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标题 | 发文字号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甘肃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有关规定,编制本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及范围
市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包括市政府及市政府各组成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以下统称为市级行政机关)、各镇街道。市政府办公室为全市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临夏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政府信息中心,承担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市政府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以下信息外,其余政府信息应当公开:
(一)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
(二)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四)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
(五)单位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
(六)市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该公开的从其规定)。
二、信息公开的主体及方式
(一)主动公开
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制发的非涉密类政府信息。主要包括:
1.市政府“临市府发”和市政府办公室“临市府办发”文件中宜于主动公开的文件。
2.政府工作报告、重大决策、重大工作部署及相关政策解读情况。
3.非涉密的市政府重大活动。
4.非涉密的领导活动、讲话。
5.非涉密的市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内容。
6.市政府人事任免。
7.非涉密的市政府重大督办事项。
8.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信息。
9.市政府及其工作机构的领导人员简历、职务、分管工作、机构职责等信息。
公开形式:
1.临夏市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lxs.gov.cn)和“临夏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微信公众号公开政府信息。
2.市政务公开专区查阅(点击查看: 临夏市政务公开专区详情)。
3.其他方式。
通过新闻发布会、广播、电视、报刊等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市政府授权市政府部分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和部门管理机构负责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市发改局负责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2.市财政局负责发布市级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3.州生态环境局临夏市分局负责发布环境质量公报;
4.市统计局负责发布统计公报;
5.市司法局负责发布市政府规章;
6.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公开的市政府的其他信息。
市政府其他部门按职能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责任部门:市政府职能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各镇街道)
2.公共法律服务。(责任部门:市司法局)
3.行政审批。(责任部门:市政府职能部门及各相关单位)
4.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责任部门:市统计局)
5.市列重大建设项目的建设及实施情况;市政府制定价格信息,查处价格和行政事业性收费违法违规行为情况。(责任部门:市发改局)
6.市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和实施情况。(责任部门:市财政局)
7.市级部门预算决算、“三公”经费。(责任部门:报送市人大审查部门预算的市级部门、单位)
8.保障性住房信息。(责任部门:市住建局)
9.招投标有关信息。(责任部门:市级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投资项目审批核准部门、有关资质资格认定部门)
10.征地拆迁信息。(责任部门: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房征中心)
11.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责任部门:市财政局、市发改局)
12.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和办理情况。(责任部门:实施行政许可的市级部门、单位)
13.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责任单位:具有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的部门)
14.乡村振兴、教育、医疗、优抚、社会保障和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责任部门:市乡村振兴局、市教育局、市卫健局、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残联)
15.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责任部门:临夏州生态环境局临夏市分局、市卫健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
16.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安全生产、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报、发生和处理情况;(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卫健局、市公安局、市地震局、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
17.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市人社局)
18.公益事业的投资、建设和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19.自然、资源、人口、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非涉密情况;(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
20.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公开时限:各部门应当制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调整更新,明确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并通过临夏市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告栏、电子屏幕、报刊、广播、电视、政务新媒体以及其他便于公众及时获取政府信息的载体公开信息。以上信息的公开时限为自信息产生或变更后的20个工作日内。
三、依申请公开
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其中,公众向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以下方式办理。
(一)受理机构
临夏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受理公众向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向各部门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可以在临夏市人民政府网在线申请或到受理机构当面申请。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930-6320972(咨询电话)0930-6320975(传真)
通讯地址:临夏市人民路1号
邮政编码:731100
(二)申请方式
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人可通过受理机构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详细、明确。
1.书面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信函等形式提交申请。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单位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在临夏市人民政府网在线提交申请。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当面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
为了提高申请的处理效率,申请人应对所需政府信息尽量描述详尽、明确,如提供该政府信息的名称(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政府信息内容的提示;申请人可以委托代理人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时应当出示申请人、代理人有效证件以及授权委托书;申请人应当将所取得的信息用于合法用途。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三)申请受理
1.申请处理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和审核。经审核申请的内容描述不明确,受理机构将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经审核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受理机构将根据《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分别作出答复。
2.申请受理时间
(1)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2)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3)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传真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四)申请答复
1.答复的期限。受理机构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于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将按程序报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受理机构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五)申请费用
受理机构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一般不收取费用。但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受理机构将收取适当费用。依据省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19年版)精神,具体收费办法待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制定后公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对于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县级行政机关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五、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1.临夏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
单位名称:临夏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0-6325958
通信地址:临夏市人民路1号
邮政编码:731100
2.行政复议
单位名称:临夏市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930-6313332
通讯地址:临夏市人民路1号
邮政编码:731100
3.行政诉讼
单位名称:永靖县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0930-8831276
通讯地址:甘肃省永靖县刘家峡镇富民路(无门牌号)
邮政编码:731600
4.监察机关:临夏市监察局
投诉电话:0930-6320967
通信地址:临夏市东区市政府统办楼9楼
邮政编码:731100
为切实保障“双节”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10月4日,应急管理局值班领导带领相关工作人员,深入天元百盛超市、百益时代广场商业体等重点场所,开展安全生产专项督导检查。

检查组一行坚持问题导向,重点对场所内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完好有效、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应急预案是否健全并定期演练、用电用气安全管理是否规范、值班值守制度是否严格落实等关键环节进行了细致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部分消防通道标识不够清晰、应急照明设备存在个别损坏等问题,检查组现场提出整改意见,明确整改要求和时限,责令相关单位立即采取措施,限期闭环管理。
同时,检查组向各单位负责人及现场工作人员强调,“双节”期间人员流动大、安全风险相对集中,务必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日常安全巡查和隐患排查力度,完善应急处置机制,确保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到实处,为广大群众营造安全、有序的节日环境。
下一步,应急管理局将持续加大节日期间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力度,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开展常态化、精准化排查整治,坚决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全力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普和科学素质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9月19日,临夏市应急管理局积极组织人员参加在义乌青年广场举行的2025年全国科普月临夏市集中宣传活动,旨在提升全民安全意识和应急避险能力。

活动现场,临夏市应急管理局通过设立咨询台、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向过往群众广泛宣传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消防安全等方面的知识。工作人员热情地为群众解答日常生活中遇到的各类安全问题,耐心讲解火灾预防、地震逃生、燃气使用安全等应急知识。此次活动,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80余人次。

通过此次集中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广大群众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营造了“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的浓厚氛围,为构建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奠定了坚实基础。下一步,临夏市应急管理局将以全国科普月为契机,持续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安全科普宣传活动,不断扩大安全知识的覆盖面和知晓率,切实提升全民安全素质。
为切实加强烟花爆竹经营许可监管工作,9月16日,临夏市应急管理局组织工作人员先后到中天健广场、军民街丧葬用品店、东公馆周边现场对违规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进行劝导制止。严禁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大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宣传力度 , 加强查处违法违规销售燃放,对发现的问题现场进行了反馈并明确告知商铺临夏市全域禁止销售烟花爆竹,不得非法售卖。

为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市应急管理局近期聘请相关领域专家,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查。本次检查覆盖了多个行业领域,旨在全面排查安全隐患,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本次安全检查涵盖了危险化学品、工贸、建筑施工、消防、燃气等重点行业领域。重点检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安全设施设备运行状况、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检查过程中,检查组通过查阅资料、现场勘查、询问员工等方式,全面细致地进行了隐患排查。对于发现的问题,现场向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交办,明确整改要求和期限,责令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跟踪落实,并报市安委办备案 。
通过本次检查,发现大部分企业能够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全生产工作总体情况良好。但仍有部分企业存在安全意识淡薄、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安全设施设备维护保养不到位、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等问题。市应急管理局将以此次安全检查为契机,持续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全力保障全市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为深入推进诚信文化建设,增强社会公众诚信意识,提升安全生产水平,7月21日,临夏市应急管理局组织干部职工在中天健广场开展诚信文化宣传活动,同步普及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及防灾减灾等科普知识,为群众送上“诚信+安全”的双重知识补给。

活动现场,工作人员通过悬挂主题横幅、设置咨询服务台、发放宣传手册等形式,向过往群众细致讲解诚信文化的核心内涵、重要意义及相关法律法规,引导群众树立“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观念。同时,结合应急管理工作实际,重点围绕安全生产注意事项、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流程、常见自然灾害防范技巧等内容进行科普,通过通俗易懂的语言解答群众疑问,帮助大家提升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此次宣传活动将诚信文化与实用安全知识相结合,既强化了群众的诚信理念,又提升了其应对各类风险的能力,有效营造了“诚信立身、安全同行”的良好社会氛围。下一步,临夏市应急管理局将继续整合宣传资源,丰富宣传载体,推动诚信建设与安全知识普及深度融合,为辖区安全稳定与文明建设添砖加瓦。
7月16日,市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人带领执法二中队,综合股对临夏鹭鸿环保电力有限公司,临夏市创业水务有限公司,临夏州福华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临夏城发康年养老院进行督查,对省四不两直督察组反馈的问题进行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