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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甘肃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有关规定,编制本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及范围
市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包括市政府及市政府各组成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以下统称为市级行政机关)、各镇街道。市政府办公室为全市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临夏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政府信息中心,承担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市政府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以下信息外,其余政府信息应当公开:
(一)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
(二)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四)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
(五)单位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
(六)市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该公开的从其规定)。
二、信息公开的主体及方式
(一)主动公开
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制发的非涉密类政府信息。主要包括:
1.市政府“临市府发”和市政府办公室“临市府办发”文件中宜于主动公开的文件。
2.政府工作报告、重大决策、重大工作部署及相关政策解读情况。
3.非涉密的市政府重大活动。
4.非涉密的领导活动、讲话。
5.非涉密的市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内容。
6.市政府人事任免。
7.非涉密的市政府重大督办事项。
8.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信息。
9.市政府及其工作机构的领导人员简历、职务、分管工作、机构职责等信息。
公开形式:
1.临夏市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lxs.gov.cn)和“临夏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微信公众号公开政府信息。
2.市政务公开专区查阅(点击查看: 临夏市政务公开专区详情)。
3.其他方式。
通过新闻发布会、广播、电视、报刊等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市政府授权市政府部分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和部门管理机构负责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市发改局负责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2.市财政局负责发布市级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3.州生态环境局临夏市分局负责发布环境质量公报;
4.市统计局负责发布统计公报;
5.市司法局负责发布市政府规章;
6.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公开的市政府的其他信息。
市政府其他部门按职能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责任部门:市政府职能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各镇街道)
2.公共法律服务。(责任部门:市司法局)
3.行政审批。(责任部门:市政府职能部门及各相关单位)
4.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责任部门:市统计局)
5.市列重大建设项目的建设及实施情况;市政府制定价格信息,查处价格和行政事业性收费违法违规行为情况。(责任部门:市发改局)
6.市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和实施情况。(责任部门:市财政局)
7.市级部门预算决算、“三公”经费。(责任部门:报送市人大审查部门预算的市级部门、单位)
8.保障性住房信息。(责任部门:市住建局)
9.招投标有关信息。(责任部门:市级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投资项目审批核准部门、有关资质资格认定部门)
10.征地拆迁信息。(责任部门: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房征中心)
11.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责任部门:市财政局、市发改局)
12.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和办理情况。(责任部门:实施行政许可的市级部门、单位)
13.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责任单位:具有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的部门)
14.乡村振兴、教育、医疗、优抚、社会保障和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责任部门:市乡村振兴局、市教育局、市卫健局、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残联)
15.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责任部门:临夏州生态环境局临夏市分局、市卫健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
16.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安全生产、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报、发生和处理情况;(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卫健局、市公安局、市地震局、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
17.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市人社局)
18.公益事业的投资、建设和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19.自然、资源、人口、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非涉密情况;(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
20.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公开时限:各部门应当制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调整更新,明确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并通过临夏市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告栏、电子屏幕、报刊、广播、电视、政务新媒体以及其他便于公众及时获取政府信息的载体公开信息。以上信息的公开时限为自信息产生或变更后的20个工作日内。
三、依申请公开
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其中,公众向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以下方式办理。
(一)受理机构
临夏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受理公众向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向各部门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可以在临夏市人民政府网在线申请或到受理机构当面申请。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930-6320972(咨询电话)0930-6320975(传真)
通讯地址:临夏市人民路1号
邮政编码:731100
(二)申请方式
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人可通过受理机构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详细、明确。
1.书面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信函等形式提交申请。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单位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在临夏市人民政府网在线提交申请。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当面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
为了提高申请的处理效率,申请人应对所需政府信息尽量描述详尽、明确,如提供该政府信息的名称(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政府信息内容的提示;申请人可以委托代理人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时应当出示申请人、代理人有效证件以及授权委托书;申请人应当将所取得的信息用于合法用途。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三)申请受理
1.申请处理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和审核。经审核申请的内容描述不明确,受理机构将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经审核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受理机构将根据《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分别作出答复。
2.申请受理时间
(1)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2)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3)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传真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四)申请答复
1.答复的期限。受理机构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于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将按程序报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受理机构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五)申请费用
受理机构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一般不收取费用。但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受理机构将收取适当费用。依据省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19年版)精神,具体收费办法待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制定后公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对于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县级行政机关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五、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1.临夏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
单位名称:临夏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0-6325958
通信地址:临夏市人民路1号
邮政编码:731100
2.行政复议
单位名称:临夏市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930-6313332
通讯地址:临夏市人民路1号
邮政编码:731100
3.行政诉讼
单位名称:永靖县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0930-8831276
通讯地址:甘肃省永靖县刘家峡镇富民路(无门牌号)
邮政编码:731600
4.监察机关:临夏市监察局
投诉电话:0930-6320967
通信地址:临夏市东区市政府统办楼9楼
邮政编码:73110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节约战略的决策部署,促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关于“推广应用节地技术和节地模式”的规定,部总结各地实践经验,组织编制了《节地技术和节地模式推荐目录(第五批)》,现予印发。请结合本地区实际学习借鉴,聚焦“向优化结构要空间、向立体开发要效益、向科技创新要产出、向功能转换要品质”,有效提升建设用地效能,加快发展方式绿色低碳转型。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2026年6月25日
附件 :
《临夏市中心城区详细规划》已经临夏州人民政府批准(批准文号:临州府函[2025]57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有关条文的规定,现予以公布。
一、公布内容
(一)规划编制背景
为落实国家新政策及行业新规范、保障临夏市总体发展布局、传导落实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开发保护部署、统筹在建重大项目与周边区域的协同导控,依据《临夏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并衔接相关专项规划,编制本次详细规划。
(二)规划范围
本规划范围与《临夏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划定的中心城区城镇开发边界一致,包含临夏市中心城区建设集中区及城郊镇、南龙镇、折桥镇、枹罕镇部分区域,总用地面积约41平方千米。
(三)单元划定
相关上位规划划定临夏市全域详细规划单元共计24个。本规划覆盖的范围涉及其中的13个城镇详细规划单元,包括:LX-07单元、LX-09单元、LX-11单元、LX-12单元、LX-13单元、LX-14单元、LX-15单元、LX-16单元、LX-17单元、LX-19单元、LX-20单元、LX-21单元、LX-22单元。
(四)主要内容
1.规划目标
发挥“依藏面兰”区位优势;落实“公园城市”核心理念;推进“魅力花都”特色产业;塑造“山水河州”特色形象,建设临夏市区成为“依藏面兰的公园城市、魅力花都、山水河州”。
2.功能定位
功能定位为区域综合服务中心和交通枢纽;民族文化体验与河州生态休闲示范区;宜居宜业宜游的综合城区。具体功能包括:
辐射甘肃省西南部地区的商贸中心、接待中心和交通枢纽;
具有国际知名度的民族特需用品和特色食品产业基地;
以特色农业、民族风情、历史文化和生态休闲为特色的休闲度假游胜地;
服务临夏州及邻近地区的综合性公共服务中心。
3.发展规模
传导落实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要求,规划中心城区常住人口46.5万人;规划城镇建设用地面积约4071公顷。
4.空间结构
深化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部署,以城市已形成的功能体系为基础,规划形成“三心、三带、四轴、四片区”的空间结构,其中:
“三心”:为三个公共功能聚集核心区,包括老城中心区、东城中心区、西城中心区;
“三带”:为三条滨水发展廊带,包括大夏河综合发展带、红水河文化休闲走廊、牛津河商业休闲走廊;
“四轴”:为四条沿路产业功能服务轴,包括:团结路—解放路—迎宾路商贸产业轴、朝阳路文旅产业轴、漓水路现代产业轴、兰朗路—刘临路市县联动轴;
“四片区”:为西部特色产业片区、南部物流商贸文旅片区、中部生活服务片区、东部文旅服务片区。
5.用地布局
规划严格落实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的耕地保护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综合考虑土地资源、生态环境、安全保障等方面的底线约束,结合城市更新和建设需求,优化用地布局。本次规划城镇建设用地面积约4071公顷,主要五大类用地及规模分别为:
居住用地约1422公顷,占城镇建设用地比例约35%,人均约31平方米;
商业服务业用地约620公顷,占比约15%,人均约13平方米;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约422公顷,占比约10%,人均约9平方米;
公园绿地约371公顷,占比约9%,人均约8平方米;
城镇村道路用地约782公顷,占比约19%,人均约17平方米。
6.综合交通规划
铁路:落实兰合铁路用地及控制廊道;落实高铁临夏站。
公路:落实兰永临高速、乌玛高速、安临公路、国道G568、省道S106等用地及控制廊道。
客运场站:规划公路客运站4处,包括:临夏客运中心站、临夏汽车西站、公铁联运综合客运枢纽、临夏客运东站(新)。
城市道路:规划形成“七横十纵”主干路系统、“七横十四纵”次干路系统,加密支路,梳通街巷系统作为支路网的补充。
7.绿地系统规划
规划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包括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广场用地。其中,公园绿地由带状公园、城市级公园、社区公园、街头绿地等构成。
8.公共服务设施和社区生活圈规划
规划形成“城市—片区—社区”三级公共服务设施体系,形成多层次、全覆盖、人性化的基本公共服务网络。片区级设施对应15分钟生活圈配置要求,社区级设施对应5-10分钟生活圈配置要求。
9.历史文化保护
传导落实《临夏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与《临夏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21-2035年)》中的保护范围与控制要求等强制性内容。规划共划定城市紫线63公顷,按照历史城区、历史文化街区、文物保护单位和历史建筑,分类引导更新管控措施。
10.城市风貌引导
统筹“山、水、城”核心景观要素。突出山水河州的地理特征和魅力花都的景观特色,引导空间连续、景色优美、活力宜人的山水景观廊道;延续传承多元文化共生的历史文脉,统筹历史风貌特色维系和现代城市特质营造,塑造历史可感、品质可期的活力城区;落实“公园城市”理念,塑造高品质公共空间节点,带动提升整体城市风貌。
公布方式
(一)现场公布:临夏市红园广场、市政广场、中心广场
(二)网站公布:临夏州人民政府网站、临夏市人民政府网站
公布咨询方式:
联系电话:0930-6320091、0930-6232027
附图:
(1)城市空间结构图
(2)土地使用规划图
(3)道路系统规划图
(4)绿地系统规划图
(5)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图
(6)社区生活圈规划图
(7)历史文化保护规划图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局:
按照《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纲要(2021-2035年)》《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等的部署,根据《“一张图”建设工作方案》《全国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网络建设工作方案(2023-2027年)》,部吸纳地方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网络建设试点经验,组织制订了《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网络建设技术指南(试行)》。现印送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2025年12月11日
附件 :
《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网络建设技术指南(试行)》.pdf.pdf
道路畅通了,民心更暖了。一条条曾经梗阻的“断头路”,如今化作连接千家万户的“暖心路”。如今,走在临夏市的大街小巷,道路笔直干净,两侧绿树成荫、繁花似锦,群众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近年来,临夏市围绕“东优、西强、南美、北绿、中好”的城市均衡发展格局,聚焦城市道路交通环境优化,交通路网建设完善步伐,将“断头路”拓通、道路提升、管网更新等工程作为重点民生项目,同时优化城市空间布局,逐步构建便捷、高效、畅通、绿色的现代城市综合交通路网体系,让一条条畅通的道路,真正成为铺就群众生活的幸福之路。
今天的【回眸“十四五”·临夏市答卷】专栏播出第二期《临夏市:交通先行 “畅通”民生福祉 为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能》。
“我现在所在的位置是已经建成通车的关家台路,就在几年前,我的身后还是一片“断头路”,市民出行需要绕行很远。而如今,一条宽阔平坦的大道已经贯穿南北,成为了连接城市交通的主动脉。”
【出镜记者 李禹含】
清晨的阳光洒在崭新的柏油路上,关家台路的早高峰不再是从前的拥堵景象,送孩子上学的王女士笑着说:“以前送孩子要绕一大圈,现在几分钟就到了,还可以去公园逛一逛,心情都变好了。”“断头路”打通了,家门口也有了口袋公园,不仅市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日益增强,城市也展露出更多新气象,造型独特的蝴蝶桥、环境优美的黄河国家文化公园—河州牡丹文化公园,配以活力的色彩与智慧设施,道路的高颜值满足了市民的多样需求,已然成为临夏市又一新地标、居民休闲娱乐的好去处……这样的变化,正在临夏市的各个角落悄然发生。从城东到城西,从主干道到小街巷,一条条“断头路”的打通,不仅畅通了城市的交通脉络,更温暖了百姓的心。
车来车往是流动的民生,一条条畅通的道路连接民心民意、关乎民生福祉。在高质量发展的十字路口,临夏市按照构建“一环六横十五纵”的道路发展格局要求,着力打通城市建设的“堵点”,破解制约发展的“难点”,自2021年以来,先后拓通30条城市“断头路”,提升改造12条老旧道路,特别是今年以来,按照加快形成“东优、西强、南美、北绿、中好”均衡发展格局,计划拓通城东四路、和谐二路等7条“断头路”,提升改造刘临路、瓦青路2条老旧市政道路,进一步完善城市路网结构,提升道路通行能力,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的出行环境。
▲【城东一路】
▲【宋家巷路】
▲【规划三十六路】
▲【民主西路】
“断头路”被打通,缩短了市民出行的距离,也在改变着居民的生活圈。如今走在临夏市新修的道路上,市民群众不仅享受着出行的便利,更享受着城市环境的改善。漫步街头,道路两侧绿意盎然,错落有致的绿化带点缀着城市街景;每当夜幕降临、华灯齐放,街道上造型各异的景观桥、LED路灯与楼体霓虹灯交相映衬,造型别致的路灯洒下温暖的光芒,照亮着行人回家的路……随着道路的改造,周边的环境也在悄然提升,乱停乱放的现象减少了,沿街店铺的门面整齐了,整条街道都显得格外清爽。 这一切,源于临夏市“把城市建设成为‘你喜欢的样子’”的目标和愿景。围绕这一目标,临夏市始终坚持“治理、改造、提升、通畅”一体推进,在城市发展中既追求速度、也追求温度,开发模式不断创新,人居环境更具品质,基础设施更加完善,城市管理更加精细,“魅力花都·公园城市”的美丽画卷徐徐展开,这座黄河之畔的小城正在成为越来越多人喜欢的样子。 从一条路到另一条路,从一片区到另一片区,临夏市正在用实实在在的行动,书写着“路通人心畅”的生动篇章。这些四通八达的道路,连起的不仅是城市的各个角落,更是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之间的连心桥。回顾“十四五”期间,临夏市城市功能不断完善、城市品位不断提高、城市魅力不断增强。一条条城市道路伸向小区街道,一条条柏油路入乡进村,一辆辆公交车不断拉近城市与乡村的距离,一张覆盖全域的大交通网正在加紧编织,不仅改善了人们的出行条件,更重塑了城市格局,提升了生活品质。未来,临夏市将不止于打通物理意义上的“断头路”,更要打通城市治理、公共服务、生态建设等各个领域的“梗阻”,让城市发展更加协调、更有温度。 道路延伸之处,即是希望生长之地。在这座充满活力的城市里,每一段新铺就的道路,都将成为通往更加美好明天的起点;每一个踏实前行的脚步,都在见证着临夏向着更高品质城市迈进的坚定决心。站在“十四五”与“十五五”交汇的历史新起点,临夏市将把“十四五”期间积累的宝贵经验和扎实成果,转化为“十五五”发展的强大动力,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继续书写城市建设与民生改善的精彩篇章,让“魅力花都·公园城市”的画卷更加绚丽多彩。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及规划实施“定期体检、五年一评估”等要求,现就开展国土空间规划体检评估,加快形成规划监测工作网络体系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常态化开展国土空间规划体检评估
省、市、县应定期开展本级国土空间规划实施体检、评估工作。其中,规划实施“体检”工作一般每年开展一次,有条件的地方,可加密体检频次,或开展数字化支撑的实时体检。规划实施“评估”工作一般五年开展一次,或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开展评估,评估当年不再单独开展年度体检。今年开展2024年度体检工作。各地可根据城市更新、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等城乡发展需要,对特定地区开展详细规划的体检评估。
二、国土空间规划体检评估要点
省级国土空间规划体检评估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规划的批复要求,主要内容包括:(1)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国家重大战略在本地区落实情况;(2)省级党委、政府部署及省级发展重大战略、重要平台、重大项目保障情况;(3)规划定位和国土空间目标指标落实情况;(4)主体功能区格局和“三区三线”等安全底线协调落实情况;(5)城镇空间布局和城乡融合发展情况,以及城市群、都市圈等区域协调重点地区空间协同情况;(6)重要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情况;(7)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情况,历史文化保护与国土空间规划衔接情况;(8)重大项目、重点任务、重要行动落实情况;(9)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建设及对专项规划统筹情况;(10)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规划法制、政策标准等实施保障体系建设情况;(11)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12)规划实施中的矛盾问题及工作、规则建议等。
市县级国土空间规划体检评估内容要在省级规划体检评估内容基础上进一步深化细化,按照《国土空间规划城市体检评估规程(2025年修订版)》要求,加强对城市安全韧性、城市空间品质、“城市四线”落实及城镇开发边界管控、都市圈和社区生活圈构建等空间结构优化、详细规划对总体规划的传导落实、加强历史街区保护和活化利用、积极引导城市更新和乡村振兴等内容的评价分析。
三、规范数据支撑和基础保障
国土空间规划体检评估,要按照“统一底图、统一标准、统一规划、统一平台”要求,基于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林草湿荒调查监测、城/镇区范围确定、城市国土空间监测、城市存量国土空间现状评估等法定数据和统一标准,通过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网络(“一张图”系统)规范开展。体检评估相关机构要对成果的真实性、规范性负责,严禁弄虚作假。
上一年度的规划实施体检报告应在本年第三季度前完成,并通过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网络逐级报规划审查机关,体检评估成果经审定后作为规划动态维护和相关管理工作的基础依据。其中,国务院审批的省、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实施年度体检报告,由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核后在线汇交报部。
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健全政府组织、部门协同、专业支撑、公众参与的工作机制,深化改革创新,加强经费保障,确保评估成果真实可靠、富有建设性。有关经验做法和问题建议,请及时报部。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2025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