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无障碍浏览

政府信息公开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依申请公开

镇街道部门信息

序号 标题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市长
刘尚增
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党组书记、市长,刘尚增,男,汉族,1970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学历党校研究生
主持市政府全面工作。
副市长
  • 陈占奎
    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副书记、副市长(常务),陈占奎,男,回族,1968年7月,经济学学士,学历本科,中共党员。
    协助市长处理市政府日常工作。协助市长负责审计方面的工作。负责财政、自然资源、征地拆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震减灾、防汛抗旱、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为民办实事等方面的工作。
  • 孔仙月
    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孔仙月,女,汉族,1978年1月,中共党员,学历大学
    负责教育、卫生健康、疫情防控、医疗保障等方面的工作。
  • 马旭凯
    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马旭凯,男,回族,1984年7月出生,工学学士,学历本科,中共党员
    负责“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政务公开、数字政府建设、发改统计、工业和信息化、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市场监管、通讯等方面的工作。
  • 马永杰
    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马永杰,男,回族,1982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学历党校研究生
    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农业农村、水务等方面的工作。
  • 马继超
    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马继超,男,汉族,1971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学历大学
    负责维护社会稳定、治安综合治理、城市建设、城市管理、物业管理、园林绿化、交通运输、生态环境等方面的工作。
  • 马虹
    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马虹,女,汉族,1987年2月出生,教育学学士,学历大学,中共党员
    负责统计、商务节会、美食产业、文化旅游等方面的工作。
政府工作机构
政府组成部门
事业单位
二级单位
直属单位
镇街道
领导简介
简       历:
工作分工:
关闭
速看!临夏州事业单位基层服务项目人员专项招聘岗位补充公告→

关于临夏州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基层

服务项目人员专项招聘岗位的补充公告

根据《临夏州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符合报考基层服务项目人员专项招聘岗位的考生,请按以下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一、基层服务项目人员1.“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大学生村官)须提供县(市)组织部门出具的证明。2.“特岗教师”项目人员须提供县(市)聘用及安置文件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所在县(市)教育部门公章。3.“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须提供全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原件和复印件。4.“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须提供聘用及安置文件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所在县(市)人社部门公章。二、符合国家和省州安置政策的民生实事项目人员1.“进村进社”项目人员须提供安置审批文件复印件或《甘肃省选拔高校毕业生进村(社区)工作审批表》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所在县(市)人社部门公章。2.“农村中小学教师、乡镇卫生院、基层兽医站、纯农牧户零就业家庭安置、基层涉农岗位、基层社保、基层旅游、乡镇文化站”项目人员须提供审批(聘用)文件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所在县(市)人社部门公章。3.“组织部门选聘的村党组织专职书记”须提供县(市)组织部门出具的证明。特别提示:1.“基层服务项目和民生实事项目”人员报考基层服务项目人员专项招聘岗位时,转正安置(聘用)单位与现工作单位不一致的,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同级组织或人社部门出具情况说明,并提供调动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须加盖调动审批部门公章)。2.基层服务项目人员专项招聘岗位报考人员,在资格复审时须提供《基层服务项目专项招聘岗位报考推荐表》,推荐表须加盖各相关部门公章,详见附件。3.以上材料及其附件在资格复审时均与其他材料一并交招聘办资格审核人员审核,资格复审时无法提供或未按时提供的,按自愿放弃对待,并取消聘用资格,按同岗位最终成绩依序等额递补。4.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安置已经入编的项目人员不得报考专项招聘岗位。附件:基层服务项目专项招聘岗位报考推荐表.docx 


(扫描二维码即可下载)

临夏州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7月5日

2024年临夏州中等职业学校秋季招生简章

2024年,临夏州具有全日制学历教育招生资质的中等职业学校9所(含附属中专部1所),中职在校生7154人,教职工857人,其中,专任教师642人,专业分布点39个。2024年职业学校秋季招生即将开始,为促进普通高中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确保未被普通高中录取的初中毕业生“有学上、上好学”,引导广大青年根据自身实际理性选择升学和就业,现将各学校基本情况和招生简章公布如下,请各县市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动员学生到职业学校就读。


关于公布第三批专项职业能力考核项目的通知

关于公布第三批专项职业能力考核项目的通知

甘人社通〔2024〕192号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兰州新区民政司法与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改革完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的意见》(人社部发〔2019〕90 号)精神和《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推进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3〕72号)要求,为了加大专项职业能力考核项目开发力度,促进新业态、新技术和劳务品牌、地方特色产业、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项目发展,在广泛征集考核需求的基础上,现将我省第三批21个自主开发和21个借鉴外省专项职业能力考核项目公布如下(见附件)。请你们结合特色产业发展实际,组织做好新增专项职业能力考核项目机构遴选及考核相关工作。

附件:1.21个自主开发专项职业能力考核项目目录

2.21个借鉴外省专项职业能力考核项目目录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4年6月19日

21个自主开发专项职业能力考核项目目录

序号

项目名称

备注

1

陇菜制作

普通类

2

线上教育指导

普通类

3

商务数据分析

普通类

4

苦水玫瑰提质栽培

普通类

5

兰州百合品质化栽培

普通类

6

定西宽粉制作

普通类

7

康县木耳种植

普通类

8

康县花桥包子制作

普通类

9

康县云台面茶制作

普通类

10

中华蜜蜂养殖

普通类

11

武都花椒树栽培

普通类

12

武都洋芋搅团制作

普通类

13

油橄榄栽培

普通类

14

中药材种植

普通类

15

核桃树修剪

普通类

16

灵台手工面制作

普通类

17

庄浪暖锅制作

普通类

18

庄浪大馍馍制作

普通类

19

陇原宫灯组装

普通类

20

人工智能计算

信息技术类

21

空间计算VR/AR开发

信息技术类

21个借鉴外省专项职业能力考核项目目录

序号

考核项目

备注

1

手工藏地毯制作

普通类

2

光纤宽带网络维护

普通类

3

灯具安装

普通类

4

电动车维修

普通类

5

墙面抹灰

普通类

6

地面抹灰

普通类

7

混凝土制作

普通类

8

室内排水管道安装

普通类

9

室内照明装置安装

普通类

10

物流配送

普通类

11

塑钢门窗制作

普通类

12

电子产品装接

普通类

13

新能源汽车充电系统拆装与检测

普通类

14

短视频剪辑

普通类

15

睫毛修饰

普通类

16

新娘妆容定制造型

普通类

17

家庭教育指导

普通类

18

新媒体内容制作

普通类

19

母婴护理

普通类

20

互联网直播营销

普通类

21

心理健康指导

普通类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甘肃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甘肃省2024年度注册测绘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甘肃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甘肃省2024年度注册测绘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甘人社通〔2024〕182号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4年度注册测绘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4〕21号)要求,现就做好我省2024年度注册测绘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职责分工

我省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自然资源厅共同负责。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考试组织报名、网报技术支持、考务组织实施、合格人员资格证书发放等工作;省自然资源厅负责资格审核抽查、政策咨询、注册登记管理等工作。

二、科目设置与管理

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科目设《测绘综合能力》(客观题)、《测绘管理与法律法规》(客观题)和《测绘案例分析》(主观题)3个科目,应试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三、考试大纲

2024年度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大纲以《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大纲(2012)版》为准。

四、报名事项

(一)报考条件及范围

凡符合原人事部、原国家测绘局《关于印发〈注册测绘师制度暂行规定〉〈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注册测绘师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14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8号)规定条件(见附件)的报考人员,均可报名参加注册测绘师职业资格考试。

(二)告知承诺要求

1.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在报名时选择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对本人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以及符合报考条件作出承诺,并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在报名时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需要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考试机构将按照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的相关要求,对所有报考人员实施全程社会监督,严格核查报名材料,加强对虚假承诺的惩戒。

3.若报考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等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4.对虚假承诺的处理:

(1)给予考试报名无效、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且不退还已缴费用。

(2)报考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失信人员将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惩戒,视情况向社会公布,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

五、报名时间及程序

本次报名采取全国统一网上报名方式。凡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及时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http://zg.cpta.com.cn),按程序报名。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6月20日9时至6月27日18时

资格审核时间:2024年6月20日9时至6月28日12时

网上缴费时间:2024年6月20日9时至6月28日18时

(二)报名程序

1.报名注册。首次报考人员应提前注册,注册时认真阅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网上报名协议》、《注册须知》,如实、准确填写注册信息(请报考人员务必牢记用户名、密码等相关信息,以便随时登录查看报考信息)。已注册的报考人员不需要重新注册,但须提前补充完善注册信息。网上报名系统将对身份信息、学历学位等注册信息进行在线核验,提交注册信息24小时后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核验结果,核验完成后方可报名。

2.上传照片。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应按要求上传电子照片。上传前须预先下载并使用报名系统指定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上传经该工具审核处理并保存后的本人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已经注册并成功上传照片的考生无需更换照片;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将直接用于制作资格证书,一经确认不得修改。未使用该工具审核处理而自行上传的照片,报名系统无法审核通过,考生将无法完成网上报名。

3.填报信息。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报考须知及报名操作流程,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填写报名信息,确认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

4.资格核查。注册时身份信息和学历学位信息在线核验结果为“核验通过”的报考人员,报名信息确认后,系统自动核验报名资格,无需人工审核,可直接缴费。

凡个人信息在线“无法核验”或“核验不通过”的报考人员,须进行人工核查,人工核查分为网上提交资料核查和现场提交资料核查。

注意事项:为加强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事中监管,如报考人员提交的境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信息无法通过在线自动核验,应在报名前及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验证/认证,下载相关PDF格式在线验证/认证报告,报名期间按照考试机构要求上传相关验证/认证报告,接受人工核查,具体操作方式参见中国人事考试网考生问答栏目相关内容。

(1)网上人工核查适用人员范围及所需资料

①2002年以前取得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报考的人员,上传学历证书原件彩色图片;

②2008年9月以前取得学位的人员,上传学位证书原件彩色图片;

③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上传认证报告原件彩色图片(港澳台地区取得的学历参照执行);

④取得军校学历的人员,上传电子学历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彩色图片;

⑤符合免试一科的报考人员,须上传2005年12月31日前评聘为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聘书原件彩色图片。

以上报考人员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http://zg.cpta.com.cn/examfront),点击“报名信息确认”后上传证明资料页面。如因个人原因上传图片模糊不清或上传错误导致无法通过资格核查,后果自负。

(2)现场核查适用人员范围及所需材料

适用范围:①在报名时未选择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②在报名时作出承诺后,在未交费且报名截止前撤回承诺的报考人员;③报名信息确认后,网上提交材料不清楚或提交材料存在异常的人员;④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不实承诺行为,或者因严重、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

提供材料:①从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下载的报名表1份,并签字确认;②本人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原件和复印件;③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特别提醒:考试报名须由本人操作,报名期间因个人信息、考试科目、考试级别(因档案号不同,考试级别填报错误系统将无法合成考试成绩)填报错误、以及错传照片、错误缴费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5.网上缴费。报名成功后,请报考人员及时登录报名网站(http://zg.cpta.com.cn),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除政策因素外,原则上不予退费。资格审查通过后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可登录甘肃政务服务网(https://zwfw.gansu.gov.cn)选择“统一公共支付平台”,在查询/票据打印中选择票据查询打印功能,输入缴款码信息自行打印非税发票,发票只能打印一次。

收费标准:《测绘案例分析》主观题科目每人每科87元,其他客观题科目每人每科63元(收费依据见甘发改价格〔2020〕546号)。

6.打印准考证。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请于2024年9月16日09:00至2024年9月22日09:05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点击所选考试打印准考证。

(三)报名咨询电话

资格审核及政策咨询:甘肃省自然资源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雁南路街道大雁滩社区滩尖子路66号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联系电话:0931—5116525

网报技术咨询: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东路1415号劳动大厦A座7楼711室

联系电话:0931—4670278、8707517、4810793

六、考试时间、科目及考点设置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2024年9月21日(星期六)

上午 9:00—11:30     测绘综合能力

下午 14:00—16:30    测绘管理与法律法规

2024年9月22日(星期天)

上午 9:00—12:00     测绘案例分析

(二)考点设置

本次考试仅在省直(兰州)设置考点,只接受现工作地、居住地在甘肃省的考生报名参加。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打印地址为准。

七、其他注意事项

(一)应试人员凭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含临时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得参加考试。进入考场前仔细核对考场号及座位号,未在指定座位参加考试的,按违纪处理。开考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请应试人员密切关注考试所在地交通、天气等情况,提前熟悉考场路线和考场位置,以便顺利参加考试。

(二)应试人员携带的文具仅限于黑色墨水笔(用于主观题作答)、2B铅笔、橡皮、直尺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严禁携带包括手机、智能手表、PDA,便携式手提电脑、有存储发射功能的计算器等电子通信设备及考试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

(三)《测绘综合能力》、《测绘管理与法律法规》均为客观题科目,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测绘案例分析》为主观题科目,应试人员答题前必须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严禁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出考场。

(四)为确保考试公平公正,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的试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若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其违纪的,视具体情形给予违纪处理。提醒广大报考人员务必诚信参考,同时看管好本人的作答信息。

(五)考试结束两个月后公布成绩,届时应试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查询。

附件:2024年度注册测绘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doc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甘肃省自然资源厅

2024年6月10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职业技能评价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职业技能评价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

人社厅发〔2024〕2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公安厅(局)、市场监管局(厅、委):

加强职业技能评价规范管理,对于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劳动者素质、引导激励技能人才成长成才具有重要促进作用。为进一步巩固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专项整治工作成果,持续加强职业技能评价监督管理,促进技能人才高质量发展,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技能人才支撑,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规范多元评价。职业技能评价主要通过职业资格评价、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进行。职业资格评价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布的现行《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由相关部门(单位)依据国家职业标准和有关规定实施。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由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遴选公布的用人单位和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实施,其中用人单位对本单位职工(含劳务派遣等人员)依据国家职业标准和评价规范自主进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社会培训评价组织按照市场化、社会化、专业化原则,依据国家职业标准面向社会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要结合新兴产业发展、地方特色产业需要和就业创业需求,选择市场需求大、可就业创业的最小技能单元(模块),并依据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组织开展。国家职业标准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组织制定颁布;评价规范由用人单位依据《国家职业标准编制技术规程(2023年版)》制定。

二、加强评价质量管理。职业资格评价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可通过考核评价或工作业绩评审认定等方式进行。职业资格实施部门(单位)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用人单位、社会培训评价组织(以下统称评价机构)组织考核评价,应当制定考务管理、质量管理、证书管理和收费标准等管理办法,并向社会公开。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考务组织,指导评价机构按照命题技术规程做好试题试卷命制工作。评价机构应建立考评人员和内部质量督导人员队伍,完善考核评价场地、设施设备等,妥善保管评价工作全过程资料,确保评价过程和结果可追溯、可倒查。

三、加大监管查处力度。按照“谁备案谁监管”的原则,现行《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内的职业资格实施部门(单位)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职业资格评价实施监管。按照“谁遴选谁监管”的原则,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实施监管。评价机构应在属地开展职业技能评价活动。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对评价机构及其开展的评价活动进行常态化监管,对不严格执行国家职业标准或评价规范、不严格审核报考条件、甚至伪造报名资格、伪造试卷、编造虚假资料、不考试就发证、滥发倒卖证书等行为,应取消评价结果、宣布证书作废、撤销上传证书数据,追回相应补贴资金,对相关评价机构给予限期整改、移出职业技能评价机构目录等处理;构成职务犯罪的,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构成其他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关单位开展的评价活动所发证书或在商业宣传时假借行政机关名义、违规使用国徽和行政机关标志、违规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中华”“国家”“全国”“职业资格”“人员资格”“职业技能鉴定”“包过”“保过”等字样的,限期整改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移送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四、强化信息平台建设。加强机构管理、考务管理、评价监管等信息化建设,加强与有关部门信息互联互通,逐步实现信息共享比对、远程监控、违纪违规行为预警等功能,提高监管服务效率和水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依托“平台企业协同共治系统”,向平台企业发送指令和合规提示,督促平台企业对“职业资格”“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等禁限售商品服务信息加强管控。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依托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等现有信息系统,建立职业技能评价服务监管平台,实现职业技能评价全过程、全链条信息记录。

五、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沟通协调,通过质量督导、现场督查、同行监督、社会监督,采取“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等方式,将职业技能评价纳入有效监管。要加强基础能力建设,健全规章制度和风险防控体系,不断强化源头防控。要深入开展警示教育,适时选择代表性强、危害性大的违纪违规典型案例,通过新闻报道、以案说法、专家点评等方式及时向社会公开,以案示警、以案明纪,切实增强党员干部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和底线思维,严禁滥用职权、徇私舞弊、造假牟利,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职业技能评价工作氛围。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2024年5月9日

临夏市2023——2024年“今冬明春”职业技能培训母婴护理培训班顺利开班

临夏市2023——2024年“今冬明春”职业技能培训母婴护理培训班顺利开班

进一步提升临夏市群众就业技能,促进我市待业人群走出去、稳就业,实现增收致富。3月19日临夏市2023-2024年“今冬明春”职业技能培训母婴护理培训班开班仪式在临夏州阳光大姐职业技能培训学校顺利举办。

在开班仪式上,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希望所有参训学员通过此次培训能够建立健全学习机制,持续深化学习效果,借助培训学习,自我提升,自我成长,不断丰富自己的知识储备和技能水平;要注重与实际操作相结合,通过实践检验理论,不断调整和优化自己的业务能力,为自己今后创业就业打下坚实基础。

西关街道相关负责人对此次母婴护理培训工作作了具体要求。一是要解放思想,提高对母婴护理工作的认识。二是要转变就业观念,增强做好母婴护理的信心。三是要珍惜学习机会,努力掌握母婴护理知识技能。

临夏州阳光大姐职业技能培训学校负责人做了课程介绍和培训要求。

此次培训将采用理论知识学习和实操演练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开展新生儿日常生活护理、常见病护理、产妇日常护理和产后膳食搭配等专业培训。

本次培训全面宣传人社部门关于职业技能培训政策,搭建培训学员创业就业服务平台。为培训学员提供就业技能学习机会,进一步提高技能培训实效性,有效拓宽群众就业渠道,帮助女性同胞顺利走上工作岗位,实现“家门口”就业。

部门信息公开平台
公共企事业信息公开
水电气热
通信领域
邮政
金融领域
医疗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