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标题 | 发文字号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甘肃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有关规定,编制本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及范围
市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包括市政府及市政府各组成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以下统称为市级行政机关)、各镇街道。市政府办公室为全市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临夏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政府信息中心,承担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市政府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以下信息外,其余政府信息应当公开:
(一)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
(二)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四)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
(五)单位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
(六)市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该公开的从其规定)。
二、信息公开的主体及方式
(一)主动公开
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制发的非涉密类政府信息。主要包括:
1.市政府“临市府发”和市政府办公室“临市府办发”文件中宜于主动公开的文件。
2.政府工作报告、重大决策、重大工作部署及相关政策解读情况。
3.非涉密的市政府重大活动。
4.非涉密的领导活动、讲话。
5.非涉密的市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内容。
6.市政府人事任免。
7.非涉密的市政府重大督办事项。
8.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信息。
9.市政府及其工作机构的领导人员简历、职务、分管工作、机构职责等信息。
公开形式:
1.临夏市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lxs.gov.cn)和“临夏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微信公众号公开政府信息。
2.市政务公开专区查阅。
3.其他方式。
通过新闻发布会、广播、电视、报刊等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市政府授权市政府部分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和部门管理机构负责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市发改局负责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2.市财政局负责发布市级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3.州生态环境局临夏市分局负责发布环境质量公报;
4.市统计局负责发布统计公报;
5.市司法局负责发布市政府规章;
6.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公开的市政府的其他信息。
市政府其他部门按职能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责任部门:市政府职能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各镇街道)
2.公共法律服务。(责任部门:市司法局)
3.行政审批。(责任部门:市政府职能部门及各相关单位)
4.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责任部门:市统计局)
5.市列重大建设项目的建设及实施情况;市政府制定价格信息,查处价格和行政事业性收费违法违规行为情况。(责任部门:市发改局)
6.市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和实施情况。(责任部门:市财政局)
7.市级部门预算决算、“三公”经费。(责任部门:报送市人大审查部门预算的市级部门、单位)
8.保障性住房信息。(责任部门:市住建局)
9.招投标有关信息。(责任部门:市级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投资项目审批核准部门、有关资质资格认定部门)
10.征地拆迁信息。(责任部门: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房征中心)
11.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责任部门:市财政局、市发改局)
12.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和办理情况。(责任部门:实施行政许可的市级部门、单位)
13.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责任单位:具有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的部门)
14.乡村振兴、教育、医疗、优抚、社会保障和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责任部门:市乡村振兴局、市教育局、市卫健局、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残联)
15.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责任部门:临夏州生态环境局临夏市分局、市卫健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
16.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安全生产、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报、发生和处理情况;(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卫健局、市公安局、市地震局、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
17.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市人社局)
18.公益事业的投资、建设和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19.自然、资源、人口、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非涉密情况;(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
20.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公开时限:各部门应当制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调整更新,明确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并通过临夏市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告栏、电子屏幕、报刊、广播、电视、政务新媒体以及其他便于公众及时获取政府信息的载体公开信息。以上信息的公开时限为自信息产生或变更后的20个工作日内。
三、依申请公开
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其中,公众向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以下方式办理。
(一)受理机构
临夏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受理公众向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向各部门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可以在临夏市人民政府网在线申请或到受理机构当面申请。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930-6320972(咨询电话)0930-6320975(传真)
通讯地址:临夏市人民路1号
邮政编码:731100
(二)申请方式
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人可通过受理机构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详细、明确。
1.书面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信函等形式提交申请。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单位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在临夏市人民政府网在线提交申请。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当面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
为了提高申请的处理效率,申请人应对所需政府信息尽量描述详尽、明确,如提供该政府信息的名称(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政府信息内容的提示;申请人可以委托代理人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时应当出示申请人、代理人有效证件以及授权委托书;申请人应当将所取得的信息用于合法用途。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三)申请受理
1.申请处理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和审核。经审核申请的内容描述不明确,受理机构将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经审核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受理机构将根据《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分别作出答复。
2.申请受理时间
(1)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2)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3)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传真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四)申请答复
1.答复的期限。受理机构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于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将按程序报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受理机构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五)申请费用
受理机构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一般不收取费用。但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受理机构将收取适当费用。依据省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19年版)精神,具体收费办法待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制定后公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对于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县级行政机关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五、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1.临夏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
单位名称:临夏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0-6325958
通信地址:临夏市人民路1号
邮政编码:731100
2.行政复议
单位名称:临夏市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930-6313332
通讯地址:临夏市人民路1号
邮政编码:731100
3.行政诉讼
单位名称:永靖县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0930-8831276
通讯地址:甘肃省永靖县刘家峡镇富民路(无门牌号)
邮政编码:731600
4.监察机关:临夏市监察局
投诉电话:0930-6320967
通信地址:临夏市东区市政府统办楼9楼
邮政编码:731100
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兰州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管理局、甘肃矿区住房和建设局:
为规范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标投标活动,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的指导意见》(建市规〔2019〕11号)规定,结合本省实际情况,我厅制定了《甘肃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定标办法》,现正式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甘肃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定标办法》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1月16日
附件
甘肃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监理招标评标定标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标投标活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的指导意见》(建市规〔2019〕11号)规定,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监理招标评标定标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开标前,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一)投标文件逾期送达;
(二)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
第四条 监理招标评标定标工作应由招标人负责组织,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过程及结果。
第五条 招标人应当根据工程特点和需要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委员会的专家成员应当从评标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以随机抽取方式确定。
评标委员会成员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回避。
第六条 监理项目招标,招标人可采用资格预审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
招标人可依据《房屋建筑工程监理工作标准(试行)》(中建监协〔2020〕15号)的规定,在招标文件中对拟招标项目的监理机构人员配置、监理工器具配置提出明确要求。
第七条 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进入初步评审,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进入详细评审。
经资格审查不合格、初步评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应作否决投标处理。
第八条 投标人不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第九条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初步评审不合格:
(一)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不一致;
(二)投标函无单位盖章且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
(三)投标文件格式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四)投标联合体没有提交共同投标协议;
(五)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六)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七)投标人的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八)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不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九)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十)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十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条 招标人编制的招标文件应当包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标准、投标报价要求和评标标准等所有实质性要求、条件以及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
招标文件中的评标标准可以按照本办法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确定,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进行打分,并计算出进入详细评审的每个投标人的综合评估得分。
第十一条 投标人的综合评估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一)投标人得分由投标报价得分、资信业绩得分、技术标得分组成,分值分布为20分、5分、75分,总分100分。
(二)评分标准
1.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通过资格审查和初步评审后的投标人的报价为有效报价。有效报价去掉一个最高价、去掉一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当有效报价为3家时,则3家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当有效报价9家以上时,有效报价去掉2个最高价、去掉2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
2.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20分)
评分项目 | 评 分 标 准 |
投标报价 | 等于评标基准价的有效报价得满分;与评标基准价相比,其有效报价每增加1%,扣0.1分,每减少1%,扣0.1分。 |
注: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结果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 |
4.资信业绩得分标准(5分)
评分项目 | 评分标准 | 得分 | |
资信业绩 5分 | 监理业绩 (3分) | 投标人近三年内承担过一项同等级或以上工程监理项目得1分,每增加一项得1分,最高得3分。 | |
总监理工程师 (2分) | 投标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具有一项同等级或以上工程监理项目业绩得1分,最高得1分。投标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具有高级职称的加1分。 | ||
以上业绩应以合同及中标通知书原件为准,否则不得分。各项均可累计计分,计满为止。资信业绩分评审时由评委集体讨论打分。 |
5.技术标得分标准(75分)
(1)工程特点及难点(8分)
评标委员会对进入详细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横向比较,并排序,投标人排序相同时得分相同。
投标人能准确把握工程特点及难点,横向排序排名第一的得8分,横向排序排名第二的得6分,横向排序排名第三的得4分,其余均得1分。
(2)监理工作重点、难点分析及监理对策(10分)
评标委员会对进入详细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横向比较,并排序,投标人排序相同时得分相同。
投标人能准确把握工程重点、难点,有科学、可行、针对性的监理对策,横向排序排名第一的得10分,横向排序排名第二的得8分,横向排序排名第三的得6分,其余均得1分。
(3)合理化建议(8分)
评标委员会对进入详细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横向比较,并排序,投标人排序相同时得分相同。
投标人能提出有利于本工程节约投资、保证工程质量、缩短工期等合理化建议,横向排序排名第一的得8分,横向排序排名第二的得6分,横向排序排名第三的得4分,其余均得1分。
(4)项目监理组织机构和岗位职责(6分)
①项目监理机构组织形式符合工程特点,职能划分明确,得1分,否则不得分;
②各级监理人员岗位职责完善明确得2分,基本完善得1分,否则不得分;
③投入本项目的监理人员专业、技术职称及年龄结构搭配合理,符合工程需要得2分,基本合理得1分,否则不得分;
④有完善的监理工作制度得1分,基本完善得0.5分,否则不得分。
(5)质量控制(10分)
①质量控制内容齐全、重点突出得3分,有主要内容、重点不够突出得1.5分,否则不得分;
②质量控制程序正确,得2分,基本正确得1分,否则不得分;
③质量控制方法正确,得3分,基本正确得1.5分,否则不得分;
④质量控制措施得力,得2分,控制措施一般,得1分,否则不得分。
(6)投资控制(8分)
①投资控制内容齐全能针对项目特点得2分,基本正确得1分,否则不得分;
②投资控制程序正确得2分,基本正确得1分,否则不得分;
③投资控制方法正确得2分,基本正确得1分,否则不得分;
④投资控制措施得力,能运用组织、技术、经济、合同措施确保实现投资控制目标得2分,措施不全,每缺一项扣1分,否则不得分。
(7)进度控制(8分)
① 进度控制内容齐全得2分,基本齐全得1分,否则不得分;
②进度控制程序正确得2分,基本正确得1分,否则不得分;
③进度控制方法正确得2分,基本正确得1分,否则不得分;
④进度控制措施得力得2分,一般得1分,否则不得分。
(8)合同管理(4分)
①合同管理内容齐全,能根据合同具体条款,公正调解合同纠纷,公正处理合同索赔得2分,一般得1分,否则不得分;
②处理合同适宜程序正确得2分,一般得1分,否则不得分;
(9)现场协调(4分)
①有完善的现场协调制度,能准确把握各方面关系得2分,一般得1分,否则不得分;
②协调方法正确,措施得力得2分,一般得1分,否则不得分。
(10)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和安全管理(5分)
①施工安全监理
1)施工安全监理内容明确,得1分,否则不得分;
2)施工和安全管理方法正确,得1分,否则不得分;
3)安全管理的监理措施合理可行得0.5分,否则不得分;
4)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管理,有针对性的监理措施得0.5分,否则不得分;
②绿色节能施工的监理
1)绿色节能施工监理的内容明确,得0.5分,否则不得分;
2)绿色节能施工监理的方法正确,得0.5分,否则不得分;
3)绿色节能施工监理的监理措施合理可行得0.5分,否则不得分;
③监理单位对监理人员自身的安全管理有管理措施得0.5分,否则不得分。
(11)用于本工程的监理设备及后勤保障(4分)
①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了与项目规模相适应的交通、检测及办公监理设备,能满足监理业务需要得3分,配备了主要的交通、检测及办公监理设备得2分,配备了一般的办公监理设备得1分, 否则不得分;
②监理单位后勤保障措施得力者得1分,否则不得分。
技术标评审时,评委各自独立打分。在统计投标人得分时,应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以算术平均值计入投标人总得分。
第十二条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但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第十三条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以利于评标工作的有序开展。
第十四条 投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的书面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说明的,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第十五条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有可能影响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第十六条 评标委员会完成投标人综合分值计算统计后,应将投标人按得分高低排序。若投标人得分相等时,按低报价优先的原则排序。
第十七条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对评标结果有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报告应当注明该不同意见。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果。
第十八条 招标人可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也可采用评定分离方法确定中标人。
招标文件中明确招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时,评标委员会必须按照中标候选人得分顺序,选择得分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招标文件中明确采用评定分离方法确定中标人的,评标委员会按投标人得分顺序向招标人推荐前3名为中标候选人,被推荐的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由招标人按照工程项目的需要,择优确定中标人。招标人不得将投标人所在地域、所有制形式、资质等级作为确定中标人的前置条件。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2023年1月16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广大天然气用户:
因2022年12月26日上游天然气管道发生疑似漏气,正在进行应急抢修作业,导致全市天然气供应紧张,预计12月28日凌晨恢复供气。 目前,我市已启动应急保供预案,全力保障居民生活用气。由于城燃企业LNG应急保供能力有限,部分区域用户可能会出现压力不足或无法点火等现象,若出现以上情况,请各位用户不要强行使用天然气设备,立即关闭设备阀门,避免出现天然气泄漏事件,造成安全事故,待供气恢复后再正常使用。同时,请广大用户克服困难,暂停壁挂炉采暖,确保城市燃气输配管网安全运行。 相信有您的支持,我们一定能尽快恢复正常供气。
临夏市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27日
城市供水事关民生福祉,是维系城市发展的生命线,与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为提升临夏市城区饮水安全水平,临夏市规划实施新庄水厂配套设施完善及城区供水末端管网改造工程。目前,该项目已完工并投入使用。
走进位于临夏市折桥镇慈王村的新庄水厂,厂内制水车间、脱泥车间、加药间、高低压配电室等标准化设施设备映入眼帘。临夏市供排水公司经理张忠生告诉记者,该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完成了供水泵房、吸水井、变配电室等设施建设,改造军民街、红园新村、河州大道、新庄水厂至环城北路、城东四路供水主管网约6150米。
据了解,该项目按照建设园林式水厂的目标,采用“沉沙-絮凝-沉淀-过滤-消毒”一体化工艺,供水通过滤水池进行水源过滤,加药房PAM全自动加药装置加药加速水质澄清,加氯房对水质进行杀菌处理,反冲洗车间废水处理等处理流程处理,整个系统运行管理实现信息化、自动化、规范化。自9月份投入使用以来,各项设施设备运行良好,日供水能力达8.5万吨左右,进一步缓解了城市供水压力,保障了群众日常用水需求。
临夏市供排水公司经理 张忠生:通过项目的建设实施实现了由单一水源供水向双水源供水的目标,进一步提升了安全供水保障能力,解决了因城区东西片区配水不均,造成的用水高峰期老城区供水不稳定的问题,另外解决了因供水管网老化、管径偏小,造成的配水能力不足、管网压力损失、水源漏损率高的问题,全市实现了水质优、水压足的良好供水形势。
11月1日,市委副书记、市长刘尚增调研指导环西三路建设项目和2023年拟建棚户区改造项目准备情况。市政府副市长马继超一同调研指导。
调研中,刘尚增一行先后到环西三路建设项目和城发芳林园、毛园片区、西关花园片区、东南巷片区等2023年拟建棚户区改造项目现场,实地察看项目征拆进展、地块规划、群众安置等情况,现场会商调度、研究解决项目推进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并就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做好各项前期准备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他强调,相关单位和镇街道要抓住当前剩余不多的有效施工期,在严格落实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集中力量、攻坚克难,尽快完成征地拆迁工作,迅速调配人员机械组织开展道路施工,切实将施工欠账补上、形成有效投资。要深入结合我市发展实际和需求,在抓住用好国家和省州棚户区改造相关政策的同时,科学精准谋划2023年棚户区改造项目,尤其要做细做实项目前期准备工作,认真开展项目可研论证,提前做好项目用地手续办理,规范有序开展征地拆迁工作,做到谋划的棚改项目前期准备充分、各项手续完备,确保所有棚改项目一开春就能落地建设。
市政府办、住建局、自然资源局、房征中心、南龙镇、东区街道、红园街道、城南街道、城发公司负责人分别参加有关调研指导。
临夏市环城北路建设工程项目是临夏州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八个突破”的重点建设项目之一,该项目自2020年3月份开工建设,截至目前已完成总工程量的90%,目前折达路段已建成通车,军民街至折达路段绿化种植已全部完成,将于今年年底达到通行条件。
党的二十大召开在即,环城北路建设工程项目全线也呈现出一派热火朝天的建设场景。据了解,该项目设计主线全程没有交通信号灯、所有交叉口覆盖立交,能够最大限度保证车辆快速分流行驶。项目总投资36亿元,道路主线为双向六车道、红线宽度36米,道路总长21.78公里,分为环城北路段、折桥北路段和G310线至G568线连接线三段,其中环城北路段(西起临大公路,东至折达公路)长15.16公里,折桥北路段(折达公路向南至兰磨线与北滨河东路交叉口)长3.12公里,G310线至G568线连接线(北起环城北路,南至河州大道)长3.5公里。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道路、桥涵、防洪渠、给排水、照明、交通(土建)、绿化(土建)及相关配套设施。全线共设立立交7处、主线桥10座、涵洞31处,道路北侧沿线设计10.4公里排洪渠。
近日,记者在城东五路至折达路段了解到,该段路面上面层沥青混凝土铺设工程正在紧锣密鼓的进行当中,其余工程也正同步有序推进当中。
临夏市环城北路建设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 王福鼎:桥梁工程预制箱梁已全部架设完成,古河州酒厂段挂篮连续梁已全桥合拢,桥梁防撞墙及找平层已完成95%,正在进行桥面防水层及沥青混凝土铺设工作。道路工程青寺至环西五路段面层第二层已铺设完成,环西五路至古河州酒厂段基层水稳料已铺设完成,军民街至折达路段面层第二层已经铺设完成。
该项目建成后,将与全长13公里的北滨河路接通,形成全长34.78公里的临夏市第一条外环线,对于进一步完善全市基础设施、优化城市路网结构,加快市县一体化、塬上塬下一体化发展,彻底消除北山地质灾害隐患,改善城市困难群众生活条件和北山周边生态环境,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积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