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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甘肃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有关规定,编制本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及范围
市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包括市政府及市政府各组成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以下统称为市级行政机关)、各镇街道。市政府办公室为全市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临夏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政府信息中心,承担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市政府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以下信息外,其余政府信息应当公开:
(一)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
(二)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四)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
(五)单位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
(六)市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该公开的从其规定)。
二、信息公开的主体及方式
(一)主动公开
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制发的非涉密类政府信息。主要包括:
1.市政府“临市府发”和市政府办公室“临市府办发”文件中宜于主动公开的文件。
2.政府工作报告、重大决策、重大工作部署及相关政策解读情况。
3.非涉密的市政府重大活动。
4.非涉密的领导活动、讲话。
5.非涉密的市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内容。
6.市政府人事任免。
7.非涉密的市政府重大督办事项。
8.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信息。
9.市政府及其工作机构的领导人员简历、职务、分管工作、机构职责等信息。
公开形式:
1.临夏市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lxs.gov.cn)和“临夏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微信公众号公开政府信息。
2.市政务公开专区查阅。
3.其他方式。
通过新闻发布会、广播、电视、报刊等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市政府授权市政府部分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和部门管理机构负责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市发改局负责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2.市财政局负责发布市级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3.州生态环境局临夏市分局负责发布环境质量公报;
4.市统计局负责发布统计公报;
5.市司法局负责发布市政府规章;
6.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公开的市政府的其他信息。
市政府其他部门按职能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责任部门:市政府职能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各镇街道)
2.公共法律服务。(责任部门:市司法局)
3.行政审批。(责任部门:市政府职能部门及各相关单位)
4.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责任部门:市统计局)
5.市列重大建设项目的建设及实施情况;市政府制定价格信息,查处价格和行政事业性收费违法违规行为情况。(责任部门:市发改局)
6.市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和实施情况。(责任部门:市财政局)
7.市级部门预算决算、“三公”经费。(责任部门:报送市人大审查部门预算的市级部门、单位)
8.保障性住房信息。(责任部门:市住建局)
9.招投标有关信息。(责任部门:市级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投资项目审批核准部门、有关资质资格认定部门)
10.征地拆迁信息。(责任部门: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房征中心)
11.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责任部门:市财政局、市发改局)
12.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和办理情况。(责任部门:实施行政许可的市级部门、单位)
13.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责任单位:具有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的部门)
14.乡村振兴、教育、医疗、优抚、社会保障和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责任部门:市乡村振兴局、市教育局、市卫健局、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残联)
15.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责任部门:临夏州生态环境局临夏市分局、市卫健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
16.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安全生产、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报、发生和处理情况;(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卫健局、市公安局、市地震局、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
17.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市人社局)
18.公益事业的投资、建设和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19.自然、资源、人口、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非涉密情况;(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
20.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公开时限:各部门应当制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调整更新,明确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并通过临夏市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告栏、电子屏幕、报刊、广播、电视、政务新媒体以及其他便于公众及时获取政府信息的载体公开信息。以上信息的公开时限为自信息产生或变更后的20个工作日内。
三、依申请公开
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其中,公众向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以下方式办理。
(一)受理机构
临夏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受理公众向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向各部门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可以在临夏市人民政府网在线申请或到受理机构当面申请。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930-6320972(咨询电话)0930-6320975(传真)
通讯地址:临夏市人民路1号
邮政编码:731100
(二)申请方式
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人可通过受理机构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详细、明确。
1.书面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信函等形式提交申请。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单位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在临夏市人民政府网在线提交申请。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当面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
为了提高申请的处理效率,申请人应对所需政府信息尽量描述详尽、明确,如提供该政府信息的名称(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政府信息内容的提示;申请人可以委托代理人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时应当出示申请人、代理人有效证件以及授权委托书;申请人应当将所取得的信息用于合法用途。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三)申请受理
1.申请处理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和审核。经审核申请的内容描述不明确,受理机构将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经审核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受理机构将根据《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分别作出答复。
2.申请受理时间
(1)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2)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3)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传真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四)申请答复
1.答复的期限。受理机构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于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将按程序报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受理机构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五)申请费用
受理机构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一般不收取费用。但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受理机构将收取适当费用。依据省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19年版)精神,具体收费办法待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制定后公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对于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县级行政机关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五、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1.临夏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
单位名称:临夏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0-6325958
通信地址:临夏市人民路1号
邮政编码:731100
2.行政复议
单位名称:临夏市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930-6313332
通讯地址:临夏市人民路1号
邮政编码:731100
3.行政诉讼
单位名称:永靖县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0930-8831276
通讯地址:甘肃省永靖县刘家峡镇富民路(无门牌号)
邮政编码:731600
4.监察机关:临夏市监察局
投诉电话:0930-6320967
通信地址:临夏市东区市政府统办楼9楼
邮政编码:731100
利用媒体、微信公众号等线上渠道,加大对救助政策的宣传力度,确保群众了解掌握救助政策。要充分发挥主动发现机制,积极组织动员村(居)委会、驻村干部、民政协理员、村(社区)网格员、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全面排查掌握辖区内受疫情影响的群众生活状况,对基本生活陷入困难的群众主动救助,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救助。充分发挥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和数据库的监测预警作用,认真做好与有关部门的数据比对和走访摸排,确保及时发现、快速响应。保持社会救助服务热线电话畅通,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州、市“三抓三促”行动动员部署会议精神,进一步规范社会救助工作,提高枹罕镇、村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提升社会救助服务水平。近日,在市民政局党组安排部署下,枹罕民政办公室组织召开了社会救助工作政策培训会议,会议邀请市民政局社救股负责同志为枹罕镇民政工作人员和各村民政相关负责人开展了社会救助政策培训会。
会上,市民政局社会救助股负责人带领大家学习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甘肃省低收入人口认定及救助帮扶办法》等文件精神,并详细解读了社会救助相关政策,要求基层社会救助工作人员要知晓新政策、掌握新政策,更好地应用新政策,加强改进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提高救助的及时性和精准度,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做实做细各项工作,要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及时的纳入社会救助范围,以保证民政政策落地落实,工作规范有序,确保救助政策能落实到每一户真正需要救助的困难群众家里,全面推进社会救助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通过此次培训,枹罕镇基层工作人员对民政社会救助政策得到了有效地理解和进一步加深,对各项民政业务的操作流程和具体适用情形也更加熟悉,提高了履职尽责的能力。下一步,枹罕民政办公室将坚持以“以民为本,助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理念,扎实有效推进各项民政工作,切实做到为困难群众服务。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力“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织密兜牢社会救助保障网,临夏市救助管理站按照“抓学习促提升,抓执行促落实,抓效能促发展”行动要求,扎实开展特殊困难群体救助工作。近日,市救助管理站与东区街道、东区派出所多方联动,合力将一名39岁智力残疾特困对象送入市城市社会综合福利院集中供养,确保特困对象今后生活有保障。
3月7日,东区街道三易社区负责人与市救助站联系,其辖区发现一名70岁老人病重卧床,需紧急送医救治,家中没有其他亲属,仅留有一名三十九岁且患有智力障碍的儿子,老人在住院救治期间儿子日常生活照料成了社区面临的一大难题。经协调,市救助管理站及时伸出援手,老人的儿子被送来站内妥善安置,市救助站工作人员悉心照顾其每日生活起居,安全度过临时监护期。
3月9日,东区街道三易社区反馈老人在医院病逝,需市救助站将智力障碍的儿子护送到银行柜台办理一卡通账户变更手续,成功办理一卡通手续后继续接回站内每日进行生活照料服务。
3月20日上午与社区工作人员一同将其送往市医院进行健康体检,体检报告出来后于下午将智障儿子送入市福利院集中供养。
这次救助工作,是临夏市救助管理站开展“三抓三促”行动的一个缩影,也是这座城市坚决不落下一人的温度所在。下一步,临夏市救助管理站将继续把流浪乞讨人员和临时遇困群众的关爱性救助服务工作落细落实,坚持“不漏一户、不遗一人”地做好服务工作,从实际出发帮助特殊困难群体解决生活难题,让脆弱人群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关爱。
为进一步保障惠民政策的有效落实,切实保障辖区困难群众的应保尽保,提升基层民政工作人员的能力素质,针对辖区居住人口面广复杂,前来咨询申请社会救助等相关政策问题群众较多,为了更好的服务辖区群众,近日,根据临夏市民政局党组安排,东区民政办公室工作人员对辖区街道、各社区民政干事及社区工作人员通过学习《甘肃省低收入人口认定及救助帮扶办法》、《临夏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临夏市特困认定实施细则》等相关业务知识的培训解读,开展社会救助政策业务培训工作。
今年以来,东区民政办公室持续加大社会救助力度,深入社区摸排调查,通过入户走访,联合街道、社区摸排辖区当中的低收入困难群众,对于因病、因学、因刚性支出等造成家庭困难的群众进行了摸底登记,并按照程序委托临夏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对其家庭信息、收入情况等进行了核对。截止三月中旬,已上报审批城市低保对象49户171人,临时救助对象12户49人,支出救助资金139686元,通过惠民一卡通平台资金已发放到户,有效的解决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要求。
截至目前,东区街道辖区共摸排出拟新增低保对象70户350人;临时救助申请对象25户80人;残疾人两项补贴申报对象25人。下一步将对以上人员按照程序收集整理佐证材料,进行经济核对,联合街道办事处进行审核核实,无异议的上报民政局将纳入新增保障对象。
下一步,东区民政办公室将继续按照市民政局党组要求,加大社会救助宣传力度,通过街道大厅电子屏、工作群等平台,宣传社会救助政策知晓率,按照程序及时受理、主动发现,切实为辖区群众的生活兜好底,筑牢社会救助体系最后一道防线,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基本生活权益。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州、市“三抓三促”行动动员部署会议精神,在市民政局党组的安排部署下,枹罕民政办公室为了让生活不能自理且无人照顾的残弱人群能够正常的生活,通过入户走访、电话视频等方式了解特困供养对象和特殊困难群体的需求,因需施救。在入户过程中,将符合条件的特困对象以及对特困供养对象监护人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监护义务的特困人员进行动员,让他们入住福利院进行集中供养,切实保障基本生活不出问题。
近日,在入户过程中,发现枹罕镇铜匠庄村一特困供养对象王某,他三十岁左右,智力一级残疾,肢体二级残疾,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在去年疫情期间不幸的是照顾他的母亲也去世,由姐姐和姐夫照顾,多有不便。枹罕民政办公室工作人员在了解到这个情况后主动与村和特困供养对象和监护人联系,问了他们的意向,问了本人是否入住福利院,经大家协商一致,并通过本人同意后,枹罕民政办公室与市社会福利院联系,让王某顺利入住到福利院。
枹罕民政办公室始终坚持真诚为老弱病残群众服务,以“民政为民 民政爱民”工作理念为主导,对枹罕镇辖区内的特殊困难群体开展社会救助工作。下一步,枹罕民政办公室工作人员将持续督促第三方服务机构为残疾人、孤寡老人提供理发、洗衣、打扫庭院卫生等服务,继续服务好残弱人群,把党的惠民政策落实好,让更多的老弱病残感受到党的关心和关爱。
为进一步保障惠民政策的有效落实,提升基层民政工作人员的能力素质,使更多的困难群众实实在在地享受到国家的惠民政策,近日,根据市民政局党组安排,东区民政办公室负责同志对辖区街道办、各社区工作人员进行民政工作业务培训,加强最低生活保障、特困及临时救助等相关业务知识的了解。
在会议上,东区民政办公室负责人将相关惠民政策详细作了解读,并做以解释,在走访排查过程中,每到一户困难群众家中,都要对家庭情况进行详细询问,查看其家庭实际生活状况,核对户口本、身份证、病例资料、住院结算清单、门诊发票、残疾人证、学费清单等佐证材料,详细了解困难群众家庭的主要刚性支出,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原因;询问困难群众家庭成员近期经济收入来源、就业等情况;调查其家庭固定资产及家庭成员劳动能力情况;核实其家庭实际人均年收入状况等。同时在入户调查过程中,当场填写入户调查表,入户调查结果由入户调查人和被调查人双方签字确认,确保困难群众家庭基本情况的真实性和有效性,确保社会救助工作的公平、公开、公正,做到“不错保、不漏保、应兜尽兜、应保尽保”,为最终审核审批提供重要依据,把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及时纳入到社会救助范围。
会后,针对社会救助办事人员业务能力等突出问题。通过积极走访,到社区当面为社会救助工作人员所遇到的疑难、典型等问题进行分析解答,确保经办人员在工作时能及时给予群众作出答复,让困难群众能更好的享受惠民政策。
下一步,临夏市民政局东区民政办公室将深入贯彻“三抓三促”学习精神,学深悟透社会救助业务知识,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落实落细兜底保障政策,确保因病致贫、因残致贫、因学致贫等特殊困难群体“应保尽保”,将低收入人口纳入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救助,织织密兜底保障网,让困难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