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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依申请公开

镇街道部门信息

序号 标题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临夏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甘肃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有关规定,编制本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及范围

市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包括市政府及市政府各组成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以下统称为市级行政机关)、各镇街道。市政府办公室为全市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临夏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政府信息中心,承担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市政府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以下信息外,其余政府信息应当公开:

(一)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

(二)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四)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

(五)单位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

(六)市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该公开的从其规定)。

二、信息公开的主体及方式

(一)主动公开

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制发的非涉密类政府信息。主要包括:

1.市政府“临市府发”和市政府办公室“临市府办发”文件中宜于主动公开的文件。

2.政府工作报告、重大决策、重大工作部署及相关政策解读情况。

3.非涉密的市政府重大活动。

4.非涉密的领导活动、讲话。

5.非涉密的市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内容。

6.市政府人事任免。

7.非涉密的市政府重大督办事项。

8.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信息。

9.市政府及其工作机构的领导人员简历、职务、分管工作、机构职责等信息。

公开形式:

1.临夏市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lxs.gov.cn)和“临夏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微信公众号公开政府信息。

2.市政务公开专区查阅(点击查看: 临夏市政务公开专区详情)。

3.其他方式。

通过新闻发布会、广播、电视、报刊等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市政府授权市政府部分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和部门管理机构负责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市发改局负责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2.市财政局负责发布市级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3.州生态环境局临夏市分局负责发布环境质量公报;

4.市统计局负责发布统计公报;

5.市司法局负责发布市政府规章;

6.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公开的市政府的其他信息。

市政府其他部门按职能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责任部门:市政府职能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各镇街道)

2.公共法律服务。(责任部门:市司法局)

3.行政审批。(责任部门:市政府职能部门及各相关单位)

4.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责任部门:市统计局)

5.市列重大建设项目的建设及实施情况;市政府制定价格信息,查处价格和行政事业性收费违法违规行为情况。(责任部门:市发改局)

6.市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和实施情况。(责任部门:市财政局)

7.市级部门预算决算、“三公”经费。(责任部门:报送市人大审查部门预算的市级部门、单位)

8.保障性住房信息。(责任部门:市住建局)

9.招投标有关信息。(责任部门:市级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投资项目审批核准部门、有关资质资格认定部门)

10.征地拆迁信息。(责任部门: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房征中心)

11.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责任部门:市财政局、市发改局)

12.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和办理情况。(责任部门:实施行政许可的市级部门、单位)

13.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责任单位:具有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的部门)

14.乡村振兴、教育、医疗、优抚、社会保障和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责任部门:市乡村振兴局、市教育局、市卫健局、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残联)

15.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责任部门:临夏州生态环境局临夏市分局、市卫健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

16.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安全生产、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报、发生和处理情况;(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卫健局、市公安局、市地震局、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

17.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市人社局)

18.公益事业的投资、建设和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19.自然、资源、人口、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非涉密情况;(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

20.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公开时限:各部门应当制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调整更新,明确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并通过临夏市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告栏、电子屏幕、报刊、广播、电视、政务新媒体以及其他便于公众及时获取政府信息的载体公开信息。以上信息的公开时限为自信息产生或变更后的20个工作日内。

三、依申请公开

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其中,公众向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以下方式办理。

(一)受理机构

临夏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受理公众向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向各部门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可以在临夏市人民政府网在线申请或到受理机构当面申请。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930-6320972(咨询电话)0930-6320975(传真)

通讯地址:临夏市人民路1号

邮政编码:731100

(二)申请方式

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人可通过受理机构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详细、明确。

1.书面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信函等形式提交申请。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单位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在临夏市人民政府网在线提交申请。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当面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

为了提高申请的处理效率,申请人应对所需政府信息尽量描述详尽、明确,如提供该政府信息的名称(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政府信息内容的提示;申请人可以委托代理人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时应当出示申请人、代理人有效证件以及授权委托书;申请人应当将所取得的信息用于合法用途。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三)申请受理

1.申请处理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和审核。经审核申请的内容描述不明确,受理机构将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经审核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受理机构将根据《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分别作出答复。

2.申请受理时间

(1)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2)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3)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传真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四)申请答复

1.答复的期限。受理机构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于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将按程序报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受理机构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五)申请费用

受理机构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一般不收取费用。但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受理机构将收取适当费用。依据省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19年版)精神,具体收费办法待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制定后公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对于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县级行政机关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五、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1.临夏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

单位名称:临夏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0-6325958

通信地址:临夏市人民路1号

邮政编码:731100

2.行政复议

单位名称:临夏市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930-6313332

通讯地址:临夏市人民路1号

邮政编码:731100

3.行政诉讼

单位名称:永靖县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0930-8831276

通讯地址:甘肃省永靖县刘家峡镇富民路(无门牌号)

邮政编码:731600

4.监察机关:临夏市监察局

投诉电话:0930-6320967

通信地址:临夏市东区市政府统办楼9楼

邮政编码:731100

 


市长
鲁平德
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党组书记、市长,鲁平德,男,汉族,1980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学历大学本科
负责市政府全面工作。负责审计方面的工作。
副市长
  • 马旭凯
    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副书记、副市长(常务),马旭凯,男,回族,1984年7月出生,工学学士,学历大学,中共党员
    负责市政府日常事务工作。负责财政、税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调查、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地震、园区建设、政府职能转变、数字政府建设、优化营商环境,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等方面的工作。协助市长负责审计方面的工作。完成市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 孔仙月
    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孔仙月,女,汉族,1978年1月,中共党员,学历大学
    负责教育、医疗保障、水务等方面的工作。完成市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 魏刚
    市委常委、副市长,魏刚,1979年10月,工程硕士,中共党员。
    负责发展改革、粮食和物资储备、国防动员、县域经济、数字经济、民营经济、民政、退役军人事务、科技、地方史志、残疾人工作、军政关系等方面的工作。统筹干部人才“组团式”帮扶工作。牵头联系中央单位挂职干部。完成市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 郭涛
    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挂职),郭 涛,男,汉族,1979年9月出生,工学学士,学历大学,中共党员。
    负责东西协作、卫生健康等方面的工作。统筹干部人才“组团式”帮扶工作。完成市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 胡文明
    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胡文明,男,汉族,1973年5月出生,学历大学,中共党员。
    负责公安、司法、信访、交通运输等方面的工作。完成市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 马继超
    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马继超,男,汉族,1971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学历大学
    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物业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完成市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 马成宝
    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马成宝,男,东乡族,1987年2月出生,管理学学士,学历大学,中共党员
    负责工业和信息化、商务、招商引资、自然资源、征地拆迁、生态环境、农业农村、园林绿化、林业草原等方面的工作。完成市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 马虹
    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马虹,女,汉族,1987年2月出生,教育学学士,学历大学,中共党员
    北京市房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挂职。
  • 苏鹏辉
    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挂职),苏鹏辉,男,汉族,1987年3月出生,管理学学士,学历大学,中共党员
    负责文化和旅游、体育广电、美食、民族宗教等方面的工作。统筹干部人才“组团式”帮扶工作。完成市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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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赋能城市高质量发展

近期出台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提出“推动城市发展绿色低碳转型”,并将“践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作为关键任务。这不仅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举措,更是实现城市可持续、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

深入实施国家节水行动,全面推进节水型城市建设。水是事关国计民生的基础性自然资源和战略性经济资源。我国人多水少,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人均水资源量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35%,近三分之二的城市存在不同程度缺水。节水是保障水安全的根本出路。2019年《国家节水行动方案》和2024年《节约用水条例》等法规政策相继实施,标志着我国节水工作逐步进入法治化、规范化新阶段。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作为城市节水主管部门,坚持将节水理念全面融入城市规划、建设与治理中。一是建立和完善城市节水规划、计划用水与定额管理、节水统计等制度,在各类建设项目中落实节水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二是制定包括生活用水器具、民用建筑节水、污水再生利用、供水管网漏损控制、绿色建筑等标准规范,通过标准规范约束,推动技术创新和设备研发。三是全面推进节水型城市建设。2022年发布新一版国家节水型城市评价标准,引领各地推进城市节水,加强设施建设和各项制度落实。同时,持续推进城镇污水再生利用,在116个城市开展再生水利用试点。截至2024年3月,全国已有145个城市建成国家节水型城市,全部地级及以上缺水城市已实现节水型城市目标。

推进北方地区清洁取暖,构建低碳高效的能源体系。北方地区传统散煤取暖方式效率低、污染重,推进清洁取暖、提高供热效率是实现“双碳”目标、改善民生的关键举措。近年来,住房城乡建设部积极推动国家层面的城镇供热立法工作,大力推进北方地区清洁取暖高质量发展。一是指导各地因地制宜科学选取清洁取暖方式。牵头制定多项政策文件,有序推动电力、天然气、生物质、地热及工业余热等清洁能源替代燃煤供暖。2023年北方地区清洁取暖率已近80%。二是大力提升供热领域智能化水平。在内蒙古自治区、承德市、长春市等地区开展供热设施智能化建设试点,在用户端安装室温采集及智能温控装置,建设智慧供热管理平台和用户智能控制系统,实现按需供热、精准供热。三是加强行业新技术应用。要求供热企业推广应用节能、高效、环保、安全的供热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促进供热行业绿色节能低碳发展。

全面深化垃圾分类,加快构建资源循环利用体系。自2016年习近平总书记作出推行垃圾分类制度的重要指示以来,全国垃圾分类工作由点及面不断拓展,目前已进入全面深化阶段。《意见》提出要推动分类网点与再生资源回收网点衔接融合。垃圾分类回收与再生资源回收属于两套回收系统,“两网融合”就是要把这两个体系从源头投放、收运系统、处置末端三个环节进行统筹规划设计,实现投放站点整合统一、作业队伍整编、设施场地共享,使不同类型垃圾得到合理处置,资源利用效率达到最大化。同时,《意见》还提及“推广节能低碳生活用品”“减少一次性消费品和包装用材消耗”“持续推进‘光盘行动’”等措施,从源头减少垃圾产生,培养简约适度的消费理念,助推“无废城市”建设。

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倡导绿色低碳出行方式。交通领域是能源消费和碳排放的重要来源,随着我国机动车保有量持续增加,城市拥堵和污染问题日益突出。而日本东京等国际大都市则通过高密度轨道交通网络、高度融合的站城一体化开发,实现了较高的公共交通出行比例,即便是远郊区的居民,也能享受高效、便捷的公共交通服务,这为我们提供了有益借鉴。立足我国实际,要全面落实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一是持续优化公共交通网络布局,提高站点覆盖率和线网密度,强化轨道交通、常规公交与慢行系统之间的无缝衔接和便捷换乘。二是推进道路空间分配向公共交通和慢行交通倾斜,完善人行道与非机动车道网络,提升出行环境的连续性、安全性与舒适性。三是积极推广以公共交通为导向的开发(TOD)模式,推动居住、就业和公共服务设施围绕站点集约布局,从源头降低对机动车的依赖,促进城市与交通协同绿色发展。

推动绿色低碳生活方式是一项系统工程,需统筹设施支撑、技术保障、制度创新与公众参与。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强化部门协同、政策集成和示范引领,将绿色低碳理念全面融入城市规划、建设与治理各环节,积极培育节约适度、文明健康的社会风尚,推动资源节约与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为城市高质量发展注入持久绿色动力。


保交房攻坚战顺利完成2024年既定目标——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工作专班有关负责人答记者问

中国建设报:去年5月17日,国家部署开展保交房攻坚战,目前的进展和成效如何?

答:自保交房攻坚战开展以来,各地通过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加大房地产项目融资支持力度,保障项目建设交付。截至2024年年底,全国“白名单”项目贷款审批通过金额超过5万亿元,保交房攻坚战实现住房交付373万套,顺利完成年度既定目标。保交房工作的有序推进,有力维护了购房人合法权益,提振了市场信心,助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

中国建设报:请问万科项目的商品住房交付情况如何?

答:从专班掌握的情况看,2024年,万科交付住房超过18万套,全面完成保交房目标任务。从各地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工作专班了解的情况看,目前万科房地产项目建设正在平稳有序推进中,“白名单”制度将提供有力的融资支持,充分保障项目建设交付。

中国建设报:在去年保交房攻坚战取得明显成效的基础上,2025年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工作专班有哪些工作部署?

答:2025年,我们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应进尽进、应贷尽贷、能早尽早”原则,将符合条件的项目均纳入“白名单”,精准支持房地产项目建设交付,切实保障购房人合法权益。

同时,有关部门正积极推动各地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加大收回收购闲置土地力度,推进处置存量商品房,支持房地产企业盘活存量资产;持续协调金融机构综合运用贷款、债券等金融工具,多渠道满足房地产企业合理融资需求,保持房地产行业融资稳定。

来源:中国建设报

2024年全州老旧小区改造完成情况

2024年全州共实施老旧小区改造48个小区、106栋楼,涉及居民4973户、建筑面积48.77万平方米,概算总投资1.53亿元。目前各县市均已开工建设,其中永靖县完成工程量的94%、康乐县完成工程量的85%、临夏市完成工程量的70%。共计争取落实各类资金8416万元,其中中央、省级财政补助资金4144万元,中央预算内配套基础设施资金4272万元。改造后的小区面貌焕然一新、居住条件显著改善、功能品质明显提升,群众满意度大幅提升。

2024年农村危房改造、农房抗震改造任务全部完成

2024年,全州计划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农房抗震改造9762户(其中危房改造13户),共落实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2.47亿元。截至10月底,竣工9762户、竣工率100%。

切实做好保交房工作,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住房问题既是民生问题也是发展问题,关系千家万户切身利益,关系人民安居乐业,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关系社会和谐稳定。4月30日中央政治局会议指出,继续坚持因城施策,压实地方政府、房地产企业、金融机构各方责任,切实做好保交房工作,保障购房人合法权益。5月17日全国切实做好保交房工作视频会议召开后,住房城乡建设部、自然资源部、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陆续出台相关配套政策文件。6月24日,住房城乡建设部、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召开保交房政策培训视频会议,开展保交房相关政策解读培训,指导各地切实做好保交房工作,保障购房人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保交房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利民之举。治国有常,而利民为本。中国共产党的初心使命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而中华民族自古以来对幸福最朴素的期待就是安居乐业。安居才能乐业,从“保交楼、稳民生”到“保交房攻坚战”,一脉相承的是始终将保障购房人合法权益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让老百姓按照合同约定拿到验收合格的房子。

保交房是解决当前房地产市场突出问题的发展之计。当前房地产市场正处于调整过程中,推进保交房工作能够实现稳市场、去库存、防风险一举多得:为在建已售未交付商品住房项目提供融资支持,加快复工建设,促进新房销售;处置消化存量土地和住房,有效化解过剩库存,促进市场供需平衡;防范处置商品住房项目交付违约风险,避免企业风险外溢。

保交房是中长期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的转型之策。结合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的新变化、人民群众对优质住房的新期待,统筹推进保交房工作,为房地产转型打好基础:以需定购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满足工薪收入群体刚性住房需求;支持房地产项目合理融资需求,推动实现现房销售;指导房地产企业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提升住宅品质,促进房地产高质量发展。

任其事必图其效;欲图其效,必责其方。切实做好保交房工作,要在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基础上,明确方向原则,找准方式方法。坚持以人为本,要千方百计实现房屋交付,将维护购房人合法权益摆在首要位置。坚持目标导向,城市政府要精准锁定需要攻坚的项目,以交房为目标防范处置项目烂尾风险。坚持分类处置,城市政府要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指导项目开发企业制定“一项目一策”处置方案,对于资可抵债的项目,纳入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白名单”给予融资支持,对于资不抵债的项目,进入司法处置程序。坚持压实责任,压实地方政府属地责任,推动相关部门协同配合、各司其职、形成合力;压实房地产企业主体责任,敦促其积极自救;金融机构加快贷款审批和发放,做到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应贷尽贷”,支持项目建设交付。

积力之所举,则无不胜也;众智之所为,则无不成也。保交房的部署已经做出,攻坚战的号角已经吹响,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以高度的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不负党和人民期待,集中力量、集中时间打好这场保交房攻坚战!


市领导调研督导南龙镇灾后重建、防汛减灾等重点工作

6月29日,市委副书记、市长刘尚增赴南龙镇尕杨家村、王闵家村、杨家村、妥家村、罗家湾村和椒子沟、冯方家地质灾害隐患点,调研督导灾后恢复重建、防汛减灾、地质灾害防治等重点工作。市委常委、副市长魏刚参加。


调研期间,刘尚增实地察看农村居民受损住房灾后维修加固、拆除重建项目进展,走访了解防汛减灾措施落实、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他强调,灾后重建和防汛减灾工作事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大局,容不得丝毫懈怠,不能有任何闪失。各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灾后重建和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全力做好各项工作,坚决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要把灾后恢复重建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充分考虑雨期施工特点,配足配强人员力量设备,持续加快建设进度,及时规范拨付资金,加强日常监督检查,严格质量监管和工程验收,确保按期高质量完成受损住房维修加固和拆除重建工作任务。要立足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深入细致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扎实做好预案修订完善和应急救援演练,精准预警研判雨情水情汛情,全面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和汛期值班值守,以“万无一失”的防范举措防止“一失万无”的严重后果。要坚决摒弃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全面摸清地质灾害隐患底数,充分发挥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系统作用,实时掌握灾害隐患发展变化情况,抓紧实施不稳定斜坡综合治理等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健全完善群测群防工作体系,持续抓好防灾避险宣传教育,切实做到人员到位、监测到位,及时预警、及时疏散,全力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市政府办、自然资源局、南龙镇负责同志参加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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