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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依申请公开

镇街道部门信息

序号 标题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临夏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甘肃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有关规定,编制本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及范围

市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包括市政府及市政府各组成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以下统称为市级行政机关)、各镇街道。市政府办公室为全市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临夏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政府信息中心,承担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市政府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以下信息外,其余政府信息应当公开:

(一)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

(二)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四)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

(五)单位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

(六)市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该公开的从其规定)。

二、信息公开的主体及方式

(一)主动公开

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制发的非涉密类政府信息。主要包括:

1.市政府“临市府发”和市政府办公室“临市府办发”文件中宜于主动公开的文件。

2.政府工作报告、重大决策、重大工作部署及相关政策解读情况。

3.非涉密的市政府重大活动。

4.非涉密的领导活动、讲话。

5.非涉密的市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内容。

6.市政府人事任免。

7.非涉密的市政府重大督办事项。

8.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信息。

9.市政府及其工作机构的领导人员简历、职务、分管工作、机构职责等信息。

公开形式:

1.临夏市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lxs.gov.cn)和“临夏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微信公众号公开政府信息。

2.市政务公开专区查阅(点击查看: 临夏市政务公开专区详情)。

3.其他方式。

通过新闻发布会、广播、电视、报刊等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市政府授权市政府部分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和部门管理机构负责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市发改局负责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2.市财政局负责发布市级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3.州生态环境局临夏市分局负责发布环境质量公报;

4.市统计局负责发布统计公报;

5.市司法局负责发布市政府规章;

6.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公开的市政府的其他信息。

市政府其他部门按职能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责任部门:市政府职能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各镇街道)

2.公共法律服务。(责任部门:市司法局)

3.行政审批。(责任部门:市政府职能部门及各相关单位)

4.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责任部门:市统计局)

5.市列重大建设项目的建设及实施情况;市政府制定价格信息,查处价格和行政事业性收费违法违规行为情况。(责任部门:市发改局)

6.市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和实施情况。(责任部门:市财政局)

7.市级部门预算决算、“三公”经费。(责任部门:报送市人大审查部门预算的市级部门、单位)

8.保障性住房信息。(责任部门:市住建局)

9.招投标有关信息。(责任部门:市级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投资项目审批核准部门、有关资质资格认定部门)

10.征地拆迁信息。(责任部门: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房征中心)

11.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责任部门:市财政局、市发改局)

12.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和办理情况。(责任部门:实施行政许可的市级部门、单位)

13.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责任单位:具有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的部门)

14.乡村振兴、教育、医疗、优抚、社会保障和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责任部门:市乡村振兴局、市教育局、市卫健局、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残联)

15.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责任部门:临夏州生态环境局临夏市分局、市卫健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

16.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安全生产、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报、发生和处理情况;(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卫健局、市公安局、市地震局、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

17.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市人社局)

18.公益事业的投资、建设和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19.自然、资源、人口、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非涉密情况;(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

20.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公开时限:各部门应当制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调整更新,明确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并通过临夏市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告栏、电子屏幕、报刊、广播、电视、政务新媒体以及其他便于公众及时获取政府信息的载体公开信息。以上信息的公开时限为自信息产生或变更后的20个工作日内。

三、依申请公开

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其中,公众向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以下方式办理。

(一)受理机构

临夏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受理公众向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向各部门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可以在临夏市人民政府网在线申请或到受理机构当面申请。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930-6320972(咨询电话)0930-6320975(传真)

通讯地址:临夏市人民路1号

邮政编码:731100

(二)申请方式

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人可通过受理机构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详细、明确。

1.书面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信函等形式提交申请。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单位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在临夏市人民政府网在线提交申请。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当面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

为了提高申请的处理效率,申请人应对所需政府信息尽量描述详尽、明确,如提供该政府信息的名称(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政府信息内容的提示;申请人可以委托代理人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时应当出示申请人、代理人有效证件以及授权委托书;申请人应当将所取得的信息用于合法用途。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三)申请受理

1.申请处理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和审核。经审核申请的内容描述不明确,受理机构将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经审核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受理机构将根据《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分别作出答复。

2.申请受理时间

(1)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2)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3)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传真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四)申请答复

1.答复的期限。受理机构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于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将按程序报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受理机构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五)申请费用

受理机构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一般不收取费用。但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受理机构将收取适当费用。依据省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19年版)精神,具体收费办法待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制定后公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对于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县级行政机关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五、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1.临夏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

单位名称:临夏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0-6325958

通信地址:临夏市人民路1号

邮政编码:731100

2.行政复议

单位名称:临夏市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930-6313332

通讯地址:临夏市人民路1号

邮政编码:731100

3.行政诉讼

单位名称:永靖县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0930-8831276

通讯地址:甘肃省永靖县刘家峡镇富民路(无门牌号)

邮政编码:731600

4.监察机关:临夏市监察局

投诉电话:0930-6320967

通信地址:临夏市东区市政府统办楼9楼

邮政编码:731100

 


市长
鲁平德
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党组书记、市长,鲁平德,男,汉族,1980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学历大学本科
负责市政府全面工作。负责审计方面的工作。
副市长
  • 陈占奎
    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副书记、副市长(常务),陈占奎,男,回族,1968年7月,经济学学士,学历本科,中共党员。
    协助市长处理市政府日常工作。协助市长负责审计方面的工作。负责“放管服”改革、政务公开、优化营商环境、数字政府建设、统计调查、财政金融、自然资源、征地拆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汛抗旱、防震减灾、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为民办实事等方面的工作。
  • 孔仙月
    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孔仙月,女,汉族,1978年1月,中共党员,学历大学
    负责教育、医疗保障、工业和信息化、通讯等方面的工作。
  • 魏刚
    市委常委、副市长,魏刚,1979年10月,工程硕士,中共党员。
    负责外事、发展改革、国防动员、民政、退役军人事务、科技、地方志、民族宗教、残疾人事业、群团、驻军等方面的工作,统筹干部人才“组团式”帮扶工作。牵头联系中央单位定点帮扶挂职干部和驻村第一书记。
  • 郭涛
    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挂职),郭 涛,男,汉族,1979年9月出生,工学学士,学历大学,中共党员。
    负责东西协作、卫生健康、疫情防控等方面的工作,统筹干部人才“组团式”帮扶工作。
  • 胡文明
    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胡文明,男,汉族,1973年5月出生,学历大学,中共党员。
    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依法行政、司法、交通运输等方面的工作。
  • 马旭凯
    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马旭凯,男,回族,1984年7月出生,工学学士,学历本科,中共党员
    负责“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政务公开、数字政府建设、发改统计、工业和信息化、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市场监管、通讯等方面的工作。
  • 马继超
    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马继超,男,汉族,1971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学历大学
    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物业管理、园林绿化、林业草原、生态环境、招商引资等方面的工作。
  • 马虹
    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马虹,女,汉族,1987年2月出生,教育学学士,学历大学,中共党员
    负责农业农村、乡村振兴、水务、商务节会、美食产业、文化旅游、体育广电等方面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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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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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召开第53次常务会议

4月28日,市委副书记、市长鲁平德主持召开十七届市人民政府第53次常务会议,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传达学习国家和省州有关会议文件精神,研究部署贯彻落实工作。市政府班子成员参加会议,市领导姚廷杰、徐秀莉和市人大、市纪委监委相关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守好意识形态阵地,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大众话语”传播党的声音,阐述政策主张,让主流思想占据主动,形成声势,成为凝聚民心、推动发展的精神纽带。要纵深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聚焦乡村振兴、医疗、养老等重点领域和16件群众身边具体实事,坚持查改治一体推进,风腐同查同治,加强案件查办,健全长效机制,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要全面落实防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到位落实各类帮扶措施,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要加大力度摸排整治“撂荒地”,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守牢耕地保护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常态化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创新信访积案化解方式,促进矛盾问题实质性化解。要全面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从严从实整改生态环境问题,实施好冬季清洁能源改造项目,抓实抓细林长制、河长制工作,持续改善全市生态环境质量。要完善工作机制,深化欠薪源头治理,畅通维权渠道,切实保障劳动者工资报酬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市直相关单位、市属国企、各镇街道负责人参加会议。

市政府召开第52次常务会议

4月2日,市委副书记、市长鲁平德主持召开十七届市人民政府第52次常务会议,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传达学习国家和省州有关会议文件精神,研究部署贯彻落实工作。市政府班子成员参加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和市纪委监委相关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云南考察时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持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结合临夏市实际找准贯彻落实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持续培育壮大特色产业,全力以赴推动工业产业转型升级、农业产业提质增效、文旅产业深度融合,不断夯实县域经济发展基础。要深刻认识做好土地管理工作的重大意义,系统学习严格执行国家、省州关于土地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精准把握政策要求,全面规范关键环节,确保土地管理各项工作规范高效推进。要抓细抓实森林防灭火和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对南北两山等森林火灾隐患重点区域的火源管控,紧盯道路交通、消防安全、建筑施工、城镇燃气等重点领域,加大风险排查整治力度,坚决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加强值班值守工作,严格落实信息报送相关要求,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提前做好灾害防范等应对工作。要统筹建设绿色廊道,加大北山造林绿化力度,科学高效组织开展春季植树造林,使绿色廊道成为绿化美化线、旅游风景线和生态文明线。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市直相关单位、各镇街道负责人参加会议。


市政府召开第50次常务会议

228日,市委副书记、市长鲁平德主持召开市政府第50次常务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国家、省州有关会议文件精神,安排部署乡村振兴、生态环保、主动创稳等重点工作。市政府班子成员参加会议,市人大和市政协相关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强调,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是新时代新征程三农工作的总抓手。要抓实抓细防返贫动态监测,主动担当作为,到位落实产业、就业、金融等帮扶措施,加强耕地保护和撂荒地整治,抓紧做好春耕备耕各项工作,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和粮食安全两条底线。要瞄准农业现代化和高精尖方向,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加强农业技术培训服务,提升特色种植规模效益,大力推进牛羊产业全链条发展,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持续深化东西部协作帮扶,争取更多好产业、好项目落地,助推农业转型升级,带动群众增收致富。要深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持续推进乡村基础设施建设、人居环境整治和公共服务提升,一体抓好移风易俗、平安建设等乡村治理工作,打造美丽宜居、善治文明的和美乡村。

会议强调,要坚决扛牢生态环保政治责任,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面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扎实开展生态环境九大行动,践行公园城市理念,纵深推进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加快实施南北两山绿色廊道建设项目,统筹安排好植树造林,进一步筑牢生态安全屏障,推动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要深入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回头看,举一反三排查整治黄河警示片披露生态环境问题,紧盯整改时限要求,清单式跟踪督办,深化源头治理,严防反弹回潮,确保达到整改一个问题、解决一类问题的效果,为把临夏市建设成为你喜欢的样子筑牢生态根基。

 

会议强调,主动创稳主动创安是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感、安全感的有力举措。要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信访问题源头治理,聚焦重点领域、重点群体,深入开展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持续做好初信初访办理和网上信访工作,尽心尽力解决群众反映的合理合法诉求,最大限度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要落实落细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各项措施,立体化加强社会治安防控,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深化治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全面提升管网治网能力水平,全力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三管三必须要求,聚焦建筑施工、道路交通、城镇燃气、文化旅游、消防、危化品等重点领域,拉网式、地毯式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坚决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为全市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会议还研究部署了禁毒、森林草原防灭火、防灾减灾、项目建设等工作。

市直相关单位、市属国有企业、各镇街道负责人参加会议。

 


市政府召开第四十次常务会议

3月21日,市委副书记、市长刘尚增主持召开市政府第四十次常务会议,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文章和省上有关文件精神,调度安排一季度经济运行工作。市政府各副市长参加会议。

会议强调,一季度是全年经济发展的风向标,关乎全局、决定后势。全市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做好一季度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常态化纵深推进“三抓三促”行动为契机,以“5540”“十百千万”企业培育工程和“千亿招商”行动为抓手,大力发展文旅、牛羊、花卉、工业、商贸、美食、电商等优势产业,统筹推进项目建设、企业培育、招商引资、乡村振兴、民生保障等重点工作,奋力实现一季度“开门红”,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奠定坚实基础。各分管副市长要切实增强做好经济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紧盯预期目标,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加强调度,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问题,督促各责任单位持续巩固优势指标,加压补齐短板欠账,坚决打好经济工作主动仗。各相关部门要深入分析研判各自承担的指标任务,找准薄弱点和发力点,持续强化监测预警,有效增补工作措施,全力以赴挖掘潜力、扩大增量,确保各项经济指标达到预期、争先进位,在全州发展中展现首位担当、作出更大贡献。

市直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市政府召开第三十八次常务会议

2月19日,市委副书记、市长刘尚增主持召开市政府第三十八次常务会议,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国家和省州有关会议精神,安排部署灾后恢复重建等工作。市政府各副市长参加会议。

会议强调,做好灾后恢复重建既是重要政治责任,也是重大民生工程,市直相关单位、各镇街道要进一步增强紧迫感责任感,紧盯居民住房维修加固重点任务,深入细致开展实地摸排,做细做实房屋影像资料和安全鉴定结果,一户一策建立工作台账,确保各项数据精准无误、逻辑严谨。要结合省住建厅改造标准,进一步细化完善项目、时限、建设内容,逐户制定修缮改造方案,用心用力做好入户动员,讲清讲透各项政策规定,摸清摸准群众各类修缮改造意愿,规范落实差异化补助资金,确保受灾群众安心安全。要对每项任务逐一明确时限、挂图作战,加快推进灾后恢复重建项目招投标、施工许可、设备进场等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备足备好施工材料,严格规范项目管理,有力有序有效推进项目实施,确保项目能够按期开工、按计划建成。要全程跟进、全面监管重建资金的筹措、分配、拨付、使用,善事善为,好事办好,确保灾后恢复重建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市直相关单位、市属相关企业、各镇街道负责人参加会议。

市政府召开第三十七次常务会议

2月4日,市委副书记、市长刘尚增主持召开市政府第三十七次常务会议,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国家和省州有关会议文件精神,安排部署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为民实事办理等重点工作。市政府各副市长参加会议。


会议强调,安全生产是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的“国之大者”,事关人民切身利益,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和践行造福人民的政绩观,坚决扛牢安全生产政治责任,深刻吸取近期国内发生的各类灾害和事故教训,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和高度警觉,以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为抓手,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驻点包抓“百日行动”和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突出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安全、旅游景点、特种设备、燃气及危化品等事故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全力抓好安全专项整治,着力消除各类风险隐患,坚决防范安全事故发生,为全市欢度新春佳节营造平安祥和的环境。

会议强调,生态环境保护是加快魅力花都打造、公园城市建设进程的一项基础性、底线性工作。要牢固树立和践行“两山”理念,切实扛牢生态环保政治责任,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在管好用好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的基础上,扎实推进生态环保项目建设,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切实守护好临夏市的蓝天碧水。要锚定空气质量“首季争优”的目标,坚持抓早抓小、保持攻坚力度,深入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加强空气质量日常监测、分析研判和预警通报,从严从紧抓好烟花爆竹禁放限放、垃圾秸秆禁烧、餐饮油烟整治、建筑扬尘治理、机动车尾气治理各项措施落实,确保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不松懈、不断线,为全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如期完成全年目标打下坚实基础。要扎实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加快实施再生水综合利用等项目,深化农业节水增效、工业节水减排、城镇节水降损,切实以水资源高效集约利用支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会议强调,办好政府承诺的为民实事是深入贯彻落实“七有”要求的重要举措,是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的具体体现。要认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增强办好民生实事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按照省州市各项要求,紧盯目标任务、完成时限和建设标准,进一步靠实工作责任、细化实施方案,强化统筹协调、加强督办跟进,规范有序推进为民实事办理,确保按时间节点高质量、高标准完成办理工作,努力使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会议还研究部署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和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

市直相关单位、各镇街道、各市属国有公司负责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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