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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甘肃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有关规定,编制本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及范围
市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包括市政府及市政府各组成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以下统称为市级行政机关)、各镇街道。市政府办公室为全市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临夏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政府信息中心,承担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市政府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以下信息外,其余政府信息应当公开:
(一)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
(二)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四)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
(五)单位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
(六)市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该公开的从其规定)。
二、信息公开的主体及方式
(一)主动公开
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制发的非涉密类政府信息。主要包括:
1.市政府“临市府发”和市政府办公室“临市府办发”文件中宜于主动公开的文件。
2.政府工作报告、重大决策、重大工作部署及相关政策解读情况。
3.非涉密的市政府重大活动。
4.非涉密的领导活动、讲话。
5.非涉密的市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内容。
6.市政府人事任免。
7.非涉密的市政府重大督办事项。
8.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信息。
9.市政府及其工作机构的领导人员简历、职务、分管工作、机构职责等信息。
公开形式:
1.临夏市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lxs.gov.cn)和“临夏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微信公众号公开政府信息。
2.市政务公开专区查阅(点击查看: 临夏市政务公开专区详情)。
3.其他方式。
通过新闻发布会、广播、电视、报刊等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市政府授权市政府部分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和部门管理机构负责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市发改局负责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2.市财政局负责发布市级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3.州生态环境局临夏市分局负责发布环境质量公报;
4.市统计局负责发布统计公报;
5.市司法局负责发布市政府规章;
6.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公开的市政府的其他信息。
市政府其他部门按职能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责任部门:市政府职能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各镇街道)
2.公共法律服务。(责任部门:市司法局)
3.行政审批。(责任部门:市政府职能部门及各相关单位)
4.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责任部门:市统计局)
5.市列重大建设项目的建设及实施情况;市政府制定价格信息,查处价格和行政事业性收费违法违规行为情况。(责任部门:市发改局)
6.市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和实施情况。(责任部门:市财政局)
7.市级部门预算决算、“三公”经费。(责任部门:报送市人大审查部门预算的市级部门、单位)
8.保障性住房信息。(责任部门:市住建局)
9.招投标有关信息。(责任部门:市级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投资项目审批核准部门、有关资质资格认定部门)
10.征地拆迁信息。(责任部门: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房征中心)
11.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责任部门:市财政局、市发改局)
12.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和办理情况。(责任部门:实施行政许可的市级部门、单位)
13.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责任单位:具有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的部门)
14.乡村振兴、教育、医疗、优抚、社会保障和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责任部门:市乡村振兴局、市教育局、市卫健局、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残联)
15.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责任部门:临夏州生态环境局临夏市分局、市卫健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
16.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安全生产、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报、发生和处理情况;(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卫健局、市公安局、市地震局、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
17.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市人社局)
18.公益事业的投资、建设和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19.自然、资源、人口、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非涉密情况;(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
20.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公开时限:各部门应当制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调整更新,明确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并通过临夏市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告栏、电子屏幕、报刊、广播、电视、政务新媒体以及其他便于公众及时获取政府信息的载体公开信息。以上信息的公开时限为自信息产生或变更后的20个工作日内。
三、依申请公开
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其中,公众向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以下方式办理。
(一)受理机构
临夏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受理公众向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向各部门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可以在临夏市人民政府网在线申请或到受理机构当面申请。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930-6320972(咨询电话)0930-6320975(传真)
通讯地址:临夏市人民路1号
邮政编码:731100
(二)申请方式
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人可通过受理机构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详细、明确。
1.书面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信函等形式提交申请。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单位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在临夏市人民政府网在线提交申请。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当面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
为了提高申请的处理效率,申请人应对所需政府信息尽量描述详尽、明确,如提供该政府信息的名称(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政府信息内容的提示;申请人可以委托代理人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时应当出示申请人、代理人有效证件以及授权委托书;申请人应当将所取得的信息用于合法用途。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三)申请受理
1.申请处理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和审核。经审核申请的内容描述不明确,受理机构将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经审核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受理机构将根据《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分别作出答复。
2.申请受理时间
(1)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2)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3)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传真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四)申请答复
1.答复的期限。受理机构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于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将按程序报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受理机构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五)申请费用
受理机构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一般不收取费用。但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受理机构将收取适当费用。依据省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19年版)精神,具体收费办法待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制定后公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对于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县级行政机关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五、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1.临夏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
单位名称:临夏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0-6325958
通信地址:临夏市人民路1号
邮政编码:731100
2.行政复议
单位名称:临夏市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930-6313332
通讯地址:临夏市人民路1号
邮政编码:731100
3.行政诉讼
单位名称:永靖县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0930-8831276
通讯地址:甘肃省永靖县刘家峡镇富民路(无门牌号)
邮政编码:731600
4.监察机关:临夏市监察局
投诉电话:0930-6320967
通信地址:临夏市东区市政府统办楼9楼
邮政编码:731100
随着气温骤降,南龙民政服务站迅速响应,在南龙民政办公室的指导下,对辖区内低保户家庭开展全面的入户援助,确保他们能够在寒冬中获得必要的保暖措施,感受到来自社会的温暖。
在入户过程中,由南龙民政办公室及服务站工作人员深入低保户家中,查看他们的日常起居生活,对他们提供了专业的居住环境安全检查服务,帮助消除潜在的火灾、漏电等安全隐患,确保村民在享受温暖的同时,也不忘安全第一的原则。
一位独居的老人在接受采访时表达了深深的感激之情,“往年冬天总担心家里冷得受不了,今年有了资金的救助,还有工作人员的来帮忙,屋子变得暖和多了,我心里也暖洋洋的。”她的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眼中满是对未来充满希望的目光。
此次活动得到了广泛的社会关注和好评。南龙民政服务站将继续深化此项工作,探索建立长效的帮扶机制,让困难家庭能够持续得到关怀和帮助,用实际行动践行社会责任,共同织就一张覆盖城乡、温暖如春的社会保障网。
为深入了解低保申请家庭的生活情况,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养尽养、应救尽救”,近日城北民政办公室联合街道、社区工作人员,对辖区内新申请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困难家庭及生活状况有变动的低保家庭进行了入户走访调查,深入了解困难群众实际生活状况,切实解决其“急难愁盼”问题,用脚步丈量民情,用政策排忧解难,用行动温暖人心。
走访入户过程中,工作人员秉持着“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动态管理”的基本原则,就受访对象的家庭成员、身体状况、收入及住房等情况一一进行核实,对每一户新低保申请家庭详细询问家庭收入来源,包括工资性收入、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以及转移性收入等各个方面,认真核对家庭成员的就业状况、工资明细、养老金领取情况等,并认真查看居住环境、家用电器等生活设施,如实填写《低保入户调查表》,在掌握他们的实际生活状况并将反映的问题及家庭面临最迫切的困难做好详细记录后,建立了后续跟踪档案。随后,工作人员主动告知其应享受的救助帮扶政策,确保让弱势群体享受到国家相应政策,同时鼓励困难对象自立自强,努力从生活的困境中走出来,看到生活的希望,重燃对生活的热情。此外,工作人员还积极与周边邻里交流,侧面了解申请家庭的实际生活状况,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全面性。
对于患有重病或慢性病的家庭,工作人员仔细查阅病历、医疗报销凭证等资料,详细询问治疗进展和后续费用预估,不仅记录了其高昂的医疗费用支出,还积极为其介绍相关医疗救助政策,并协助办理申请临时救助手续。
此次低保入户核查工作,城北民政办公室进一步掌握了辖区低保人员的最新生活情况,这不仅是对低保家庭情况的一次全面摸底排查,更是民政部门与困难群众之间的一次暖心交流,通过面对面的沟通和实地查看,民政工作人员能够更加直观、真实地掌握低保家庭的实际情况,为精准施保提供了有力依据,有效避免了 “错保”“漏保”“人情保” 等现象的发生。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核实及时解决,对家庭情况有变动的低保金及时调增调减,确保了低保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让国家的救助资金真正帮助到困难人群,促进社会的和谐建设与发展。
截至目前,低保入户走访活动已覆盖 5个社区,累计走访低保家庭 18 户,通过此次深入细致的入户走访,实现了低保工作的动态管理与精准施保,让低保政策真正成为困难群众生活的 “及时雨” 和 “暖心被”,有力地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提升了社会救助工作的质量与公信力,为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奠定了坚实基础。下一步,城北民政办公室将继续加强低保动态管理工作,对新增低保申请户严格审核把关,对已享受低保待遇的家庭定期复查,做到 “有进有出、分类施保、动态管理”,让低保政策真正惠及困难群众,为困难群众筑牢兜底保障网,不断提升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为进一步提高辖区低收入群体生活保障规范化管理工作,及时并准确地了解低保户家庭的实际情况,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近日,城南民政服务站在城南民政办公室的指导下,联合工作人员对辖区低保家庭开展低保复查入户走访工作。
在走访中,工作人员深入低保家庭,向他们详细讲解低保救助政策,并对低保家庭情况进行仔细询问,通过拉家常的方式对核查对象的家庭实际生活状况、家庭经济来源、子女上学就业及劳动能力情况、家庭实际月收入等情况进行了核实,仔细查阅了居民的户口簿、身份证、家庭收入和支出等相关证明材料,细致检查了群众的居住环境和生活设施,并对核查情况进行了逐项登记,进一步完善了低保入户核查工作台账,确保了核查工作的规范性、真实性和有效性。过程中,工作人员向周边居民了解低保家庭的日常表现和实际情况,力求全面、客观地掌握低保家庭的真实状况。通过与邻里的交流,不仅可以更准确地评估低保家庭的情况,还能进一步增强低保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通过此次入户调查,不仅有效地宣传了低保政策,让更多居民了解并认同政府的惠民政策,同时也让低保家庭能够自查自身情况是否符合低保条件,提高了低保工作的透明度。下一步,城南民政服务站将继续关注辖区困难群体的生活状况,加大帮扶力度,让惠民政策走深走实,为困难群体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
12月9日晚,寒潮席卷临夏市,整座城市银装素裹、寒冷刺骨。为保障临夏市街头流浪乞讨人员的基本生活不出问题,临夏市救助站按照市民政局党组紧急安排,迅速响应、即刻出击,全面打响流浪人员寒冬守护战。
收到指令后,市救助站第一时间启动恶劣天气应急预案,精准分工、高效协同。物资筹备组迅速集齐御寒衣物、保暖内衣、电热毯等生活物资;街面巡查组以网格化形式划分责任区域,结合以往救助信息,锁定流浪人员高频出现点位;上门救助组联合社区力量,梳理市内反复流浪人员暂住地、居住地清单,规划最优路线,后勤保障组全力确保车辆正常运行,为救助行动铺好路。
街面巡查队伍无惧风雪,全员出动。行至中心广场附近,工作人员发现有流浪乞讨人员缩在角落,神情恍惚。工作人员立刻围上前,为其换上厚棉衣,同时告知乞讨人员“别怕,咱临夏虽冷,可救助站就是你的避风港,先起来暖暖!”待其状态稍缓,工作人员轻声询问基本情况,见对方言语混乱、逻辑不清,疑似精神障碍患者。当即联系社区,辗转寻到其监护人电话,沟通说明当下状况后,监护人连连叹气,道出照料难题。工作人员赶忙安抚:“您别太着急,救助站先综合救助,帮他熬过寒潮,期间也会配合社区,一起想想后续帮扶办法,减轻您的负担。
与此同时,上门救助小组奔赴市内反复流浪人员居住地。在南龙镇妥家村有一名多次出走外地的流浪人员,屋内居住环境不是很理想,寒风呼啸。入户后,工作人员麻利铺好棉被,递上米面粮油,向随行的村委会工作人员了解情况,边记录边念叨:“特殊群体更得特殊照顾,天寒地冻可不能出意外。”转头叮嘱其监护人要注意日常起居事项,尽管妻子回应含糊,工作人员依旧耐心十足。
救助全程,工作人员不断提醒特殊困难群体及监护人:“这极寒天外出危险,尽量待在屋里,缺什么随时联系我们。”并对仔细流浪乞讨人群住处安全隐患进行了排查,加固保暖设施。
此次专项救助行动成效显著,已惠及数十名流浪乞讨人员。临夏市救助管理站后续定将密切关注天气变化,持续加大巡查与救助力度,落实市民政局党组要求,让特殊困难群体在寒冬感受温暖,安稳过冬。
连日来,折桥民政办公室根据市民政局党组关于“温暖过冬”工作安排,深刻认识到民政供养对象在冬季面临的严峻挑战,因此将温暖过冬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在凛冽的寒风中,工作人员深入到每一个民政供养对象的家中开展走访入户工作,逐户进行细致的检查,确保困难群众的冬季基本生活得以保障,不出问题。
在走访过程中,工作人员仔细查看房屋的保温情况,确保没有漏风的缝隙,同时检查取暖设备是否完好无损,确保供养对象能够享受到温暖的环境,工作人员还特别关注供养对象的身体健康状况,询问他们是否有不适之处,并提醒他们注意冬季的防寒保暖。
在全面了解群众需求后,折桥民政办公室迅速行动,全方位摸排特殊困难群体取暖问题和过冬情况,建立详实信息台账,以实际行动为困难群众送去“关心关爱”,确保救助对象温暖过冬。工作人员定期会进行回访,了解群众的最新需求,并提供必要的生活和临时救助,也根据供养对象的实际需求,给予了适当的现金补助,努力确保每一位民政供养对象都能感受到社会的关怀,以帮助他们更好地应对冬季的生活困难。下一步,折桥民政办公室将持续关注困难群众的生活状况,建立健全动态管理机制,对于因各种原因新增的困难家庭及时纳入救助范围,做到应救尽救,为乡镇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不懈努力。
为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及时传递党和政府的关怀与温暖,近日,经市民政局党组安排,枹罕民政办公室安排工作人员对辖区困难群众积极开展临时救助入户调查工作。本次入户工作覆盖了枹罕镇12个村,旨在精准识别救助对象,为后续的临时救助工作提供可靠依据。
在入户过程中,民政办工作人员深入乡村,详细了解困难家庭的实际状况,秉持认真负责的态度,每到一户都仔细查看家庭居住环境,耐心询问家庭人口结构、收入来源、致困原因等信息,并认真做好记录。对于因疾病致困的家庭,工作人员详细了解医疗费用支出情况以及医保报销比例,查看相关病历和费用单据;对于因学陷入困境的家庭,深入了解学生入学状况。在调查情况的同时工作人员还积极向困难群众宣传临时救助政策,告知申请流程和所需材料,确保符合条件的群众能够及时得到救助。
截至目前,通过本次临时救助入户工作,已初步确定了 22户符合临时救助条件的困难家庭,为后续精准实施临时救助措施奠定了坚实基础。同时,通过与困难群众面对面的交流和政策宣传,提高了群众对临时救助政策的知晓率和满意度,进一步拉近了政府与群众之间的距离。
下一步,枹罕民政办公室将根据入户调查情况,加快临时救助申请的审核审批进度,确保救助资金能够及时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同时,将持续关注困难群众的生活状况,建立健全动态管理机制,对于因各种原因新增的困难家庭及时纳入救助范围,做到应救尽救,为乡镇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不懈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