责任部门:市司法局)
3.行政审批。(责任部门:市政府职能部门及各相关单位)
4.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责任部门:市统计局)
5.市列重大建设项目的建设及实施情况;市政府制定价格信息,查处价格和行政事业性收费违法违规行为情况。(责任部门:市发改局)
6.市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和实施情况。(责任部门:市财政局)
7.市级部门预算决算、“三公”经费。(责任部门:报送市人大审查部门预算的市级部门、单位)
8.保障性住房信息。(责任部门:市住建局)
9.招投标有关信息。(责任部门:市级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投资项目审批核准部门、有关资质资格认定部门)
10.征地拆迁信息。(责任部门: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房征中心)
11.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责任部门:市财政局、市发改局)
12.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和办理情况。(责任部门:实施行政许可的市级部门、单位)
13.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责任单位:具有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的部门)
14.乡村振兴、教育、医疗、优抚、社会保障和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责任部门:市乡村振兴局、市教育局、市卫健局、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残联)
15.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责任部门:临夏州生态环境局临夏市分局、市卫健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
16.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安全生产、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报、发生和处理情况;(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卫健局、市公安局、市地震局、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
17.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市人社局)
18.公益事业的投资、建设和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19.自然、资源、人口、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非涉密情况;(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
20.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公开时限:各部门应当制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调整更新,明确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并通过临夏市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告栏、电子屏幕、报刊、广播、电视、政务新媒体以及其他便于公众及时获取政府信息的载体公开信息。以上信息的公开时限为自信息产生或变更后的20个工作日内。
三、依申请公开
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其中,公众向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以下方式办理。
(一)受理机构
临夏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受理公众向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向各部门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可以在临夏市人民政府网在线申请或到受理机构当面申请。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930-6320972(咨询电话)0930-6320975(传真)
通讯地址:临夏市人民路1号
邮政编码:731100
(二)申请方式
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人可通过受理机构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详细、明确。
1.书面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信函等形式提交申请。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单位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在临夏市人民政府网在线提交申请。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当面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
为了提高申请的处理效率,申请人应对所需政府信息尽量描述详尽、明确,如提供该政府信息的名称(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政府信息内容的提示;申请人可以委托代理人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时应当出示申请人、代理人有效证件以及授权委托书;申请人应当将所取得的信息用于合法用途。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三)申请受理
1.申请处理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和审核。经审核申请的内容描述不明确,受理机构将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经审核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受理机构将根据《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分别作出答复。
2.申请受理时间
(1)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2)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3)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传真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四)申请答复
1.答复的期限。受理机构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于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将按程序报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受理机构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五)申请费用
受理机构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一般不收取费用。但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受理机构将收取适当费用。依据省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19年版)精神,具体收费办法待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制定后公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对于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县级行政机关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五、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1.临夏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
单位名称:临夏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0-6325958
通信地址:临夏市人民路1号
邮政编码:731100
2.行政复议
单位名称:临夏市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930-6313332
通讯地址:临夏市人民路1号
邮政编码:731100
3.行政诉讼
单位名称:永靖县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0930-8831276
通讯地址:甘肃省永靖县刘家峡镇富民路(无门牌号)
邮政编码:731600
4.监察机关:临夏市监察局
投诉电话:0930-6320967
通信地址:临夏市东区市政府统办楼9楼
邮政编码:731100
临夏州2023年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试工作已顺利完成,为方便应试人员快速、精准查询个人成绩,现已开通“临夏回族自治州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培训平台”,请各应试人员登录查询成绩,希周知。
一、成绩查询(3种方式)
(一)首页成绩查询
打开平台首页(https://gslxgq.zjfww.net),点击“成绩查询”按钮,输入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点击“立即查询”即可查询成绩。如下图所示:
(二)准考证扫码查询
使用微信扫描准考证上的成绩查询二维码,输入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点击“立即查询”即可查询成绩,如下图所示:
(三)小程序查询
扫码进入小程序,点进右下角“我的”,点击“成绩查询”,输入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点击“立即查询”即可查询成绩。
二、注意事项:
1.通过手机无法登录查询系统的,请复制“成绩查询入口”网址,通过电脑浏览器打开登录查询。
2.查询系统用户较多时,登录系统会有打不开的现象,请耐心等待1分钟,或改在查询人员较少的时间段进行查询。
3.查询系统将于2023年11月25日关闭,请各应试人员及时查询成绩。
4.成绩合格人员名单会在省级审核通过后,以正式文件通知应试人员所在单位,请随时关注。
系统问题咨询电话:马慧杰 13919287250
政策咨询电话:临夏州职业能力建设办公室 0930-6210892
临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20日
为进一步做好2023年度临夏州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职务)培训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23年10月28日零时—11月6日零时。
二、培训对象
2023年临夏州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职务)资格考核报名通过人员。
三、培训方式
培训采取线上培训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培训内容
主要包括理论培训(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省第十四次、州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国家及省“十四五”规划、国家重大战略、“三抓三促”行动等方面的主题解读,对数字技术和网络安全、应急救援、安全生产、知识产权、创新创业等为主要内容的系统培训)和技能知识培训。
五、培训学时
各机关事业单位工勤参训人员应按规定参加2023年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线上培训,初、中、高级工培训时间不得少于80学时;技师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0学时。
六、培训平台
1.电脑端登录:凭个人身份证号码直接登录“临夏回族自治州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培训平台”(网址(https://gslxgq.zjfww.net)参加培训学习。首次登录培训平台须上传个人近期照片(准考证使用)。
2.微信小程序登录:请使用微信“扫一扫”功能扫描 “临夏回族自治州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培训平台”小程序二维码,点击【我的-点我登陆账号】进入“立即登录”后输入登录账号(为身份证号)、密码(为身份证后六位)后点击“立即登录”按钮。首次登录培训平台须上传个人近期照片(准考证使用)。小程序二维码见附件(小程序操作手册)。
3.登录账号为身份证号码,密码(默认为身份证号码后六位)。
4.技术方面如有任何问题,都可直接电话咨询技术服务客服中心:4000968823,两种平台登录的具体操作流程均见附件。
七、培训要求
1.所有参训人员须按时完成网络培训,平台关闭后学时即定,不予更改。
2.培训期间考勤率将参照培训平台参训数据,各学员线上培训的所有课程完成进度必须到达100%,否则无法完成线上打印准考证,将被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希周知。
平台技术:马惠杰
联系电话:13919287250
客服电话:4000968823
附件:1.临夏回族自治州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培训平台学员操作手册.doc
2.临夏回族自治州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培训平台微信小程序操作手册.doc
临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27日
9月22日下午,由市民政局、市人社局主办的2023年临夏州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大赛临夏市选拔赛在临夏市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举行,来自全市福利机构的23名选手参赛。
选拔赛分为现场理论考核和实操考试,理论考试主要考核选手对养老护理知识要求的理解掌握,操作技能主要考核选手对老年人身体、精神状况提供生活照护、基础照护、康复服务等服务实操能力。比赛设置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组织单位2家。
本次选拔赛是根据国家、省对进一步提升养老机构服务水平,强化养老护理员人员素质的部署要求,立足我市养老服务实际举办的一场全市范围内养老护理员职业性技术比拼,旨在提高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的职业素养,全面提升养老护理员的实际工作能力和技能水平,实现“以赛促学,以赛促练,赛学结合”,从而更好地满足我市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促进全市养老服务标准规范运营。
职业培训是增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能力的重要渠道,参加职业培训不仅能提升能力还可领补贴。
国家实施青年专项技能培训计划
高校毕业生可根据自身情况参加
就业技能培训、新职业培训、
岗位技能提升培训、
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创业培训等
并按规定申请职业培训补贴
培训后通过初次职业技能鉴定
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
还可享受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职业培训补贴
对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培训后取得证书的(包括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给予一定标准的职业培训补贴。 申领流程 参加培训的高校毕业生向当地人社部门提供基本身份类证明(包括身份证、《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社会保障卡,政策申办对象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其一提供即可,下同)原件或复印件、培训机构开具的税务发票(或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等材料。人社部门审核后,将培训补贴支付到申请者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或其他银行账户,由申请者自主选择,下同)或个人信用账户。 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对通过初次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不含培训合格证)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给予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申领流程 高校毕业生向当地人社部门提供基本身份类证明原件或复印件、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开具的税务发票(或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等材料。人社部门审核后,将补贴资金支付到申请者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9月5日下午,市人社局组织召开临夏市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市人社局分管负责同志、业务股室工作人员和培训机构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集体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技能培训方面的重要讲话和批示指示、省州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专项整治动员部署会议上通报的典型案例和省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专项整治动员部署会议精神,通报了临夏市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
会议强调,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充分阐释了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工作对促进就业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体现了对保障改善民生和对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鲜明态度,彰显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深厚的为民情怀。人社干部一定要把抓好整改整治作为践行初心使命的政治检验,坚持问题导向,深挖根源、找准症结、精准纠治、做到从严整治、一抓到底,不解决问题绝不放手,不取得成效决不罢休,确保整改整治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为全力做好2023年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工作,深入推动人社系统“三抓三促”行动抓实见效,近日,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股工作人员积极开展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报审工作。
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工作是加强我市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措施,是工勤人员岗位等级晋升的主要通道,关乎工勤人员的切身利益。按照省、州人社部门要求,市人社局提前谋划、周密组织,高标准、严要求,扎实做好考核报名工作,确保考核工作开好头、起好步。
全面宣传。对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职务)考核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3〕208号)精神,对工考报名条件、报名时限、注意事项、申报流程进行详细解读,通过电话、微信通知等方式传达文件要求,说明报名流程、时间安排、有关注意事项及报名所需资料。
严格审核。在报名审核环节,市人社局职建股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文件明确的标准和条件,对申报人员出生年月、文化程度、工作年限、年度考核情况、岗位工种、现岗位等级等基本信息,进行严格把关,逐一核对等级证、工资档案等印证资料,确保报考信息准确无误,切实维护考核工作的严肃性、权威性。
据悉,此次考核对象为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职务)考核申报条件的在编在岗人员。截至目前,已报名17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