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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金融支持科技创新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出台 七个方面19项政策措施支持科技创新

为落实国家关于科技金融重大安排部署,建立完善我省科技金融政策性总体框架,着力破解科创融资痛点难点问题,甘肃省科技厅、人民银行甘肃省分行、省委金融办等十部门联合制定出台了《甘肃省金融支持科技创新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该《实施意见》从企业培育、股权投资、信贷资金、债券融资、科技保险、财政金融、开放生态等七个方面提出了19项政策措施支持科技创新。

省科技厅解读该《实施意见》时表示,通过该《实施意见》,搭建政策“四梁八柱”,完善科技金融制度框架;聚焦全生命周期需求,构建多元化接力式服务体系;强化财政金融联动,打造“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生态。具体来说,该《实施意见》有七大亮点。

亮点一:构建政策矩阵,深化银政联动协同机制

出台一系列配套政策文件,形成“政策支撑+专项措施+银政合作”的协同发力格局,为科技型企业成长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与资源支撑。省科技厅同全省各类金融机构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共同推动科技金融政策落实。

亮点二:壮大基金集群规模,聚焦投早投小投硬科技

设立差异化科创基金,构建“政府引导+多元参与”的资本合力,拓宽科技型企业融资渠道。设立专项转化基金,精准瞄准中试阶段优质成果,加速硬核技术快速走向产业化应用。布局创业投资基金,重点扶持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培育壮大新质生产力。

亮点三:拓宽信贷渠道,打造全周期金融服务

适度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不良容忍度,为金融机构支持科创企业提供更大容错空间与制度保障。重点向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三首”产品应用、专精特新“小巨人”及产业链上下游配套企业倾斜。开发“知识产权质押贷”“创新积分贷”“技术合同贷”,盘活科创企业的无形资产价值。鼓励设立科技支行、科技金融事业部,赋予其自主授信审批、利率定价及产品创新权限。

亮点四:深化债券融资工具运用,夯实科创资金支撑

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科技创新债券、绿色债券、资产支持证券(ABS)等多元化债务融资工具。将优质企业发行的科技创新债券纳入基准做市品种。金融机构、专业信用增进机构、担保机构等通过信用保护工具、信用风险缓释凭证、信用违约互换合约、担保等业务,为科创债券发行和投资交易提供风险分担保障。

亮点五:丰富科技保险供给,构建全链条保障体系

建立适配科技创新规律的保险制度体系,为科技保险市场健康发展筑牢制度基础。丰富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转化损失、网络安全等特色险种,推广适配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便捷保险产品。统筹优化科技保险全流程服务,全面覆盖知识产权保护、科技成果转化、科研人才保障等关键场景。

亮点六:深化创新积分应用,实现科技金融精准对接

在全省范围全面推进“创新积分制”,健全“创新积分制”与信贷、担保、保险联动机制,深入实施支持科技创新专项担保计划。全方位深化积分场景应用,健全积分与信贷、担保、保险联动机制,开发“创新积分贷”等产品,构建科技型企业动态信用画像。

亮点七:健全多元风险分担,做好科创发展“减震器”

健全完善政府与金融机构风险分担与补偿机制。通过“投贷保”联动模式,提供跨周期的资本支持。优化国有创投考核、容错和退出机制。探索建立科技保险共保机制,实现收益共享,风险共担。加强科技金融人才培养和引进,建立科技金融人才库。


市长
鲁平德
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党组书记、市长,鲁平德,男,汉族,1980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学历大学本科
负责市政府全面工作。负责审计方面的工作。
副市长
  • 马旭凯
    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副书记、副市长(常务),马旭凯,男,回族,1984年7月出生,工学学士,学历大学,中共党员
    负责市政府日常事务工作。负责财政、税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调查、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地震、园区建设、政府职能转变、数字政府建设、优化营商环境,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等方面的工作。协助市长负责审计方面的工作。完成市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 孔仙月
    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孔仙月,女,汉族,1978年1月,中共党员,学历大学
    负责教育、医疗保障、水务等方面的工作。完成市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 魏刚
    市委常委、副市长,魏刚,1979年10月,工程硕士,中共党员。
    负责发展改革、粮食和物资储备、国防动员、县域经济、数字经济、民营经济、民政、退役军人事务、科技、地方史志、残疾人工作、军政关系等方面的工作。统筹干部人才“组团式”帮扶工作。牵头联系中央单位挂职干部。完成市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 郭涛
    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挂职),郭 涛,男,汉族,1979年9月出生,工学学士,学历大学,中共党员。
    负责东西协作、卫生健康等方面的工作。统筹干部人才“组团式”帮扶工作。完成市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 胡文明
    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胡文明,男,汉族,1973年5月出生,学历大学,中共党员。
    负责公安、司法、信访、交通运输等方面的工作。完成市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 马继超
    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马继超,男,汉族,1971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学历大学
    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物业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完成市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 马成宝
    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马成宝,男,东乡族,1987年2月出生,管理学学士,学历大学,中共党员
    负责工业和信息化、商务、招商引资、自然资源、征地拆迁、生态环境、农业农村、园林绿化、林业草原等方面的工作。完成市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 马虹
    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马虹,女,汉族,1987年2月出生,教育学学士,学历大学,中共党员
    北京市房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挂职。
  • 苏鹏辉
    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挂职),苏鹏辉,男,汉族,1987年3月出生,管理学学士,学历大学,中共党员
    负责文化和旅游、体育广电、美食、民族宗教等方面的工作。统筹干部人才“组团式”帮扶工作。完成市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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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夏市东区街道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3年,东区街道办事处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委、政府相关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全市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部署和街道中心工作,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高,较好地完成了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各项目标任务。

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强化组织领导,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一是加强学习,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认识。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摆在首要位置。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科学系统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精神实质,真正做好学深悟透、融会贯通,切实提高干部法治素养。二是坚持党工委全面领导,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成立法治政府工作领导小组,各中心(所、办)、社区全力落实,形成齐抓共管、分工推进的良好工作格局;三是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每月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及时研究部署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常态化、制度化推进街道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了目标管理考核和干部年度考核,激发干部主动学法用法,提高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水平。

注重实践运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实效。一是健全依法决策机制。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完善制定街道“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确保相关工作的主体、程序、手段等符合法律要求,从而减少决策失误,提升政府依法行政水平;二是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严格贯彻落实政务公开有关要求,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抓实政府信息及规范性文件公开公示,及时更新政务公开信息,拓宽公开渠道,强化监督检查,着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不断向前发展;三是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严格按照《甘肃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要求,组织开展干部职工2023年度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网上考试,进一步强化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促进执法人员规范执法、文明执法、严格执法,切实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有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程。

(三)狠抓普法宣传,营造浓厚法治政府建设氛围。一是抓学习。落实领导干部法治教育,坚持党工委领导班子带头示范开展学法活动,定期组织开展理论中心组专题学法、党工委书记上法治专题党课等主题活动6期,不断增强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有效提高了街道干部职工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二是抓宣传。结合 “4.15”、“6.26”、12.4”、“反邪教宣传月”、“民族团结进步月”等特定普法节日,充分利用微信群、电子屏、街道公众号等形式,运用横幅标语、宣传海报等形式广泛开展法治宣传。2023年以来,在街道、社区开展反邪教、禁毒、国家安全等各类法制宣传活动20余场,发放各类法制宣传资料、宣传品3000余份。针对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涉法涉诉等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经常性地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公民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维护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矛盾的化解,增强了群众依法办事、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法治意识,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三是抓普法。结合“八五”普法工作,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统领,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并部署实施“八五”普法工作计划,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与普法工作同步谋划、同步部署、同步推进,贯彻到普法工作各方面。

(四)深化基层社会治理,提升服务管理效能。一是落实法律顾问工作。街道8个社区已由市司法局配备法律顾问,实现了法律顾问全覆盖,参与街道重点涉法领域,对街道、社区建设项目进行“法治体检”,推动基层依法治理;二是社会矛盾纠纷依法有效化解。加强街道综治中心、司法所、派出所协调联动,及时主动摸排各类重点人员情况,定期开展辖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重点对婚姻家庭、感情纠纷、可能引发群体性上访、可能激化以及历史遗留的重大矛盾纠纷进行了预防排查调处,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控制、早解决,推进基层治理用法,努力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三是不断探索创新信访和群众工作新模式,规范信访秩序,全力化解信访难题,通过领导包案、定期接访方式,全力化解重复信访积案,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表达、利益维护、权益保障”渠道。2023年以来,排查矛盾238起,化解223起,剩余矛盾正在化解中,没有发生一起因调处不及时、不得当而酿成的恶性事件。

二、存在的不足

一是基层法治队伍建设有待加强。街道现有工作人员中,法律专业人员欠缺,需加强专业人员队伍建设,以便更好地开展工作。

二是法治建设工作创新力度还不够。政策宣传、法律宣传形式比较单一,难以有效满足广大群众对法治的需求,打造的创新亮点还不多。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强化队伍建设,提高执法能力。进一步加强执法人员队伍建设,强化依法行政思维及必要的法律知识学习能力,健全行政执法培训制度,开展多种形式法律法规学习,全面提高全体职工的法治水平。

二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提升法治建设水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探索完善群众诉求表达的渠道,建立健全依法处理信访工作机制,最大限度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治安良好秩序,用法治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是加大政务公开和执法公开推进力度。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完善政务公开形式,促进权力运行规范有序,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与监督权。扩大执法公开范围,明确执法公开重点内容,全面、真实、充分地推进执法公开,依法最大限度地满足公众的需求,最大限度地促进执法公正。

四是创新法治宣传形式,丰富普法教育内涵。以“八五普法”宣传教育为主线,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微信群、LED显示屏、横幅等平台渠道广泛宣传法律法规,开展多形式的法治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人民群众法律素质,增强全社会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的观念和意识,大力推进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

 

 

                        临夏市人民政府东区街道办事处

                                    


东区街道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东区街道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2〕8号)的要求,围绕全街道政务公开总体要求,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深度和广度,创新公开方式,多方面深化政府信息公开,进一步健全政务公开制度机制,强化公开意识,突出公开重点,使我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23年,东区街道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2〕8号)关于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要求,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为依托,全面公开组织机构办事指南,财政预决算等政府信息。2023年东区街道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共发布信息84条,其中: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1条,组织机构5条、工作动态75条、部门文件1条、办事指南1条,其他文件1条。未出现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不完整的信息。

(二) 依申请公开信息的情况

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做好全街道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保障群众合理信息需求。2023年我街道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也未接到市政府办公室交办或转办的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相关事项。

(三) 对政府信息进行管理的情况

本年度东区街道未发布、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无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

(四)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的情况

一是做好平台各栏目的日常维护,及时发布和更新信息加强对政府门户网站的常态化监管。二是开展政务新媒体摸底排查工作,经排查,不存在以东区街道办事处为主体开设的第三方平台政务新媒体账号。

(五)监督保障的情况

一是为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强化内部监督,我街道积极将政务公开纳入工作考核范围和责任追究机制考核范围。二是《临夏市东区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指南》公开了我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提供了监督方式,充分保障群众监督权。三是进一步适应新常态、新思路,在不断提升东区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的同时,重视干部职工理论知识学习和业务技能培训,提升专业素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无相关情况的填“0”)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无相关情况的填“0”)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东区街道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以下两点:一是街道及各村社区因缺少经费投入,政务信息公开方式单一,信息受众面窄,影响群众知晓率;二是政务公开资料收集整理和归档不够完善。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一是街道将进一步加强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健全有关检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反馈制度,确保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二是进一步提高公开的质量和水平,政策文件发布后,应密切跟踪舆情,针对社会公众重点关切,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重点公开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全面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上新台阶。三是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特别是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政策,要及时公开,并多渠道开展政策解读,做好政府与社会的沟通工作,及时准确传递政策意图,让人民群众“看得见”“听得懂”“信得过”,扩大解读信息的受众面。四是进一步做好政务信息公开资料建档工作,做到公开信息有史可查。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东区街道2023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临夏市东区街道办事处

                            2024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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