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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依申请公开

镇街道部门信息

序号 标题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临夏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23年)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甘肃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有关规定,编制本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及范围

市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包括市政府及市政府各组成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以下统称为市级行政机关)、各镇街道。市政府办公室为全市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临夏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政府信息中心,承担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市政府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以下信息外,其余政府信息应当公开:

(一)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

(二)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四)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

(五)单位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

(六)市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该公开的从其规定)。

二、信息公开的主体及方式

(一)主动公开

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制发的非涉密类政府信息。主要包括:

1.市政府“临市府发”和市政府办公室“临市府办发”文件中宜于主动公开的文件。

2.政府工作报告、重大决策、重大工作部署及相关政策解读情况。

3.非涉密的市政府重大活动。

4.非涉密的领导活动、讲话。

5.非涉密的市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内容。

6.市政府人事任免。

7.非涉密的市政府重大督办事项。

8.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信息。

9.市政府及其工作机构的领导人员简历、职务、分管工作、机构职责等信息。

公开形式:

1.临夏市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lxs.gov.cn)和“临夏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微信公众号公开政府信息。

2.市政务公开专区查阅(点击查看: 临夏市政务公开专区详情)。

3.其他方式。

通过新闻发布会、广播、电视、报刊等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市政府授权市政府部分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和部门管理机构负责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市发改局负责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2.市财政局负责发布市级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3.州生态环境局临夏市分局负责发布环境质量公报;

4.市统计局负责发布统计公报;

5.市司法局负责发布市政府规章;

6.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公开的市政府的其他信息。

市政府其他部门按职能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责任部门:市政府职能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各镇街道)

2.公共法律服务。(责任部门:市司法局)

3.行政审批。(责任部门:市政府职能部门及各相关单位)

4.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责任部门:市统计局)

5.市列重大建设项目的建设及实施情况;市政府制定价格信息,查处价格和行政事业性收费违法违规行为情况。(责任部门:市发改局)

6.市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和实施情况。(责任部门:市财政局)

7.市级部门预算决算、“三公”经费。(责任部门:报送市人大审查部门预算的市级部门、单位)

8.保障性住房信息。(责任部门:市住建局)

9.招投标有关信息。(责任部门:市级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投资项目审批核准部门、有关资质资格认定部门)

10.征地拆迁信息。(责任部门: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房征中心)

11.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责任部门:市财政局、市发改局)

12.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和办理情况。(责任部门:实施行政许可的市级部门、单位)

13.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责任单位:具有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的部门)

14.乡村振兴、教育、医疗、优抚、社会保障和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责任部门:市乡村振兴局、市教育局、市卫健局、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残联)

15.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责任部门:临夏州生态环境局临夏市分局、市卫健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

16.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安全生产、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报、发生和处理情况;(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卫健局、市公安局、市地震局、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

17.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市人社局)

18.公益事业的投资、建设和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19.自然、资源、人口、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非涉密情况;(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

20.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公开时限:各部门应当制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调整更新,明确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并通过临夏市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告栏、电子屏幕、报刊、广播、电视、政务新媒体以及其他便于公众及时获取政府信息的载体公开信息。以上信息的公开时限为自信息产生或变更后的20个工作日内。

三、依申请公开

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其中,公众向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以下方式办理。

(一)受理机构

临夏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受理公众向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向各部门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可以在临夏市人民政府网在线申请或到受理机构当面申请。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930-6320972(咨询电话)0930-6320975(传真)

通讯地址:临夏市人民路1号

邮政编码:731100

(二)申请方式

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人可通过受理机构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详细、明确。

1.书面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信函等形式提交申请。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单位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在临夏市人民政府网在线提交申请。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当面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

为了提高申请的处理效率,申请人应对所需政府信息尽量描述详尽、明确,如提供该政府信息的名称(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政府信息内容的提示;申请人可以委托代理人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时应当出示申请人、代理人有效证件以及授权委托书;申请人应当将所取得的信息用于合法用途。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三)申请受理

1.申请处理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和审核。经审核申请的内容描述不明确,受理机构将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经审核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受理机构将根据《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分别作出答复。

2.申请受理时间

(1)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2)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3)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传真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四)申请答复

1.答复的期限。受理机构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于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将按程序报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受理机构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五)申请费用

受理机构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一般不收取费用。但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受理机构将收取适当费用。依据省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19年版)精神,具体收费办法待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制定后公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对于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县级行政机关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五、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1.临夏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

单位名称:临夏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0-6325958

通信地址:临夏市人民路1号

邮政编码:731100

2.行政复议

单位名称:临夏市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930-6313332

通讯地址:临夏市人民路1号

邮政编码:731100

3.行政诉讼

单位名称:永靖县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0930-8831276

通讯地址:甘肃省永靖县刘家峡镇富民路(无门牌号)

邮政编码:731600

4.监察机关:临夏市监察局

投诉电话:0930-6320967

通信地址:临夏市东区市政府统办楼9楼

邮政编码:731100

 


市长
刘尚增
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党组书记、市长,刘尚增,男,汉族,1970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学历党校研究生
主持市政府全面工作。
副市长
  • 陈占奎
    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副书记、副市长(常务),陈占奎,男,回族,1968年7月,中共党员,学历本科。
    协助市长处理市政府日常工作。协助市长负责审计方面的工作。负责财政、自然资源、征地拆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震减灾、防汛抗旱、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为民办实事等方面的工作。
  • 苏瑞刚
    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挂职),苏瑞刚,男,汉族,1975年12月,中共党员,学历大学
    负责济南对口帮扶协作工作。
  • 刘振宇
    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挂职),刘振宇,男,汉族,1978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学历硕士研究生
    负责外事、依法行政、司法、民政、退役军人事务、科技、地方志、民族宗教、残疾人事业、群团、驻军等方面的工作,统筹做好干部人才“组团式”帮扶工作。牵头联系中央定点帮扶挂职干部和驻村第一书记。
  • 孔仙月
    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孔仙月,女,汉族,1978年1月,中共党员,学历大学
    负责教育、卫生健康、疫情防控、医疗保障等方面的工作。
  • 马旭凯
    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马旭凯,男,回族,1984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学历本科
    负责“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政务公开、数字政府建设、发改统计、工业和信息化、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市场监管、通讯等方面的工作。
  • 马永杰
    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马永杰,男,回族,1982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学历党校研究生
    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农业农村、水务等方面的工作。
  • 马继超
    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马继超,男,汉族,1971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学历大学
    负责维护社会稳定、治安综合治理、城市建设、城市管理、物业管理、园林绿化、交通运输、生态环境等方面的工作。
政府工作机构
政府组成部门
事业单位
二级单位
直属单位
镇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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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领导主持召开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
6月25日,市委副书记、市长刘尚增主持召开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宁夏银川市兴庆区富洋烧烤店燃气爆炸事故作出的重要指示和省州有关文件精神,安排部署全市燃气领域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工作。市领导陈占奎、孔仙月、马继超、马成宝、马维东参加会议。

刘尚增强调,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全市社会发展稳定大局。相关单位和各镇街道要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理念,深刻汲取近期省内外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教训,认真履行主动创稳创安职责,突出抓好公共场所、餐饮酒店、燃气管网、液化气瓶、燃气经营企业等领域隐患排查整治,到位落实燃气报警器、消防栓、灭火器等应急防范措施,依法严肃处置各类违规经营问题,切实把隐患消除在未发之时、成灾之前。要紧盯节假日、暑期等关键时间节点,切实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着力加强市内景区景点、宗教场所、商超夜市、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区域消防和食品安全治理,及时更新完善各类应急预案措施,常态化开展应急演练和消防设备使用培训,全面提升各领域应急处突能力。要牢牢绷紧汛期备汛安全弦,密切关注雨情汛情信息,加大应急防汛物资储备,及时更新维护市政排水设施,全面加快河道项目施工进程,全面加强学生防溺宣传教育,严格执行值班值守制度,确保全市安全度汛。
市直各相关单位、各镇街道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临夏市召开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第二次推进会
为进一步确保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抓实见效,执法突出问题整改到位,5月25日,在收听收看了全省、全州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调度会后,临夏市迅速召开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第二次推进会议,学习了相关文件精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委依法治市办主任、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组长杨建勇主持会议并讲话。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副组长、成员及各专责组相关人员参加会议。

会议要求,各相关部门要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抓紧抓好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在全面自查自纠的基础上,认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坚持刀刃向内,下大力气推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突出问题,以实实在在的整治成效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各牵头部门要统筹协调配合,集中时间深入执法办案一线了解实际问题,聚焦发现的问题线索和整改落实情况,综合运用突击检查、实地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组织开展实地督察,督促真查真改、立行立改。公安交警部门和交通运输局要坚持问题导向,针对查摆出的突出问题,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分析问题原因,实化整治举措,坚持标本兼治,建立完善长效机制。
会议强调,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工作贯穿全年,我们必须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坚持协同配合、上下联动,凝聚齐抓共管强大合力。切实解决基层执法难点痛点堵点,提高一线执法能力水平,真正把专项整治作为一次自我完善、自我提高的过程。各相关部门要结合正在开展的“三抓三促”“主动创稳”行动,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结合省、州调度会、推进会上提出的专项整治工作成效不明显的共性问题,抓短板、补弱项,通过开展的专项整治宣传月、信访积案化解、扫黑除恶等活动,广泛收集问题线索,征求群众、行政相对人意见建议,让群众积极参与、支持和监督专项整治工作,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临夏市教育系统主动创稳工作推进会召开

5月10日,临夏市召开教育系统主动创稳工作推进会,市委副书记、市长刘尚增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许洋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副市长孔仙月主持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国务院和省州关于校园安全、主动创稳、预防整治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有关文件精神,通报了全市校园安全工作情况,听取了相关部门、学校汇报发言,对全市教育系统主动创稳工作进行了再安排、再部署、再推进。

会议强调,校园安全事关中小学生的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事关千家万户的幸福安康和社会和谐,是打造重教兴学、理念先进宜学之城的重要基础。全市教育系统和各相关部门要把维护校园安全放到与教育教学工作同等重要的位置,认识上再提高、责任上再靠实、措施上再细化、落实上再严格,始终做到居安思危、警钟长鸣,切实担负好维护校园安全的重大责任。要定期分析校园安全形势,全面整治校舍、实验室、消防、食品、危化品等各类校园安全隐患,强化校园内部安全保卫和周边综合治理,加强学生安全知识、心理健康、思想道德和法治教育,健全完善家校联系制度,及时掌握学生思想动态,深入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全力筑牢“平安校园”建设坚实防线。要把校园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安全预警、风险评估和问题整改长效机制,扎实高效做好应急预案制定、应急演练开展、应急物资储备、校园值班值守等重点工作,以维护校园安全的实际成效推动主动创稳走深走实、护航广大学生健康成长。要围绕工业企业、建筑施工、特种设备、文化旅游、道路交通、防汛减灾、烟花爆竹等重点领域,迅速组织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建立清单台账、盯住整改到位,确保不留死角、不留隐患,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市直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市教育局班子成员、全市各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参加会议。

临夏市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暨2023年市安委会第一次全体(扩大)会议

1月12日,临夏市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暨2023年市安委会第一次全体(扩大)会议,市委书记马占才参加会议并讲话,市委副书记、市长刘尚增主持会议,市领导陈占奎、孔仙月、方魁、马旭凯、许颖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批示精神和全国、全省、全州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通报2022年临夏市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安排部署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指出,过去一年,全市上下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全面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州关于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的工作安排,深入推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各项工作,全力守护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会议强调,2023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发挥“十城优势”、实现“十大变化”的关键之年,更是打造魅力花都、建设公园城市的重要一年,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任务非常艰巨、意义十分重大。全市上下要以对党和人民事业极端负责的态度,抓发展保安全、化存量防增量,坚决推动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15条硬措施、省委省政府35条具体措施落实落细,为打造魅力花都、建设公园城市保驾护航。会议强调,要盯住关键领域、强化工作措施,全力以赴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任务,切实筑牢临夏市高质量发展的安全底线。要加强加油站等危化品企业和烟花爆竹产销储运各环节的监管执法,开展防煤烟、规范用气等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有效防范化解安全风险。要严厉打击“三超一疲劳”、酒驾醉驾等违法行为,持续开展带头盔专项行动,全面消除交通安全隐患。要集中整治各类人员密集场所和文旅景区景点安全隐患,扎实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检查,增加护林员巡山护林频次,加大东部市场、浙临商场等各类市场、特种设备、食品药品安全、自建房的隐患排查整治力度,严防各类事故发生。要加强自然灾害风险的识别、研判、预警、管控,统筹推进安全生产及行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应急救援预案,提升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能力水平。会议强调,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压实各方责任、强化值班值守信息报送,全面筑牢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要切实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重大政治责任,始终把安全生产摆在重要位置,以更高标准、更实作风、更硬措施,全力做好春节和省上“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坚决维护社会大局安全稳定。

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镇街道负责人参加会议。

市领导调研督导防汛减灾工作
8月18日,市委副书记、市长刘尚增先后来到红水河分洪工程、兰郎路沿线、民主西路邓家桥和警民巷周边低洼区,详细查看了解防洪排涝、抢险救援、避险转移等情况,就做好防汛减灾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刘尚增强调,近日全市降雨频繁且雨量较大,防汛减灾形势异常严峻。各镇街道和应急管理、水务、住建、自然资源等相关部门要时刻把群众安危冷暖放在心上,始终保持高度警觉,落实落细各项措施,确保安全度过汛期;要高效运转防汛应急响应机制,立足防大汛、抗大险、救大灾,进一步细化防汛预案、强化物资保障,加强应急队伍建设,优化人员力量调配,不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要加强雨情、水情、汛情监测预警,实时关注天气变化,及时向群众推送预警信息,提前组织开展应对工作,做到未雨绸缪、防患未然;要以城市低洼区和老旧房屋集中区为重点,全面排查整治各类风险隐患,统筹做好河道清淤疏浚、篦子井清掏疏通等工作,避免发生城市内涝;要加强值班值守,严格落实领导带班、24小时专人在岗值班、灾情速报等制度,迅速有效做好防汛应急处置各项工作,全力守护好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市政府办、应急管理局、住建局、水务局、枹罕镇、红园街道负责人分别参加调研督导。


何东在临夏市调研督导国有土地上已售城镇住宅历史遗留“登记难”问题化解工作

5月8日,州委副书记、州长何东在临夏市调研督导国有土地上已售城镇住宅历史遗留“登记难”问题化解工作。副州长张自贤一同调研。

何东先后来到临中小区、百益城A区、大夏鸣园、天成嘉苑小区等居民住宅区,实地调研掌握“登记难”化解工作进展,并随机入户走访了解住户对化解工作的意见建议。他指出,化解不动产“登记难”问题是省委省政府顺应群众期盼作出的重大惠民决策,事关民生福祉、事关和谐稳定。各级各部门要厚植为民情怀,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始终坚持把群众的切身利益放在首位,用心用情、依法依规,再接再厉、持续攻坚,切实把这项惠民实事办成办好。要加大化解攻坚力度,针对重点小区化解难问题,弄清来龙去脉,找准问题症结,强化担当作为,敢于动真格、下硬手,进一步厘清责任,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精准高效、稳妥有序打通不动产登记难问题化解工作中的堵点难点,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要加快房屋产权证办理进度,既要立足当前消存量、又要着眼长远遏增量,以不动产登记难问题化解为契机,进一步规范程序、加快节奏,强化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动员干部职工带头、引导群众主动办证,积极推进“交房即办证”制度,从源头上杜绝“登记难”问题。要强化规划执法监管,牢固树立“规划是法”的意识,严把规划审批、调整关口,杜绝随意变更规划和违规开发建设行为,持续深入推进美丽城市(县城)规划建设十大行动,结合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加大执法监管力度,从严打击违建行为、落实惩戒措施,消除风险隐患,增强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州政府秘书长马福俊,州自然资源局和临夏市主要负责同志参加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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