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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甘肃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有关规定,编制本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及范围
市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包括市政府及市政府各组成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以下统称为市级行政机关)、各镇街道。市政府办公室为全市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临夏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政府信息中心,承担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市政府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以下信息外,其余政府信息应当公开:
(一)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
(二)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四)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
(五)单位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
(六)市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该公开的从其规定)。
二、信息公开的主体及方式
(一)主动公开
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制发的非涉密类政府信息。主要包括:
1.市政府“临市府发”和市政府办公室“临市府办发”文件中宜于主动公开的文件。
2.政府工作报告、重大决策、重大工作部署及相关政策解读情况。
3.非涉密的市政府重大活动。
4.非涉密的领导活动、讲话。
5.非涉密的市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内容。
6.市政府人事任免。
7.非涉密的市政府重大督办事项。
8.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信息。
9.市政府及其工作机构的领导人员简历、职务、分管工作、机构职责等信息。
公开形式:
1.临夏市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lxs.gov.cn)和“临夏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微信公众号公开政府信息。
2.市政务公开专区查阅(点击查看: 临夏市政务公开专区详情)。
3.其他方式。
通过新闻发布会、广播、电视、报刊等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市政府授权市政府部分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和部门管理机构负责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市发改局负责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2.市财政局负责发布市级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3.州生态环境局临夏市分局负责发布环境质量公报;
4.市统计局负责发布统计公报;
5.市司法局负责发布市政府规章;
6.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公开的市政府的其他信息。
市政府其他部门按职能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责任部门:市政府职能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各镇街道)
2.公共法律服务。(责任部门:市司法局)
3.行政审批。(责任部门:市政府职能部门及各相关单位)
4.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责任部门:市统计局)
5.市列重大建设项目的建设及实施情况;市政府制定价格信息,查处价格和行政事业性收费违法违规行为情况。(责任部门:市发改局)
6.市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和实施情况。(责任部门:市财政局)
7.市级部门预算决算、“三公”经费。(责任部门:报送市人大审查部门预算的市级部门、单位)
8.保障性住房信息。(责任部门:市住建局)
9.招投标有关信息。(责任部门:市级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投资项目审批核准部门、有关资质资格认定部门)
10.征地拆迁信息。(责任部门: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房征中心)
11.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责任部门:市财政局、市发改局)
12.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和办理情况。(责任部门:实施行政许可的市级部门、单位)
13.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责任单位:具有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的部门)
14.乡村振兴、教育、医疗、优抚、社会保障和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责任部门:市乡村振兴局、市教育局、市卫健局、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残联)
15.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责任部门:临夏州生态环境局临夏市分局、市卫健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
16.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安全生产、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报、发生和处理情况;(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卫健局、市公安局、市地震局、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
17.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市人社局)
18.公益事业的投资、建设和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19.自然、资源、人口、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非涉密情况;(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
20.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公开时限:各部门应当制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调整更新,明确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并通过临夏市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告栏、电子屏幕、报刊、广播、电视、政务新媒体以及其他便于公众及时获取政府信息的载体公开信息。以上信息的公开时限为自信息产生或变更后的20个工作日内。
三、依申请公开
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其中,公众向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以下方式办理。
(一)受理机构
临夏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受理公众向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向各部门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可以在临夏市人民政府网在线申请或到受理机构当面申请。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930-6320972(咨询电话)0930-6320975(传真)
通讯地址:临夏市人民路1号
邮政编码:731100
(二)申请方式
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人可通过受理机构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详细、明确。
1.书面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信函等形式提交申请。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单位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在临夏市人民政府网在线提交申请。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当面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
为了提高申请的处理效率,申请人应对所需政府信息尽量描述详尽、明确,如提供该政府信息的名称(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政府信息内容的提示;申请人可以委托代理人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时应当出示申请人、代理人有效证件以及授权委托书;申请人应当将所取得的信息用于合法用途。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三)申请受理
1.申请处理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和审核。经审核申请的内容描述不明确,受理机构将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经审核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受理机构将根据《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分别作出答复。
2.申请受理时间
(1)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2)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3)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传真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四)申请答复
1.答复的期限。受理机构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于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将按程序报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受理机构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五)申请费用
受理机构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一般不收取费用。但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受理机构将收取适当费用。依据省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19年版)精神,具体收费办法待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制定后公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对于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县级行政机关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五、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1.临夏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
单位名称:临夏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0-6325958
通信地址:临夏市人民路1号
邮政编码:731100
2.行政复议
单位名称:临夏市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930-6313332
通讯地址:临夏市人民路1号
邮政编码:731100
3.行政诉讼
单位名称:永靖县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0930-8831276
通讯地址:甘肃省永靖县刘家峡镇富民路(无门牌号)
邮政编码:731600
4.监察机关:临夏市监察局
投诉电话:0930-6320967
通信地址:临夏市东区市政府统办楼9楼
邮政编码:731100
为认真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加快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着力解决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照护服务难题,根据市民政局党组关于做好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工作的相关要求,城北民政办公室工作人员联合办事处积极入户摸排辖区内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
此次摸排对象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且经《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评估能力为完全失能老年人为主,在全面摸排基础上,根据老年人实际情况,围绕居家养老存在的困难或者安全风险,了解其健康状况、生活保障、居住环境、消防安全、养老需求、亲情关怀、特殊风险等内容,对符合集中照护条件的老年人,及时上报。
入户摸排旨在更全面掌握所有特殊群体基本情况,更好的实现服务与需求精准对接,落实各类群体帮扶救助措施,切实兜牢民生保障底线。
下一步,城北民政办公室将持续关注困难老年人工作,积极向低保家庭做好宣传,准确解读政策,帮助他们认识到集中照护既可以让失能老年人生活更有质量,也可以减轻家庭照护压力,改善家庭生活状况,把老年人这项工作做深做实,真正为民办实事。
为有效预防化解食品安全风险,有效排查风险隐患,全面提升养老机构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切实守护好老年人“舌尖上的安全”。3月6日——3月8日,临夏市民政局联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全市幸福食堂和养老服务机构食堂食品安全进行了专项检查。
此次联合专项检查,市民政局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共计检查幸福食堂44家、养老服务机构10家,出动工作(执法)人员133人次,采取现场检查、查看资料、现场询问等方式对全市老年人幸福食堂和养老服务机构的用火、用电、用气安全方面、特种设施设备管理、食堂食品安全制度、食品经营许可资质、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经营场所环境卫生、原料控制及加工制作、食品原料储存及留样、餐厨废弃物处置、索证索票和食品留样台账记录、餐饮具清洗消毒等内容进行了全面检查。
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检查人员现场进行了规范指导并提出了整改意见,同时要求坚决落实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制度,加强食品安全管理,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自查自纠力度,全面消除食品安全隐患;要规范操作流程,严格把控关键环节,落实食材溯源、消毒保洁、加工操作、做好食材购进验收登记,并建立畅通的联系渠道,做到食品安全问题早发现、早控制、早报告,切实保障老年群体饮食安全。
此次专项检查,全市各老年人幸福食堂和养老服务机构共发现燃气安全方面、食品安全方面、用电安全方面、特种设备等风险隐患16条,要求即知即改4条,限期整改12条。通过此次检查,进一步夯实了各幸福食堂和养老服务机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强化了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意识,规范了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行为,全面提升了食品安全管理水平,有力保障了食品安全,极大的提高了老年人的幸福感和安全感。下一步,临夏市民政局将继续督促老年人幸福食堂和养老服务机构食品安全工作检查力度,严格落实责任到人,履职尽责,不定期开展“回头看”,及时排查隐患,筑牢食品安全“防火墙”,坚决守住食品安全底线,切实保障广大老年人的饮食安全,让老年人吃得放心、安心。
为提高临夏市社会福利院职工们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3月4日下午,临夏市社会福利院与市消防大队联合,对福利院职工和供养人员们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消防安全培训及演练。
在培训过程中,消防队的专业人员首先向职工们详细讲解了火灾的预防、火灾的初期扑救、疏散逃生等方面的知识。他们通过生动的案例和形象的演示,让职工们深刻认识到了消防安全的重要性。
随后,消防员们组织了一场消防演练。本次演练包括火灾报警、灭火器的使用等多个环节。在演练过程中,供养人员和职工们积极参与,按照消防员的指导,对灭火器的使用进行实际操作,提高了大家应对火灾发生的实际能力。
最后,消防大队对院内的灭火器、消火栓、疏散通道等进行了细致的检查,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改进建议。福利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将认真落实改进措施,确保消防设施的完好有效。
通过此次消防培训及演练,福利院职工们不仅学到了实用的消防知识和技能,还提高了他们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响应能力。同时,也为临夏市社会福利院的消防安全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临夏市社会福利院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结合培训、演练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立即开展问题整改,补齐短板弱项,同时持续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确保出现突发情况时,队伍建得全、装备用得上、火灾扑得灭、险情控得住,全力以赴保障供养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为确保高龄津贴发放工作的准确性,保障高龄老年人基本生活,临夏市民政局东关民政办公室多措并举,认真开展辖区符合条件老人高龄津贴发放工作,增强老年人获得感、幸福感。
一是强化政策宣传。通过悬挂宣传条幅、发放宣传手册、张贴通知、发布网络信息等形式增强高龄津贴政策知晓率,广泛宣传惠老优待政策,同时不定期入户做好政策宣传讲解,让群众知标准、明手续、晓流程。
二是调查摸底,核对信息资料。对辖区80周岁以上老人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将老人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银行账号及近期照片整理归档,认真核对申请人信息,动态管理新增和死亡高龄人员信息,确保发放工作规范有序进行,不漏发一人、不错发一人。
三是扎实服务群众。对符合条件的80周岁老人逐一进行电话通知,对于行动不便的老人,与社区工作人员一起主动为老人提供上门服务,将“高龄津贴”登记核查工作做得更深入、更扎实。
四是资金发放到位。截至今年1月,共为辖区内70户70位80岁及以上高龄老人发放高龄津贴共计1995元。东关民政办公室始终坚持把党和政府的关怀落到实处,让高龄老人们老有所养、老有所依。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汲取近期全国各地重大事故惨痛教训,切实做好应急演练工作,守好安全底线,2月1日,临夏市社会福利院组织全院开展消防安全演练。
演练开始前,市社会福利院召开现场演练专项会议,进行应急演练工作的指示和部署,明确防火应急小组成员的职责,确保在火灾发生时能够迅速、有序地开展救援工作。
演练过程中模拟院内起火,首先发现火情后,立即向消控室及安全负责人汇报情况,并启动应急处置预案,通讯组、疏散组、医护组、灭火组立即就位,听从指挥,各司其职。通讯联络组成员立即拨打119火警电话,告知起火原因,疏散组成员对楼内人员进行紧急疏散。灭火救援组立即穿好防护服,随后按救援要求的时间内到达现场组织救援行动,进行灭火,并开展疏散工作。
在疏散过程中,对无行动能力人员,疏散组成员使用担架将被困人员救出,妥善安置到安全区域,随后由疏散组组长统计各自楼层人员,并向院领导汇报。在迅速有序配合下,此次消防演练取得圆满成功。
为进一步加强对火灾隐患的应急处理,在演练最后,组织工作人员进行现场讲解过滤式消防自救呼吸器的使用及灭火器的操作步骤,并进行实操演练。
未雨绸缪早当先,居安思危谋长远。此次演练不仅增强了社会福利院全体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并且提高了大家应对突发事件时的反应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临夏市社会福利院将继续提高养老服务机构的安全防范意识及工作部署能力,以实际行动筑牢生命安全网。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近期重大安全事故作出的重要指示和李强总理批示精神,切实做好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1月30日,市民政局福利中心主任到临夏市社会福利院与福利院安全生产小组一起深入开展“防风险、除隐患、保安全”安全生产大排查。
冬季是火灾易发季节,为切实加强冬季安全防火工作,本次排查重点巡查了院内各楼层消防设备的运行状况、维护记录、检查消防设施、器材的完好性,评估应急疏散预案的可行性,并对院内用电设施的安全性能做了逐一检查,排查潜在的电气火灾隐患,详细做好记录,消除院内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做到防患于未然,筑牢生命安全防线。
安全生产无小事。临夏市社会福利院始终秉持“安全大于天,责任重泰山”的理念,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持续做好安全生产常态化工作。定期对院内的消防、用电用气、食品等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对排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及时进行现场督促整改。
后续临夏市社会福利院将继续加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严防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坚决克服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做到隐患精准发现、及时整改、闭环管理,确保福利院安全生产持续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