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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甘肃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有关规定,编制本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及范围
市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包括市政府及市政府各组成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以下统称为市级行政机关)、各镇街道。市政府办公室为全市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临夏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政府信息中心,承担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市政府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以下信息外,其余政府信息应当公开:
(一)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
(二)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四)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
(五)单位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
(六)市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该公开的从其规定)。
二、信息公开的主体及方式
(一)主动公开
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制发的非涉密类政府信息。主要包括:
1.市政府“临市府发”和市政府办公室“临市府办发”文件中宜于主动公开的文件。
2.政府工作报告、重大决策、重大工作部署及相关政策解读情况。
3.非涉密的市政府重大活动。
4.非涉密的领导活动、讲话。
5.非涉密的市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内容。
6.市政府人事任免。
7.非涉密的市政府重大督办事项。
8.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信息。
9.市政府及其工作机构的领导人员简历、职务、分管工作、机构职责等信息。
公开形式:
1.临夏市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lxs.gov.cn)和“临夏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微信公众号公开政府信息。
2.市政务公开专区查阅(点击查看: 临夏市政务公开专区详情)。
3.其他方式。
通过新闻发布会、广播、电视、报刊等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市政府授权市政府部分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和部门管理机构负责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市发改局负责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2.市财政局负责发布市级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3.州生态环境局临夏市分局负责发布环境质量公报;
4.市统计局负责发布统计公报;
5.市司法局负责发布市政府规章;
6.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公开的市政府的其他信息。
市政府其他部门按职能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责任部门:市政府职能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各镇街道)
2.公共法律服务。(责任部门:市司法局)
3.行政审批。(责任部门:市政府职能部门及各相关单位)
4.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责任部门:市统计局)
5.市列重大建设项目的建设及实施情况;市政府制定价格信息,查处价格和行政事业性收费违法违规行为情况。(责任部门:市发改局)
6.市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和实施情况。(责任部门:市财政局)
7.市级部门预算决算、“三公”经费。(责任部门:报送市人大审查部门预算的市级部门、单位)
8.保障性住房信息。(责任部门:市住建局)
9.招投标有关信息。(责任部门:市级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投资项目审批核准部门、有关资质资格认定部门)
10.征地拆迁信息。(责任部门: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房征中心)
11.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责任部门:市财政局、市发改局)
12.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和办理情况。(责任部门:实施行政许可的市级部门、单位)
13.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责任单位:具有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的部门)
14.乡村振兴、教育、医疗、优抚、社会保障和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责任部门:市乡村振兴局、市教育局、市卫健局、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残联)
15.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责任部门:临夏州生态环境局临夏市分局、市卫健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
16.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安全生产、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报、发生和处理情况;(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卫健局、市公安局、市地震局、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
17.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市人社局)
18.公益事业的投资、建设和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19.自然、资源、人口、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非涉密情况;(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
20.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公开时限:各部门应当制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调整更新,明确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并通过临夏市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告栏、电子屏幕、报刊、广播、电视、政务新媒体以及其他便于公众及时获取政府信息的载体公开信息。以上信息的公开时限为自信息产生或变更后的20个工作日内。
三、依申请公开
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其中,公众向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以下方式办理。
(一)受理机构
临夏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受理公众向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向各部门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可以在临夏市人民政府网在线申请或到受理机构当面申请。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930-6320972(咨询电话)0930-6320975(传真)
通讯地址:临夏市人民路1号
邮政编码:731100
(二)申请方式
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人可通过受理机构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详细、明确。
1.书面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信函等形式提交申请。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单位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在临夏市人民政府网在线提交申请。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当面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
为了提高申请的处理效率,申请人应对所需政府信息尽量描述详尽、明确,如提供该政府信息的名称(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政府信息内容的提示;申请人可以委托代理人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时应当出示申请人、代理人有效证件以及授权委托书;申请人应当将所取得的信息用于合法用途。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三)申请受理
1.申请处理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和审核。经审核申请的内容描述不明确,受理机构将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经审核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受理机构将根据《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分别作出答复。
2.申请受理时间
(1)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2)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3)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传真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四)申请答复
1.答复的期限。受理机构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于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将按程序报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受理机构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五)申请费用
受理机构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一般不收取费用。但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受理机构将收取适当费用。依据省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19年版)精神,具体收费办法待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制定后公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对于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县级行政机关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五、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1.临夏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
单位名称:临夏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0-6325958
通信地址:临夏市人民路1号
邮政编码:731100
2.行政复议
单位名称:临夏市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930-6313332
通讯地址:临夏市人民路1号
邮政编码:731100
3.行政诉讼
单位名称:永靖县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0930-8831276
通讯地址:甘肃省永靖县刘家峡镇富民路(无门牌号)
邮政编码:731600
4.监察机关:临夏市监察局
投诉电话:0930-6320967
通信地址:临夏市东区市政府统办楼9楼
邮政编码:731100
〔2024年 第3号〕
近期,市场监管总局组织春节节日市场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抽检,采取现场抽样和网络抽样方式在全国随机抽取样品1500批次,检出14批次样品不合格。产品抽检结果可查询https://spcjsac.gsxt.gov.cn/。
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有关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已组织开展核查处置。
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问题
(一)贵州省贵阳云岩合力商贸有限公司第六分店销售的、标称贵州成有王记善沅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梅吱吱气泡杨梅汁,其中酵母数、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湖南省长沙幸米食品科技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湖南省湘潭市馋三疯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手撕风干肉(香辣味),其中大肠菌群数、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淘宝网关东情东北土特产(经营者为黑龙江农鲜递山货行有限公司)在淘宝网(网店)销售的、标称黑龙江省黑河市嫩江市北方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马肉干,其中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优品铺子商贸经营部销售的、标称内蒙古蒙都羊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元气粮·牛肉片(五香),其中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重金属污染物问题
(一)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维多利超市有限公司察哈尔大街店超市分公司销售的、标称内蒙古宇航人生物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生产的有机沙棘果汁饮料,其中铅(以Pb计)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青海一家亲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青海昆源农牧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委托青海红杞枸杞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黑枸杞原浆,其中铅(以Pb计)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食品添加剂超范围使用问题
拼多多新疆缘味干果店(经营者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北园春市场可影干鲜果经销部)在拼多多(手机APP)销售的、标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新北园春市场可影干鲜果店经营的、天津市全坤坚果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巴旦木(椒盐),其中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天津市全坤坚果食品有限公司对产品真实性提出异议,经天津市市场监管委核实,认可其提出的异议。确认该批次产品实际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新北园春市场可影干鲜果店购进大包装后自行分装销售的。
四、质量指标不达标问题
(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荆楚优品超市销售的、标称湖北省武汉绿林茶籽油有限公司生产的茶籽油,其中过氧化值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辽宁省沈阳润泰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辽宁省沈阳市佳梦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怪味豆,其中酸价(以脂肪计)(KOH)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江西省赣州市赣县区吉埠赣味一绝便利店(南区)销售的、标称江西省上饶市彬宇食品厂生产的香辣开心豆(油炸蚕豆),其中酸价(以脂肪计)(KOH)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青铜峡市新宁百货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永宁县望远镇阿呱瓜子销售部供应的干炒瓜子(炒货),其中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山西省太原市鼎尚家家利超市有限公司百花谷分公司销售的、标称山西省太原鑫旺胜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原味瓜子,其中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甘肃省兰州惠得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甘肃凉州益民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黄豆酱油酿造酱油,其中铵盐(以占氨基酸态氮的百分比计)含量不符合相关产品执行标准要求。
五、质量指标与标签标示值不符问题
西藏百益商贸集团有限公司广场店销售的、标称西藏可心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青稞醋(酿造食醋),其中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检验值、总酸(以乙酸计)含量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但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
特此通告。
市场监管总局
2024年2月1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临夏市卫生健康局综合监督执法所2023年11月份对临夏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出厂水、管网末梢水水质进行了监督监测,现将监督监测结果公示如下:
水质类型及监测点 | 监测项目 | 监测结果 |
水源水 (监测太子山1个点) | 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砷、铬、氟化物、粪大肠菌群、硫酸盐、氯化物、硝酸盐氮 | 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
出厂水 (监测水厂1个点) | 浑浊度、色度、嗅和味、肉眼可见物、耗氧量、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耐热大肠菌群、大肠埃希氏菌、游离余氯 | 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 |
管网末梢水(监测州农科院、市农业农村局、州安全局、市公安局、市电视台5个点) | 浑浊度、色度、嗅和味、肉眼可见物、耗氧量、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耐热大肠菌群、大肠埃希氏菌、游离余氯 | 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 |
临夏市卫健局
临夏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吊销农民专业合作社营业执照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七十一条有关规定,我局将吊销上述当事人的营业执照,并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将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门户网站、专业网站等公示行政处罚信息。
序号 | 镇村 | 合作社名称 | 理事长 |
1 | 南龙镇妥家村 | 临夏市金成农产品生产加工农民专业合作社 | 马金成 |
2 | 南龙镇妥家村 | 临夏市麦勒彦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 | 马玉英 |
3 | 南龙镇杨家村 | 临夏市鑫杰苗木繁育农民专业合作社 | 马旭东 |
4 | 折桥镇陈马村 | 临夏市鸿华苗木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 | 张顺成 |
5 | 折桥镇后古村 | 临夏市小康肉牛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 | 王海云 |
6 | 折桥镇后古村 | 临夏市小康奶牛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 | 王海云 |
7 | 折桥镇慈王村 | 临夏市宏伟种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 | 王秉 |
8 | 折桥镇慈王村 | 临夏市彩宏种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 | 陈宏 |
9 | 枹罕镇马家庄村 | 临夏市清风源农业科技农民专业合作社 | 王军 |
10 | 枹罕镇马家庄村 | 临夏市枹罕镇三江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 | 拜福忠 |
11 | 枹罕镇马家庄村 | 临夏市花伟苗木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 | 邓世伟 |
12 | 枹罕镇马家庄村 | 临夏市绿洲苗木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 | 马信明 |
13 | 枹罕镇马家庄村 | 临夏市名扬苗木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 | 喇奴哈也 |
14 | 枹罕镇江牌村 | 临夏市苏得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 | 马苏得 |
15 | 枹罕镇街子村 | 临夏市万胜种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 | 郝福云 |
16 | 枹罕镇街子村 | 临夏市光盛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 | 李克光 |
17 | 枹罕镇后杨村 | 临夏市福临园艺农民专业合作社 | 马彩儿 |
18 | 枹罕镇后杨村 | 临夏市富隆养殖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 | 苏富海 |
19 | 枹罕镇石头洼村 | 临夏市国云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 | 马国明 |
20 | 枹罕镇石头洼村 | 临夏市主慈肠衣供销农民专业合作社 | 尚忠 |
21 | 枹罕镇石头洼村 | 临夏市占龙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 | 马占龙 |
特此公告。
临夏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1月24日
临夏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吊销农民专业合作社营业执照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七十一条有关规定,我局将吊销上述当事人的营业执照,并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将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门户网站、专业网站等公示行政处罚信息。
序号 | 镇村 | 合作社名称 | 理事长 |
1 | 南龙镇妥家村 | 临夏市金成农产品生产加工农民专业合作社 | 马金成 |
2 | 南龙镇妥家村 | 临夏市麦勒彦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 | 马玉英 |
3 | 南龙镇杨家村 | 临夏市鑫杰苗木繁育农民专业合作社 | 马旭东 |
4 | 折桥镇陈马村 | 临夏市鸿华苗木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 | 张顺成 |
5 | 折桥镇后古村 | 临夏市小康肉牛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 | 王海云 |
6 | 折桥镇后古村 | 临夏市小康奶牛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 | 王海云 |
7 | 折桥镇慈王村 | 临夏市宏伟种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 | 王秉 |
8 | 折桥镇慈王村 | 临夏市彩宏种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 | 陈宏 |
9 | 枹罕镇马家庄村 | 临夏市清风源农业科技农民专业合作社 | 王军 |
10 | 枹罕镇马家庄村 | 临夏市枹罕镇三江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 | 拜福忠 |
11 | 枹罕镇马家庄村 | 临夏市花伟苗木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 | 邓世伟 |
12 | 枹罕镇马家庄村 | 临夏市绿洲苗木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 | 马信明 |
13 | 枹罕镇马家庄村 | 临夏市名扬苗木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 | 喇奴哈也 |
14 | 枹罕镇江牌村 | 临夏市苏得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 | 马苏得 |
15 | 枹罕镇街子村 | 临夏市万胜种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 | 郝福云 |
16 | 枹罕镇街子村 | 临夏市光盛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 | 李克光 |
17 | 枹罕镇后杨村 | 临夏市福临园艺农民专业合作社 | 马彩儿 |
18 | 枹罕镇后杨村 | 临夏市富隆养殖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 | 苏富海 |
19 | 枹罕镇石头洼村 | 临夏市国云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 | 马国明 |
20 | 枹罕镇石头洼村 | 临夏市主慈肠衣供销农民专业合作社 | 尚忠 |
21 | 枹罕镇石头洼村 | 临夏市占龙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 | 马占龙 |
特此公告。
临夏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1月24日
2023年临夏市市场监管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公示表 | |||
序号 | 个体户名称 | 市场主体类型 | 检查结果 |
1 | 临夏市俊林清真肉制品有限责任公司 | 企业 | ① |
2 | 甘肃河州阿妈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 企业 | ① |
3 | 甘肃古河州酒业有限责任公司 | 企业 | ① |
4 | 临夏市艾米尔清真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 企业 | ① |
5 | 临夏鲲耀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 企业 | ① |
6 | 甘肃河州美味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企业 | ① |
7 | 临夏州广聚源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 企业 | ① |
8 | 临夏精言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企业 | ① |
结果类型:①未发现问题,②未按规定公示应当公示的信息,③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④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⑤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⑥不配合检查情节严重,⑦未发现开展本次抽查涉及的经营活动,⑧发现问题待后续处理,⑨其他结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