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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甘肃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有关规定,编制本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及范围
市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包括市政府及市政府各组成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以下统称为市级行政机关)、各镇街道。市政府办公室为全市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临夏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政府信息中心,承担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市政府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以下信息外,其余政府信息应当公开:
(一)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
(二)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四)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
(五)单位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
(六)市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该公开的从其规定)。
二、信息公开的主体及方式
(一)主动公开
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制发的非涉密类政府信息。主要包括:
1.市政府“临市府发”和市政府办公室“临市府办发”文件中宜于主动公开的文件。
2.政府工作报告、重大决策、重大工作部署及相关政策解读情况。
3.非涉密的市政府重大活动。
4.非涉密的领导活动、讲话。
5.非涉密的市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内容。
6.市政府人事任免。
7.非涉密的市政府重大督办事项。
8.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信息。
9.市政府及其工作机构的领导人员简历、职务、分管工作、机构职责等信息。
公开形式:
1.临夏市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lxs.gov.cn)和“临夏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微信公众号公开政府信息。
2.市政务公开专区查阅(点击查看: 临夏市政务公开专区详情)。
3.其他方式。
通过新闻发布会、广播、电视、报刊等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市政府授权市政府部分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和部门管理机构负责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市发改局负责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2.市财政局负责发布市级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3.州生态环境局临夏市分局负责发布环境质量公报;
4.市统计局负责发布统计公报;
5.市司法局负责发布市政府规章;
6.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公开的市政府的其他信息。
市政府其他部门按职能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责任部门:市政府职能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各镇街道)
2.公共法律服务。(责任部门:市司法局)
3.行政审批。(责任部门:市政府职能部门及各相关单位)
4.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责任部门:市统计局)
5.市列重大建设项目的建设及实施情况;市政府制定价格信息,查处价格和行政事业性收费违法违规行为情况。(责任部门:市发改局)
6.市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和实施情况。(责任部门:市财政局)
7.市级部门预算决算、“三公”经费。(责任部门:报送市人大审查部门预算的市级部门、单位)
8.保障性住房信息。(责任部门:市住建局)
9.招投标有关信息。(责任部门:市级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投资项目审批核准部门、有关资质资格认定部门)
10.征地拆迁信息。(责任部门: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房征中心)
11.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责任部门:市财政局、市发改局)
12.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和办理情况。(责任部门:实施行政许可的市级部门、单位)
13.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责任单位:具有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的部门)
14.乡村振兴、教育、医疗、优抚、社会保障和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责任部门:市乡村振兴局、市教育局、市卫健局、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残联)
15.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责任部门:临夏州生态环境局临夏市分局、市卫健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
16.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安全生产、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报、发生和处理情况;(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卫健局、市公安局、市地震局、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
17.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市人社局)
18.公益事业的投资、建设和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19.自然、资源、人口、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非涉密情况;(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
20.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公开时限:各部门应当制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调整更新,明确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并通过临夏市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告栏、电子屏幕、报刊、广播、电视、政务新媒体以及其他便于公众及时获取政府信息的载体公开信息。以上信息的公开时限为自信息产生或变更后的20个工作日内。
三、依申请公开
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其中,公众向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以下方式办理。
(一)受理机构
临夏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受理公众向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向各部门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可以在临夏市人民政府网在线申请或到受理机构当面申请。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930-6320972(咨询电话)0930-6320975(传真)
通讯地址:临夏市人民路1号
邮政编码:731100
(二)申请方式
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人可通过受理机构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详细、明确。
1.书面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信函等形式提交申请。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单位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在临夏市人民政府网在线提交申请。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当面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
为了提高申请的处理效率,申请人应对所需政府信息尽量描述详尽、明确,如提供该政府信息的名称(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政府信息内容的提示;申请人可以委托代理人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时应当出示申请人、代理人有效证件以及授权委托书;申请人应当将所取得的信息用于合法用途。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三)申请受理
1.申请处理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和审核。经审核申请的内容描述不明确,受理机构将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经审核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受理机构将根据《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分别作出答复。
2.申请受理时间
(1)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2)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3)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传真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四)申请答复
1.答复的期限。受理机构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于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将按程序报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受理机构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五)申请费用
受理机构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一般不收取费用。但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受理机构将收取适当费用。依据省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19年版)精神,具体收费办法待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制定后公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对于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县级行政机关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五、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1.临夏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
单位名称:临夏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0-6325958
通信地址:临夏市人民路1号
邮政编码:731100
2.行政复议
单位名称:临夏市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930-6313332
通讯地址:临夏市人民路1号
邮政编码:731100
3.行政诉讼
单位名称:永靖县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0930-8831276
通讯地址:甘肃省永靖县刘家峡镇富民路(无门牌号)
邮政编码:731600
4.监察机关:临夏市监察局
投诉电话:0930-6320967
通信地址:临夏市东区市政府统办楼9楼
邮政编码:731100
3月21日,市委副书记、市长刘尚增主持召开市政府第四十次常务会议,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文章和省上有关文件精神,调度安排一季度经济运行工作。市政府各副市长参加会议。
会议强调,一季度是全年经济发展的风向标,关乎全局、决定后势。全市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做好一季度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常态化纵深推进“三抓三促”行动为契机,以“5540”“十百千万”企业培育工程和“千亿招商”行动为抓手,大力发展文旅、牛羊、花卉、工业、商贸、美食、电商等优势产业,统筹推进项目建设、企业培育、招商引资、乡村振兴、民生保障等重点工作,奋力实现一季度“开门红”,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奠定坚实基础。各分管副市长要切实增强做好经济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紧盯预期目标,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加强调度,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问题,督促各责任单位持续巩固优势指标,加压补齐短板欠账,坚决打好经济工作主动仗。各相关部门要深入分析研判各自承担的指标任务,找准薄弱点和发力点,持续强化监测预警,有效增补工作措施,全力以赴挖掘潜力、扩大增量,确保各项经济指标达到预期、争先进位,在全州发展中展现首位担当、作出更大贡献。
市直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2月19日,市委副书记、市长刘尚增主持召开市政府第三十八次常务会议,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国家和省州有关会议精神,安排部署灾后恢复重建等工作。市政府各副市长参加会议。
会议强调,做好灾后恢复重建既是重要政治责任,也是重大民生工程,市直相关单位、各镇街道要进一步增强紧迫感责任感,紧盯居民住房维修加固重点任务,深入细致开展实地摸排,做细做实房屋影像资料和安全鉴定结果,一户一策建立工作台账,确保各项数据精准无误、逻辑严谨。要结合省住建厅改造标准,进一步细化完善项目、时限、建设内容,逐户制定修缮改造方案,用心用力做好入户动员,讲清讲透各项政策规定,摸清摸准群众各类修缮改造意愿,规范落实差异化补助资金,确保受灾群众安心安全。要对每项任务逐一明确时限、挂图作战,加快推进灾后恢复重建项目招投标、施工许可、设备进场等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备足备好施工材料,严格规范项目管理,有力有序有效推进项目实施,确保项目能够按期开工、按计划建成。要全程跟进、全面监管重建资金的筹措、分配、拨付、使用,善事善为,好事办好,确保灾后恢复重建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市直相关单位、市属相关企业、各镇街道负责人参加会议。
2月4日,市委副书记、市长刘尚增主持召开市政府第三十七次常务会议,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国家和省州有关会议文件精神,安排部署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为民实事办理等重点工作。市政府各副市长参加会议。
会议强调,安全生产是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的“国之大者”,事关人民切身利益,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和践行造福人民的政绩观,坚决扛牢安全生产政治责任,深刻吸取近期国内发生的各类灾害和事故教训,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和高度警觉,以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为抓手,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驻点包抓“百日行动”和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突出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安全、旅游景点、特种设备、燃气及危化品等事故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全力抓好安全专项整治,着力消除各类风险隐患,坚决防范安全事故发生,为全市欢度新春佳节营造平安祥和的环境。
会议强调,生态环境保护是加快魅力花都打造、公园城市建设进程的一项基础性、底线性工作。要牢固树立和践行“两山”理念,切实扛牢生态环保政治责任,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在管好用好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的基础上,扎实推进生态环保项目建设,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切实守护好临夏市的蓝天碧水。要锚定空气质量“首季争优”的目标,坚持抓早抓小、保持攻坚力度,深入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加强空气质量日常监测、分析研判和预警通报,从严从紧抓好烟花爆竹禁放限放、垃圾秸秆禁烧、餐饮油烟整治、建筑扬尘治理、机动车尾气治理各项措施落实,确保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不松懈、不断线,为全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如期完成全年目标打下坚实基础。要扎实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加快实施再生水综合利用等项目,深化农业节水增效、工业节水减排、城镇节水降损,切实以水资源高效集约利用支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会议强调,办好政府承诺的为民实事是深入贯彻落实“七有”要求的重要举措,是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的具体体现。要认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增强办好民生实事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按照省州市各项要求,紧盯目标任务、完成时限和建设标准,进一步靠实工作责任、细化实施方案,强化统筹协调、加强督办跟进,规范有序推进为民实事办理,确保按时间节点高质量、高标准完成办理工作,努力使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会议还研究部署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和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
市直相关单位、各镇街道、各市属国有公司负责人参加会议。
11月16日,市委副书记、市长刘尚增主持召开市政府第三十四次常务会议,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国家和省州有关会议文件精神,安排部署优化营商环境、数字政府建设、政务服务能力提升、“一带一路”建设和融入“兰州一小时核心经济圈”、食品药品安全、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公平竞争审查等重点工作。市政府各副市长参加会议。
会议强调,要按照“优化营商环境攻坚突破年”部署要求,认清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数字政府建设、政务服务能力提升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对标省州各项考核评价指标,围绕短板弱项和反馈问题,全面做好查漏补缺、资料完善、指标提升、跟踪问效等工作,努力以最优成效迎接评估。要以行政许可办理事项为核心,对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具体业务操作进行培训,严格按政务服务工作制度、工作纪律来规范窗口人员,做到业务政策熟悉透彻、咨询解答热情细致。要规范运行管理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加大对下放基层政务服务事项的集中办理,继续动员企业、群众和个体工商户下载注册使用“甘快办”程序,切实做到让企业群众“少跑路”,形成更加优化便利的营商环境、服务环境。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共建“一带一路”的重要论述和“甘肃最大的机遇在于‘一带一路’”的重要指示,对照支持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八项行动,立足我市发展实际、区位优势和资源禀赋,找准融入“一带一路”“兰西城市群”和“一核三带”区域发展格局的契合点、发力点、优势点,主动对接、找准方向,把政策研究透、把抓手谋划准、把机遇转化好。要按照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的“五通”思路,进一步完善制度机制,强化沟通对接,深化对外合作,加强项目谋划,不断发展壮大花卉、牛羊肉、文旅等重点产业,为更好融入“一带一路”和“兰州一小时核心经济圈”夯基筑台、提供支撑。要坚持以“四个最严”要求为根本遵循,全面落实责任、夯实监管基础、完善运行机制、做好年度考核,不断提升食品药品安全水平,确保人民群众吃得安全放心、用药安全有效。
会议强调,要深入开展行政执法能力三年提升行动,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行使行政自由裁量权,重点围绕城乡规划、房地产开发、工程建设、城市管理等领域,加强执法监督,确保依法、依职权、依程序开展执法。要办理好涉企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征用、信息公开类案件,应立尽立涉及群众切身利益行政复议案件,加快筹建行政复议专家咨询委员会,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定期开展行政应诉培训,提高行政机关应诉能力。要高度重视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健全内部审查、专业评价机制,配强审查力量,及时开展业务培训和政策宣传,按程序标准审查政策文件,切实做到应审尽审、审必规范。要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对制定出台的政策文件、签订的合同协议开展全面自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做法,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和反垄断监管工作落实见效,着力营造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市场竞争的良好环境。市直相关单位、各镇街道、各市属国有公司负责人参加会议。
11月3日,市委副书记、市长刘尚增主持召开市政府第三十三次常务会议,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文章、国家和省州有关会议文件精神,传达学习州委书记李海默在临夏市调研时的指示要求,安排部署项目谋划建设、审计反馈问题整改和各级领导批示件、为民实事、网民留言、信访积案、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等重点工作。市政府各副市长参加会议。
会议强调,要围绕重点项目建设,抢抓当前有效施工期,进一步完善作业计划和进度安排,倒排工期、加昼连夜、挂图作战,及时解决堵点问题,有序推进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债券项目,全面加快老旧小区改造、棚户区改造等民生项目,更好以项目促投资、稳增长、助发展、惠民生。要加强项目管理,紧盯施工流程和环节细节,严格落实规范操作,实现项目进度与质量安全同步推进。要抢抓国家增发特别国债等政策机遇,围绕我市发展实际,科学谋划明年项目工作,确保项目谋得准、能对路、落得实,为明年项目工作打牢基础。会议强调,要把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作为重要政治责任,针对反馈的问题,主动认领、对号入座,坚持真改、实改、快改,加大整改力度,逐项认真研究,清单式管理、闭环式整改,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放手、整改不到位不放松,切实做好审计整改“后半篇”文章。要压实整改责任,注重举一反三,在抓好反馈问题整改的同时,做好内审自查、自我体检,及时发现各类问题,做到“小病早治、大病预防”,真正把各类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
会议强调,要按照“事不过夜、闭环管理,即拆即办、即转即办”的原则,重视各级领导批示件的办理,落实限时办结制度,建立办理台账,定期跟进落实,确保各级领导批示及时办理到位。要把各类信访案件和网民留言办理作为“一把手”工程,靠实包抓责任,落实县级干部下访接访制度,下沉一线协调解决群众信访事项、办理网民留言,做到面对面听取诉求、现场研究解决问题。要紧盯办理时限,提高办理质量,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对群众反映较多的供暖、物业管理、征地补偿、政策落实等问题,认真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长效治理机制,上门做好跟踪回访,真正把群众反映的问题回应好、解决好。要对12345热线不满意工单进行重点督办,重新核实处理工单,讲究方式方法,主动上门做好群众工作,务必解决问题、取得群众满意。要围绕时效率、办结率和满意率,对承办的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进行全面“回头看”,做好与代表、委员的意见征求和联系沟通,确保按要求办理完成,让代表委员满意、让人民群众得到实惠。要聚焦关键环节和突出问题,不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及时提醒督办,督出责任、查出成效,倒逼领导批示件、各类信访问题、各级网民留言、代表建议、委员提案得到高质高效落实。市直相关单位、各镇街道、各市属国有公司负责人参加会议。
9月28日,市委副书记、市长刘尚增主持召开市政府第三十二次常务会议,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国家和省州有关会议文件精神,安排部署经济运行、项目建设、为民实事办理、冬季供暖、大气污染防治等重点工作。市政府各副市长参加会议。
会议强调,今年以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继续保持稳中有进的良好态势,但也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当前正值省州各项考核的关键节点、完成目标任务的冲刺阶段,市直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正在开展的主题教育和“三抓三促”行动,围绕全市中心大局和重点任务,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担当意识、进取意识,鼓足劲头、超常干事、高效落实,推动各项目标任务不折不扣完成。要围绕高质量发展考核指标,精准研判经济运行情况,主动加强对上汇报衔接,及时解决提出针对性措施,确保经济指标稳定增长、重点工作稳步推进。要坚决靠实项目包抓责任,严格落实“一周一调度”工作机制,集中攻坚打通项目审批、规划、用地、资金等各环节堵点,实行“红黄蓝”预警机制,全面推进项目建设提速、提质、提效。要紧盯为民实事办理时限要求,集中工作力量,压实工作责任,加快办理进度,确保每一件实事按节点推进、按任务落实、按目标达效。会议强调,冬季供热事关群众冷暖,事关群众生活质量和社会稳定,是最重要的民生工程,也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相关单位、供热企业和各镇街道要从讲政治、保民生、治污染、促发展的全局高度,增强做好冬季供暖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组织开展冬季集中供热专项整治行动,全力加快南区热源厂建设进度,科学制定燃料储备计划,健全完善供热保障应急预案,迅速开展对各类供暖设施的检修维护,着力解决好历年群众反映较多区域的问题排查整改,全力保障广大群众度过一个温暖的冬天。要畅通24小时供热服务监管投诉热线,及时受理解决群众反映的供热问题,同步落实供热安全监管和环保措施,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能够快速响应、妥善处置。要采取多种措施,加大群众宣传力度,引导群众及时足额缴纳供暖费用,为供暖正常运转提供支持保障。会议强调,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是省州高度关注的一项重点工作,更是当前必须要全力以赴做好的一项硬任务。相关单位、各镇街道要清醒认识抓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对照省州预警通报和领导批示要求,围绕开展州市2023-2024年度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冲刺行动,继续动员落实优质煤购置补贴政策,加强煤炭交易市场和配送网点监管,严格核查入市煤质准入车辆,加大煤炭零散销售动态执法,严防劣质煤倒灌。要严格落实建筑工地防尘抑尘措施,提高对重点路段的湿法清扫和洒水喷雾频次,从严监督管理土石方拉运车辆,力争将扬尘污染降到最低。要全面排查整治餐饮单位油烟净化设施和清洁能源使用情况,依法取缔零散、流动烧烤摊点,加强机动车禁(限)行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确保工作取得实效。要强化网格员对各类污染源的不间断巡查管控和日常监管,做到盯死看牢,严防死守,力争短期内取得明显成效、扭转被动局面。要全力加快集中供热、煤改电到户、城区建筑节能改造等冬季清洁能源项目建设进度,提高资金支出率,确保项目按期保质完成。
市直相关单位、各镇街道、各市属国有公司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