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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甘肃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有关规定,编制本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及范围
市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包括市政府及市政府各组成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以下统称为市级行政机关)、各镇街道。市政府办公室为全市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临夏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政府信息中心,承担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市政府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以下信息外,其余政府信息应当公开:
(一)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
(二)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四)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
(五)单位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
(六)市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该公开的从其规定)。
二、信息公开的主体及方式
(一)主动公开
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制发的非涉密类政府信息。主要包括:
1.市政府“临市府发”和市政府办公室“临市府办发”文件中宜于主动公开的文件。
2.政府工作报告、重大决策、重大工作部署及相关政策解读情况。
3.非涉密的市政府重大活动。
4.非涉密的领导活动、讲话。
5.非涉密的市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内容。
6.市政府人事任免。
7.非涉密的市政府重大督办事项。
8.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信息。
9.市政府及其工作机构的领导人员简历、职务、分管工作、机构职责等信息。
公开形式:
1.临夏市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lxs.gov.cn)和“临夏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微信公众号公开政府信息。
2.市政务公开专区查阅(点击查看: 临夏市政务公开专区详情)。
3.其他方式。
通过新闻发布会、广播、电视、报刊等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市政府授权市政府部分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和部门管理机构负责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市发改局负责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2.市财政局负责发布市级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3.州生态环境局临夏市分局负责发布环境质量公报;
4.市统计局负责发布统计公报;
5.市司法局负责发布市政府规章;
6.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公开的市政府的其他信息。
市政府其他部门按职能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责任部门:市政府职能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各镇街道)
2.公共法律服务。(责任部门:市司法局)
3.行政审批。(责任部门:市政府职能部门及各相关单位)
4.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责任部门:市统计局)
5.市列重大建设项目的建设及实施情况;市政府制定价格信息,查处价格和行政事业性收费违法违规行为情况。(责任部门:市发改局)
6.市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和实施情况。(责任部门:市财政局)
7.市级部门预算决算、“三公”经费。(责任部门:报送市人大审查部门预算的市级部门、单位)
8.保障性住房信息。(责任部门:市住建局)
9.招投标有关信息。(责任部门:市级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投资项目审批核准部门、有关资质资格认定部门)
10.征地拆迁信息。(责任部门: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房征中心)
11.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责任部门:市财政局、市发改局)
12.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和办理情况。(责任部门:实施行政许可的市级部门、单位)
13.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责任单位:具有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的部门)
14.乡村振兴、教育、医疗、优抚、社会保障和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责任部门:市乡村振兴局、市教育局、市卫健局、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残联)
15.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责任部门:临夏州生态环境局临夏市分局、市卫健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
16.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安全生产、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报、发生和处理情况;(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卫健局、市公安局、市地震局、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
17.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市人社局)
18.公益事业的投资、建设和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19.自然、资源、人口、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非涉密情况;(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
20.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公开时限:各部门应当制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调整更新,明确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并通过临夏市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告栏、电子屏幕、报刊、广播、电视、政务新媒体以及其他便于公众及时获取政府信息的载体公开信息。以上信息的公开时限为自信息产生或变更后的20个工作日内。
三、依申请公开
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其中,公众向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以下方式办理。
(一)受理机构
临夏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受理公众向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向各部门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可以在临夏市人民政府网在线申请或到受理机构当面申请。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930-6320972(咨询电话)0930-6320975(传真)
通讯地址:临夏市人民路1号
邮政编码:731100
(二)申请方式
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人可通过受理机构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详细、明确。
1.书面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信函等形式提交申请。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单位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在临夏市人民政府网在线提交申请。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当面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
为了提高申请的处理效率,申请人应对所需政府信息尽量描述详尽、明确,如提供该政府信息的名称(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政府信息内容的提示;申请人可以委托代理人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时应当出示申请人、代理人有效证件以及授权委托书;申请人应当将所取得的信息用于合法用途。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三)申请受理
1.申请处理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和审核。经审核申请的内容描述不明确,受理机构将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经审核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受理机构将根据《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分别作出答复。
2.申请受理时间
(1)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2)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3)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传真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四)申请答复
1.答复的期限。受理机构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于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将按程序报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受理机构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五)申请费用
受理机构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一般不收取费用。但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受理机构将收取适当费用。依据省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19年版)精神,具体收费办法待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制定后公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对于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县级行政机关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五、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1.临夏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
单位名称:临夏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0-6325958
通信地址:临夏市人民路1号
邮政编码:731100
2.行政复议
单位名称:临夏市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930-6313332
通讯地址:临夏市人民路1号
邮政编码:731100
3.行政诉讼
单位名称:永靖县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0930-8831276
通讯地址:甘肃省永靖县刘家峡镇富民路(无门牌号)
邮政编码:731600
4.监察机关:临夏市监察局
投诉电话:0930-6320967
通信地址:临夏市东区市政府统办楼9楼
邮政编码:731100
为进一步加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规范化管理,深入落实“三抓三促”精神,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近日,西关民政办公室全面开展了低保入户走访工作。此次低保入户走访严格遵循相关政策和程序,以保障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入户走访深入了解低保户近期家庭生活状况,倾听他们的诉求并讲解民政政策,及时发现困难、解决困难,确保低保政策落实到位。
在入户走访的过程中,工作人员先是详细了解低保户家庭情况,逐条记录低保户人员的需求,对低保户家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一一作出耐心的指导和解答,并积极宣传低保救助福利政策,鼓励他们要建立信心,积极面对生活,并表示民政局、街道、社区会尽最大的努力帮助他们解决困难。工作人员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到“不错保、不漏保、应保尽保”,让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落实到每一户困难家庭。
下一步,西关民政办公室将继续贯彻落实好低保政策,通过“多方位、多层次、多角度”的走进群众身边活动,做好政策的宣讲人,服务群众的贴身人,让社会救助工作更加精准、温暖和人性化。真正让广大群众获得更加持续的幸福感、成就感。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连日来临夏市民政局城郊民政办公室秉承“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高度重视民生服务各项工作,常态化对辖区低保户、残疾人、困难群众、低保边缘户等进行摸排走访,以主动发现、主动作为为目标对辖区各项情况进行动态掌握,把临时救助这项民生工程落到实处,惠及真正需要帮助的困难群众,充分体现政府的温暖。
在走访入户过程中,工作人员发现城郊镇瓦窑村村民马某一家,一户2人,现享受农村三类低保,户主马某现年73岁,马某妻子71岁,马某与妻子都年过古稀,已无劳动能力。马某有一女儿现年47岁,以打零工为生,每月支付马某夫妇750元赡养费支撑生活,因马某长期患有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疾病,因身体极度不适到医院检查后才发现病情已发展成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慢性心力衰竭等多种恶性疾病,需要给予肠道透析、血液透析等,并且要长期吃药维持生命。因病情加重,高额的医疗费用对本就困难的家庭雪上加霜,无力承担医药治疗费用,该家庭基本生活陷入困境。
在发现此情况后,城郊镇民政办公室工作人员立即对该户进行调查核实认定,通过查看马某家庭实际生活状况、户口本、诊断证明等信息,证实无误该户符合临时救助条件,随即工作人员也为其讲解了最新的临时救助惠民政策,并协助其办理临时救助手续并及时上报至市民政局申请了临时救助,以解居民燃眉之急。
接下来城郊民政办公室将持续发挥临时救助托底线、救急难作用,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制度,努力做到困难群众急难事项早发现、早介入、早救助,使困难群众求助有门、救助及时,努力提升困难群众的安全感和幸福感。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低保兜底保障政策,加强对低保对象的动态管理,切实保障好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实现“兜住底、兜准底、兜好底”社会救助总目标,近日临夏市民政局折桥民政办公室工作人员、村社区工作人员按照市民政局相关文件精神和《临夏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要求开展2024年度城乡低保年审工作。
在年审前,工作人员通过张贴通知、电话通知、微信群发布信息等方式,广泛宣传低保年审的具体流程、所需材料以及注意事项,确保每一位低保对象都能知晓并按时参加。在审核工作中工作人员对低保家庭的人口、收入、财产状况等进行了详细的核实和登记,并填写《临夏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定期核查入户调查表》,对经济状况有明显变化的家庭,根据核查结果实现动态管理,确保服务对象信息真实准确,杜绝“错保、漏保、骗保”现象发生。填表途中,工作人员还积极向村民宣传讲解民政的各项政策,为群众答疑解惑,进一步提高群众对国家低保救助政策的认识,让低保工作更具有主动性。
下一步,折桥民政办公室将继续对低保家庭严格按照“每户必入、入户见人”的工作原则,认真审核材料,做到“不错保、不漏保、应保尽保”,把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及时纳入到社会救助范围中来,让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落实到每一户困难家庭,提升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和幸福感。
为进一步提升乡镇居民对民政惠民政策的知晓度,切实做到弱有所扶、难有所帮、困有所助,兜住兜牢困难群众民生底线,近日在临夏市民政局枹罕民政办公室的指导下,枹罕镇民政服务站在聂家村开展了“ 民政政策惠民生,幸福生活伴您行 ”民政政策宣讲活动,广泛提升惠民政策在居民中的知晓度。
在活动现场,枹罕民政办公室工作人员及民政服务站工作人员给现场群众发放了民政救助政策宣传册,并围绕残疾人“两项补贴”、城乡低保、居民医保、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社会救助等各项惠民政策等内容进行宣传,让辖区群众了解社会救助的标准、条件、 申请、审核、审批等相关申请程序和流程。此外,通过给群众解答疑惑,增强了民政工作的透明度和政策覆盖面,打通民众获取救助政策的“最后一米”。
通过开展民政政策宣讲活动,使广大群众进一步了解社会救助政策,而且更加坚定了大家“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的信念,切实增强了广大群众对民政救助政策的知晓率,形成了 “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良好氛围,让惠民成果真正沁润千家万户,使广大居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为进一步落实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规范低保管理,准确掌握新增申请低保家庭的实际情况,近日在市民政局党组的安排下,红园民政办公室开展了新增低保入户调查工作,及时将符合条件的纳入社会救助范围,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此次入户调查工作严格按照低保审核程序进行,在入户调查过程中,工作人员以申请对象的书面申请材料为依据,通过实地查看、入户详细询问等方式,对每一户家庭人员信息、劳动就业能力、家庭经济收入和财产状况等情况一一进行核实,并详细填写《甘肃省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审核入户调查表》,此外,还通过邻里访问等方式进一步核实申请家庭的实际生活状况,确保低保对象家庭基本情况的真实性,同时工作人员还向申请家庭耐心讲解低保政策,解答他们的疑问,确保他们对低保政策有清晰的了解,及时做好宣传引导工作。
通过此次入户调查,将辖区内10户47人纳入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当中,及时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不出问题。入户调查工作的开展,不仅准确掌握了新增低保申请家庭的实际情况,为之后精准施策奠定了基础,审核审批工作提供了有力依据,也进一步宣传了社会救助政策,使低保工作更加透明、公正,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让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真正落到实处,为更多需要帮助的困难群众提供及时、有效的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