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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夏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甘肃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有关规定,编制本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及范围

市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包括市政府及市政府各组成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以下统称为市级行政机关)、各镇街道。市政府办公室为全市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临夏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政府信息中心,承担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市政府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以下信息外,其余政府信息应当公开:

(一)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

(二)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四)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

(五)单位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

(六)市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该公开的从其规定)。

二、信息公开的主体及方式

(一)主动公开

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制发的非涉密类政府信息。主要包括:

1.市政府“临市府发”和市政府办公室“临市府办发”文件中宜于主动公开的文件。

2.政府工作报告、重大决策、重大工作部署及相关政策解读情况。

3.非涉密的市政府重大活动。

4.非涉密的领导活动、讲话。

5.非涉密的市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内容。

6.市政府人事任免。

7.非涉密的市政府重大督办事项。

8.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信息。

9.市政府及其工作机构的领导人员简历、职务、分管工作、机构职责等信息。

公开形式:

1.临夏市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lxs.gov.cn)和“临夏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微信公众号公开政府信息。

2.市政务公开专区查阅(点击查看: 临夏市政务公开专区详情)。

3.其他方式。

通过新闻发布会、广播、电视、报刊等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市政府授权市政府部分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和部门管理机构负责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市发改局负责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2.市财政局负责发布市级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3.州生态环境局临夏市分局负责发布环境质量公报;

4.市统计局负责发布统计公报;

5.市司法局负责发布市政府规章;

6.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公开的市政府的其他信息。

市政府其他部门按职能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责任部门:市政府职能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各镇街道)

2.公共法律服务。(责任部门:市司法局)

3.行政审批。(责任部门:市政府职能部门及各相关单位)

4.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责任部门:市统计局)

5.市列重大建设项目的建设及实施情况;市政府制定价格信息,查处价格和行政事业性收费违法违规行为情况。(责任部门:市发改局)

6.市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和实施情况。(责任部门:市财政局)

7.市级部门预算决算、“三公”经费。(责任部门:报送市人大审查部门预算的市级部门、单位)

8.保障性住房信息。(责任部门:市住建局)

9.招投标有关信息。(责任部门:市级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投资项目审批核准部门、有关资质资格认定部门)

10.征地拆迁信息。(责任部门: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房征中心)

11.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责任部门:市财政局、市发改局)

12.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和办理情况。(责任部门:实施行政许可的市级部门、单位)

13.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责任单位:具有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的部门)

14.乡村振兴、教育、医疗、优抚、社会保障和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责任部门:市乡村振兴局、市教育局、市卫健局、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残联)

15.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责任部门:临夏州生态环境局临夏市分局、市卫健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

16.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安全生产、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报、发生和处理情况;(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卫健局、市公安局、市地震局、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

17.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市人社局)

18.公益事业的投资、建设和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19.自然、资源、人口、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非涉密情况;(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

20.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公开时限:各部门应当制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调整更新,明确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并通过临夏市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告栏、电子屏幕、报刊、广播、电视、政务新媒体以及其他便于公众及时获取政府信息的载体公开信息。以上信息的公开时限为自信息产生或变更后的20个工作日内。

三、依申请公开

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其中,公众向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以下方式办理。

(一)受理机构

临夏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受理公众向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向各部门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可以在临夏市人民政府网在线申请或到受理机构当面申请。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930-6320972(咨询电话)0930-6320975(传真)

通讯地址:临夏市人民路1号

邮政编码:731100

(二)申请方式

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人可通过受理机构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详细、明确。

1.书面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信函等形式提交申请。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单位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在临夏市人民政府网在线提交申请。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当面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

为了提高申请的处理效率,申请人应对所需政府信息尽量描述详尽、明确,如提供该政府信息的名称(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政府信息内容的提示;申请人可以委托代理人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时应当出示申请人、代理人有效证件以及授权委托书;申请人应当将所取得的信息用于合法用途。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三)申请受理

1.申请处理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和审核。经审核申请的内容描述不明确,受理机构将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经审核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受理机构将根据《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分别作出答复。

2.申请受理时间

(1)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2)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3)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传真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四)申请答复

1.答复的期限。受理机构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于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将按程序报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受理机构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五)申请费用

受理机构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一般不收取费用。但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受理机构将收取适当费用。依据省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19年版)精神,具体收费办法待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制定后公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对于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县级行政机关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五、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1.临夏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

单位名称:临夏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0-6325958

通信地址:临夏市人民路1号

邮政编码:731100

2.行政复议

单位名称:临夏市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930-6313332

通讯地址:临夏市人民路1号

邮政编码:731100

3.行政诉讼

单位名称:永靖县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0930-8831276

通讯地址:甘肃省永靖县刘家峡镇富民路(无门牌号)

邮政编码:731600

4.监察机关:临夏市监察局

投诉电话:0930-6320967

通信地址:临夏市东区市政府统办楼9楼

邮政编码:731100

 


市长
鲁平德
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党组书记、市长,鲁平德,男,汉族,1980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学历大学本科
负责市政府全面工作。负责审计方面的工作。
副市长
  • 马旭凯
    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副书记、副市长(常务),马旭凯,男,回族,1984年7月出生,工学学士,学历大学,中共党员
    负责市政府日常事务工作。负责财政、税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调查、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地震、园区建设、政府职能转变、数字政府建设、优化营商环境,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等方面的工作。协助市长负责审计方面的工作。完成市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 孔仙月
    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孔仙月,女,汉族,1978年1月,中共党员,学历大学
    负责教育、医疗保障、水务等方面的工作。完成市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 魏刚
    市委常委、副市长,魏刚,1979年10月,工程硕士,中共党员。
    负责发展改革、粮食和物资储备、国防动员、县域经济、数字经济、民营经济、民政、退役军人事务、科技、地方史志、残疾人工作、军政关系等方面的工作。统筹干部人才“组团式”帮扶工作。牵头联系中央单位挂职干部。完成市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 郭涛
    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挂职),郭 涛,男,汉族,1979年9月出生,工学学士,学历大学,中共党员。
    负责东西协作、卫生健康等方面的工作。统筹干部人才“组团式”帮扶工作。完成市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 胡文明
    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胡文明,男,汉族,1973年5月出生,学历大学,中共党员。
    负责公安、司法、信访、交通运输等方面的工作。完成市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 马继超
    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马继超,男,汉族,1971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学历大学
    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物业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完成市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 马成宝
    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马成宝,男,东乡族,1987年2月出生,管理学学士,学历大学,中共党员
    负责工业和信息化、商务、招商引资、自然资源、征地拆迁、生态环境、农业农村、园林绿化、林业草原等方面的工作。完成市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 马虹
    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马虹,女,汉族,1987年2月出生,教育学学士,学历大学,中共党员
    北京市房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挂职。
  • 苏鹏辉
    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挂职),苏鹏辉,男,汉族,1987年3月出生,管理学学士,学历大学,中共党员
    负责文化和旅游、体育广电、美食、民族宗教等方面的工作。统筹干部人才“组团式”帮扶工作。完成市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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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心护蓝,共筑生态屏障——临夏市救助管理站(未保中心)联动社区开展困境儿童环保主题实践活动

为落实临夏市大气污染冬防工作要求,践行生态环境保护政策,聚焦 “临夏蓝” 生态建设目标,近日,临夏市救助管理站(未保中心)联合东关街道二社社区共同举办 “拒绝污染小怪兽・共护临夏湛蓝天” 困境儿童环保主题活动,15名辖区困境儿童与未保中心全体人员共同参与。

活动紧扣困境儿童认知特点,以趣味形式层层推进。开篇的 “蓝天印象蹲” 破冰游戏,快速搭建起驻站社工与儿童的互动桥梁,拉近彼此距离;“我的蓝天心愿” 分享环节中,孩子们用简笔画、短句勾勒对家乡蓝天的美好期许,护蓝热情持续升温,社工同步阐释活动主题与意义,强化孩子们的参与使命感。

科普环节里,社工以 “污染小怪兽的真面目” 为趣味切入点,用通俗语言系统讲解大气污染的成因与危害,重点点明燃放烟花爆竹释放PM2.5、二氧化硫等污染物,野外违规用火产生大量烟雾、破坏植被,两类行为均是临夏地区大气污染的重要 “元凶”;通过 “天空变灰、空气浑浊、危害呼吸健康、破坏土壤植被” 等实例,让孩子们直观理解污染对家乡生态的影响。搭配趣味问答互动,孩子们全面掌握了大气污染相关知识与护蓝实用方法。

活动尾声,孩子们化身 “环保小卫士”,手持《环保倡议书》走进社区,向过往居民发放宣传材料,用稚嫩却坚定的声音宣讲燃放烟花爆竹、野外违规用火的危害,呼吁大家践行绿色生活理念,共同守护 “临夏蓝”。此次活动不仅帮助困境儿童树立了家乡归属感与自我价值感,更以童心为纽带,带动家庭及社区共同参与大气污染防治,为临夏市生态建设注入公益活力,实现了爱心帮扶与生态保护的融合发展。

下一步,临夏市救助管理站(未保中心)将持续聚焦困境儿童成长需求,通过 “环保实践打卡”“亲子护蓝行动” 等形式推动环保理念转化为长期行动,同时联动社区、学校等多方力量扩大宣传覆盖面,凝聚更多人参与 “临夏蓝” 守护行动,共同筑牢家乡生态安全屏障。

【社会救助】民政牵挂纾民困 “救”在身边解民忧

今年以来,临夏市民政局党组以党建为引领,始终坚持人民至上,时刻聚焦民生保障、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把为民爱民理念印在心上、落在实处,从根本上解决困难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民生问题,真正访困难群众所急,办困难群众所盼、解困难群众所忧。

2025年发放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和特困人员供养资金1.49亿元。新增最低生活保障对象462户1810人、新增特困人员供养对象25户33人、调整城市低保标准6户31人、调整农村低保保障类别和标准78户286人、调整农村特困供养对象照料护理补贴1户1人。2025年1月份至11月份临时救助对象1545户、5138人,发放临时救助资金1324.79万元。同时,向全市特殊困难群众发放冬季取暖救助资金1850户、225.6万元。

社会救助工作的一组组数据彰显了党和政府的民生厚度和政策温度,数据背后是对困难群众“格外关注、格外关爱、格外关心”的具体体现。彰显了临夏市民政局党组始终坚持群众利益为先,主动救助、温暖救助,实实在在地为困难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真真切切地让困难群众感受到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社会事务】精准督查强服务 温情护航暖残心——临夏市民政局推动贫困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提质增效

为切实筑牢贫困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质量防线,确保各项惠民政策精准落地、惠及民生,近期临夏市民政局聚焦照护服务全流程,以 “严标准、实举措、硬督查” 为抓手,扎实推进贫困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专项督查工作。

本次督查紧扣 “政策落地、服务规范、对象满意” 核心目标,采用 “线上+线下” 相结合的随机抽查方式,深入走访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工作人员通过实地走访、电话回访、档案核查等多元形式,重点核查居家清洁、康复训练、送医送药等服务是否严格落实 “一人一策” 方案,每月服务频次是否达标,同时全面评估服务对象对服务质量、态度及内容的满意度,细致核查服务工单完成的真实性与规范性。

督查期间,累计走访服务对象230余户,开展满意度测评,完成电话回访150余人次,深入了解服务人员工作态度、残疾群众服务反馈,认真听取残疾人家庭的意见建议与实际需求,对发现的问题详细记录。核查结果显示,服务对象满意度达95%以上。

下一步,临夏市民政局将以此次督查为契机,建立常态化督查机制,每季度开展专项督查、每半年组织服务满意度测评,强化对承接服务机构的动态监管。通过及时响应群众诉求,持续提升照护服务专业化、精细化水平,推动服务从“有”向“优”转变,让贫困重度残疾人在督查护航中深切感受政策关怀,切实增强获得感与幸福感。

结对护苗守初心 法治护航助成长——临夏市救助管理站(未保中心)构建多元体系筑牢未成年人犯罪预防防线

为深入推进 “结对帮扶・爱心甘肃” 工程建设,切实落地 “孤有所养、学有所教、难有所帮” 的核心目标,近日,临夏市救助管理站(未保中心)联动城北街道天华社区、街道司法所以结对关爱为纽带,聚焦未成年人法治素养提升与犯罪预防,精心策划开展 “未成年人预防犯罪小课堂” 活动,为辖区困境儿童送上定制化法治关爱服务。

精准对接需求,法治教育有温度。活动立足 “结对帮扶” 核心机制,让法治教育更具针对性与感染力。驻站社工结合未成年人校园欺凌、网络沉迷、盗窃等常见典型案例,以 “身边事讲身边法” 的通俗方式,拆解违法犯罪的演变过程与法律后果,让孩子们直观认清 “小过错” 到 “大犯罪” 的演变边界,树立 “勿以恶小而为之” 的底线意识。

聚焦法律实践,权益保护明方向。街道司法所工作人员贴合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核心法律,通过典型案例剖析、法律知识问答等互动形式,生动讲解未成年人常见违法犯罪类型、法律后果及自我保护技巧。引导未成年人树立正确法治观念,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多元互动赋能,关爱陪伴暖人心。活动创新融入手工艾草锤制作、亲情陪伴等互动环节,在温馨氛围中传递关怀与信任。既丰富了法治教育的趣味性,让孩子们在实践中放松身心,又让未成年人真切感受到情感温暖,拉近与关爱服务的心理距离。此次活动整合部门、社区、社会组织多方资源,成功构建“社区+司法所+结对+社工”的多元护苗体系,有效提升了未成年人的法治意识与自我保护能力,凝聚起联动关爱的强大合力。

此次 “未成年人预防犯罪小课堂” 是临夏市救助管理站(未保中心)深化 “结对帮扶・爱心甘肃” 工程的具体实践,既落实了工程 “精神有人关爱、权益有人维护” 的明确要求,更以法治赋能为未成年人筑牢成长 “安全网”。

下一步,临夏市救助管理站(未保中心)将建立“法治教育+结对帮扶”长效机制,定期开展法治宣讲、心理疏导、亲情陪伴等活动,把法律知识、政策关怀、情感温暖精准送达每一位关爱对象,让 “爱心甘肃” 的暖流持续浸润未成年人成长之路,助力工程建设走深走实、见行见效。

【“寒冬送温暖”】临夏市多部门联动织密御寒 “安全网” 暖心启幕2025年度 “寒冬送温暖” 专项救助行动

11月12日晚间,临夏市以夜间专项启动的特殊形式,正式拉开2025年度 “寒冬送温暖” 专项救助行动序幕。此次行动由临夏市救助管理站牵头,联合市公安局、市城管执法局及社会组织共同开展,将持续至2026年3月31日,聚焦流浪乞讨、务工无着、家暴受害者等临时遇困群体,全力筑牢民生安全防线。


启动仪式上,主持人明确夜间启动的核心考量,精准覆盖夜间救助关键时段。临夏市民政局社会事务股负责人宣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细化夜间巡查、应急保障、联动机制等核心任务;公安、城管及社会组织代表依次表态,承诺落实线索反馈、劝导协助等职责。市民政局分管负责人作动员讲话,强调要以 “时时放心不下” 的责任感抓实重点工作,坚决守住民生底线。


仪式结束后,联合巡查小分队即刻开展首轮夜间拉网式排查。针对夜间气温低、遇困人员隐蔽性强的特点,巡查组重点走访城区主次干道、桥梁涵洞、废弃房屋等关键区域,确保 “夜间不打烊、救助不缺位”。巡查中发现一名流浪人员,工作人员当场发放棉衣等御寒物资,宣讲救助政策,最终成功劝导其返乡。同时,行动积极动员环卫工人、快递员等社会力量参与,构建起 “部门主导、社会参与、群防群助” 的救助格局。


为全方位保障受助人员需求,市救助管理站已备足御寒衣物、食品、药品等应急物资,可提供临时住宿、热饭热水、返乡车票等一站式服务。站内严格执行站长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救助热线畅通;针对特殊群体建立分类保障机制,提供心理疏导、法律援助等个性化服务,规范身份不明人员寻亲与安置流程,对不愿入站者将持续提供物资支持并跟踪回访。

 

下一步,临夏市救助管理站将通过多渠道广泛宣传专项行动举措与救助政策,营造全社会关心帮扶临时遇困群体的浓厚氛围,以实际行动传递党和政府的关怀与城市温度。

 


寒冬送温暖 救助显温情——临夏市救助管理站织密秋冬特殊群体保障网

秋冬时节,气温骤降,保障流浪乞讨等特殊困难群体温暖过冬,成为当前民政工作的重中之重。临夏市救助管理站坚决贯彻市民政局党组工作要求,始终坚守 “民政为民、民政爱民” 的工作理念,将流浪乞讨人员聚集区域的救助帮扶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以 “兜牢民生底线、守护群众温暖” 为核心目标,迅速启动专项巡查救助行动,用实际行动彰显民生保障的责任与担当。

精准聚焦聚集区域,优化巡查提质增效。为确保救助工作无死角、全覆盖,精准帮扶每一位有需要的群众,临夏市救助管理站围绕流浪乞讨人员聚集区域,细化工作举措、狠抓推进落实、优化巡查机制。一方面,建立常态化巡查制度,每日固定上午、下午两个关键时段开展巡查,确保及时掌握区域内流浪乞讨人员动态;另一方面,结合低温天气变化,动态增加错峰巡查频次,切实做到 “及时发现、快速响应”。

时,巡查队伍提前配齐救助物资,随车携带食品、饮用水、保暖衣物、应急防护用品等物资包,实现 “巡查与救助同步推进”,针对不同人员需求提供分类精准帮扶。对于巡查中发现的流浪乞讨人员,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评估其生活需求,按需落实物资发放、现场劝离、临时安置等针对性服务,有效提升救助工作实效。

强化跨区联动协作,精准破解特殊难题。在专项巡查过程中,工作人员发现2名外省籍残疾乞讨人员。该群体行动不便,随身衣物单薄且污损,又存在语言沟通障碍,返乡之路困难重重。面对这一特殊情况,临夏市救助管理站迅速启动应急帮扶流程。首先,优先保障受助人员基本生活,为其提供热食补给,更换干净保暖衣物,帮助缓解秋冬严寒带来的困境;其次,深化跨区域协作,第一时间与兰州市救助站对接中转返乡事宜,反复沟通确认交接流程、安全保障等细节;最后,安排专人负责护送,全程实时跟进途中情况,确保受助人员安全。最终,成功将2名受助对象送至兰州市救助站完成交接,为他们顺利返回原籍搭建了坚实桥梁。

健全长效救助机制,持续巩固工作成效。下一步,临夏市救助管理站将以此次专项行动为基础,持续巩固救助工作成效,进一步提升救助服务水平。一是强化与街道、社区的联动协作,健全流浪乞讨人员信息共享与快速排查机制,不断提升聚集区域救助精准度;二是完善跨区域救助协作清单,细化人员交接、信息互通等流程,切实提高异地帮扶效率;三是充实救助物资储备,重点补充适配残疾、高龄群体的辅助用品与保暖物资。通过一系列举措,以更专业、更暖心、更高效的救助服务,持续筑牢特殊困难群体的民生保障屏障,让每一位群众在寒冬中都能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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