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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夏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甘肃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有关规定,编制本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及范围

市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包括市政府及市政府各组成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以下统称为市级行政机关)、各镇街道。市政府办公室为全市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临夏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政府信息中心,承担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市政府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以下信息外,其余政府信息应当公开:

(一)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

(二)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四)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

(五)单位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

(六)市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该公开的从其规定)。

二、信息公开的主体及方式

(一)主动公开

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制发的非涉密类政府信息。主要包括:

1.市政府“临市府发”和市政府办公室“临市府办发”文件中宜于主动公开的文件。

2.政府工作报告、重大决策、重大工作部署及相关政策解读情况。

3.非涉密的市政府重大活动。

4.非涉密的领导活动、讲话。

5.非涉密的市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内容。

6.市政府人事任免。

7.非涉密的市政府重大督办事项。

8.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信息。

9.市政府及其工作机构的领导人员简历、职务、分管工作、机构职责等信息。

公开形式:

1.临夏市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lxs.gov.cn)和“临夏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微信公众号公开政府信息。

2.市政务公开专区查阅(点击查看: 临夏市政务公开专区详情)。

3.其他方式。

通过新闻发布会、广播、电视、报刊等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市政府授权市政府部分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和部门管理机构负责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市发改局负责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2.市财政局负责发布市级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3.州生态环境局临夏市分局负责发布环境质量公报;

4.市统计局负责发布统计公报;

5.市司法局负责发布市政府规章;

6.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公开的市政府的其他信息。

市政府其他部门按职能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责任部门:市政府职能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各镇街道)

2.公共法律服务。(责任部门:市司法局)

3.行政审批。(责任部门:市政府职能部门及各相关单位)

4.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责任部门:市统计局)

5.市列重大建设项目的建设及实施情况;市政府制定价格信息,查处价格和行政事业性收费违法违规行为情况。(责任部门:市发改局)

6.市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和实施情况。(责任部门:市财政局)

7.市级部门预算决算、“三公”经费。(责任部门:报送市人大审查部门预算的市级部门、单位)

8.保障性住房信息。(责任部门:市住建局)

9.招投标有关信息。(责任部门:市级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投资项目审批核准部门、有关资质资格认定部门)

10.征地拆迁信息。(责任部门: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房征中心)

11.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责任部门:市财政局、市发改局)

12.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和办理情况。(责任部门:实施行政许可的市级部门、单位)

13.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责任单位:具有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的部门)

14.乡村振兴、教育、医疗、优抚、社会保障和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责任部门:市乡村振兴局、市教育局、市卫健局、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残联)

15.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责任部门:临夏州生态环境局临夏市分局、市卫健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

16.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安全生产、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报、发生和处理情况;(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卫健局、市公安局、市地震局、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

17.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市人社局)

18.公益事业的投资、建设和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19.自然、资源、人口、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非涉密情况;(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

20.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公开时限:各部门应当制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调整更新,明确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并通过临夏市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告栏、电子屏幕、报刊、广播、电视、政务新媒体以及其他便于公众及时获取政府信息的载体公开信息。以上信息的公开时限为自信息产生或变更后的20个工作日内。

三、依申请公开

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其中,公众向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以下方式办理。

(一)受理机构

临夏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受理公众向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向各部门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可以在临夏市人民政府网在线申请或到受理机构当面申请。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930-6320972(咨询电话)0930-6320975(传真)

通讯地址:临夏市人民路1号

邮政编码:731100

(二)申请方式

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人可通过受理机构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详细、明确。

1.书面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信函等形式提交申请。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单位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在临夏市人民政府网在线提交申请。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当面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

为了提高申请的处理效率,申请人应对所需政府信息尽量描述详尽、明确,如提供该政府信息的名称(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政府信息内容的提示;申请人可以委托代理人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时应当出示申请人、代理人有效证件以及授权委托书;申请人应当将所取得的信息用于合法用途。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三)申请受理

1.申请处理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和审核。经审核申请的内容描述不明确,受理机构将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经审核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受理机构将根据《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分别作出答复。

2.申请受理时间

(1)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2)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3)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传真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四)申请答复

1.答复的期限。受理机构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于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将按程序报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受理机构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五)申请费用

受理机构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一般不收取费用。但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受理机构将收取适当费用。依据省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19年版)精神,具体收费办法待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制定后公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对于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县级行政机关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五、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1.临夏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

单位名称:临夏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0-6325958

通信地址:临夏市人民路1号

邮政编码:731100

2.行政复议

单位名称:临夏市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930-6313332

通讯地址:临夏市人民路1号

邮政编码:731100

3.行政诉讼

单位名称:永靖县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0930-8831276

通讯地址:甘肃省永靖县刘家峡镇富民路(无门牌号)

邮政编码:731600

4.监察机关:临夏市监察局

投诉电话:0930-6320967

通信地址:临夏市东区市政府统办楼9楼

邮政编码:731100

 


市长
鲁平德
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党组书记、市长,鲁平德,男,汉族,1980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学历大学本科
负责市政府全面工作。负责审计方面的工作。
副市长
  • 马旭凯
    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副书记、副市长(常务),马旭凯,男,回族,1984年7月出生,工学学士,学历大学,中共党员
    负责市政府日常事务工作。负责财政、税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调查、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地震、园区建设、政府职能转变、数字政府建设、优化营商环境,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等方面的工作。协助市长负责审计方面的工作。完成市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 孔仙月
    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孔仙月,女,汉族,1978年1月,中共党员,学历大学
    负责教育、医疗保障、水务等方面的工作。完成市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 魏刚
    市委常委、副市长,魏刚,1979年10月,工程硕士,中共党员。
    负责发展改革、粮食和物资储备、国防动员、县域经济、数字经济、民营经济、民政、退役军人事务、科技、地方史志、残疾人工作、军政关系等方面的工作。统筹干部人才“组团式”帮扶工作。牵头联系中央单位挂职干部。完成市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 郭涛
    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挂职),郭 涛,男,汉族,1979年9月出生,工学学士,学历大学,中共党员。
    负责东西协作、卫生健康等方面的工作。统筹干部人才“组团式”帮扶工作。完成市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 胡文明
    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胡文明,男,汉族,1973年5月出生,学历大学,中共党员。
    负责公安、司法、信访、交通运输等方面的工作。完成市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 马继超
    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马继超,男,汉族,1971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学历大学
    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物业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完成市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 马成宝
    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马成宝,男,东乡族,1987年2月出生,管理学学士,学历大学,中共党员
    负责工业和信息化、商务、招商引资、自然资源、征地拆迁、生态环境、农业农村、园林绿化、林业草原等方面的工作。完成市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 马虹
    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马虹,女,汉族,1987年2月出生,教育学学士,学历大学,中共党员
    北京市房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挂职。
  • 苏鹏辉
    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挂职),苏鹏辉,男,汉族,1987年3月出生,管理学学士,学历大学,中共党员
    负责文化和旅游、体育广电、美食、民族宗教等方面的工作。统筹干部人才“组团式”帮扶工作。完成市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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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届市人民政府第77次常务会议召开

4月23日,市委副书记、市长鲁平德主持召开十七届市人民政府第77次常务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有关会议文件精神,安排部署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纵深推进“五强”行动、防汛备汛、优化营商环境和招商引资等工作。市政府班子成员参加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市纪委监委相关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强调,要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深入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聚焦“4+10+2+1”整治项目和民生实事,健全问题发现、处置、整改、反馈闭环机制,动真碰硬整治突出问题,用心用情办好民生实事,切实让群众福祉可感可及、常态长效。要纵深推进“五强”行动,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健全完善人才引育留用全链条机制,推动工业产业集群集聚发展,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加快补齐基础设施短板,全面提升县域综合发展能级。要坚决扛牢防汛减灾责任,健全完善防汛应急指挥体系,结合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深入细致排查治理河道堤防、城市低洼易涝区、涉水在建工程、地质灾害隐患点等重点区域风险隐患,加强应急物资储备,提升救援处置能力,为安全度汛做足充分准备。要扎实开展“营商环境创一流”和政务服务提质增效行动,持续优化市场准入、公平竞争、要素配置等政策措施,深入推进信用体系建设,畅通企业问题反映沟通渠道加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一流营商环境。充分发挥招商引资产业链专班作用,精准开展产业链招商、以商招商、点对点招商,持续引进优质项目与头部企业,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筑牢产业支撑。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市直相关单位、各镇街道和国企负责人参加。

十七届市人民政府第76次常务会议召开

47日,市委副书记、市长鲁平德主持召开十七届市人民政府第76次常务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有关会议文件精神,安排部署社会安全稳定、生态环境保护、加强消防能力建设等工作。市政府班子成员参加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市纪委监委相关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强调,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发展和安全的重要论述,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压紧压实创安创稳责任,健全落实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持续深化信访问题源头治理,抓实社会治安综合整治,强化网络舆情引导管控,确保社会大局和谐稳定。要坚决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深刻认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严峻形势,到位落实冬病春(夏)治各项措施,持续抓好扬尘治理、煤质管控、“四烧”整治、餐饮油烟减排等工作,加快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到位整改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坚决守牢生态保护底线。持续抓好高层建筑、老旧小区、餐饮场所、商超市场、景区景点、学校、医院、养老机构等场所消防风险隐患排查,健全完善基层消防组织体系,建强基层应急处置力量,夯实基层消防设施基础,深入实施全民消防素质提升行动,全力构建基层消防工作新格局。要坚决打好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攻坚决战,着力整治物业服务、政府项目国企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等突出问题,全力办好省州市列为民实事,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持续推进医疗卫生系统食品药品安全校园安全专项整治,聚焦“回头看”排查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查漏补缺、巩固提升、严防反弹,不断提高行业能力水平推动整治成果常态化、长效化。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市直相关单位、各镇街道和国企负责人参加。

十七届市人民政府第75次常务会议召开

3月17日,市委副书记、市长鲁平德主持召开十七届市人民政府第75次常务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期间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两会精神,安排部署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大气污染防治暨冬病春(夏)治、乡村振兴等工作。市政府班子成员参加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市纪委监委相关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为我们抓好“十五五”经济社会发展和做好开局之年各项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政府工作报告、“十五五”规划纲要等重要文件,明确了“年度任务书”和未来五年发展的“总蓝图”。政府系统各级各部门要把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两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严格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政府工作报告各项安排,主动承接用好国家政策机遇,务实高效推进各项工作,坚决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确保“十五五”开好局、起好步。

会议强调,要纵深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着力整治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医保基金管理和教育领域、物业服务等突出问题,用心用情用力办好民生领域信访问题集中整治、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等重大民生实事,坚决打好集中整治攻坚决战。要深刻认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严峻形势,落细落实冬病春治、冬病夏治各项措施,持续强化“四烧”管控、湿法清扫、扬尘治理、餐饮油烟整治和重点企业监管,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防尘抑尘措施,推动全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要建立健全常态化帮扶机制,高效监测识别所有农户,因户施策开展常态帮扶,延续用好帮扶政策,推动特色产业聚链成群、牛羊产业全链发展,多措并举促进农民持续稳定增收,全域提升农村人居环境,筑牢乡村全面振兴坚实根基。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市直相关单位、各镇街道和国企负责人参加。



十七届市人民政府第74次常务会议召开

2月26日,市委副书记、市长鲁平德主持召开十七届市人民政府第74次常务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有关会议文件精神,安排部署安全生产、森林防灭火、法治政府建设等工作。市政府班子成员参加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市纪委监委相关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强调,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重要论述,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聚焦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城镇燃气、高层建筑、景区景点、烟花爆竹等重点领域和人员密集场所,全覆盖开展安全隐患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治,抓好应急预案完善、队伍建设、物资储备、实战演练等工作,坚决守牢安全生产底线。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持续深化森林草原防灭火“8311”工作措施,健全“人防+物防+技防”协同联动防火体系,细化网格划分、明晰职责边界,加强常态化巡护和全天候巡查,广泛宣传森林防灭火法规常识,积极提倡文明祭祀方式,加强农事用火管控,依法严厉查处野外违规用火行为,坚决筑牢森林防火严密防线。要树牢法治思维,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从严执行学法制度和计划,严格落实政府工作规则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完善落实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和法律顾问咨询等机制,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主动做好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确保政府各项工作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市直相关单位、各镇街道和国企负责人参加。



十七届市人民政府第73次常务会议召开

29日,市委副书记、市长鲁平德主持召开十七届市人民政府第73次常务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有关会议文件精神,安排部署省州“两会”精神贯彻落实、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党建和意识形态等工作。市政府班子成员参加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市纪委监委相关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强调,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省州“两会”精神,切实把思想行动统一到省州对“十五五”2026年发展的谋划部署上来,细化实化承接落实的具体措施,跳起摸高、追赶进位,早谋快动、真抓实干,全力推动省州各项安排部署在临夏落实落细、见行见效。要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深化“三抓三促”行动,持续推进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全面落实“六个纠治”重点任务,对标对表、深入查找、系统整治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基层干部轻装上阵,更好抓落实、促发展、创实绩。要拧紧党建责任链条,全面提高政府系统党建质量,持续强化政治机关建设,加强党员教育管理,促进党建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以党建引领促进事业发展、以事业发展检验党建成效。要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对重大问题和网络舆情的分析研判,持续壮大主流思想舆论,及时有效化解处置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市直相关单位、各镇街道和国企负责人参加。

十七届市人民政府第71次常务会议召开

18日,市委副书记、市长鲁平德主持召开十七届市人民政府第71次常务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有关会议文件精神,安排部署群众温暖过冬、“十五五”规划编制等工作。市政府班子成员参加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市纪委监委相关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强调,要始终坚持人民至上,时刻把群众安危冷暖放在心上,扎实开展访民问暖活动,认真倾听群众心声,精准掌握群众实际困难,用心用情用力保障群众温暖过冬。要深入开展政策宣传引导,积极向群众讲解大气污染对自己和家人身体健康的危害以及市上落实的各项温暖过冬惠民政策、帮扶措施,帮助群众算好健康账、经济账、环保账,引导群众主动转变思维观念和生活习惯。要按照“循序渐进、稳妥有序、分类施策、能改尽改”的原则,加快谋划实施集中供暖扩面、天然气进村入户等项目,进一步提高清洁能源使用率、扩大清洁取暖覆盖面。要认真学习、准确把握中央和省州市委规划《建议》部署要求,聚焦高质量发展,客观总结发展成效,科学谋划目标任务,进一步提高《纲要草案》编制的精准度、契合度,确保落实上级要求、顺应发展大势、符合临夏市实际、引领未来发展。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市直相关单位、各镇街道和国企负责人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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