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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甘肃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有关规定,编制本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及范围
市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包括市政府及市政府各组成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以下统称为市级行政机关)、各镇街道。市政府办公室为全市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临夏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政府信息中心,承担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市政府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以下信息外,其余政府信息应当公开:
(一)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
(二)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四)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
(五)单位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
(六)市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该公开的从其规定)。
二、信息公开的主体及方式
(一)主动公开
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制发的非涉密类政府信息。主要包括:
1.市政府“临市府发”和市政府办公室“临市府办发”文件中宜于主动公开的文件。
2.政府工作报告、重大决策、重大工作部署及相关政策解读情况。
3.非涉密的市政府重大活动。
4.非涉密的领导活动、讲话。
5.非涉密的市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内容。
6.市政府人事任免。
7.非涉密的市政府重大督办事项。
8.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信息。
9.市政府及其工作机构的领导人员简历、职务、分管工作、机构职责等信息。
公开形式:
1.临夏市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lxs.gov.cn)和“临夏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微信公众号公开政府信息。
2.市政务公开专区查阅(点击查看: 临夏市政务公开专区详情)。
3.其他方式。
通过新闻发布会、广播、电视、报刊等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市政府授权市政府部分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和部门管理机构负责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市发改局负责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2.市财政局负责发布市级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3.州生态环境局临夏市分局负责发布环境质量公报;
4.市统计局负责发布统计公报;
5.市司法局负责发布市政府规章;
6.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公开的市政府的其他信息。
市政府其他部门按职能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责任部门:市政府职能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各镇街道)
2.公共法律服务。(责任部门:市司法局)
3.行政审批。(责任部门:市政府职能部门及各相关单位)
4.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责任部门:市统计局)
5.市列重大建设项目的建设及实施情况;市政府制定价格信息,查处价格和行政事业性收费违法违规行为情况。(责任部门:市发改局)
6.市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和实施情况。(责任部门:市财政局)
7.市级部门预算决算、“三公”经费。(责任部门:报送市人大审查部门预算的市级部门、单位)
8.保障性住房信息。(责任部门:市住建局)
9.招投标有关信息。(责任部门:市级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投资项目审批核准部门、有关资质资格认定部门)
10.征地拆迁信息。(责任部门: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房征中心)
11.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责任部门:市财政局、市发改局)
12.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和办理情况。(责任部门:实施行政许可的市级部门、单位)
13.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责任单位:具有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的部门)
14.乡村振兴、教育、医疗、优抚、社会保障和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责任部门:市乡村振兴局、市教育局、市卫健局、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残联)
15.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责任部门:临夏州生态环境局临夏市分局、市卫健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
16.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安全生产、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报、发生和处理情况;(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卫健局、市公安局、市地震局、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
17.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市人社局)
18.公益事业的投资、建设和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19.自然、资源、人口、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非涉密情况;(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
20.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公开时限:各部门应当制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调整更新,明确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并通过临夏市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告栏、电子屏幕、报刊、广播、电视、政务新媒体以及其他便于公众及时获取政府信息的载体公开信息。以上信息的公开时限为自信息产生或变更后的20个工作日内。
三、依申请公开
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其中,公众向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以下方式办理。
(一)受理机构
临夏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受理公众向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向各部门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可以在临夏市人民政府网在线申请或到受理机构当面申请。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930-6320972(咨询电话)0930-6320975(传真)
通讯地址:临夏市人民路1号
邮政编码:731100
(二)申请方式
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人可通过受理机构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详细、明确。
1.书面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信函等形式提交申请。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单位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在临夏市人民政府网在线提交申请。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当面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
为了提高申请的处理效率,申请人应对所需政府信息尽量描述详尽、明确,如提供该政府信息的名称(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政府信息内容的提示;申请人可以委托代理人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时应当出示申请人、代理人有效证件以及授权委托书;申请人应当将所取得的信息用于合法用途。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三)申请受理
1.申请处理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和审核。经审核申请的内容描述不明确,受理机构将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经审核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受理机构将根据《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分别作出答复。
2.申请受理时间
(1)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2)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3)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传真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四)申请答复
1.答复的期限。受理机构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于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将按程序报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受理机构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五)申请费用
受理机构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一般不收取费用。但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受理机构将收取适当费用。依据省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19年版)精神,具体收费办法待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制定后公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对于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县级行政机关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五、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1.临夏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
单位名称:临夏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0-6325958
通信地址:临夏市人民路1号
邮政编码:731100
2.行政复议
单位名称:临夏市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930-6313332
通讯地址:临夏市人民路1号
邮政编码:731100
3.行政诉讼
单位名称:永靖县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0930-8831276
通讯地址:甘肃省永靖县刘家峡镇富民路(无门牌号)
邮政编码:731600
4.监察机关:临夏市监察局
投诉电话:0930-6320967
通信地址:临夏市东区市政府统办楼9楼
邮政编码:731100
为充分发挥临时救助救急难作用坚持兜住兜线,及时帮助因学致贫的家庭渡过难关,避免出现困难家庭学生因生活困难读不起书,根据临夏市民政局会议要求,红园民政办公室认真贯彻执行政策依据和文件精神,积极开展低保户、低收入家庭中大学生救助工作。
红园民政办公室联合街道、社区进行广泛宣传,通过媒体、工作群、走访入户等方式进行详细宣传,介绍教育救助的范围、救助的标准、所需的材料等,让有救助需求的困难家庭能够及时知晓市民政局关于大学生新生救助政策和信息,与此同时,各社区尽心、尽力、尽责进行摸底工作,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明确帮助的对象,切实抓好大学生临时救助工作。
民政办公室对于申请救助的大学生严把材料关,认真审核身份证、户口簿和入学通知书等相关材料,认真做好初审工作,确保材料真实,杜绝弄虚作假的现象发生,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保障救助资金能够发放到最需要的学生手中。在救助过程中,辖区一户低保对象,一户2人,户主章某某患有颈椎病和下腿骨质增生,长期治疗看病,无工作收入,儿子今年考上了甘肃民族师范学院,也患有颈椎曲度变直和右眼眼角膜变薄,需要经常看病和治疗,家中困难,无法支付医疗费用和上学费用。丈夫因病去世,家中无劳动力,家中只能靠最低生活保障金生活,大学生临时救助及时为这类困难家庭送去了“及时雨”。
截至目前,红园辖区共摸排出低保户、低收入家庭中大学生救助对象42户,根据上报临夏市居民经济状况核对中心核对反馈结果,经社区初审、街道审核后,将资料完善、手续齐全的有7户,已上报民政局审批。其中,35户正在入户审核中,确保“应助尽助,一个不漏”
扶一株幼苗,蕴一份春光;助一名学子,赢一片希望。下一步,红园民政办公室将继续做好贫困家庭大学生救助工作,让更多符合条件的困难学子们能够享受到国家的优惠政策。
为进一步关心关爱困境儿童,让困境儿童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社会的温度,切实提升特殊困难儿童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在临夏市民政局党组的指导下,近日,折桥民政办公室联合乐达养老在甘费村、大庄村、折桥村、陈马村、后古村共计12名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开展“争做爱心爸妈,关爱困境儿童”入户慰问活动。
在慰问过程中,民政办公室儿童主任与儿童监护人和孩子们细心交流,详细地了解了每一个孩子的家庭、学习和身体情况,并为孩子们讲解了儿童防溺水及"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安全知识,叮嘱监护人要努力克服当前困难,为孩子们营造一个"健康、和谐、安全"的成长环境,同时勉励孩子们要好好学习、奋发向上。
来到折桥村,我们又见到了13岁的天宇。父亲在2010年由于交通事故不幸遇难,母亲离家出走,家庭的变故让天宇从此变得沉默寡言,不愿与人交谈,同时感情缺乏寄托,所以造就了天宇内向且自卑的心理。通过结对帮扶,“爱心妈妈”无微不至地关心与鼓励,天宇性格慢慢变得开朗活泼起来,学习也有了很大进步。
此次慰问共计走访了12户,其中3名孤儿、9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工作人员为每位孩子赠送了钢笔、水彩笔、作业本、电热毯等生活用品。 下一步,市民政局将继续致力于关心关爱困境儿童,积极倡导全市民政系统和各界爱心人士踊跃加入“爱心爸妈”结对留守困境儿童行列,并通过学业资助、生活帮助、身心关爱等方式,为留守困境儿童提供“一对一”帮扶,不断优化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为全面掌握申请救助困难群众的实际情况,及时解决好困难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生活困难,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近日,折桥民政办公室工作人员对近期申请临时救助的家庭进行了入户核查,认真宣传各项救助政策,把救助政策第一时间带给有需要的困难群众。
入户中,工作人员对困难家庭情况进行了详细了解,重点询问家庭经济来源、家庭成员身体状况、就业等情况,对申报家庭的户口本、身份证、人口数、诊断证明、支出票据等信息进行了认真审查核对,并对申请对象之前提交的资料进行核实,确保申请救助对象的情况真实可靠,同时在入户过程中耐心宣传临时救助等各项惠民政策。
综合申请材料、入户走访调查、居民家庭经济大数据信息对比等认真甄别临时救助对象,做到精准救助。对临时救助对象中确实符合“救急难”的对象,及时按照“救急难”程序实现最快、有效的救助。
近年来,折桥民政办公室通过积极打造“政策及时覆盖、困难主动发现、救助高效便捷”的困难群众救助模式,根据“急难型、支出型”的困难群众家庭情况及时上报,2023年落实市级临时救助88户,共计救助金833850元,其中已落实大学生临时救助42户,救助金353527元,为陷入困境的家庭,解决了解决了燃眉之急。
下一步,折桥民政办公室将继续遵循“应救尽救、精准及时、公正公开、快捷施救”的原则,做好困难群众的救助工作,让每一户困难群众都能及时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为有效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高等教育学业,切实保障东区街道困难家庭学生教育权益。东区民政办公室根据市民政局党组安排,加大对困难大学生的救助力度,积极帮助贫困大学生家庭申请社会救助,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救尽救、应助尽助。
8月中旬以来,东区民政办公室及时与街道、各社区联系对辖区内申请临时救助的9户贫困家庭进行走访入户。在入户调查过程中,家住和谐社区的于某某,该户家中有两人,户主离异,因患病无法打工,女儿现已上大学,高额的学费、生活的开支仅靠亲朋好友救济,很难支撑大学生步入大学的校门。正在于某某一家发愁之际,国家的政策、政府的支持给他们开了一扇门,在详细了解该户家庭情况后,东区民政工作人员及时的进行资料整合汇总并按程序进行了上报,确保该贫困大学生家庭真正享受到国家的好政策。
截至目前,2023年度东区民政办公室为东区街道 26户困难大学生家庭申报发放临时救助金184235元,充分发挥了临时救助托底、应急、过渡、衔接和补充的作用。
民政助学,不光扶智,更重扶志。通过多渠道、多层次帮助贫困大学生和困难家庭,努力形成让全社会共同关心、共同参与、共同推进的良好氛围,切实解决困难家庭后顾之忧,全力支持贫困学子们在人生道路上越走越宽广、越走越亮堂。也让莘莘学子充分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收到救助的学生们纷纷表示会把暂时的困难当做学习的动力,以优异的成绩回报家乡、回报社会。
资助一个学生,温暖一个家庭,播种一个希望。金秋九月正值开学季,根据临夏市民政局党组关于做好困难家庭中大学生临时救助工作的安排部署,近期,八坊民政办公室扎实开展低保户、低收入家庭中的应届大学生摸排摸底登记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救助,确保困难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寒窗苦读十二载, 金榜题名一朝时。一纸录取通知书,让八坊街道河沿社区困难学子马**拿到了迈入人生崭新阶段的“入场券”,然而学费却让一家老小犯愁。愁绪源自虽然收到了录取通知书,但是学费和生活费对于一个低保户家庭来说,是一个沉重的负担。了解到该户的实际困难,民政工作人员耐心为他们讲解社会救助政策,并及时申请上报困难家庭临时救助,排除后顾之忧,大学学费和生活费有了基本保障,压在马**心头的大石头落了地。马**表示,一定要努力学习,掌握本领技能,以实际行动回报政府和社会的关爱。
截至目前,八坊民政办公室共计救助往届和应届困难大学生93人,救助资金66.6857万元。下一步,八坊民政办公室将有效发挥民政救助资金,加强主动发现力度,帮助更多困难学子圆梦大学、享受到更公平的教育机会,不让经济困难成为他们求学路上的‘拦路虎’。
为扎实推进社会救助工作定期核查,进一步加强城镇低保的动态管理,准确掌握辖区内低保人员的生活情况,根据《临夏市民政局关于对全市社会救助工作进行定期核查的通知》,8月以来,城北民政办公室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核查要求,对辖区内343户低保人员、8户特困人员、13户低保边缘户进行了定期核查,认真审核了户籍情况、健康状况、劳动能力、经济收入等信息,对现有享受低保政策的人员档案进行归档,确保资料规范、全面、真实、准确。
近日,随着城北辖区社会救助工作定期核查的完成,城北民政办公室联合城北街道办事处开展2023年度低保、低保边缘家庭、特困供养人员动态复核工作总结会。
会上,城北民政办公室与城北街道办事处刀刃向内,不讲成绩只讲问题,全面总结梳理存在的疑难问题、典型案例,并通过探讨交流的形式,把在动态复核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逐一列举和深入分析,着重对低保、低保边缘家庭救助、特困以及重残单人保的界定是否准确、保障人数和金额是否合理、在保对象档案资料管理是否齐全、审批流程是否到位、低保特困相关政策是否落实等进行了全面系统的梳理。尤其是对在动态复核中发现的在保家庭缺少赡养人信息、收入、婚姻变化、个税、子女毕业未重新核算家庭收入等问题,都进行对号入座,并指导各社区及时进行整改落实。
此次定期核查工作的完成,既是对城北辖区低保对象的一次全面“体检”,也是城北辖区低保对象的一次全面“摸底”。通过严格把关、严格审核、严格监督等一系列措施,进一步规范了城乡低保工作管理,提高了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水平。下一步,城北民政办公室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加强部门协作,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切实做到动态管理下“应保尽保、应退尽退、进出有序、规范管理”,扎实做好城乡低保工作,让困难群众真切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把党和政府的温暖真正送到确需救助的困难家庭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