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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甘肃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有关规定,编制本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及范围
市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包括市政府及市政府各组成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以下统称为市级行政机关)、各镇街道。市政府办公室为全市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临夏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政府信息中心,承担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市政府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以下信息外,其余政府信息应当公开:
(一)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
(二)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四)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
(五)单位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
(六)市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该公开的从其规定)。
二、信息公开的主体及方式
(一)主动公开
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制发的非涉密类政府信息。主要包括:
1.市政府“临市府发”和市政府办公室“临市府办发”文件中宜于主动公开的文件。
2.政府工作报告、重大决策、重大工作部署及相关政策解读情况。
3.非涉密的市政府重大活动。
4.非涉密的领导活动、讲话。
5.非涉密的市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内容。
6.市政府人事任免。
7.非涉密的市政府重大督办事项。
8.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信息。
9.市政府及其工作机构的领导人员简历、职务、分管工作、机构职责等信息。
公开形式:
1.临夏市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lxs.gov.cn)和“临夏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微信公众号公开政府信息。
2.市政务公开专区查阅(点击查看: 临夏市政务公开专区详情)。
3.其他方式。
通过新闻发布会、广播、电视、报刊等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市政府授权市政府部分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和部门管理机构负责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市发改局负责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2.市财政局负责发布市级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3.州生态环境局临夏市分局负责发布环境质量公报;
4.市统计局负责发布统计公报;
5.市司法局负责发布市政府规章;
6.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公开的市政府的其他信息。
市政府其他部门按职能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责任部门:市政府职能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各镇街道)
2.公共法律服务。(责任部门:市司法局)
3.行政审批。(责任部门:市政府职能部门及各相关单位)
4.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责任部门:市统计局)
5.市列重大建设项目的建设及实施情况;市政府制定价格信息,查处价格和行政事业性收费违法违规行为情况。(责任部门:市发改局)
6.市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和实施情况。(责任部门:市财政局)
7.市级部门预算决算、“三公”经费。(责任部门:报送市人大审查部门预算的市级部门、单位)
8.保障性住房信息。(责任部门:市住建局)
9.招投标有关信息。(责任部门:市级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投资项目审批核准部门、有关资质资格认定部门)
10.征地拆迁信息。(责任部门: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房征中心)
11.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责任部门:市财政局、市发改局)
12.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和办理情况。(责任部门:实施行政许可的市级部门、单位)
13.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责任单位:具有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的部门)
14.乡村振兴、教育、医疗、优抚、社会保障和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责任部门:市乡村振兴局、市教育局、市卫健局、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残联)
15.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责任部门:临夏州生态环境局临夏市分局、市卫健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
16.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安全生产、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报、发生和处理情况;(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卫健局、市公安局、市地震局、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
17.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市人社局)
18.公益事业的投资、建设和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19.自然、资源、人口、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非涉密情况;(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
20.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公开时限:各部门应当制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调整更新,明确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并通过临夏市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告栏、电子屏幕、报刊、广播、电视、政务新媒体以及其他便于公众及时获取政府信息的载体公开信息。以上信息的公开时限为自信息产生或变更后的20个工作日内。
三、依申请公开
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其中,公众向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以下方式办理。
(一)受理机构
临夏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受理公众向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向各部门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可以在临夏市人民政府网在线申请或到受理机构当面申请。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930-6320972(咨询电话)0930-6320975(传真)
通讯地址:临夏市人民路1号
邮政编码:731100
(二)申请方式
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人可通过受理机构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详细、明确。
1.书面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信函等形式提交申请。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单位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在临夏市人民政府网在线提交申请。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当面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
为了提高申请的处理效率,申请人应对所需政府信息尽量描述详尽、明确,如提供该政府信息的名称(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政府信息内容的提示;申请人可以委托代理人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时应当出示申请人、代理人有效证件以及授权委托书;申请人应当将所取得的信息用于合法用途。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三)申请受理
1.申请处理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和审核。经审核申请的内容描述不明确,受理机构将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经审核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受理机构将根据《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分别作出答复。
2.申请受理时间
(1)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2)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3)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传真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四)申请答复
1.答复的期限。受理机构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于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将按程序报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受理机构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五)申请费用
受理机构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一般不收取费用。但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受理机构将收取适当费用。依据省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19年版)精神,具体收费办法待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制定后公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对于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县级行政机关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五、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1.临夏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
单位名称:临夏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0-6325958
通信地址:临夏市人民路1号
邮政编码:731100
2.行政复议
单位名称:临夏市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930-6313332
通讯地址:临夏市人民路1号
邮政编码:731100
3.行政诉讼
单位名称:永靖县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0930-8831276
通讯地址:甘肃省永靖县刘家峡镇富民路(无门牌号)
邮政编码:731600
4.监察机关:临夏市监察局
投诉电话:0930-6320967
通信地址:临夏市东区市政府统办楼9楼
邮政编码:731100
为广泛普及防灾减灾知识,切实提升群众抵御灾害风险的能力,10月13日,临夏州、市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在中天健广场举办2025年国际减灾日集中宣传活动。活动围绕“投资韧性建设,提升防灾减灾能力”主题,采取“集中展示+场景演练+精准宣教”模式,全面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和应急能力。

州、市41个减灾委成员单位及7家省属在临企业共同参与现场宣传。本次活动通过设置咨询台、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手册等多种形式,向过往群众宣传普及地震、火灾、洪涝等各类自然灾害及生产安全事故的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知识,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氛围。活动累计发放宣传品320余件、宣传资料6800余份。
为增强宣传实效,活动特别设置了互动体验环节。市应急管理局工作人员现场使用模拟人演示AED除颤仪的操作流程;红十字会专业人员通过模拟人详细讲解心肺复苏、创伤救护的关键步骤,并指导群众亲身实践;消防救援人员则针对家庭常见的油锅起火、初期火灾场景,演示了正确的扑救方法和灭火器的规范使用,并让群众现场操作演练。
此次集中宣传活动,通过“理论+实操”的方式,将防灾减灾知识和应急技能送到群众身边,有效提升了广大市民的风险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为构建平安临夏奠定了坚实基础。
根据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要求,为切实提升应急救护能力,10月10日,临夏市应急管理局组织教育系统干部职工及人员密集场所负责人开展CPR(心肺复苏术)+AED(自动体外除颤器)操作培训会。

培训中,授课人员围绕CPR“胸外按压-开放气道-人工呼吸”的核心步骤,详细讲解了按压深度、频率、气道开放角度等关键操作要点;同时重点对AED设备的开机、电极片粘贴、心律分析及电击除颤等流程进行了实操指导。

参会人员全神贯注、积极互动,通过理论学习与模拟操作,系统掌握了这两项急救技能的规范操作方法。
此次培训有效强化了干部职工的应急救护意识,提升了应对心脏骤停等突发情况的现场处置能力,为构建“人人学急救、急救为人人”的安全防护体系,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提供了有力支撑。
8月13日,市应急局防汛股工作人员对全市防汛前期排查出的各隐患点进行检查,重点对南龙镇罗家湾路段积水点、牛津河迎宾大道箅子井破损更换、垃圾堵塞,枹罕镇江牌村至拜家集沿线河道淤泥清理及邓家桥积水点排水治理和城北街道西湖银峰门囗积水点、东门巷积水点、枫林路积水点积水水位标识等问题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未整改彻底的点位及时反馈相关镇、办和行业主管部门尽快整改,确保遇到暴雨是各排水囗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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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关于啥时候会收到灾害预警、收到该咋应对的详细解答,都给大伙整理好放下面长图了,需要自取~
近日,国家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会同有关成员单位,对2025年5月全国自然灾害情况进行了会商分析。5月份,我国自然灾害以洪涝和地质灾害、风雹灾害、干旱灾害为主,低温冷冻和雪灾、沙尘暴灾害、地震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生物灾害等也有不同程度发生。各种自然灾害共造成全国997.8万人次不同程度受灾,死亡失踪55人,紧急转移安置4.37万人次,倒塌房屋200余户近700间,损坏房屋1.13万户2.06万间,农作物受灾面积937.2千公顷,直接经济损失84.4亿元。
5月份全国自然灾害主要特点有:
一、南方强降雨过程频繁,贵州、广西局地洪涝和地质灾害突出
5月份,全国平均降水量77.6毫米,较常年同期偏多10.4%。全国发生5次区域暴雨过程,主要影响南方地区,在贵州、广西、广东、湖南、江西等地引发洪涝和地质灾害,局地造成较大人员伤亡。其中,5月22日,贵州毕节大方县果瓦乡因降雨引发山体滑坡,造成19人死亡失踪;5月23日,广西桂林龙胜各族自治县泗水乡突发山洪,造成8人死亡。洪涝和地质灾害造成161.6万人次不同程度受灾,死亡失踪42人,倒塌房屋600余间,损坏房屋1.24万间,农作物受灾面积103.4千公顷,直接经济损失26.9亿元。
二、南方旱情因降雨基本缓解,北方部分地区干旱仍然持续
5月份,受多轮降水过程影响,包括广西、江苏在内的南方大部气象干旱基本缓解,华北、黄淮、江淮等地农业干旱基本解除。特别是5月21-23日冬麦区出现大范围降温降雨天气,降低“干热风”风险,有利于小麦灌浆,但降雨分布不均,西北地区东部旱情仍然持续,主要分布在甘肃东部、宁夏中南部等地。干旱灾害造成626.5万人次不同程度受灾,23.7万人因旱需生活救助,直接经济损失25.6亿元。
三、风雹灾害损失总体偏轻,沙尘暴影响西北局地
5月份,有6次强对流天气过程影响我国,主要发生在中上旬,江西、湖南、广西、贵州、西藏局地因雷电、大风等出现人员伤亡,灾害损失集中在云南、贵州、北京、江苏等地。风雹灾害造成198.2万人次不同程度受灾,死亡7人,损坏房屋近8100间,农作物受灾面积269.4千公顷,直接经济损失31.6亿元。此外,本月有4次沙尘天气过程影响我国,比2000年以来历史同期水平(2.9次)偏多,其中2次达沙尘暴级别,造成甘肃中东部、内蒙古西部和新疆南部等地1万余人次不同程度受灾,农作物受灾面积5.6千公顷,直接经济损失300余万元。
四、低温冷冻和雪灾影响北方和青藏高原局地
5月份,山西、内蒙古、甘肃等地局地出现低温降雨、霜冻,西藏、青海等地局地发生强降雪、雪崩等灾情,部分农作物受冻减产,牧区牲畜、帐篷等遭受损失,西藏林芝、昌都雪崩造成3人死亡。低温冷冻和雪灾造成10.4万人次不同程度受灾,死亡3人,农作物受灾面积8.6千公顷,因灾死亡大小牲畜900余头(只),直接经济损失近3100万元。此外,云南、青海发生野生大象、棕熊等袭击人类事件,造成3人死亡。
五、森林草原防灭火形势总体平稳,晋陕局地火灾多发
5月份,全国森林火险形势总体呈“北高南低”态势,高火险区域主要集中在北方地区,特别是冀晋豫陕交界处旱情严重,并伴有阶段性高温,部分地区火灾多发。据初步统计,本月全国共发生森林火灾22起,其中山西11起,陕西5起,黑龙江、甘肃各2起,内蒙古、河南各1起。全国未发生草原火灾。
六、我国大陆地区地震活动相对平静,未造成明显灾害损失
5月份,我国大陆地区发生4.0级以上地震4次(其中5.0级以上地震1次),较历年同期平均水平(11.4次/月)明显减弱,最大震级为5月12日西藏拉孜5.5级地震,未造成明显灾害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