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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依申请公开

镇街道部门信息

序号 标题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临夏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23年)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甘肃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有关规定,编制本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及范围

市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包括市政府及市政府各组成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以下统称为市级行政机关)、各镇街道。市政府办公室为全市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临夏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政府信息中心,承担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市政府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以下信息外,其余政府信息应当公开:

(一)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

(二)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四)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

(五)单位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

(六)市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该公开的从其规定)。

二、信息公开的主体及方式

(一)主动公开

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制发的非涉密类政府信息。主要包括:

1.市政府“临市府发”和市政府办公室“临市府办发”文件中宜于主动公开的文件。

2.政府工作报告、重大决策、重大工作部署及相关政策解读情况。

3.非涉密的市政府重大活动。

4.非涉密的领导活动、讲话。

5.非涉密的市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内容。

6.市政府人事任免。

7.非涉密的市政府重大督办事项。

8.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信息。

9.市政府及其工作机构的领导人员简历、职务、分管工作、机构职责等信息。

公开形式:

1.临夏市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lxs.gov.cn)和“临夏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微信公众号公开政府信息。

2.市政务公开专区查阅(点击查看: 临夏市政务公开专区详情)。

3.其他方式。

通过新闻发布会、广播、电视、报刊等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市政府授权市政府部分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和部门管理机构负责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市发改局负责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2.市财政局负责发布市级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3.州生态环境局临夏市分局负责发布环境质量公报;

4.市统计局负责发布统计公报;

5.市司法局负责发布市政府规章;

6.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公开的市政府的其他信息。

市政府其他部门按职能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责任部门:市政府职能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各镇街道)

2.公共法律服务。(责任部门:市司法局)

3.行政审批。(责任部门:市政府职能部门及各相关单位)

4.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责任部门:市统计局)

5.市列重大建设项目的建设及实施情况;市政府制定价格信息,查处价格和行政事业性收费违法违规行为情况。(责任部门:市发改局)

6.市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和实施情况。(责任部门:市财政局)

7.市级部门预算决算、“三公”经费。(责任部门:报送市人大审查部门预算的市级部门、单位)

8.保障性住房信息。(责任部门:市住建局)

9.招投标有关信息。(责任部门:市级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投资项目审批核准部门、有关资质资格认定部门)

10.征地拆迁信息。(责任部门: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房征中心)

11.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责任部门:市财政局、市发改局)

12.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和办理情况。(责任部门:实施行政许可的市级部门、单位)

13.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责任单位:具有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的部门)

14.乡村振兴、教育、医疗、优抚、社会保障和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责任部门:市乡村振兴局、市教育局、市卫健局、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残联)

15.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责任部门:临夏州生态环境局临夏市分局、市卫健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

16.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安全生产、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报、发生和处理情况;(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卫健局、市公安局、市地震局、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

17.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市人社局)

18.公益事业的投资、建设和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19.自然、资源、人口、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非涉密情况;(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

20.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公开时限:各部门应当制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调整更新,明确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并通过临夏市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告栏、电子屏幕、报刊、广播、电视、政务新媒体以及其他便于公众及时获取政府信息的载体公开信息。以上信息的公开时限为自信息产生或变更后的20个工作日内。

三、依申请公开

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其中,公众向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以下方式办理。

(一)受理机构

临夏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受理公众向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向各部门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可以在临夏市人民政府网在线申请或到受理机构当面申请。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930-6320972(咨询电话)0930-6320975(传真)

通讯地址:临夏市人民路1号

邮政编码:731100

(二)申请方式

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人可通过受理机构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详细、明确。

1.书面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信函等形式提交申请。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单位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在临夏市人民政府网在线提交申请。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当面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

为了提高申请的处理效率,申请人应对所需政府信息尽量描述详尽、明确,如提供该政府信息的名称(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政府信息内容的提示;申请人可以委托代理人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时应当出示申请人、代理人有效证件以及授权委托书;申请人应当将所取得的信息用于合法用途。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三)申请受理

1.申请处理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和审核。经审核申请的内容描述不明确,受理机构将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经审核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受理机构将根据《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分别作出答复。

2.申请受理时间

(1)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2)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3)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传真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四)申请答复

1.答复的期限。受理机构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于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将按程序报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受理机构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五)申请费用

受理机构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一般不收取费用。但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受理机构将收取适当费用。依据省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19年版)精神,具体收费办法待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制定后公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对于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县级行政机关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五、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1.临夏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

单位名称:临夏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0-6325958

通信地址:临夏市人民路1号

邮政编码:731100

2.行政复议

单位名称:临夏市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930-6313332

通讯地址:临夏市人民路1号

邮政编码:731100

3.行政诉讼

单位名称:永靖县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0930-8831276

通讯地址:甘肃省永靖县刘家峡镇富民路(无门牌号)

邮政编码:731600

4.监察机关:临夏市监察局

投诉电话:0930-6320967

通信地址:临夏市东区市政府统办楼9楼

邮政编码:731100

 


市长
刘尚增
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党组书记、市长,刘尚增,男,汉族,1970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学历党校研究生
主持市政府全面工作。
副市长
  • 陈占奎
    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副书记、副市长(常务),陈占奎,男,回族,1968年7月,中共党员,学历本科。
    协助市长处理市政府日常工作。协助市长负责审计方面的工作。负责财政、自然资源、征地拆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震减灾、防汛抗旱、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为民办实事等方面的工作。
  • 苏瑞刚
    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挂职),苏瑞刚,男,汉族,1975年12月,中共党员,学历大学
    负责济南对口帮扶协作工作。
  • 刘振宇
    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挂职),刘振宇,男,汉族,1978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学历硕士研究生
    负责外事、依法行政、司法、民政、退役军人事务、科技、地方志、民族宗教、残疾人事业、群团、驻军等方面的工作,统筹做好干部人才“组团式”帮扶工作。牵头联系中央定点帮扶挂职干部和驻村第一书记。
  • 孔仙月
    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孔仙月,女,汉族,1978年1月,中共党员,学历大学
    负责教育、卫生健康、疫情防控、医疗保障等方面的工作。
  • 马旭凯
    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马旭凯,男,回族,1984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学历本科
    负责“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政务公开、数字政府建设、发改统计、工业和信息化、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市场监管、通讯等方面的工作。
  • 马永杰
    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马永杰,男,回族,1982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学历党校研究生
    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农业农村、水务等方面的工作。
  • 马继超
    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马继超,男,汉族,1971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学历大学
    负责维护社会稳定、治安综合治理、城市建设、城市管理、物业管理、园林绿化、交通运输、生态环境等方面的工作。
  • 马虹
    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马虹,女,汉族,1987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学历大学
    负责统计、商务节会、美食产业、文化旅游等方面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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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夏市2023——2024年“今冬明春”职业技能培训母婴护理培训班顺利开班

临夏市2023——2024年“今冬明春”职业技能培训母婴护理培训班顺利开班

进一步提升临夏市群众就业技能,促进我市待业人群走出去、稳就业,实现增收致富。3月19日临夏市2023-2024年“今冬明春”职业技能培训母婴护理培训班开班仪式在临夏州阳光大姐职业技能培训学校顺利举办。

在开班仪式上,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希望所有参训学员通过此次培训能够建立健全学习机制,持续深化学习效果,借助培训学习,自我提升,自我成长,不断丰富自己的知识储备和技能水平;要注重与实际操作相结合,通过实践检验理论,不断调整和优化自己的业务能力,为自己今后创业就业打下坚实基础。

西关街道相关负责人对此次母婴护理培训工作作了具体要求。一是要解放思想,提高对母婴护理工作的认识。二是要转变就业观念,增强做好母婴护理的信心。三是要珍惜学习机会,努力掌握母婴护理知识技能。

临夏州阳光大姐职业技能培训学校负责人做了课程介绍和培训要求。

此次培训将采用理论知识学习和实操演练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开展新生儿日常生活护理、常见病护理、产妇日常护理和产后膳食搭配等专业培训。

本次培训全面宣传人社部门关于职业技能培训政策,搭建培训学员创业就业服务平台。为培训学员提供就业技能学习机会,进一步提高技能培训实效性,有效拓宽群众就业渠道,帮助女性同胞顺利走上工作岗位,实现“家门口”就业。

关于在全州范围内广泛征集职业技能培训意愿的公告

关于在全州范围内广泛征集职业技能培训意愿的公告

为切实满足全州广大劳动者对职业技能培训的个性化需求,进一步增强培训服务能力,切实提升就业培训针对性和实效性,州人社局研究开发了“临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技能培训意愿征集表”应用小程序,现面向我州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公开征集职业技能培训和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意愿。

一、人员范围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下同)、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个体工商户用工、民办非企业单位用工、灵活就业农民工及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

二、培训形式以现场集中培训为主,培训地点根据工种培训实际需要选择就近乡镇、村或优质职业技能培训学校举办。培训课程主要由理论和实操组成,按照3比7的比例设置。

三、补贴政策按照甘肃省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甘财社〔2018〕67号)规定要求,对培训学员每人每天补助交通生活费30元。培训结束后鉴定合格的发放相应的技能证书,纳入临夏州职业技能人才库,并根据本人所愿和就业所需,推荐理想就业岗位。

四、填报方式有培训意愿的劳动者可通过扫描二维码的方式,进入“临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技能培训意愿征集表”小程序,按程序设定填报培训意愿。


五、填写说明

填报内容主要由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联系电话、人员类别、户籍所在地、2024年度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情况、意向参加培训工作等8个模块组成。其中,“出生日期”选项必须与身份证保持一致;“户籍所在地”选项,在选择完成所属县(市)后,必须在弹出框中详细填写乡(镇)、村(社区)信息;在填写“2024年度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情况”和“意向参加培训工种”模块,若子选项种没有相应工种,可选择“其它”选项,并在弹出框中手动输入意向工种名称。

联系单位:

州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办公室  联系人:马旭明

联系电话:0930—6210892   13909300760

临夏州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   联系人:靠晓梅

联系电话:17704499314

临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临夏州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

2024年3月2日

精准实施技能培训 拓宽群众就业之路

精准实施技能培训 拓宽群众就业之路

临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面贯彻落实省州部门对职业技能培训各项政策,以技能培训为支撑,以强化服务为保障,全面优化就业创业服务。深入摸排群众就业意愿和需求,充分利用今冬明春农闲时节,积极整合培训资源,多渠道、多方式开展技能培训,不断提升培训实效,稳定增加群众收入。

挖掘机驾驶员就业技能培训

2月26日,由市人社局主办的挖掘机就业技能培训班正式开班。

本次培训主要采取理论知识与实际操作相结合的模式,既讲授了挖掘机相关理论及相关构造,也主要围绕挖掘机挖坑、埋、整平、收机等各个环节技巧进行详细全面、深入浅出的现场教学,培训现场,学员们学习热情高涨,培训现场如火如荼。通过培训,学员们能全方面、全过程、全角度了解了挖掘机的性能及构造,掌握挖掘机基本操作技巧和维护维修保养技能。

牛肉拉面就业技能培训

近日,由市人社局主办的“临夏市2023-2024年今冬明春职业技能培训-南龙镇牛肉拉面培训班”在河州饭店持续开展。

此次牛肉拉面就业技能培训为期10天,共有40名群众参加,主要采取理论学习与实际操作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培训机构充分兼顾学员实际,优化课程设计,突出重点内容,将围绕牛肉拉面的发展历史、特色亮点、原料选取、汤料配置、拉面手法,以及创业经营、成本核算等方面进行全面细致的讲解和手把手指导。同时还为学员编撰习题、布置作业,巩固学习成效。培训期满,学员将进行国家技能等级认定考核,成绩合格者将获得国家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证书。

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试

2月24日,市人社局在枹罕镇政府组织了临夏市2024年职业技能电工培训学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试(中级工)。

此次职业技能认定考试共有46名培训学员参加,考试分为理论考核和实操考核。严格按照国家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标准开展认定工作。

考前认真部署考场,将每个环节落实到位,考务人员各尽其职,认真负责,做好每一项考务工作。学员自觉遵守考场规则,认真答题,整个过程井然有序。考试全程开启监控录像,严肃考风考纪,切实保证考试过程的公平公正。“以考促学,学以致用”,夯实专业基础,强化技能人才培育。开展电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是提高学员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拓宽就业空间的有效途径。同时取得技能等级证书是学员以后走向企业就业的重要证件,也是衡量职工专业操作技能水平的重要凭证。在后续的工作中,市人社局将进一步为技能人才的就业提供优质的社会服务,促进职业技能人才水平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市人社局将继续立足群众需求,积极搭建更多的学习平台,继续举办各类技能培训班,通过持续优化就业服务,助力群众实现高质量就业。

关于持续开展2024年临夏市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

关于持续开展2024年临夏市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帮助广大劳动者掌握和提升技能水平,高质量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不断推进我市乡村振兴、文旅产业发展、产业结构调整,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市人社局拟继续委托专业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开展家政服务、养老护理、母婴护理、中式烹饪、中式面点、牛肉拉面、挖掘机、装载机、电工电焊及美容美甲、电子商务等工种培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根据有关规定要求,培训对象为:1.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2.防止返贫监测对象;3.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4.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5.城镇登记失业人员;6.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参加培训人员需无就业单位、未参加职工社会保险、未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男18-60周岁,女18-55周岁。

二、培训形式及地点

培训以线下实操技能培训为主,具体形式、地点以培训机构通知为准。培训时间、培训工种根据参训人员报名需求情况确定,待满额后即通知开班。

三、报名方式

请有意愿参加培训的人员持相关身份证件到辖区镇(街道)、村(社区)或市人社局(建设大厦1112室)报名。

市人社局咨询电话:0930-6320213。

四、其他有关事项

1.职业技能培训对符合政府补贴条件的学员不收取任何费用。

2.培训结束后,成绩合格的学员由培训机构颁发培训合格证;个别工种培训结束后,安排学员考取职业资格证、职业技能等级证、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和特种设备操作证。

3.培训结束考试合格的优秀学员由培训机构根据本人意愿安排就业跟踪服务,推荐到相关企业就业。 

临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2月19日

关于做好甘肃省2024年度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甘肃省2024年度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甘人社通〔2024〕73号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工程咨询协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4年度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中咨协资信〔2024〕5号)要求,为做好我省2024年度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目设置与管理

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考试设“宏观经济政策与发展规划”(客观题)、“工程项目组织与管理”(客观题)、“项目决策分析与评价”(客观题)和“现代咨询方法与实务”(主观题)4个考试科目。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2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二、考试大纲

2024年度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考试大纲以《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考试大纲》(2024版)为准。

三、报名事项

(一)报考条件及范围

凡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工程咨询(投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64号)、《中国工程咨询协会关于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说明》(中咨协资信〔2021〕7号)规定的报考人员,均可报名参加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考试(具体报考条件详见附件1、2)。

(二)告知承诺要求

1.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在报名时选择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对本人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以及符合报考条件作出承诺,并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在报名时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需要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考试机构将按照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的相关要求,对所有报考人员实施全程社会监督,严格核查报名材料,加强对虚假承诺的惩戒。

3.若报考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等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4.对虚假承诺的处理:

(1)给予考试报名无效、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且不退还已缴费用。

(2)报考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失信人员将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惩戒,视情况向社会公布,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

四、报名时间及程序

本次报名采取全国统一网上报名的方式。请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及时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http://zg.cpta.com.cn)网站,按规定程序报名。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月23日9时至3月1日18时

资格审核时间:2月23日9时至3月2日18时

网上缴费时间:2月23日9时至3月3日18时

(二)报名程序

1.报名注册。首次报考人员应提前注册,注册时认真阅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网上报名协议》、《注册须知》,如实、准确填写注册信息(请报考人员务必牢记用户名、密码等相关信息,以便随时登录查看报考信息)。已注册的报考人员不需要重新注册,但须提前补充完善注册信息。网上报名系统将对身份信息、学历学位等注册信息进行在线核验,提交注册信息24小时后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核验结果,核验完成后方可报名。

2.上传照片。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应按要求上传电子照片。上传前须预先下载并使用报名系统指定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上传经该工具审核处理并保存后的本人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未使用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而自行上传的照片,报名系统无法审核通过,报考人员将无法完成网上报名。已经注册并成功上传照片的报考人员无需更换照片。

3.填报信息。报考人员完善注册信息后进入网上报名系统选择考试、报名地,并认真阅读报考须知及考试报名操作流程,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告知书》,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填写报名信息,确认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4.资格核查。注册时身份信息和学历学位信息在线核验结果为“核验通过”的报考人员,报名信息确认后,系统自动审核报名资格,无需人工审核,通过后可直接缴费。

凡个人信息在线“无法核验”或“核验不通过”的报考人员,须进行人工核查;人工核查分为网上提交资料核查和现场提交资料核查两种方式。

需要说明的事项:为加强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事中监管,如报考人员提交的境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信息无法通过在线自动核验,应在报名前及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验证/认证,下载相关PDF格式在线验证/认证报告,报名期间按报名地考试机构要求上传相关验证/认证报告,接受人工核查,具体操作方式参见中国人事考试网考生问答栏目内容。

人工核查工作由甘肃省工程咨询协会组织实施,凡在核查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取消其报考资格;对弄虚作假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1)网上人工核查适用人员范围及所需资料

①学历、学位信息未通过在线核验的报考人员,须上传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PDF格式在线验证/认证报告;

②其他身份证件类型、境外学历学位等无法在线核验的报考人员,须上传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

③符合免试二科的报考人员,须上传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并取得工程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彩色图片或者获国家发展改革委或中国工程咨询协会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项目及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的原件彩色图片。

以上报考人员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http://zg.cpta.com.cn/examfront),点击“报名信息确认”后上传证明资料。如因个人原因上传图片模糊不清或上传错误导致无法通过资格核查的,责任由本人自负。

(2)现场核查适用人员范围及所需资料

适用范围:①在报名时未选择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②在报名时作出承诺后,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撤回承诺的报考人员;③报名信息确认后,网上提交资料不清楚或提交资料存在异常的报考人员;④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不实承诺行为,或者因严重、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

所需资料:①从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下载的报名表1份,并签字确认;②本人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③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PDF格式在线验证/认证报告复印件1份;④符合免试二科的报考人员,须提供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并取得工程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者须提供获国家发展改革委或中国工程咨询协会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项目及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的原件及复印件。

现场审核人员须带齐以上资料到省工程咨询协会进行资格审查。

审核单位:甘肃省工程咨询协会

联系电话:0931-8416661

审核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广场南路统办三号楼1615室

网报技术咨询: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   

联系电话:0931-4676230、8707517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东路1415号劳动大厦A座7楼711室

特别提醒:考试报名须由本人操作,报名期间因个人信息、考试科目、考试级别(因档案号不同,考试级别填报错误系统将无法合成考试成绩)填报错误、以及错传照片、错误缴费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自负。

5.网上缴费。报名成功后,请报考人员及时登录报名网站(http://zg.cpta.com.cn),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除政策因素外,原则上不予退费。资格审核通过后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发票由中国工程咨询协会统一开具,开票申请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31日。

收费标准:按照《中国工程咨询协会关于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说明》(中咨协资信〔2021〕7号)的规定,由中国工程咨询协会收取,收费标准为客观题科目每人每科130元,主观题科目每人每科150元。

6.打印准考证。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请于4月9日9:00至4月14日14:05分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 (http://www.cpta.com.cn) 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时间、科目及考场设置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2024年4月13日

上午09:00-11:30 宏观经济政策与发展规划

下午14:00-16:30 工程项目组织与管理

2024年4月14日

上午09:00-11:30 项目决策分析与评价

下午14:00-17:00 现代咨询方法与实务

(二)考点设置

本次考试只接受现工作地、居住地在甘肃省的考生报名参加,仅在省直(兰州)设置考点,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打印地址为准。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凭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含临时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得参加考试。进入考场前仔细核对考场号及座位号,未在指定座位参加考试的,按违纪处理。开考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考试所在地交通、天气等情况,提前熟悉考场路线和考场位置,以便顺利参加考试。

(二)应试人员应试时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及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严禁携带手机、智能手表、PDA、便携式手提电脑等电子通信产品及其他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场。

(三)“现代咨询方法与实务”为主观题科目,应试人员“答题前必须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严禁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出考场。

(四)报考人员应做到诚信参考,若有违反,将按照人社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 号)严肃处理。

(五)为确保考试公平公正,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的答卷,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若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其违纪的,视具体情形追加处理。提醒广大报考人员务必诚信应考,同时看管好本人的作答信息。

附件:1.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doc

2.中国工程咨询协会关于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说明.doc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4年2月6日

关于申领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有关事宜的公告

关于申领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有关事宜的公告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稳就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甘政办发〔2023〕60号)等文件有关规定,2023年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为:参加失业保险1年以上的企业职工或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符合条件可申领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

因上述阶段性政策已到期,为了充分发挥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促就业的作用,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政策暂按《人社部 财政部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40号)执行,即:2024年1月1日起,参加失业保险满36个月及以上在职人员,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1年内,可以申领职业技能提升补贴。参保人员可通过甘肃省政务服务网、甘肃人社公共服务平台网上申报。如国家有新的政策规定,按新政策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省社保中心失业保险基金处 0931-7873833

特此公告。       

甘肃省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2024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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